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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1-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1-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601—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esign technique requlations

for overhead distribution lines with insulated

conductor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6-06批准

1996-10-01实施

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电网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及城网建设的迅速发展,为满足城市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及电能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自90年代初以来在我国大中城市配电网络中普遍采用架空绝缘电线,原有SDJ206—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不能满足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的需要。根据原能源部司局电供[1991]131号文,由全国电力系统城市供电专业工作网负责,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具体组织起草架空绝缘

配电线路的设计规程。本标准的编写结合了各地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的实践经验,经对有代表性的供电局(电业局)多次征求意见和广东、山东、武汉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上海市区供电局王琼参加了第4章、第5章的编写,沈阳电业局何宗义参加了第6章的编写,大连电业局顾三立参加了第7章的编写,长沙电业局安岐参加了第8章的编写,重庆电业局赵有权参加了第9章、第10章的编写,武汉供电局李汉生参加了第11章、第12章的编写。本标准用于指导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设计,本标准与DL/T602—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配套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电网,农村电网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 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系统城市供电专业工作网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

所、东北电管局、上海市区供电局、武汉供电局、重庆电业局、大连电业局、长沙电业局、沈阳电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昌富、徐德征、康应成。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变压器台、开关设备和接户线设计的技术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额定电压为6~10kV(中压)和额定电压为1kV及以下(低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工程设计。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000—88高压线路针式瓷绝缘子

GB1001—86盘形悬式瓷绝缘子技术条件

GB12527—90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GB14049—92额定电压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

DL/T464.1~5—92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线金具和绝缘部件

SDJ3—87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SDJ206—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3总则

3.1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设计应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相协调。

如无地区配网规划,导体截面宜按20a用电负荷发展规划确定。

3.2下列地区在无条件采用电缆线路供电时应采用架空绝缘配电线路:

a)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能满足SDJ206要求的地区;

b)高层建筑群地区;

c)人口密集,繁华街道区;

d)绿化地区及林带; e)污秽严重地区。

3.3 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架空绝缘配电线路。

4 气象条件

4.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所采用的气象条件,应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采用10a 一遇的数值)和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如当地的气象资料与附录A 典型气象区接近,宜采用典型气象区所列的数值。

4.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值,应采用离地面10m 高处、10a 一遇10min 平均最大值。如无可靠资料,在空旷平坦地区不应小于25m/s 。在山区宜采用附近平坦地区风速的 1.1倍,且不应小于25m/s 。

4.3 电杆、绝缘导线的风荷载按下式计算:

W CF

v 980716

2

. (1)

式中:W ——电杆或绝缘导线的风荷载,N ; C ——风载体型系数,采用下列数值: 圆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杆,0.6;

矩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杆,1.4;

绝缘导线外径小于17mm,1.2;

绝缘导线外径不小于17mm,1.1;

绝缘导线复冰(不论直径大小),1.2;

F——电杆杆身侧面的投影面积或单根绝缘导线外径、集束线外切圆直径与水平档距的乘积,m2;

v——设计风速,m/s。

应按风向与线路走向相垂直的情况计算风荷载(转角杆按线路夹角等分线方向)。

4.4绝缘配电线路设计冰厚,应根据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如无资料,除第Ⅰ气象区外,见附录A。

5导线

5.1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导线应符合GB12527、GB14049的规定。

供计算用的导线性能参数见附录B。

5.2绝缘导线及悬挂绝缘导线的钢绞线的设计安全系数均不应小于3。

5.3绝缘导线截面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应结合地区配电网发展规划选定导线截

面,无配电网规划城镇地区的绝缘导线设计最小截面见表1。

表1无配电网规划城镇地区绝缘导线设计最小

截面mm2

导线种

类中压配电

线路

低压配

电线路主干

线

分支

线

主干

线

线

铝或铝合金芯绝缘线1505095

35

铜芯绝缘线120257016

5.3.2采用允许电压降校验时:

a)中压绝缘配电线路,自供电的变电所二次侧出口至线路末端变压器或末端受电变电所一次侧入口的允许电压降为供电变电所二次侧额定电压(6、10kV)的5%;

b)低压绝缘配电线路,自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口至线路末端(不包括接户线)的允许电压降为额定低压配电电压(220、380V)的4%。

5.4校验导线的载流量时,PE、PVC绝缘的导

线的允许温度采用+70℃,XLPE绝缘的导线的允许温度采用+90℃。绝缘导线载流量的参考数据见附录C。

5.5三相四线制低压绝缘配电线路的最小零线截面见表2。单相制的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表2三相四线制低压绝缘配电线路的最小零线

截面mm2

导线种

类相线截

最小零线

截面

铝或铝合金芯

绝缘线50及以下与相线截面相同7050

95及以上

不小于相线截面

的50%

铜芯绝缘线35及以下与相线截面相同5035

70及以上

不小于相线截面

的50%

5.6悬挂绝缘线的钢绞线的自重荷载应包括绝缘线、钢绞线、绝缘支架质量及200kg施工荷重。钢绞线的最小截面不应小于50mm2。

5.7绝缘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5.7.1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及无承力线的集束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5.7.2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不应超过一个承力接头。

