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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1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1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档教师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条件

评估原则:小学(幼儿园)高档教师必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实执行党教诲方针、政策,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系统夯实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备较广泛有关学科知识;教诲教学基本功夯实,胜任循环教学,纯熟掌握当代教诲技术,在面向全体学生、实行素质教诲、提高教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获得明显成绩;具备教诲教学课题研究能力,独立开展和组织教研活动,并获得突出成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诲,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备指引和培养青年教师能力,在学校教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进行学术交流,并具备纯熟运用计算机能力。

第一条合用范畴

本评审条件合用于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诲学校小学部、弱智小朋友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诲机构以及省、市、县级教诲科研机构、校外教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师、教研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党和国家教诲方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诲事

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地完毕教诲教学任务。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浮现如下状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抄袭她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合计在两次申报中发既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研究生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六、从国家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如下规定申报:

具备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级别考试(C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规定。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诲

完毕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继续教诲任务。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系统承担学科课程教学工作,完毕规定教诲教学任务。

二、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干部、校级领导3年以上。

三、每周学时:专任教师14节以上(健康教诲课教师学时减半),班主任10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6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种教学班学科教学任务。

四、教研员每年进一步学校调查研究、指引教学时间:县级不少于80天、市级不少于50天、省级不少于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纯熟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可以胜任低年级或高年级循环教学;幼儿园教师担任过各年龄班教诲工作;教研员至少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诲教学课题研究,

已经结题或获得阶段性成果。

(二)积极参加教诲科研活动,并在研究活动中发挥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须提交学校证明材料)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年至少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教研员每年主讲一次以上培训课,或组织一次以上教学经验交流会,或推广一项以上教科研成果,成效明显。(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六、独立开展课外活动,承担培养指引青年教师任务,对的指引教师开展教诲教学研究活动,获得良好效果。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诲效果明显: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先进班主任。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具备良好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

二、教学成绩明显:所教班级学生学业水平达到《课程原则》规定,学生自主学习、合伙探究和综合实践能力获得较大提高。

三、教诲科研成果明显:

(一)积极参加教诲教学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至少获得县级教诲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或独立完毕教诲教学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2篇,并至少获得县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

(二)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效果良好。

四、幼儿园及其她类型教师、教研员、校级领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幼儿园教师所教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协作,增进班级形成良好风气。幼儿具备较强求知欲望,积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活泼个性,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二)健康教诲课教师教诲教学效果好,学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常用病发病率有所下降,学生体质明显增强。(须提交有关数据)(三)教研员开展教诲科研活动成绩突出,参加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教学改革实验获得良好成效,指引本地学科教学获得明显成效,成为本地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

(四)校级领导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第九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可申报小学(幼儿园)高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由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三、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以本条件为准。

四、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条件必要同步具备。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4年2月11日|发布:教师|分类:教师资讯|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 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 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 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 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

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 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 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 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 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 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取 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关于教师评职称的条件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 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⑵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⑶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教师职称评审存在的问题

