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第五章出版物管理政策法规

第五章出版物管理政策法规

第五章出版物管理政策法规
第五章出版物管理政策法规

一、课程主题

第五章出版物管理政策法规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我国当前出版社的现状,掌握我国当前出版物市场的政策法规现状。

2、了解并掌握我国图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3、了解并掌握我国报刊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4、了解并掌握我国音像制品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5、了解并掌握我国电子出版物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了解我国当前出版社的现状,掌握我国当前出版物市场的政策法规现状;了解并掌握我国图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了解并掌握我国报刊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难点:了解并掌握我国音像制品市场管理法律制度;了解并掌握我国电子出版物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难点答疑、课堂讨论发言交流等

五、作业与练习

1、例子:非法期刊《凝聚》查处案书上第167页

2、谈一谈对我国新闻出版业集团化建设的看法

六、教学过程设计

理论讲授80分钟,讨论20分钟,具体见教学过程

七、教学过程

第五章出版物管理政策法规

第一节我国出版管理政策法规概述

一、我国出版物市场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我国出版物的市场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表1 2012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

表现图书出版方面、期刊出版方面、报纸出版方面、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方面

表2 图书出版总量规模

表3 期刊出版总量规模

表4 报纸出版总量规模

表5 音像制品出版总量规模

二、我国出版物市场管理体制

(一)我国出版物市场管理部门

在我国,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对全国的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其它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有关的出版活动。

国家新闻出版和广电总局内设机构

郑州文广新局

(二)新闻出版业的集团化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动新闻出版业的集团化建设,2003年7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新闻出版业

的集团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1、推进集团化建设的有关政策

实行多媒体兼营

实施“走出去”战略

2、关于集团的领导体制

(1)报业集团属于事业性质,以中央、省级党报和具备条件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党委机关报为龙头组建。实行社委会负责制。

(2)出版集团、期刊集团、音像电子出版集团属事业性质,以中央和省级出版单位为组建,实行管委负责制。

(3)发行集团属企业性质,以新华书店总店和有条件的省级新华书店为主体组建。

三、我国出版业现有的政策法规

目前,我国出版业行政法规有《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世界六大顶级名校的图书馆

1.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

2.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

3.英国牛津大学图书馆

4.美国斯坦福大学图书馆

5.德国海德堡大学图书馆

6.悉尼大学图书馆

第二节出版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根据宪法,通过了《出版管理条例》。

一、出版的基本原则

1、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

2、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3、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4、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二、出版管理的机构

(一)机构

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职责和职权P103

三、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

(一)出版单位的设立

1、设立出版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出版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2.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应当载明的事项

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

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

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

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3、审批程序

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二)登记管理

注册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三)出版单位的中止和终止

(四)出版单位的义务

1、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重大选题,未在出版前报备案的出版物,不得出版。期刊社的重大选题,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2、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或者版号、版面,并不得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

3、出版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出版活动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免费送交样本。

四、出版物内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出版物上自由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意愿,自由发表自己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成果。合法出版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出版物的出版。

2、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出版物刊载的内容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二)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的内容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宣扬邪教、迷信的;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发行制度

(一)出版物印刷与复制制度

1.从事出版物印刷与复制业务单位的资质取得程序

2.出版单位的义务

3.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的义务

(二)出版发行制度

出版单位可以发行本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不得发行其他出版单位出版的刊物。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三)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不得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

1、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

2、非法进口的;

3、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的;

4、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

5、中学小学教科书未经依法审定的;

6、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六、出版物的进口制度

(一)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除了应当具备设立出版的单位条件外,还包括:

1、是国有独资企业并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2、有与出版物进口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

3、有与出版物进口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审批程序

(三)内容管理

七、对出版物的保障与奖励制度P110

八、法律责任

(一)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具有相关资质主体违法从事出版业务的法律责任

(三)不具有相关资质主体从事出版业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图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一、图书出版单位的设立

在我国,图书应当由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设立图书出版单位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取得图书出版许可证。另外,设立图书出版单位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图书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设立图书出版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申请设立图书出版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三)审批程序

