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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三中学生必读

丰三中学生必读

亲爱的同学们:

丰都三中创办于1936年,时为私立“用宾中学”,1953年国家接管,更名为丰都县第三中学,迄今有74年的历史。七十多年来,学校秉承了“振兴中华,服务桑梓”为办学宗旨,坚持走“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科学兴校”之路。以“彰显个性,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各类人才和社会精英,世界文化名人,著名科学家殷家红,卓越领导人曾心亮,吴晗等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学校关注每位学生的成长,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使之木秀于林;注重特长教育,故能脱颖而出;狠抓基础知识,厚积薄发于高考场上;重视个体差异,循循善诱于课堂之中。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管理和雄厚的师资,造就高素质的优秀学生群体,使之成为“道德素质与身心素质兼优,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兼备,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兼容,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兼具”的复合型人才。

“至真至要,尚德尚能”是我们的校训。让每位学生追求真理,学会做人,自省自律,提高修养,健全人格,社会责任感强,智力高度发展,具有广博文化修养和高雅情趣,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正是我们编写《丰三中学生必读》的愿望,通过文明礼仪、法纪教育来实现我校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促进学校教

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全面提高,争创农村示范中学,创建特色学校。

古人云:为者常成,行者尝至。

我坚信:我们每一位丰三中人都将以实际行动去书写自己光辉的人生。

周建国

一、学校理念教育

(一)办学宗旨

丰都三中的办学宗旨是:“振兴中华,服务桑梓”。

用“用宾书院”,丰都三中前身。(1936年)丰都知名人士陶用宾创办。“培养国民之善情,扩充国民知识,强壮国民身体为根基,以使学童知作人正理,长成皆有谋生之计虑为成效”。显而易见,丰都三中先贤们提出的“振兴中华,服务桑梓”即是办学宗旨,也是育人目标。众所周知,即1936年,时处国民党统治时期,政治腐败,经济萧条,信封闭,民不聊生,中华民族可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民族衰败几近极致。在如此的历史背景下,民族不需振兴吗?振兴中华要首先富民才能强国。怎样才能富民呢?我们培养的学生就必须服务桑梓,服务国民,服务百姓。我们可以这样说,丰三中先贤们提出的“振兴中华,服务桑梓”的办学宗旨与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周恩来学生时代提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读书”的口号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今,中华民族在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共产党的领导下,深化改革开放,发展迅猛异

常,但要使之跻身世界强国之林,还须数十年的艰苦奋斗。因此,这一办学宗旨仍具伟大的现实意义。

(二)办学理念

丰都三中办学理念是:“彰显个性,和谐发展”。

所谓办学理念,亦即是学校法人校长较为系统的,具个性特点的办学思想,也即把学校办成什么样的学校,即学校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把学生塑就成什么样的人的较为系统的指导思想。由丰都三中现任校长周建国提出,经学校校务委员会多次研究,广泛征求学校各届人士意见,经教代会反复讨论磋商,把学校办学理念界定为:“彰显个性,和谐发展”。宋代著名思想家张载“横渠四句”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思想家的“仁者气象”和“天地性怀”;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校根据这一思想,又多次提出要构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班级;学校育人目标又提出:“致力培养个性健全,多元智能全面开发的人”。由此可见,把学校办学理念界定为“彰显个性,和谐发展”是十分科学的。它既是学校办学目标的体现,又和拍于时代发展的脉搏。所谓“彰显个性”,就是学生通过学校三年的教育,让学生的个性得以充分地培养,使学生的特长得以充分的展示和发挥。又红又专地为未来社会的发展,民族的振兴强盛作出巨大的贡献。所谓“和谐发展”,就是通过学校对学生的三年教育,按照国家教育文革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芝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无论

何时何地都能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一个个都能“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作一个“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提得起,放得下,知足常乐,达观超脱的人。

(三)办学目标:

丰都三中的办学目标是:“致力于培养个性健全,社会责任感强,多元智能全面开发,具有广博文化素质和高雅情趣,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现代新型人才。”学校办学目标,除了在相对时段内,就学校发展规模,管理模式,师资培养;硬件建设,环境营造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外,更重要是对学生的培养目标,须作科学具体,符合客观实现的明确界定。即是学生通过三年教育,应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的问题,须作较为详实的阐释和界定。正是从此出发,丰都三中办学目标主要就学生培养教育角度出发而进行描述。既有个性发展心理培养,强健体魄方面的要求,又有社会责任感培养和正确世界观形成的要求;既有开发多元智能,掌握各类科学文化知识的标准,又有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服务未来社会的要求;既有对学生个性,情趣爱好方面培养准则,又有对学生如何待人接物,为人处事的要求。可谓对学生培养目标作出了全方位界定。

(四)治校方针

丰都三中的治校方针是:“严格、规范、科学、高效”。丰都三中自1936年创办“用宾书院”始,历经“高等小学堂”“初级中学”“社坛中学”、“丰都三中”等七经变迁至今,已逾74年的

悠久历史,曾为忠县、涪陵、石柱、垫江等邻县学生慕名前来就读,以“治校严谨”驰名巴渝,以“教学质量”享誉川东。“严格”、“科学”是就老师教书育人,学生求学做学问而提出的要求。老师在教书过程中,无论是备课上课,还是批改作业,安排考试等,都必须既严格要求自己,一丝不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态度,“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耻下问,勤学苦练,毫不马虎。

(五)丰三中精神

丰三中精神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言传身教,不甘人后”。丰三中精神是丰三中人七十多年来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在知识海洋遨游中的经验总结,又是七十多年校史的文化精神的历史积淀。从“用定书院”到“重庆市丰都三中学校”,历经七十多年风雨沧桑,由一个小小私塾学校演变为一所驰名川东巴渝,桃李满九州的中学,靠的是什么?除优越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改革开放的政策之外,那就是伟大的丰三中精神。正是一代代丰三中人继承和发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言伟身教,不甘人后”的丰三中精神,才是以“治校严谨,管理规范,质量突出,特色显著”而享誉巴渝,正是靠这种精神,丰都三中才得在重重困难中形成“管理规范化,设备现代化、教学信息化,校园园林化”的崭新格局;正是靠这种精神,丰都三中的教学质量才得以逐年攀升,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办学效益日益显著,办学规模日益扩大而成为拥有1000多学生的大型高中,这种精神也将感召着每一个入学新生。

(六)校风、学风和校训、班训

1、丰都三中的校风是:“严谨、勤奋、求实、创新”。丰都三中的校风是学校长期以来在严谨治校,科学管理中自然而然形成的,它深刻地反映了每一个丰三中人的治学态度和求知精神,每一个丰三中人,特别是刚步入丰都三中的新生,必须铭记于心,并以之严格要求自己。

2、丰都三中的学风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勤学苦练,全面发展”。知识的问题是一个科学的问题,来不得半点虚假。一窍不通不行,一知半解也不行。我们意欲学海探微,攀登知识高峰,只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和科学态度方能取得成效。同时还必须荡起勤学苦练的双桨才能划向全面发展的知识海洋的彼岸,否则必将半途而废,无功而返。作为学生,特别是刚入学的新生,必须清晰地明白这个道理。

3、丰都三中的校训是:“至真至要,尚德尚能”。校训,顾名思义,学校之准则,也即办学之准则。凡学校之师生,必须象座右铭一样牢记于心,并以之指导我们教书育人或探求知识,指导我们如何做人。“至真至要”是做学间的准则,“尚德尚能”是做人的准则。“至真至要”要求每一个丰三中学生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科学恰当的方法去探求真理,获取知识;“尚德尚能”则要求每一个丰三中学生,通过学校的培养教育成为德才兼备,为社会所乐用的“个性健全,社会责任感强,多元智能全面开发,具有广博文化修养和高雅情趣,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现代新型

