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企业赠送礼品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赠送礼品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赠送礼品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赠送礼品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长期以来各地执行尺度不一。一般情况按照国税函[2000]57号文(以下简称57号文)执行,但57号文说的太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给具体执行带来不便。各地根据理解的不同,执行尺度也不同,随意性大。现财税[2011]50号文(以下简称50号文)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下发后,有关问题给予了明确,操作性强。现就两文的内容做个解析。

一、原57号文全文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首先57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为部分单位和部门,此规定的范围较窄,而且定义含糊。而50号文规定的扣缴义务人就很明确: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其次57号文规定的礼品只有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三种,而50号文规定的礼品包括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这里50号文明确了“服务”是一种礼品,比如提供免费的本单位经营范围内的服务。

二、50号文规定并不是企业发放所有礼品均要扣缴个人所得税。这一点和57号文有很大区别。首先规定了不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文件列了三种情形: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商业折扣的概念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或者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商业折扣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为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由此可见商业折扣其实是企业的一种促销手段,目的是多销售商品,而并非是无偿赠与,因此不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这一点在57号文中没有明确。在50号文出台以前,很多地方对这种情形是征个人所得税的。因为它似乎符合57号文中“部分单位和部门在业务往来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的表述。其实上述行为实质是“买一赠一”。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中明确“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既然不属于捐赠,就不应扣缴个人所得税。但这里要注意,企业应销售本企业商品,也就是说“赠一”的东西也应是本企业商品。如不是,而是外购的商品,笔者认为要代扣个人所得税,譬如保险公司、银行在做业务的同时对客户送礼品。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这种情况大型商场和银行较多,以前这种情况许多地方也是要求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现在这问题明确不征,当然这里企业就有筹划空间,比如上述“保险公司、银行在做业务的同时对客户送礼品”,也可比照这条规定,达到一定数额就可得到多少积分兑换反馈礼品,从而规避纳税。

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文件也列了三种情形: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注意“随机”二

字,如果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聘请特邀嘉宾等,那么赠送给他们的礼品,笔者认为不要扣缴。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就没有“随机”的概念,只要是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均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条主要是针对额外中奖,额外中奖是偶然机会造成的,关于中奖要交个税早有规定。

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综合分析题 1、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在绘画方面很有造诣。 2013年发生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事项如下: (1)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进行书画展卖,现场作画取得收人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是否回国后还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何时、何地申报,须在我国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2)孙某在年初独立出版了一本绘画技巧教材,已取得稿酬收入50000元,出版社年初从中扣缴其个人所得税,10月出版社又进行加印,《绘画周刊》也对绘画技巧的内容进行了连载,加印和连载稿酬分别是1000元和3800元。加印和连载需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 (3)接受一电影公司委托,对一部描写画家的电影剧本进行专业审核,约定审稿收入15000元。需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 (4)接受邻省美术馆邀请为该馆的一个国际画展的开幕式担任即席翻译,该美术馆一次性支付孙某6000元税前报酬,孙某自负往来交通、住宿费用。孙某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 【解析】: (1)境外收入应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在我国的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税。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①A国讲学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其实际境外纳税5000元,未超限额,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5200-5000=200(元) ②B国现场作画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因其实际境外纳税18000元,超过限额,并不需在我国补税,超限额部分的2600元不得影响A国计算,也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抵扣,只能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自B国所得的未超限额的部分中补扣。 (2)加印和报刊连载的稿酬收入,由出版社和杂志社分别扣缴其个人

个人所得税怎么退税

个人所得税怎么退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问题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比较陌生,但是这种情况也是存在,毕竟个税缴纳是人为操作的,出现错误不可避免。比如出现重复缴税、算错税率等,如果出现这些问题导致多交税款,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退税的。那么,大家知道个人所得税怎么退税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所得税怎么退税 如果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则可以申请退税,申请退税时应按规定携带和提交如下材料: (一)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二)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三)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四)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五)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 (六)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七)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八)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应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完整;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样,表格用黑色水笔填写,外文资料须附翻译件)。 二、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办理时限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办理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是在接受材料之后30个工作日进行办理,时限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限制政府的消极作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办结告知

