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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条件下变更的界定

第19卷第1期水利水电科技进展1999年2月

第一作者简介:袁全义,男,工程师,从事工程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

FIDIC 合同条件下变更的界定

袁全义 张鸿喜 付延敏

(小浪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济源 454681)

摘要 根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实践,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变更认定的方法.变更的界定是根据合同条件的规定,审查实际所从事的工作是否是合同所反映的工作,即承包商执行的工作是否可以从合同中合理证明是承包商的合同义务的一部分.变更往往伴随费用变化,变更还有可能引起索赔.

关键词 国际工程;合同条件;合同管理;工程变更 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内配套资金建设的全国第一个与国际工程全面接轨的大型土建项目,工程项目包括3个国际标段:一标大坝工程是整个工程中拦河工程项目的总称,主要包括1座填筑量高达5180万m 3

的粘土斜心墙堆石坝和深达82m 的地下混凝土防渗墙等;二标泄洪工程是整个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整个枢纽16条大型水工隧洞中的10条、高达112m 的进水塔群、目前全球最大的3个消力塘、1条开敞式正常溢洪道;施工过程中,还需要开挖近160m 的进口高边坡,处理岩层倾向下游的120m 的出口高边坡等;三标发电设施,包括一座251.5m 62m 26m 的地下厂房、6条引水发电洞、3条尾水洞、地下主变室和尾闸室等工程.施工干扰多,技术复杂,被誉为全球最具挑战性的工程之一.

小浪底工程采用FIDIC 作为合同条件,FIDIC 赋予了工程师在工程发生变化时(无论是工程本身或是施工程序)确认是否构成变更并进行评估的权利.在工程师处理承包商提出的变更问题时,严格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分析、判定承包商的申请是否构成变更是整个变更处理的基础,是保证合同双方合同权益的前提.

1 变更与索赔的关系

索赔与变更是合同管理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在引入FIDIC 管理体系和国际承包商以后的特有现象.FIDIC 合同中,承包商要求工程师确认变更或提出索赔额外费用都是合同赋予承包商的正当权力,但是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变更是指工程

师或者业主对主体工程的内容、结构或施工方案、施工顺序(这些必须是合同中注明的)进行的修改;而索赔则是由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与招标文件反映的情

况比较发生变化(也可能是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导致承包商费用增加或业主预期效益不能实现时,由合同中的一方提出的费用 工期要求.有些重大的变更往往伴随着索赔的发生,变更与索赔一样往往会导致费用 工期的变化.变更导致的这种变化是在工程项目存在变更意识且形成变更事实促成的结果,例如工程师 业主具有变更意向并发布变更令后工程项目发生的变化;而索赔则是发生索赔事实后所造成的,例如后继法规的变化,业主提供条件的变化等.

变更的出现在大型水利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在小浪底工程这样举世瞩目的极具挑战性的工程中,由于其巨大的工程规模和复杂的自然、地质条件,随着工程的进展,地质状况的逐渐揭露,从工程安全着眼,随时对设计作进一步完善修改是合理的,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必要的.但对于引入了FIDIC 管理模式的三个国际标段而言,由于承包商的报价都是以原招标文件为基础,因此根据合同规定,如果 在施工中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或性质,或增加、减少或省略了任何工作,或者改变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顺序或施工安排!,这些都可以称作变更.如果这类变更影响到承包商的费用或工期,那么承包商有权提出对变更的工程重新定价或改变工期以达到补偿要求.

2 FIDIC 合同条件对变更的规定

在FIDIC 合同条件中,对变更可能发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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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了详细的陈述.合同条件51.1款中规定: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任何变更,为此目的或出于其它任何理由,工程师认为上述变更适当时,他应有权指示承包商进行而承包商也应进行下述任何工作:#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省略任何这类工作(但被省略的工作由业主或其它承包商实施者除外);%改变任何这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类型;&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实施工程竣工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一般而言,工程发生变更将不可避免地使承包商和业主赖以签订承包协议的条件发生变化,使承包商不得不调整根据该条件作出的安排和计划,从而有可能造成费用或 和工期的变化,相应地,使项目业主的投资增加,工期延长,使预计的效益和投资回收不能如期实现.

对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变更,该条款明确规定:凡是由于承包商的违约或毁约或他对此负有责任,使工程师有必要发出指示变更工程,则任何此类违约造成的附加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

同样地,在FIDIC合同条件中对变更的处理程序也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但是仅仅依靠上述原则性规定来判定工程发生变化是否构成变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远远不能满足判定要求的.在小浪底工程进展过程中,承包商提出或业主发布的变更内容包括以下几种:图纸变化、工程师指令、地质条件变化.这些变更的内容表现为工程量、工作性质以及工作范围的变化.

工程全部竣工后,根据FIDIC条件52.3款的规定,若变更工作(包括工程量的变化和其他变更的工作)所涉及的费用超过15%的有效合同价,则构成整个合同的变更,对合同标价应重新确定.

2.1 工程量的变化

FIDIC合同条件55.1款中规定: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过程中应完成工程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在图纸和规范的基础上估算的工作量,在实施合同中所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要通过联合测量来确认.完工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所开列的工程量具有差异是合同条件中所说明(提醒承包商)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数量具有不确定性,不能作为判定工程量的依据.为了确认工程量清单中所开列工程量的不确定性,小浪底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者须知11.5款及11.7款向投标人 承包商说明:工程量确定中的数量只是用于评标的估算量,并不意味着业主同意这些数量与实际的工程量相一致;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仅起到描述、说明和准备投标书的目的.因此竣工测量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 合同条件中工程量清单开列的量比较,发生变化不能构成变更的条件.

