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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经济法考前提示班讲义周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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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善会计网校2016中级辅导终极课程

2016中级经济法考点提示

因为新增预算法、营改增、保险法内容,所以很多内容必须以表格形式填列,所以讲义比较多。所有表黄色的部分是必考点和冷门考点。

如有想不起来的口诀内容可参见串讲讲义或辅导书,看完讲义后对应押题考点训练。

祝福大家顺利通过2016年度中级职称考试!

经济法:杨光

第一章总论

考点1:经济法的渊源(单选)

法律**法行政法规**条例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考点2:法律行为(单选)

(一)法律行为的特点

【排它记忆】发明、创作、拾得遗失物、侵权都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订立遗嘱等

多方法律行为:合同行为赠与行为

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的关系(判断题)

⑴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则不能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则从法律行为也不能生效。

⑵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的丧失

(三)无效与可撤销(多选题)

无效:恶法损可撤销:乘重显不损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单选、判断)

区别可变更、可撤销★无效

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人民法院不予

保护(单选)

不存在限

溯及力一经撤销,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单

选、判断)

自始无效

考点3:代理(单选)

不属于代理的:行纪、寄售、传递消息、居间、转交东西、无效代理、冒名欺诈、代表代理的终止:【记忆口诀】法被委不被,即法定代理有被代理人死亡、而委托代理没有被代理人死亡。【对比】(1)狭义的无权代理:效力待定的合同;(2)表见代理:合同有效。考点4:仲裁(客观题)(必考点)

一、仲裁的基本原则(判断题)

1.自愿原则

(1)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及仲裁员。(不适用地域管辖)

2.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法》适用范围(多选题记住排它选项)

【记忆口诀】人行劳农不适用仲裁

三、仲裁协议

1.形式:书面方式(不能口头)

2.效力:【核心归纳】书面首次开庭前独立性

3.无效情形:(多选题)

(1)超范围(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胁迫(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判断题)

四、仲裁程序

1.仲裁庭由1名或者3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2.回避制度(多选题)

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3.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4.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5.当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6.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不是必须)先行调解。

7.作出裁决(单选)2:1(多数)1:1:1(首席)【记忆口诀】调收裁出。

8.履行裁决及强制执行

(1)不履行可以找法律,不服法院不理(2)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数字性单选题)

考点5:诉讼(客观题)(必考点)

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

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示】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单选)

2.特殊地域管辖:(多选)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票据纠纷被告住所地或票据支付地(二选一)

3.共同管辖:“最先立案”(不是最先收到起诉状)先收到的不推诿后收到的不立案审判程序

第一审程序

1.普通程序

(1)起诉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多选)(请注意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冷门多选)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同时还必须办理法定手续。

【辨析】申请仲裁必须符合的条件:(1)有书面的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

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冷门多选)

(2)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判断)

(3)开庭审理一般都公开进行,但遇下列情况时不公开进行审理:(选择题)

①涉及国家秘密;

②涉及个人隐私;

③法律另有规定;

④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记忆口诀】此考点下涉及两个时间点,7日立案、3日传唤,简记为7立3传。

简易程序适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多选题)

不适用

(多选)

①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②发回重审的;③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④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⑥第三

人起诉请求改变或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转换普通程序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辨析记忆】一审普通程序7立3传,二审程序判15裁10。

审判监督程序(小名再审程序)

1.再审程序的启动

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6个月内提出。(数字性单选题)

2.不予受理的情形(多选)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再再(2)再裁(3)再提

考点6: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概念(判断)

【记忆口诀】丧胜(法院不主动,需债务人主张)、不起、不实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多选)

1.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其他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2.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是,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多选)

(1)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缴付出资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单选、多选)

【记忆口诀】1年:我们应该多锻炼,提高身体质量。此外还有寄存租金。3年:污染4年:国际进口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原因发生时间效果中止客观因素:不可抗力、其他障碍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暂停

中断主观因素:(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进行中重新计算

延长人民法院决定时效届满后延长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考点1】母子公司与总分公司(单选)

【记忆口诀】分公司可经营、不法人、无财产、不承担

【考点2】投资、担保、转让股权专题(必考点至少5分)(客观题)

投资【记忆口诀】对外投资股董议(单选)

担保【记忆口诀】对外担保股董议,对内担保股东议,出席其他表决半,数额不超章程关。【说明】表决权的规定:不取决于股东人数,也不绝对取决于出资比例。(单选)