(四)注册登记

二、图书的出版经营管理制度

(一)一般原则

任何图书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内容。

图书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图书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特殊规定

三、图书出版监督管理制度

(一)监督管辖原则

图书出版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

(二)监督管理制度

1、审读制度

2、质量保障管理制度

3、出版单位分级管理制度

4、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制度

5、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四、违反《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图书出版单位违反《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的,新闻出版总署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1、下达警示通知书

2、通报批评

3、责令公开检讨

4、责令改正

5、核减中国标准书号数量

6、责令停止印制

7、责令收回图书

8、责成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监督图书出版单位整改

(二)图书出版单位租型出版图书、合作出版社、出版自费图书,违反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

非法图书鉴别方法

一、直接检验法

检验版本记录

检验书号

检验定价

检验装帧与印刷质量

检验图像

外版书

二、间接核对法:

一是从经营正版书的书店取得同版本的正版书核对;二是与出版社联系,请对方提供正版样书核对;三是电话、文函联系核对。

三、关注非法出版活动的一般规律:

(一)非法出版物的品种对象往往是畅销书与读者面广的教学辅导读物等。

(二)边远省区出版单位常常是被假冒的对象。

(三)销售(批发)折扣高的常常是非法出版物的嫌疑对象。

(四)粗制滥造,任意拼凑和表面精美,内容打法规的擦边球的通常是值得怀疑的对象。

(五)掌握并熟悉图书知识与出版发行印刷法规政策;掌握出版社基本情况资料;关注报刊相关“声明”

等。

(六)从外在表象和阅读部分内文的篇、章、句,以初步认定是否属违禁出版物?以便确定是否送省局作出鉴定。

(七)有些出版单位设置了专门的“打盗”机构和专人;有的在其出版物中设置了专用防伪标识。如商务印书馆的字典辞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都有防伪水印扉页。

(八)盗版书大都通过扫描制版或重排,为了尽快上市不顾内容质量,只粗略校对甚至不校对,因此差错多,错字漏字现象突出。

(九)印刷质量好,装帧也不错,版本和品种不同,但装帧和版面设计、用纸、篇幅、开本、厚度等相同或相似,定价不同,但售价相同而便宜。都是非法出版物、盗版书的象征。如2005年以来市场上出现的“10元本”。

(十)由于出版社编辑素质不一,某些正版书出现不规范的版本记录和其他问题的也不少见,因此尽量能与出版社联系核实为妥。

第四节报刊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一、报纸出版管理制度

(一)报纸创办与报纸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和终止

1、创办报纸、设立报纸出版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申请创办报纸、设立报纸出版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3、审批程序

4、注册登记

5、变更手续

(二)报纸内容管理制度

1、基本原则

(1)报纸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报纸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报纸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3)报纸开展新闻报道必须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刊载虚假、失实报道。

2、具体规定

(三)报纸出版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管辖原则

报纸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

2、监督管理制度

(1)报纸出版事后审读制度

(2)报纸出版质量评估制度

(3)报纸出版年度核验制度

(4)报纸出版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四)《违反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1.报纸出版单位的法律责任

(1)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法律责任

(2)报纸出版单位违反《规定》的,新闻出版部门使其情节轻重,可采取行政措施

(3)报纸出版单位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61条处罚

(4)由新闻出版松鼠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单位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5)违反《规定》第37条,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60条处理

2.非法设立或从事报纸出版业务主体的法律责任

二、期刊出版管理制度

(一)期刊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1、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申请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3、审批程序

4、注册登记

5、变更程序

(二)期刊内容管理制度

1.基本原则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精致内容。

2.具体规定

(三)期刊出版监督管理制度

1、原则属地原则

2、监督管理制度

(1)期刊出版事后审读制度

(2)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

(3)期刊年度核验制度

(4)期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四)违反《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1.期刊出版单位的法律责任

2.非法设立或从事报纸出版业务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音像制品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为了加强音像制品的管理,促进音像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国务院于2001年12月25日发布《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实施,我国音像制品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主要内容

