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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大暑期国际私法期末考

2019北大暑期国际私法期末考

2019北大暑期学校

《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国际私法》)

期末考试题

2019年7月16日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国际私法的调整内容包括哪些问题?

2、试析“法律关系本座说”。

3、简述“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的内容。

4、冲突规范有哪些法律特点?

5、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的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二、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

1、试论学说在国际私法渊源上的地位。

2、反致产生的原因及其作用是什么?有哪些观点和实践?

北大秋英语作业答案

北大秋英语作业答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作业ID: 39655 -------------------------------------------------------------------------------- 1. 鼓励独立完成作业,严禁抄袭。 词汇与结构 He didn’t live up to had been expected of him. A. A. that B. B. what C. C. which D. D. all 2. The old couple decided to a boy and a girl though they had three of their own.

A. A. adapt B. B. bring C. C. receive D. D. adopt 3.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mployers and employees has been studied . A. A. originally B. B. extremely C. C. violently D. D. intensively 4. The car halfway for no reason. A. A. broke off B. B. broke down C. C. broke up D. D. broke out

5. The police that he committed a series of crimes in the north of the city. A. A. swelled B. B. submitted C. C. surveyed D. D. suspected 6. The manager lost his just because his secretary was ten minutes late. A. A. mood B. B. temper C. C. mind D. D. passion

国际私法期末整理

国际私法期末整理

国际私法期末重点整理 说明:名词解释在第二、三、四章中,第一章、第二章和最后一章是小题目。 第三章涉及各种各样的题型,案例分析出在这里。 重点是第二、三、四、九、十章。 论述不是死题目,法条滚瓜烂熟,加上上课讲的东西整理,论述题ok,夸侵权、合同好几章。大的方面、细的方面都要说到。实际上说的是我国的立法。 简答题按书上的背。 案例分析模板:本案应适用xx法作为准据法。xxx 的财产为动产。我国法律规定,xxxxx。本案中,xxx的法定住所在xxx。但xxx经常居住地和住所不一致。根据xxx第xxx条规定,xxxx。因此,xxxx,故本案应适用xxx法。 第一章概述(小题目) 调整对象: ①国际私法中调整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基础地位) ②国际私法中调整实体权利义务的规范(分为冲突规范和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 ③国际私法中调整程序的规范(分为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国际性的涵义(涉外) 国际性=跨越法域的界限 主体的涉外性:民商事关系的主体有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法人或是特殊情况下参与民商事活动的国家或国际组织。 客体的涉外性: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境内 法律事实的涉外性: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原因或事实必须发生在国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它情

国际私法学重点

国际私法学考试经典案例和部分选择看最后一页: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 为什么需要国际私法?(或国际私法产生的原因) 1.各国人民间正常民商事交往,形成了大量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2.各国民商事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 3.一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的效力 国际私法的定义: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在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重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具体表现为:主体涉外、客体涉外或法律事实涉外。 “涉外”不仅仅指涉及不同国家,涉及一国领域内的其他法域也为“涉外”,如香港、澳门和台湾相对于内地即为国际私法中的“涉外因素”。 国际私法的范围: 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2.冲突规范 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5.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韩德培:机翼论(解释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就如同一架飞机一样,其内涵是飞机的机身,其外延是飞机的两翼。具体在国际私法上,这内涵包括冲突法,也包括统一实体法,甚至还包括国家直接适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而两翼之一则是国籍及外国人法律地位问题,这是处理涉外民事关系的前提;另一翼则是在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国际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这包括管辖权、司法协助、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重点)国际私法的渊源: 包括国内和国际 国内法渊源:国内立法、司法判例 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法律学说不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 重点掌握:学说 1、法则区别说(重点) 意大利:巴托鲁斯法则区别说的产生被认为是国际私法的真正创立。巴托鲁斯作为国际私法开拓者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后世人将其誉为国际私法的“鼻祖”、“奠基人”。 法国: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原则”。明确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某一法律。 荷兰: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2、德国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重点) 具体规则:萨维尼把涉外法律关系区分为人、物、债、行为、程序等几个不同种类,并且认为:住所是人的归属之处,所以人的身份能力应以住所为其本座;物是可以感知到的物质,并且必然占据一定的空间,故物之所在地应为物权法律关系的本座;而债为无体物,并且不占有空间,因而常常需要借助某种可感知的外观来表现其形态。这种外观形态有两个:一个是债的发生地,一个是债的履行地。但履行地更适合表现债的外观形态,故应以债的履行地为其本座,因为它是实现债权的场所;行为方式则不论财产行为还是身份行为,均应以行为地为其本座;程序问题应以法院地为其本座等等。 意义: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提出,在西方,有的学者甚至将其理论喻为国际私法中的“哥白尼革命”,不仅在解决国际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方法论上实现了根本的变革,而且大大推动了欧洲国际私法成文法的发展,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甚至许多学者认为:二十世纪以来,许多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最强联系说”、“重力中心说”和“最密切联系说”等,实质上都是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再现。 第三章国际私法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 自然人(有关的国际法冲突:) 国籍冲突住所冲突权利能力冲突和行为能力冲突 《民法通则意见》18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意见》182条: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基本国法。 另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居住国法律;如未定居,试用期住所地国法 《民法通则意见》183条:当事人的住所不确定或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法人