转让股权(单选)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记忆口诀】对内转让:无限制对外转让30日书面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股东会),强制转让20日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回购(多选)

【记忆口诀】五年盈利未分红,合并分立转财产,公司到期还继续,就是没有增减资

商60诉90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单选)

发1董监高125%(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1000外)离6个月股份回购(多选)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经股东大会决议

(2)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1)经股东大会决议

(2)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多选)(1)经股东大会决议

(2)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3)收购资金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4)1年内转让给职工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有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在解散公司诉讼中,经法院调解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

股东出资:(单选、判断)

【记忆口诀】不可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可以:非专利技术专利权知识产权

变更登记:

【记忆口诀】45日减合分30日名法范(不包括董事、监事、经理)

【考点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要求(单选)

【记忆口诀】未作价,去作价;价不足,不认定

【记忆口诀】未变更,给机会,变更后,交付算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请注意没有实际控制人)【补充】高管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考点5】公司设立中的责任(判断)

未尽出资义务对内:还本付息、恶意连带、合理限制、不改解除。

对外:设立-发起连带;增资-责任董高连带(没有监事)

股东抽逃出资

对内【提示】只有“协助者”才承担责任,不包括“监事”。(判断)

对外(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

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断)(请注意不许说成连带责任)

【考点6】组织机构(必考点)(至少3分)

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性质权力机构

组成全体股东

职权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定酬审议批准“报告、草案

发行公司债券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监事会——1/10(股份有限公司:90日、10%)

通知

15日前,章程规定或者全

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定:20日前

临:15日前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30日前

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临时提案权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

召开条件无强制性要求

记录签字出席会议的股东(1)主持人

(2)出席会议的董事

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性质执行机构

组成

人数3~13人5~19人

任期≤3年≤3年

董事

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章程规定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

职工

代表

应当有:

①国有独资公司

②两个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有

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并定酬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

通知章定

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召开条件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委托出席: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一般决议章定

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记录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

违法决议免责规则

未参与

表明异议且记载于会议记录监事会

【考点7】会议专题(必考点至少5分)(多选题)

【【有限临时股东会和股份临时董事会】十一股东、三一董事、监事会

【股份临时股东大会】董事少五667,亏损达到333,董监会议提议开,十股股东两月开。【综合总结】决议的通过方式

会议性质通过方式

普通

决议创立大会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特别

决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①增减注册资本;②合并、分立、解散;③变更公司形式;④修改公司章程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公司的股东大

上述+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①②④+发行公司债券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记忆口诀】特别决议有表股出(都是表决权不是人数)

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签名。s

【记忆口诀】股东大会股东不签、股东会出席股东签、董事会出席董事签、监事会出席监事签。

【考点8】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考点单选题)

【记忆口诀】可自可法、计划生育、强制审计、不独立就连带、不设股东会、做决定书面签、可不设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满足人数要求(3-13)

【考点9】国有独资公司(必考点单选题)

1.重大事项管理

2.组织机构

董事会:职工代表应当有职工代表董事职工选

监事会:大于等于5人

经理:必设

董事高管在其他公司兼职需要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同意

重大损失5年特别重大终身

3.与关联方交易

禁止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等,不得以不公平价格进行交易

【考点10】高管怎么产生(单选、判断)

【记忆口诀】有限:监主席选举生、董副长章程生、国独董副长指定生

股份:监主席选举生、董副长选举生

【考点11】股东诉讼(必考点)

(一)股东直接诉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代表诉讼

侵害公司利益董高侵权找监事(明确拒绝、30日不理、情况紧急可直接)

监事侵权找董股

有限:股东股份:180日+1%

(三)解散公司诉讼(多选)

权利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10%以上的股东可以:两年未开股东会;两年股东会表决不过;董事冲突无法解决

不可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考点12】财务会计(单选)

【考点13】上市公司(单选)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殊职权

【记忆口诀】15净资产、3资产总额(特别决议(出席+表决权+2/3以上)、7资产负债率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记忆口诀】110自然人55股东单位都没有社会关系

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

1.回避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召开条件: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通过: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考点14】董监高(单选)

1.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记忆口诀】黑五类经济犯罪5年,经营不善“董事+厂长、经理”+违法经营“法定代表人”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

【提示】如果公司章程事先有规定,或者事先经股东(大)会(而非董事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同本公司进行交易。

【考点15】优先股(必考点)

优先股:

1.发行主体

(1)只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除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外,其他公司不能发行优先股。(判断)

