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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了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了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了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简易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性别:民族:身份证号: 系该交通肇事司机 乙方:性别:民族:身份证号: 系该交通事故受害人。 根据经金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2016年8月27日上午8:00左右,甲方驾 ____________小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过错,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蔡立新无导致本起交通事故的过错,不承担本起事故的责任。”经县医院鉴定“乙方全身多处软组织严重挫伤,左侧第6、7前肋骨骨折,左大腿和,左肩肌肉严重拉伤。”住院期间,乙方家人一直陪伴照顾15天。乙方因工程需要人管理,误工耽搁不起,在受伤住院期间,工程因无人管理耽搁拖延了时间,损失高达10来万元。无奈,只好要求出院,请示医师后,于2012年9月26日伤势未治痊愈出院,医生要求乙方带药回家治疗调养,建议休息一个月,注意营养,如有不适随诊,并定期到医院复查。现乙方要求甲方,赔偿乙方这次交通事故中所有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该交通事故相关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误工费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根据我县上年度泥水装修工人年平均收入12万多元(333元/天),乙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赔偿误工费每天200元,休息3个月,200元/×3个月=18000元 二、护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住院期间护理费白天和夜晚, 15天×2=30天(日和夜间护理),护理费 150元/天×30天=4500元。 三、住院伙食补贴及交通费

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6篇

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6篇Model of accident liability confirma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6篇 前言:责任书是个体分内应做的事,来自对他人的承诺,职业要求,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就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的书信。本文档根据责任书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 2、篇章2: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 3、篇章3: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 4、篇章4: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文一 5、篇章5: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文二 6、篇章6: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文三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本文是小泰为大家整理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仅供参考。

篇章1: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 时间19××年 5 月17日 12 时 30分地点××市×× 路××路口××市××有限公司司机王××驾驶“桑塔纳”小客车,在××路由西向东通过××路口时,适有××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李××驾驶“切诺基”吉普车以八十多公里时速由南向北通过路口。李××临近路口发现前方横穿的小客车后虽踩了紧急刹车,但由于车速快,停车不及,吉普车前部撞在小客车右部,造成小客车内乘车人赵××当场死亡、两车均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原因是:王××驾车通过路口时,未让干 路车先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的规定,李 ××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最高时速规定城市街道为七十公里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王 ××负事故主要责任,李××负事故次要责任,赵××不负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什么资料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什么资料 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基本的原始资:一,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二是,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三,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对于交警在出具认定时,他们会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条款规定和原则来制作认定书的。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违章停车扣分吗闯黄灯算违章吗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火车票退票手续费 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之间、车辆及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然后根据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当事人违章行为和责任大小,提出责任认定意见,最后召开事故讨论分析会,集体研究,综合评判。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什么资料呢?下面由小编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 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的

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程度,不需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完成的专业鉴定、判断,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但也只是证据的一种。 ▲二、交通事故责任性质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中的“责任”,与法律责任中的所称的“责任”在内涵和外延上是根本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是原因责任、过错责任;而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不利法律后果,他既不能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更不能简单等同于刑事责任。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即使无责任,在一定条件下还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交通事故责任也不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证据,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情,全面分析全部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规则原则进行综合认定。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的材料 在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简单模板