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评职称难问题的建议 中小学教师评职称难,农村中小学教师评职称更难。多年来,由于职称评聘政策、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等方面的不科学、不健全,导致了农村教师职称评聘难上加难,农村中小学教师成年累月在教育第一线上默默耕耘,为农村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别无他求,仅仅是希望能够按时参评相应的职称,得到国家的认可。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中小学教师很难按时评上相应的职称。这不仅伤害了广大农村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农村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存在问题: 1、农村学校中高级职称指标太少,是造成教师评职称难的主要原因。每当评职称时,都会有老年教师掉泪、中年教师哽咽、年轻教师无话可说的场景。这种情况导致了农村教师,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小学教师不安心本地、本职岗位工作,千方百计想调入城镇学校或改行干其它工作,严重影响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果造成大量活的优质教育资源——教师,迅速集中到城里,城里的学校和重点中小学教师大量超编,偏远地方,乡镇学校严重缺编,只好请代课教师上课。结果荒废了农村教育,造成了城乡教育严重不公。 2、硬杠杠多,过于苛刻。学历要“达标”、要有论文、科研课题、教学成果,计算机合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合格证、培训进修证书一样也不能少。职称评定的条件成了一个筐,有人还嫌这个筐不够大,又把下乡支教作为一个限制性条件塞进来。真是荒唐。其实,给评职称附加这么多条件也是指标问题,为了解决指标匮乏问题,各地就制定出一大堆限制性条件,来阻挡教师。 对于长期工作在中小学教师来说,他们有的可能没有文凭,有的可能没有大部头的著作和连篇累牍的论文,但他们当中不乏一些讲课深受学生喜欢的“专家”,并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一套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的教材、教法,完成了对大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一、职称评审的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三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者可直聘为二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7年者可晋升一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工作总年限满25年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2、本科毕业学历且有学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二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可晋升一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满10年以上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无学士学位者,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推迟3年,或以破格条件推迟2年晋升。 3、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者,或本科毕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考、评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4、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直聘为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二、年度考核要求 评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任低一级职务内年度考核成绩必须在称职以上;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须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以上。 七、职称评审中论文要求 1、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本人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其他人员晋升职务的论文要求和刊物级别的认定。 九、破格评审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不受本单位职务限额限制破格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教师职称评定有什么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有什么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到底有什么条件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广泛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在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的能力,独立开展和组织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弱智儿童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教研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六、从国家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与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 二、基木条件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与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与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 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发布时间: 2011/5/9 9:42:13 被阅览数: 1038 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等专业学校特点,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高级讲师为副高级职务,讲师为中级职务,助理讲师为初级职务。 第三条符合本标准条件规定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四条对在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中等专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与中等专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离退休教师以及在我省中等专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第七条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八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高级讲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5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讲师资格满5年,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 (二)讲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4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满5年,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 第十条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2.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章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一条高级讲师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3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1.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能结合所授专业(学科)特点和教改实践,撰写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的调研报告(教改试验报告)1篇。 2.专业课教师应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文化基础课教师应具有任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及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能胜任2 门以上课程(以1门课程为主)的教学工作;并能独立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等,或取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3.完成学校在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其每学年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同学科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4.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1年以上,胜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5.积极参加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职业教育教研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与同行教师交流。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8节(次),并至少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资料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 二、基木条件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职称评定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职称评定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以及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省、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省、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第四条少年宫、工读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七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八条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十条学历及专业经历 ㈠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全国申报中学教师一级职称应具条件 第一条申报条件 教师职务申报条件是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人要符合申报条件才能提出申请,参与竞争,各部门对没有达到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员不予推荐。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承担学校的工作任务,开拓进取。 3、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 讲师(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职务; 2.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助教或助讲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或助讲工作两年以上。3.大学本科(包括双学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教或助讲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或助讲工作四年以上;本科毕业后先工作,后在职或脱产读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助教或助讲工作二年,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参加讲师职务的评审。(二)助教(初级)

1、研究生毕业后,经试用考核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初定为助教职务。 2、大学本科(包括双学士学位)毕业,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初定为助教职务。 (三)对学校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资历条件限制。第四条外语、计算机条件 1、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2.掌握计算机技能,参加全国或全省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 (一)外语专业毕业或取得国家大学四级外语考试合格证,申报中级职务,均可免试外语。(二)以下条件申报中级职务,可免试计算机: (1)年满50周岁; (2)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3)获得博士学位。 第五条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一)讲师(中级)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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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广泛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在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的能力,独立开展和组织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弱智儿童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教研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 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六、从国家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

2021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档教师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条件 评估原则:小学(幼儿园)高档教师必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实执行党教诲方针、政策,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系统夯实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备较广泛有关学科知识;教诲教学基本功夯实,胜任循环教学,纯熟掌握当代教诲技术,在面向全体学生、实行素质教诲、提高教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获得明显成绩;具备教诲教学课题研究能力,独立开展和组织教研活动,并获得突出成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诲,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备指引和培养青年教师能力,在学校教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进行学术交流,并具备纯熟运用计算机能力。 第一条合用范畴 本评审条件合用于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诲学校小学部、弱智小朋友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诲机构以及省、市、县级教诲科研机构、校外教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师、教研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党和国家教诲方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诲事

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地完毕教诲教学任务。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浮现如下状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抄袭她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合计在两次申报中发既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研究生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六、从国家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如下规定申报: 具备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各级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各级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VIP专享】

2010年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2010-10-25 20:37:16| 分类:学习资源 |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2010年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日期:2010-10-25]来源:淄博市教育局作者:组织人事 科 [字体:大中小] 淄博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 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为做好我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的有关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审标准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业务条件 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业务标准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分值条件两方面。基本条件即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教师资格、考核情况等;分值条件包括硬件分值(F1)条件和软件分值(F2)条件。硬件

分值条件,即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软件分值条件,即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论文专著等。二者均量化为分值,硬件分值占推荐总分值的90%,软件分值占10%。符合基本条件且硬件分值等于、大于90,同时软件分值等于、大于10,或者虽软件分值不足10但硬件分值等于、大于105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专科学历,或后取专科学历工作满三年,任本专业助级职务满5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或中专讲师职务的,本科学历,或后取对口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任本专业助级职务满4年;双学士学位,任本专业助级职务2年; 2、须取得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中小学教师对外语水平不作要求); 3、须取得有效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4、在岗且连续聘任满4年或5年,任现职近4或5年以来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5、须参加专业测评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6、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 7、参加继续教育且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8、2001年9月以后任教的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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