(2)试点期间,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也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而非上市公众公司只能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提示】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

2.发行条件

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判断)

3.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优先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只有两个选项多选)

(1)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

(2)同股同权、同股同价

4.优先股股东表决权的恢复【记忆口诀】累三连二

5.特定事项的表决权(多选)

【记忆关键数字】必须盯死要超过10%股票的发行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考点16】合并、分立、清算(判断题)

【对比】通知债权人

通知

公告接到通知未接到通知公司清算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60日30日45日公司合并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30日30日45日

公司分立

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

30

【记忆口诀】清算公告60,合分减公告30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客观题)企业性质

不具有法人资格

独立民事主体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投资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

不得是法律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如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企业名称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申报的出资个人财产出资

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

任意限制

投资人对事务管理人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定限制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投资人持续偿债责任5年内

合伙企业(主观题和客观题)(必考点)

考点1合伙企业的类型

考点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

约-商-实-均(判断)

考点3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不抵消不代位可清偿可强制

考点4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处置

1.自愿退伙

2.当然退伙(多选)

考点5合伙事务的执行

考点6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主要区别(综合对比归纳总结)

第四章公司法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部分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辅导书P72-P73)(客观题)

1.注册资本【记忆口诀】实缴资本:全10亿、城1亿、农商5000万。

2.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判断题)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3.商业银行重大事项的变更(冷门多选题)

盯死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

4.商业银行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时,应当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其任职资格。(判断题考点、请提示不包括监事)

5.商业银行的接管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6.商业银行的终止判断题考点:优先支付的是个人储蓄存款和利息而不是企业

存款业务规则(辅导书P73-74)

储蓄存款结息规则

活期:“每季末月的20日”全部支取“清户日”

定期:支取日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规则

【记忆口诀】税法海查冻扣三会当中只有证监会可以冻结

审计、监察、工商只能查询

单位存款的基本原则

1.财政性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专营,不计利息。

2.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3.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部分)支取“一次”。

贷款业务(辅导书P75)

1.财务指标:足8同10

2.关系人贷款:不信用可担保不优于

3.发放(冷门多选题)

“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单笔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个人”贷款

4.贷款期限设定自营贷款:超过10年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5.贷款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国务院决定

证券法律制度部分

考点1证券发行(辅导书P76)

公开发行:可广告,面向不特定对象几人都行,面向特定对象必须超过200人

考点2股票发行(辅导书P77)(必考点)

1.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3年以上”【提示】没有资金使用方向这个选项

2.配股和增发

配股【记忆口诀】30%、公开承诺、代销

增发⑴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⑵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⑶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或1”的均价

3.非公开发行股票(多选)

1)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2)20的“90%”3)本12控36

考点3债券发行(辅导书P78-79)(必考点)

(一)债券发行的一般规定

1.【记忆口诀】公核非约

2.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二)合格投资者应满足的条件

【记忆口诀】净资产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300万元。

(三)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

1.发行条件

【记忆口诀】股3000有6000,净资产40%。不弥亏和非生产性支出。“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四)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1.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2.发行人“最近3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3.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五)公开发行程序

分期发行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2)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的,发行人应当在后续发行中及时披露更新后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每期”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非公开发行

1.对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2.限制: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3.人数:≤200人

4.评级:无强制要求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5.转让: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考点4证券投资基金(辅导书P80)(必考点)

1.封闭式基金的上市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提示】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应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5证券承销(辅导书P81)(必考点)

代销承销团5000万元90日不预留不够入70%为失败

考点6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辅导书P82)(必考点)

发1董监高1离6月

上市公司董、监、高及5%股东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出审计、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的机构人员为股票

发行

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

买卖该种股票

为上市

公司

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

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1)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考点7证券上市(辅导书P82-83)

股票(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

亿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考点8持续信息公开(辅导书P83-84)(必考点)临时报告

⒀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提示】董事、经理只要发生变动就属于重大事件,监事变动要达到1/3,不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⒁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⒂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提示】不包括“增资”。

⒅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个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披露时间要求

紧急情况下及时(立即)披露:(多选)①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②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③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考点9禁止交易(辅导书P85)(必考点)内幕交易

⑵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

⑵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提示】减资属于应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增资仅属于内幕信息。⑸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考点10上市公司收购(辅导书P87-88)控制权(冷门多选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已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一致行动人(没有同学战友)

7.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的义务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收购比例

