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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空白)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空白)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空白)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空白)

单位名称:单位代码:

申报待遇类别:

□1.正常退休

□2.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政策性提前退休)

□3.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4.死亡待遇:(□离退休死亡<有供养直系亲属>、□离退休死亡<无供养直系亲属>、

□因病、非因工在职死亡)

□5.退个人账户储存额(□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籍人士退保、

□退出现役并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军人退保、□在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

残津贴、□已在其他保障渠道领取养老待遇、□参保人已死亡,且遗属已在其他保

障渠道领取死亡待遇、□其他原因退保)

2020年养老金工资标准计算公式

2020年养老金工资标准计算公式 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 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 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 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 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 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 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 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 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 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 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 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 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 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7日发布消息称,从2014年8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 (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而前2笔中每笔超过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笔之后的金额可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均需: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 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莞市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还需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的凭证。 4、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需: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原件。 6、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还需: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一、《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因防治污染搬迁的;(五)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二、申领失业待遇需注意事项: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需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计算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直接相关。如您在东莞市外有参加失业保险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3、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 ...........1.次(办理时间: ..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每月 ..........请.务必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每月 ..1.日至月底 ........................ .....或社保卡 ....、失业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最后 ..二个工作日前 ......).携带身份证 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 .......................验证通过的,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将于次月发放,且当月失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才会生效,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停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验证的,视同重新就业。 4、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介绍

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介绍 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它不仅反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退休职工的保障程度,而且也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什么是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呢?下面是整理的什么是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欢迎阅读。 什么是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替代率是指劳动者刚退休时的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收入(某一时期员工收入,包括退休前一年、前五年或者终生平均工资的比例等)的比例来反映养老保险的给付水平。它是衡量老年保障程度的关键性指标。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养老金替代率的具体数值,通常是以“某年度新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除以“同一年度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来获得。如:2002年某一城市新退休人员领取的平均养老金为650元/月,而同年该城市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为1100元/月,则:2002年该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为(650÷1100)×100% = 59.09% 。 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介绍替代率较低,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准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容易维持;替代率高,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准就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较难维持,可能出现缺口。

含义: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养老金替代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经济指标和社会指标。 计算:养老金替代率的具体数值,通常是以“某年度新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除以“其职工的现在每月的工资收入”来获得。 决定替代率的基本条件:一是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基金的承受能力;二是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三是养老金的增长机制 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公式替代率=退休金收入/在职工资收入*100% 养老金替代率决定居民“幸福感”影响中国消费者“幸福感提升”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友邦保险日前发布“中国主要城市居民保险需求及消费调查”结果,因长寿、疾病带来的财务风险,是影响国内消费者无法获得足够“幸福感”的主要顾虑之一:60%受访者希望退休后主要收入来源为社保基金和个人存款,但相同数量的受访者(60%)针对退休后能否拥有充足资金维持生活的问题,并不乐观。 调查显示,国内居民的实际忧虑与实际投保行为,构成了巨大落差。 自2005年起,我国已连续六年七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1年,国家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40元左右。但是,尽管企业职工退休金连年上调,养老金替代率却在持

(员工福利待遇)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填表说明精编

(员工福利待遇)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填 表说明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填表说明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是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退休核准部门退休核准通过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凭证。 壹、《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的分类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按照不同的退休人群分别使用不同的表式在付标题注明,共分为五种:壹次性:适用于不满足按月支付条件的,壹次性支付养老补偿金和个人帐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参加了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转制单位:适用于事业单位转制进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117号:适用于1998年1月1日后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的人员。 普通:适用于非上述四类以外的人员(含1998原行业移交人员)。 二、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的具体要求 由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根据申报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个人缴费情况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实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的项目逐项填写清楚。

