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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拆迁律师原江阐述房屋拆迁的行政复议范围

浙江拆迁律师原江阐述房屋拆迁的行政复议范围
浙江拆迁律师原江阐述房屋拆迁的行政复议范围

浙江拆迁律师原江阐述房屋拆迁的行政复议范围

根据浙江拆迁律师原江的实践经验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复议范围有作出了明确的条文规定,即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凡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均可向上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鉴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与同级人民政府关系密切,因而,一般而言,被拆迁

人或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选择向上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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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聘请律师,聘请律师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9110275254.html, 如何聘请律师,聘请律师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当您遇到法律问题而无法自己解决时,您应当想到借助律师的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但聘请律师也应注意一些问题,以免出现聘请的律师不认真负责或没有足够的能力承办您委托的事项等情况,造成您时间、精力的不必要浪费。那么在聘请律师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如何聘请律师? 1、聘请律师要及时。 聘请律师及时,律师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又能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在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难时存有侥幸心理,待到事态恶化时,再来请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者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也无能为力。 2、选择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注意查看是否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了解某位律师在哪些方面具有长期经验及良好的职业素质;律师有专职、兼职、特邀三种,委托人要查看律师执业证有没有经过年检注册,最好留存一份复印件,以备在律师有不法行为时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不管是自己点名,还是别人介绍,当事人应当前往正规律师事务所洽谈并办理委托手续。 3、签署规范完善的委托协议。 当事人要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应包括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费用、工作要求、赔偿责任、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通常情况下,代理人的代理权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种。 一般代理是指仅代理一般的诉讼权利,如起诉、应诉权,申请回避权,提供证据权,辩论权等;特别授权代理是指与实体权紧密联系的诉讼权利代理,如承认、放弃、变更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代理被代理人上诉等。 因此,当事人在填写《委托授权书》时,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注意写清代理权限。在授予代理人有上述特别授权的事项时,应当写明每项特别授权的具体内容,以防止代理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造

中国拆迁征地律师

中国拆迁征地专业律师 【宋金玉律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 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拆迁业务部主办律师。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执业理念】 责任在心,使命必达 【顾问单位】 目前: 1、北京水木缘文化发展顾问有限公司; 2、韩国再生能源环境工程公司北京分公司。 曾经: 1、亿比亚(北京)粒子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 2、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3、诺迪克公司; 4、皆斯内(上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塔塔信息技术(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6、波音(中国)有限公司; 7、安可(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从业经历】 选择 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从业资格。 2006年,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夕。被推荐至香港中文大学公费攻读博士学位。 工作...还是继续求学...? 考虑照顾家人,而最终遗憾放弃攻读博士,选择进入社会从事法律工作。

从事的方向是什么? 在对自己进行了细致的SWTO分析的基础上,宋律师决定主攻“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公司顾问”业务。 起步 “业精于勤,更精于专”,在房屋拆迁维权领域,宋律师用心担负每一次委托。在案件诉讼辩护中,宋律师既有“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办案手法、也有面对难案“出奇制胜、柳暗花明”的点睛之笔。其多元化的诉讼模式,最大程度上的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也因为用心,当结案时宋律师已经成为了他们的朋友。在公司顾问业务中,因其法律知识的专业性、系统性、前瞻性,宋律师得到了国内外企业的赏识。先后被波音(中国)有限公司、诺迪克公司、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韩国再生能源环境工程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聘为企业法律顾问。 专注 在事业上升之际,宋律师并没有急于拓展业务,而是认真思考、总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案件。她认为目前该类案件诉讼的基本模式是“死扣法条,运用技巧,赢得诉讼”,但该类案件的胜利不应只停留在“钻法律漏洞”、“耍诉讼技巧”层面。这是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博弈与平衡中冲突的表现,应进一步探究其更深层次的原因。只有抓住了本质,才能为当事人做出更好的辩护。 深造 于是,宋律师辞去了数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的职务,婉拒了当事人的委托。专心考取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经济学硕士,在社科院导师的指导下,从经济学角度,潜心探索我国土地征用管理、房屋拆迁、城市化进程中的国家赔偿、补偿等政策。经济的最大效率,来自于公平与秩序,这正是法律追求的目的,也是国家法治的理念。 奋斗 “剑胆琴心”,宋律师现作为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拆迁业务部主办律师。迄今为止(2014年1月),宋律师维权案件遍及吉林、北京、上海、山东、福建、四川、安徽、江西、江苏、浙江等十几个省市,成功维权案例百余件。凭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多角度的分析能力、精湛的诉讼技巧,宋律师为当事人赢得了一次次诉讼,更收获了业内的认可、百姓

