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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管理制度

盘点管理制度
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3.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及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4.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

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不定期抽点

1.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3.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2.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其他项目盘点

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3.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奖惩

1.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2.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3.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存货盘点制度范本

1.0目的: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0术语: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0职责: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0盘点前准备事项: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0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0不定期抽点: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0盘点报告: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0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10.0存货盘点:

10.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10.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11.0其他项目盘点:

11.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

11.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11.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12.0注意事项:

12.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12.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12.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12.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12.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12.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12.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12.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13.0账载错误处理:

13.1账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3.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4.0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4.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14.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14.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15.0解释权:本制度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17.0附件:

17.1存货盘点单。

17.2存货盘点与账面调节表。

17.3盘存表。

17.4有价证券盘点报告。

17.5盘点盈亏报告表。

17.6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17.7盘点人员编组表。

库存商品盘点管理制度

库存商品盘点管理制度(试行) 目的:保证公司库存商品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流中心和门店库存商品盘点管理。 职责: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库存商品盘点的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抽查、负责盘点工作安排、负责库存修订、负责库存盘点工作总结。 物流中心负责人及门店店长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库存商品盘点管理;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抽查。 监盘人员主要是指由财务部安排的公司总部各部门人员、负责监督物流中心和门店的盘点组织工作、负责效期商品的核对、清理、销毁。 1 盘点原则 真实原则:盘点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准确原则: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盘点的数量等都必须准确。 完整原则: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清楚原则: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才能使盘点顺利进行。 团队原则:盘点是公司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商品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公司各个部门都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盘点时间和方式 2.1 盘点时间 每月25日为公司盘点日,物流中心和门店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库存商品全盘,财务部组织总部人员监盘。 2.2 盘点方式 动态盘点(即营业)与静态盘点(即不营业)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3盘点流程和要求

4库存盘点奖罚 4.1库存损耗指标的核定 物流中心损耗率应控制在实销金额的0.025%以内(包括物流损失);门店损耗率应控制在零售实收金额的0. 3%以内[中药饮片单品盘亏售价金额在5元以下(含5元)可以剔除,不做损耗处理,有实行中药贵细试点方案的门店依据签批方案执行]。 4.2库存损耗的计算方法 当月门店应承担亏损总金额=“盘点盈亏报表”中单品盘亏售价总金额 - 5元以下(含5元)中药饮片盘亏售价总金额 - 当月本门店的零售实收总金额*0. 3% - 合理原因可调整的亏损。 当月配送中心应承担亏损总金额=“盘点盈亏报表”中单品盘亏售价总金额 - 当月实销总金额*0. 025% - 合理原因可调整的亏损。 每次盘点后由财务部库存会计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前根据《盘点盈亏分析表》核算库存损耗,确定部门和门店的奖罚,由部门和门店按责任大小分配到相关责任人。 4.3库存损耗及盘点奖罚 4.3.1库存损耗节约奖励 按“超标全扣,节约奖励(库存损耗未超过限额的,节约部分的20%可进行奖励返还。返还部分计入门店当月净利润。)”的办法执行。 4.3.2 库存盘点罚则 (1)在盘点过程中,盘点人员全员应参予,对玩忽职守、隐瞒事实、不遵从盘点程序、表现恶劣者予以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2)盘点采取见货盘货形式,门店店长、物流中心负责人及所有员工对责任范围内的未转单商品、配送差异商品应当在盘点日前处理完毕,修订库存之后,因未转单、配送差异原因等造成的商品信息不符,财务不予以调账(盘点日到货差异除外)。 (3)盘点人员本着真实性原则对责任范围内的商品予以全部盘点,并且真实填列盘点表内容,初盘完毕,盘点表必须有初盘人员签字确认,《盘点表》如有涂改,盘点人须在涂改处签名。修订库存之后,因为漏盘、多盘、错盘、虚盘等原因造成的库存差异,考核责任人员10元/单品。 (4)盘点录入人员根据《盘点表》中相关数据,进行盘点录入工作。录入完毕必须在盘点表上标记已录入,并签名确认。修订库之后,因为错输、漏输、多输、少输等原因造成的库存差异,考核责任人(盘点录入人员)10元/单品。 (5)盘点后,总部各部门在巡店中发现商品丢失未盘亏、盈余商品未按实盘盈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人才开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人才发展体系,不断提升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服务发展,按需施训;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 第三条目的 营造良好的学习型企业氛围,全面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批优秀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公司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体系。 第二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第四条按照分级分类思路,建立健全我公司“三级四类”教育培训体系架构。结合公司实际,按照上级领导机关、公司、部门三个层级,针对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和市场营销四类人才队伍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一、上级领导机关教育培训指由上级领导机关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一般指所级安排的相关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安排,积极争取培训名额,充分利用外部培训资源,重点选派优秀的、有培养潜力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专门技能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参加培训,并适时安排参训学员在公司内开展交流分享。 二、公司教育培训指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目标自行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管理全公司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公司培养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教育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统筹管理有关部门开展业务培训,部署和指导部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三、部门级教育培训指各部门根据发展需要自行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各部门对照公司级年度培训目标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安排学员参加相关培训。同时围绕部门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重点,统筹策划落实部门内部培训。 第三章培训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为保证全公司及各部门的培训按计划有序组织落实,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自上而下、权责分明的培训体系和培训队伍。 第六条公司培训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培训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各部门三级构成。 第七条公司领导在培训中的职责主要有:

人才招聘管理制度

一、招聘 (一)招聘原则 1、学院依据定编、定岗、定员的原则,按岗位需求招聘教职工。 2、学院聘用教职工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真正做到按需录用、量才录用、任人唯贤。 3、学院依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制。 (二)招聘及录用流程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录用流程,先填写个人登记表并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处验证,符合条件者由人事处及所应聘职位的部门领导面试(教师需试讲),通过者,由院领导复试,进行入职前体检,院长审批后,方可录用。 招聘录用流程 二、订立合同 新进人员先至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包括:填写“入职登记表”,交相关证明材料,签订聘用合同,领取《人事管理制度》并签字。 报到流程 三、履行合同 (一)试用期

试用期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具体事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1、学校教职工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为六个月。 2、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工,学院可提前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3、试用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学院将书面通知本人,予以转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合同; 4、试用期内教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学院; 5、试用期工资按学院同岗位工资的80%执行,并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福利。 (二)转正流程 教职工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并附书面工作总结,然后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估,并填写“转正审批表”,在试用期结束后一周内交人事处,人事处提出建议,最后院长审批。 转正流程 (三)业绩评估 每学年初,各部门领导向所在部门的教职工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行动计划,并与教职工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由教职工制定具体的月工作计划,学院将根据部门和岗位职责的不同,进行相应的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对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学院给予奖励。 (四)职位变动 1、学院在决定教职工的职位变动时将遵循以下原则: (1)既满足学院业务发展的需要,又能有效地发挥教职工作用; (2)通过交叉岗位的变动,培养教职工的综合能力; (3)为教职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2、任何职位变动均须严格遵循人事变动原则和流程,按调动后的职位调整薪酬。 3、空缺职位优先从学院内部选拔。 4、人事调配流程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新版】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 2.1 适用范围 2.1.1 本制度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 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 2.2 有关定义

2.2.1 仓库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中存货的盘点,如原材料、燃料、辅料、外购件、自制件、产成品等的盘点。 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库房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滞留在车间、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2.2.3 外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司的产品的盘点。 2.2.4 自盘:存货管理部门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材料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6 抽盘:财务部对自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 3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

发布盘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对盘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3.2 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4盘点时间 4.1 自盘:每月23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2 复盘:每季度末月25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3 抽盘: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财务部拟定《盘点计划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于盘点日一周前发各有关部门。 4.4 财务部每季度应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盘点,具体工作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卡、物相符率或账、卡相符率或账、卡、物相符率。

外部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管理/技能型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行政管理部 2016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社会招聘; 4、校园招聘; 5、退休返聘;