人才”。这既是国家教育方针的要求,也是学校的育人目标。

4、丰都三中的班训是:“文明、守纪、勤奋、好学”。所谓文明,就是要求每一个学生语言文雅得体,响动为端庄规范,衣着朴素大方,襟怀一颗感恩之心礼待家长、老师、长辈、同学、朋友乃至社会环境和大自然,做一个符合道德规范的文明学生。所谓守纪,就是要求学生遵守班风、校纪、法纪、法规,做一个符合行为准则规范的学生。“勤奋好学“则是学生自身职责的要求所在,家长的有的愿望,社会的需要。

二、校园文化熏陶

校园环境建设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是学校日常德育的载体,优美的环境氛围,高雅的校园文化,给人以奋进向上的力量。

丰都三中构建了本校校园文化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文精神的核心,以精神文化为重点,以服务教育教学为宗旨,以素质培养为目的,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把校园文化建设嵌入校园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拓展校园文化内涵和校园文化活动领域,规范校园文化活动模式,逐步探索建立校园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努力构建具有本校特色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既能体现时代精神、又能承担培育“四有”新人任务的校园文化体系。

文化设计理念:传承、厚德、尚能、创新。

文化景观格调:明快、简洁、活泼、向上。

文化景观色彩:白色为主、红蓝相间。

绿化造型设计:自然、环保、美观、层次感强。

三、行为规范自律

(一)出入校园常规

1、学生出往前校门应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2、学生出入校门要有礼貌,应主动出示《学生证》,严禁转借他人证件使用。没有学生证应主动报告自己的班级、姓名、待门卫核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入校。学生不得乘坐出租车入校,特殊情况应有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证明。学生也不得携带小食品入校。

3、学生进入校门服装发式奇异,不准入校;

4、上课时间学生一律不得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假条,保卫科批准。

5、学生一律不得引带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6、住校生从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得出校门;

7、学生在校内不得骑车,自行车、摩托车在校园内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

8、迟到的学生必须积极配合门卫检查人员作好登记;

9、出校门应严格按照作息(放行)时间执行,严禁提前聚集在校门前等候,不准与门卫工作人员无理取闹,强闯校门都将按学校纪律严肃处理。

(三)课堂礼仪常规

1、预备铃响后,学生应立即进入教室,将书和文具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静等老师上课。

2、上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上课”,班长或值日生发令“起立”,全体学生起立,恭敬站直,师生相互问好,待老师说“请坐”,学生方能坐下。

3、上课迟到者应在教室门口立正喊“报告”,并说明情况,经老师允许后再进入教室。

4、上课坐立姿势要端正,阅读和书写时姿势要正确,做到“三个一”,即眼睛离课本、作业本一尺,胸离桌前沿一拳,手握手处距离笔尖一寸。

5、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做好笔记和课堂练习。不插嘴、不说笑打闹,不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

6、学生回答老师提问应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站起答题,不可在座位上随意插嘴。老师提问时,不管会不会,都应起立回答。

7、回答问题时,站姿端正、表情大方,不做滑稽动作故意逗人发笑,说话声音要清朗、洪亮。回答问题完毕,老师示意后方可坐下。

8、别的同学回答时,其他同学应保持安静,不随便插话,更不可在旁起哄嘲笑。

9、听从老师管教,不得与老师项撞。如发现老师在讲课中有错误,可采取适当方式向老师指出来,不许大喊大叫,不得有任

何不尊重老师的语言或行为。

10、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班长或值日生喊“起立”,学生立正,齐说:“老师再见”或“老师辛苦了”,老师还礼后,学生方能离开座位。如遇来宾参观听课,须待来宾离开教室后,再按顺序走出教室。课间休息不追逐打闹。

(三)集会常规

1、自学参加学校星期一升旗仪式,服装整洁、仪表自然。至操场集合,做到快、静、齐。

2、出旗、升旗时停止走动,原地立正。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佩带红领巾的少先队员要行队礼。

如果你经过某个地方时恰巧遇到了升国旗奏国歌,要和在学校时每个星期升国旗日一样对待。你可以安静地站住,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如果你正经过路口等不安全地带时听到了国歌声或看到国旗升起,要及时选择安全地带肃立。