编号:GR-WR-15376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简单 模板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 on sibilities and obligati 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 nt results with 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简单模板 备注:本协议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 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交通事故协议书 甲方(肇事方):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 1、 _年_月—日,甲方__________ 驶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 在____ 段向_________ :亍使,与乙方_____ 生接触。 2、乙方受伤住院期间,甲方前期支付治疗医药费、误工 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 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 )后续治疗费 ____ 元(大写:____ 3、以上费用赔付和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时结算付清。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办理保险赔付事宜,及时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医药费用发票等资料。 5、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的赔付责任即算完毕, 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对甲方提出增加赔付及其它要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什么时间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什么时间 出?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的勘验作出的技术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什么时间出?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不同的情形,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的时限为多久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浅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13088463.html, 浅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问题 作者:张婷李立坤 来源:《武汉科技报·科教论坛》2013年第10期 【摘要】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划分 事故责任大小、民事赔偿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本文试从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不同理解出发,剖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交通事故;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乃至交通肇事犯罪已成为我国一种常见、多发、突出的社会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交警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划分事故责任大小、民事赔偿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的不同理解,影响到案件的办理。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属性 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安部1993年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号令),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划分当事人事故责任大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2年第5期公布的罗伦富不服泸州市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具体行政行为,属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现在司法实践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存在争议,主要有“具体行政行为说”和“证据说”两种。 (一)具体行政行为说 持这一主张的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在对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作出的能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基于这一主张,既然交通事故认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不服,就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实现法律救济。 (二)证据说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及法律适用.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及法律适用 发布日期:2009-07-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结论。审判实践中,对于公安机关所作的责任认定的采用长期存在一种误区,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行政决定,只要没有提起复议和行政诉讼,就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和可以直接采用;怠于行使审查的权力,直接以其责任认定比例确定民事赔偿数额,对当事人的抗辩事由不作过多的考虑。 笔者认为,由于公安机关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及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及原则与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的角色不同,上述做法有时并不符合民事案件的处理原则和立法要求。 理由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从中不难发现,和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首先名称有所变化,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更名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删除了“道路”和“责任”二词,相对淡化了行政色彩;其次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予以澄清,将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界定为证据。因此,人民法院有权依据勘验、鉴定等材料改变对当事人事故责任的认定;如果当事人提出充分可靠的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认定书则应采信新的证据;如果条件许可,且当事人足以质疑交通事故议定书的证据的,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必要时考虑当事人提出的重新勘验、重新鉴定的申请。 理由二: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本规定,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有两个因素,即行为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在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而言,主观过错程度是主要标准,原因力的影响具有相对性,仅起“微调”作用。在一方过错和双方过错的情况下,亦即是大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依据事故原因和过错大小确定事故责任,应当与人民法院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没有根本的区别。但应当明确,在民事诉讼当中,对过错以及原因力进行综合分析,以及据此确定赔偿责任,是法官的一项职权,不是证据提供者的权利或义务。公安机关作为鉴定人,对民事赔偿法律、民事赔偿原则的理解和运用,显然无法同法官相比较,加之其处理交通事故的着眼点和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其不能代替法官确定具体的赔偿义务。此外,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从这些规定来看,公安机关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显然也不等同于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题要 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四方面,即、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照片、绘制示意图、搜集的物证等),当事人及车辆的检查、检验及(当事人受伤状况、驾驶员饮酒状况等)、证人证言。原因分析包括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在根源的分析、判断。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当事人具有哪些违章现象(即有哪些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对造成本次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作用大小。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效力如何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依法做出的一种法律文书,而这个文书往往就建立在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之后,依法做出的基础之上。而往往当事人就需要根据这个认定书确定彼此对事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几天提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几天提车 题要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五日内可以提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知道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要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及相关复核程序,有的时候还会遇上交通管理部门将机动车扣留的情况。本来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很烦躁,这下又被扣留了代步工具,大多数人都会显得十分焦躁。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几天提车呢?接下 来由为您提供扣留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并为您做出明确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下发及复核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 起行政诉讼。 ▲二、有关扣留机动车的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七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因此,事故车辆是可以扣留的,但是扣留的原因只能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不能以扣车逼迫机动车方交纳事故处理押金。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几天提车 根据上述规定,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30日。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格式

律伴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13088463.html,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格式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13088463.html,/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及相关问题浅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及相关问题浅论 钟伟苗[摘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行政确认,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认定书相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是否承认认定书的行政效力公定力应以认定书是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为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有人据此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的性质为“证据”,并认为由于目前尚无法律或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这一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属于何种证据作出明确的定位,导致法院在审理对事故责任争议较大的案件时,事故责任认定人出庭身份不好确定,以证人身份还是以鉴定人身份难以把握。并进而提出应当将认定书证据属性定性为鉴定结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认定书性质也持“证据”观点,其权威论述是: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的专业性极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其性质是证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它不是一种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过去一直沿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为了突出其证据的性质和效力。” 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并不如此简单明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实质内涵是否同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抑或认定书的性质到底是鉴定结论还是行 政确认?认定书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如何操作?这些都是司法实践中很值得 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认定书的区别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格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格式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密公交认字[2011]第***号 交通事故时间:2011年8月1日9时天气:中雨 交通事故地点:方虎公路397公里80米 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吴某,男,52岁,现住密山市**镇**村5组,黑R45***号轿车驾驶人。 王某,男,27岁,现住虎林市**镇**村,黑G97***号轿车。 李某,男,43岁,现住鸡东县**镇,乘坐黑G97***号轿车。 韩某,女,41岁,现住***农场场部,黑R45***号轿车。 刘某,男,55岁,现住***农场场部,黑R45***号轿车。 张某,男,47岁,现住***农场场部,黑R45***号轿车。 黑R45***号金冠牌轿车,车主为黑龙江农垦牡丹江分局车队,检验有效期至2012年1月,投保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黑G97***号系捷达牌(非营运)轿车。 现场道路为东西走向,省级公路,水泥路面,路面平直,视线良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吴某驾驶黑R45***号丰田牌吉普轿车,沿方虎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