个人所得税的退税要符合规定的程序,在退税办结时,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这就意味着银行在退库滞之后,还需要讲加盖公章的《税收收入退还书》发放企业。只有在接收到《税收收入退还书》之后才算退税办结。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怎么退税的相关知识,在扣除个税时,不能完全依赖公司财务人员,自己也要做到注意义务,要进行核验,如出现错误,要及时申请退税。如果您还不清楚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在线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后果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后果 导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我们公民的纳税义务,往往有些人以为自己少缴或者不缴个人所得税也不会有人发现,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违法的,甚至可能会为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那么不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后果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提供关于少缴或者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后果: 一、凡是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公民不依法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他们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因此,在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税法,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两种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是未造成税款流失的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种是造成了税款流失的法律责任。 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通俗解读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及计算方法

通俗解读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及计算方法 本文主要是对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通俗的解 读,让大家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工薪收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个人所得 如何缴税,特别是避免因为对税收政策不了解、不理解而缴纳本不需要承担的税款。 、哪些收入不需要作为工资、薪金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上所称的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收入。但是,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不需计人工资薪金,不需纳税。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也都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收入,不征税。 需要解释的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而不征税的误餐补助, 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 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免税优惠,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以及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等。因而,虽然这些收入有的也属于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但却不需计算纳税。 二、工资、薪金收入超过多少才要纳税?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只有超过2000 元的,才需要就超过2000 元的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的说明

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说明 1.累计预扣法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 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 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3.案例 例1: 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 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 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 =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 =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 =75元; 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 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例2: 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 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 = 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 -2520 -555 =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 -2520 -555-625 =1,850元; 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 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加。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哪些收入需要交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 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促销活动中赠送礼品会计及税务处理

促销活动中赠送礼品会计及税务处理 2011-10-10 8:48 郗峰李伟毅 企业在运营中为了市场竞争或者形象宣传,常常采用促销策略,促销策略是促销决策与促销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现代企业的促销策略常见的是免费类促销。免费促销是指消费者免费获得赠给的某种特定的物品或享受某种利益的促销活动。目的是创造高试用率及有效的品牌转换率,促使试用者成为现实的购买者,扩大和建立既有品牌和新品牌的销售区域,提高促销业绩,树立产品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一般来说,免费促销活动刺激强度大、吸引力高,是消费者普遍乐于接受的一种促销形式。免费促销的形式多种多样,其特点也不尽相同,常见的有免费样品、免费优待券、加量不加价促销等几种形式。在促销活动中,赠送礼品已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若涉及的金额较大且处理不当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税收风险,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失。企业应考虑哪些税收问题?赠送礼品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对于向个人赠送礼品有的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最新颁布的财税[2011]50 号通知中最值得关注的一条是: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意味着以前企业把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客户、然后把相关费用计入企业生产成本来规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将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抑制。下面我们从政策层面分析如下: 会计处理 礼品属于非现金资产,分为自制和外购二种情况,自制的按照公允价

值视同销售处理;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无偿赠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所有权发生转让,应按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处理。销售价格的确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 1 +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下列问题:(1 )由于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购入礼品时应注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认证抵扣。但如果是用于交际应酬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2)赠送礼品代扣个人所得税,按照财税[2011]50 号,符合三种纳税条件的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被查出时,不但要补交税款,还要罚款、缴纳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将非现金资产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对于非自产的礼品,是按市场价(公允价)购入,然后以市场价对外捐赠,实际并无资产转让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视同销售属于企业

个人所得税与员工的日常联系

个人所得税与员工的日常关系大家好,个人所得税是与我们日常的生活关系最近的一种税种了,有些中证金葵花的员工还是不太了解,我们特意做了一个有关个人所得税文章,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哪些收入需要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我们有下列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 工资、薪金所得;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 劳务报酬所得; 5. 稿酬所得;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 财产租赁所得; 9. 财产转让所得; 10. 偶然所得;

