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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g List after Handover 竣工移交后未完成事件

Snag List after Handover 竣工移交后未完成事件
Snag List after Handover 竣工移交后未完成事件

REHABILITATION OF MARERE WATER SUPPLY – OUTSTANDING WORKS List of outstanding Works as noted during inspection on the 15th of January 2015

1)KAYABOMBO RESERVOIR SITE/ KAYA BOMBO PIPELINE

2)MARERE HEADERWORKS

3)WATER KIOSKS

4)MARERE PIPELINE

5)MWACHE CREEK

* Gloss paint and not bituminous paint has been applied to the cover slab handles. Painting to step irons is still outstanding.

1 inappropriate gauze has been used which is also inappropriately installed. (see attached photograph) 2 fittings for the offtake points on the pipeline have been installed. The transfer of connections to the new line is to be undertaken by the water company KWASCO

During the site visit, the following defects were noted which requires remedial works to be carried out:

1.Kayabombo reservoir

2.Marere Headerworks

3.Mwache Creek

Inappropriate gauze which is also inappropriately

installed

Collapsed gabion at chainage 11+800

Corrosion to pipework over areas where epoxy

was not applied Paint to walkway metalwork has peeled off and corrosion is taking place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总结报告全解

色达县市政道路金马大道、前进路、解放路改扩建工程 (一期) 竣 工 总 结 报 告 四川宇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工程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天是我公司承建的色达县市政道路、金马大道、前进路、解放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首先我代表四川宇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色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质检站领导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各位专家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从2015年5月15日进场施工,经过四个多月的努力,克服了诸多障碍,在业主和监理、设计、勘察、质监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于2015年9月26日工程竣工;下面我就项目施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工程概况 色达县市政道路金马大道、前进路、解放路改扩建工程为政府投资城市道路改扩建工程,工程涉及全县城大小共计十条街道。以金马大道、吉祥街、团结街两侧和步行街、格萨尔广场、瓦须酒店前铺装花岗石为主,整个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人行道铺装、道路工程(包含树池安拆工程、路面硬化工程)、排水工程、人行道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标志、标牌)、电缆工程、监控通信工程、路灯照明工程8个分部工程。工程涉及四大主要工程,分别为:

第1项,从金马大道两侧、步行街、吉祥街、团结街、格萨尔广场为花岗石面层铺设,树池更换; 第2项,从前进路、解放路、六号路、幸福街、光明街、和平街等两侧绿化带覆盖种植土,并绿化; 第3项,从金马大道、前进路、解放路、六号路电缆管线埋设和路灯矫正更换; 第4项,金马大道更换路灯和龙凤灯等; 工程合同总造价为万元(大写:元整),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二、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 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部门监督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根据图纸会审情况对现场进行障碍物及地形地貌的查勘核对;核查清楚后,发现道路两侧存有大量的管线,具体包括燃气、给水、通信、国防光缆、高压电杆、电缆;这对我公司施工造成一定的困难,我公司项目部针对以上情况调整了具体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如对原有管线的保护专项施工方案、铺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方案)。与此同时,由于色达县六十周年县庆即将来临,工期紧、任务重,我公司本着坚持为色达县市政建设作贡献的原则,给业主交满意答卷的心态,对道路统一进行了分批次、分阶段、分班组施工;哪段先移交后,就施工哪段,施工计划按进度要求进行调整,动态监控施工,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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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规范工程完工后,项目公司/项目部组织物业公司等进行的物业移交前验收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后物业实体和相关资料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的工作流程。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 2.术语和定义 移交:指公司开发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和备案后,并经物业公司确认达到可移交标准,转交给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过程。 3.职责 3.1.项目公司/项目部 3.1.1.编写工程移交计划; 3.1.2.组成移交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移交前的工作; 3.1.3.组织编制工程竣工图、竣工档案,并办理相关资料的移交; 3.1. 4.组织工程内部初验; 3.1.5.参加物业移交验收,参与移交检查; 3.1.6.作为检查小组对细部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并督促承包商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达到移交的标准; 3.1.7.负责对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移交后的工作交底,对重要设备的使用进行相关培训; 3.1.8.负责监督总承包商的整改。 3.2.工程管理部 3.2.1.参与物业移交验收,参与移交检查; 3.2.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3.物业公司 3.3.1.成立物业接管小组,配合项目公司/项目部进行移交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3.3.2.工程移交后,安排相关人员进场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维护; 3.3.3.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3.4.施工总包单位