音像制品管理原则

音像制品主管机关

音像制品的出版

音像制品的内容管理

音像制品的复制

音像制品的进口

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和出租

法律责任

一、音像制品管理原则

国家对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音像制品,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等活动。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授权管理办法共9页文档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中国建设银行法人授权制度(试行)》,建立科学的信贷业务授权体系,确定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信贷业务审批权限的标准和方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授权是建设银行法人授权的组成部分,以各行所确定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为基础,授予建设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信贷授权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法人授权制度》组织实施。 第三条信贷授权实行“统一标准、分级授权、定期考核、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经营的各类本外币信贷业务。 第五条信贷授权工作由信贷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第二章信贷经营管理等级的确定 第六条信贷经营管理等级是衡量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信贷经营管理水平的标准。各分支机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主要由衡量基本外币贷款效益、贷款质量、贷款流动性、贷款风险度以及信贷综合管理水平的指标确定。具体以本办法所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考核计分标准表》(见附件一)中所列的七项指标考核计分,按总得分数确定其相应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

第七条信贷经营管理等级划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划分信贷经营管理等级的标准如下: A级总分≥90分 B级90分>总分≥70分 C级70分>总分≥50分 D级总分<50分 第八条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在信贷经营管理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案件,产生较大经济损失或影响声誉的,在由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等级的基础上下调一级,情节严重或损失重大的下调二级。 第九条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在信贷经营管理中严重违章违纪,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存在事故或案件隐患的,在由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等级基础上下调一至二级。 第十条各分支机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的确定,采用由各行自我考核申报,上级行综合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情况核批的方式: (一)每年一月底以前,各分支行按照本办法“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计分标准表”自我考核,实事求是地测算计分,并填制“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计分表”(见附件二)向上级行申报本年度信贷经营管理等级。 (二)二级分行以上(含二级分行)分支行的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所属下级行上年度各项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确定所属各行信贷经营管理等级的初步方案后,报信贷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信贷经营管理等级每年确定一次。信贷管理委员会批

浅议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与对策

目录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涵义及其特征 (3)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分析 (5) 三、中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之差异比较 (10) 四、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14)

容摘要 本文选择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为研究对象,讨论商业银行贷款存在的风险,并试图针对这些风险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策。众所周知,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最主要的盈利业务,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而信贷风险历来是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最主要的风险形式,是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防与控制的主要对象和核心容,银行信贷业务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及其控制也一直是商业银行最为关心和棘手的问题。因为,信贷风险不仅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还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手段、体制、控制制度等诸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管理权限过度集中,没有明确的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致使国商业银行尚未有效建立以风险防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存在的不良贷款还没有完全化解,新增风险不断出现,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社会信用体系,以解决银行和企业信息严重不对称现象;必须坚持贷款的“三性”原则,合理安排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必须建立健全约束与激励相统一的信贷考核机制和综合信用评级制度;进一步改进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完善信贷风险防机制,培养健康正确的信贷文化,努力提高信贷人员的综合素质,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使信贷风险管理为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对策

浅议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及对策 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体业务也是最主要的盈利业务。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而信贷风险历来是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最主要的风险形式,是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防与控制的主要对象和核心容,银行信贷业务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及其控制,也一直是商业银行最为关心和棘手的问题。信贷业务不仅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还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本文选择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为研究对象,讨论商业银行贷款存在的风险,并试图针对这些风险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策。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涵义及其特征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涵义 目前在风险管理中普遍采用的风险定义是:风险是指损失产生的不确定性。它包含了损失与不确定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其所致的结果有损失的一面,也有盈利的一面,狭义的是指其所致的结果只有损失的一面,这正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本文所研究的也正是这种狭义的信贷风险。即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是指银行贷款到期而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使银行信贷资产和收益受到损失的可能性。

浅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正文)