收购主体

报告书类型

(达到)≥5%~<20%(未达到)

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达到)≥20%~≤30%(未超过)

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达到30%继续增持)>30%触发要约收购要约收购(冷门多选题)

触发条

持股比例达到30%+继续增持股份

收购期

30≤收购期限≤60(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撤销要

承诺期内,不得撤销

变更要约变更程

序公告→通知被收购公司

不得变更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出现竞争要

约的除外

要求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保险法律制度部分(辅导书P89-95)

保险法的分类与基本原则(一)保险分类

再保险指将原保险人为减轻或避免所负风险把原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二)保险法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告知内容(单选、判断题)(必考点)

时间

订立保险合同时

告知义

(1)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提示】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2)保险人不得以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后果投保人

“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不赔”、“不退”

“重大过失”不履行告知义务“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人“不赔”但“退还保费”

保险人

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得仍

然收取保险费,又主张解除合同

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不得解除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期限(1)保险人的解除合同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

行使而消灭

(2)“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

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利益原则(单选、判断题)(必考点)

【记忆口诀】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的设立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股东主要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

【提示】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二)保险公司的变更(冷门多选题)

保险公司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监会批准:

6.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三)保险公司的终止

2.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公司的特殊规定(判断题)

(1)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2)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四)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冷门多选题)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无人寿保险)。

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

成立时间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

【提示】有两种以上解释,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

1.被保险人的权利

【提示】“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可以采取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

【提示】应认定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情形:(冷门多选题)

①被保险人明知他人代其签名同意而未表示异议的;

②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的;

③有证据足以认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其他情形。

受益人(1)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若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2)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经被保险人“同意”

(三)保险合同的形式(必考点)

【提示】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则认定投保单与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以“投保单”为准

投保单与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

(四)保险合同的履行

索赔

索赔权利人诉讼时效

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人寿保险: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

财产保险被保险人其他保险: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

(五)保险合同的解除

(1)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保同另有约定除外。

(2)人身保

保险人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保险人单方解除合同权(冷门多选题)

(6)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恢复合同效力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制度(必考点)

1.代位求偿

(1)代位求偿: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损失后,取得了该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人追偿的权利,并据此权利予以追偿的制度。

(2)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3)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4)如果因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2.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除外。(七)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1.不丧失价值条款

超2年即使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虽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若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保险人应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

价值。

2.自杀条款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票据法律部分(主观题)

票据基础概念(辅导书P96-97)

【记忆口诀】合同无效,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无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票据行为(辅导书P97-98)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关于金额和票据上不得更改的事项

①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②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票据的权利与抗辩(辅导书P98-99)

1.票据权利的取得

(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主观题)

(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主观题)

2.票据权利补救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挂失止付

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冷门多选题)

【提示】挂失止付不是丧失票据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判断)

(二)票据的抗辩

1.对物的抗辩

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

2.对人的抗辩

票据债务人对抗特定债权人的抗辩。

(1)可以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2)不可以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主观题)

(三)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1.票据的伪造

“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提示】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提示】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2.票据的变造

“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提示】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汇票(辅导P99-102)

出票

1.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商业汇票);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提示】本票无“付款人名称”,支票无“收款人名称”

相对记载事项: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背书(主观题)

绝对记载事项(1)背书人签章;

(2)被背书人名称: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对记载

事项

背书日期(未记载,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不得记载事项(1)条件背书:背书不得附条件。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有效。

(2)部分背书、分别背书: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粘单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法定禁止背书:(冷门多选题)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承担汇票责任。

背书有效还是无效(多选题)

背书有效(1)无背书日期;

(2)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3)背书附条件;

(4)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背书无效(1)无背书人签章;(2)部分背书、分别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1.委托收款背书:

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而未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

2.质押背书:

(1)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如果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文句表明了质押意思的,如“为担保”、“为设质”等,也应视为其有效。

(2)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不构成票据质押。(主观题)

承兑(主观题)

1.承兑仅适用于(远期)商业汇票。。

2.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3.受理

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付款人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不作出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

4.附条件的承兑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5.承兑的效力

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主观题)保证

1.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

事项

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1)被保证人的名称:未记载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

(2)保证日期:未记载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提示】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2.附条件的保证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归纳总结】

背书附条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承兑附条件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附条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保证有效。

3.保证效力

(1)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3)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追索

