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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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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1998)沪二中刑初字第69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蒋九林,男,1966年12月 17日生,汉族,江苏省射阳县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本市永清新村146号101室。1990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4年9月24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1997年12月 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勇华,上海市江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蒋九林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1998年6月 16日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7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竺建强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蒋九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认定被告人蒋九林于1997年12月为谋钱财,起意用偷配的钥匙到本市浙滨路150号1405室朋友章海峰家中盗窃。12月11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蒋九林携带铁榔头和偷配的钥匙窜至章家,敲门确认章家无人后开门入室,窃得现金人民币1400元、美元100元、邮政储蓄存单500元,合计价值人民币2700余元,以及玉挂件1枚、定期储蓄存单等财物。蒋作案后准备离开,恰遇章母谭秀琴回家,谭见家中被翻乱,章海峰不在家中,遂欲抓蒋。蒋即从腰间拔出铁榔头猛击谭的头面部,致谭因颅脑损伤而死亡。被告人蒋九林逃离现场后,为毁灭罪证,将劫得的存单销毁,将作案工具铁榔头、钥匙等弃于江中。

为证实指控的犯罪,公诉人当庭宣读了本市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证人章大瑞、章海峰、唐玉飞、蒋柳魁、徐凤、蒋月琴、蔡慧等证人的证言,庭上还出示了查获的作案工具羊角榔头 1把、上有“唐”、“玉飞”等字样的银行储蓄存单碎片等物证、书证,并宣读了公安机关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蒋九林刑满释放未满5年,为谋取钱财,在上门盗窃过程中,又为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当场使用暴力,故意杀死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且系累犯,要求依法严惩。

被告人蒋九林当庭表示公诉机关对其的指控属实,但辩解自己持羊角榔头敲击被害人谭秀琴头面部,目的只是为了将谭打昏。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蒋九林强调自己无杀人故意,并表明自己将服从判决。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内容及定性未表异议,提出被告人蒋九林到案后即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表现,建议从轻处罚。

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

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蒋九林作案的事实成立。

1.本市浙滨路150号大楼电梯工徐凤和该大楼1701室住户蒋月琴均证实:1997年12月11日下午2时40分,徐凤与蒋月琴在浙滨路 150号大楼一楼电梯,看见谭秀琴手提马夹袋从150号大楼后门进来,走楼梯上楼。被害人谭秀琴的丈夫章大瑞证实:。12月11日下午4时25分下班回家,发现谭已遇害。

前述三名证人证实被害人谭秀琴罹难的时间是1997年12月11日下午2时40分到 4时25分之间。

本市永清新村146号101室被告人蒋九林的弟媳蔡慧证实:12月 11日下午 1时 40分蒋九林仍在蔡家帮蔡看管幼童。下午2 时半左右,蒋称理发离去。本市宝山区文文美容美发屋理发师、住本市永清二村 31号 604室的徐敏证实:12月 11日下午 5时许,徐在观看电视连续剧《苏东坡》最后一集时,一名男性进屋请徐理发。经辨认,徐指认该名男性是被告人蒋九林。上海电视二台提供的节目播出时间表显示,当日该台播放电视连续剧《苏东坡》最后一集时间为 12月 11日下午 4时 53分至 5时 39分。被告人蒋九林的姐夫、住本市永清二村3I号201室的严国宝证实:12月11日下午5时以后,蒋九林到严家吃晚饭。

上列证人蔡慧、徐敏、严国宝的证言证实,被告人蒋九林于12月 11下午 2时半许离开蔡慧住所,下午 5时许到徐敏处理发,随后又到严国宝家吃晚饭,证明蒋九林于12月11日下午2时40分至4时25分被害人谭秀琴遇害阶段有作案时间,这与被告人蒋九林当庭陈述的在 12月 11R下午 2时多离开蔡慧家,雇乘摩托车到谭秀琴家作案(路途时间为5分钟),然后乘出租车至徐敏处理发和去严国宝家吃晚饭的过程相符。

2.本市公安机关制作的《现场勘查笔录》证实:本市浙滨路150号1405室现场铁门及室门门锁均完好,未见明显撬压痕。室内橱柜杂乱,被翻动的物品上均见粗纱手套印痕。

被害人谭秀琴的义于唐玉飞证实:唐一直借宿谭家。1995年底,唐介绍蒋九林结识谭秀琴之子章海峰后,蒋数次去过谭家。1997年夏季一天蒋还在该处留宿,并曾单独在谭家宿迁。证人章大瑞证实,案发后,经清点,发现家中橱柜内缺少一副粗纱手套。

这组证据证实两点:第一,蒋九林曾独自留宿谭秀琴住所;谭秀琴在室内遇害时,谭家门锁完好。这与被告人蒋九林在法庭上陈述曾

利用在谭家留宿之机私配该房门钥匙,12月11日下午为图财用私配钥匙开启房门入内行窃,因谭秀琴返回而加害谭的情节一致。第二,被害人家橱柜内缺少一副粗纱手套,室内被翻动的物品上均见粗纱手套印痕,这与被告人蒋九林陈述在谭家橱柜中找见一副粗纱手套,随即戴上翻动室内物品的情节一致。