工程量发生变化将不可避免地对承包商的施工和管理费造成影响,虽然这种影响承包商应在其投标的报价中有了一定的考虑,但是考虑的限度不是无限的.如果涉及到的工作量与原合同中所开列的相差很大,从而超出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能估计的范围,为了在业主与投标人 承包商之间公平合理分担权力、风险和义务,合同条件52.2款规定了处理此类问题的原则:认定为变更,并改变支付单价.

对于认定标准,不同的合同具有不同的规定,小浪底工程采用了FIDIC推荐的判定标准,在特殊条件52.2款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含任何项目的费率或单价不应考虑变动,除非该项目涉及的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以及在该项目下实施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规定的25%以上!.判定是否构成变更并改变单价的标准,应是工程量清单下某一项目发生变更!的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以及该变更!的工作量占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规定工程量的比例.

2.2 工作范围的变化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由于工程师的指令等原因致使承包商实施了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工作,即工程项目的附加工作,承包商会向工程师要求由于实施了附加工作而构成变更,同时导致费用增加.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增加工作在所难免,但并不是所有的附加工作都构成变更,只有增加的工作在合同文件中无法找到根据时才能构成变更.针对原合同中取消的工作项目,根据不同的合同文本的补充规定,处理的结果有可能是变更,也可能不是.

合同条件8.1款规定: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中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合同条件8.2款同时规定: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专业化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责任.而且应该认为承包商的标书(包括施工方法、报价等)对执行合同而言是完备的(合同条件12.1款).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商应该承担永久工程施工的全部义务,为实施永久工程,相应的临时工程、辅助作业等均构成承包商的合同义务,虽然这些内容在合同中不一定明确说明,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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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也构不成变更的条件.例如,有的合同中对FIDIC的补充规定并没有明确要求承包商安装混凝土拌和系统,承包商可以购买,也可以自己生产,承包商为生产需要而建立的拌和系统不能构成附加工作;钢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保证钢筋定位准确而增加的辅筋,尽管图纸上没有标明,但由于辅筋是混凝土浇筑永久钢筋定位所必须的,可以从合同中合理推论得出,也构不成附加工作的性质.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还会发生另外一种性质的附加工作,这些附加工作虽然也是完成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但合同中既无规定也无法从合同文件中合理推论得出,这就改变了由合同文件所表现的工程以及更改作为投标基础的其它合同文件,例如小浪底发电设施标段地下厂房顶拱由工程师指令增加的250根锚索,显而易见承包商 投标人无法根据业主准备的招标文件预计到此类工作,不能构成承包商的义务,应该确认为变更.

工程结构外部尺寸是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构成双方履行合同的基础之一,尺寸的任一变化等于对该基础的修改,形成对合同的变更.

2.3 工作性质变化

当工程师决定更改由合同文件所表现的工程以及更改作为投标基础的其它合同文件时,这种更改对原合同的工作性质进行了修改,而这种修改是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阶段无法从招标文件中认识到的,此类工作是典型的变更.例如小浪底工程导流洞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发布的施工图纸将导流洞部分区段和中闸室的锚杆长度由招标文件中5m长度修改为7m,虽然可以引用合同特别条件10.3款规定的施工图纸允许变化的证明,但是合同特别条件10.3款声明的变化是在招标时承包商应能从合同中合理进行考虑的部分,若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合理预测范围,将构成对原合同的变更;而且有的修改本身就是对原合同的变更,设计变更的工作不能由非责任方承担费用.

工作性质的变化还包括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的施工方案、施工顺序,例如业主为了协调各个标段承包商的施工作业,以达到对大型项目计划的调控,在合同文件中规定了相应的中间完工日期,若后续施工管理过程中,业主对中间完工日期的修改就形成变更;另一类的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方法的变更是业主为了保证完工质量,强行在合同中规定承包商应按照某一特定技术进行作业,后续施工中如果业主发现更好的技术而要求承包商改变方案时,也构成对施工合同的变更.因为承包商的投标文件 施工方案和报价是依据合同中相关规定进行准备的.3 FIDIC合同条件下对变更的界定

变更的发生都是对原合同基础的修改,使合同双方在原合同条件的基础上履行变化部分的基础不再适用.对变更的界定实际就是重新平衡合同履行基础的前提.

3.1 审阅合同文件,查找工程变化部分的相关信息

在合同管理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变更的认定应根据整个合同文件的说明和规定,FIDIC合同条件5.2款中规定: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对于不同的合同文件,相同或类似的变化项目认定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审阅合同文件时应根据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合同中矛盾的地方,具有优先权的文件陈述的规定优先,这在所有采用FI DIC合同条件的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小浪底工程二标技术规范和三标技术规范的岩石支护!章节都有如下的规定:对岩石明挖及地下开挖的任一部分,图中(招标图纸)所示的岩石支护系统都是由系统岩石锚杆、焊接钢丝网、喷混凝土层和混凝土组成))而且工程量清单还明确显示有钢丝网工作量,从此可以合理推论出,虽然招标图纸中所显示的岩石支护都没有显示钢丝网内容,但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完全可以从上述说明中推断出对岩石开挖面进行钢丝网作业是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并不构成合同的变更.

3.2 界定变化性质,确认变更

在实践中,工程项目发生变化的情况包括工作量、工作性质和工作范围的变化(包括增加或者减少工作)三类.

针对工作量的变化问题,应当完全依据合同条件52.2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即在工程结束时,若双方联合测量所确认的工程量所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同时满足实际工程量较工程量清单变化超过工程量25%的条件时,才构成变更,且应当变更支付的单价.由于工程量的变化形成的变更必须改变单价,这一点与下文将要说明的其它类型变更不同.