浅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我国加入W TO,银行业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但首当其冲,最为严峻的就是资产风险管理问题。我国国有专业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轨的过程中,承担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社会义务以及市场经济初期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造成的企业风险的成本,同时,由于银行内部管理的原因,形成了大量的信贷资金沉淀,严重影响了银行的经营效益。信贷风险管理是随着我国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并借鉴西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而引入的一项重要管理模式。自1997年引入了风险管理观念以来,各国有商业银行于1998年起相继成立了资产风险管理部门,作为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和改善经营状况的主要途径,力求通过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化解资产风险,以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经过几年来的摸索,已初步建立起独立的风险监管体系和监测指标体系,风险管理也已经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是,作为一项起步工作,特别是对照目前不良资产占比高的形势,对照当前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要求,有许多工作还亟待改善。笔者拟从存在问题入手,就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加强风险管理谈点滴看法,以供商榷。 一、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现状及信贷风险管理的存在问题 至2001年9月末,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外币贷款为 6.8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为 1.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6.62%。其中,实际已形成的损失约占全部贷款的7%左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在世界无疑是较高的,尽管通过了多种手法抓清收盘活,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良资产占比仍然高居不下,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这其中除了经济环境、历史遗留等因素外,银行信

贷风险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由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是一项新工作,加上目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清收、保全不良资产,因而在基层中普遍对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1、有些银行领导对信贷风险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充分认识当前信贷风险工作是提高银行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对有关信贷风险管理的政策、办法,只停留在一般性的会议贯彻和文件转发,没有实质性的措施,敷衍了事,过于强调费用、人员不足的问题。有的银行甚至把风险资产业务挂在信贷部门,把下岗分流人员、警卫、炊事员等放在风险管理部门。2、风险资产管理人员自身埋怨、自卑、畏难、畏严情绪突出。3、奖罚不到位。对形成不良资产的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另一方面,不兑现或执行已出台的奖励政策,挫伤了风险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二)管理缺乏超前性。风险管理基本上局限于不良资产的事后管理。而实际上,银行业是一种高风险行业,风险管理应当贯彻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特别是要重心前移、把好源头,抓好增量贷款的事前风险管理,否则风险一旦形成,事后的风险补救措施往往无济于事。信贷风险防范方式可分为两种,一是贷前防范,二是贷后防范。贷前防范是主动防范方式,贷后防范是被动防范方式。以前在总结不良贷款产生原因是有一个观点叫“重放轻收”,在当时经营环境的情况下确有一定道理。但在现在的经营环境现在的经营环境下,把这个观点反过来说也不为过,就是“轻放重收”。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借款人受市场规律的影响,经营不稳定因素多,银行吃信息不对称的亏,贷前调查及贷中审查未充分评估贷款风险的情况下,仓促放贷,风险隐患大,贷款形成不良的比重高;而由于经营指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历史及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历史、现状与成因分析 王斐 (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河南郑州 450000) 摘要:信贷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长期以来,信贷和存款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由此,信贷风险也就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取得显著的工作成绩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问题突出和信贷管理机制弊端显著,现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了解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历史和现状,分析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贷风险历史现状成因分析 作者简介: 王斐,男,1979年7月16日,河南南阳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历史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发展历程 从风险管理手段变迁的视角分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经历了限额管理、风险计量与分析、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以及积极的资产组合管理阶段。 1.限额管理阶段 限额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风险测量技术并不成熟,因此,风险限额是一个固定数值,该数值一般由信贷专家根据市场和企业情况,通过定性分析和简单的定量分析来设定,如“5C”法、“5P”法等1。 2.风险计量与分析阶段 随着风险测量技术的发展,在限额管理的基础上,风险管理迈入了风险计量与分析阶段。在此阶段中,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给出各项信贷业务风险的定量值,在此基础上控制风险。 3.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阶段 风险管理的更高阶段是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管理。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RAROC)为核心的管理技术的应用,可以让商业银行逐步建立注重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的管理文化,让这种管理文化渗透到每个员工的思想和日 1“5C”要素分析法主要集中从借款人的道德品质(Character)、还款能力(Capacity)、资本实力(Capital)、担保(Collateral)和经营环境条件(Condition)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定性分析,以判别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P”要素分析法即个人因素(Personal)、借款目的(Purpose)、偿还(Payment)、保障(Protection)和前景(prospect)。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问题与对策