5.7.3接头距导线的固定点,不应小于500mm。

5.8绝缘导线的弧垂应根据计算确定。导线架设后塑性伸长率对弧垂的影响,宜采用减少弧垂法补偿,弧垂减少的百分数为:

——铝或铝合金芯绝缘线,20%;

——铜芯绝缘线,7%~8%。

6绝缘子、金具及绝缘部件

6.1绝缘配电线路绝缘子应符合GB1000和GB1001的规定。

6.2低压绝缘配电线路采用的金具及绝缘部件,应符合DL/T464.1~5的规定。

6.3中压绝缘配电线路紧凑型架设所使用的绝缘支架、绝缘拉棒应符合下列要求:

6.3.1表面泄漏距离不小于370mm,Ⅳ级污秽区可适当加大泄漏距离。

6.3.2交流耐压42kV,1min。

6.3.3绝缘支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绝缘拉棒的破坏拉力不小于导线计算拉断力的90%。且绝缘支架及绝缘拉棒的破坏应力均应满足最大短路电动力的要求。

6.4不同电压等级、不同敷设方式的绝缘配电线路的绝缘子、金具及绝缘部件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6.4.1单根敷设的中压绝缘配电线路:

a)直线杆宜采用针式绝缘子或棒式绝缘子;

b)耐张杆宜采用一个悬式绝缘子和一个蝶式绝缘子或两个悬式绝缘子组成的绝缘子串及耐张线夹。

6.4.2紧凑型敷设的中压绝缘配电线路:

a)直线杆应采用悬挂线夹;

b)耐张杆承力钢绞线采用耐张线夹,绝缘导线采用绝缘拉棒及耐张线夹;

c)档距中应采用绝缘支架。

6.4.3单根敷设的低压绝缘配电线路:

a)直线杆应采用低压针式绝缘子、低压蝶式绝缘子或低压悬挂线夹;

b)耐张杆应采用低压蝶式绝缘子、一个悬式绝缘子或低压耐张线夹。

6.4.4集束敷设、带承力线的低压绝缘配电线路:

a)直线杆应采用低压悬挂线夹;

b)耐张杆应采用低压耐张线夹。

6.4.5集束敷设、不带承力线的低压绝缘配电线路:

a)直线杆应采用低压集束线悬挂线夹;

b)耐张杆应采用低压集束线耐张线夹。

6.5绝缘配电线路的电瓷外绝缘应根据运行经验和所处地段外绝缘污秽等级选取,如无运行经验,应按附录D所规定的数值进行设计。

6.6绝缘子机械强度的使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棒式绝缘子,2.5;

——针式绝缘子,2.5;

——悬式绝缘子,2.0;

——蝶式绝缘子,2.5。

绝缘子机械强度的安全系数K应按下式计算:

K=T/T max(2)式中:T——针式绝缘子的受弯破坏荷载,N;

悬式绝缘子的1h机电试验的试验荷载,N;蝶式绝缘子的破坏荷载,N;

T max——绝缘子最大使用荷载,N。

6.7绝缘子的组装方式应防止瓷裙积水。

6.8金具的使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7导线排列

7.1分相架设的中压绝缘线三角排列、水平排列、垂直排列均可,中压绝缘线路可单回架设,宜可以多回路同杆架设。

集束型低压架空绝缘电线宜采用专用金具固定在电杆或墙壁上;分相敷设的低压绝缘线宜采用水平排列或垂直排列。

7.2城市中、低压架空绝缘线路在同一地区同杆架设,应是同一区段电源。

7.3分相架设的低压绝缘线排列应统一,零线宜靠电杆或建筑物,并应有标志,同一回路的零线不宜高于相线。

7.4低压架空绝缘线台区中的路灯线也应是架空绝缘电线,低压路灯绝缘线在电杆上不应高于其它相线或零线。

7.5沿建筑物架设的低压绝缘线,支持点间的

距离不宜大于6m。

7.6中、低压架空绝缘线路的档距不宜大于50m,中压耐张段的长度不宜大于1km。

7.7中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线间距离应不小于0.4m,采用绝缘支架紧凑型架设不应小于0.25m。

7.8同杆架设的中、低压绝缘线路,横担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和导线支承点间的最小水平距离见表3。

表3同杆架设的中低压绝缘线路横担之间的最

小垂直距离

和导线支承点间的最小水平距离m

类别垂直距

水平距

中压与中压0.50.5

中压与低压 1.0—

低压与低压0.30.3

7.9中压架空绝缘电线与35kV及以上线路同杆架设时,两线路导线间的最小垂直距离见表4。

表4中压架空绝缘电线与35kV及以上线

路同杆架设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m

电压等

垂直距离级

35kV 2.0

60~110kV 3.0

7.10中压架空绝缘线路的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及低压线路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2m。