浙江省直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荣誉榜

浙江省直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荣誉榜为了推动和促进律师的专业化水平,2008年4月,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在评审工作小组民主投票选举下,选举出2007年度优秀专业律师19人。为表彰优秀专业律师2007年度的工作业绩,现将优秀专业律师名单公布如下: 刑事专业:汪波克、高振华、吕俊 民事(含涉外)专业:李明、朱宏文、陈嗣云、舒军 行政法专业:何松庆、毛洪辉 公司与证券专业:唐满、张震宇、厉健、章晓洪、蒋政村、朱亚元 知识产权专业:罗云、黄伟源 建筑与房地产专业:朱欣、赵全强 汪波克律师 汪波克,男,1955年出生,1988年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大专学历。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综合法律部负责人。该律师主要擅长刑事辩护领域的法律事务。2007年在刑事专业领域办理了为犯罪嫌疑人洪某涉嫌滥用职权罪案辩护,洪某被判免予刑事处罚。该律师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办案结果和较好的社会影响。 高振华律师 高振华,男,1974年6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擅长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在2007年度中,高振华律师共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起,其中已结案件11起,辩护工作成效显著。在11起已结案件中,经过成功辩护最终当事人被宣告无罪或被判处缓刑的案件就有9起,比例达到81.8%,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吕俊律师 吕俊,女,1972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为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省省直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形象代言人、中央电视台《法律帮助热线》随行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该律师主要

杭州遭遇征地拆迁找行政诉讼律师专业团队

今天我们收集了一些近期咨询比较多又存在每一位被拆迁人身上的问题,告诉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怎样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除了能给自己一个心理安慰的信访外,我们还能做什么。 行政复议 一直关注我们了解相关法律的朋友肯定经常看到一个词“行政复议”,对于这个词肯定不陌生,我们几乎每一篇文章中或多或少的都能提到,什么是行政复议呢?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我们之前的文章中提到过,如果被拆迁人对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就完全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诉讼 根据最高院发布了一条数据统计了近几年受理的征地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的占比,通过数据不难看出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行政诉讼也越来越得到认可,什么是行政诉讼?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政诉讼法典,通常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凡是在内容上属于规定行政诉讼问题的法律规范,无论其形式如何均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范围。

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对拆迁方的违法点提起诉讼,例如拆迁方本应该根据规定向被拆迁人下发补偿公告,如果没有任何公告,被拆迁人就可以对这个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可以针对行政复议的结果进行诉讼,也可以直接跳过复议直接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被拆迁人选择行政诉讼的应当特别注意“行政诉讼期限、主体资格”等问题。 合理举报 说到举报,估计很多人都不会去考虑,因为他的作用和信访没有区别,甚至还会引来报复,不可否认的是,群众举报也是一个最直接解决方式,当然被拆迁人应当注意举报方法,妥善举报,是可以作为一个小途径。 专业事情专业人来做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很多人因为一点律师代理费就放弃了自己高价的补偿,实在得不偿失,因为拆迁律师常年都在办理征地拆迁案件、涉案范围广泛、经验丰富,可以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网络上经常有人说律师拿钱不办事,我们再次重申,如果你遭遇征地拆迁,如果你要聘请律师走法律途径来维权,请记住!!!不要聘请当地律师,当地律师受当地政府管辖,你认为他会帮你告自己的领导吗?如果遇到有良知的直接拒绝你,碰到黑心的,拿了你的钱,耍的你团团转,所以请每一位被拆迁人了解。

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排名不分先后) 1李玉麟广东一麟律师事务所 2王亚林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3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4张勇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 5孙仁荣上海市孙仁荣律师事务所 6金占良北京市冠平律师事务所 7王才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8王雪华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 9童平宇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 10王维嘉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 11宋建中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12王凡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 13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14王天举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15薛云华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16陈友兵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 17周雷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 18陈卓伦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19刘信平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20陈少先北京市恒烁律师事务所律师21苏义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22张显峰北京市致尚律师事务所 22魏东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23周正江苏诺金律师事务所 24蒋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5何悦天津何悦律师事务所 26郑筱荷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 27张培义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 28吴革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29何延法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30杨建伟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31李家有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32唐有良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33颜湘蓉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34窦万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 35张栋河南金研律师事务所 36林影上海国巨律师事务所 37陈海航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 38刘彦上海刘彦律师事务所 39王向兵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40苏跃龙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41陈志华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42刘宏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43俞卫锋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44王祖国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45侯建文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 46孔建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47辛尚毅宁夏金天平律师事务所48刘彦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 49央金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 50孙忠仁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51李君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52孙长江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 53宋振江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 54王广仁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55杜丽娟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56李文革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57胡云飞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58吴国章福建扬民律师事务所

