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冲刺试卷(4)-中大网校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冲刺试卷(4)-中大网校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冲刺试卷(4)-中大网校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冲刺试卷(4)-中大网校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冲刺试卷(4)

总分:150分及格:90分考试时间:18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丑分,共50分。

(1)王强在游乐园陪女儿玩耍时不慎丢失了一块手表,游乐园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公安部门。王强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交寄售商店出售。陈勇从寄售商店购得手表后,将其送给了女友芳芳。芳芳在一次旅游中该手表被小偷偷去,小偷在路边将这块表以低价格卖给下夜班回家路过的工人刘杰。这块表应归:

A. 王强所有

B. 陈勇所有

C. 芳芳所有

D. 刘杰所有

(2)甲与乙签订代理合同,双方约定发生争议由R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发生争议后甲却向合同履行地所在地L区法院起诉,答辩期内乙也未在答辩状中表明双方有仲裁协议,法庭调查结束后,乙向法院提交双方的仲裁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 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C. 法院应继续审理

D. 法院应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3)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股份公司的设立,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 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则不能分期缴付出资

B. 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最少应认购35%的股份

C.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应由中国人担任

D. 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在募股后30日内主恃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4)甲公司生产啤酒,其申请注册的“幸福泉”文字商标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之后乙、丙、丁、戊公司也以不同形式使用该“幸福泉”标识。下列哪一种使用行为没确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A. 乙公司生产的白酒商标为“幸福”两字并加上一个泉水的图案

B. 丙饮料公司将“幸福泉”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登记使用

C. 丁公司将“幸福泉”注册为域名,用于网络销售

D. 戊公司在自己生产的服装上使用“幸福泉”商标

(5)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法国一家公司与中国某企业协议签订了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该外国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清出资额,对其应当如何处理?

A. 该合营企业自动解散

B. 应当向中方支付迟延缴资的利息,或赔偿因此给中方造成的损失

C. 双方应当协商修改合同,另行约定缴纳出资的期限

D. 企业登记机关应责令其在规定时间缴纳出资,可对其处以罚款

(6)在原告章式投资有限公司和被告M省汽车集团的债务纠纠中,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了诉讼。但是后来原告与被告之间通过和解由法庭制作了调解书,分别送达给三方当事人。A公司在调解过程中,中途退席,并且也拒绝签收送来的调解书。则此案应如何处理?

A. 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诉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拒绝签收,调解书生效

B. 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虽然与案件也有直接利害关系,但不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生效,A公司市以通过提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C. 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即使陶解书内容与A公司无关,也有权拒绝签收,调解书不能生效

D. 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有当调解书的内容是要求A公司承担义务时,才有权拒绝签收,调解书不能生效

(7)兴业棉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亏损,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县工商银行:兴业不能归还贷款100万元,当时为该笔贷款以兴业的厂房设定了抵押担保,故其有权申请破产

B. 宏达公司:兴业公司欠其10万元货款已经到期,宏达公司有权申请破产

C. 远洋公司:是兴业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有权主张申请兴业公司破产和解

D. 利来合伙企业:兴业公司不能支付利来原料款100万元,同时利来欠兴业货款20万元,其有权申请破产

(8)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原理,以下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A. 调解原则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可以适用于诉讼程序、非讼程序

B. 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不受法院的干预

C. 对等原则是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对应的诉讼权利

D. 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行为,体现了辩论原则

(9)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凉茶的技术秘密成果,未约定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研究开发费用。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出该技术秘密威果后,在没有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对于此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只能属于甲公司

B. 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只能属于乙公司

C.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D.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无效

(10)关于现行民事执行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因法律规定不得重复立案,因此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总是优于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立案

B. 对离婚一方要求探望孩子的执行申请,执行法院自收劲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

C. 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中断,叭中断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D.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l5日内审查,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处分

(11)甲与乙签订合同购买了二手车一辆,交付后未登记。乙把该车借给朋友丙,丙开车时遇到行人丁闯红灯,刹车不及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尚有余额不足。关于这部分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与乙、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 丙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补充责任

C. 丙承担不超过赔偿数额10%的责任

D. 乙无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责任

(12)某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依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B. 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

C. 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工作无虚假记载

D.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13)关于以下四对婚姻的效力描述,正确的是:

A. 张力与雪娟属于姨表兄妹,则该婚姻绝对无效,但其所生子女无辜,所以仍为婚生子女

B. 魏武胁迫慕雪结婚,结婚登记3年后慕雪要求民政部门认定婚姻无效

C. 李毅与罗红结婚,分别28岁与l8岁,3 年后罗红要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应该受到支

D. 已婚的王贵隐瞒婚况与单身的袁莉结婚,婚姻宣告无效后,分配同居财产时应照顾后者

(14)甲在一栋临街的单元楼里有一套住房,位于这栋楼的顶层。另外甲还有一套住房在别处。2007年3月,乙公司决定在那栋临街的单元楼楼顶上悬挂一个广告牌,因甲平时很少在此居住,于是便独自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允许乙公司使用楼房房顶的合同,乙公司每年向甲支付使用费6万元。这栋临街楼房的其他住户丙、丁等人知道后,认为甲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要求甲给予补偿,甲坚持不同意。于是,丙和丁便代表其他住户,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则关于此案以下表述中错误的是:

A. 甲有权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因为乙公司悬挂的广告牌正在其单元房的上方

B. 房顶属于单元楼各房主共有部分,甲无权独自处分

C. 甲无权独立决定将房顶的使用权让与乙公司,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D. 丙、丁等住户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出租楼顶获得的收益

(15)甲因工作需要,向乙借用笔记本电脑一台,借用期间,因急需用钱,甲将该电脑以自己名义出卖给不知情韵丙,言明价款5000元,丙先付1000元,余款3日内付清。丙取走电脑后,乙向甲要求返还电脑时得知此事,遂请求丙返还电脑,为此,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甲将电脑卖于丙的行为系无权处分行为

B. 丙已经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C. 乙有权请求甲、丙连带赔偿损失

D. 乙有权请求甲负赔偿责任

(16)以下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是:

A. 慕容雪与欧阳海是一对夫妻,因性格不合与家庭暴力,慕容雪起诉欧阳海离婚,区法院判决解除二人婚姻关系,判决生效后,欧阳海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B. 东方朔认为自己与刘梦在区法院的诉讼调解书违背自愿原则,虽然已经签收但是十分懊悔,于是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经查该调解书形成过程确实调解违背自愿原则

C. 甲与乙名誉侵权纠纷经两级法院审理,终审判决的1年后,甲发现新的证据,于是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 丙与丁不当得利纠纷经两级法院审理,终审判决的1年后,丁以自己一审未收到起诉状副本、二审时又被法官剥夺辩论机会为由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7)甲公司与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甲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接到一审法院报送的案件之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于是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 应由第一审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 应由第二审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 应由第一审法院报请第二审法院批准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 情况紧急来不及报请第二审法院的由第一审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情况不紧急的由第二审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8)甲县的高某与乙县的崔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高某将一尊唐三彩以38万元的价格卖给崔某并约定履行地为甲县,后崔某怀疑此尊唐三彩系“做旧”赝品发电子邮件告诉高某自己不想买了,要求解除合同。高某欲起诉要求崔某履行合同义务。关于本案管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县法院与乙县法院都有管辖权

B. 只有甲县法院有管辖权

C. 只有乙县法院有管辖权

D. 只有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19)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违反了两审终审制度的是:

A. 二审追加共同原告甲,经调解未达成协议,作出终审判决

B. 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

C. 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

D. 上诉人在上诉状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进行调篇,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20)2007年l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l00 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08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担保如何处理?

A. 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

B. 乙公司应负拒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C. 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D. 乙公司不负担担保责任

(21)张某外出已有四年,杳无音讯,现张某的妻子王某欲宣告张某死亡,对下列发生的情况判断正确的是:

A. 若张某的债权人李某,欲宣告张某失踪,诉至法院,则法院应先受理宣告失踪,后受理宣告死亡

B. 若王某撤回起诉,张某的债权人李某欲宣告张某失踪而王某不同意的,法院不得受理

C. 若张某重新出现并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后,其与王某的夫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但是若王

某再婚后又离婚,则不可以

D. 宣告死亡后,张某的妻子将财产赠与丁某,后张某出现,则他有权向丁某主张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时,可以要求给予适当赔偿

(22)甲将价值60万元的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50万元。抵押期间,甲又将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因丙忘记关煤气,致使房屋着火,房屋贬值20万元。对此,乙享有何种权利?

A. 请求丙向其支付赔偿款1万元

B. 请求甲提前还款

C. 请求甲将房屋拍卖,并提存价款

D. 请求甲将丙赔偿给其的20万元予以提存

(23)蒋某炒期货投资不善导致巨额亏损,无奈将一辆路虎牌汽车以50万元价格卖于同学马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三天后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并同时交付汽车;第二天,蒋某以50万元价格将汽车卖给丁某,丁某将汽车开走,但没有过户;第三天,蒋某又向李某借款50万元,用汽车抵押担保,双方于当日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 丁某因为善意取得而获得汽车所有权

B. 汽车所有权最后属于马某

C. 李某可以在蒋某不能按时还款时,对丁某的汽车主张抵押权

D. 李某可以在蒋某不能按时还款时,对蒋某的汽车主张抵押权

(24)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会引起普通共同诉讼?

A. 巴布向洛桑借款30万元,并由卓玛以自己家商品房作为抵押物。借款到期后,巴布无力偿还借款,洛桑以巴布和卓玛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B. 北斗公司明知橘子公司生产的某款平板电脑为侵犯伟科公司商标权的高仿产品,仍然进行代理销售,后来伟科公司将北斗公司与橘子公司一起诉至人民法院

C. 东方市公交公司驾驶员陆燕子因与丈夫彻夜吵闹,开车时因过度疲倦,撞上路边的电线杆。九名乘客受伤,拟同时提起诉讼

D. 个体工商户小芳开了一家美容店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后将该美容店交给其妹妹小丽经营与管理。小红在此店做完隆胸手术后,发现这家店没有开展这种手术的资质而且自己的手术部位开始发炎、化脓,小红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

(25)甲男(21周岁)与乙女(20周岁)经人介绍相识,甲对乙一见钟情,为与乙结婚,向乙隐瞒了真实年龄,并通过伪造身份证骗取了结婚登记。结婚2年后,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后乙又发现甲隐瞒了真实年龄。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乙可以甲对自己存在欺诈为由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B. 乙可以甲对婚姻登记机关存在欺诈为由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C. 乙可以甲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D. 乙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诉请离婚