工作性质的变化引起的变更的认定,是依据招标文件所显示的该施工项目或者同类单位工程项目显示的作业性质、工艺性质等与实际操作的作业是否发生本质的变化,而且还必须确认这种变化是否是承包商在投标阶段能合理进行估计的风险.本质的变化指的是与招标文件说明的工作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有根本的不同,例如小浪底工程导流洞部分区段的7m锚杆代替5m锚杆问题,两者施工工艺就存在根本的不同,而且承包商无法从业主准备的招标文件的内容中合理预测到,但若是(下转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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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员村,其用途:#特困村(人口少于500人且工程投资10万元以上)的设备维修折旧补助;?工程遭受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补助;%工程扩大规模,更换设备的补助;&乡镇协会提取公益基金的10%作为奖励基金.

5 供水协会的组建

5.1 协会组建方法

各级政府大力支持,水利部门负责协会的组建;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贯彻民主自理的方针;村协会以家庭户或村民小组为单元,乡镇协会以会员村为单元组建.

5.2 协会组建程序

组建协会的一般工作程序是:

a.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乡村农民供水协会筹建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镇政府、水利站抽调精干的办事人员专门从事组建工作.

b.向农民宣讲供水协会的目的、意义、作用与组建方法步骤,正确引导农民自觉申请入会.

c.统计用水资料,对工程的建设及运行状况进行评估,核算水费成本.

d.起草组建文件,包括申请书的收集与统计、协会章程草案、协会代表名额及资格审查、协会成员侯选人名单等.

e.组织农民民主选举本村供水协会会长及成员和出席乡镇协会的首席代表;组织各会员村代表民主选举乡镇供水协会会长及成员.

f.召开用水农民代表大会,通过协会章程,乡镇政府对协会授印授牌.

g.向民政部门报批登记.

6 结 语

农村供水中,用水者为农民,居住分散.通过建立乡村农民供水协会,把零星分散的供水工程,统一到乡镇供水协会之中管理,采用统一水价,使供水成本的负担平衡,设立公益基金,确保了工程正常运行,长久发挥效益.本文所述建立供水协会过程中的一些做法,经实践证明是可行的.这种供水协会的管理模式可在其它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推广.

由于乡村农民供水协会的建立是一个体制改革的系统工程,实际运作中问题较复杂,组建供水协会的有关理论和办法有待更多的实践去检验、补充修正,以求进一步完善,使协会真正成为健全的、农民满意的管水组织.

(收稿日期:19980308 编辑:张荣安)

(上接第54页)

5m锚杆代替小于5m的锚杆就不存在此问题.工作性质的变化所造成的支付单价不一定重新计算,若能在合同中发现类似性质的作业(施工难度类似、工艺类似等),则可套用该单价,因为合同中的这种单价反映了承包商完成此类作业的费用水平.

工作范围的变更,主要包括在原合同的范围外增加的工作项目(无法从合同文件中合理推论出是原合同规定的工作)及对原合同工作项目的取消和工程部位的外部尺寸的变化.对于附加工作而言,是承包商执行了业主 工程师的指示,形成的承包商与业主合同外的义务与权利关系,因此而形成的费用在合同中是无法反映的,必须予以补充.针对取消的工作项目,不同的合同文本对此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合同,如小浪底工程项目合同(投标者须知11.5款)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未实施的部分将不予以支付,承包商也不能获得预期的利润!.由此可以看出,工作的取消不构成变更.工程项目外部尺寸的变化势必影响到承包商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有些影响甚至是十分巨大的,同样道理,承包商在投标时也是无法根据招标文件估计这种情况的,构不成合同的合理内涵,应该认为这是对合同的变更.4 结 语

当工程师决定更改由合同文件所表现的工程以及更改作为投标基础的其它合同文件时,工程师指示承包商进行变更.若承包商认为其所从事的部分工作是对原合同的变更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申请确认变更.

变更的确认完全是依据合同条件的合同行为,确认的基础是实际所从事的工作是否是合同所反映的工作,即实际从事的工作是否可以从合同中合理证明是承包商的合同义务.

变更不一定都应重新计算单价或者变更单价,变更可能造成索赔的发生.工程全部竣工后,若所有的变更工作所涉及的费用超过15%的有效合同价,则构成对整个合同的变更,合同标价应重新确定.

参考文献

1 Corbett E C.FIDIC4th A Practical Legal Guide.London:Sweet

and Maxwell,1991

2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

南.臧军昌等译.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1992

3 梁鉴.国际工程施工索赔.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6(收稿日期:19980706 编辑:熊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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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mp;func tion;eco enviroment system identification; assessment

Review on Structured C lay Jiang Mingjing,et al (Nanjing Hydraulic Research Institute,Nanjing210024) Abstract In this paper,the research works on structured clay from the respects of microstructure,mechanism of formation,mechanical behaviour,numerical models, artificial preparation,and shear band are introdced.It is shown that the struc ture of na tural soil is formed variously.Structured clay is of special mechanical behaviour,and conventional numerical models can not simulate it property.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quantitative indexes to describe the change of its microstructure.Macroscopic constitutive la ws for the soil should be developed on the basis of microstructural models.The development in artificial preparation of structured clay,and application of SE M and microsc opic quantitative analysis technique,will be helpful to the deep study of the microstructure of soil,establishment of structural models and developement of modern soil mechanics.

Key words structured clay;microstructure;mechanical behaviour;numerical models;artificial preparation;shear band

Characteristics of Zero F low and Water Resources in the Yellow River Chen Xiande,et al(Yello w River Conservancy Commission,Zhengzhou450004)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the hydrological data of many years,the situation,causes and impacts of zero flow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water resources in the Yellow River are analyzed in this paper.I t is considered that main causes of the zero flow are:off balance of water supply and demand,insufficient capacity of regulating water,and incomplete effect of water works on water compensation during the zero flow period.The reasons of change in runoff are:less rainfall recently causing the Yellow River to be in low water period,and the impact of human water demand to the confluence.Some measures are suggested to ensure the substainable de velopment of the Yello w River: strengthening real time re gulation,exercising unified mana gement and control of water resources,and imposing the intergrated regula tion principle?tapping all the available water resources and serving water,centering on wa ter serving."