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110275254.html, 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财务局: 现将《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财政部 2017年2月17日 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

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现就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主体力量。近年来,广大律师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依法履责,无私奉献,为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推进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有效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加大法律援助服务群众力度、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的客观需要,是广大律师忠诚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体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监督,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组织引导广大律师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理念,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增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做好刑事法律援助指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律师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庭审等工作,

北京拆迁律师论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拆迁律师论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拆迁纠纷案件拥有多年处理经验的北京拆迁律师王振嵩,认为在拆迁维权事件中,遇到过一些地方法院经过专门研讨得出来的应对拆迁户维权的临时方法,为了结束漫长的拆迁纠纷诉讼案,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往往做出的判决有违法律法规。所以了解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每一个拆迁户需要去事先做的事情。这样才能有法在手,不怕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故下文就拆迁的法律法规做了一个系统的介绍,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首先,北京拆迁律师王振嵩见到对于区、县国土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公告应当载明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和搬迁期限等。 其中,搬迁期限是指拆迁公告规定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离拆迁范围的期限。等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房屋租赁。 (三)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另外,北京拆迁律师王振嵩指出,如果对于建设单位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四)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六)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七)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最后,北京拆迁律师王振嵩还补充了以下面对拆迁纠纷时,应该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如: 1、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4、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加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统计信息,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银监办发〔2016〕160号)、《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浙江省(宁波市除外)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本实施细则所称备案登记是指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依申请 对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第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交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管 理部门负责。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不得将备案登记权限下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受理、初审等工作。省金融办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在完成分类处置后再申请备案登记。 第五条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准确、公开、高效的原则为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第二章新设机构备案登记申请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最新发布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本次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的排名的依据是行业内影响力、人数规模、胜诉率、客户满意度、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履约能力等,结合各大机构发布的调研报告等综合评定,仅做参考。 第一、恒略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海淀区) 恒略律所是典型的后起之秀,虽然品牌创立时间不长,但近两年频繁在在各大榜单上胜诉率和好评率排名靠前,诉讼业务是其强项。恒略律所内部有征地拆迁团队、房产律师团队、刑事辩护团队、合同纠纷团队、医疗纠纷团队等诉讼业务领域的专门团队研究院。恒略律师事务所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京师律师事务所虽然创立于上世纪90年代,但是其发展最快的是最近的5年,律师人数由百余人的团队迅速扩张到突破千人。也是公司化运营律师事务所的先驱者,其从成立以来一直秉持着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并且朝着这个方向不断改革。 第三、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盈科专注于全球化法律专营机构盈科全球网络覆盖81个国家的140个国际城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业务范围涵盖国际贸易、海外投资、公司、资本证券、投融资与并购等专业领域。不仅如此,盈

科近些年在国内诉讼业务上也有所展进,分别成立了不同的诉讼团队。 第四、金杜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金杜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金杜在全球拥有2400多名律师,分布于世界各地28个城市,借助统一的全球平台,协助客户了解当地的挑战,应对地域性复杂形势,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商业解决方案。 第五、大成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大成作为WSG(世界服务集团)中国区唯一成员,虽然北京总部人口不及京师,但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执业律师人数超过7000人。专长于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第六、中闻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创立于2001年的中闻律师事务所作为新世纪律师行业的开拓者,近些年频频展现它的影响力,虽然名称不及以上各位响亮,但其在律师行业内部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其对律协的发展的推动作用得到了行业认可。 第七、君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君合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专长于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典型的老牌律所,人气聚集。同时也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和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