(26)甲是某县工商局局长,一日某人私下馈赠甲一块朗琴女士金表,甲接受后,回家将其藏于自己的旧大衣中,希望某日能够送自己的情人。其妻子乙春节前打扫卫生,看到甲的破旧大衣,便随手仍到垃圾堆中,后被拾破烂的丙捡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大衣因为乙的抛弃行为而成为无主物

B. 丙可以获得大衣的所有权+

C. 金表是隐藏物

D. 如在丙捡到后的2年内失主没有请求返还,那么丙可以获得这块手表的所有权

(27)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则当事人可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A. 当事人只能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B. 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当事人既不能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恒大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四名股东创立,各股东分期交付出资,关于股东出资的以下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甲用租赁的汽车进行出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司以善意取得

B. 恒大公司在乙的出资期限到达前就破产清算,则乙的出资义务免除

C. 丙用非法挪用的资金出资,该出资是无效的

D. 丁在出资不实的情况下不能取得股东资格,恒大公司也不能成立

(29)实习律师冯某给当事人介绍证据交换的相关规定,其中正确的是:

A. 当事人不申请,不管是多么复杂、多么疑难的案件,法院都不会组织证据交换

B. 如果要进行证据交换,时间要由法院指定,当事人没有发言权

C.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D. 如果要进行证据交换,只能进行一次

(30)贺明、田原两人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约定由汪林作为贺明的保证人,除此,再未就保证作任何约定。后贺明与田原发生纠纷,田原将汪林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A. 予以受理,将汪林作为被告进行审理

B. 驳回起诉,要求原告将被告更换为贺明后再重新起诉

C. 通知贺明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D. 予以受理,将被告直接更换为贺明后进行审理

(31)2010年2月1日,李某急需现金支付一笔合同货款,遂向江某提出以年息30%的利率借款20万元,借期一年。江允,双方就此立约。1年后李某因货销不畅而无力还款。江某诉至法院,李某反诉借款协议系江某乘人之危,显失公平,要求撤销。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江某乃乘人之危,李某可撤销合同

B. 若30%的年利率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3倍,则显失公平,李某可撤销合同

C. 如李某确无力偿还,可判定分期偿还

D. 本案的诉讼时效应至2012年2月1日

(32)下列有关仲裁程序的说法中,哪一项表述符合法律的规定?

A. 仲裁过程中,如果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庭审的,可以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缺席裁决

B. 仲裁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仲裁委员会审查后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由有关法院执行

C. 因仲裁员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

D.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调解书

(33)开发商建设AB两栋四层楼房,每栋每层面积相等,其中三层和四层是复式楼,且拥有一个室外露台。开发商将A栋出售给甲乙丙三人,甲乙购买一楼和二楼,复式楼连同露台卖给了丙,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 丙如果欲在楼顶设置一个广告牌,则无须经过其他业主同意,但要将收益按照房屋面积分配给其他业主

B. 甲乙对露台不能主张权利,该露台属于丙所有

C. 甲乙对三楼和四楼的消防楼梯不享有权利,丙可以主张独占

D. 丙将自己的复式楼改为经营性用房,经过甲乙的一致同意即可

(34)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

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于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10月20日前,下列关于乙的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 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

B. 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甲仍得履行

C. 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

D. 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35)以下哪一情形适用诉讼时效的抗辩?

A. 张大爷5年前到期的定期存款请求权

B. 甲公司对股东乙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C. 王大妈持有的2001年购买的期限为5年的国库券

D. 丁公司受丙公司欺诈,签订的合同被撤销后,向丙公司主张赔偿损失的请求权

(36)深圳甲公司与天津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应采取下列哪种办法处理?

A. 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B.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55万元担保,否则不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C. 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D. 通知有关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存款或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价值55万元的财产

(37)甲与乙结婚后,甲的叔父去世时遗嘱嘱托其房屋归甲一人继承所有。继承房屋后甲乙二人仍觉得房屋不够宽敞,于2007年8月1日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10万元购房,约定5年后归还,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购房后甲外出:打工与人同居。2011年4月9日,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乙偿还10万元及利息

B. 甲继承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C. 借期届满后,丙不可以要求甲或乙偿还10万元

D. 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甲和乙连带清偿10万元及利息

(38)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哪一选项?

A. 对设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B.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之前已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C. 债权人电请支付令同时又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应当受理

D. 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关系又提起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内起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39)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60天内答辩

B. 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C. 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D. 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40)周某到某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甲公司生产的“352”号红木家具一套。周某与甲公司双方达成协议:价款8千元,周某预付订金4千元,甲公司保证三天内将货送到周某家。双方在“352”号家具上作了标记。当晚,家具城失火,该套家具被焚。本案应如何处理?