18秋北大02581006-宏观经济学作业标准答案

一、选择题(共17题,每题2分,共34分) 1. 下列变量都是流量,除了()。(第二章,视频教学课件第7-9讲) A. 个人可支配收入 B. 消费支出 C. 个人财富 D. 国内生产总值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C 2. 如果一位中国籍留学生被一家在美国经营的中国公司雇用,那么他的收入()。(第二章,视频教学课件第7-9讲) A. 是中国GDP的一部分,美国GNP的一部分 B. 是中国GDP的一部分,美国GDP的一部分 C. 是中国GNP的一部分,美国GNP的一部分 D. 是中国GNP的一部分,美国GDP的一部分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A 3. 有时候,GDP减缩指数可能上升,而实际GDP下降。当这种现象发生时,名义GDP():(第二章,视频教学课件第7-9讲) A. 一定上升 B. 一定下降 C. 保持不变 D. 可能上升、下降或保持不变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D 4. 在收入的均衡水平上,以下那种说法正确()。(第三章,视频教学课件第10-18讲) A. 非意愿性的存货积累等于零 B. 计划支出等于实际支出 C. GDP没有发生变化的倾向 D. 以上全部正确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D 5. 如果消费函数是C=100+0.8(Y-T),税收和政府购买都增加1元,收入的均衡水平将()。(第三章,视频教学课件第10-18讲) A. 保持不变 B. 增加3元

C. 增加1元 D. 减少4元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C 6.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第四章,视频教学课件第19-25讲) A. 利率降低增加计划投资 B. 利率降低使计划支出曲线向上移动 C. 利率降低使IS曲线向右移动 D. 利率下降时,计划支出在一个更高的收入水平与实际支出相等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C 7. 货币供给的增加将使得()。(第四章,视频教学课件第19-25讲) A. LM曲线向上(向左)移动 B. LM曲线向下(向右)移动 C. IS曲线向右移动 D. IS曲线向左移动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B 8. 下列哪种情况出现时,IS曲线向右移动()。(第四章,视频教学课件第19-25讲) A. 经济体中的消费者信心增加 B. 企业对经济更加乐观,在每个利率水平上都决定增加投资 C. 政府增加转移支付 D. 以上全部正确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D 9.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第四章,视频教学课件第19-25讲) A. 货币需求取决于名义利率 B. 投资需求取决于实际利率 C. IS-LM分析无法将变化包含在预期通货膨胀之中 D. 预期通货紧缩使实际利率在每个名义利率水平都上升,假设纵轴是名义利率,这将使得IS曲线向左移动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D 10. 如果中国人民银行想要刺激经济增长,它应该采取以下哪种措施?()(第五章,视频教学课件第26-37讲)

国际私法考试知识点整理

一、总论 1.调整对象(什么是涉外民事关系+司法解释第一条?) 2.国际私法渊源(国内立法、国际立法以及对私法发展做出极大贡献的几个组织非常有名的常设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3.国际私法发展历史(系统图;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及其思想如巴托鲁斯,说出来一个人的名字知道他有哪些学说,重点的一些人还要知道他的学说的内容是什么,以及他的学说在国际私法史上起到了什么作用比如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跳出了法则区别说的长达五百年的对私法学界的统治,从法律的本质到对法律关系的分析) 4.中国的国际私法历史(有名的话语) 5.近代国际私法第一部成文的国际私法是谁? 6.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和2013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关系,各自的亮点 7.国际法主体(自然人和法人、把法律适用法民事主体篇里是怎么规定的记住(住所、国籍、经常居所地的规定))、国家法人(国家主权及豁免是哪些层次的豁免,三个基本的豁免) 二、冲突法 1.冲突规范的定义、连接点的定义、冲突规范的构成、范围系属、系属公式冲突规范的类型,给你一条冲突规范,很快地判断出来它的类型及其范围、系属、连接点在哪里? 2.冲突规范的一般制度:反致、法律规避、识别、查明、公共秩序保留,以及先决问题的概念。