3.4.1.成立整改小组,参加物业移交验收; 3.4.2.对细部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限定日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竣工移交验收标准,保证工程顺利移交; 3.4.3.在通过移交验收后,对工程实体进行清洁、封闭,整理和完善工程竣工资料,保证工程移交的顺利进行; 3.4.4.配合项目公司/项目部将工程实体移交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3.5.监理单位 3.5.1.参加物业移交验收,参与移交检查; 3.5.2.负责监督施工总包单位的整改和复查。 4.工作程序 4.1.制定工程移交计划 4.1.1.施工总包单位工程完工自检后、竣工验收前,项目公司/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开发总控计划安排,准备组织物业移交; 4.1.2.项目公司/项目部编制工程移交方案,安排物业移交检查;(项目部组织工程内部初验,组织物业移交检查验收,这两项工作可以合并在一起进行); 4.1.3.方案应明确以下主要事宜: 1)成立由项目公司/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物业公司、施工总包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组 成的工程移交小组; 2)工程移交验收的计划; 3)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给物业公司的计划。 4.1.4.方案和计划提交工程管理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4.2.检查验收 4.2.1.项目公司/项目部组织检查小组(项目公司/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物业公司、承包商以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根据国家规范和检查验收方案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4.2.2.细部检查验收过程中,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例会,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4.2.3.检查小组对验收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提交施工总包单位进行整改; 4.2.4.项目公司/项目部、监理公司监督施工总包单位的整改; 4.2. 5.整改完毕后,由项目公司/项目部组织检查小组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进入移交环

市政竣工总结报告-

一期(室外市政)工程施工总结 我公司承建的(室外市政)工程位于,在施工过程中我司本着“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施工精神,克服了各种施工和技术上的困难,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得到了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家施工单位的肯定,在此表示感谢。 一、工程概况 一期(室外市政)工程为开发建设的创新广场及商业裙房工程的附属工程,工程范围为广场及商业裙房四周雨水、污水、给水和南侧9 米道路; 该工程由无锡开发建设,江苏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设计单位设计,中标施工,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监理。 1、道路:道路结构层为4cm细粒式沥青砼+6cm中粒式沥青砼+ 0.6cm下封层 +20cmC25商品砼+40cm级配碎石+20cm5石灰土; 2、污水工程:污水管采用DN300HDF双壁波纹管,DN300HDF双壁波纹管2600 米。基础为15cm中粗沙垫层,满沟槽回填粗沙至管顶15cm污水支管检查井采用 600*600砖砌流槽窨井共计49座、污水主管检查井采用①700砖砌流槽窨井共计154 座,道路上采用重型铸铁井盖座,绿化带及铺装上采用轻型复合纤维井盖 座。 3、雨水工程:雨水管采用DN300 DN400 DN500 DN600HDP双壁波纹管, 其中DN300管1400米,DN400管1000 米,DN500管345 米,DN600管980 米。基础为15cm中粗沙垫层,满沟槽回填中粗沙至管顶15cnr。雨水支管检查井采用

800*800砖砌窨井共计53座、雨水主管检查井采用①700、①1000砖砌流槽窨井共计179座,道路上采用重型铸铁井盖座,绿化带及铺装上采用轻型复合纤维井盖座。 4、室外给水安装工程 给水工程主要供广场及商业裙房内日常使用和消防。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管道密闭性试验,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1)室外市政给水:主要采用DN300球墨铸铁管共计1200米,,阀门10 个,砖砌阀门井10座。 (2)室外消防栓给水:主要采用DN100给水镀锌钢管及DN200球墨铸铁管共计300米,阀门12个,砖砌阀门井12 座,消防栓12个。 二、完成施组计划保证措施 为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保证月、周计划实现,我项目部制定了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和工期保证措施。 1. 质量保证措施 ⑴严格工程质量奖惩制度,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以ISO90 00作为标准,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⑵严格按照路基工程施工工艺和工程规范组织施工,项目上场后立即结合工程特点和创优计划,制定各类工艺和技术质量标准细则。 ⑶坚持设计文件图纸分级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重点工程由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审核;一般工程由专业工程师审核,每份图纸必须经过两名以上技术干部 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由技术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四交底:施工方案交底,设计意图交底,质量标准交底,创优措施交底,并有记录。同时,应认真核