浅议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问题与对策 李 波 (东北财经大学 职业继续教育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摘要]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及制度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与外资银行相比,存在的主要问 题是:管理权限过度集中,基层行业务拓展受到制约;“零风险”考核机制削弱了基层行对企业信贷支持的信心;没有明确的贷款风险责任制;认为企业越大风险越小;银行信贷人员素质不高,致使新增风险又不断出现。提升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能力,必须改进信贷管理体制,增加基层行信贷权限;建立起约束与激励相统一的信贷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综合信用评级制度;提高银行信贷人员素质;不断完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问题与对策[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Problem s on Com m ercial Bank Credit Managem ent in China and the Counterm easures LI Bo Abstract:As the credit management systems and institutions of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are being adjusted and improved,compared with foreign banks,major problems still exist,including the excessive concentration of administration authority,causing restrained busi-ness expansion at primary level banks;the zero-risk assessment system,weakening the confidence of primary level banks to offer credit aid to enterprises;no clear loan risk responsibility system;the belief that the bigger an enterprise is,the smaller the risk is;and the less quali-fied bank credit staff,resulting in increased risks.To promote the credit administrative ability of domestic commercial banks,we must im-prove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enlarge credit approval authority of primary level banks,establish a credit evaluation system playing both constraint and incentive roles,enforce severe accountability system,build up comprehensive credit appraisal system,raise the competence of bank credit staff,and constantly improve credit risk prevention system.Key words:commercial banks,credit administration,problems and strategies [收稿日期]2012-04-28 信贷管理是指运用各种手段(法律手段、政策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信贷活动实施的管理。近几年,随着我国积极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角色发生了转变,银行所背负的历史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复存在。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现状却不容乐观。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现状 (一)“重贷轻管” 信贷营销和风险防范是一对矛盾,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收益是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确认,客观上造成了银行经营管理人员的贷款扩张冲动和“重贷轻管”的倾向。经营行加大贷款投放,拓展新的贷款客户,特别是集团性大客户,能够为银行带来显著的当期收益,业绩政绩明显,个人也会得到相应奖励,但是贷款发放后,银行失去贷款资金控制权,银企信息不对称,监管难度大,耗费精力大,实际收益小,责、权、利关系体现不明显,信贷人员消极应对,贷后管理成“事后管理”,出现实际风险,被动接受。有些信贷人员甚至过度依赖贷前调查,以为贷前进行了严格的调 查、分析、论证,落实了第二还款来源,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认为贷后管理是搞形式。对于上级行开发的集团性大客户,由于缺乏对等关系,怕得罪客户,不敢管,不会管,管理难落实。如此种种“重贷轻管”的观念成为贷后管理薄弱的思想根源,观念不转变,强化贷后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二)信用体系不健全,银企业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长期影响银行信贷管理的不利因素,在西方发达商业银行体系中普遍采用同业信息共享和专业机构资信评估等手段减轻负面影响,但在我国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方面银行体系内部信息共享不足,虽然人民银行设立了信贷查询系统,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商业银行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现象屡见不鲜,有些银行甚至为恶性竞争,相互封锁信息,或提供假信息,加大了信息的不对称。另一方面,工商、税务、海关、产权登记、法院等部门信息封闭,查询难度大,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评审报告可信度差,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等影响了健康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信息不对称,助长了企业和个人造假欺骗银行的行为, 第2012年第6期(总第400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6,2012Total No.400 [文章编号]1009-6043 (2012)06-0096-0596--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终稿)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概述 随着近几年我国银行业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加大,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科学地评价信贷客户,将企业所属行业和区域的风险值细化、专业化,以期有效地掌握信贷客户的各种信息,预知其信用风险变化趋势,及时地改变其抵押和担保组合,将所发放贷款的风险降到最小并发挥其最大的效益,是新时期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商业银行开展信贷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尽管银行每年都在新增贷款,但银行的全部贷款中,存量贷款所占的比例仍然是最大,所以存量贷款的风险防范是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如何控制银行存量贷款的风险?