Key words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balance of wa ter supply and demand;hydrological data;annual runoff;Yello w River Analysis of Dynamic Loads on Slope Linings of Goupitan Pool Li Yuzhu,et al(Tsinghua University, Bei j ing100084)

Abstract Based on the model for transient flow and the theory of stochastic signals,five measuring points are set along the slope linings of the pool of the Goupitan model. Before the experiment much attention was paid on the dynamic calibration of the apparatus.Under six different kinds of running conditions,the uplift acting on each model block is measured.Two empirical equations are given,which provide a reliable basis for the designing of slope linings.

Key words pool;stochastic signal;slope lining;dyna mic calibration;fluctuation;hydrodynamic test

Selection of Pre Stressed C oncrete Lining System for Sediment Tunnels for Xiaolangdi Multipurpose Dam Project Ding Xuebin,et al(Xiaolangdi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m pany Ltd.,Jiyuan,Henan Pro vince 454681)

Abstract Bonded tendons for pre stressing of concrete sediment tunnel liners were proposed in the original design documents of the Xiaolangdi Project.The contractor suggested to use unbonded tendons instead of bonded ones at the time of tender.Full scale(1+1)in situ tests were performed for the selection of the best scheme.Test results indica ted that unbonded tendons developed less friction loss after stressing.Other advantages,were also shown,for exa mple,better stress distribution.better load resistance, lo wer number of block outs due to double loop layout,easy and convenient use in construc tion,lower cost and less time c onsumption,etc.

Key words sand escape;prestressed concrete lining; bonded tendons;model test;sche me selection;Xiaolangdi Hydro Project

Defin ition of Variation under FID IC C ontract Cond itions Yuan Quanyi,et al(Xiao langdi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 om pany Ltd.,Jiyuan,Henan Province454681) Abstract A set of practical rules for defining va riations are established on the basis of contract mana ge ment practice of interna tional projects and by referenc e to many relevant documents.This atricle also describes ho w to define variations under the c ontract c onditions,and how to assess whethe r what has been undertaken by the contrac tor is par t of his obligations.Gene rally,variation incurs the change of the pr ojec t cost and also probably leads to claims.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project;contract conditions; contract management;project variation;FID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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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咨询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95

2020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95.0分,用时1678秒,通过 字体:大中小 | 打印 | 关闭 |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 1.关于DAAB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成员的报酬应由雇主承担 B.由仲裁委员会指定 C.做出的裁定是终局的,但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 D.做出的裁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需要得到立即的遵守,不管不满意通知是否发出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2.当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时,工程师应确认将()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 A.期中支付 B.保留金 C.最终支付 D.预付款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额度应在()中规定。 A.合同数据表 B.投标人须知 C.通用合同条件 D.专用合同条件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4.FIDIC合同条件范本中,红皮书是指()模式。 A.Short Form of Contract B.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C.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D.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5.FIDIC合同条件下,下面说法中()是错误的。 A.工程师有权修改合同。 B.工程师无权解除业主和承包商的义务和责任。 C.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查、同意不解除承包商在合同中的责任。 D.工程师一般应以书面形式签发指令。 用户答案:[A] 得分:5.00 6.承包商按照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提交详细的进度计划。当原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或承包商的义务不符时,承包商还应提交一份修改的进度计划。 A.7 B.14 C.28 D.26 用户答案:[C] 得分:5.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下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哪项是正确的()。

最新70354新编FIDIC合同条件应用中的几个实践性汇总

70354新编F I D I C合同条件应用中的几个 实践性

新编FIDIC合同条件应用中的几个实践性问题 FIDIC合同条件它虽然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但它是全世界公认的一种国际惯例。它伴随着世纪的进程经历了从产生到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FIDIC合同条件第1版于1957年、第2版于1963年、第3版于1977年、1988年及1992年作了两次修改,习惯对1988年版称为第4版。1999年国际工程师联合会根据多年来在实践中取得的经验以及专家、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在继承以往四版优点的基础上进行重新编写(下称新编FIDC合同条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根据菲迪克授权书进行编译、出版,机械工业出版社于2002年5月首次印刷FIDIC合同条件第1版(中、英文对照)。 新编FIDIC合同一套四本:《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与《简明合同格式》。此外FIDIC组织为了便于雇主选择投标人、招标、评标,出版了《招标程序》,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笔者结合从事FIDIC合同条件法律服务的实践,在此提出新编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应(适)用中的几个实践性问题,赐教于同仁。 一、新编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选择 (一)新编的FIDIC合同条件与旧版本的应用选择 新编《施工合同条件》,用于由雇主或其他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出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但该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施工合同条件》由通用条

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构成。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各20条。通用条件20条共158款(款下所设的项略),另附录争端裁决协议书一般条件。通用20条款目录分别是:1、一般规定〔1.1定义,1.2解释,1.3通信交流,1.4法律和语言,1.5文件优先次序,1.6合同协议书,1.7权益转让,1.8文件的照管和提供,1.9延误的图纸或指示,1.10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1.11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1.12保密事项,1.13遵守法律,1.14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2、雇主〔2.1现场进入权,2.2许可、执照或批准,2.3雇主人员,2.4雇主的资金安排,2.5雇主的索赔〕;3、工程师〔3.1工程师的任务和权力,3.2由工程师的付托,3.3工程师的指示,3.4工程师的替换,3.5确定〕;4、承包商[4.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3承包商代表,4.4分包商,4.5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4.6合作,4.7放线,4.8安全程序,4.9质量保证,4.10现场数据,4.11中标合同金额的充分性,4.12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4.13道路通行权和设施,4.14避免干扰,4.15进场通路,4.16货物运输,4.17承包商设备,4.18环境保护,4.19电、水和燃气,4.20雇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4.21进度报告,4.22现场保安,4.23承包商的现场作业,4.24化石];5、指定的分包商[5.1“指定的分包商”的定义,5.2反对指定,5.3对指定的分包商付款,5.4付款证据];6、员工[6.1员工的雇用,6.2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6.3为雇主服务的人员,6.4劳动法,6.5工作时间,6.6为员工提供设施,6.7健康和安全,6.8承包商的监督,6.9承包商人员,6.10承包商人员和设备的记录,6.11无序行为];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7.1实施方法,7.2样品,7.3检验,7.4试验,7.5拒收,7.6修补工作,7.7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7.8土地(矿区)使用费];8、开工、延误和暂停[8.1工程的开工,8.2竣工时间,8.3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版,红皮书)