6、人才特聘: (1)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第八条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所在单位年度经营状况,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最终人才需求计划,经研究决定后,确定是否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3、成立以行政管理部牵头的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吸引人,情感留住人,政策激励人,岗位造就人,培训提高人”的工作思路,通过科学选拔、合理使用、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人才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第二条人才选择及培养原则 (一)注重表现、突出业绩、激励创新原则。主要以学识水平、理论造诣、业务能力、操作技能和业绩贡献为依据。 (二)员工认同、企业认同、宁缺勿滥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三化”工作中业绩突出,好中选优、优中拔尖。 (三)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相结合原则。根据不同性质、不同专长的岗位特征,通过设计差异化的人才成长通道,实现个人与公司同步发展。

(四)长期发展、循续开发原则。突破行政等级,通过培训、绩效评价、工作实践等手段,使在基层长期做出贡献的优秀员工有机会得到更高待遇和更多成长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目前从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专门技能岗位的在岗员工,具体岗位适应情况如下: 说明: 1、后勤、保卫、综合管理员、材料员、保管员等岗位不属于人才系列。 2、班组长可在专业技术与专门技能两个岗位中任选一个系列进行申报。 第二章人才分类及组织机构 第四条人才分类

(一)按类别分 根据集团公司人才工作总体思路,将人才分为: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能人才三类。 专业技术人才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工艺、设备、安全和环保等专业技术工作,造诣深、专业精、成果多、贡献大,在同行中出类拔萃的工程技术人员。 经营管理人才是指从事管理工作,经验丰富、思维超前、理论深厚、业务精通、成果丰硕、且管理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 专门技能人才是指从事生产工作,在生产操作上有技能特长、有绝技绝活,且应用于生产实践中效率高、质量精、效益好的生产人员。 (二)按人才成长梯次分 根据人才的层次及素质不同,将人才分为五个梯次:

XX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 2.1 适用范围 2.1.1 本制度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 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 2.2 有关定义 2.2.1仓库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中存货的盘点,如原材料、燃料、辅料、外购件、自制件、产成品等的盘点。 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库房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滞留在车间、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2.2.3 外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司的产品的盘点。 2.2.4 自盘:存货管理部门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材料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6 抽盘:财务部对自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发布盘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对盘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3.2 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4 盘点时间 4.1 自盘:每月23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2 复盘:每季度末月25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商品库存管理制度

工作责任: 1、货物入库必须严格检验,货物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入库。 2、货物入库时,物品装卸要轻拿轻放,分类码放整齐,杜绝不安全因素。 3、货物到货后要及时入帐,准确登记。 4、货物出库时要严格按照制度办理,手续不全不可出库,如有特殊原因,需直接上级签字。 5、全面了解库房货物的备货情况,根据库存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备货。 6、遇到退、换货时应仔细检查货物,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经上级领导签字,方可接收。 7、货物出库后,要做好记录,每日下班前列出当日出入库明细。 8、积极配合财务部会计进行月终盘点。 9、加强库房的管理,落实防火工作及卫生清洁,严禁烟火,保证库存商品不损坏,摆放合理,整齐美观。 10、下班时检查电源是否关闭,锁好库门,才可离开。 库房管理制度 仓库为公司货物销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本公司重地,所有人员必须遵照制度执行。 1.库房应防卫严密,慎防盗窃。 2..非本公司人员未经仓库管理人员许可入库者,库房人员应负制止之责,否则照章惩处。 3.库房内应置消防设备,并于适当位置设置,库房所有人员要熟悉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4.库房内绝对禁止吸烟,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违反者同库管人员均按公司一次10元处罚。 5.货物入库,保管人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并对交接货物进行检验,有无破损,检验无误,按货物交接单上要求签字,签收则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6.库管人员要对库房所放货物做到:物品准确入位,货物与帐面相符无误,发现破损货物要及时挑出并根据公司规定妥善处理。 7.提货人员必须手执本部门的提货票提货,库管人员见票核对后按“推陈出新,先进先出”的原则,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货原则造成物品失效,霉变以及差错等损失,库管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8.库房记帐人员记帐要字迹清楚,要做到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要及时。 9.每月月末当日,要进行月终盘点,盘盈盘亏均要仔细核查,如有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经理,不准瞒报,以便做到帐、物、资金要一致。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毛料仓库的各类原材料、展厅内的衣 服产成品、办公用品等。 (三)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1)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2)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3)存货盘点应由会计、出纳及仓管等人员共同进行; (4)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 (一)职责分工。 (1)仓库管理员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于次日的上午10点前递交到财务部,仓库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财务部负责存货进仓与出仓的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及时把仓库管理员提交的进仓单、出仓单核对并录入ERP系统;(3)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4)质量控制处(可修改)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二)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需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如风扇、座椅、电脑等)需要在人事部进行登记,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才有权批准领用该库存物资。 (三)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门与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管部、财务部及采购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核算。 三、请购、采购、验收与保管 (一)公司的原材料请购采购业务的执行,由采购部根据销售部下达的原料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对于原材料的采购需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销售主管及总经理的批准。 第九条仓储处、采购部分别对入库原材及产品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库存管理制度