11.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由于第一点、第四点、第七点、第九点,这几点比较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下面就为大家逐一介绍一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简单地说,就是我们每月的工资,如果超过3500元,那3500元以上部分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计税率,税率为3%至45%。税率表如下: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 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13505 例如:中证金葵花员工小明每月工资8000元,扣完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共计1000元,小明的应税工资为7000元。小明本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45元。计算方法为(7000-3500)*0.1-105=245元。因此小明本月税后工资为6755元。 (注:工资、薪资所得一般为雇佣公司为我们代扣代缴)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通知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在中国境内劳动所得的公民有义务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结合我公司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履行的国家法定义务,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公民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有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民有义务依法纳税。从财政学的角度看,普通公民依法向政府纳税,而政府则利用财政纳税收入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例如提供军队、环保、社保、文化设施、交通建设等,公民得到了这些产品和服务,就有纳税的义务。而作为纳税人有权享受政府用税收提供的服务和公共设施,如医院、教育、社会安全、交通,并有权要求政府积极改善这些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依法纳税既是履行自己义务也是对国家和社会贡献,同时也是个人最好的信用证明。 同时作为规范化发展的企业,员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体现我们员工的一份社会责任感,也是一种回报、感恩社会的真实表达。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11年9月1日调整为3500元,即收入超3500的部分就要交税。 个人所得税=(全部工资—3500 —各类保险)*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上所述,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在发放工资时,扣除月工资超过3500元以上员工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 全月应纳税额=应付工资—个人缴纳的五险—免征额350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部工资—3500 —各类保险)*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 一、专题界定 本专题要紧介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法律法规、个税的缴纳范畴、缴纳标准、减免个税的范畴、个税缴纳额的运算、违反个税规定的处罚。 二、名词讲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种。作为征收对象的个人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各种来源和方式所获得的一切收益,不论这种收益是偶然的,依旧临时的,使货币、有价证券,依旧实物。 分类课征税制,马上个人获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不同,同时取得某项所得所需费用也不相同,因此,运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运算。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运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缴纳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年终双薪如何交税? 【案例】李某是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职员,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其所在企业的年终奖是以年终双薪的形式发放的,而本月25日是应当向职员发放“双薪”的生活,因此有专门关怀有关年终双薪该如何交税的咨询题。 【评析】2002年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咨询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运算纳税, 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16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1600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运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上述规定能够看出,“双薪”纳税是以月工资1 600元为界限的,若超过1600元,则年终奖应该全额征税,否则能够将其奖金减去当月工资与1600的差额后计税。例如,某人工资为1800元,则其年终奖也应该是1800元,则年终奖应全额交税;若其工资仅为1000元,年终奖也为1000元,则1000与1600之间的差额即6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以次运算应纳税款。 案例经济补偿金的扣税咨询题 【案例】李燕于1997年12月应聘于北京某公司,并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燕从事行政治理工作。月工资为2700元。2002年7月17日,公司人事部口头通知与李燕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意支付其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3500元,然而必须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再支付。李燕不

新个人所得税归纳总结

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全面归纳总结 一、纳税范围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适用税率 根据纳税范围,分三类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附表1);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附表2);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综合所得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1)居民工资、薪金所得个税预扣预缴办法 居民工资薪金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预扣率见附表1-1)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①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②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③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见附表3) (2)全年一次性年终奖(财税〔2018〕164号)

普通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普通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合伙企业不是有限责任公司,它们负有无限责任,不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所以不能征收企业所得税,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根据现行国家税法知200091财税文件,所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缴纳的都是根据个体工商户5%-35%五级超额累进制的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它们需要正确核算自己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相关扣除,通过下面的公式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版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 其中: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月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权税率-速算扣除数.

合伙企业怎么确定其应纳税额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六、上述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个人所得税知识摘要

个人所得税知识摘要 为使大家对个人所得税的有关知识有更详尽的了解,我们特别摘录了几项和我们生活中有关的要点,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 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 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三、下列项目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四、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 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 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例题及答案

个人所得税例题及答案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个人所得税 1.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1年5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7万元。 (2)将本人一部长篇小说手稿的着作权拍卖取得收入5万元,同时拍卖一幅名人书法作品取得收入35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所拍卖的书法作品原值及相关费用为20万元。 (3)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取得讲课费3万元。 (4)当月转让上月购入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扣除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等,净盈利元。同时因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公司分配的2010年度红利2000元。 (5)因有一张购物发票中奖得1000元奖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为张先生购买轿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长篇小说手稿着作权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讲课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销售股票净盈利和取得的股票红利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发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50000-70000)×20%=56000(元) (2)着作权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 (3)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0-200000)×20%=30000(元) (4)讲课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5)销售股票净盈利和取得的股票红利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50%×20%+×20%=200+1064=1264(元) (6)发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2.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公司的高级职员,2011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业余撰写中篇财经小说,在北京晚报上连载,3个月的稿酬收入分别为20000元、40000元和20000元; (2)参加某厂家有奖促销,中奖所得共计30000元,即刻从中拿出4000