(一)、国际/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第1款: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二).试述国际私法的渊源。(国内立法、国际立法以及对私法发展做出极大贡献的几个组织非常有名的常设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一.国内立法 1.各国国际私法的主要模式 (一)分散立法式 (二)专章专篇式 (三)单行立法式 2.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主要特点及趋势 1. 在立法模式上呈现出法典化的发展趋势。 2.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不断扩大,适用范围愈加广泛。 3. 弹性连结因素在立法中被广泛运用。 4. 政策定向和结果选择的方法在法律选择中受到重视。 二.司法判例 判例是指法院对具体案件的裁判具有法律束力,成为以后审理同类案件的依据。 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对司法判例的态度 第一,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权威的法院判例不仅是国际私法的渊源,而且是主要渊源。第二,在大陆法系国家,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成文法 二、我国对司法判例的立场与态度 承认司法判例在我国国际私法中的渊源地位,对指导法院的审判,发展我国对外民商事关系,维护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进程均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判例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发挥作用: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总结我国涉外民事审判的实践经验,对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立法或司审判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所作出的解答”、“批复”等指示性司法解释,对法院和其他有关机关、个人具有拘束力。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个案请求所作出的各种“答复”、“批复”等,虽不具有普遍意义,但由于这类批复反映了我国最高审判相关对个案审判中具体问题的看法、意见,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无疑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其中不乏国际私法方面的案例。这些案例的公布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其审判处理结果的认可态度,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虽无法律约束力,却对法院审判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很大影响力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部门编辑出版了一些案例资料,同样对地方各级法院的司

北大17秋36081001-大学英语1-第二组答案

一、交际用语(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 鼓励独立完成作业,严惩抄袭! 1. —( ) —He teaches physics in a school. A. Who is your father? B. Where is your father? C. What's your father? D. Which is your father?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 试题难度:一般 试题解析:*** 考生答案:C 考生得分:*** 是否评分:未评分 评价描述:*** 2. —( ). I hope I haven’t hurt you. —It’s all right. A. Oh, I’m sorry. B. Oh, I'm regretful. C. Oh, excuse me. D. Oh, help me.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 试题难度:一般 试题解析:*** 考生答案:A 考生得分:*** 是否评分:未评分 评价描述:*** 3. — ( ) —If it weren’t for the climate, I’d like it very much. A. I hope you're enjoying your stay here. B. What is the weather like today? C. What is the weather? D. Are you feeling sick?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

试题难度:一般 试题解析:*** 考生答案:A 考生得分:*** 是否评分:未评分 评价描述:*** 4. —( ). It will help you a lot. —That’s a good idea. Let’s make some. A. I promise to get you some coffee. B. Would you please make me some coffee? C. Help yourself to some coffee. D. You'd better have some coffee.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 试题难度:一般 试题解析:*** 考生答案:D 考生得分:*** 是否评分:未评分 评价描述:*** 5. —( ). —I’ve caught a bad cold and got a sour throat. A. Do you have something to declare, sir? B. Good morning. May I help you? C. How have you got along recently D. What seems to be the problem? 试题编号: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 试题难度:一般 试题解析:*** 考生答案:D 考生得分:*** 是否评分:未评分 评价描述:*** 6. —( ). —Oh, well, I will speak a little slower. A. What do you mean by that? B. Would you please see that again? C. Do you speak English? D. I'm sorry. I can't follow you.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