存量贷款不是新发放贷款,它和新发放贷款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和银行之间已经存在交易记录,对于如何通过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交易记录来识别存量贷款的风险大小,各银行都进行了大量的探索。重庆银行从2007年3月份开始一种新的管控模式,那就是由专门的的贷后管理部门实施独立的贷后评价。重庆银行在企业申报续授信时,由信贷监控部对存量贷款的基本情况、授信结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第二还款来源、授信后审批条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将评价结果送交专门的贷款评审部门,作为贷款评审的重要依据,所以贷款的后评价成为银行控制风险又一道关口,这无疑加强了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 (二)商业银行开展信贷风险管理评价的基本原则 1.动态检查和静态分析相结合原则。管户人员原则上应通过走访支行、到企业实地调查、调阅财务报表等信贷资料,核实相关情况,了解企业现状。 2.合法合规原则。现场检查工作必须以我行相关规章制度为准绳,确保检查程序合法合规。 3.客观原则。管户人员通过调阅信贷资料、现场调查等手段,出具全面、公正的续授信贷后评价意见。 (三)商业银行开展信贷风险管理评价的主要内容 后评价工作通过动态的下户检查和静态的材料分析相结合方式予以开展,主要关注授信后审批条件落实情况、存续期间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变化等工作重点。具体而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评价工作: 1.基本情况:如客户名称、注册资本金、股东结构、法人代表、主营业务有无重大变化等。 2.授信结构:通过登录人行信贷征信系统,查询企业有无关注或不良类贷款,负债总额有无较大增减,他行授信政策有无重大变化等。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 理研究 摘要本文根据金融发展理论和银行信贷管理的实践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从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培育信贷文化、健全风险等级评定制度、规范损失预测与定价管理、加强风险监测与监督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来进行信贷风险管理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风险分析 所谓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经营信贷业务的风险总和即商业银行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利因素引起货币资金不能按时回流不能保值增值的可能性入世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上不断研究探索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与外资银行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经营管理水平尚不能与国际接轨本文就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对策进行探讨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贷文化严重缺失信贷文化是鼓励某种贷款行为的贷款环境因素的总和它包括银行的信贷、价值取向、重要性的确定、管理沟通、信贷从业人员的培训等信贷文化是银行绩效和银行经营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信贷文化严重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贷轻管的思想大量存在贷后管理薄弱信贷资金发放后银行极少就客户对信贷资金的使用状况及客户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参与这种只“放”不“管”的做法必然导致信贷资金的使用失控最终造成不良贷款的增加另外信贷员的责、权、利与贷款质量不挂钩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信贷流程停留在表面形式主义泛滥通常商业银行偏重对信贷人员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对于按照信贷流程发放、形成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这种管理模式直接导致信贷人员办理业务时只重过程不重结果本末倒置三是风险意识淡薄或仅停留在发放前进行相关风险分析和预测难以贯穿贷款的整个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构建和谐信贷文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在综合借鉴和吸纳国内外个贷业务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1-2] 《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分8章、47条;[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于2010年2月12日由时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文件形式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2]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53号) 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经营行为,现就贯彻《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办法》和《指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办法》和《指引》实施前已签订借款合同但尚未按合同全部支付(即所余未拨付部分)的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必须自即日起严格执行《办法》和《指引》规定的支付条件和方式。贷款人应立即与相关当事人主动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办法》和《指引》有关贷款支付的要求。 二、对于固定资产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银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社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年02月12日实施日期:2010年02月1 2日(中央法规)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9〕71号) 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国境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 (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金融保险】银行信贷管理岗位培训教材