库存商品管理制度 签发人: 为确保公司仓库库存商品帐务清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明确商品管理责任,加强商品安全,防止商品损失,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库存商品管理范围: 包含存放在仓库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五金材料及辅助材料、门店样品、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借出商品、返厂维修或换货商品等无实物但商品所有权属于公司的蓝字未达帐商品;已办理退厂手续并下库尚未运输的商品,顾客已交款尚未提货或送货商品、寄放商品等有实物但所有权不属于公司的红字未达帐商品。 ◆<二> 库存商品管理的要求: 1、库存商品是公司重要的流动资产,各部门各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商品进销存的所有业务流程和《商品验收入库和退厂制度》、《盘点制度》等相关制度,凡涉及库存流转的所有单据必须按《商品验收入库和退厂制度》的要求签名和盖章。同时必须确保单据流(信息流)和物流同步,让信息系统反映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便于业务部门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发现信息流和物流不同步,导致盘点差错、商品短少,与供应商帐务不符,除全额赔偿损失外,根据情况,对直接经办人和直接上级给予相应处分。 2、凡仓库必须对所有商品(包括暂存商品)建立仓库卡片帐,仓库保管员对商品的进出认真登记,以动态地、准确地反映仓库实物的变化情况。 3、凡我公司作为促销送给顾客的赠品,一律按赠品流程进行管理,仓库

和门店视同商品进行保管,承担实物保管责任,不得随意发放赠品。盘点时,赠品单独编制盘点表,并在盘点表上注明“赠品”字样。对私分、瓜分赠品的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人员无权私自将公司商品私自借给他单位、个人或将商品借给公司内部部门或员工使用。未经最后一道环节审批,任何部门、任何人无权私自将公司有问题商品变卖处置,否则视同挪用公司资产处理,除追究经济责任外,对直接经办人给予开除处分,直接上级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5、仓库存放的商品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设置卡片帐。入库时按供应商送货单的品名、规格、型号验收实际数量,如有质量要求,应会同质检部门验收货物质量,对不合格的货物停止入库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等候上级指令处理,出库时按领料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准确发放货物。 6、仓管员必须建立仓库库存进销存明细帐,要求对所有商品入库出库的品名、型号、数量、单价及时登记明细帐,以方便查询和核对。 7、仓库所有的货物出入库必须有单据支持,仓管员应于当日下班前根据单据登记进销存明细帐,如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将未入帐的有关单句如收货单、领料单、退料单等于次日上午下班前登记完成 8、盘点前,仓库和门店要认真清理各类在途单据,确保单据流和物流同步,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 对帐管理

人才培养制度

人才培养制度 1总则 1.1为贯彻集团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规划,使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人才储备与开发进入一种有序、稳定、持续发展的局面,提升公司中高级管理、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发力度和深度,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技术人员素质,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1.2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策略,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落实,培养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德才兼备的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竞争力。 1.3通过建立健全人事制度和各种激励措施,规范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通过考核促使各部门的领导培育人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公平竞争、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和生活工作环境。 1.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人才的培养管理。 2职责 2.1公司人才培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公司人才培养策划、监督及考评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2.1.1组织制定公司人才培养规划,并对实施计划进行监督管理; 2.1.2拟定公司人才培养的规章制度; 2.1.3核定培训课程及培训资格; 2.1.4制订考核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2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