★★★法则区别说时代 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后期注释法学派的代表巴托鲁斯于十三世纪创立了该学说。法则区别说的产生被认为是国际私法的真正创立。 法国的法则区别说:中世纪对法国国际私法影响较大主要有杜摩林。杜摩林的“意思自治原则” 被誉为“契约自由的明珠”。 荷兰的法则区别说:该学说为十七世纪荷兰人胡伯所创立。《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一书中提出了“胡伯三原则” (一)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Theory of statuta) 国际私法理论的创立通常被认为开始于十二至十三世纪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由十四世纪后期注释法学派而完成。 1.产生的历史背景 意大利资本主义的萌芽 经济的发展 城邦共和国产生 后期注释法学派Post-Glossarist 的兴起 2.主要观点 提出了解决各城邦民事法律冲突的“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又称为“法则两分说”,即对各城邦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巴托鲁斯将其分为人法和物法,凡是涉及人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人的法则;涉及物的法律关系,适用物的法则。并主张:人法适用人的住所地法,无法适用物的所在地法。 3.意义 标志国际私法理论形态的形成 提出许多具体规则 (二)法国杜摩林的意思自治说 巴托鲁斯创立的“法则区别说”在国际私法领域统治达五、六百年,期间十六、十七世纪法国与荷兰的学者们虽对国际私法作出过重大贡献,分别提出了著名的学说,但都仍然依法则区别说为基础,因此,它们都被称为法则区别说。 1.历史背景 十六世纪以后,法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已有相当的发展,特别是地中海沿岸各港口城市已与附近以及亚非一些国家建立了长期的贸易往来关系。但当时法国内陆地区仍然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政治法律制度极不统一,在南部成文法地区,罗马法仍然有效,北部则基本适用习惯法,而且当时的习惯法又有一般习惯法和各省的习惯法之分。 2.学说的内容 杜摩林(Dumoulin,1500-1566)是法国巴黎的一位著名律师,在其所著的《巴黎习惯法评述》一书中提出了他的主张,表现出了一种克服法律的封建性及削弱宗教法庭权力以及加强中央集权,统一各地区法律的强烈愿望。在赞同巴托鲁斯“法则区别说”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某一习惯法。这就是杜摩林的“意思自治原则”(Autonomie de volonte/autonomy of will)。 (三)荷兰胡伯(huber)的国际礼让说 1.历史背景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荷兰的工商业经济在西欧日益强大,特别是当荷兰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建立荷兰共和国之后,为了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自由经济,对外殖民扩张的需要,同时要求其利益在法律上能够得到保障,冲破封建的割据状态和绝对属地主义的束缚。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大图书馆)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大图书馆) (2004年版) 第一编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类 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中国社会科学2.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社会科学战线 4.学术月刊 5.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6.天津社会科学 7.学术研究8.江海学刊9.江汉论坛 10.江苏社会科学11.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2.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3.文史哲14.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15.浙江学刊 16.浙江社会科学17.社会科学研究18.求是学刊 19.社会科学(上海)(吸收: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社会科学辑刊21.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2.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3.中州学刊24.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5.人文杂志26.求索27.思想战线 28.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9.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30.国外社会科学 31.南京社会科学32.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3.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34.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5.齐鲁学刊 36.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名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37.学海38.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39.江西社会科学 40.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41.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42.河北学刊43.学术界44.东岳论丛45.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46.东南学术47.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48.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49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并入:社会科学)50.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1.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52.北京社会科学53.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54.学术论坛55.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56.广东社会科学 57.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8.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9.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60.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1.山东社会科学62.探索63.学术交流64.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65.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6.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67.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8.北方论丛69.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70.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1.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72.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7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4.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5.宁夏社会科学76.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77.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8.云南社会科学79.长白学刊 80.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1.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82.江淮论坛83.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4.河南社会科学85.内蒙古社会科学 86.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87.甘肃社会科学88.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89.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90.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91.晋阳学刊92.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93.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4.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5.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6.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7.贵州社会科学98.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9.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8秋北大08281017-电子商务概论作业答案

一、单选题(共20题,每题3分,共60分) 1. 电子商务参与方主要有四部分,企业、个人消费者、政府和中介方,其中____只是为电子商务的实现与开展提供技术、管理与服务支持。(见教材1.3) A. 企业 B. 个人消费者 C. 政府 D. 中介方 考生答案:A 2. 下列对电子商务说法正确的是(见教材1.2) A. 电子商务本质是技术 B. 电子商务本质是建网站 C. 电子商务是泡沫 D. 电子商务本质是商务 考生答案:D 3. 下列四种方式,哪种方式收集用户的报修信息会相对省时、省力、方便快捷(见教材2.5) A. 电话 B. 书信 C. 电子邮件 D. 电子论坛 考生答案:C 4. EDI系统的构成要素不包括(见教材3.4) A. EDI标准 B. 数据库 C. EDI软件及硬件 D. 通讯网络 考生答案:A 5. 以下哪一项不是电子商务发展趋势中,客户服务的趋势(见教材3.4) A. 快捷的服务 B. 自助服务 C. 集成化的服务 D. 管理隐性知识,实施知识管理