以上查证属实的两个情节,印证了被告人蒋九林到过作案现场——本市浙滨路150号1405室谭秀琴遇害处。

3.本市公安机关 1997年 12月 15日(97)沪公刑技法检字第914号《尸体检验报告》证实:经主任法医师陈新、副主任法医师王德明鉴定,死者谭秀琴左额部、左眉弓、右届上方、左耳廓、左侧额枕部与右枕部、右顶结节处及顶部正中处共有20处挫裂创,左颞顶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头面部各创口具有创缘不整、创周有组织间桥等特点,且分布凌乱,系生前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面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公安人员于12月16日上午,经被告人蒋九林实地指认,在蒋抛弃作案工具地点——本市临江公园北侧长江堤岸边上的碎石堆中,搜寻到羊角榔头一把。被告人蒋九林的父亲蒋柳魁辨认提取到的羊角榔头后,证实是家中失却的一把榔头。证人蒋柳魁强调,本人在案发前几天还用过该羊角榔头。蒋柳魁对此使用了数十年,确认无疑。

上列证据与被告人蒋九林在法庭上陈述携带家中的一把羊角榔头到谭家行窃,因被害人谭秀琴返回,蒋惟恐罪行败露,持羊角榔头朝谭秀琴头部连续猛击,作案后为灭迹又将该榔头抛于临江公园北侧长江堤岸边上的情节相符。

法庭注意到,虽然上述羊角榔头由于数日遭海水腐蚀有锈斑,无法对其血迹作技术鉴定和与被害人谭秀琴血型进行比对,但该榔头前部国平的形状,与《尸体检验报告》关于死者谭秀琴头面部各创口具有创缘不整、创周有组织间桥等特点,且分布凌乱,系生前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面部致死的结论相吻合。

这组证据证实了公安机关从临江公园北侧长江堤岸边上碎石堆中提取到的羊角榔头一把,就是被告人蒋九林籍以致被害人谭秀琴死亡的作案工具,该作案工具来自被告人蒋九林家中。

4.证人章海峰证实,案发后经清点,发现谭秀琴家梳妆台、五斗橱抽屉中缺失100元面额的人民币14张,计1400 L,100元面额的美元1张,以及佛像玉挂件1枚。

公安人员根据被告人蒋九林到案后的陈述,于12月13日中午至本市永清新村146号101室蒋九林住所,在厨房前走道墙边的鞋柜上一本语文书内发现并提取 100元面额的人民币 14张、100元面额的美元1张,以及佛像玉挂件1枚,前述佛像玉挂件1枚经证人章海峰

辨认,系谭秀琴家被劫物品。

证人唐玉飞证实,经清点,唐发现自己放在谭秀琴家梳妆台抽屉内的3张存单缺失,其中2张是分别存子上海市宝山区邮电局友谊路邮电支局的1万元定期储蓄存单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宝山支行张华澳办理处的1万5千元定期储蓄存单,另1张是500元定活两便有奖储蓄存单。

案发后,公安人员在被告人蒋九林实地指认下,于12月 13 日上午至蒋陈述撕毁存单后一路扬弃的地点——本市东林路、盘古路和北门街、南门街路沿,发现并提取到银行储蓄存单的若干张碎片,其中一些碎片上分别有“唐”、“玉飞”和“海宝山,031118,蓄”等字样。前述存单碎片经上海市宝山区邮电局友谊路邮电支局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宝山支行审查,确认系该邮电支局和宝山支行张华涣分理处开具。

公诉人庭上宣读的《中国银行人民币外汇汇率表》还证实,12月 11日,美元100元折合人民币828元。

这组证据进一步证实了,根据被告人蒋九林陈述并指认,从蒋九林住所和本市东林路、盘古路等处查获的人民币1400元、美元100元(折合人民币828元)、佛像玉挂件1枚及若干张银行储蓄存单碎片,系被告人蒋九林作案当天非法从被害人谭秀琴住处获得。

公诉机关上述当庭提供的证据相互印证,被告人蒋九林及其辩护人庭上未提供不同证据,对公诉人举证又都未表异议;被告人蒋九林对自己加害谭秀琴并劫取钱财的事实作了全盘陈述,该陈述与以上证据相符。上述证据均经庭审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证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九林杀人、抢劫的犯罪事实成立。

本院确认,被告人蒋九林上门盗窃,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劫取财物价值人民币27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蒋九林持羊角榔头对准熟识的被害人谭秀琴头面部这一人身要害部位连续猛击20下,造成谭左颞顶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的行为,反映出被告人蒋九林主观上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九林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蒋关于自己仅想击昏谭、无杀人故意的辩解与客观事实不符。被告人蒋九林于12月11日作案后逃离现场,并毁弃罪证,对其所犯罪行无积极弥补的悔罪表现;12月 12日被公安机关捕获归案后,蒋在公安人员业已掌握其部分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始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不属自首;蒋到案后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的行为经查亦不构成立功。被告人蒋九林犯罪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又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5年以内犯罪,是累犯,依法应两罪并罚,从重惩处,辩护人提出的对蒋九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私人所有的财产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32条、第269条、第263条、第 65条第 1款、第 57条第 1款、第 69条、第 64 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蒋九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

2.犯罪工具羊角榔头1把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天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1份。

审判长薛振

人民陪审员金根宝

人民陪审员秦源兴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郭寅

法院内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法院内装饰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

目录 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说明 (3) 第1节工程概况 (3) 第2节施工部署 (5) 第3节主要项目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23) 1、卫生洁具安装 (59) 第4节保证措施 (60) 2

