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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镇政发[2015]11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镇政发〔2015〕1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积极投身镇江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许生炎等200人镇江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广大劳动者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同心同德、励精图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

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镇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镇江市劳动模范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附件

镇江市劳动模范名单

许生炎万新光学集团技术部主任

周彩琴女江苏丹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张丽琴女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胡晓鸣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

徐云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技术员

姜玉香女丹阳广播电视集团节目总监

夏秀华女丹阳市佳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技术科长

韦俊芳女丹阳市丹盛纺织有限公司挡车工

郭建明江苏天工国际有限公司班组长

殷来大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戴建平江苏建亚树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国民江苏常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国平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曦女江苏华燕船舶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主任

虞美女女江苏旭志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生产主管

胡海洋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陆锁夕丹阳市珥陵镇扶城村养羊大户

张智慧丹阳市延陵镇麦溪村种粮大户

冷正兴丹阳市云阳街道兴雁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

姜建新丹阳市食用菌协会会长

王金坤鸿运汽车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

张达鑫江苏天宏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

束国勤丹阳市开发区建山村委会村副主任

朱伟丹阳市丹北镇城中村村民小组长

梅玉华丹阳市司徒镇东风村党委书记

黄东海丹阳市陵口镇郑店村党委书记

王国青丹阳市丹北镇姚家弄村党总支书记

符卫国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荆萍女丹阳市财政局预算审核中心主任

景星亮丹阳市委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王亚伟丹阳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张叶宏丹阳市公安局延陵派出所副教导员

许明女丹阳市实验学校教科室副主任

张玉梅女丹阳市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潘国芳女丹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先兵句容市特种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场场长

潘建强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发电厂生产技术科锅炉主管

王宏伟句容市飞达出租有限公司出租车驾驶员

冯正梅女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营业部经理

戴永兵江苏兴文包装有限公司采购员

蔡德胜句容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任春香女句容市天一商城有限公司董事长

樊道平句容盛业管件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长和句容市恒达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窦永敏句容市后白镇二圣丰源果园果品种植户

任环虎句容市赤山湖管委会胜利村养殖户

胡天娣女句容市天王镇浮山村种养殖户

谢俊江苏南瓷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上釉组长

孙建炜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夏林村党总支书记唐万青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 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5]55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2 【实施日期】2015.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5〕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镇江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强化平台系统应用水平,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全市行政权力阳光统建平台(以下简称“统建平台”)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发建设,并负责日常运行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 2.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统建平台的技术保障、安全管理和网上政务大厅的运行维护。市监察局具体负责行政监察平台的运行和维护,综合协调和组织开展各项电子监察工作。市法制办具体负责权力库的运行和维护,审核权力事项的变更及调整、工作流程图变动;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运行和维护;负责法制监督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监督。市政务服务办具体负责所有进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网上办理的运行和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落实统建平台建设和维护的相关费用。 3.各级政府、市级部门所有行政权力,从权力事项的受理到办结的全过程,必须在统建平台中完成,并接受网上监察监控管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统建平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4.统建平台在镇江市电子政务内网上运行,电子政务内网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二、行政权力库运行管理 5.行政权力库包含全市行政权力目录,以及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6.各级行政机关在网上公开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后,录入行政权力库。录入时,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流程图等相关信息应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提高省以上劳 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 【文 件 号】苏政办发[2009]14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颁布时间】2009-01-24 【实施时间】2009-01-24 【时 效 性】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林厅《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 (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林厅2009年1月) 关心和爱护劳动模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提高省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下同)待遇,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放农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省以上农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具体标准为:全国劳动模范每月100元;省(部)级劳