追索内容

(1)持票人的追索内容

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2)被追索人的再追索内容

①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新本金

②再发生的利息;——新利息

③发出通知书的费用。——新费用

本票(辅导书P102-103)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中级职称会计学习资料

+6 专题一、学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一、中级会计实务课程特点 中级会计实务在三个科目中算是难度最大、内容最多的一科,并且该科目属于基础性科目,本科目的学习会影响到另外财务管理和经济法的学习,学习中本科目花费的时间也算是比较长的,在备考复习中我们需要将其排在前面开始学习。 二、中级职称考试在整个会计类考试中的难度和性价比分析 中级职称考试勤奋大于聪明。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不需要我们多么聪明但是需要我们努力就可以;从考试层面来看,深度有限;广度有限(要求会什么就会什么,特殊问题不必研究)。中级职称在整个会计类考试中属于性价比最高的一个资质证书。 三、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值表 该题型比较简单,是最容易拿分的一个题型,但是在做单选题的时候大概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题目属于小型计算的题目,另外一部分题目属于文字性的题目。 在做单选题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题目的要求,看要求是让选择正确的,还是让选择错误的,是让选择包括的还是不包括的。(二)多选题分析 针对多选题的准备来讲功夫要下在平时,重点在与积累和长时间的学习,因为针对10个多选题每个题目4个选项,相当于是40个考点散布在教材的22个章节中。所以等到考前冲刺了才知道多选题不行了,那个时候已经没有时间了。所以从现在开始一定要树立一概念,就是长期的积累。 (三)判断题分析 1.判断题相对比较简单,往往是一些基本概念和观点,只要考生在平时的学习中能注意这些基本内容,判断题的得分应当是较高的 2.不得不提的是判断题的评分标准,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倒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万幸的是,判断题整个题型的最低得分为0分。 所以,考生在做判断题时最好还是坚持“谨慎原则”,没有把握的情况下,选择“放弃”可能比选择“碰运气”更明智,以免将自己已经夺得的阵地丢失殆尽。 (四)计算分析题 本类题共22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除特别说明外,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的会计分录,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要写出一级科目。 计算分析题往往考核的知识点比较单一,往往仅仅涉及某一章或两章的知识点。复习该部分的内容有很强的针对性。难度不大。 (五)综合题 本类题共33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除特别说明外,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的会计分录,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要写出一级科目。 综合题的考核难度最大,涉及跨章节的内容,熟悉具体业务的账务处理,并且熟练掌握综合的知识点,这就需要平时学习时,首先将每一章的具体知识点熟练掌握了,其次加强综合知识点的练习。 四、教材基本内容与各章重要程度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试卷及答案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 及答案解析 (WORD版本真题试卷+解析答案,建议下载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 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纠纷 【答案】A 2.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 【答案】D 【解析】选项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 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3.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 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属于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2)选项B:不可抗力,属于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4.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 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1)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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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练习题(33)含答案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练判断题 1. 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不能出席时,只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不能委托非董事代表其出席并表决。 3.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4.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除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以外,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企业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5. 经济合同当事人虽有违约行为,但如未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6. 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交易的行为,按照我国有