397 80米处,与由西向东由王某驾驶的黑G97***号捷达牌(非营运)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乘车人李某受伤,乘车人韩某、刘某、张某受伤,驾驶员王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主要证据:1、现场勘查笔录;2、现场草图;3、现场照片;4、司法鉴定意见书;5、鉴定报告书;6、吴某的询问笔录、7、贤的询问笔录;8韩某的询问笔录;9刘某的询问笔录;10、张某的询问笔录。 道路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吴某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右通行及未保持安全车速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王某未保持安全车速是导致此起事故发生次要原因。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吴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之规定,此起事故由吴某负主要责任。 王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之规定,此起事故由王某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 题要 按照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提车,如果伤者要提出财产保全也要在这三个工作日之内提出。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已经普及全国,但汽车数量的增多同时也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让人头疼,不仅会罚款扣分重则拘留,还会把车主的车扣留。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规定,不同类型不同大小的交通事故,扣车时间长短也不一样,在下文中会为您进行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 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 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根据上述规定,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30日。所以,交警不能无限期扣押事故车辆。一般来说,最长35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由此可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47条规定,10个工作日之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能够出来,如果超时,可以找上级机关申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 《道交法》将原来“责任认定书”的表述修改为“事故认定书”,把事故责任认定书定性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当事人不得提起复议,最终由法院来审查确认。但在实践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困难。首先对于事故认定书是否采纳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由于个体认知的差异对事故的成因和责任分担可能会存在偏差。另外法院经审查认为事故认定确有不妥之处时应如何处理?如提请交警部门进行重新认定缺乏法律依据;如由法院直接改变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由于法官不是专业的事故处理人员,仅凭案卷书面材料很难推翻原责任认定。同时因为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不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法院最终判决的责任分担可能与责任认定书的并不一致,这样往往会造成当事人的不满或误解。对此,笔者认为: 1、交通事故认定书本质上属于一种证据。 《道交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也规定,“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因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本质上属于诉讼证据的一种,只是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同,它是一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根据一定的专业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分析与论证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过程,在将之采纳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之前,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必须接受法院的审查,因而其并不具备预决效力,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亦不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表示尊重的公定力,该行为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对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行政法上的责任划分不能等同于民法上的责任划分。 《道交法》本质上属于行政法,交警部门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时,依据的是该法中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因此,该认定书体现的是各方当事人行为在行政法律规范领域内的评价,交警部门也是根据各方当事人违反《道交法》的程度而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该认定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行政处罚和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上。而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则依据的是行为在致损中的原因力和过错程度的大小(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场合),或仅仅只考虑原因力的大小(适用无过错责任场合)。 但是,《道交法》的立法目的不仅包括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车辆、驾车人员的管理和执法监督提供法律依据,还包括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模板)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2017年10月14日下午5时左右,甲方驾驶小车在广元东坝电子路乙方发生刮碰,事后,甲方及时送乙方去医院进行了B 超CT等全面检查,经诊断为下嘴唇内部2厘米缝合,牙齿C1BI 为1度松动,没有造成器官损伤及其他身体伤害。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 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元人民币(大写:)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医药费,交通费等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元。乙方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

实性。并出具收条。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乙方收到甲方的上述一次性损害赔偿金费用后,不得以赔偿项目缺失、后续发生其他事故或自身身体问题等为理由,向甲方继续索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取赔偿。 六、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元市事故处理中心留一份,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问题(一)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问题(一) 作者:任卫利、周瑞生发布时间:2004-10-20 09:21:05 转自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13088463.html,/public/detail.php?id=135574 谢谢! 2003年3月26日,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指出:“近年来,交通事故案件大量上升,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遇到了一些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在审理机动车致非机动车一方人员伤亡的案件时,应当贯彻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原则。机动车行为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造成非机动车一方人员伤亡的,除非出于受害人自杀等行为人难以控制的情形,行为人仍应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在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即使受害人有重大过失,也只能按照过失相抵原则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而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更不能判决过错相抵后再要求受害人赔偿机动车一方损失。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要正确对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笔者认为该意见意义深远,对于归责原则在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存在的分歧起

到了定纷止争、正本清源的作用,道出了立法及价值取向,迈出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治发展史上关键性一步,同时加速了我国对此方面进行立法的进程。 可喜的是,2003年10月28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终于尘埃落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予以通过,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立法在国家法律这个层面上的圆满完成,是该方面法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随后相关的配套法规和规章也随之出台,国务院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同时宣布废止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管理办法》;公安部出台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同时废止了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另各地也随之出台或拟制定相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等等,共同构建了现今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体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体系,内容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

