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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质量验收标准表

室内装修质量验收标准表
室内装修质量验收标准表

骨架隔墙工程检验记录

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饰面板安装工程检验记录

主控项目

2.2.1 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2.2 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不锈钢紧固件、连接件应按同一种类构件的5%进行抽样检查,且每种构件不少于5件。现场可使用吸铁石进行检查。

2.2.3 饰面板安装工程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

固。碳钢配件需做防锈、防腐处理。焊接点应作防腐处理。

检验方法:手板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2.2.4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拼花正确、纹理清晰能耐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2.2.5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整板部位安排适宜,阴阳角处的板压向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2.6 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2.7 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2.2.8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2.8的规定。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暗龙骨吊顶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本表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暗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强制性条文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6.1.12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主控项目

3.2.2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2.3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2.4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2.5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2.6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3.2.7 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2.8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3.2.9 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2.10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2.11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11的规定。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饰面砖粘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4.3.2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天然石材在安装前应采用进口石材防护剂进行六面防护,同时石材背面做抗碱背涂处理,防止出现污损、泛碱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4.3.3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3.4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4.3.5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4.3.6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4.3.7 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4.3.8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9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清晰美观,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积水、无倒反水。

4.3.11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11的规定。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薄涂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30801□□□(1)说明

主控项目

5.2.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5.2.3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2.4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5.2.5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5.2.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表5.2.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5.2.9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水电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6.上、下水管道的验收

6.1.1 验收的前提条件

给、排水管材、管配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有生产厂名、厂牌、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

6.1.2 验收的要求

a、管道应使用专用工具安装,在装接时管口处必须用标准绞刀在铝塑管上作开坡口处理,防止损坏铜接头内部双层护圈,不得出现渗漏。

b、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与维修。

c、管道与管道、阀门连接处应严密,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不得有渗漏现象。

d、阀门、水龙头安装位置宜端正,使用灵活方便,出水畅通无阻,水表运转正常。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阀门、水表等可处于相对隐蔽的位置或适当进行表面装饰。

6.1.3 验收的方法与常识

a、检验上、下水走向是否正确,可根据图纸用目测的方法判定。

b、检验冷、暖水管两个系统装接是否正确,一般热水管为红色,热水龙头开关中间有红色标识,可通过试水冷、热来验收。

c、检验水管敷设与电源、燃气管位置,一般间距≥50mm,可用卷尺检验。

d、铝塑复合管道进暗敷不宜绷紧拉直,可略留有余地,以免热水通过时管道膨胀变形将接头胀裂显缝渗漏。可用目测判定略有弯曲即可。

e、进墙水管略有凹进墙,施工是间验收时注意有能与墙体取平,不然,后道工序进行后将有外突感,可采用手感摸测。

6.2 电气及电器的验收

6.2.1 验收的前提条件

a、暗敷的电线必须用PVC套管或铁管穿管敷设,光线或护套线不能直接进墙。

b、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即使一户拥有相近两套房,也不能随意并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保护装置,漏电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根据实际用途可分几路排出线,各回路均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绝缘电阻值应≥0.22mΩ;保护地线与非金属部件连接应可靠。

c、电线及用电器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有生产厂名厂牌、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

6.2.2 验收的条件

a、电线排放横平竖直,用金属电线夹头固定,电线连接盒应用金属钠子固定。电线表面无伤痕。

b、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管设置,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一般不使用软管。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c、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的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 mΩ。

d、开关、插座要有暗盒,盒表面平整,外观完好,绝缘器材无裂纹,安装牢固,安装方式符合规定。并列安装的开关、插座、终端盒除按规定安装外,须排列整齐,安装牢固。

e、漏电开关安装要正确,动作正常,灵敏度试验符合规定,过于敏感、闸过频或过量超载不能起动跳闸均不合格。

f、漏电开关、电器、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俱全并相应提供验收依据。

g、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座,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应选用防水溅式。

h、插座离地面一般为30cm,不应低于20cm。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用电器,开关一般距地1.3m高度。开关安装应考虑使用方便。

6.2.3 验收的方法与常识

a、所有与开关、插座、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及其它用电器连接的电接头,应留有一定余量,一般为15cm。

b、电线与电话线、TV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内。

c、同一平面的导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距离应≥100mm,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应≥150mm;不同平面的导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距离应≥50mm,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应≥150mm。可用卷尺检验。

6.3给水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a 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b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c室内热水管道如长度超过5米,就对热水管进行隔热保护。

d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e 新设水管采用水压静压试验。要求:0.6兆帕(约6千克/毫米2),以静压15分钟不回落为准。压力不能超过8千克/毫米2,以免损伤管材。

f 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用钢卷尺检查

6.4 电气

6.4.1 基本要求

a 每户分户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b 室内布线均应穿管敷设,并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导线与电话线、电视线、通信线不得同时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c 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mm。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至少不应少于120mm,但不应大于200MM。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照明灯开关中心距地面度宜为1.2m~1.3m,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同户同平面内面板水平面差应小于1.5cm,相近面板目测应平整。

6.4.2 验收要求和方法

A 水电基础工程竣工后,应由项目经理摄取现场水电排放图交设计人员或公司相关人员保存,最后交与业主。

B 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开关插座应安装牢固。采用目测和手动的方法检查,并采用电路测试的专用工具检验插座上的相线、零线和地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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