A. 由周某承担损失,周某应补交所欠货款4千元

B. 由甲公司承担损失,甲公司应退还周某预付订金4千元

C. 由周某、甲公司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周某不补交货款,甲公司不退还订金

D. 主要由甲公司承担损失,周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41)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决定共同发起设立春晖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张龙以自己名义为筹建中的公司向东方商场购买办公设备花费1万元。2011年2月赵虎以“春晖公司筹建处”名义向南方公司购人一辆汽车花费l0万元。2011年3月,春晖公司经过工商登记正式成立。请问以下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A. 东方商场可以要求张龙清偿1万元,如张龙无力清偿则也可向成立后的春晖公司提出请求

B. 南方公司可以要求成立后的春晖公司清偿l0万元

C. 如果赵虎实际上将汽车进行私人使用则应自行承担l0万元

D. 如果春晖公司未成立,则东方商场和南方公司不得要求全体发起人对有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2)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魄是:

A. 乙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甲无权发表

B. 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

C. 该小说的使用权保护期应截止于甲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 甲不能剥夺乙的署名权

(43)祥云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关于律师所作的咨询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自审批部门批准之日起成立

B. 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 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由中国境内的任何一家仲裁机构作为双方争议的解决机构

D. 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企业利润

(44)甲家的鱼池与乙家鱼池相连,因暴雨甲家鱼池中的鱼进入乙家鱼池中,这一法律事实的性质为:

A. 事件

B. 事实行为

C. 民事行为

D. 民事法律行为

(45)在执行程序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1 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偿还1万元人民币改为给付价值相当的化肥、农药。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以化肥质量不好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和解协议无效,应恢复执行原判决

B. 和解协议有效,但甲反悔后应恢复执行原判决

C. 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应执行回转

D. 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法院应作执行结案处理

(46)张某在风景区旅游;见一失恋女子跳崖自杀。张某赶忙救助,她明确拒绝:“让我去死。不要管我。”张某不听,强行将女子送到医院,为其支付医疗费1000元。在救助过程中,自己的相机和女子的钱包都不慎遗落。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违背女子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

B. 张某可以要求女子支付医疗费1000元和自己相机的损失

C. 张某可以要求女子支付一定报酬

D. 张某应当赔偿女子钱包的损失

(47)张三、李四、王五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张三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关于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 只有李四、王五可以成为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

B. 张三可以获取经审计的该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

C. 如果张三死亡,张三的继承人可以直接取得合伙人资格

D. 张三不得将自有房屋出售给合伙企业

(48)齐齐哈尔市甲公司与新乡市乙公司发生大米购销合同纠纷,双方约定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合同争议进行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仲裁调解协议制作仲裁裁决书,

B. 仲裁中不能调解,只能和解

C.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D.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49)P公司与Q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标的价值500万元,合同约定,由P公司负责送货上门到Q公司,货到后Q公司一次性付清价款,货物在运送途中的风险由Q公司承担,Q公司先交l20+万元给P公司作为定金。则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 该合同无效,因为当事人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B. 部分无效,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法定比例,超过部分无效

C. 该合同无效,因为当事人约定的风险承担方式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

D. 合同有效,若P公司违约,Q公司有权请求其给付120万元

(50)下列关于法律事实表述错误的是:

A. 王五遗失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出了一个广告称送还者将得到1000元报酬。该行为构成意思表示

B. 邻居家起火,12岁的小明奋力救火,可以发生基于事实行为的债务

C. 张三嫌一个手机款式低劣愤而弃之,这构成事实行为

D. 李四向一个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该行为构成意思表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1)下列情形中,符合《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制度的有:

A. 画家乙与甲约定由其为甲画像,甲于5月1日前支付报酬3000元,乙在收款一周内为其画像,甲于4月29日赴乙处支付报酬时发现乙身染重病,于是拒绝付款

B. 甲向乙出售货物,约定甲于4月15日至30日向乙发货,乙收货后于5月l0日付款。甲于4月16 E1向乙送去一半货物,数日后听到传言说乙拖欠他人货款不能偿还,资金严重困难,遂停止运送另一半货物并要求乙返还已收到的一半货物

C. 甲向乙出售珍藏名画一幅,约定先由乙付款,甲在收款次日交画。乙准备向甲付款时,发现甲已在3天前将画卖给丙并已交付,则乙可拒付画款

D.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先由甲交付房屋并代为办理过户手续,然后由乙付款,甲在履行期届满前将房屋交付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则乙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拒付房款

(2)东升公司委托天垣公司购买一套设备,天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汇中公司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汇中公司将设备交付天垣公司后,天垣公司将设备交付东升公司,但是东升公司拒绝向天垣公司支付设备价款,天垣公司无法向汇中公司支付价款,天垣公司告知汇中公司自己与东升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汇中公司只能要求天垣公司支付价款

B. 汇中公司只能要求东升公司支付价款

C. 汇中公司可以要求东升公司或天垣公司支付价款

D. 汇中公司可以要求东升公司和天垣公司支付价款

(3)有关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制度,不正确的有:

A. 二审案件也可适用独任制

B. 陪审员可以参加二审与再审合议庭

C. 合议庭评议实行审判长最终决定原则

D. 发回重审合议庭可以有陪审员参加

(4)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以下关于专利侵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B. 专利权人司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C.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D.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

(5)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B.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隧时解除合同

C.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

(6)乙对甲拥有10万元债权,在债务履行j 期限即将届满之时,甲收养了一个孤儿,随后又拒绝继承其父亲的5万元遗产,并将其所有的唯一的值钱物品——1个价值5万元的古董花瓶,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知道该花瓶的{ 真实价值,且知道甲对乙负有到期债务。

甲用卖花瓶所得的1万元买了一套真皮沙发,送给{ 其即将要搬入新家的姐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拒绝继承其父亲遗产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B. 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收养孤儿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C. 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古董花瓶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D. 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赠送真皮沙发给其姐姐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7)贾某、林某为夫妻,贾某因经商而暴富,遂公开养起二奶,并在外拈花惹草。贾某、林某因此感情不和,林某因此得了忧郁症,并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林某的下列诉讼请求应予支持的有:

A. 对贾某请求损害赔偿

B. 对其二奶提起损害赔偿

C. 提出多分割共有财产

D. 对贾某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8)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法律的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 上一级人民法院直接执行

B. 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C. 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D. 委托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9)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购买一套设备的合同,双方约定,乙企业于8月3日前交货,货到后5天之内,甲企业付款。同年8月3日,甲企业被某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8月5日依法受理,对该尚未履行的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A.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B. 人民法院不能依法作出解除或者履行的裁定

C. 甲企业自主决定是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D. 管理人可以决定是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10)甲公司准备购买乙公司钢材,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乙公司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有效承诺?

A. 乙公司改变了要约中的价格条款

B. 乙公司按照要约的要求将钢材运送至甲公司营业地

C. 乙公司的承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局的原因在期限届满后才到达要约人,

甲公司未作任何表示

D. 乙公司在承诺期内未予理会

(11)2010年12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房屋10间出租给乙开餐馆,每月租金人民币1万元。合同还约定,本合同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后,乙要求甲于10日内将房屋交其使用,因甲的房屋腾空需要一定时间,直到2010年12月31日甲才将房屋交付乙使用。乙因装修花去1个月的时间,直到2011年1月底餐馆才开业。乙认为,因甲的原因致使其晚开业1个月,要求甲免收1个月的房租,而甲不同意免收房租,双方发生纠纷。本案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甲与乙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附始期的合同

B. 甲与乙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附终期的合同

C. 乙有权要求甲免收1个月的房租

D. 乙无权要求甲免收1个月的房租

(12)对于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有:

A. 张某诉李某合同纠纷一案,经人劝解,张某撤诉,而后张某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B. 吴某去外地打工,3年以来音信全无,其妻汪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申请宣告吴某下落不明,而仅要求离婚的

C. 李老汉诉其子给付赡养费,法院判决后2年,因物价上涨较快赡养费不足,李老汉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增加赡养费的

D. 刘某诉应某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二人和好,3个月后应某砟没有新理由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3)嘉里房地产公司与张某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一次付清全部款项。房屋竣工后,嘉里房地产公司通知张某收房,收房后,张某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用,因此,向嘉里公司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并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嘉里公司收到通知,不同意解除合同。正在交涉过程中,因地震致使房屋毁损。为此,引发纠纷。则下列关于本纠纷的表述正确的有:

A.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张某承担

B. 嘉里公司无须将房款返还给张某

C.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嘉里公司承担

D. 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嘉里公司赔偿损失

(14)下列哪些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能产生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A. 田某121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

B. 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C. 赵某放弃继承权,但不再赡养其父母

D. 遗产处理后,刘某对放弃继承权表示反悔

(15)杨某诉远达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丰南区法院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杨某认为案情复杂提出异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当事人无权就法院的程序适用问题提出异议

B. 丰南区法院若认为异议成立,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C. 当事人有权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提出异议

D. 如果杨某不提异议,即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也不能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16)下列诉讼中哪些属于给付之诉?

A. 王兰请求李强给付每月1500元的赡养费

B. 冯楠起诉前夫刘洋,要求将女儿判归刘洋抚养

C. 纪宏公司起诉要求诚意公司停止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

D. 益航建筑公词起诉要求确认与环球开发公司之间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17)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清算人的表述,错误有:

A. 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

B. 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C. 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D. 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18)袁某从财务公司借款100万元,请甲、乙二企业共同担保,在合同书中,甲、乙均称:“若经法院强制执行后,袁某仍不能还款,愿代为履行。”后袁某无力还款,鉴于袁某和乙一直经营不善,财务公司直接要求甲代袁某还本付息,甲提出,应先找袁某还债+即使袁某不能还也应列乙为被告。因为甲、乙曾单独协商,若袁某不能还款,双方各分担50%,且写明“代为履行”限于本金,不含利息,不徘担违约责任。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A. 财务公司可以将袁某、甲、乙共同列为被告

B. 财务公司可以选择袁某、甲、乙中的任何一人作为被告,请求其偿还债务

C. 即使甲、乙代为履行,也不包括利息

D. 财务公司只有在诉请强制执行袁某财产仍不能清偿时,才可以要求甲、乙代为清偿,而甲、乙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责任包括本金和利息,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19)岳超从小家里兄弟姐妹多,家庭经济条件又不好。岳超的父母担心不能养活他,就托人给岳超找养父养母。后某市的一对无儿又无女的老夫妇收养了岳超。收养关系成立后,岳超与亲生父母确定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有:

A. 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自然血亲关系不消灭

B. 权利义务和自然血亲关系都不消灭

C. 权利义务和自然血亲关系都消灭

D. 权利义务关系不消灭,自然血亲关系消灭

(20)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关系的处理,哪些是正确的?