申报单位在申报职工退休时,《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作为申报退休的凭证,申报单位在填写好该表后,须签署申报意见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有上级主管单位,也须有主管单位签署申报意见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经劳动保障退休核准部门退休核准通过后,劳动保障退休核准部门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上签署核准意见且加盖公章生效。成为职工退休的最终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壹式六份分别留存在:退休核准部门、社保经(代)办部门、医保经办部门、申报单位(俩分,其中壹份须装入退休人员本人的档案)、退休人员本人。 对退休核准结果不服的可在退休核准之日60天内,向核准部门的上壹级行政部门或同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核准部门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各栏目的填写 1、“单位名称”填写申报退休单位全称。 2、“姓名”应和居民身份证壹致。 3、“社会保险号”应和居民身份证号壹致。 4、“年龄”申报退休时的实际年龄。 5、“性别”如实填写 6、“民族”填写全称。 7、“出生年月”应按公历时间填写,不要填农历日期。 8、“户口性质”选择:本市城镇、本市非城镇、外埠城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养老金计发办法 河南养老金计发办法2007-09-09 16:36 一、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参保人员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用公式表示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U+Va)÷2×N×1% U——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Va——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N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用公式表示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J÷y J——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 y——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3、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执行,详见下表:(见表) 4、参保人员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应使用与本人被批准退休当月已满周岁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三、参保人员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有视同缴费年限,符合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3%的乘积。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1.3% =Vb×n1×1.3% Vb——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n1——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参保人员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统筹范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小数点后保留四位,第五位4舍5入。下同)的乘积。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当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当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当地(统筹范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 1、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公式为: Va= Vn-1×t1 t1——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分段计算。实际缴费年限的每年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内历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当地(统筹范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其视同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针对我市当前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市局出台了多项落实政策,一是《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津人社局发[2011]50号)文件;二是《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2号)文件;三是《市人力社保局关于简化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办理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3〕440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一、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步骤 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及职工,并经高新区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三个步骤办理退休养老金复核及领取手续。 第一步骤: 1、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参保单位专管人员,于每月20日前,持《居民身份证》(留存正、反面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

工每页签字)、《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退休职工本人核对无误后签“核对无误”及本人签字,留存正、反面复印件)等材料到社保高新区分中心申报; 2、社保高新区分中心对申报的材料经审验后,打印《天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工资指数情况单》、《天津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载单》,盖章确认后参保单位到高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参保单位根据职工本人情况还需提供的材料: 1、因病退休提供《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留存原件); 2、因“特岗”退休提供《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留存原件)等。 第二步骤: 经高新区劳动行政部门批准退休后的退休人员所在单位专管人员持《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到社保高新区分中心申报养老金待遇复核手续,并在《天津市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登记、变更申报名册》上进行确认。 参保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留存原件);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办理离退休,提供《用人单位聘任高级职称人员备案表》、《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留存复印件); 3、《劳动模范荣誉证书》(留存复印件); 4、社保卡原件(留存正反面复印件);

养老保险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G = G同+ G实 其中:G同= C平×Z同指数×N同×1% G实= C平×Z实指数×N实98×1% 3、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 为“基础养老金”; (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 n /C n-1 +……+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 n , ……,X1993,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 n-1,……,C1992, 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 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

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同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G 为“过渡性养老金”; (10)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1)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12)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13)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4)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介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介绍 城镇企业都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纳少部分,企业缴纳大部分,退休以后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基本生活得到养老保障。不只城镇居民有养老保险,农村居民也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同样属于社保范畴,起到了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那么,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既不是城镇居民,又不在农村生活,他们的养老保险该怎么办呢?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参保渠道开通 农民工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和牺牲,在城市里,他们很多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保险待遇,却做着更苦更累的工作;在农村,由于常年在外,以后是否留在农村都难说,新农保参加还是不参加?不过,归根结底,解决农民工的养老问题的最佳方式还是养老保险,农民工该如何参保养老保险? 其实,按照政策规定,具有农村户籍,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以及灵活就业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的,均可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有人会存在这样的疑问,如果以后从城市回到农村,这份保险该如何使用?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不够可转新农保 针对以上的问题,如果在城市已经累计缴费达到15年,回到农村后直接可以享受企业职工退休金的待遇;如果累计缴费未达到15年就返回农村,这是不符合领取退休金条件的?那这份保险就白白浪费了么?当然不是,如果没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 有的农民工比较重视养老问题,想在农村参加新农保之后,到城市工作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前段时间就有一起事关于此的纠纷,最终判决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属于农村居民自愿参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也就是说,农民工在参加新农保之后,可以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累积资金可以按规定流动。当然,如果感觉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太少,现在资金又较为充裕的话,可以适当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追求更高品质的老年生活。