关证券法律规定应属于欺诈客户行为。 7. 2月1日,甲乙两企业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田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一批汽车轮胎,约定款到付货。2月10日乙企业将货款全部交付给甲企业。田企业应于2月1日向己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有关法律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境外发生的利润,只要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就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9. 某内资企业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了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金,这一做法符合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的规定。 10. 某大型商场经营自行车销售业务,同时附设了自行车修理修配门市部。按照我国有关增值税方面的法律规定,该商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该门市部提供的劳务收入计入应税销售额。 11. 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按照最高一档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12. 对经批准缓税进口的货物以后交税时,一次激情税款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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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真题及答案(5.16) 2015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真题及答案(5.16) 2015年《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5.16) 【东奥小编】东奥会计在线初级职称频道提供:2015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真题及解析修订版 (5.16)。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作答。) 1.企业在现金清查中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已按管理权限批准,下列各项中,有关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B.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现金短缺,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C.属于应支付给有关单位的现金溢余,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D.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参考答案】D 【东奥解析】现金溢余报经批准后的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支付给有关单位) 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 现金短缺报经批准后的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赔偿)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所以选项D不正确。 【东奥相关链接】 (1)轻松过关一P82多选1 (2)轻松过关二P261单选2 (3)刘忠基础班第03讲例题 (4)周春利基础班10讲例题 (5)佟雪欣答疑解惑班12讲例题 2.2014年9月30日,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为216万元,收到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为212.3万元。经逐笔核对,该企业存在以下记账差错及未达账项,从银行提取现金6.9万元,会计人员误记为9.6万元;银行为企业代付电话费6.4万元,但企业未接到银行付款通知,尚未入账。9月30日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 为( )万元。 A.212.3 B.225.1 C.205.9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笔试真题(3)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笔试真题(3) 1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A. 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 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练习的所得 C. 来源于中国境内,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来源于中国境外,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答案】ABC 1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A. 营业外收入 B. 财政拨款 C. 国债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BD 1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实行加计扣除的有() A.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B. 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 C.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赞助支出 【答案】BC 14. 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有() A. 税收收入 B.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C.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D.转移性收入 【答案】ABCD 15.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行为中,属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有() A. 某市三家期刊网络公司达成协议,将期刊下载价格固定为每篇5元 B. 某药厂通过协议限定医院和药店向病人转售药品的最低价格 C. 某汽车厂商通过协议要求经销商按照统一价格销售汽车 D.某酒厂通过协议限定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其生产的白酒的最低价格 【答案】BCD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大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错误) 2.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正确) 3.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可以其债券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错误) 4.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错误)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练习题(6)含答案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练习题(6)含答案 单项选择题 在运输合同中,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计算赔偿额的具体原则是( )。 A、签订运输合同时签订地的市场价格 B、签订运输合同时发货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C、签订运输合同时承运人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D、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 【正确答案】D 【知识点】本题考核点是运输合同。 【答案解析】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方合作研发一项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新技术研发成功后,乙、丙提出申请专利,甲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申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丙不得去申请专利 B.甲应当把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丙 C.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乙、丙共同享有 D.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甲、乙、丙共同享有 【正确答案】A 【知识点】本题考核点是技术合同。

单项选择题 陈某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在车站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行李箱内有现金。陈某凭取物单取行李箱时发现该行李箱已被人取走,陈某要求寄存处赔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寄存处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赔偿 B.不予赔偿 C.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 D.按寄存物品的一半价值赔偿 【正确答案】C 【知识点】本题考核点是保管合同。 【答案解析】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2015年中级经济法主观题考点汇总

中级经济法主观题考点(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章:总论(☆)(注意与“合同法”结合考核主观题) 1.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使“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2.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第二章:公司法(☆☆☆)(注意与“证券法”结合考核综合题) 1.股东出资 (1)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已交付,未办理权属变更,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已办理权属变更,但未交付: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名义股东 (1)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可以善意取得该股权。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债权人请求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该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不得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管违背上述忠诚勤勉义务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④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4.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P54)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

2016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解析二

7.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发行人的董事不得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 B.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C.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D.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公开转让 【答案】BC 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A.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工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B.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C.公司的股票被收购人收购达到该公司股本总额的70% D.公司董事长辞职 【答案】AB 9.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A.接受本公司股票最为质权标的 B.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答案】BCD 10.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定抵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抵销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B.故意侵权产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 C.双方抵销的债务,都应已届清偿期 D.双方抵销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应相同

【答案】BCD 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C.来源于中国境内,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来源于中国境外,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答案】ABC 【解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都需要在我国纳税。 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营业外收入 B.财政拨款 C.国债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BD 【解析】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13.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的有( )。 A.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B.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 C.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赞助支出 【答案】BC

12注会会计·周春利答疑班·【014】第九章 负债

第九章 负债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阐述负债的确认、计量和记录问题。近3年考题分数不高,属于不太重要章节。 本章重点、难点问题总结 【问题】可转换公司债券 【解答】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也可能在借方)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第一步:先计算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然后根据发行收入—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第二步:最终转换为股份数量,可以采用按照面值计算,也可以按照账面价值转换。具体情况看题目要求。 第三步如果存在发行费用,在需要在应付债券和资本公积之间进行分配。 ①债成份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面值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 值)”科目,面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记入“应付 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②权益成份公允价值(发行收款-负债成份公 允价值)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科目。