唱国歌要做到认真严肃,精神饱满,声音洪亮,准确流畅。

听国旗下讲话时要肃静,不得嬉笑打闹。

3、降国旗要和升国旗同样对待,要立正行注目礼,不随便走动。

4、上台领奖动作迅速,恭敬,双手接奖品,并鞠躬,少生队员行队礼。

5、大会发言前一般用深度鞠躬行礼(少先队员在队会上行队礼);发言结束说“谢谢”,并行鞠躬礼。

6、遵守集会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谈笑、不在会场内任意走动、不得无故离开集会场所(确需离开者,须得到有关教师或值日学生干部允许),保持集会场所的肃静。

7、服从会场主持人的安排,按指定位置排队就座,保持队列整齐。

8、尊重报告人、演讲人、表演者,讲究文明礼貌,必要时要热烈鼓掌,以示礼貌。不得鼓倒掌或起哄,不随便中途退场。

9、集会结束,需让领导、教师选退场,学生最后有顺序退场,不得拥挤、喊叫。

10、集会期间,要注意保持集会地点的干净、整洁,集会结束后,要自觉清理所在场地的卫生。

11、参加校外的集会活动,需列队出发和回校,途中要队伍整齐、遵守交通规则。集会期间,按要求着装,并保持服装整洁,服从管理,遵守会场纪律,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

(四)礼仪常规

1、仪表礼仪

(1)头发:男生留寸头,不留鬓角;女生提倡留短发。男发生均不烫发、不染发、不留怪发型。要勤洗澡洗头。

(2)衣服:中学生的日常着装要符合年龄特点和学生身份,要整洁大方,勤洗勤换衣服、袜子。不穿怪、紧、透、露和无袖服装,不袒胸露怀。在运动场上不赤背,穿动动服要拉好拉链。

(3)鞋:提倡穿运动鞋,女生不穿高跟鞋。不穿拖鞋进入学

校。

(4)不佩戴首饰及各种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抹指甲油,要勤剪指甲。

2、语言礼仪

(1)使用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不客气、对不起、没关系、劳驾、打扰了(打搅了)、再见。

(2)尊称(敬称):对长辈、友人或初识者称“您”;对师长、传神工作人员要称呼职务或“老师”、“师傅”、“同志”、“叔叔”、“阿姨”等,不直呼其姓名。

(3)对他人提出要求时说“请”,与人打招呼时说“您好”,与人分手时说“再见”,给人添麻烦时说“对不起”,别人向自己致歉时回答说“没关系”,受到别人帮助表示感谢时说“谢谢”,别人向你致谢时回答说“不客气”。

(4)说话态度诚恳、谦虚,力求语言文雅,交谈中正视对方,不左顾右盼。

(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不骂人,不叫侮辱性绰号,不说脏话怪话,不说明阴阳怪气的话。

3、举止礼仪

(1)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微笑:是对他人表示友好的表情,不露牙齿、嘴角微上翘,注视对方的眼睛,才会显示出自己的诚意。在接受别人帮助时,

要微笑着向别人致谢;在别人不小心冒犯了你时,要用微笑表示你的谅解。会微笑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最受欢迎的人。

鞠躬:是下级对上级、晚辈对长辈、个人对群体的礼节。行鞠躬礼时,脱帽、立正、双目注视对方,面带微笑,然后身体上部向前倾斜自然弯下15-30度左右,低头眼向正看。有时为深表谢意,上体前倾可再深些。

握手:握手时力度要适中。太轻给人以轻视,太重也不好。时间长度在心里默数1、2、3、4、5后松手合适。

招手:公共场合远距离遇到相识的人或差别离去的客人,举手打招呼并点头致意。招手时手臂微屈,手掌伸开摆动。

鼓掌:表示喜悦、欢迎、感谢的礼节,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集会、欢迎客人到来情况下常用的礼节。两只手掌有节奏地拍击,鼓掌要适时适度。文艺演出节目终了,报以掌声。不要用掌声表示不满或失望,观看体育比赛要尊重双方运动员、裁判员,为双方鼓掌。集会、听报告、听讲演时,要用掌声表示欢迎。演出或比赛结束,应起立热情地鼓掌,以表示感谢和祝贺。领导、来宾到(退)局势稳定,要鼓掌。