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说明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在熟悉施工图纸、理解业主要求、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的基础上编制的。 本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均按国家规范及部颁标准,严于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编制,以确保精品质量、工期、文明安全及经济目标的实现。 本设计的安全、消防防火、现场文明施工等项目,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的有关条例法规和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管理。 第1节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区**路**号,系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1层,总装修面积19105m。其中精装修面积9005平方米。此装饰工程由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目前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工程质量优良。本大厦属于北京市重要司法部门,整个大厦设计庄重、简洁,明快,各类设施先进,注重装饰风格与档次。 3

室内装修装饰主要包括:首层入口大厅、门厅、一个大法庭、一个中法庭、三十一个小法庭大堂、会议室、法警休息室、外宾接待厅、档案库、查询室、审委会、大会议室、小餐厅、多功能厅、办公用房、音响控制室、同声翻译室、羁押室微机室、电话会议室、数据中心、消防保安监控中心、监控室、候审准备室、法官用房、二个电梯厅、各层走廊、楼梯等处的装修工程,及各层的卫生洁具、灯具、开关插座、室内门窗、防火门等。 本工程特点:1、施工范围广,房间种类多,从首层至十一层,既有领导办公、接待用房,又有各级办公人员各类用房,还有犯人临时拘押用房,装修格局、档次各不相同;2、材料多样、新颖,涉及施工工艺种类繁多,其中主要包括:矿棉板吊顶工程、石膏板吊顶工程、硅钙板吊顶工程、铝条板吊顶工程、发光顶工程、墙面石材干湿挂工程、墙面木作工程、墙面壁毡工程、墙面壁纸工程、不锈钢门、木门制安、乳胶漆墙面工程、电气安装过程、卫生洁具安装工程等项施工工艺。3、工期紧张,全部工程虚在200天内完成,精装修在100天内 4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 文档

一、技术规范 (一)文书字体。法院名称用字,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体字。涉外文书应在法院名称前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当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视情与法院名称排列一行或两行。 (二)标点符号。一律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0年3月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 (三)数字。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出版局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规定和法院诉讼文书的特点,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1、用汉字表示的为: (1)法院诉讼文书引用的法律条款项和判处的刑罚。 (2)判决书、裁定书的签发日期或者当庭宣判的日期。 (3)不是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如一律一起、一笔账、三个单位等。 (4)数字作为词数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的语句。 (5)邻近的两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三四天等,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2、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为:

(1)公历年代、年、月、日(除裁判文书尾部时间和引述原一、二审裁判文书时间外)和时刻。如1998年11月1日、下午3时1刻。 (2)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数比)。 ①案号。如(1998)×刑初字第21号。 ②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标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如4321,写为4321. ③5位以上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例)如345000000元可以改写为3.45亿元或者34 500万元人民币。 ④一个用阿拉件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四)两页以上判决书、裁定书等文本一律不盖骑缝章。 二、印制标准 (一)诉讼文书用纸一般应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纸。布告、公告用纸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人民法院诉讼卷皮以及封面、封底,使用150克牛皮纸;送达回证、提押票、传票等票证用80克纸。 (二)诉讼文书版式。诉讼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眉首:法院名称,位于版心内第二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隔一行为案号,右对齐。主体:案号下隔一行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上下排列在政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空;成文时间在审判员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

法院方案设计说明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 方案设计文件 目录 第一篇设计说明书 第一章设计总说明 第二章总平面布置 第三章建筑 第四章结构 第五章建筑电气 第六章给水排水 第七章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第二篇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 2.交通分析图、功能分析图 3.总平面景观绿化图 4.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5.建筑效果图于方案文本最前面 第一章设计总说明 一、设计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设计方案的批复意见。 2.《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2002]259号。 3.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及广西高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建设的具体要求。 4.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T392-2007)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DB45/T392-2007) 二、设计要求 建设方要求如下:功能合理、实用、经济,适度超前,在满足使用功能条件

下尽量节约投资,立面简洁、庄严、大方、大气。 三、建筑设计的范围与内容 1.设计范围 用地范围内的审判综合楼。 2.设计内容 <1>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 <3>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四、工程规模和设计标准 1.本工程为地下一层,地上十七层办公楼,属二类高层建筑。 2.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 第二章总平面布置 一、用地概况 本项目用地位于北海市西南大道与广东路交叉口东南角,北临西南大道,西临广东路,是北海市城市规划东西、南北的中轴线,道路宽阔、交通方便。用地范围呈不规则四边形,净用地面积约30亩。 二、规划布局主要特点 通过对地块及地块所处片区城市肌理的分析,同时结合法院建筑的特点和当地气候特征,我们采取了主体建筑(审判综合楼)设置在场地南侧,同时退让道路红线30多米,形成人流集散广场,既迎合了夏季主导风又使建筑和谐地融入城市肌理之中。在北侧设置办公楼,东侧为食堂、训练指挥中心,西侧为立案信访大厅,沿用中式布局,四个体块形成围合感,功能分区合理,相对独立,互不干扰,满足日照、防火和交通的需要,满足建设方和有关规划的要求。 三、交通组织 1.外部交通 在场地内共设置了三个对外出入口,因在景观上考虑故在场地南侧面临金海湾东大街,正对大楼主门口设置了人流出入口,作为办公、礼仪公众性出入口,在场地东南角面临金海湾东大街设置了一个车流出口,场地西侧面临蓬莱大道,设置了机动车流入口。避免了车流对城市主干道的交通压力。 2.内部交通 场地内部采用环行交通路网系统,兼作消防车道使用,消防登高面满足了1/4主体建筑周长要求。 3.停车场配套 场地内地面结合绿化设置了生态停车场,同时在审判综合楼设置了半地下停车场,满足了公众及办公停车要求。 四、绿化景观设计 场地内设置了两块集中绿地:中部小花园及审判综合楼附属绿地。绿地以种植亚热带、体现滨海城市特色植被为主,起到保护环境,调节场地小气候作用。 第三章建筑 一、方案设计构思及特点 人民法院是国家法制的象征,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场所,一方面有其对外开放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又有内部办公的要求,同时代表了国家司法的形象。基于以上分析本建筑方案在平面设计上有下列特点:

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

最高法发布: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权威解读+ 规范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 全国法院目前适用的主要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于24 年前。1992 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包括刑事、 民事、行政诉讼文书在内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实现了诉讼文书规范化、统一化。此后,又相继出台民事诉讼证据、简易程序、申请再审、执行以及破产、涉外海事诉讼等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92 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颁布,对人民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引导当事人制作民事诉讼文书,规范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具有重要意义。诉讼文书包括法院制作和当事人参考使用两大类。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诉讼活动,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反映诉讼结果的最重要载体; 是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体现; 是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司法产品。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裁判文书样式,为全国四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提供一体遵行的标准化文本,既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的最好体现。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诉讼文书样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制作诉讼文书困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通过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客观上起到释明作用,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就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和定位而言,它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回应,对诉讼争议作出判断并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分配,为当事人实现其实体利益提供依据,是法官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最终结论。法官通过在裁判文书中分析说理,向当事人和社会展示裁判结论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终局性。裁判文书不是对诉讼全部活动的完整展现,而是司法过程的提炼和总结,是审判成果的结晶,是司法公正重要的载体和最终体现。基于以上定位,民事裁判文书样式主要突出以下特点和内容: 第一,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突出不同审级特点。诉讼文书样式修订,遵循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判决书应当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说明法庭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理由。强调裁判文书制作要从完善审级制度出发,明确一审判决书应当把重点放在认定案件事实和确定法律适用上,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审判决书应当 把重点放在解决事实争议和法律争议的说理上,实现二审终审; 再审判决书应当把重点放在依法纠错、维护司法裁判权威上。

人民法院综合楼组织设计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建筑概况 工程名称: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 建设单位:江宁开发区人民法院 设计单位:市玻璃纤维研究 建设地点:市江宁区东山镇金箔路 建筑面积:13673.8m2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13层(含地下室) 江宁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位于江宁区东山镇金箔路。主楼为剪力墙框架结构12层,裙楼为框架结构3层,其中包括地下室一层。楼平面总体呈凸形,裙楼建筑面积105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0.9米,设主要为审判区、办公区,其中一层大厅中部采用二层高度的共享空间,利用穹顶采光。地下一层为车库及人防部分。主楼建筑面积13673.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6.4米,主要为办公区,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 本工程建筑外立面设计整体体现了时代感,其基座部分采用深灰色花岗岩贴面,裙楼外墙面大部分设计为实墙面,用银色铝塑板饰面;主楼南立面考虑采光,为蓝色全玻璃幕墙设计,其于墙面为铝色金属漆饰面。 本工程各部建筑作法: 楼地面:地砖地面、花岗岩地面。 墙面:乳胶漆墙面、瓷砖墙面、水泥砂浆护角。 外墙面:花岗岩贴面,银色铝塑板和仿铝板金属漆,全玻璃幕墙。 屋面:上人屋面:SAR—PVC P型卷材防水屋面(含刚性层) 不上人屋面:SAR—PVC P型卷材防水屋面 保温层用30厚聚苯乙烯板粘贴水泥防水珍珠岩找坡。 门窗:外窗为铝合金镜面玻璃窗 外门为不锈钢全玻门 电梯:选用三菱电梯 (2)、结构概况 本工程抗震设防为七度,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防火等级为一级。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建筑场地土类别为二类土。

根据地质勘测报告提供的资料,决定选用⑥—2层为桩尖持力层,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径700mm,桩底部最大轴力为7700KN。 本工程基础为承台整板基础,承台高1600mm、2100 mm底板厚400mm,本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为地下室C40,抗渗等级为S6,一至六层C40,七层以上为C30;后浇带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设计强度高一级,无收缩水泥配置的混凝土。 本工程钢筋:ФⅠ级钢,ФⅡ级钢。 根据设计,钢筋接头应优先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d>22采用焊接,d>25采用机械连接。钢筋搭接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均参考图集。 本工程砌体采用±0.00以上外墙及楼电梯间墙:MU10KP1型多孔砖;墙用MU10KM1型多孔砖,20%<孔洞率<35%,砂浆M5混合砂浆。 ±0.00以下地下室砌体用MU10机制标准砖。砂浆M5水泥砂浆。墙体沿柱高每500设2Ф6拉结筋深入墙1000 mm。 (3)、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框剪结构13层高综合楼,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下水位较高,在基坑土方开挖时要分层、均衡进行,边坡支护及防水措施要可靠。 在建筑设计上采用了大面积玻璃幕墙、裙楼中庭穹顶、顶部设计了钢结构圆型装饰。 基础工程中,因承台深,平面尺寸大,在基础混凝土浇筑时要作为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来考虑,编写详细的施工方案。 后浇带施工为结构施工部分的重点,在施工方案中要详细编写。 结构上考虑到裙楼大法庭净高较高,设计上采用两根预应力梁、四根预应力柱。预应力梁、柱的施工是本工程结构施工中一重点。同时由于净高较高,施工时支模脚手架要特别进行设计,编写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保证支模脚手架的稳定性。 (4)、特殊关键工序技术措施 土方开挖时因地下水位较高,开挖前要作好场地标高测量,设计开挖路线,分层开挖深度,基坑降、防水,边坡支护措施。 基础混凝土浇筑时作为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来考虑,编写详细的施工方案。大体积混凝土要先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温度计算,浇筑时采取分层浇筑,作好混凝土的测温监控。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