成都24小时律师在线咨询

经常有人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有的是通过微信或者电话,也有的是与律师面谈。咨询的问题五花八门,或者与人签了合同遭遇违约,或者别人借他的钱不还,或者合伙纠纷,或者人身损害赔偿,或者行政处罚、刑事案件等等,所以很多网民都需要一个24小时律师在线咨询,来满足他们的需求。那我们在咨询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接通电话,或者见到律师,向律师描述自己遭遇的事,说别人欠钱不还,说别人违反合同约定,说别人种种的不诚信不仁义。接下来就问律师:“我的事能起诉么?起诉了能赢么?” 其实,可以转换一个场景设想一下。比如张三去找医生,说孩子感冒了,问医生该怎么办?能不能吃某某种感冒药?吃这种感冒药能好么?诸如此类,但是就没领孩子来。试想,医生该怎么诊断?怎么治疗?怎么回答你? 再比如一个人要让别人给他解一道数学题,他给人家说:“我这里有三个数字,1,2,3,你看看相加是等于几啊?是不是等于6?”这样的问题,小学生都会,还用问律师吗?被问的人除了顺着你说之外,能有其他结论吗? 即使有结论,不是与你的结论一样吗?这种解答有什么意义? 1、那问题出在哪里呢? 两个方面,一是咨询人说的“三个数字”对不对?二是这个事情,是不是就是要运用“加法”来计算,为什么不是乘法,或者除法,或者各种运算方式的混合运算? 回到法律咨询上来。找律师咨询的人,他自己认为,他陈述的就是法律事实,

他认为他陈述的就是1、2、3,而在法律上却不一定是,或者在法律上不一定能够证明。 一方面,每个人的认知差异对事实的陈述会有很大的偏差,尤其作为当事人。另一方面,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他说的仅仅是客观事实而已。 或许,在律师或者法官看来,你说的那些所谓事实,其实是A,B,C而已,并非你说的1,2,3。客观事实,在法律上不一定有用,只有法律事实,才具有法律意义。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是有距离的,这个距离的连接,就是证据。也就是说,只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才是法律事实。 再者,很多时候咨询者对于法律事务的处理,自己颇有想法,想让律师来论证。但是,咨询者很多关于处理的想法,是建立在他自己对法律、对自己事实的认识和理解基础之上的,它不一定符合法律规定,不一定是最好的法律方案。这就像上面举的数学运算的例子,你说的运算法则不一定是正确的。 所以,按照咨询者陈述的事实、设计的方案,一般会得出咨询者要的结论。 也有的找律师咨询,说:“律师你帮我写写吧,几句话就行。”也有人说:“刘律师,你找人给我写个诉状就成了,其他的我自己办,就不委托你们了。”这里面也有两个方面。 一是,律师写材料哪里是随便写写就行的啊?那要研究事实,那要适用法律,除了引经据典,还要具有可操作性。如果你的事,律师随便给你写半页纸,你敢用么? 这诉讼仲裁案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写诉状啊,这里面包含了事实调查、证据分析、思路选择、法律适用、法院或者仲裁委的选定……这样的工作,你给律

律师办理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7)(2007年12月18日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1.1 制订目的 本操作指引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起草,其目的系为规范本市律师办理与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相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提高律师办理拆迁法律服务质量,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并非强制性规定,仅供律师在实际业务中参考与借鉴。 1.2 概念界定 (1)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工程的拆建计划以及当地政府的用地文件,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并对房屋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给予补偿安置的法律行为。 (2)征地拆迁,是指为了国家建设和乡镇规划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并对房屋所

有者或者使用者进行补偿安置的法律行为。 (3)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4)拆迁单位:取得拆迁资质的房屋拆迁公司。 (5)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 (6)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7)房屋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8)房屋使用人,是指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1.3 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的基本原则 拆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广大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遵循如下原则: (1)忠诚负责原则。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不受任何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依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专业精湛原则。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掌握拆迁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的相应能力和水平,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

省直律师事务所全面依法治国教育考试试题

省直律师事务所全面依法治国教育 考试试题 单位: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先后在()召开。 A.上海、嘉兴 B.上海、天津 C.北京、上海 D.北京、广州 2、标志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的重要会议是()。 A. 党的八大 B. 党的九届二中全会 C.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D.党的十二大 3、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面对十分复杂的国际形式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着力()。A.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 B.调增长、稳结构、促改革 C.稳增长、促结构、调改革 D.促增长、调结构、稳改革 4、()确立了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成为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A.通道会议 B.黎平会议 C.两河口会议 D.遵义会议 5、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 )定为国家宪法日。 A.十二月四日 B.十月二十日 C.九月二十日 D.九月三十日 6、()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落实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必然要求。 A.用权受监督 B.职权由法定 C.违法受追 D.有权必有责 7、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 A.第十三次 B.第十四次 C.第十五次 D.第十六次 8、1945年(),日本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日军128万人向中国投降。至此,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胜利结束。 A.9月2日 B.9月3日 C.8月15日 D.8月16日 9、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 B.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 C.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 10、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