(2)坐立行走礼仪

①站立时做到头正,面容平和自然,双肩放松,躯干挺直,双臂自然垂于身体两侧,双腿直立。

②坐时做到入座轻而稳,双肩平正放松,上体自然挺直,双膝自然并拢。离座时,要自然稳当,右脚向后收半步,而后站起。

③走路要抬着挺胸,目视前方,肩臂自然摆动,步速适中,忌讳八字脚、摇摇晃晃,或者扭捏碎步。

④上下楼梯、通过楼道靠右侧行走,不拥挤。出入各功能室轻声慢步,不影响他人。

⑤遇到熟人要打招呼,面带微笑,互致问候,不能视而不见。需要交谈,应靠路边或到角落谈话,不能站在道路当中或人多拥挤的地方。

⑥行人相互礼让,主动给长者让路,主动给残疾人和需要帮助的人让路。

4、尊师礼仪

(1)在校园内遇见老师主动停下,微微鞠躬问好,遇见两个以上的老师,问“老师们好”,同时报以微笑;分别时说“老师再见”。

(2)与老师交谈要有礼貌,虚心听取老师的教诲,接受师长的教育;谈话结束后勿忘道声“谢谢”。

(3)进办公室要喊“报告”,听到“请进”后方可进入;问老师问题要用“请问”,老师签后要道谢,说“再见”后再离开;不随便翻阅老师办公室的东西;不私自打开、使用办公室及老师个人计算机;使用办公室电话前要得到老师允许。

(4)与老师交谈时,要起立并主动给老师让坐,不可老师站着,学生坐着。

(5)老师在办事或别人在交谈时,不可随意打扰老师,躬身

站立一侧,等老师办完事或谈完话后再找老师。

5、交往礼仪

(1)同学间要主动交往,互相问候“你早”、“你好”,可点头、招手,同时报以微笑。

(2)与同学谢谢态度诚恳、谦虚,语调平和,听同学说话要专心,不轻易打断别人的话,尊重别人的想法,虚心接纳他人的意见。听到批评意见时,不要邀动,要平静地让人把话讲完。即使对别人的话不感兴趣,也要耐心地听人家把话说完,再用得体的语言含蓄、委婉地解释。

(3)同学间的交往应使用礼貌用语。问同学问题,问前要用谦语“请问”、“对不起”、“打扰你一下”、“向你请教个问题”等,问后要道谢;同学回答不上来,说“不要紧,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耽搁了你的时间,谢谢”等。

(4)尊重同学,不给同学取绰号,或叫同学的绰号,不说使别人感到伤心羞愧的话,不在其他同学面前背后说长论短、搬弄是非,切勿恶语相向。

(5)同学之间应互助互爱,要从物质、精神和情感上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做到痛苦共担,欢乐共享,理想认同;尊重和照顾女同学,不欺侮女同学。

(6)走出自我封闭,克服交往障碍,建立合理的交友标准,扩大生活圈子。男女同学间提倡文明交往,不可勾肩搭背、卿卿我我,不做亲昵动作。

(7)向同学借物品,要先征得同学的同意。对同学的物品要特别爱护,且按时归还。

(8)妨碍或冒犯、伤害同学要用“对不起”表示真诚道歉。不斤斤计较,对同学的过失或冒犯要善于用微笑表示你的宽宏大量。

(9)正确处理好合作与竞争的关系。要制定合理的竞争目标,选择合适的竞争对手。光明正大的竞争手段,既要和别人竞争,又要不断超越自己,使自己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

(10)守信重诺,言行一致,答应别人的事要尽力办到,做不到时要表示歉意。

(11)接待宾客,引导要走客人前面。要让客人走楼梯的内侧(即绕着中心的一侧),主人面带微笑走外侧。乘电梯时主人要先进去,按电钮,再请客人进来。出电梯时要让客人先出去。