目 录 1一般规定 1.1定义 1.2 解释 1.3 通信交流 1.4 法律和语言 1.5 文件优先次序 1.6 合同协议书 1.7 权益转让 1.8 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1.9 延误的图纸或指示 1.10雇主使用承包人文件 1.11承包人使用雇主文件 1.12保密事项 1.13遵守法律 1.14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2雇主 2.1现场进入权 2.2许可、执照或批准 2.3雇主人员 2.4雇主的资金安排 2.5雇主的索赔 3工程师 3.1工程师的任务和权力 3.2由工程师付托 3.3工程师的指示

3.4工程师的替换 3.5确定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履约担保 4.3承包人代表 4.4分包人 4.5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4.6合作 4.7放线 4.8安全程序 4.9 质量保证 4.10现场数据 4.11中标合同金额的充分性 4.12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 4.13道路通行权和设施 4.14避免干扰 4.15进场道路 4.16货物运输 4.17承包人设备 4.18环境保护 4.19电、水和燃气 4.20雇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 4.21进度报告 4.22现场保安 4.23承包人的现场作业 4.24化石 5指定的分包人

5.1“指定的分包人”的定义 5.2反对指定 5.3对指定的分包人付款 5.4付款证据 6员工 6.1员工的雇佣 6.2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6.3为雇主服务的人员 6.4劳动法 6.5工作时间 6.6为员工提供设施 6.7健康和安全 6.8承包人的监督 6.9承包人人员 6.10承包人人员和设备的记录 6.11无序行为 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 7.1实施方法 7.2样品 7.3检验 7.4试验 7.5拒收 7.6修补工作 7.7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 7.8土地(矿区)使用费 8开工、延误和暂停 8.1工程的开工 8.2竣工时间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第二版)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年第二版) 2017年12月5-6日,FIDIC在伦敦正式发布2017年第二版FIDIC 合同系列文件。历经18年的运用,FIDIC对1999版新彩虹版合同条件进行了大幅修订,合同文本的字数也从1987年第四版的23600和1999版的30400增加到50000多字;条款也从1999版的167款增加到174款,使得FIDIC合同条件中相应的规定更加刚性化、程序化,对索赔、争议裁决、仲裁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2017年第二版FIDIC合同的应用,无疑会给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等项目干系人带来巨大的挑战,对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提出了更严格和更高的要求。 2017年第二版编制原则 FIDIC解释的2017年第二版合同体系编制原则如下:强化项目管理工具和机制的运用;加强工程师的作用;平衡各方风险分配;更加清晰化,增强透明性和确定性;反映当今国际工程的最佳实践做法;解决过去17年来使用FIDIC合同1999版产生的问题;反映FIDIC合同最新发展趋势,融入金皮书中的内容。

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 2017年第二版合同将1999版合同的第20条进行拆分,形成了第20条[业主和承包商索赔]和第21条[争议和仲裁],打破了1999版FIDIC 合同20条的体例安排。除此之外,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如下。 一、工程师 在FIDIC合同体系中,工程师的地位和角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2017年第二版中,FIDIC合同在第3.7款中仍然青睐于工程师为做出决定的角色,但对工程师提出以下要求。第一,在对任何事项或索赔做出决定时,应保持中立。除了2017年第二版合同第3.7款外,工程师依旧是业主的雇员,因此,在采用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实践中,工程师如何在做出决定时保持中立,还需要观察。另一方面,仅靠增加一个“中立”的词语是否能够真正改变工程师,特别是国际工程项目中本国咨询工程师的执业道德和标准,在2017年第二版尚未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初期,尚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或存在很大疑问。第二,与业主和承包商单独地或共同地进行磋商,鼓励业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1)FIDIC简介 FIDIC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Des lnginieurs—Conseils)的缩写。它于1913年在欧洲成立。FIDIC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 合同条件体系。 (2)FIDIC系列合同条件适用范围 1999年,FIDIC在原合同条件基础上又出版了4份新的合同条件。这是迄今为止FIDIC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 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OfContract forConstruction,简称“新红皮书”)。新红皮书与原红皮书相对应,但其名称改变后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大。该合同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 Works)和土木工程(EngineeringWorks)。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以竞争性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以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简称“新黄皮书”)。新黄皮书与原黄皮书相对应,其名称的改变便于与新红皮书相区别。在新黄皮书条件下,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是完成永久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O{Contract for EPC Turnkeyh由ects,简称“银皮书”}。银皮书又可译为“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它与橘皮书(原来的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简称"桔皮书")相似但不完全相同。它适于工厂建设之类的开发项目,是包含了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

FIDIC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__(中英文对照)