考生答案:D 6. 以下哪个不是组成Internet的计算机网络(见教材4.1) A. LAN B. MAN C. VLAN D. WAN 考生答案:C 7. TCP/IP 系统分层模型不包括(见教材4.2) A. 物理层 B. 链路层 C. 运输层 D. 网络层 考生答案:C 8. 以下哪一项不是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见教材4.4) A. GSM B. WCDMA C. CDMA2000 D. TD-SCDMA 考生答案:C 、9. 以下哪一项不是物流信息技术(见教材4.7) A. 条码技术 B. VPN技术 C. RFID技术 D. GIS技术 考生答案:D 10. 以下哪一个不是Web Service的特点(见教材4.8) A. 互操作性 B. 普遍性 C. 易于使用 D. 面向主题的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归纳

1、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就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国家民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国际的或跨国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是一种超越一国范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直接调整方法,间接调整方法。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法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方法。其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借助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体系,示范法应分为总则、管辖权、法律适用、司法协助喝附则五大章。主体为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三大部分。 3、国际私法渊源:国内立法,司法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学说或法理。 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目前国际上最主要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常设政府间国际组织。 5、国际私法主体:是指能够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住所与居所的区别:住所是久住之处,居所只是暂住或暂居之处。 法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并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对于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登记主义。对于法人的住所,我国采取的是主事务所所在地说。 6、外国法人的许可:是内国根据本国的法律对外国法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承认并允许其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过程。一般来说,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外国法人依有关外国法律是否已有效成立;二是依外国法已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同一个相同的社会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7、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内国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予本国人的待遇相同,即在同样的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它有如下特点:1、当今的国民是一种互惠待遇,但并非以一定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2、国民待遇仅就一般状态而言,并不意味着外国人与内国人在具体的民事权利享有上完全一样;3、国民待遇的范围常在条约中做出限制。 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授予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同国民待遇相比,有如下特点:1、两者的规定方式不同。最惠国待遇必须以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为基础,而国民待遇既可以在国内立法中,也可以在国际条约中规定;2、两者的待遇标准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以施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为标准,而国民待遇以本国国民待遇为标准。 3、两者的目的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为了使处于一国境内的不同外国人处于平等地位;而国民待遇则是为了使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内国人的民商事地位平等;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最惠国待遇适用于经济贸易的某些事项,,而国民待遇一般适用于概括性的一般问题。各国一般实行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条款在规定其范围的同时,常规定其例外条款。 8、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即对同一民事关系因所涉国家法律规定不同而发生的在法律上适用上的冲突。 产生原因:1.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2.各国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事交往,发生大量的国际民事关系。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4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解决办法:1、冲突法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各种不同性质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从而解决民事法律冲突)2、实体法调整方法(是指有关国家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的方式,制定统一的实体法,以直接规定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 9、系属公式:所谓系属公式,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1、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联系点的系属公式。2、物之所在地法,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所在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3、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4、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那个法域的法律。5、法院地法,是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6、旗国法,就是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7、最亲密联系地法,是与国际民商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10、准据法的概念: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具体实体法规则。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化学类

教育学、教师事业、师范教育、教师教育类 1.教育研究 2.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3.比较教育研究 4.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5.教育与经济 6.教育科学 7.教育理论与实践8 教师教育研究9.全球教育展望10.教育学报11.中国教育学刊12.外国教育研究1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14.当代教育科学15.电化教育研究16.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17 教育评论18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19.中国电化教育20.湖南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21.教育探索22.教育

学术月刊23.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4.思想理论教育25.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26.教育财会研究 G3 科学,科学研究 1.科学学研究 2.科研管理 3.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4.中国科技论坛5.中国软科学6.研究与发展管理7.科技管理研究8.科技进步与对策9.科学管理研究 G61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1.学前教育研究 G62、G63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综合类) 1、课程、教材、教法2教育研究与实验 3.教学月刊中学版 4.上海教育科研 5.人民教育 6.教育科学研究7.外国中小学教育8.教学与管理9.中小学管理10.现代中小学教育 (政治)1.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语文)1.中学语文教学2.语文建设3.中学语文教学参考 (外语)1.中小学外语教学.中学篇2.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 (历史、地理)1.历史教学2.中学地理教学参考