【说明】 1.如果不存在发行费用,通常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等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如果不存在发行费用,通常应付债券后期摊销不用重新计算实际利率,按照折现的利率计算(教材例题); 3.如果存在发行费用,需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根据计算的实际利率摊销。(2008年试题)。 (二)转换股份前: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在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费用,按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债券,差额作为利息调整进行摊销。 (三)转换股份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确认的权益成份的金额) 应付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时尚未支付的利息) 贷:股本(股票面值×转换的股数)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教材例9-10】甲公司经批准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按年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 000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债券持有人若在当期付息前转换股票的,应按债券面值和应付利息之和除以转股价,计算转换的股份数。假定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23 343 6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0.6499+200 000 000×6%×3.8897=176 656 4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176 656 400=23 343 600(元)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等 15 899 076 贷:应付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12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899 076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时(假定利息尚未支付): 转换的股份数为:(200 000 000+12 000 000)/10=21 200 000(股)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应付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12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贷:股本 21 2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19 444 524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4 699 076

注会学习计划完整版

09级会计六班注册会计师(CPA)交流小组 成立策划案(修正版2) 一、成立宗旨 本小组以学习注册会计各门课程为主要目标,各成员采取自愿原则加入,并结合网校(冬奥会计在线、中华会计网校)的课程并为自学学习注册会计课程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激励的平台,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二、注会简介 1、注册会计师简介 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 2、注册会计师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至2007年底,累计已有近14万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考试实行轮流作废制。 3、注册会计师考试调查(摘自中华会计网校) 图一

图二 调查数据显示:31.03%的考生是新考生,57.21%的考生考试经验是1~4年,5年以上的老考生占到10.76%,参与调查的老考生平均考试经验为3年;而计划3年通过注会考试的被调查者占到47.24%。可见大部分考生已经将3年作为通过注会考试是最佳年限。 同时,从历届通过注会考试的老学员的考试经验来看,计划3年通过是比较合理的。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每年新参加注会考试的考生占的比例最大,新制度改革后,注会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两个考试阶段,更增加了注会的挑战性。从某种程度上看,注会专业阶段对基本知识、理论的掌握要求有所提高,综合阶段强化了对实务工作能力的考核,两个层级的考试制度考核重点更加明确。因此综合考虑看,建议新考生每年至少应该报考三科,两年内通过专业阶段考试,尤其是在校生和年龄在三十岁以下的在职人员。对于年龄在三十岁以上的在职人员,由于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所以报考上注意结合本职工作,三年通过也很有可能。 4、注会未来发展前景预测。 图三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计,2009年注册会计师报名人数共有55.6万余人报名参加考试,可见注会考试备受广大考生青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注会行业在一天天发展壮大。根据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先生2009年10月9日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联合集中培训

Removed_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1、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2、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媒体曝光该公司有部分家具是在国内生产后, 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取得进口报关凭证,在销售时标注为外国原产,以高于出厂价数倍的价格销售。此时,已经在F公司购买家具的顾客,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顾客有权要求F公司提供所售商品的产地、制造商、采购价格、材料等真实信息并提供充分证明 B.如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有权要求退货 C.如能够确认F公司对所售商品的产地、材质等有虚假陈述,顾客有权要求双倍返还价款 D.即使F公司提供了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仍有权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 3、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 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 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 4、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5、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单选题及答案(5)含答案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单选题及答案(5)含答案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家庭共有财产B个人财产 C夫妻共有财产D个人和家庭财产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B )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A、10年 B、5年 C、1年 D、15年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 )。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混合责任 4、合伙人以其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 )。

A、一致同意 B、2/3同意 C、1/2同意 D、1/3同意 5、甲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乙为甲自身债务的债权人。当甲自身财产不足清偿乙的债务时,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所拥有的权利,该权利是( )。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以该债权抵销其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 6、当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时,合伙人可以退伙的属于( )。 A、自愿退伙 B、法定退伙 C、当然退伙 D、除名退伙 7、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 )。

A、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意 B、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其他合伙人2/3以上多数同意 D、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8、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9、有限合伙企业由( )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2个以上20个以下 B、2个以上30个以下 C、2个以上40个以下 D、2个以上50个以下 10、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3章 所有者权益(讲义)