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

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 1、职工正常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已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2006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且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以上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1、建立个人账户后参保缴费、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建立个人账户前参保缴费、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基本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其中: (1)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 (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其中缴费工资指数是参保人员本人月实际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4%*建立个人账户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政策性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按老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仍执行原基本养老金减发规定,即每提前一年减发2%的基本养老金(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不足1年的部分,按实际提前月数减发。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不再减发。

赔偿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赔偿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案 案情摘要:2007年2月,冯某某开始在重庆市江津区某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上班。2007年11月9日至2012年8月15日,某某机械公司先后三次与冯某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未为冯某某缴纳养老保险费。2012年7月5日,冯某某以某某机械公司未给其参加社会保险为由,向某某机械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某某机械公司于次日收到该通知书。此后,冯某某提起仲裁、诉讼,要求某某机械公司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法院审判:《最咼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冯某某在某某机械公司工作期间,某某机械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故某某机械公司应承担冯某某在其单位工作时间年限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当以上年度统筹区域社会平均养老金为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与以统筹区域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计算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限的比例进行计算。重庆市江津区2011年度社会平均养老金标准为1515.33元/月,重庆地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7岁,冯某某在某某机械公司的工作时间为 5.33年,故某某机械公司应当支付冯某某养老保险待遇损失101442.51元

(1515.33元阴X 12 月/年X 15.7 年X 5.33/15 年) 裁判要旨: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致使其不能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应当以上年度统筹区域社会平均养老金为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与以统筹区域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计算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限的比例进行计算。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性别原单位名称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镇(街)(所属村居)居住地址省市区(县)镇(街)(所属村居)□是□否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登记时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失业原因□(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曾在东莞市外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申请待遇类型□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 □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死亡待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支付方式□本人社保卡(选择社保卡的无需填写下两行)□个人银行账户 支付银行名称账户名称 支付账号 申请人签名前请注意阅读背面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申请人签名后表示已经知晓相关事项。 申请人签名: 联系手机:固话:申请日期: 申请材料: 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均需: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 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莞市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还需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的凭证。 4、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需: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原件。 6、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还需: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各参保单位报送的职工参保资料会作为我们待遇审核的第一手基础资料来配合失业保险待遇的档案审理工作。在报送资料时,需要各单位经办人员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程序: (一)首先在参保系统中为该失业人员申请停保,并注明停保原因。征缴计划必须下至当前月份,并做计划征集。 (二)填写《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基本情况》。(模板请在群共享下载)(三)将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的15日内报失业保险科备案审核。 二、申请备案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基本情况》。 (二)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内容为:劳动合同(或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 户口薄复印件 1、劳动合同:提供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的所有合同。劳动合同要求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则要求加盖红章。 2、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书以文件的形式撰文,要求一人一文。 文件内容的撰写应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1)、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介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介绍: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参加失业保险时间、失业保险的停保时间。如果该失业人员调动过几个单位,应注明在其他单位的参工、参保情况。 (3)、失业原因的情况介绍:说明因何种原因导致失业。应正确使用“终止合同”、“被单位解除合同”、“解聘”、“辞退”、“除名”、“开除”以及“主动辞职”、“自动离职”、“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等概念。

3、户口薄复印件。目的是区分城镇合同工和农民合同工,不同的户口身份享受的待遇不同。城镇工领取的是失业保险金,而农民工领取的则是一次性生活费。 三、各单位经办人员对能否申领待遇的资格进行初步认定。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和第18条明确规定了什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请各单位的经办人员在报送失业人员档案之前,先行对失业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认定,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再报送,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务必注意把关。 四、关于公示的问题。 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结果将在档案报送后的15日内在绵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网站上首页公告栏里进行公示,届时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及时查看,审核完毕的单位请经办人员来失业保险科办理后续手续。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doc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历经辽政发[1993]34号、辽政发[1996]1号、辽政发[1997]41号、辽劳社[2002]105号和辽劳社发[2006]81号等5次改革,目前执行辽劳社发[2006]81号文件,现将此文件规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说明如下,并附举例。 一、计发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 计发基数=(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本人平均指数=(a1/c1+a2/c2+a3/c3+……+a n/c n)/ N 其中:a1a2……a 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缴费工资;c1c2……c 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省职工平均工资,2006年开始为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N为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指数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年限×计发比例(1%)