A. 张某、李某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与该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当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签订了仲裁协议,因此,未予受理

B. 甲的四个儿子订立仲裁协议,甲死亡后的财产继承问题若发生纠纷以仲裁方式解决。后发生纠纷,大儿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没有理会仲裁协议受理了该纠纷案件。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裁定自己有管辖权

C. 刘一哲与田文亮在合同中签订仲裁协议。后刘一哲对陔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提出异议,双方发生争议。刘一哲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仲裁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

D. 甲公司就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时提出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据此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21)下列债务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应要求继续履行的有:

A. 某画家为他人画一幅山水画

B. 某古董的买卖合同,该古董被债务人失手打碎无法修复,该古董是独一无二的

C. 甲乙约定,甲将自有房屋出售给乙。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之前,甲将房转让给了丙

D.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向其出售l0吨水泥,但因油价上涨,仅运输费用已超过乙公司在其当地购买10吨水泥的价槲

(22)下列哪些投保行为符合《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

A. 向阳公司给本单位职工投保人身险,将职工作为受益人

B. 征得对方同意后,王大给好友李四投保人身险

C. 冯五给自己的私家车投保车损险

D. 潘六给自己租赁的仓库投保火灾险

(23)根据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原则,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

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B. 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无权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C. 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D. 未经委托方同意,研究开发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24)邱老汉死亡后,其子邱红缨与邱红旗分割了邱老汉的财产,其中一对古董翠玉镯作价100万元由邱红旗取得所有权。邱红旗将翠玉镯卖给了某古董店。该古董店买得翠玉镯后发现,玉镯根本不是古董,是现代仿品,遂起诉邱红旗要求解除合同。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 法院应当追加邱红缨作为共同被告

B. 法院可以追加邱红缨作为共同原告

C. 邱红缨与该案有利害关系

D. 邱红缨对翠玉镯有独立请求权

(25)2010年5月,甲公司与乙服装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所有的四间房屋租赁给乙服装厂。乙服装厂因经济效益不好,于2011年2月擅自将其中的两间房屋租赁给了丙公司。甲公司以乙服装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恢复房屋原状。法院受理该争议案件后,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下列关于丙公司诉讼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如果甲公司与乙服装厂就该争议案件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无须征得丙公司的同意

B. 丙公司无权就本案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C. 丙公司是否有权上诉应取决于一审判决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D. 丙公司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26)黄某为上市公司天开股份公司的股东,持股6%。黄某在2006年1月2日买入万股该公司股票,因价格上涨,黄某将该股票在2006年5月10日卖出。对于黄某的该项交易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黄某行为违反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为无效

B. 黄某行为有效,但应将所得收益归天开公司

C. 如果黄某资金不足,证券公司可以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D. 黄某所得收益应由天开公司董事会收归公司,如果董事会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则该公司其他股东有权以董事会为被告提起诉讼

(2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设计并制作产品包装盒,未签订书面合同。丙在市场上发现该产品包装盒上未经其许可使用了其画《翠竹》作为背景图案。如果该产品包装盒的整体设计也构成美术图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产品包装盒的版权属于甲公司

B. 乙公司侵害了丙的复制权,

C.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不知情,但仍构成侵权

D. 甲公司不能对产品包装盒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28)甲对乙享有20万元债权,该债权于2010年10月1日到期。2010年10月2日,甲来到乙家,发现乙家已经没有值钱的东西,连原本摆在客厅的价值10万元的古董也不见了。经多方打听,乙已经于2010年9月15日,将古董以一万元卖给丙,后者未支付价款。丁欠乙10万元债务,2011年9月30日到期,乙提前免除了丁的债务。请问,甲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其利益?

A. 如丙明知乙转让古董的行为会导致甲的债权受到损害,那么甲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

B. 如丙不知道乙转让古董的行为会导致甲的债权受到损害,那么甲可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C. 如丙和乙恶意串通损害甲的利益,那么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转让行为无效

D. 甲可书面通知乙丁,撤销乙对丁的债务免除行为

(29)甲有限责任公司在某地设立了乙分支机构,乙分支机构领取了营业执照。乙分支机构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于逾期履行,乙分支机构需向丙公司支付5万元违约金,但乙分支机构拒不支付该违约金,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乙分支机构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 乙分支机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C. 乙分支机构与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连带责任

D. 甲公司向丙公司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30)于某给自己家的房子投了全额火灾险,某日邻居常某不慎将其房屋焚毁,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于某如果放弃对常某的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可以对于某拒绝赔偿

B. 于某如果向保险公司索赔后放弃对常某的赔偿请求,该弃权无效

C. 如果于某投的是不足额保险,那么他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可以就未获得赔偿的部分向常某再索赔

D. 如果常某是于某的家庭成员,则保险公司对于某赔偿后不能对常某进行追偿

(31)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履行下列哪些职能?

A. 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B. 证券的托管和过户

C. 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D.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32)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 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 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 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 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3)丁某与恒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恒大公司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出售给丁某,并且合同约定了任何一方违约;应给付对方违约金25万元。由于恒大公司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墙壁不断渗水,墙皮脱落,根本无法居住。.丁某遂要求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丁某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B. 丁某无权主张解除合同,但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C. 如果丁某的损失达到30万元,丁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实际损失增加违约金,增加违约金后,还可以要求恒大公司赔偿损失

D. 如丁某的损失为1万元,则恒大公司最多承担违约金不超过1.3万元

(34)以下合同,由《合同法》调整的有:

A. 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约定乙在甲生前抚养甲,甲死后将自有房屋一套赠与乙

B. 汶川大地震后,某企业宣称要向灾区捐赠1000万元人民币,后没有履行

C. 某知名大学毕业生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三方协议”

D.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5)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哪些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A. 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