管理与技术人才的培养,各部门负责人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2.3公司各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的需要,制订本部门的人才培养规划。 3重点培养的人才种类 重点培养的人才分为中高级管理人才以及高级技工人才。 3.1高级管理人才的目标是培养基本素质高,理论水平高,具备大型公司综合管理能力的领导人才,包括一级部门负责人和公司级管理人员。 3.2中级专业管理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的基本素质,具备较丰富的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包括二级部门负责人。 3.3高级技工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操作人员。 4人才培养阶段 开发培养高潜能的员工一般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高潜能员工的选择。第二阶段,高潜能员工开发培养的实施。开发培养要有针对性,要找出高潜能员工与晋升岗位标准差距,针对其存在的弱点制定开发培养计划。第三阶段,由公司高层、部门负责人确认高潜能员工是否适应企业文化,并对其进行综合考评。 5拟培养人员产生的程序 5.1个人申报或基层推荐; 5.2本人对照申报条件表准备个人的证书等资料;

关于引进、激励优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引进、激励优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壮大,必须做好人力资源全方位引进、开发、利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拘一格引进、聚集各类高素质的人才并使之发挥最大的潜能,谋求与公司共同发展,共图诚志伟业。为达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人才引进对象及范围 选拔对象是在科技研究开发、企业管理、市场销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投资分析、生产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被选拔人员不受年龄、学历、资历、地域等条件的限制。 二、优秀人才引进条件 优秀人才必须德才兼备、热爱公司文化、敬业爱岗、愿尽心尽职为公司服务,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生命科学、生物制药、动植物合成药、化学专用产品、日用化学产品等科研开发方面的重大创造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经论证投入生产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级、国家级科学奖的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对公司的研发将有重大促进作用。 2、在生产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或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控制、经济效益的提高将有重大作用者。 3、在生命科学、生物制药、动植物合成药、化学专用产品、日用化学产品等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科学技术攻关或技术改进,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国内或同行业领先地位,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效益。 4、长期在企业第一线工作,为推动生产技术的改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在科研成果的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者。 5、长期在市场销售一线工作,在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等方

商品部经营管理制度

前厅商品部经营管理制度(试行) 一、岗位的设置 部门经理(管理员):1人 核算员:1人(兼物价员、解款、BOS机后台系统管理) 仓库保管员:1人(兼餐饮部保管) 领班:4人 营业员:8人+8人(西侧2人/班;东侧2人/班;共计8个班) 采购员:1人(兼各类物资采购) 二、各岗位职责 (一)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在服务区总体安排下,全面负责前厅商品部的经营管理。 2、科学安排,合理分工,带领本部门全体人员积极开展销售工作,完成全年销售和盈利指标。 3、定期对市场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编制所销售的商品采购计划,合理安排商品销售品种,积极开发新的销售项目。 4、经常开展自查活动,加强服务质量和形象管理,杜绝投诉发生,杜绝“三无”商品上柜出售。 5、负责对商品部自营商品的合同签定和参与采购。

6、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 7、加强部门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8、负责本部门POS机日常管理和维护。 9、按照环境管理目标,遵守相关制度,做好从业人员的卫生免疫工作以及本部门管辖区域的环境管理。 (二)核算员岗位职责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根据财务管理有关要求,具体负责前厅商品部的核算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上级及服务区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3、参与每次的商品进货的验收入库工作,做好相关的账物记录,对采购工作积极提出改进意见。 4、严格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定期测算商品的毛利率。 5、积极掌握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妥善处理商品调拨、报损、盘盈盘亏业务,做好相关账物记录。 6、加强对柜台消耗品的监督管理,降低成本。 7、参与商品的销售定价工作。 8、做好当日营业款的解交工作,负责营业员的日常培训和业务管理。 9、负责BOS机后台系统管理,做好销售日报表。 10、协助部门经理做好部门的综合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培养与提升管理制度