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 General Conditions 1.一般规定 General Provisions 1.1 定义 Definitions 在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的合同条件(“本合同条件”)中,以下措辞和用语的含义如下所述。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要求,指当事人和当事各方的词包括公司和其它法律实体。 In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these Conditions"), which include Particular Conditions and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stated. Words indicating persons or parties include corporations and other legal entities,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 1.1.1 合同 1.1.1 The Contract 1.1.1.1“合同(Contract)”指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明的其它进一步的文件(如有时)。 1.1.1.1 "Contrac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the Letter of Tender, these Conditions, the Specification, the Drawings, the Schedules, and the further documents (if any) which are listed in the Contract Agreement or in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1.1.1.2“合同协议书(Contract Agreement)”指第1.6款【合同协议】中所说明的合同协议(如有时)。 1.1.1.2 "Contract Agreemen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if any) referred to in Sub-Clause 1.6 [Contract Agreement]. 1.1.1.3“中标函(Letter of Acceptance)”指雇主对投标文件签署的正式接受函,包括其后所附的备忘录(由合同各方达成并签定的协议构成)。在没有此中标函的情况下,“中标函”一词就指合同协议书,颁发或接收中标函的日期就指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 1.1.1.3 "Letter of Acceptance" means the letter of formal acceptance, signed by the Employer, of the Letter of Tender, including any annexed memoranda comprising agreements between and signed by both Parties. If there is no such letter of acceptance, the expression "Letter of Acceptance"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and the date of issuing or receiving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means the date of signing the Contract Agreement. 1.1.1.4“投标函(Letter of Tender)”指名称为投标函的文件,由承包商填写,包括已签字的对雇主的工程报价。 1.1.1.4 "Letter of Tender" means the document entitled letter of tender, which was completed by the Contractor and includes the signed offer to the Employer for the Works. 1.1.1.5“规范(Specification)”指合同中名称为规范的文件,及根据合同规定对规范的增加和修改。此文件具体描述了工程。 1.1.1.5 "Specification" means the document entitled specification,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 and any additions and modifications to the specific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Such document specifies the Works. 1.1.1.6“图纸(Drawings)”指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图纸,及由雇主(或代表)根据合同颁发的对图纸的增加和修改。 1.1.1.6 "Drawings" means the drawings of the Works,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 and any additional and modified drawings issued by (or on behalf of, the Employ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1.1.1.7“资料表(Schedules)”指合同中名称为资料表的文件,由承包商填写并随投标函提交。此文件可能包括工程量表、数据、列表、及费率和/或单价表。 1.1.1.7 "Schedules" means the document(s) entitled schedules, completed by the Contractor and submitted with the Letter of Tender,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 Such document may include the Bill of Quantities, data, lists, and schedules of rates and/or prices 1.1.1.8“投标文件(Tender)”指投标函和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应随投标函提交的其它所有文件。 1.1.1.8 "Tender" means the Letter of Tender and all other documents which the Contractor submitted with the Letter of Tender,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 1.1.1.9“投标函附录(Appendix to Tender)”指名称为投标函附录并已填写完毕的文件,附于投标函之后并构成投标函的一部分。 1.1.1.9 "Appendix to Tender" means the completed pages entitled appendix to tender which are appended to and form part of the Letter of Tender. 1.1.1.10 “工程量表(Bill of Quantities)”和“计日工计划(Daywork Schedule)”指资料表中如此命名的文件(如有时)。 1.1.1.10 "Bill of Quantities" and "Day work Schedule" mean the documents so named (if any) which are comprised in the

什么是FIDIC合同条件

什么是FIDIC合同条件?简述其发展过程及最新FIDIC合同条件 FIDIC合同文本介绍 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多数国家或地区政府、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都制定了有标准的招投标程序、合同文件、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仲载方式告示。使用这些标准的招投标程序、合同文件,便于投标人熟悉合同条款,减少编制投标文件时所考虑的潜在风险,以降低报价。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执行合同文件所附带的争议解决条款来处理纠纷。标准的合同条件能够合理公平的在合同双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不认真履行合同造成的额外费用支出和相关争议。FIDIC作为国际上权威的咨询工程师机构,多年来所编写的标准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界几十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公正的规定了合同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程序严谨,可操作性强。如今已在工程建设、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提供等方面被广泛使用。现简要介绍FIDIC合同条件的发展过程和新版(99版)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等情况。 编辑本段一、FIDIC合同文件的发展 1957年,FIDIC与国际房屋建筑和公共工程联合会[现在的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在英国咨询工程师联合会(ACE)颁布的《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格式》的基础上出版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第1版)(俗称“红皮书”),常称为FIDIC条件。该条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用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为专用合同条件。1963年,首次出版了适用于业主和承包商的机械与设备供应和安装的《电气与机械工程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黄皮书。1969年,红皮书出版了第二版。这版增加了第三部分,疏浚和填筑工程专用条件。1977年,FIDIC和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联合编写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Europeenne de la Construction(巴黎),这是红皮书和第三版。1980年,黄皮书出了第二版。同时出版的还有黄皮书第三版《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分为三个独立的部分:序言,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1995年,出版了橘皮书《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合同条件》。以上的红皮书(1987)、黄皮书(1987)、橘皮书(1995)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分合同条件》、蓝皮书(《招标程序》)、白皮书(《顾客/咨询工程师模式服务协议》)、《联合承包协议》、《咨询服务分包协议》共同构成FI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1999年9月,FIDIC出版了一套4本全新的标准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保称是: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rtuction for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Employer);《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新黄皮书)的名称是:由承包商设计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安装与民用和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Plant and Designed-Build for Electrlcal and Mechanical Plant and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Contractor)。《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银皮书(Silver Book)。FIDIC还编写了适合于小规模项目的《简明合同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绿皮书(Green Book)。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方式.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方式 摘要: FIDIC合同被称为“国际工程行业的圣经,是国际工程咨询业通用的语言”,FIDIC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合同范本已被联合国有关组织和世行、泛美开发银行、亚行等绝大多数国际金融组织及其成员国普遍承认和采用,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是相关行业的国际规则。FIDIC合同已成为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国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参照、等同和等效采用了FIDIC合同的模式。1996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加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成为正式会员。FIDIC 授权中咨协会翻译出版了大量的FIDIC文献。 本文介绍了FIDIC组织、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其最新发展,讨论了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方式,强调了学习FIDIC合同条件的意义和重要性。 关键词:FIDIC;合同条件;合同管理 绪论 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多数国家或地区政府、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都制定了有标准的招招标程序、合同文件、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仲载方式告示。使用这些标准的招投标程序、合同文件,便于投标人熟悉合同条款,减少编制投标文件时所考虑的潜在风险,以降低报价。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执行合同文件所附带的争议解决条款来处理纠纷。标准的合同条件能够合理公平的在合同双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不认真履行合同造成的额外费用支出和相关争议。 FIDIC作为国际上权威的咨询工程师机构,多年来所编写的标准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界几十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公正的规定了合同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程序严谨,可操作性强。如今已在工程建设、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提供等方面被广泛使用。 改革开放后,我国一些大型国际工程采用FIDIC条款进行管理,如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京、津、塘高速公路采用FIDIC条款第三版;二滩水电站采用FIDIC 条款第四版.这些项目在建设周期、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均收到理想效果.二滩水电站由于采用FIDIC条款节省建设资金5.5亿元人民币.FIDIC条款第四版的《应用指南》指出,只要把专用条款中的条款结合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特点和工程的专业特点进行编写,同样适用于国内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 1 FIDIC即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它于1913年在英国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FIDIC发展迅速起来。至今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其会员。中国于1996年正式加入。FIDIC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它推动着全球范围内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 FIDIC下设2个地区成员协会:FIDIC亚洲及太平洋成员协会(ASPAC);FIDIC非洲成员协会集团(CAMA)。FIDIC还设立了许多专业委员会,用于专业咨询和管理。如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合同委员会(CC);执行委员会(EC);风险管理委员会(ENVC);质量管理委员会(QMC);21世纪工作组(Task Force 21)等。