B. 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

C. 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

D.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精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考点】不作为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作为罪”的原则适用于所有犯罪类型,不作为犯罪亦不例外;但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并不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有可能来源于生活经验(理论上称之为“开放的构成要件”)。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作为可能性的具备是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必备条件,不具备此条件,不作为犯罪即不成立。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不真正不作为犯并非单纯的不作为即可成立,而是必须其不作为导致一定的法定后果才成立。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不作为只是一种实施犯罪的方式,原则上所有犯罪类型均有不作为方式存在的空间。 【答案】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

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考点】刑法因果关系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王某的财产损失是由乞丐独立导致的,而不可归责于甲,甲只需对其导致的伤害后果负责。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虽然在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自身行为,但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不能阻却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 C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虽然直接导致结果的是丙的行为,但丙的行为本身并无不当之处,因此,石某死亡的结果不可归责于丙,而应归责于交警的错误指挥。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没有丁的敲诈行为,就不会有陈某的财产损失结果,因此,二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至于谁获得了财物,不能改变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事实。 【答案】C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卷三

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 单选: 35.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36.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进行,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据此可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案件事实的调查,否则会丧失中立性。 37.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答案】B 【考点】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C。 【考点】合伙制度概述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答案】A。 【考点】合同的订立 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考点】代理权 5.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答案】D。 【考点】物权的变动 6.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

刑诉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2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2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24.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

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25.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26.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选择 1.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 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 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 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2.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 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 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 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3.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 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 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 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4. 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 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 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 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5. 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 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 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 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 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卷四)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 一、(本题20分) 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 跟大家分享一点经验:不知大家是否有跟我一样的“考霸”经历,司法、国考、省考、建筑、环境监测.....,不知大家是否也有过跟我一样的迷茫?在现在这个社会,确实是你不迷茫,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出来混的,其实好多考试相信大家都是报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做的,没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学习和复习策略,也没有一个势在必得的“目标”,我做事情是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绝,确定了,我会选择跪着也要走下去,相信大家都没有我这样的“疯狂”,并且我都是不报什么培训班的在,都是靠自己苦下功夫通过考试的,帖子中也有提到我的记忆理解都比较好,特别是阅读能力,我现在有将近3500字每分钟的阅读速读,所以复习效率自然是不用说,提醒一下大家,面对这么多的考试以及当今社会这么的压力,不提高学习的效率真的是步步维艰,给大家推荐个提高学习效率的方法,对于时间不够用,效率低的同学特别适用,本人切身体验,没用不会推荐,学习掌握了,基本上等于成功了一半,针对司考这样考点一千三百多个,基本上每个地方都需要详细记忆的考试来说再适合不过,建议练上30小时足矣。已经给大家找好了下载的地址,先按住键盘最左下角的“Ctrl”按键,请直接点击这里下载。同时在这里也希望大家找准自己的目标,把时间和经历用在关键的地方,另外有一个很好的练习软件,这几年考过的同事反应不错,也给大家推荐下,按住键盘最左下角的“Ctrl”按键,请直接点击这里下载。有经济条件的同学,千万不要吝啬,花点小钱在自己的未来上是最值得的,记得好好学习,只有自己能帮助自己。祝愿每一位有梦想的同学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帮大家祈福!加油! 二、(本题22分)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部分真题答案解析(试卷一)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部分真题答案解析 试卷一 1.《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10题,单选) A.任意性规则 B.法律原则 C.准用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参考答案:A。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定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具有强制性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是规定夫妻之间可以选择确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以及权利义务内容,属于任意性规则。A选项正确。 法律原则与法委规则的区别有三:一是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局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他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二是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们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及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三是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的内容明确具体,属于法律规则不属于法律原则,B选项错误。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确定的规则。《婚姻法》第19条第

2013年司法考试卷四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_共3页

2013年司法考试卷四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刑法案例分析题部分,本题22分。 案情: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 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事实二) 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事实三) 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事实四) 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5万元,其余1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10万元。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事实五) 问题: 1.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2.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3.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 4.就事实四,丁是否构成介绍贿赂罪?是否构成行贿罪(共犯)?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由分别是什么? 5.就事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罪,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你赞成哪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甲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甲并非出于上述目的,因而不应认定为抢劫罪。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发现罪犯的盗窃行为,并未反抗;甲也未在杀害被害人后再取得财物,故对甲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不能对甲定抢劫罪。 2.甲、乙的行为系假想防卫。假想防卫视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在本案中,甲、乙在程某明确告知是警察的情况下,仍然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主观上有过失。但是,过失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结果的场合,才构成犯罪。甲、乙仅造成轻伤结果,因此,对于事实二,甲、乙均无罪。 3.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从规范判断的角度看,是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所造成,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4.①丁没有在丙和法官刘某之间牵线搭桥,没有促成行贿受贿事实的介绍行为,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②丁接受丙的委托,帮助丙实施行贿行为,构成行贿罪(未遂)共犯。 ③丁客观上并未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主观上并无收受财物的意思,不构成利用影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 试卷三试题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答案】B 【解析】事例一中,尽管李某搭车的行为与张某之间并没有形成民法上合同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是,张某在李某搭车后,应尽到正常人之注意,否则造成李的损害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构成侵权之法律关系,张某违章驾驶,因此明显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故A错误。对于参与某项活动产生的因不可抗力造成自己的伤害,应当责任自负,故B正确。事例三中打赌举重物的事件,正常人应当想到可能损害的发生,尽管吴某意思能力完整,对方对于吴某的伤害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C 错误。事例四中,尽管何某召集后没有强行劝酒的行为,但在郑某畅饮后,依然让其驾车,合谋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D错误。 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答案】A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故C项当选。 2、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3、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4、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参考答案】:A