动模范每月80元。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所需资金由农民劳动模范所在的市、县(市、区)财政解决,同级工会发放。 二、建立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特殊困难指因病、因灾造成的生活困难。省(部)级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资金以每人3000元标准,按7%的困难面计提,由省财政厅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实施帮扶。 三、对低收入劳动模范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省(部)级劳动模范在职、在岗,其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企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水平的,按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予以补足;已退休,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平均水平的,按当地平均水平予以补足;下岗或失业,其生活补助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当地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予以补足;农民劳动模范,其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按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予以补足。 以上所指的基本养老金、工资和生活补助等收入不包括劳动模范的荣誉津贴。各市、县(市、区)工会和人事部门提出享受上述待遇的劳动模范人员名单和补助金额,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由劳动模范所在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同级工会发放。 四、调整省(部)级劳动模范春节慰问金标准。省(部)级劳动模范春节慰问金由原来的每人300元调整为5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 省以上劳动模范的就业、医疗、住房等待遇仍按有关文件执行。各地已出台的劳动模范优惠待遇高于上述规定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09-09-14 10:21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网上潜水很长时间才找到的全文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结合江苏实际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重点、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 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公益公平,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确保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医疗服务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同时,在改革中要力求协调好“三个方面关系”:一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促进医药卫生事业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二是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的关系。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的关系。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方利益,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深化改革,使人民群众看得到变化、感受到实惠,真正体会到医疗设施改善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寻医就诊方便了,看病费用降低了,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增进社会和谐。 《实施意见》分别确定了到2011年和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到2011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充分体现,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政府免费提供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建成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参合)率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实施,个人医药费用明显降低;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城乡居民平等获得安全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医疗服务明显改善。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比较科学,运行机制具有活力,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为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实施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是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重点推进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苏办发[2011]4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9.09 【实施日期】2011.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办发〔2011〕41号2011年9月9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

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组通字〔2011〕33号)和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忠诚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承担着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能,公务员队伍建设事关江苏“两个率先”全局。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务员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务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做到坚持为民宗旨不动摇、求真务实不放松、清正廉洁不含糊、高效服务不懈怠,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镇政发[2017]33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4 【实施日期】2017.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镇政发〔2017〕3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产业强市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根据《镇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镇政规发〔2016〕2号),在推荐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基础上,决定授予李国权等2人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授予江苏仅一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6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奖;授予“大容量中压直流断路器”等68个项目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

40项。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勇攀高峰、争创更大佳绩。全市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深入贯彻全市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高树苏南标杆,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在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附件 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一、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1.李国权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2.许文林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2016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奖 1. 江苏仅一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2.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 三、2016年度镇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特等奖(2项)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镇政办函[2017]191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4 【实施日期】2017.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政办函〔2017〕19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培养绿色、文明、健康的现代安葬观念和行为习惯,依法依规整顿殡葬市场,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14〕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曹丽虹副市长 副组长:张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卫民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吕仁卿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国祥市科技局副局长 季成宾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志坚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严明礼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朝晖市国土局副局长 刘金祥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施仁新市住建局副局长 史健洁市规划局副局长 贺建国市城管局副局长 余雷市旅游委副主任 郜大浩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传德市农委副主任 ***中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邵教市卫计委副主任 赵剑萍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彤明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俊美市民宗局副局长 凌继堂市文明办副主任 褚冬平市中级法院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潘志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镇政发[2015]11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江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镇政发〔2015〕1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积极投身镇江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许生炎等200人镇江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广大劳动者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同心同德、励精图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

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镇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镇江市劳动模范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附件 镇江市劳动模范名单 许生炎万新光学集团技术部主任 周彩琴女江苏丹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张丽琴女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胡晓鸣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 徐云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技术员 姜玉香女丹阳广播电视集团节目总监 夏秀华女丹阳市佳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技术科长 韦俊芳女丹阳市丹盛纺织有限公司挡车工 郭建明江苏天工国际有限公司班组长 殷来大丹阳荣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戴建平江苏建亚树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国民江苏常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国平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曦女江苏华燕船舶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主任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 北京市 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六大队一队 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技术队 天津市 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刑侦支队 河北省 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文安县公安局 山西省 阳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扎鲁特旗公安局 辽宁省 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铁岭县公安局 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 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吉林省

和龙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镇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佳木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大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上海市 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 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江苏省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镇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苏州市第二看守所 省公安厅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办公室浙江省 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九大队 余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刑侦大队 江山市公安局 安徽省 — 2 —