---------------------------------------------------------------范文最新推荐------------------------------------------------------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 一、技术规范 (二)标点符号。一律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0年3月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 (三)数字。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出版局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规定和法院诉讼文书的特点,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1、用汉字表示的为: (1)法院诉讼文书引用的法律条款项和判处的刑罚。 (2)判决书、裁定书的签发日期或者当庭宣判的日期。 (3)不是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如一律一起、一笔账、三个单位等。 (4)数字作为词数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的语句。(5)邻近的两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三四天等,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2、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为: (1)公历年代、年、月、日(除裁判文书尾部时间和引述原一、二审裁判文书时间外)和时刻。如1998年11月1日、下午3时1刻。(2)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数比)。 1 / 8

③5位以上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例)如345000 000元可以改写为3.45亿元或者34 500万元人民币。 ④一个用阿拉件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四)两页以上判决书、裁定书等文本一律不盖骑缝章。 二、印制标准 (一)诉讼文书用纸一般应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纸。布告、公告用纸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人民法院诉讼卷皮以及封面、封底,使用150克牛皮纸;送达回证、提押票、传票等票证用80克纸。 (二)诉讼文书版式。诉讼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眉首:法院名称,位于版心内第二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隔一行为案号,右对齐。主体:案号下隔一行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上下排列在政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空;成文时间在审判员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字。成文时间上、下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云南省蒙自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公检法办公楼方案建筑设计说明

云南省蒙自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公检法办公楼方案建筑设计说明 一、县级行政中心 进入新世纪,随着全国各地经济的蓬勃发展,众多的地市县已经或正在兴建行政中心。通常,行政中心是由市民广场、市政及会议中心和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局办公区组成。行政中心的兴建与现代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而现代经济是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由此产生的“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大市场”、“小政府,大服务”已是潮流所向,大势所趋。开放兼容,集约高效已成为现代政府机构发展的趋势。 长久以来,公众对政府办公大楼的认识停留在气势恢弘、体型高大、具有很强标志性的建筑外形上,因此集中式高层建筑成为了政府办公楼形象的代表。 ·借助山势,同生共长 本项目中的县级行政中心总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很难因循常规设计成高大建筑,为突出行政中心在本中心区乃至蒙自县的地位与形象,本方案另辟蹊径,因借地势,将2万余平方米的面积分散为一组四层的建筑群体,沿等高线排放,顺山势上升,力求将建筑与山势融为一体,“托体同山兮”,借山势突出建筑。 为了表达建筑从山体中生长而出的态势,表达一种“生于斯,长于斯”的主题,建筑群体后部以一道半圆形墙体环绕,一方面充当坡地处理的挡土墙,另一方面暗红色岩石砌就的墙体环建筑而筑,由前往后渐渐升高,形成建筑的背景,远观灰色主体建筑衬以暗红色近背景和绿化的绿色远背景,源自云南乡土的灰色民居、红土、绿山的大地景观层次。 ·四套班子,“四个分支” 县级行政中心建筑主体分为三个部分:前排的左右两翼、后排的左右两翼以及居中退后的档案馆及会议中心。行政中心的四个主要部门采用条状组合式布局,分放于前后排。由于各部门所占面积大小不同,县委办公区和政府办公区的建筑面积基本上是人大办公区及政协办公区的2倍,所以党委办公和政府办公各占前排两翼,人大办公区及政协办公区占后排两翼。前后排之间左右两个连接体作为各办公区的机动面积,可通过在不同位置设置分隔门,归属不同办公区。前后两翼连接体的交叉以及背景红墙的围合,创造出大小各异的庭院,做到外围办公有景,内圈办公有院。办公楼部分区段的半面开敞以及拐角、交接处的敞廊处理,将周边的林、山、风以及人文景观引入,使行政中心融入区域地景,形成天、地、人合一的现代办公环境。前后排建筑两翼之间是宽度24米的中央廊道。若干根立柱托起一折板屋面,形成一个行政中心的开敞式大门厅,中央廊道顺台阶而上可达位于会议中心二楼的共享大厅。该大厅东西开敞,向北可打通连接北坡上的行政中心远期建筑。中央廊道及两侧的连接体把各个部门联系起来,各部门既有便捷的联系,也保有一定的独立性;公共使用部分处于中部,便于各部门的共享。 剖面设计中,本方案利用基地地势由南向北的抬升分段布局。四个分支建筑与中央廊道相接处地面标高一致,前排办公区比中心前广场高出1.8米,后排办公区比前排高出1.8米,会议中心比后排高出1.4米,层层抬高,利用地形高差,减少工程土方量,同时丰富了建筑群体的层次。 ·会议中心与民族铜鼓 考古发现铜鼓从公元前五世纪一直流传至今,现在仍使用铜鼓的民族还有彝、苗、瑶、壮等,在所有的古代文物中可能只有铜鼓才具有如此常的生命力。在云南不但发现了世界上最早的铜鼓,而且按铜鼓的数量也十分众多。铜鼓本身是一种乐器,但它在古今各民族社会中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乐器的范围。在考古发掘和民族学研究