【指南针司考】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知识产权法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知识产权法 一、单选题 17.甲的画作《梦》于1960年发表。1961年3月4日甲去世。甲的唯一继承人乙于2009年10月发现丙网站长期传播作品《梦》,且未署甲名。2012年9月1日,乙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梦》的创作和发表均产生于我国《著作权法》生效之前,不受该法保护 B.乙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受保护 C.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 D.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保护。 选项A错误。《著作权法》第60条第1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选项B错误。《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选项C错误。《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据此可知,《著作权法》对署名权实行永久性保护,因此,著作权人的继承人有权要求丙网站停止侵害著作权人署名权的行为。选项D正确。《著作权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据此可知,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是有期限限制的,自然人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该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已过,丙网站可以通过网络传播该作品。 18.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 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 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D.无偿使用该技术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现有技术。

2013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1、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2、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3、关于国家文化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制度包含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 B.国家鼓励自学成才,鼓励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C.是否较为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是社会主义宪法区别于资本主义宪法的重要标志之一 D.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4、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一情况时,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 A.开证行的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B.受益人交付的货物无价值 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 D.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 5、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 B.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 选择 1. 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 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 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 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 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2. 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 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 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 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3.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 A: 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 B: 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 C: 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 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4. 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以乙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关于该合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 B: 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C: 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 D: 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 5.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B: 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C: 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D: 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6. 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后丙未履行协议。同年8月,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司法考试试卷二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附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答案】C 【解析】依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此罪。甲谎称机场有炸弹(爆炸信息)而迫使机场紧急疏散的,严重扰乱了机场的社会秩序,应该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答案】D 【解析】考点是罪刑法定的基本原理。罪刑法定原则来自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和1628年英国权利请愿书中限制王权的部分,天然地是为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国民自由而出现。罪刑法定原则的传统思想基础是三权分立和心理强制说,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立法权为民选代表所有并要求反映国民的意思的民主主义,和法律不得惩罚未经宣告为违法的行为的尊重人权主义。罪刑法定原则主要是对司法者的限制,但是实质的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立法具有明确性以保障公民的行动自由,从而体现对立法者的约束。罪刑法定是现代法治国的基本宪政原则,体现的是法治在形式领域的要求。因此,四句话表达的内容都是正确的。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A 【解析】类推解释是一种对法条的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解释方法。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对法条文义的突破:(1)新创犯罪构成要件;(2)超出法条可能意义而扩张犯罪构成要件的涵盖范围;(3)加重刑罚。由于类推的特点就是突破法条的文义,无法使国民通过法条文字预测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责,所以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文字的明确性。无论是何种对刑法法条的解释,都不得采取类推的模式,除非在法律文字违背立法目的的情况下,可以做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所以,认为?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的说法是错误的,是否为类推解释不取决于解释主体而取决于解释的方法。 在一般人的口语中,汽车并不当然包含拖拉机,中国刑法学者历来主张可以将拖拉机解释为汽车,不认为是类推解释而是扩大解释。实际上不能仅因破坏拖拉机对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的威胁与破坏汽车一样,就将二者等同视之。不考虑事物与文字的相符度,只是依据危害性进行解释的,是类推解释的方法。所以有学者提出此种解释有类推的嫌疑。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的说法是正确的。 我国刑法区分伪造和变造,如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但是个别地方志将伪造行为描写为犯罪行为,如《刑法》第177条规定?伪造信用卡?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就没有独立列举?变造?的情况,如果生活中出现了变造信用卡的,解释为伪造信用卡,按照伪造金融票证罪处理。所以《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的说法是正确的。 总则规定的累犯与分则规定的特别再犯,都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成立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不得适用缓刑、假释。成立特别再犯只是应当从重处罚,不禁止缓刑和假释。所以累犯重于特别再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累犯规定,那么重的不适用,轻的特别再犯就更不适用了,这被出题者认为是?出罪时,举重以明轻?,视为当然解释。实际上,举重以明轻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而言的,即重行为无罪,轻行为自然无罪,而不是针对量刑情节的。笔者更愿意将此观点认定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但是单选题目,D项就被和谐为正确说法了。 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答案】C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就是要求成立犯罪,必须法律事前有规定,以不损害行动自由、不破坏预测可能性。所以禁止刑法溯及既往,除非新法对被告人更有利。 自首又重大立功的,依据《刑法修正案八》之前的法条,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的处罚原则,依据《刑八》则是对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对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两次适用。很显然此处?可以?型重于?应当?型,对行为人应该适用旧法(更有利)。 《刑八》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前同样的行为并没有被规定为犯罪。但是B选项不涉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因为此罪的犯罪行为是?拒不支付?,而不是?拖欠工资?,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在《刑八》生效以后,所以只能适用《刑八》处理此案。 《刑八》规定了新的犯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在此之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理。《刑八》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在一般情况下规定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幅度,高于一般故意伤害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对于《刑八》生效之前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行为,应该按照旧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