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六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安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一科 福建省 福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晋江市公安局 永安市公安局 江西省 萍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上饶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山东省 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枣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滨海支队河南省 鹤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信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周口市公安局沙北分局 — 3 —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命案重罪侦查支队湖北省 武汉市公安局侦破命案工作办公室 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 宣恩县公安局 湖南省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刑侦大队 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广东省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韶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柳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海南省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 儋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重庆市 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刑警支队 黔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 四川省 — 4 —

2021公安工作会议心得

2021公安工作会议心得 明确自己的身份,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彻底改正自己毛毛糙糙的毛病,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每一个人。 公安工作心得1 在我们参训的7天里,天气多变,但我并没有因为雨天或者烈日影响训练的热情,因为我深深明白,作为一名公安辅警,虽然我们不是正式的民警,但是我们却要用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要求自己,收获成功经验,吸取他人沉痛教训,学习业务知识,钻研警务技能,是做好本职工作的起码要求。在整个训练过程中,再苦再累没有怨言,不愿浪费一分钟的时间;训练时刻苦做好每个动作,不吝啬一身汗水;一刻也不偷懒,我不能为自己所在的团队抹黑。 在这次训练中,我收获了一份成熟,而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学习最重要,训练是不仅仅是民警的必须课,也是我们辅警必不可少的训练课。即使培训结束后,我仍要继续学习,不断提高。我要不断加强学习和训练,以保持健康的身体,热情的斗志,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做好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这就是我参加县局十五天应急处突训练已经过去七天的实战技能培训的收获。

回到自己工作岗位后,我将会继续保持这次战训中养成的良好作风,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办案和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时刻以一名正式民警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篇二:十八大心得体会十八大心得体会:“三个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公安工作心得2 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的主体,但由于长时间放松了基础工作或同时承担大量非社区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一些地方社区民警工作水平不高,成效不好。下面,从社区民警应处理好的“五个关系”着手,谈一些个人对于提高社区民警工作水平的粗浅认识。 一、处理好社区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的关系 众所周知,社区民警确实很辛苦,虽然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为基层民警减负的各种措施,使社区民警相对单一地承担基础工作任务,专业性有所增强,但社区民警专属社区警务工作是绝大多数单位难以办到的。所以,社区民警要正确处理干好社区工作与完成非社区工作任务的关系,正确定位,找好角色,将主要精力用在社区工作上,轻视自己的主业。同时,派出所的领导要科学整合警力,合理部署任务,限度地把社区民警从非社区工作任务中解放出来,使社区民警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下社区工作,真正解决好社区民警“下不去”的问题。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工作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5]155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27 【实施日期】2015.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工作情况 的通报 (镇政办发〔2015〕1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月中下旬,根据副市长、市户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兴余指示要求,政府副秘书长、市户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伟清带队,市户改办组织市委农办、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和市政府督查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各地,采取听取汇报、工作问询、台账查阅以及实地调研座谈的形式,对全市户改工作开展了专题督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发展为宗旨,稳步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5年1-6月,全市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2594人(其中市内迁入6662人,市外迁入5932人)。登记录入流动人口47.6万人,比2014年底新增7.8万人,增长率为19.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6.63%(2014年全市城镇化率为65.4%)。 (一)充分调研论证,明确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目标方向。工作启动初期,市户籍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在比较分析我市现行户籍制度与同类型城市的特点差异,总结梳理近十年来我市户籍准入、迁移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影响的基础上,多次召集专题座谈和研讨会,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界群众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的意见》(镇办发〔2014〕9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供了决策依据,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即坚持以人的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增强人口吸纳集聚功能,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使农业转移人口“愿意来、留得住、过得好”。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左右;到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0万人,其中市区新增常住人口5万人。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镇江主城区和辖市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为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把镇江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宣传,夯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基础保障。坚持“早启动、稳推进、求实效”的工作方针,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强化保障。市政府成立了市户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规划户改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镇江市加快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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