刑事案件检察院撤诉后不结案怎么办

刑事案件检察院撤诉后不结案怎么办,能回单位工作吗? 一个朋友原是警察,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检察院逮捕,四个月后取保候审,一年后解除。两年半后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无罪,检察院撤诉。但案件一直未结案,朋友因此不能回公安局上班,三年了也不能参加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调工资,只领基本工资,工作、生活收到极大影响,多次找检察院也没结果。请问检察院撤诉后还能提起公诉吗?期限是多长?这个期间能否回单位工作,有执法权吗? 撤诉:刑事诉讼中的怪胎 作者:杨力发布时间:2010-11-16 9:32:08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当辩护律师拨云驱雾,案情朝着有利于被告人的形势发展,无罪近在咫尺的时候,检察机关突然提出“撤诉”请求,人民法院迅速作出准许裁定。被告人或被继续关押,案件拖延无期;或被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不了了之。 面对此情此景,辩护律师无法、无助、无奈! 案例一:刘某和王某贪污、受贿一案,2001年5月,区法院一审判决有罪;2002年2月,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检察院提出撤诉,法院于7月25日送达准许裁定;7月26日,检察院又以同样的事实和证据再次起诉,因超期羁押,刘某和王某被取保候审。区法院于2004年7月再次作出有罪判决,2005年5月,二审又以程序违法、事实不 清发回重审,至今案件拖延无期。 案例二:范某和谭某职务侵占一案,2004年9月,区法院一审判决有罪。2004年12月,二审以违反诉讼程序发回重审。在重新审理过程中,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诉,区法院于2005年3月作出准许撤诉裁定,被告人被继续羁押;4月26日,检察院去掉一件指控事实后,仍以其余的事实和证据再次起诉。区法院于5月开庭审理,律师仍以 无罪辩护,但法院拟再次作出有罪判决。 案例三:被媒体称为山西“佘祥林”的岳某诈骗一案,2005年4月,县法院一审判决有罪。5月,二审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律师仍以无罪辩护。在确定重新开庭前,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诉,县法院准许撤诉,岳某被取保候审。 从以上案例中不难看出,启动撤诉程序,一般都是在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发回重审后,被告人或辩护律师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情况下进行的。面对检察院和法院越来越多的运用“撤诉”这个于法无据,但又是“既定程序”来规避错案的状况,笔者认为有必要从立法的缺失和司法的缺位两个方面,剖析一下“撤诉”这一刑事诉讼中的怪胎。 一、立法的缺失——现行的法律取消了在公诉案件中关于撤诉的规定,司法解释却对此 作出了明确规定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80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虽然这是从立法上第一次规定了在公诉案件中可以撤诉,但仅限于“不需要判刑的”和由人民法院向检察院提出,并没有根据检察院和法院的分工,具体规定该程序如何进行。同时,最高法和最高检也没有对撤诉作出相关的司法解释。尽管这样,撤诉在当时还是有法可依的。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 97刑诉法》)将原第一百零八条改为第一百五十条,即“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也就是说,《97刑诉法》从立法上取消了原来在公诉案件中“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 规定。 199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施工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你们好!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本次验收会议。 首先,我代表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在业主、监理、设计等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和指导下,在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公司密切配合、精心施工,为迎接项目的交工验收我部认真准备。本项目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向社会开放交通,目前已完成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设计图(除甩项外)的全部内容。施工过程中项目整体安全、质量、进度可控。现将项目具体情况做以下简要汇报: 一、工程概况 机场大道改造工程地处长沙县东部空港城境内,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长永高速黄花收费站,向南沿现状道路布线,与机场T1、T2航站楼匝道相连,终点连接机场联络线南沿线起点,与厦航路平交,全长4.763km。现状路幅宽度24m,双向四车道。长沙机场联络线改造工程人民路以北路段,采用主6辅4断面,主线设计速度80km/h,辅路设计速度40km/h。人民路以南路段采用全线高架桥与地面交通分离的处理方式。高架桥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专用对接机场航站楼。地面主4辅4,主路设计速度60km/h,辅路设计速度40km/h,主路服务南北向过境交通,辅路服务周边集散交通,本项目的施工起止里程:K0+400-K5+168.574段路面施工。包含路面、照明、亮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业主单位:长沙县运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湖南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期及工程完成情况 本工程于2016年10月1日开工,本项目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向社会开放交通,目前已完成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设计图(除甩项外)的全部内容。施工过程中项目整体安全、质量、进度可控。 三、主要工程内容 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面、照明、亮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1、路面工程 级配碎石垫层、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沥青面层、人行道、路面附属工程等。 2、照明、亮化工程 10米路灯、12米路灯,18米中杆灯,30米高杆灯,LED低空道桥灯,LED洗墙灯,LED投光灯,LED埋地灯,LED草坪灯,315KVA箱式变压器,箱式配电箱及电缆供电系统等。 3、交通安全设施 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交通标线、防撞桶、轮廓标、防眩板、中央隔离墩、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违停设施等。 四、施工管理及组织 为确保本工程优质、安全、按期完成,项目优化管理机构,下设工程部、工经部、物资机械部、安质部、财务部、试验室、综合办公室五部两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处理刑事犯罪案件的一般流程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处理刑事犯罪案件的一般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除人民检察院管辖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总结报告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总结 报告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施工总结报告山东瑞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七月十五日