人才培养与提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贯彻集团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规划,使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人才储备与开发进入一种有序、稳定、持续发展的局面,提升公司中高级管理、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发力度和深度,全面提高集团公司管理、技术人员素质,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门业及物流设备和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 1.2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策略,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落实,培养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德才兼备的钢结构生产建设管理人才和中高级技术人才,不断提高集团公司竞争力。 1.3釆用双重职业发展通道(指技术职业通道和管理职业通道),有效避免“彼得效应”。围绕公司发展的需要,努力做到增加总量、提高素质、调整结构、科学配置,把高素质人才培养及开发利用放到战略地位。 1.4通过建立健全人事制度和各种激励措施,规范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通过考核促使各级领导培育人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公平竞争、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和生活工作环境。 1.5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培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设立人才培养基金,主要用于鼓励、支持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在人才培养、管理、使用过程中经费的需要。1.6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中高层人才的培养管理。

2 职责 2.1公司人才培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管理计划部负责集团公司人才培养策划、监督及考评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2.1. 1组织制定集团公司人才培养规划,并对实施计划进行监督管理; 2.1.2拟定公司人才培养的规章制度; 2.1.3核定培训课程及培训院校培训资格; 2.1.4制订学员考核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1.5做好人才培养基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2.2公司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钢结构生产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与技术人才的培养。各级部门负责人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开展人才的培养工作。 2.3公司各单位要根据本系统的需要,制订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 3 重点培养的人才种类 重点培养的人才分为中高级管理人才、中高级设计人才、中高级施工管理人才、中高级生产管理人才、中高级施工技术和生产技术人才以及高级技工人才。 3.1高级管理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基本素质高、理论水平高、具备大型门业及物流设备公司综合管理能力的领导人才,包括一级部门负责人和公司级管理人员。 3.2中级专业管理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的基本素质、具备较丰富的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办法

Xx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库存盘点程序,确保公司各类矿石、精粉、库存物资的安全和完整,为下阶段采购、生产、销售、成本核算提供事实依据,根据公司《库存材料管理规定》、《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总部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库存盘点具体包括矿石、精粉、块矿、合质金、药剂、标准件、备品备件、各类生产性物资、固定资产等。 盘点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计划考核部、财务部、审计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盘点工作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抽盘,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分子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组织工作。负责召开盘点工作会议,组织盘点,编制盘点总结报告,对盘点盈亏情况进行审核和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协助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盘点管理工作,负责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备案。 第七条分子公司办公室、坑口、选厂、供销科、原料科、分厂车间等相关科室负责本部门的盘点工作,并配合协助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盘点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成立盘点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经理担任。 盘点负责人: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督导盘点工作的实施及异常事项的处理。 盘点人:由生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被盘点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担任,负责现场计量工作。 协助人员:由被盘点部门指派,负责盘点过程中的物资搬运及整理工作。 盘点时间要求 第九条仓库物资、库存矿石、精粉等产品盘点,每月最后一天进行一次小盘点,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最后一天进行一次大盘点。 第十条固定资产盘点,每半年一次。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盘点时间,必须请示盘点主管经理批准,不得私自更改盘点时间。

(完整版)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二)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四)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 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 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 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 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 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五)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二、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一)人才引进的渠道 1、内部人员推荐; 2、社会招聘; 3、校园招聘; 4、退休返聘; 5、人才特聘: (1) 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 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二)人才引进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三)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最终人才需求计划,经研究决定后,确定是否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3、成立以总经理办公室牵头的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引进人才职责及待遇 (一)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采用聘用制的,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签订工作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任期限等相关事宜,实行合约管理。 (二)引进的各类复合人才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其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专业人才适用公司各专业序列管理办法或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其薪酬比照公司内同类人员确定。 (四)引进人才若属"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类"人员,应将执业资格证注册在公司满两年及以上并协商签署《证书聘用协议》,公司在注册成功后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给予对应的执业津贴。 四、人才引进的激励与培养 (一)对被引进人员激励与培养 1、公司加大对引进人才的培训力度与投入,通过对引入人才专项培训来提升系统人员整体专业技能。 2、引进人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派遣劳动合同的,可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解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被引进人才可参加公司各专业序列申报,经公司评审后享受相应序列级别待遇。 4、公司对被聘为内部培训师的人员,根据培训师级别给予对应授课费用。 5、适用公司培养制度规定,对其主管人员享受各项辅导权利与义务。 6、对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并与员工共同搭建职业生涯规划。 7、对引进执业持证类人员,公司为其办理年度继续教育及各类注册事宜,费用由