中国XX银行 岗位培训教材 信贷管理 ——信贷人员如何分析企业财务报表 (修订本) 中国XX银行人事教育部 二OO二年三月

序 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也是银行管理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国外的银行非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较大的、有一定历史的银行都形成了不同形式、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尤其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就更多。其原因非常简单:即现代银行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银行经营管理的水平以及银行对客观市场环境的应变能力,主要取决于各级员工的素质,而培训则是提高员工素质的行之有效的手段。 培训的直接效果是使受训员工获得和掌握当前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但对一家银行来说,其培训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改进服务或产品质量、提高劳动效率以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当前,XX银行面临着严峻的经营环境。国内社会经济生活中多年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更加突出地表现出来。同时,随着我国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与外资银行以及国内同业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这些,都会给我们的经营管理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困难。如何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中及时调整战略重点,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拓展各项业务,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提高各级员工的素质就显得犹为突出。 过去,XX银行员工的在职培训以学历教育为主,对改变员工知识结构和学历层次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XX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变,要把XX银行XX成国际性的、一流的好银行,员工的培训要求也越来越高。员工培训的重心不再仅仅是学历教育,而应在岗位培训上下功夫,要突出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素质教育;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不仅在国内,而且要延伸到境外,要让我们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国际银行运作惯例;对各类业务的培训,不仅要应时,而且要注意超前,要使我们的改革创新成为日常工作和业务发展的基本需求。今后,我们的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大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类专门人才的培训力度,加大境内外培训基地的XX步伐,积极组织境外培训,加强对重要风险岗位人员以及基层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以适应XX银行发展对人力资源开发的要求。 一家充满活力的银行,在经营策略、竞争能力和产品的开发等方面都会表现出自己独特的地方,培训可以说是其特征之一。XX银行的岗位培训,就创出了自己的品牌。从1997年至今,我们已经有近40万业务人员参加了信贷管理、零售业务、审计、财务会计、信用卡业务、国际业务、纪检监察等岗位的资格性考试,通过推行持证上岗制度,转变了员工的思想观念和劳动意识,规范了员工的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提高了员工整体的业务素质、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各项业务的发展。随着金融体制以及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XX 银行岗位培训的覆盖面将不断扩大,并将与“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配套,为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作出贡献。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放眼未来,从长计议,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好,督促员工不断学习进取,在竞争中得到提高。各级行要善于总结培训过程中的经验,及时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促进这项培训工作做得更好。 总行人事教育部会同各部门组织编写岗位培训系列教材,是规范岗位培训工作的重要手续,对统一和完善培训内容十分重要,必将对全行的培训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参加教材组织、编写、出版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付出了大量的劳动,相信各级员工会从他们的成果中得出裨益。 二OO二年三月

2010版_自考_《银行信贷管理学》_各章小结

银行信贷管理学各章小结 第一章绪论 1、信贷是从属于商品货币关系的一种行为。具体是指债权人贷出货币,债务人按约定期限偿还,并支付给贷出者一定利息的信用活动。信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课程所研究的信贷是广义的信贷。 2 信贷是价值的单方面的运动; 信贷是需要偿还的价值运动; 信贷是有偿的价值运动。“信用是信贷活动产生的基础。” 3、信贷是伴随着商品经济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信贷是商品货币关系的 4、从宏观角度看,信贷资金的来源包括各项存款、金融债券、对国际金融机构的负债,而资金运用包括各种贷款、有价证券和投资、金银、外汇占款、在国际金融机构的资产。 从微观角度看,信贷资金的两部分构成表现为: 一是资金来源,包括各项存款、从债券市场上获取资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存款和同业拆借、其他资金来源、银行资本金; 二是资金运用,包括各项贷款、证券投资、在中央银行账户存款、同业存放和同业借出、其他资金运用。 信贷资金是一种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资金; 信贷资金是一种具有价格的资金; 信贷资金是一种有期限约定的资金; 信贷资金是一种具有特殊运动形式的资金。 6、信贷资金的运动形式,可以用二重支付与二重归流(回流)的形式来描述。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而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导致信贷资金运动中的风险加大。风险控制与管理成为信贷资金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7、信贷资金的有效运行需要良好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 信贷资金运行的内部条件包括银行信贷资金经营与管理水平以及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信贷资金运行的外部环境包括社会生产与流通的运行、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法律制度环境的建立与健全、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央银行或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信贷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 8、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对银行信贷资金运行是十分必需的。我国应该特别注意社会 9、信贷管理是指为了提高信贷资金的经济效用,运用各种方法或手段对国民经济活动过程中的资金借贷关系进行组织、疏导、调节和控制的活动。