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各位领导: 今天是我公司承建的寒亭区北海工业园珠江西一街(海宁路-海浞路)工程东段初步验收,首先寒亭区北海工业园管委会、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山东德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从2017年9月22日进场施工,我公司克服了诸多障碍,在业主和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完成了施工任务并于今日初步验收。下面就项目施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工程概况 珠江西一街(海宁路-海浞路)为寒亭区北海工业园园内一条重要的东西向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全长1530.01m,设计速度40Km/小时。 (一)道路工程:本工程规划横断面组成为:8m(墙基绿化带)+12m(水系)+6.5m(绿化带)+2.5m(人行道)+12m(车行道)+2.5m(人行道)+6.5m(绿化带)+12m(水系)+8m(墙基绿化带)=70m。 二、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 工程施工前我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1、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力求科学合理,施工工艺先进可行而且经济适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本公司的实力和特点进行编制。 2、坚持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兼顾一般,点面结合,均衡发展的原则。以道路、排水工程为主,其他专业人行道、路缘石、照明等工程为辅,流水作业、平行施工。 3、坚持既满足施工需要,又兼顾方便群众的原则,既要保证施工,又要兼顾环境保护,合理安排施工布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当地交通、生产、生活、环境带来的影响,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XXXXXXX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天是我公司承建的XXXXXXXXX项目竣工验收会,首先我代表X X X X 工程有限公司向A B C市X X X建设有限公司、A B C市市质检站领导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各位专家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从2013年3月6日进场施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克服了工程征地拆迁困难及施工区域原管线众多拆迁难度大等诸多障碍,在业主和监理、设计、勘察、质监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于2014年5月25日工程竣工;下面我就项目施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工程概况 XXXXXXX市政道路工程为BT投资城市道路拓宽工程,总长2.94km。道路两侧各拓宽5.75-12.75m不等,整个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包含箱涵5座)、交通工程(标志、标牌)、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灯照明工程6个子单位工程。工程道路结构拓宽标准断面共分3段,分别为: 第1段从A路至B路口两侧拓宽分别为12.75米,其中绿化分隔带1.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4.25米,为花岗石面层铺设; 第2段从B路至C路段两侧拓宽分别为12.25米,其中绿化分隔带1.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3.25米,为透水砖面层铺设; 第3段从C路口至终点左侧拓宽为5.75米,其中绿化分隔带1.5米,非机动车道为4.25米;右侧拓宽为12.25米,其中绿化分隔带1.5米,非机动