最新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红皮书) 引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有下列四份合同标准格式:

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建议在国际范围内招标时使用上述格式作为合同基础。在某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当合同条件用于其国内合同时,可能需要对这些格式进行一些改动。 FIDIC是按照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情况编写的。 说明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 本施工合同条件中,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也有一些条款必须根据特定合同的具体情况予以变动。对大多数(并非全部)合同都适用的条款编入了通用条件中,以方便使用者将其纳入合同文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共同构成了制约合同各方权力和义务的条件。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合同,都必须编制专用条件,并且必须考虑到通用条件中提到的专用条件中的条款。 本版的通用条件是基于下列情况编写的: (i)期中支付和最终支付将按照测量的数值乘以工程量表中的费率和价格决定; (ii)如果通用条件中的某些词语需要用进一步的数据来说明,那么(除非其描述性很强,因而必须在规范中详细说明外)要参照此数据的条款应编入投标文件附录中,数据由雇主事先写明或由投标者填入; (iii)如果通用条件中的某条款涉及某一事件,而对此事件不同的合同可能适于采用不同的合同格式,则编写此条款的原则应为: (a)要使用户感到,简单地删去或不引用某些他们不希望采用的规定,比在通用条件中没有包括他们的要求而必须在专用条件中编写附加的条文更为方便; (b)而在原则(a)不适用的情况下,条款中应包含适用于绝大多数合同的规定。 例如,将第14.2款[预付款]编入通用条件是为了方便用户,而不是因为FIDIC在预付款方面有任何政策规定。如果没有说明预付款的数额从而将其舍弃,那么此款就不再适用(即使未被删除)。因此,要提醒用户注意的是,通用条件中的某些规定对很典型的合同也可能并不适用。 本版的专用条件编写指南中提供了有关上述问题的进一步资料、其它编写方式的范例措辞以及帮助用户编写专用条件和其它招标文件的解释性说明及范例措辞。在引用任何范例措辞前,必须核实它是否完全适用于具体情况;如果不是,则必须对其进行修改。

FIDIC合同法律适用问题

FIDIC合同条件国内工程适用的若干法律问题 万波袁青 菲迪克(FIDIC)是于1913年成立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名称缩写。FIDIC合同条件是FIDIC文献中使用最广、影响最大、最具国际性的文献之一,可以说FIDIC合同条件集中了全球工程领域的持续进步的管理经验。1999年,FIDIC出版了4本最新的合同条件:(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俗称“新红皮书”,推荐用于由业主设计的建筑和工程。“新红皮书”的前身是《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1992年修订版,俗称“红皮书”)。(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俗称“新黄皮书”,推荐用于由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的工程。“新黄皮书”的前身是《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1988年第2版,俗称“黄皮书”)。(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俗称“银皮书”,“银皮书”是1999年由FIDIC首次推出,推荐用于承包商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部职责,业主“转动钥匙”时即可运行的工程。(4)《简明合同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简称“绿皮书”,亦由FIDIC首次推出,推荐用于投资金额较小的建筑或工程项目。2007年,在新加坡召开的FIDIC年会期间,FIDIC又推出了一本最新的合同条件——《FIDIC设计-建造-运营合同条件》(俗称“金皮书”),“金皮书”与1999年的上述4本合同文件最显著的不同是增加了工程长期的运营和维护的内容。 本文意在通过比对FIDIC合同条件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差异,甄别FIDIC 合同条件在我国国内适用所需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以期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利用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使其在国内更具操作性。鉴于“红皮书”在FIDIC合同条件系列中的悠久历史和重要地位,除另有明确说明的以外,本文所涉及的FIDIC合同条款特指“新红皮书”中的条款。