(五)食宿常规

1、住校生必须佩戴好学生证,凭学生证进入学生公寓。

2、早上起床铃声响后,迅速起床、洗漱,整理内务。15分钟后,每一个寝室除按室长安排留一名值日生搞好本寝室的卫生、内务外,其余同学离开寝室上自己。

3、午休铃声响时,全体学生必须回教室,并安静午睡。

4、晚自习结束后,全体住宿生必须及时回到寝室。在熄灯铃响前10分钟,公寓关闭大门,全体住宿生必须洗漱完毕,做好就寝准备。熄灯铃响后寝室熄灯,各寝室必须保持绝对安静,不准

谈笑、看书、听音乐、打电话等。生活指导老师检查归寝情况,检查就寝纪律。

5、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回寝室,个别特殊情况需回寝室者,须持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在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寓大门回寝室。

6、宿舍内不讲不健康语言,不做不文明行为,不看黄色书刊。宿舍区保持安静,禁止喧哗、打闹。严禁打架、骂人、抽烟、喝酒。不在公寓楼内乱涂乱写乱贴乱画,不将球类带入公寓。自来水随用随关,不开无人灯,注意安全,不玩电、玩火,不爬门、爬窗。不向室外乱扔乱倒东西。

7、周末不在寝室住宿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交给生产指导老师登记。

8、凡正常住宿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住在宿舍的,必须事先出示有家长和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并将请假条交给生产指导老师登记。

9、爱护公物,如有损坏,须在两日内按照学校规定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加倍赔偿,并视其态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用餐常规

1、按规定时间就餐,依次排队取饭(买饭)。

2、坐在指定的座位上,两脚自然并扰,双腿自然平放,坐姿自然,背直立。

3、安静、文明用餐,不狼吞虎咽,不谈笑风生,做到“细咀

嚼,食不语”。

4、餐厅内不追打嬉闹;保持餐厅安静,用餐后及时离开餐厅。

5、如果不小心将饭菜洒在地上须及时清理;剩菜剩饭倒入泔水桶中。

6、杜绝浪费;不挑食,不偏食。

7、用餐完毕,自己的餐具自己放,按要求摆放整齐。

(七)公共场所及公物使用常规

1、图书馆及阅览室内须保持安静,不要高谈阔论或东奔西跑。

2、要爱护书刊,不得偷撕插页资料和作记号,阅读开架报刊后应按原序摆放。

3、在小卖部、食堂购物买饭要遵守秩序,排队购买。

4、爱护实验室、电教室等公共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保护花草树木,保护文物古迹,不攀摘花、果、枝。保持公共环境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果皮,不在墙上乱写乱画或蹬鞋底印。

5、操场上、体育馆内锻炼,张弛有度,文明健身。

四、学生违纪处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树立学校良好的信誉和形象,确保全校师生有一个稳定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细则。

第二章处分类别

第二条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违纪情节较轻,不属于第五条至二十一条处分范围的学生,德育处将签“违纪通知单”,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并扣其操行分。

第三条对于违反纪律较严重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序,分别给予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劝其退学⑦勒令退学⑧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四条对学生进行处分时,记过及其以下处分,由德育处讨论决定;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由德育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校长签字后生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要报县市教委批准。

第三章违纪及处分

第五条对旷课的学生的处分。

上课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和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己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早操或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上早晚自己按旷课计算。一天按10节计,一周按五天计。

1、连续旷课一天或累计旷课10节,视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15节,视认识态度,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25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35节,给予劝其退学及以上处分。

5、无故旷考两科以上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六条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除该科考试记“零分”外,给予相应处分。

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传接、交换答卷、讨论,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等,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利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论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对抽烟、喝酒的学生的处分。

1、在校内或校外抽烟,引诱、招待他人抽烟,查实一次,视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3、三次及以上教育不改,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对违反纪律喝酒的学生的处分,可比照上述各款执行。

第八条对骂人打架学生的处分。

1、恶语谩骂他人,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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