车道3米,人行道2.25米,为透水砖铺设。 工程合同总造价为14351.6367万元(大写:1亿肆仟叁佰伍拾壹万陆仟叁佰陆拾柒元整),总工期为360日历天。 二、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 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部门监督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根据图纸会审情况对现场进行障碍物及地形地貌的查勘核对;核查清楚后,发现道路两侧存有大量的管线,具体包括燃气、给水、通信、国防光缆、高压电杆、电缆;这对我公司施工造成一定的困难,我公司项目部针对以上情况调整了具体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如对原有管线的保护专项施工方案、抛石挤淤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方案)。与此同时,征地拆迁的困难又出现在面前,我公司本着坚持为临港作贡献的原则,给业主交满意答卷的心态,对道路征地不统一进行了分批次、分阶段、分班组施工;哪段先移交后,就施工哪段,施工计划按征地进度进行调整,动态监控施工,哪里有施工面,就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施工。 为保质量、树形象、出效果,配合业主建设需要;业主要求我公司在2个月内将K0+680-K0+980(化工路口至B路口)作为施工示范段。我公司针对此要求进行施工调整,增加机械及施工班组,调整投资方案,加班加点施工。在业主及相关单位领导的指导下,奋战60天顺利完成示范段施工,并按业主要求将此段作为典范推行到整个工程的其他段。最终在业主要求的期限内圆满完成了整个工程项目。 三、工程完成情况及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 为保证质量,我公司严格按现行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所有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总结报告 3

工程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天是我公司承建的宜昌市青岛路(珠海路~大连路)市政道路项目竣工验收会,首先我代表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领导以及广东顺协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各位专家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 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从2014年9月21日进场施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克服了工程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困难等原因,在业主和监理、设计、勘察、质监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于2016年1月日工程竣工;下面我就项目施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工程概况 青岛路(珠海路~大连路)市政工程位于宜昌市开发区,起于珠海路,止于大连路,全长。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40km/h,规划红线宽25m,道路车行道宽15m。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工程、排水(雨水、污水)、道路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青岛路是开发区的一条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25m,采用双向四车道。青岛路(珠海路~大连路)段沿线主要路口有珠海路交叉口和大连路交叉口。设计对两个交叉口均采用交通信号灯进行交通管理。本项目

的设施对完善片区路网、改善周边商业区的交通需求、促进片区经 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合同总造价为万元(大写:陆佰柒拾万零伍仟叁佰伍拾伍元叁角伍分)。 二、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 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部门监督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了图纸会审。并根据图纸会审情况对现场进行障碍物及地形地貌的查勘核对;核查清楚后,发现道路起点珠海路与终点大连路存有大量的管线;这对我公司施工造成一定的困难,我公司项目部针对以上情况调整了具体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方案)。与此同时, K0+000-K0+100段南苑管理区地块征地拆迁的困难又出现在面前,为了给业主交满意答卷的心态,对道路进行了分批次、分阶段、分班组施工;哪段先移交后,就施工哪段,施工计划按征地进度进行调整,动态监控施工,哪里有施工面,就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施工。 三、工程完成情况及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 为保证质量,我公司严格按现行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所有进场材料均要求有合格证,出厂质量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根据工程需要对所有原材料进行了复检。特殊路基处理严格按照施工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并通过弯沉及压实度检测和回填料的抽

市政工程竣工总结-道路最完美

三穗县滨河路改造工程一标 竣 工 总 结 贵州省建筑工程联合公司

工程竣工总结 本工程在三穗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亲临现场的指导下,经过我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努力奋战下终于竣工. 一、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位于三穗县文昌桥至保养场后段。工程设计道路总长1036.4米,由于原文昌桥道路加宽,实际施工道路为K2+680-K3+700共1020米。 1.2本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1月20日; 二、合同执行情况、主要设计变更及执行情况 1、我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及建设单位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2、本工程主要工程量如下: 本工程路面结构为沥青路面,但我标段的工作内容为完成水泥稳定层,沥青路面不在我标段的施工范围内,工程内容:道路工程、污水、雨水工程。 3、主要图纸答疑和设计变更: 建设单位出具的亲水平台变更及新设计施工图 三、施工依据、质保体系、技术管理及项目部组织机构 (一)施工依据 1、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变更资料文件施工。 2、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行业标准CJJ1-2008的规定及相关的强制性规范条文指导施工。