赵健律师《简述征地拆迁中行政行为可诉性》

赵健律师《简述征地拆迁中行政行为可诉性》 在偌大的中国,拆迁烽火处处起,随之点燃了沉寂了几千年的“民告官”之风潮。由于历史中无法抹去的“天朝子民”行为心理,“民告官”至今仍未从“敏感”的边界里彻底得到解禁,但也因此被人们多多少少地认为是一件快意恩仇事儿。 不可不察,“民告官”实为公民权面对公权力扩张甚至越界时退无可退的反弹、对抗。今时今日,行政诉讼法已然为“民告官”铺就了道路。不过,完善的立法非能一蹴而就,而即使相对完善的立法,在程序机制乃至于整个社会体质处于发展中状态的情况下也会遇到“抗令不遵”的窘境。因此,21世纪早期的国人们走上民告官之路时,仍然是逆水行舟。古语有云,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行政诉讼的先天劣势,使得人们势必注重诉的方法论,否则将被大风大浪迎头拍下。 在征地拆迁类行政诉讼中,人们应当掌握的诉讼方法论的第一篇章即为哪些行政行为可以诉、哪些行政行为不可以诉。 一、可诉性行政行为的一般概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文表明,我国行政诉讼法允许被诉的行政行为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式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二、可诉性行政行为的具体分类 (一)法律对可诉性行政行为的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

刑事拘留生病了怎么办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110275254.html, 刑事拘留生病了怎么办 当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了就要一直待在拘留所里面,那么如果生病了会怎么办呢,生病了可以出去治疗吗,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才可以出去呢,是取保候审吗,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是什么时候会做出的呢,赢了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刑事拘留生病了怎么办 当事人及家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拘留所条例》规定,第十八条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治疗工作。

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的,由拘留所所长批准,并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拘留所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 第十九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拘留期间生病的,拘留所应当提供医疗保障。如果病情严重的,经过决定机关同意后,可以提供担保出所治病。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第五十七条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按剩余拘留期限每日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被拘留人案件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指引(试行)

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指引(草案)目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二章受理案件 第一节咨询 第二节办理委托手续 第三章侦查阶段提供法律服务 第一节接受委托 第二节与侦查机关联系 第三节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四节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节代理申诉和控告 第六节接待当事人 第七节其他工作 第四章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接受委托 第二节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第三节会见和通信 第四节调查取证 第五节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第五章担任公诉案件审判阶段一审辩护人 第一节接受委托

第二节审查管辖 第三节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第四节会见被告人 第五节调查取证 第六节出庭准备 第七节法庭调查 第八节法庭辩论 第九节休庭后的工作 第六章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第七章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方的诉讼代理人 第八章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第一节担任自诉案件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二节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第九章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二节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十章适用简易程序的辩护与代理 第十一章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第十二章结案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律师在承办刑事诉讼业务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坚持以事实

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二条律师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三条律师必须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负责,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律师提供刑事法律服务,依法独立进行,不受委托人的意志限制。 第五条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第六条律师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刑事案件,与司法机关联系沟通,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不请客送礼、贿赂司法人员。 第七条律师不得对案件的结果打包票。不得贬损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司法机关形象。 第二章收案 第一节咨询 第八条律师接待当事人,应当认真、全面地听取当事人陈述,充分了解案情及当事人的要求,向其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第九条犯罪嫌疑人亲友来咨询的,应当向其讲明刑事案件办理的基本程序,包括:(一)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死刑复核程序(涉及可能处死刑的)的程序及其诉讼期限; (二)所涉罪名的构成要件及相应刑罚; (三)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四)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 (五)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的合法权益; (六)刑事法律服务方案;