第十二讲所有者权益 本讲考情分析 本讲近3年考试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计算分析题。2009年试题分数为6分,2010年试题分数为3分,2011年试题分数为9分,从试题分数看本章内容比较重要。 本讲主要考点包括:(1)所有者权益包括的内容(多选);(2)实收资本增加或减少的核算(计算分析题);(3)资本公积的来源;(4)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或股本)、留存收益的区别;(5)资本公积的核算;(6)留存收益包括的内容(注意哪些事项会影响到留存收益金额发生变化);(7)注意对所有者权益总额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 本讲主要内容 一、所有者权益概述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特征:(1)除非发生减资、清算或分派现金股利,企业不需要偿还所有者权益;(2)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负债后,所有者权益才返还给所有者;(3)所有者凭借所有者权益能够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 二、实收资本概述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即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或股东的股权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实收资本的增加数额,借方登记实收资本的减少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实收资本实有数额。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该科目贷方登记公司在核定的股份总额及股本总额范围内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借方登记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减少的股本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股本实有数额。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017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关于保险人可否解除合同的下列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费 B.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投保人承担违约责任 C.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不可以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投保人按照真实年龄调整保险费 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下列项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分配给投资者 B.增值税免税项目 C.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D.个人消费 3.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C.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4.下列关于票据的伪造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实签章人可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B.票据被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出票人假冒他人名义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票据伪造 D.票据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5.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B.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个月内追认 6.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一定期限不行使而消灭,该期限为()。 A.1年 B.30日 C.2年 D.3个月 7.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7日内一次性付款,如欲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是()。 A.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B.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C.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D.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8.甲广告公司(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甲公司取得含税广告制作费收入400万元,支付给某媒体的含税广告发布费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通过认证,此外,当期甲公司其他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万元,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2016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专项试题及答案

2016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专项试题及答案 1.单选题 关于无权代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视为有权代理 B、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有权代理 C、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D、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视为无权代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经被代理人追认,视同有权代理;“表见代理”应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选项D为代理权的滥用。 2.多选题 下列关于商业x赂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商业x赂行为包括行x和受x两个行为,因此具有一定的对合性 B、商业x赂的主要目的是排斥竞争 C、商业x赂的方式单一,仅包括现金的赠与 D、回扣是商业x赂的主要表现形式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商业x赂的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3.单选题 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A、代人保管物品 B、代销 C、传递信息 D、甲委托乙代理房产登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能够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不产生法律后果,虽然在形式上是受人委托进行某种活动,但不是民法上规定的代理。本题的A项没有涉及第三人,不属于代理; B项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替他人实施法律行为,因此不属于代理;C项并不是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因此不属于代理。 4.多选题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由代理人进行代理的行为有()。 A、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参加民事诉讼 C、代理专利申请 D、订立遗嘱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5.单选题 下列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B、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3中级会计·周春利强化班·【006】专题三 固定资产(1)

专题三固定资产 (对应教材第三章) 本章历年考点分析 本章在历年考试中主要是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在主观题的考核中涉及到部分内容与其他章节结合出题。 本章主要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借款费用和合并报表结合出题。本章比较重要。 本章教材主要内容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重点)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重点)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处置(重点) 本章教材2013年主要变化 1.新增针对工业企业持有的备品、备件是作为固定资产还是作为存货进行了区分; 2.新增购买的工程物资,作为“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3.其他文字调整。 【提示】变化内容很简单,不影响整体复习。 本章考点及真题讲解 考点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不含一个会计年度)。 【提示】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1)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也应确认为固定资产。虽然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或者将减少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 (2)(2013年新增)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如,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 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比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提示】存货与固定资产的区分: 备品、备件模板等 情 形 核算科目 项目 1.一般原则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 2.金额大、使用期限长 (如:高价周转件)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3.金额小、使用期限长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 4.金额小、使用期限短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 (3)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由此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表明这些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例题1·判断题】企业购入的环保设备,不能通过使用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 )(2011年) 【答案】× 【解析】企业由于安全或环保的要求购入设备等,虽然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有助于企业从其他相关资产的使用获得未来经济利益或者获得更多的未来经济利益,也应确认为固定资产,例如为净化环境或者满足国家有关排污标准的需要购置的环保设备。 【例题2·判断题】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等如果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 【答案】× 【解析】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尽管该类资产具

中级经济法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2015年)

中级经济法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 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甲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转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 甲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规定的是()。 A.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不承担责任 2.甲公司购进一台价值120万元的机器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60 万元,但未约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后保险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造成该设备实际损失80万元;甲公司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花费了6万元施救费。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保险公 司应当支付给甲公司的保险金的数额是()。 A.46万元 B.60万元 C.80万元 D.86万元 3.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还款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丙企业为该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企业申请展期,与乙银行就还款期限作了变更,还款期 限延至2014年12月30日,但未征得丙企业的书面同意。展期到期,甲企业无力还款,乙银 行遂要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企业是否承担保证责 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承担,因为保证期间已过 B.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 C.应承担,因为丙企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D.不承担,因为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消灭 4.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享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 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 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 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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