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司法改革,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解决“送达难”问题,确保法院系统法律文书迅速、准确传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和《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特快专递分册》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以下简称“法院专递”)业务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过程中使用特快专递业务,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并由邮政部门将“回执联”反馈给人民法院的一项邮政业务。 第四条全国各级法院各审判业务庭均可根据需要使用法院专递业务。收寄范围为民事诉讼的各类文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或反诉状副本、民事判决书、答辩状副本、民事调解书、举证通知书和传票等。 第二章收寄处理 第五条法院专递邮件一律采取上门揽收形式收取邮件,各开办局由速递部门负责组织作业,通过专人专车定点上门服务、派驻制等方式为各级法院各审判业务庭提供法律文书专递服务。

第六条寄递“法院专递”邮件,各级法院应使用邮政部门统一制备、印有“法院专递”字样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清单和特快专用封套。详清单应用碳素笔或钢笔(或打字机)清晰填写收、寄件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地址应注明街道名称及门牌号码,收件人住在机关单位内的要注明具体住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手机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将有关文书及材料装在邮政部门向法院提供的特快专递封套内,由当地邮政速递部门按照商定的时间上门收寄。 第七条收寄“法院专递”邮件时,收寄人员要严格检查封装是否完好,详细填写登记法院专递邮件交寄簿(见附表1略),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以备邮件查询、签收回执和责任划分。 第三章投递处理 第八条投递部门应严格按照特快专递邮件的投递时限、频次组织专人专车进行投递,确保投递质量。 第九条投递时,投递员应请受送达人或收件人在邮件详清单的“回执联”上据实签收,同时注明收到时间。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 受送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或加盖公章或邮件收发章,并注明收到时间。 受送达人为个人的,由其本人签收,如果本人不在的,可由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同住成年家属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或指定的代收人签收;收件人无行为能力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收,法定代理人为

法院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视频监控设计方案 1、项目背景 近20多年来,视频监控系统经历了从第一代百分之百的模拟系统(VCR),到第二代部分数字化的系统(DVR/NVR),再到第三代完全数字化的系统(网络摄像机和视频服务器)三个阶段的发展演变。在这一过程中,视频监控系统与设备虽然在功能和性能上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仍然受到了一些固有因素的限制,其中既包含人类作为监控者自身在生理上的弱点,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和以及视频监控设备在功能和性能上的局限性。 随着网络带宽、计算机处理能力和存储容量的迅速提高,以及各种视频信息处理技术的出现,全程数字化、网络化的视频监控系统优势愈发明显,其高度的开放性、集成性和灵活性为视频监控系统和设备的整体性能提升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同时也为整个安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崭新的应用模式和市场机遇不断涌现,而智能视频监控则是网络化视频监控领域最前沿的应用模式之一。 XX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是一座现代化的智能化大楼,为了保障大楼内资产及人员的安全,建设一套技术先进、成熟、操作实用简单、扩展性好、维护方便、性能稳定可靠的安防系统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为此,我公司设计一套基于IP网络传输的数字监控方案,实时监视各个入口的情景,方便对各楼道的安全管理,进行安全检查,结合成熟的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推出了基于数字网络视频传输的综合数字系统监控解决方案。

2、设计原则和依据 2.1设计原则 我公司本着遵循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可扩充性、规范性等原则设计本监控系统,并具体体现为: a、先进性: 在投资费用许可的情况下,系统采用当今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一方面能反映系统所具有的先进水平,另一方面又使系统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以便该系统在尽可能的时间内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b、可靠性: 系统最重要的就是可靠性,系统一旦瘫痪的后果将是难以想象的,因此系统必须可靠地、能连续地运行,系统设计时在成本接受的条件下,从系统结构、设备选择、产品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及维修响应能力等各方面均应严格要求,使得故障发生的可能性尽可能少。即便是出现故障时,影响面也要尽可能小。 c、安全性: 对于安全防范系统,其本身的安全性能不可忽视,系统设计时,必须采取多种手段防止本系统各种形式与途径的非法破坏。 d、可扩充性: 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今后的发展需要,系统应具有预备容量的扩充与升级换代的可能。 e、规范性: 由于本系统是一个严格的综合性系统,在系统的设计与施工过程

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文)发布!快来学学怎么写判决书~

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文)发布!快来学学怎么写判决书~ 活着的法律 2016年7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本次发布的一共568个,其中包括法院用的文书样式463个,当事人所用的文书样式105个,其中亮点众多。据悉,这两份文件将2016年8月1 日正式施行。本期推文为大家呈现《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的部分。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 ▎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 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 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 涉外裁判文书,法院名称前一般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称无需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案号 案号由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组成。 案号=“(”+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案号的编制、使用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等执行。 三正文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地位和基本信息。 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姓名、性别等身份事项以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为准。 当事人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 当事人住所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准;离开户籍所在地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连续两个当事人的住所相同的,应当分别表述,不用“住所同上”的表述。

法院行业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人民法院“全球眼”网络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工办

目录 前言 (3) 1、概述 (4) 2、设计原则 (5) 2.1 先进性与适用性 (5) 2.2 经济性与实用性 (6) 2.3 可靠性与安全性 (6) 2.4 开放性 (6) 2.5 可扩充性 (6) 2.6 追求最优化的系统设备配置 (6) 2.7 保留足够的扩展容量 (7) 2.8 提高监管力度与综合管理水平 (7) 3、设计规范和依据 (7) 4、方案设计 (8) 4.1 系统构成及原理 (8) 4.1.1 前端摄像编码系统说明 (9) 4.1.2 IP宽带城域网络传输系统说明 (9) 4.1.3 “全球眼”平台控制系统说明 (10) 4.1.4 监控中心显示系统说明 (10) 4.2 用户需求分析及前端分布 (11) 4.3 前端系统设备选型及配置 (12) 4.4 IP宽带网络传输系统和监控中心设备选型及配置 (17)