(数学)1.数学教育学报2.数学通报3.中学数学教学参考 (物理)1.中学物理教学参考2.物理教师教学研究版 (化学)1.化学教育2.化学教学 (生物)1.中学生物教学 G64高等教育1.高等教育研究2.教育发展研究3.中国高等教育4.中国高教研究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6.江苏高教7.高等工程教育研究8.现代大学教育9.复旦教育论坛10.黑龙江高教研究11.高教探索12.现代教育管理13.大学教育科学14.中国大学教育 G71、G79职业技术教育、自学 1.中国特殊教育 2.教育与职业 3.民族教育研究 4.职业技术教育 5.高等农业教育 6.开放教育研究 7.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8.职教论坛 9.中国成人教育10.中国远程教育

北大17秋季36081003-大学英语3-第二组答案

一、词汇与结构(共80题,每题1分,共80分) 1. The teacher suggested that they_______ in the exercise at once. A. had handed B. should have handed C. handed D. hand 试题编号:2. 25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 试题难度:一般 试题解析:*** 考生答案:B 考生得分:*** 是否评分:未评分 评价描述:*** 2. Some people like to ________a small sum of money in case of urgent need. A. deal with B. use up C. set aside D. take off 试题编号:2.58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 试题难度:一般 试题解析:*** 考生答案:C 考生得分:*** 是否评分:未评分 评价描述:*** 3. Ted worked like a horse in his youth, ______contributed to his great success later as a businessman. A. that B. who C. what D. which 试题编号:2.49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

试题难度:一般 试题解析:*** 考生答案:D 考生得分:*** 是否评分:未评分 评价描述:*** 4. The silk produced in Hangzhou feels extremely _____. A. soft B. softly C. softness D. softy 试题编号:2.56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 试题难度:一般 试题解析:*** 考生答案:A 考生得分:*** 是否评分:未评分 评价描述:*** 5. Of all the girls in the class Jane studies the____ . A. hard B. harder C. hardest D. hardly 试题编号:2. 22 试题类型:单选题 标准答案:*** 试题难度:一般 试题解析:*** 考生答案:C 考生得分:*** 是否评分:未评分 评价描述:*** 6. By the end of this month, we surely ______ a satisfactory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A. have found B. will be finding C. will have found D. are finding

国际私法考试重点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其构成有什么特点? 答:(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2)其构成特点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 2、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哪几类? 答: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冲突规范;(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渊源 3、国际私法的渊源? 答: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和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判例和法理学说虽然对国际私法渊源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但不属于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范畴。 第三章、国际私法主体 4、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概念和解决方法? 答: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分为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国际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国籍的情况,消极冲突就是一个人没有国籍的情况。积极冲突的解决: (1)当事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则内国国籍优先;(2)均为外国国籍,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没有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消极冲突时,适用其经常居住地法律法律。 5、住所冲突的解决方法? 答:(1)住所的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 经常居住地为住所。(2)住所冲突的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 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自然人经常居住地不明的,以其现在的居所地法作为经常居所地法。 第五章、法律冲突 6、法律冲突的实质和原因 答:法律冲突是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对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不同却都要求适用的现象。 实质是相关国家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产生的原因:内、外国民事法律规定不同;内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7、法律冲突的种类 答:按领域分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按内容分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按性质分空间上、时际、人际法律冲突。 8、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答:公法冲突:内国法优先,不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私法冲突:国际礼让与等效原则, 相互承认外国私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时际法冲突:新法优于旧法,法不溯及既往。 第六章、冲突规范 9、“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这是一条什么规范,其范围、系属、连 接点是什么。