3、施工合同。 4、经过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二)技术管理措施和质保体系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为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我司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试验员为辅的技术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批准,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施工,以施工图为依据,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标准和要求及各项施工规范及强制性规范条文进行施工。 2、事前保证质量技术措施 ⑴项目经理在进场后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工程的各种设计技术文件、合同条款,保证项目管理人员能正确理解设计意图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⑵项目经理在进场前立即组织人员编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就本工程施工作全面、系统、详尽的筹划,尤其对可能遇到的技术难题做详细的准备。 ⑶项目经理对项目班子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将施工现场的各项质量职能进行合理分配,明确项目成员的质量管理职责、权限和接口关系,使各级管理人员能各司其职,又能相互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⑷建立工程技术交底制度,让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工人理解并掌握相关技术参数和施工技术措施,使工程质量目标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3、事中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⑴施工测量 做好测量放样和水准点、坐标点的交桩复核记录,确保构筑物的平面位置,竖向标高的准确性,保护水准点和坐标点,确保无误。测量仪器经常校正,确保仪器应有的精度。 ⑵工序检验 每道工序严格按规范要求先自检,及时做好工序质检资料并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工序的复检工作,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⑶原材料、半成品检验或验证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是什么样子的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716349517.html,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是什么样子的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受理如果案件符合立案规定的就会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掌握足够充分的证据后,可累以将案件的相关资料移送至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处理案件,那么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 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

(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总结报告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 总结报告

宜昌市青岛路(珠海路~大连路)市政工程项目 竣 工 总 结 报 告 编制人: 审核人: 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一月

工程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天是我公司承建的宜昌市青岛路(珠海路~大连路)市政道路项目竣工验收会,首先我代表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领导以及广东顺协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各位专家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从9月21日进场施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克服了工程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困难等原因,在业主和监理、设计、勘察、质监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于1月日工程竣工;下面我就项目施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工程概况 青岛路(珠海路~大连路)市政工程位于宜昌市开发区,起于珠海路,止于大连路,全长603.535m。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40km/h,规划红线宽25m,道路车行道宽15m。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工程、排水(雨水、污水)、道路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青岛

路是开发区的一条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25m,采用双向四车道。青岛路(珠海路~大连路)段沿线主要路口有珠海路交叉口和大连路交叉口。设计对两个交叉口均采用交通信号灯进行交通管理。本项目的设施对完善片区路网、改进周边商业区的交通需求、促进片区经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合同总造价为6705355.35万元(大写:陆佰柒拾万零伍仟叁佰伍拾伍元叁角伍分)。 二、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 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部门监督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了图纸会审。并根据图纸会审情况对现场进行障碍物及地形地貌的查勘核对;核查清楚后,发现道路起点珠海路与终点大连路存有大量的管线;这对我公司施工造成一定的困难,我公司项目部针对以上情况调整了具体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方案)。与此同时,K0+000-K0+100段南苑管理区地块征地拆迁的困难又出现在面前,为了给业主交满意答卷的心态,对道路进行了分批次、分阶段、分班组施工;哪段先移交后,就施工哪段,施工计划按征地进度进行调整,动态监控施工,哪里

市政道路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述 国道207汝州养田至焦柳公铁立交桥段改建工程3B标段由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负责设计、河南豫路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现场监理、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平顶山市南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材料检测和现场测试。 本标段位于汝州市东南角,道路工程起点与3A标段相接,终点与第4标段相接。道路全长2.55km。道路标准路基断面70m,横断面组合为:5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4m绿化分隔带+16m主路面+10m中央绿化带+16m主路面+4m绿化分隔带+5m非机动车道+5m人行道。主车道为单向4车道16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为60,主要施工项目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给水消防工程,其中:1、污水管道管材采用钢带波纹管(钢环度8KN/㎡),基础采用沙石基础。污水检查井井盖、井座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井盖采用重型球墨铸铁井盖。 2、雨水管道管材采用Ⅱ级平口钢筋混凝土管,雨水横向连管采用Ⅱ级管,基础采用120?混凝土带型基础,管段采用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雨水检查井井盖、井座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雨水口采用单、双篦偏沟雨水口,雨水口连接管采用D300混凝土管。

采用滑入式柔性级给水用球墨铸铁管,K9、给水管道管材采用3.接口,消火栓管径为DN1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给水管道基础采用砂垫层基础150mm。检查井采用砖砌立式检查井。 4、主车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40m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60m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0mm厚4.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80mm厚4.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80mm厚4%水泥粉煤灰砂砾石底基层。 5、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30m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40m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0mm厚4.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0mm厚4%水泥粉煤灰砂砾石底基层。 6、人行道结构自上而下为:60mm厚C30砼环保渗水地砖,40mm厚M10水泥砂浆,150mm厚C20无砂大孔混凝土基层。 工程施工依据二、1、本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其他设计文件。 2、《市政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6、《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 三、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根据市政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施工和竣工验收质量验收规范以及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要求,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了工程质量自检,全