(二)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前)×计发比例(1.4%)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2001年6月30日前账户储存额+2001年7月1日后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老账户养老金+新账户养老金 二、举例说明 某女,1958年11月出生,1977年12月参加工作,2013年11月(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全部缴费年限为36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为15年零1个月,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为18年零1个月。截至退休当月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42175.77元,其中:2001年6月30日前账户储存额为6846元;2001年7月1日后账户储存额为35329.77元。该人历年缴费工资见下表: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

第7单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P347) 1.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提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区、市)不同(通常为19%),考试由题目已知条件提供。(2019年调整) 2.个人缴费 (1)职工个人按照本人月缴费工资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 (2)缴费工资的确定 ①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②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③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3)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案例】甲公司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为2400元: (1)职工王某,月缴费工资1400元: 甲公司每月应从王某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2400×60%×8%=115.2(元); (2)职工李某,月缴费工资为8500元: 甲公司每月应从李某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2400×3×8%=576(元)。 (4)个人账户 ①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②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③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等组成,主要组成:

企业养老保险计算方法.doc

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计算方法企业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企业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部发布的规章、文件确定的。主要包括:覆盖范围、缴费基数和费率。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一些地方将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企业养老保险计算费率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应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全部由自己承担,缴费比例一般为20%,其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一个缴费基数档次。

由于每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都不一样,在此小爱就不一一演示企业养老保险计算结果了,大家只需用自己的工资乘以缴费费率即可知道自己每个月所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 2018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其缴费比例如下: 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如今城镇企业职工都要求购买养老保险,其缴纳费用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另一部分则由职工个人承担。职工一般按照核定缴费基数的18%进行缴费,通常都是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的。

养老保险 待遇计发

养老保险待遇计发 2007-1-4 11:01:00 从业人员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条件 1、达到退休年龄: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的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工作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由指定医院提供诊断证明书,经县(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参见: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印发《云南省实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的通知(云政发[1998]18号) 发布日期:1998年2月9日 执行日期:1998年4月1日 1995年出台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 《云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10年或者《暂行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符合离退休条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依照下列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1、《云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按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2、《云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3年内(即1998年9月30日前)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离退休的职工,以离退休前的月工资作为基数,在按改革前原养老金计算办法计发离退休金的同时,再按缴费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的一定比例增发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按改革前原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1/120。 3、《云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3年后(即1998年10月1日以后)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离退休的职工,其在《暂行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按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乘上规定系数,推算出全部工作年限的储存额,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系数÷120。 系数=系数1×系数2 系数1=《暂行办法》实施前连续工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例如,某职工过去的连续工龄为30年,个人缴费年限为10年,计算系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怎么算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怎么算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 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 个人缴费 (1)缴费基数与比例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工资,也称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2)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月储存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领取条件 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项目类型: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即办 服务电话:(023)42757543 办理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失业保险科

处理原则: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4)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5)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农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按单位为其实际缴费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一次性发放。 2、医疗补助金以失业人员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住院医疗费总额未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按住院医疗费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部分,下同)的50%至75%给予补助,具体划分为: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3年的按50%补助;(2)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5年的按55%补助;(3)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7年的按60%补助;(4)累计缴费时间满7年不足10年的按65%补助;(5)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足15年的按70%补助;(6)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以上的按75%补助。 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部分按50%给予补助,但医疗补助金总额最高不得超

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倍。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正面)

个人填写 姓名社会保障号 性别单位名称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镇(街)(所属村居)居住地址省市区(县)镇(街)(所属村居)失业登记时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失业原因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 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 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 开除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申请待遇类型 □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 □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死亡待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支付方式□个人银行账户 支付银行名称账户名称 支付账号 □是否曾在本统筹区外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社保部 门审核 意见经办人:复核人:审批人: 提供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张;2、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复印件;3、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4、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社保卡;5、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应提供户口本;6、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要求提供档案有关材料;7、申领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应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8、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应提供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9、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和当次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发票10、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失业金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等原件、复印件;11、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失业金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跨统筹区参加失业保险的,应提供在统筹区外参保情况材料;12、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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