赠送的涉税问题处理总结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文集 策划 乐税网

赠送的涉税问题处理总结 【标 签】税务处理,赠送行为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 一、外购货物有区别 企业外购的货物,应按哪个科目进行核算是有区别的,因此产生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也不尽相同,通过下表简要说明: 对于核算科目分类的依据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 第三章 资产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可见,若不满足“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也不应确认为一项资产。第七章 费用 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五条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比,结合表1-2,服饰贸易企业购入衬衫可计入存货,但其购入辣酱计入期间费用更合理;同理,餐饮企业购入辣酱可计入存货,购入衬衫则应通过费用科目核算。 故笔者得出下述两点结论: 1.外购(资产)是指企业外购的符合企业资产定义、可计入资产科目(不仅限于存货)的货物,这类货物在购进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即认可此环节并非该货物流转的最终环节,在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时,货物离开企业主体,增值税链条延续下去,贷记“销项税额”顺理成章; 2.外购(非资产)是指企业外购的不符合企业资产的概念、应做费用化处理的货物,此类货物在购入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如企业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和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证明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我公司原职工 xxxx20xx 年 9 月份主动辞职,我公司从 20xx 年 9 月份起就没有发给 xxxx 工资属实;但是公司在电子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由于工作疏忽忘记删掉工资金额,误造成 xxxx在我公司有收入应缴所得税的错误信息,因此望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依照实属情况进行处理。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年月日 篇二 一、缴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当月个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 (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保留津贴116元)-2000(国家规定的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个人当月全部工资、奖金等薪金总收入。 免税项目即指:“三险一金”和工改保留津贴、独子保健费;

国家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免征个税收入2000元; 适用税率:如下表 三、缴纳方式: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全额代扣代缴; 四、缴纳时间:当月税额,次月10日前扣缴入库。 五、年终奖计税方式:以年终奖发放总额除以12,确定对应税率,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发放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此计算方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七、法律责任:不缴、少缴,处应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负刑事责任。 八、计算举例: 1、张三当月工资2000元,奖金15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500元,独子保健费2.50元,保留津贴116元,其应纳税款为:应纳税所得额=2000+1500-116-2.50-500-2000=881.50 (税率10%) 张三应纳税额=881.50╳10%-25=63.15(元) 2、李四当月工资2300元,奖金40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800元,保留津贴116元,其应纳税款为: 应纳税所得额=2300+4000-116-800-2000=3384 (税率15%) 李四应纳税额=3384╳15%-125=382.60(元)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遇到法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15375111.html,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核心内容: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中哪些收入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呢?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

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外购商品无偿对外赠送如何进行税务管理

.- 外购商品无偿对外赠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税法上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视同销售,因此企业 将外购商品用于赠送客户,应该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视同销售按照销售价格计提销项税,购买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 在所得税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 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 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企业将外购的货物无常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并结转成本,期末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解读赠送礼品会计与税收处理问题分析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或多或少的会发生一些向新老客户赠送礼品,或通过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方式,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活动。那么,这些无偿赠送给相关人员和顾客的礼品,企业该如何进行会计与税收处理?赠送礼品企业在会计与税收上有哪些异同?笔者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文件,就企业赠送礼品会计与税收处理异同点作一些分析,以帮助企业单位规避税收风险。 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 赠送礼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属于非现金资产,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制、外购、受赠等情况,礼品获利者既有单位也有个人,取得手段既有有偿取得也有无偿取得,取得方式主要包括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对某一企业而言,有可能对外赠送礼品,也有可能接受外单位赠品。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对外赠送礼品虽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流出事项,但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赠送礼品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因此,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予以转账。相应的,赠送礼品资产也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项支出一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或者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 赠送礼品的税收处理 企业对外赠送礼品,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不同的税种税收处理原则不尽相同。 一、增值税 增值税法规定,对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

通俗解读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及计算方法

通俗解读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及计算方法本文主要是对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通俗的解读,让大家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工薪收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特别是避免因为对税收政策不了解、不理解而缴纳本不需要承担的税款。 一、哪些收入不需要作为工资、薪金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上所称的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收入。但是,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不需计人工资薪金,不需纳税。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也都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收入,不征税。 需要解释的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而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免税优惠,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

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以及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等。因而,虽然这些收入有的也属于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但却不需计算纳税。 二、工资、薪金收入超过多少才要纳税?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只有超过2000元的,才需要就超过2000元的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人群,除了允许扣除2000元费用之外,还允许再行减除2800元的附加费用,即对于某些特殊人群,只需要就超过4800元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特殊人群包括: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此外,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这一标准执行。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