浙江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08-09-30 浏览次数:1704 字号:[ 大中小] 省直:(区号:0571) 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19号7楼 邮编:310014电话:85237300 传真:85237300 主任:金君芳 金君芳郑筱荷沈明敏苏全生韩达震张明炎顾坚平童卫国舒德利曹实践吴小芝姚非非陈加曹王森洪沈林山黄卫东杜归真何嘉川 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平海路38号马可波罗酒店17楼1001室 邮编:310006电话:87169669 传真:87169822 主任:徐敏 徐敏吴春黎胡平曹亮贺俊骆颖 浙江大宇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6号宁波大厦7楼 邮编:310007电话:88250126 传真:88250127 主任:陈权 陈权秦光军罗富荣刘争时周小霞赵允玲於晴刘朝军林学飞徐亮张峻吴玉峰张秋涛黎枫俞静尧陈小雷钱春梅陈能达郭海林斯淑芳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0层 邮编:310013 电话85055613 87206801 传真:85055877 87206789 主任:郑金都 郑金都谢春林李静朱亚元杜会云魏飞舟游弋吴宏明陈嗣云蒋政村费立峰柴善明楼一萍陈志远姚建彪田暐刘成林高振华孟德荣杨建章王晓宇许罕飚赵箭冰金伟文王红燕陶礼钦张琦叶飞周德海张永锋王斌陈其一褚锐君杨捷陈晓亮张林利姚利萍项山卫万剑飞胡燕林商金玉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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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涉违法 拆迁律师介入提补偿和解结案

行政许可涉违法拆迁律师介入提补偿和解结案【基本案情】 钟先生、戚先生、崔先生是贵州省A县人。2012年,根据A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为加快旧城改造项目,有效地消除住房隐患,保障人民居住安全,决定对XX街道(东起XX路至XX路)进行国有土地征收。为解决原居住地的老干部住房和老干局办公驻地问题,XX街道临街的四栋老旧四层楼房需要整体拆除。2013年4月7日,A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XX街道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并要求被征收人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钟先生、戚先生、崔先生的住房均被纳入征收范围内需进行腾房拆迁。因补偿款极低,双方对拆迁补偿标准经多次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故钟先生、戚先生、崔先生为代表的16户住户至始至终没有签署任何协议。2013年6月28日,A县人民政府作出《A 县人民政府关于钟X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并与次日送达,剩余15户居民收到同样内容的征收补偿决定书。2013年8月16日,A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强制拆除。房屋被强拆,看着灰尘漫天,暗无天日,犹如此刻大家的心情。 经四处打听,钟先生、戚先生、崔先生作为被强拆户的代表找到了在拆迁领域著名的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与凯诺律所主任贾启华电话沟通之后,于2013年5月7日,三人带着相关材料亲赴北京与贾启华主任面谈。在两个多小时的面谈后,决定委托凯诺律所为其进行维权。后经凯诺律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指派和雪莲、张海东律师作为此案的承办律师,为16户当事人维权。 【办案掠影】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段话,来自清代戏曲家孔尚任所作《桃花扇》中的一段唱词,充满哲理、回味无穷。正如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十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的背后是大量老旧小区被拆迁。拆迁历史就是在这新与旧、盛与衰、拆与建的过程中,除了变得越来越厚重,还参杂了一些违法、一些暴力、一些血腥。 和雪莲律师是凯诺拆迁律师团的元老级拆迁律师,在拆迁领域造诣颇高,实践办案经验极其丰富。张海东律师是凯诺拆迁律师团新晋成员,媒体资源广,法律理论扎实。两人搭档,取长补短,事半功倍。 此案经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后,在两位律师严谨分析之下,紧抓A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多处违法点,针对不同的部门相继提起了行政复议程序、诉讼程序等。日前,此案已经通过和解的方式结案,凯诺拆迁律师团将每平米的补偿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了7600元,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 因此案情复杂,所涉维权程序较多,故只截取其中一部分程序,展现与读者。 两位律师指导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拿到了A县规划局、A县国土资源局、A县人民政府等关于此项目从立项到征地的所有文件资料,一方面,详细梳理资料;另一方面,实地走访调查。两位律师发现在没有对16户当事人进行安置补偿的前提下,此块地竟然进行了招拍挂,出让给XX房地产公司。2014年3月6日,A县规划局向XX房地产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4年5月28日,A县规划局向XX房地产公司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为至始至终未对16户当事人进行安置补偿,A县规划局在作出两次行政许可审核时,并未告知当事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也未听取听当事人的意见。A县规划局并未遵守《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涉嫌严重违法。

2015年度LEGALBAND中国律所排名区域榜单

2015年度LEGALBAND中国律所排名区域榜单 《2015年度LEGALBAND中国客户指南:区域榜单》现已发布,本次榜单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份和直辖市,专业领域主要为商事法。领先律所的完整榜单详见下文,如您对排名有任何疑问或者意见,请联系我们中国区调研团队。 安徽 商事法 第一梯队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北京 银行与金融 第一梯队 环球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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