中压架空绝缘电线与电杆、拉线或构架间的

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2m。

7.11低压架空绝缘导线与电杆、拉线或构架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05m。

8电杆、拉线和基础

8.1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杆塔分为直线杆型、耐张杆型和混合杆型三类。直线杆型包括直线杆、直线转角杆;耐张杆型包括耐张杆、转角杆和终端杆;混合杆型包括T接杆、十字杆、电缆杆等。

直线转角杆杆的转向不宜大于15°。

8.2绝缘线路一般采用水泥杆,条件不允许时

亦可采用铁塔和钢管塔。

8.3各种电杆,应按下列荷载条件进行计算:

a)最大风速、无冰、未断线;

b)覆冰、相应风速、未断线;

c)最低气温、无冰、无风、未断线(适用于转角杆和终端杆)。

8.4耐张杆和T接杆应考虑断线情况,采用下列荷载进行计算:

a)在同一档内断两相导线,无风、无冰(适用于分相架设单回或多回线路);

b)在同一档内断一根承力索,无风、无冰(适用于用承力索架设单回或多回线路),断线情况下,所有导线张力均取导线最大使用张力的70%,所有承力索张力均取承力索最大使用张力的80%。

8.5配电线路的钢筋混凝土杆,应尽量采用定型产品,电杆构造的要求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8.6钢筋混凝土杆的强度计算,应采用安全系数计算方法。普通钢筋混凝土杆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7;预应力混凝土杆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8。

混凝土及钢材的设计强度应符合SDJ3的规定。

8.7需要接地的普通钢筋混凝土杆,应设置接地螺母。接地螺母与主筋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杆时,其主筋不应兼作接地引下线。

8.8转角杆的横担,应根据受力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15°以下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15°~45°转角杆,宜采用双横担;45°以上转角杆,宜采用十字横担。

转角杆宜可不用横担,导线垂直单列式。

8.9配电线路的金属横担及金属附件应热镀锌。

横担应进行强度计算,选用应规格化,铁横担的最小规格见附录E。

8.10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其强度设计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最小规格不小于35mm2。

8.11拉线应根据电杆的受力情况装设。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宜采用45°,如受地形限制,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0°。

跨越道路的拉线,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对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4.5m,

拉桩杆的倾斜角宜采用10°~20°。

8.12跨越电车行车线的水平拉线,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9m。

8.13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必须装设拉线绝缘子或采取其它绝缘措施,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m。

8.14拉线棒的直径应根据计算确定,但其直径不应小于16mm。

拉线棒应热镀锌。严重腐蚀地区,拉线棒直径应适当加大2~4mm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腐措施。

8.15电杆基础应结合当地的运行经验、材料来源、地质情况等条件进行设计。

8.16电杆的埋设深度,应进行倾覆稳定验算,单回路的配电线路,电杆最小埋设深度见表5。

表5电杆的最小埋设深度

m

8.09.010.011.012.013.015.018.0

埋深1.5 1.6 1.7 1.8 1.9 2.0 2.3

2.6~

3.0

遇有土松软、流沙、地下水位较高等情况时,应做特殊处理。

8.17电杆基础的上拔及倾覆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a)直线杆,1.5;

b)耐张杆,1.8;

c)转角杆、终端杆,2.0。

8.18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7,预制基础的混凝土标号不宜低于200号。

8.19绝缘配电线路采用铁塔或非定型产品混凝土杆时,可按SDJ3执行。

9变压器台和开关设备

9.1配电变压器台应设在负荷中心或重要负荷附近,且便于更换和检修设备的地方,其配电变压器容量应考虑负荷的发展、运行的经济性等。

9.2下列电杆不宜装配配电变压器台:

a)转角杆、分支杆;

b)设有中压接户线或中压电缆的电杆;

c)设有线路开关设备的电杆;

d)交叉路口的电杆;

e)低压接户线较多的电杆。

9.3柱上式变压器台宜安装315kV A及以下变压器。315kV A以上的变压器宜采用室内布置或与其它高低压元件组成箱式变电站布置。

9.4柱上配电变压器台的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 2.5m。安装变压器后,配电变压器台的平面坡度不大于1/100。

9.5柱上配电变压器的一、二次进出线均应采用架空绝缘线,其截面应按变压器额定容量选择,但一次侧引线铜芯不应小于16mm2,铝芯不应小于25mm2。

变压器的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侧熔断器的底部对地面的垂直高度应不低于4.5m;二次侧熔断器的底部对地面的垂直高度应不低于 3.5m。各相熔断器间的水平距离:一次侧不应小于0.5m,二次侧不应小于0.2m。

9.6熔断器、避雷器、变压器的接线柱与绝缘导线的连接部位,宜进行绝缘密封。

9.7熔断器应选用国家定型产品,并应与负荷电流、运行电压及安装点的短路容量相配合。

9.8配电变压器的熔丝选择宜按下列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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