车祸赔偿协议书内容

车祸赔偿协议书内容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 2016年9月24日18时41分,甲方驾驶的贵DR2158中华牌轿车与乙方驾驶的贵E06672两轮摩托车在马岭河峡谷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 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陆佰元(¥600元)作为乙方人员的各项损失。 二、自甲方支付此费用后,乙方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四、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交-警队存档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XXX,男,汉族,云南省大理州XX县XX镇XX村人。身份 ,驾驶证号XXXXXX,系“云LXXXXX”号面包证号5329XXXXXXXXXX 车驾驶员。 乙方:XXX,女,汉族,云南省大理州XX县XX镇XX村人。身份 ,驾驶证号XXXXXX,系该交通事故受害人。 证号5329XX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大理州XX县XX镇XX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两根。 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XX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乙方家

人一直陪伴照顾。20XX年X月XX日,乙方治愈出院。现双方友好 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就该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甲 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XXXX元、误工费XXX 元、护理费X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X元、复查费XX元等费用,合计XXXXX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自此,甲方的赔偿责任完全消除, 乙方自愿承担该事故可能导致的隐形伤害风险,不得再次要求甲方 承担该次交通事故有关的任何其它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XX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赔偿义务人(甲方):张xx, 身份证号:________ 赔偿权利人(乙方):李xx, 身份证号:________ 全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与乙方直系亲 属关系)。 2016年x月x日x时x分,乙方李xx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在 ________镇________路段与甲方张xx驾驶的正三轮货运摩托车发生 碰撞,导致乙方受伤住院治疗。对此交通事故,xx县公安局交通警 -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xx对过错行为负此事故的主 要责任,李xx对过错事实负有次要责任。现甲方与乙方就该交通事 故的赔偿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受伤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 事故车赔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补偿等一切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doc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 ; 一、概念及作用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 第十九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 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避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 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上述规定,是我们正确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所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式数份,一份存入交通事故案卷,另交当事人(或代理人)各一份,并向其宣布责任认定结果,告知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性质

·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法律性质· 金荣标X笑俏① (XXXX广播电视大学,XXXX,323000; XX晟耀律师事务所,XXXX,323000) 摘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法律性质一直争议不断,主要有证据说、行政行为说与折衷说三种,其各有不足。事故认定书不仅在实践上存在着行政不可诉的司法解释与行政可诉性的司法实践间的矛盾,而且在有关法律性质的争议中有三方面疑问未得解决。事故认定书是行政调查,为事故认定的最终环节,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目前对其救济的法定形式单一,现行的复核制度无法满足对其救济的需要。 关键词:事故认定书;性质;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救济 一、引言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制作的文书。2003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其在法律上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1)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XX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9年第五十七条);(2)依据其确定的责任类型与损害后果,事故认定书可作为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3)事故认定书是确定责任人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正因为其在法律上的重要作用,准确界定其法律属性以及设定相应的救济途径,已成为对其进行法理研究的重要课题。民事诉讼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普遍被法院采信的现实与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认定书大量不服之间的矛盾,使得事故认定书法律性质及救济方式的问题更为突出。笔者代理的一件保险公司拒赔案件,即为上述问题的极好例证。该案中的一辆号牌为浙Kxxxxx的机动车于2008年10月25日在行驶中冲出道路外翻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报警,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到现场后,通知交警。交警赴现场后未对当事人做任何笔录,未进行现场勘察,仅拍了几X现场 ①金荣标,男,1971年6月,XXXX广播电视大学,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劳动法。 X笑俏,女,1969年11月,XX晟耀律师事务所,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

交通事故免责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交通事故免责协议 篇一: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样本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样本(标 甲方: 乙方: 对于20xx年1月1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45000.00元人 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2000.00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赔偿。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

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xx年xx月xx日xx时左右,甲方驾驶自驾车(车牌:)在”某地”与乙方发生刮擦事故。由于甲方为新手驾驶,事发当时天黑下雨无光,路况不佳,造成事故发生。事发当时,由于动静较小,甲方不知发生事故,第二天接到交警部门通知,方晓得发生交通事故,甲方立即赶赴医院探望伤者并积极承担责任,配合检查、治疗。经医生诊断乙方为头部轻微创口伤。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遭受的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具体的赔偿事宜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 一、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当天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共计:xx元人民币(xxxx元整),(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医药费,交通费等元)。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第一条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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