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精编版

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 制度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通知 (2002年2月7日农银发[200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部)。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原《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基本制度〉(第一批)的通知》(农银发〔1997〕152号)中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体系由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组成。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由总行统一制定,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由总行、分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各级行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经营行是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行。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条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九条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 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贷款审查委员会承担信贷业务的审议。 第十条实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贷款审查委员会(简称贷审会,下同)是各级行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需经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以及智力支持。 贷审会由本行信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行长为贷审会主任委员,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为副主任委员。贷审会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十一条实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制度。农业银行实行统一法人体制,总行对分行、分行对二级分行、二级分行对县级支行实行逐级有限授权,各级行行长在授权范围内,对发生的信贷业务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实行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制度。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各环节的有权决定人为主责任人,具体承办的信贷人员为经办责任人,相应承担各自责任。 第十三条实行信贷业务报备制度。本级行授权范围内的信贷业务,在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实施前,要按规定的范围向上一级行进行报备,上一级行对报备审查不同意的信贷业务不得实施。 第三章客户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十四条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十五条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原应付利息和到期信用已清偿或落实了经营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三)在农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

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信贷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信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利用ⅩⅩ银行政策性贷款(以下简称开行贷款)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资金运行效益,确保贷款资金及时偿还,防范信用风险,根据×市人民政府与ⅩⅩ银行××省分行(以下简称开行)《开发性金融合作会谈纪要/备忘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ⅩⅩ银行政策性贷款,是指根据市借款平台与开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开行向我市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开行贷款项目资金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动态检查、确保归还。 1统一管理。开行贷款资金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合作办”)统一管理。

2 与开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借款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3 检查制度,对开行贷款项目进行实时、实地监管,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开行报告。 4 项目还款资金的落实情况,积极配合开行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切实维护政府信用。 第二章贷款申请和发放 第四条合作办对开行贷款发放进行统一计划和调度,并负责每笔贷款发放申请的审批。 112月底之前,统计下年度各项目用款需求,向合作办提交总体用款计划、开行贷款申请计划以及按逐个项目配套的资本金计划,并随

附相关资料,由合作办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2 报送开行,并按《借款合同》和资本金配套计划要求,督促项目资本金及时划拨到位。 3 请书提交合作办审核。对符合年度用款计划且资本金已按开行贷款同比例到位的,由合作办审批。对超出年度用款计划的须经领导小组审批(可授权分管市领导审批)。对资本金未按开行贷款同比例到位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如确属项目建设需要,由合作办协商开行办理。 4 申请,由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要求向开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同时向开行提交合作办或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书面意见。

贷款政策与管理

第五章贷款政策与管理 第一节贷款的种类及组合 一、贷款的重要性 银行最主要的经济功能之一 可影响地区和国家的经济运行 合理贷款规模和结构能满足经济增长对资金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贷款业务在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的地位 ?贷款活动占银行总资产的三分之二以上,带来收益占银行总收入的四分之三甚至 更多 ?银行业风险也主要集中在信贷领域 ?银行的监管部门将监管重点放在贷款管理上 二、贷款的种类 1.按贷款的偿还期限 活期贷款 定期贷款:短期、中期、长期 透支 2.按贷款的保障程度 信用贷款: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具有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还款保证的贷款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3.按贷款利率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4. 按贷款的偿还方式 一次性还清贷款和分期偿还贷款 5.按贷款数量 ?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按贷款的用途分类 贷款对象的部门 ?企业贷款:工业,商业,农业,科技 ?消费信贷:个人 贷款的具体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个人住房、汽车、耐用消费品、个人助学、旅游、出国留学

7.按贷款质量分类 优良贷款和不良贷款(呆账、呆滞、逾期) 贷款的五级分类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抵押贷款与质押贷款的区别 目的物是否转移 抵押方式 ?债务人或第三者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其债权的担保 质押方式 ?债务人或第三者应将对质押财产作法定的移交 抵押物与质押物 抵押率 抵押物的产权登记 四、贷款的组合 银行贷款组合的目的 最大程度提高银行贷款发放的收益,降低整体贷款风险 决定某个银行贷款组合结构的因素 首要因素是特定的市场环境 银行的经营规模也能决定银行的贷款组合结构 理论基础:资产组合理论 Markowitz(1957):资产选择理论 有效贷款组合(efficient loan portfolio) RAROC 目的:使银行贷款组合的风险同收益的配比达到最优化组合 贷款风险迁移(credit risk migration)方式: 贷款出售和交易、资产证券化、信用衍生产品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