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公司库存商品的安全、完整,同时为了明确库存商品的责任人负责制,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部仓储中心和分公司暂存仓及门店库存商品盘点管理。 三、组织: 公司成立库存盘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盘点事务处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靠挂财务部。 四、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所有库存商品盘点的组织指挥。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及监督管理。公司各区域经理、客服部经理及财务人员组成办公室成员。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抽查、客服部负责库存修订、财务部负责库存盘点工作总结。 仓储中心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销售区域经理)及门店店长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库存商品的保管和盘点管理,为负责区域的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商品的进销存(严格按商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的检查及抽盘,确保库存商品帐实相符. 监盘人员主要是指由办公室安排的公司总部各部门人员,负责监督仓储中心、分公司和门店的盘点组织工作,负责处理商品的核对、清理、返修及报废。(申请上报公司领导层审批) 五、盘点原则 真实原则:盘点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准确原则: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盘点的数量等都必须准确。 完整原则: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清楚原则: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才能使盘点顺利进行。

团队原则:盘点是公司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商品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公司各个部门都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盘点时间和方式 (一)盘点时间 每月初1-3日为门店盘点日,各门店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库存商品全盘,各区区域经理监盘; 仓储中心盘点日期为每月月末自盘,6月30日和12月31日大盘。 (三) 盘点方式 动态盘点(即营业)与静态盘点(即不营业)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七、盘点流程和要求 ① ② ③ ④ 进入盘点 盘点前准备工作 ①仓储中心、门店与客服中心检查核对所有需要处理的各种单据(包括销售出库,采购入库,调拨单据等),所有单据必须在盘点日之前处理完毕。(盘点日原则上要求暂停营业和收发商品,物料等同于商品,按商品要求予以盘点)。 需下柜商品、返修回工厂维修确认无法销售的商品,必须盘点日之前处理完毕。 盘点内容包括: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 录入盘点单 ③客服部将第一次差异结果(二个工作日后)交给仓储中心、分公司及门店负责人,让其组织人员进行复盘校正,在三个 工作日后提报复盘校正数据(盘点盈亏报表)交返客服部. 差异查找 ②仓储中心、分公司及门店盘点人员真实填列《盘点表》(盘 点日前一个工作日由客服部统一打印交给仓储部经理或门店 店长)中相关数据,盘点结果必须经各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盘点结果确认准确无误后,方能进行盘点录入工作,盘点录单人员(客服部负责)根据《盘点表》录入盘点单并生效,然后点击“产生盈亏”,生成“盘点盈亏报表”,确认第一次差异。

库存商品管理规定

库存商品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库存商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经营商品的安全与完整,做到账实相符,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购进管理 (一)商品购进必须是以签定采购合同为前提,而采购合同必须是履行了合同评审程序而签定的。否则采购商品不能入库,更不能付款。 (二)采购的商品应由专人(保管员)负责管理,收到的商品,应办理验收入库,填制入库单,指定地方保管。根据入库单登记商品收发存台账,动态反映库存商品的变化情况。 (三)所有商品采购款项的支付必须以取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 二、发货管理 (一)保管员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向客户发运商品,做到品种、规格、数量等准确无误,发送及时,不能延误合同,避免给公司造成违约损失。 (二)商品发出后应及时填制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商品收发存台账,准确记录所发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三、商品保管 (一)保管员应分类归集、整齐摆放各类商品,标识清晰,便于清查识别。

(二)销售退回的商品,保管员应及时填制入库单,并登记收发存台账。 (三)库存滞销商品按规定可以退还厂家的,按退货程序办理。 (四)保管员应定期检查库存商品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商品残损变质或出现差错。 四、商品盘点与对账 月末或年终,财务人员和保管员应及时盘点各类库存商品,并与财务账上核对。参与盘点的人员应在盘点表上签字。如果发现账实不符或残损变质商品,应立即清查原因,及时报告并予以处理。 五、保管员离职或岗位调动,公司组织财务、交接双方对库存商品进行实物盘点,并进行账物核对。如果发现差错并有损失,应由原保管员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不予办理离职、调动手续。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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