移送案件标准

移送案件标准 作者:发布时间:2012-9-21 阅读次数:1200 -------------------------------------------------------------------------------- 行政机关对于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但对于构成移送案件的标准检察机关与工商机关各自的理解却不同: (1)、是否按检察机关的立案标准移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对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检察机关也认为只要是符合了刑事立案标准的,就应当移送。我们认为,这是检察机关启动司法程序的一个标准,不是行政机关的移送刑事案件的移送标准。 (2)、是否按检察机关的追诉标准移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作了详细规定,但该《规定》是对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的具体规定,如数量的界线标准等,并不涉及到主观要件,而是否构成犯罪,还必须要有主观要件。该《规定》第78条1项也明确指出:“追诉”是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活动。因此该规定不是行政机关移送的标准。行政机关可以参照该规定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但不是只要符合该规定就必须移送。 (3)、应当按国务院《移送规定》移送。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是专门调整行

政机关对犯罪案件移送的行为规定,作为行政机关也只能依据国务院的规定移送案件。该《规定》第3条对移送的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要看“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二是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四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因此,行政机关判断案件是否构成犯罪、是否移送的标准是个综合判断的过程,并不是仅仅依据检察机关的规定进行移送的,应当是“构成犯罪”的案件才移送,换句话说,移送的标准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 由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对移送的标准的理解不同,造成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错误的认为,只要达到了检察机关立案标准或者追诉标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没有移送,就以“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立案对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进行侦查。 三、移送程序问题: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工程实物交接表格实例

表格编号:BGFZ21B03-01A 单位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工程项目编号:110425 工程项目名称:二炼钢空压站扩容改造工程 单位工程编号090476-1001 序 号 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责任单位 计划完成 日期 确认人/确认时间 监理单位专业验收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二炼钢空压站扩容改造工程专业土建、钢结构、机电、管道、仪表 项目内容: 本工程位于纬十一路二钢三路二炼钢空压站区域,主要施工内容如下: 土建 二炼钢空压站厂房向西扩建,扩建面积为27mx18m,原有的1、2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轨道相应延伸,其中需对原2#起重机起重重量5t更新至10t。在扩建空压站厂房内增设空压机基础三座,冷干机基础二座,过滤器基础二座,储气罐基础二座、增设管沟、支架及地坪。 热力管道 空压站内增设离心式空压机2台、更换1台;冷冻式干燥机2台;微热吸附干燥机1台;在空压站外设置2台储气罐;3台自洁式进风过滤器;在空压站屋面新增6台屋顶风机及上述设备的配管、配线。 给排水管道 安装设备净环冷却水;原有构筑物、管线拆除及移位;扩建厂房雨排水; 电气 2台3kV高压配电柜适应性改造;更新2台S7动力变压器; 1组直流屏更新; 1组低压配电柜扩容更新; 2台新增空压机主电机控制及供配电;高压后台监控系统设备;扩建厂房照明及接地。 仪表 4#~8#一般和仪表用空压机本体控制柜改造;新增仪表、汽水用空压机,冷干机、吸干机就地控制系统;新增自洁式空气过滤器控制、压差检测;新增动力、仪表压缩空气、冷却水压力、流量检测;远程PLC控制系统改造;更换连铸一般用气、炼钢一般用气总管流量计;更换现有COOPER空压机振动检测仪表;本项目所有就地控制系统与远程PLC之间的通讯电缆均随设备成套;PLC软件及HMI画面作相应的修改。 备注: 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年月日监理工程师签字及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专业验收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表按专业填写,可填多个专业。 2、本表一式六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公司级项目组、工程管理部各一份,另有一份由施工单位向档案室归档。 3、本表保存期限2年。

侦查过程中移送的刑事案件是否需要重新立案

侦查过程中移送的刑事案件是否需要重新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依法立案后,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下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移送刑事案件包括四种情形:公安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由于法律对刑事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后,受理移送案件的司法机关是否需要对此案重新立案没有明确的规定,由此引出了接收单位对接收的案件是否需要重新立案的问题。笔者认为不需要重新立案,接收单位用移送单位的立案手续进行侦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立案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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