莫同 云计算技术及应用 思考题答案 北大软微 2018秋季整理

Ch01: 1.什么是云计算: 云计算是一种按使用量付费的模式,这种模式提供可用的、便捷的、按需的网络访问, 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资源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软件,服务),这些资源能够被快速提供,只需投入很少的管理工作,或与服务供应商进行很少的交互。 云计算是一种能够将动态伸缩的虚拟化资源通过互联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给用户的计算模式。(ppt ) 云计算优点:将资本投入变成可变投入,从大型规模经济中获益,无需再猜测所需容量,增加速度和灵活性,无需再为数据中心的运行和维护投入资金,业务的快速扩展和部署。 三个主要类型:IaaS ,PaaS ,SaaS 。(从下向上) 2.云计算的发展历程: IaaS 发展基于虚拟化;PaaS 发展基于分布式并行计算技术。 超级计算机(单机)→集群计算(协同计算)→分布式计算(分别计算,统一合并)→网格计算(未用资源作为分布式系统的虚拟机群)→效用计算(公共服务化)→云计算(大程序拆成小程序交给多个服务器) 3.云计算的动因: 技术成熟(资源虚拟化技术,互联网技术带宽可靠性,Web2.0);IT 企业的成熟和计算力过剩(摩尔定律),集中大量硬件实现规模效益;社会需求的膨胀和商业规模的扩大(面向服务架构SOA ,SaaS )。 Ch02: 1.服务的概念: 通过一系列活动满足对方需求;以用户需求满意度为核心;活动为主,实物为辅。 特点:针对个性化需求;顾客参与度提升;更大的价值体现;以顾客满意度衡量。 2.云的技术范畴: 资源服务化;虚拟化的计算和存储资源;运行应用的平台;种类繁多的互联网应用;服务的可伸缩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资源虚拟化(资源的抽象化描述)、分布式并行计算系统(海量、高并发)、资源管控(分配回收策略) 3.云服务的基本层次: 横向:公有云(Internet )|混合云(Internet 和Intranet )|私有云(Intranet ) 纵向:IaaS (基础设施层)→PaaS (平台层)→SaaS (应用层) 4.云的特征: 硬件和软件都是资源(分工协作);资源动态扩展配置(按需分配);按用计费,无需管理(租用);物理分布式,逻辑单一整体(对用户不可见); 5.云的优势: 优化产业布局(规模效应);推进专业分工(针对性强);提升资源利用率(资源分配负载);减少初期投资(基础设施,软件,人力);降低管理开销(系统灵活性)Ch03: 1. IaaS 的基本功能: a)资源抽象:硬件虚拟化;屏蔽硬件差异;提供统一管理接口和资源池。(粒度划分管理:虚拟机→集群→虚拟数据中心→云)。b) 资源监控:负载管理前提;计算单元:监控对象和监控层次不同,监控方式也不同。c)负载管理:负载均匀(可留空结点);避免负载过高;负载对性能资源影响。 《云计算技术及应用》PPT 思考题—2018秋 考前一周 会涨价 ^_^

国际私法的复习重点

简答题: 发生时际法律冲突时应如何确定准据法?我国是如何规定的? 答:时际法律冲突是指可能影响同一社会关系的新法与旧法,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冲突。 对于时际法律冲突,各国普遍应用“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原则 A.法律不溯及既往 B.对未决事项新法优于旧法 C.适用当时法律无效而适用现在法律有效则适用现在法律 D.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E.已作出终审判决的再审案件不适用新法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三十五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时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1、冲突规范发生改变:依新国际私法的规定 2、连结点的事实发生改变:依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采用可变原则和不可变原则 3、准据法发生改变:①依新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②在合同当事人选择准据法时,由当事人协调,协调不成,适用旧法 法人国籍的确定主要有哪些不同的主张?我国对此有什么规定? 答:1、成员国籍主义(资本控制主义)2、设立地主义(登记地主义)3、住所地主义4、准据法主义5、实际控制主义6、复合标准说 目前,我国对于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采取注册登记主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另一方面,我国对于内国法人国籍的确定,则采取设立地主义和准据法的复合标准。我国《民法通则》第41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简述司法判例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判例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发挥作用:第一,最高人民法院总结我国涉外民事审判的实践经验,对有关系涉外民事关系的立法或司法审判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作出的“解释”、“规定”、“批复”、“决定”等司法解释,对法院和其他有关机关、个人具有约束力。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个案请示所作出的各种“答复”、“批复”等,虽不具有普遍意义,但由于这类批复反映了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对个案审判中具体问题的看法、意见,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无疑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其中不乏国际私法方面的案例。这些案例的公布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其审判处理结果的认可态度,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虽无法律约束力,但对司法审判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影响力,一般情况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同或类似涉外民事案件时,均会遵循这些案例所体现的原则和规则,按照这些判例作出判决。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部门编辑出版了一些案例资料,同样对地方各级法院的司法审判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有哪两种?两者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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