前言 随着现代化科技的发展,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不断地应用于各个领域,法院内部的安全防范更为重要。先进和可靠的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可以给法院内部的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另外,智能化安全系统应用于审判过程,可以保证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与公平,杜绝渎职行为,推动数字化法庭的进程。更重要的是当意外情况发生时,可以得到及时的控制,并为取证提供第一手资料。 xx市人民法院位于xxxx,法院主要建筑由行政综合大楼、审判大楼和人民法院执行局暨法警大队综合大楼组成。根据xx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布局实际情况、原有安防系统建设情况和客户自身需求情况,对本次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作设计。 本次为xxx市人民法院设计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主要涉及四大区域:各办公大楼室外大院、大门出入口、法院执行局暨法警大队办公楼各楼层对外部人员的监控区域;审判大楼监控区域;A、B和C三个人民法庭立案开庭的远程监控;行政办公楼原有监控系统的联网。对办公楼室外大院和主要出入口实施视频监控,将动态掌握外部人员出入和聚集的情况,为治安事件取证提供帮助;xx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暨法警大队办公楼平时不设保安,外部人员资金纠纷而引发的斗殴等事件频发,在该综合楼布设视频监控非常迫切。法院的审判厅是法院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场所,有审判席、被告席、公诉人席、律师席、证人席及观众席等组成,审判大楼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对两个审判庭布设视频、同步音频监控。另外,对审判羁押室布设视频、同步音频监控。对A、B和C三个人民法庭立案开庭实施视频音频同步监控,提高信息传递速度。法院办公楼已建成内部视频监控系统,本次工程方案将办公楼原有视频监控系统割入全球眼网络视频监控系统。 xx市人民法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也是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法院视频监控系统不仅可以增进资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传递速度。而且通过电子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为改革法院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 - 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 -法律文书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2(新增)×××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 民检察院。被告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 务)。被告人……(写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 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 指控被告单位×××犯××罪,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及其辩护人×××,证 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人民检察院指控……(概 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被告单位×××辩称……(概述被告单位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 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 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主要证据)。经审理查明,……(首 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有关被告单位犯罪的事实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 证)。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单位犯罪是否成立,被告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实行“双罚制”,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 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 为:“一、被告单位×××犯××罪,判处罚金×××元,……(写明缴纳期限);二、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 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有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应在以上各项之后续项写明)。”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一、被告单位×××犯××罪,免 予刑事处罚;二、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

重庆法院办公楼室内装饰设计说明

重庆法院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设计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4月30日

●设计理念之源: 随着20世纪中后期电脑与网络飞速发展、普及,人们不再拘泥于固定的办公时间、地点,办公方式有了革命性转变,人们的工作观念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人们要求在随意休闲、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开展工作。针对这一人性化需求,现代办公空间着重体现工作与生活的有机融合。另外,在企业整体形象上,其独特的个性直接影响着每一个员工的行为举止,个性化办公空间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展现企业形象,满足企业精神和发展理念。 基于此,在为贵公司办公大楼的室内装饰设计考虑方案时,本人为迎合其现代的个性化办公氛围,特提炼出“灵透之材,蓬勃之势”为主题。本案就其“钢之灵透”,用象征化的表现手法,多元化的设计元素,力求整体风格与整栋大楼协调、清新、大气的外观设计保持一致,企业气质内外浑然一体,展现出富有深刻内涵的视觉空间及该企业独特的个性与特点,将机械制造行业复苏这一时代特性渗透于整个空间,既突显阳刚的机械制造企业特质,又蕴涵贵公司新兴而极具冲击力的蓬勃发展之势! ●设计理念之表达: 围绕其“灵透”,在本案中大量使用了玻璃、银色系列及浅色调的洁净材料,如玻璃幕墙、银质铝塑板、水晶白麻石材、玻化砖等,围绕本案主题,构筑个性化空间,该色彩搭配除了清透、雅致、稳重、大气之外,亦表现出一种力度感和效率感。渗透入贵机械制造企业之“清透感”,亦反衬企业之“柔美感”。以似乎矛盾的手法,又体现出古人之哲理“刚之极则柔,柔之极则刚”。老子说“上善若水”,该案则就其“善”渗透到每一个空间,极尽让每个功能区都具有清透之灵性,尽显灵动、清澈、时尚、大气之空间气韵。 ●办公楼各要部设计理念阐述: 【大厅设计说明】: 进入大厅,首先闯入眼帘的是企业形象墙,以其企业文化的新兴、蓬勃、严谨为主题,两侧以“居有竹、步步高”的银色墙柱带来视觉冲击感,加上企业形象色的类比色、浅

法院执行法律文书

法院执行法律文书 篇一:001.法院执行法律文书样式(试行) 法院执行法律文书样式(试行) 发布于20XX-12-2616:03:12 (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编 目录 a、裁定文书类 a-1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 a-2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 a-3上级法院直接裁定不予执行用a-4指定执行管辖用a-5指定执行用a-6提级执行用 a-7采取拍卖措施用 a-8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用a-9案外人异议用 a-10中止或终结执行用a-11执行回转用 a-12执行诉讼中保证人财产用a-13纠正下级法院错误裁定用a-14协助执行人承担民事责任用B、命令、决定文书用 B-1不服拘留、罚款等决定复议案件用 B-2纠正下级法院决定、通知、具体执行行为不当或有误用B-3暂缓执行用