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FIDIC 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1) FIDIC 简介 FIDIC 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Des lnginieurs —Conseils) 的缩写。它于1913 年在欧洲成立。FIDIC 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FIDIC 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 合同条件体系。 (2) FIDIC 系列合同条件适用范围 1999年,FIDIC在原合同条件基础上又出版了4份新的合同条件。 这是迄今为止FIDIC 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 1) 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OfContract forConstruction ,简称“新红皮书”)。新红皮书与原红皮书相对应,但其名称改变后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大。该合同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 Works) 和土木工程(EngineeringWorks) 。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以竞争性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以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2)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 —Build,简称“新黄皮书”。新黄皮书与原黄皮书相对应,其名称的改变便于与新红皮书相区别。在新黄皮书条件下,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是完成永久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3) EPC 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O{Contract for EPC

Turnkeyh由ects,简称“银皮书”。银皮书又可译为“设计一采购一施 工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它与橘皮书(原来的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 ,简称"桔皮书")相似但不完全相同。它适于工厂建设之类的开发项目,是包含了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具体设计、采购、建造、安装、试运行等在内的全过程承包方式。承包人“交钥匙”时,提供的是一套配套完整的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FormofContract ,简称绿皮书)。该合同条件主要适于价值较低的或形式简单、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 (3)FIDIC 系列合同条件特点 FIDIC 系列合同条件具有国际性、通用性和权威性。其合同条款公正合理,职责分明,程序严谨,易于操作。考虑到工程项目的一次性、唯一性等特点,FIDIC 合同条件分成了“通用条件” (GeneralConditions)和“专用条件”(ConditibnsOfParticular Application)两部分。 通用条件适于某一类工程。如红皮书适于整个土木工程(包括工业厂房、公路、桥梁、水利、港口、铁路、房屋建筑等)。专用条件则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是在考虑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不同、项目特点和发包人要求不同的基础上,对通用条件进行的具体化的修改和补充。 FIDIC 合同条件的应用方式通常有如下几种:

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践问

新编FIDIC合同条件应用中的几个实践性问题 松林 FIDIC是法语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的缩写。该组织是由英国、法国、比利时等三个欧洲境咨询工程师协会于1913年创立,组建联合会的目的是共同促进成员协会的职业利益,向其他成员协会传播有益信息。1949年后英、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相继加入,现有60多个成员国,下设欧共体分会,北欧成员分会,亚太地区分会,非洲成员分会。总部设在瑞士的洛桑。1996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正式加入菲迪克(FIDIC)组织。 FIDIC合同条件虽然不是法律,但它是全世界公认的一种国际惯例。近百年来它经历了从产生到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FIDIC合同条件第1版于1957年、第2版于1963年、第3版于1977年、第四版于1988年(1992年又作了修改),习惯对1988年版称为第4版。1999年国际工程师联合会根据多年来在实践中取得的经验以及专家、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在继承以往四版优点的基础上进行重新编写(下称新编FIDC 合同条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根据菲迪克授权书进行编译、出版,机械工业于2002年5月首次印刷FIDIC 合同条件第1版(中、英文对照)。 新编FIDIC合同文本一套四册:《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与《简明合同格式》。此外FIDIC组织为了便于雇主选择投标人、招标、评标,出版了《招标程序》,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笔者结合从事FIDIC合同条件法律服务的实践,在此提出新编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应(适)用中的几个实践性问题,赐教于。 一、应用新编FIDIC合同条件的选择 (一)新编与旧版的FIDIC合同条件的选择 新编FIDIC格式合同之一是《施工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用于由雇主或其他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出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但该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施工合同条件》由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构成。通用条件20条(共158款,款及下所设的项略)分别是:1、一般规定;2、雇主;3、工程师;4、承包商;5、指定的分包商;6、员工;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试验;10、雇主的接收;11、缺陷责任;12、测量和估价;13、变更和调整;14、合同价格和付款;15、由雇主终止;16、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17、风险与职责;18、保险;19、不可抗力; 20、索赔、争端和仲裁。附录,争端裁决协议书一般条件。《施工合同条件》专用条件也分为20条,是为通用条件的编写人给出备选条款,是对通用条件的修改和补充。此外专用条件附件有专用的公司担保函,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担保保证,预付款保函,保留金保函,雇主支付保函的例格式。《施工合同条件》第三部分是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与新编相对应的是1988年编译的旧版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即第四版红皮书),红皮书第一部分由通用条件72条183款与投标程序、可能使用条款、投标书、附件协议书组成,第二部分专用条件70条组成。当事人在应用FIDIC合同条件时应当将新、旧两个版本相区别,选择使用新编的《施工合同条件》。 新编《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用于电气或机械设备借贷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或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建筑物的任何组合。该合同文件也是由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与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三部分组成,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英文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英文 篇一: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_中英文 通用条件 General Conditions 1 一般规定 1. General Provisions 定义 Definitions 在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的合同条件(“本合同条件”)中,以下措辞和用语的含义如下所述。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要求,指当事人和当事各方的词包括公司和其它法律实体。 In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these Conditions"), which include Particular Conditions and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stated. Words indicating persons or parties include corporations and other legal entities,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 合同 The Contract “合同(Contract)”指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或中

标函中列明的其它进一步的文件(如有时)。 "Contrac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the Letter of Tender, these Conditions, the Specification, the Drawings, the Schedules, and the further documents (if any) which are listed in the Contract Agreement or in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合同协议书(Contract Agreement)”指第款【合同协议】中所说明的合同协议(如有时)。 "Contract Agreemen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if any) referred to in Sub-Clause [Contract Agreement]. “中标函(Letter of Acceptance)”指雇主对投标文件签署的正式接受函,包括其后所附的备忘录(由合同各方达成并签定的协议构成)。在没有此中标函的情况下,“中标函”一词就指合同协议书,颁发或接收中标函的日期就指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 "Letter of Acceptance" means the letter of formal acceptance, signed by the Employer, of the Letter of Tender, including any annexed memoranda comprising agreements between and signed by both Parties. If there is no such letter of acceptance, the expression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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