B-4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复议案件用c、报告文书类c-1案情报告a、裁定文书类 法院执行文书样式a-1 xxx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 (XXXX)XX执XX字第XX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写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XXXX 年XX月XX日经XXX仲裁委员会作出(XXXX)XXX字第XX号裁决, 由于被执行人XXX不履行,申请执行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提出??(写明异议的主张和理由),请求本院审查。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不予执行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XXX申请强制执行的XXX仲裁委员会XX号裁决书,本院不予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XXX审判员XXX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方案设计说明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方案设计说明 前言 (一)、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5.《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 6.如东县规划红线图 7.《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2002年版)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规范》GB50067-(97) 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二)、用地现状 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位于如东县,位于县城新区钟山路东侧,长江路南侧。 项目用地呈规则矩型,内部场地正在平整中,无其它建筑,无较大地形高差,水系,净用地面积约22893.6平方米。 一、规划设计 (一)、用地周边现状分析 基地西侧为钟山路,钟山路宽18米,建筑退让钟山路35米,长江南路是该区主干道,人流量较大,是项目的主要城市界面;基地东侧为如东县政府行政办公用地;南侧为信访局大楼,目前,基地的通风、采光条件优越。 (二)、规划设计要点 钟山路是该基地临街的唯一界面,北侧和东侧被湖面包围,景观资源比较好,沿钟山路设立了内部入口,审判人员、后勤人员进入场地后,由西侧进入审判大楼、羁押通道各自设在审判大楼的南侧,很好的解决了审判人员和羁押人员的流线问题。 景观设计 整个基地的景观设计采用硬质铺地加景观的形式,在建筑的主入口采用硬质铺地的形式,增加建筑的庄严肃穆感,建筑的西南侧为集中绿地,挑空的大法庭柱廊生长在绿地之中。 道路交通设计 基地的交通绕建筑环形一周,道路主要做为羁押车的通道和消防车道。 (三)、设计主旨 以时尚、简约、充满现代感而又不失庄严的设计手法,设计出现代感十足的法院建筑,建筑在设计上"以公众为本,以法官为本"的基础上,追求功能分区合理、交通流线清晰、空间关系明确、形象舒展大气、庄严肃穆、又不失现代。 二、建筑设计 (一)、建筑形体设计 为了解决法官活动区、审判区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矛盾。在功能组织方面法官活动区呈倒“L”型布置在场地的东北侧,审判区“成折线”型布置在场地中心,两区通过中庭连廊有机的联系在一起,且互不干扰。同时,中庭的采用也解决了两区的通风和采光。大法庭设置在审判大楼的东侧。 (二)、功能设计 本方案总建筑面积为28595平方米,地上面积23083平方米,地下及半地下建筑面积5512平方米,建筑层数14层,建筑高度65.7米(至女儿墙顶高度) ,共设置了1个大法庭,6个中法庭,18个小法庭。大法庭,刑事中法庭和刑事小法庭均设置了独立的羁押通道,羁押人员通过此通道可以安全、快捷的到达法庭单元的审判席,这种模式的引入有利于提高法官的工作效率,减少了相应的交通面积。 1、夹层包括立案信访区、干警办公区、羁押区、档案区、并根据各区域功能的不同,分别设置对内对外的垂直交通和独立的羁押通道。 信访立案人员通过大楼北侧进入信访大厅,紧临公众入口,快速便捷,便于管理。 羁押人员通过大楼南侧进入,安全隐蔽。 在信访,立案入口及办公入口均设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2、一层包括执行大厅、中法庭、法院文化展示区、审判附属区及开放式公众中庭,各功能区分别设置相应的垂直交通。 公众人员通过大楼西侧大台阶进入开放式公众露天中庭,并以此为交通集散地分别到达执行大厅,大、中、小及独任法庭。 审判人员从大楼北侧踏步进入中庭,由独立通道和垂直交通进入各个办公区域,法官通过连廊从审判附属区进入各个法庭,方便快捷。景观中庭穿插其中,空间层次丰富。 3、二层包括大法庭、小法庭、审判附属区,各功能分区均设置独立的垂直交通。 西面为主要公众人流方向,公众通过设置在开放式公众中庭两端的大楼梯到达三层平台,由此进入大法庭和各法庭。 4、三层包括小法庭、中法庭、少年审判法庭 公众人流交通设置在“折线”型的审判区东侧的外廊。 地下室分设为两个双车道出入口、2个防火分区、柱网排列规整、设备用房紧凑、内容纳240辆汽车,车道流线明确、畅通。 (三)、空间设计 审判综合大楼的空间层次清晰,特点突出: 1、开放式公众采光中庭:开放式公众采光中庭被东侧的大法庭和南、北两侧的中小法庭围合而成,当公众从设有安检的西侧大门进入法院时,需通过具有法院建筑标志的大型台阶,登上设置在二层的开放式公众中庭,此中庭作为入口广场向建筑物内部延伸,在建筑空间上内外交错融合,对称式的布置,让法院即神圣又庄严,通过这种空间序列,在来访者的心中产生共鸣,且作为整个法院大、中、小各法庭公共人流的集散场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景观中庭:建筑内围设置中庭,中庭做为联系审判区与审判附属区的交通枢纽,内部连廊纵横、景观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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