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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思考题整理

刑事诉讼法思考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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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学院16年春季学期

刑事诉讼法思考题整理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的思维方式

1、如何理解事实上有罪和法律上有罪区别,以及和无罪推定原则的关系。

(1)事实上有罪是指根据社会生活的经验、常识,一个人一旦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事实上有罪的人。这不是法律判断,是一种经验判断,不具有法律效力。事实上有罪有两个特征:a.来源于社会事实和经验;b.模糊的、模棱两可的,有可能发生错误的。“事实上有罪”既有普通人的认识,还有侦查检察机关的认识,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侦查机关侦查完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仍然是事实上有罪的状态,行为人处于“涉嫌犯罪”的状态,还没有权威的机构正式宣布法律上有罪。

(2)法律上有罪是指法院代表国家经过两审终审并作出了生效判决,对一个人构成犯罪作出的一种权威的宣告。因此,法律上有罪是有条件的。

无罪推定原则中的无罪是指法律上无罪,该原则是指除非法院认定嫌疑人法律上有罪,即使嫌疑人事实上有罪也推定为无罪。

2、程序法中判决一个人无罪的方式有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和终止诉讼。

3、立案前行为人被称为行为人,立案后行为人被称为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直到宣判后行为人被称为罪犯。刑诉为什么在名称上进行如此划分?

无罪推定原则的体现?

4、实体法的制裁方式与程序法制裁方式的区别,以非法证据排除为例分析追究责任?以申请回避为例,分析诉讼法中的权利如何实现。

5、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是什么性质的决定?有罪or无罪?为什么?

无罪决定,任何案件未经生效判决一律不得判决有罪,只有法院有权定罪。是一种程序性的结论,意味着终止诉讼,诉讼活动一旦终止,一律作无罪处理。

6、为什么一个刑事案件要经过一场完整的刑事诉讼过程才能将无罪的人转化成有罪的人?刑事诉讼程序究竟有何价值,它的正当性何在?

两个角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冤假错案,保障结果的正确;经过完整的正当程序,最大限度地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使其获得充分的辩护机会(防止冤假错案,且使其能够与国家进行理性的对话、平等的对抗)。

7、看念斌案,2014二审判决书。

嫌疑人的辩护权得到了保障,被害人的正义如何伸?

第二章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

1、为什么刑事诉讼法保证人权主要是保障被告人的权利?

(1)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在被追诉(不是追究)的状态,他的所有权利处在危险的状态,尤其是自由、财产乃至生命,防止被告人的权利任人宰割,刑事诉讼必须给予被告人抗辩权。

(2)一个人最危险的状态是战争状态,其次是刑事追究。刑事追究是以国家的名义有组织的追究公民权利的过程,公民处在极度危险的状态。现实中存在着大量的侵权问题。侦查机关可能侵犯公民的人生自由、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公诉机关,滥用公诉权;审判机关,拖延审判时间,间接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

(3)给予被告人抗辩权,给公检法机关设立对立面,对立面来自被告人和辩护人,通过制衡防止国家机关全力滥用,督促国家机关守法;让裁判者听到不同的声音,防止先入为主,避免错误。

2、对刑诉法第一二条作出评价。

第一条【立法目的与根据】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刑诉法第一二条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三大目的。

直接目的:(准确及时的)发现事实(真相),(正确)应用刑法。

间接目的: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辜(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教育作用(人们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根本目的:维护法制,保障人权,建设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

(2)刑诉法第一二条有三处值得反思的地方。

按照刑诉法一二条的表示,刑诉的目的都是这是一种理想的目标,看不到动态的过程(忽视了程序对结果的塑造作用);

将刑事诉讼活动定义为刑法的手段和工具,忽视了刑事诉讼活动相对于刑法的优先性,忽视了其对结果的塑造作用,刑事诉讼程序可以通过运用证据规则对结果产生的影响使刑法得不到实施,比如利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嫌疑人不满足某一构成要件。

被告人,嫌疑人,辩护人的地位被无视。比如在祥忠案件中,法院“独立审判”,将没有起诉的罪名强加给被告人,成为第二公诉人,侵犯和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第三章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1、刑诉中的原则条文中的重点,第1

2、15、8(法律监督)等。

2、无罪推定和禁止强迫自证其罪是重中之重

3、具体的小问题:

(1)不告不理与告诉才处理的关系

不告不理:

告诉才处理:

不告不理既适用于公诉案件又适用于自诉案件,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正式的起诉为前提;告诉才处理适用于若干种特殊案件,即特定的自诉案件。

(2)沉默权和禁止强迫自证其罪的关系

沉默权:

禁止强迫自证其罪:

禁止强迫自证其罪是原则;沉默权是表现方式、实现途径和规则

(3)如何理解、评价如实回答义务

(2)“如实回答义务”的规则:被写在刑诉法中

全部含义: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刑诉法118条)

分析和评价如实回答义务:(非常重要,这是中国难以融入现代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

①后果:

a.嫌疑人承担两个义务:回答问题的义务(不能保持沉默),如实回答的义务(按照事情的原貌如实述,回答问题的容是与本案有关的问题)。

问题:谁来判断如实与否?谁来判断是否与本案有关。由于没有第三方,没有律师在场所以就变成了由侦查人员决定是否如实,是否与本案有关,成为裁判者。嫌疑人陷入被动的不利境地。

b.认罪态度成为酌定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好,有悔罪情节,从轻量刑;认罪态度不好,被视为无理狡辩,从重量型。

c.如实回答义务,使被告人嫌疑人陷入极大的法律困境,一旦做无罪辩护或量刑辩护就会遭受惩罚,政策上的“抗拒从严”大大剥夺了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自由选择权。

②思考:对如实回答义务做法律评价

强调辩护权,律师参与围,但做无罪辩护,放弃辩护权却要遭受惩罚。在一点上有“刑事诉讼客体化”之嫌。法庭布局是刑事诉讼法的体现,联系刑事法庭布局……

第四章刑事诉讼中的国家专门机关

(一)三种审判组织各自的特征和处理的案件

(二)看守所的功能

别称:拘留所、拘役所。拘役所,每个公安机关至少设一个看守所。拘留、拘役的放在看守所。看守所的地位是未决羁押机构,羁押对象是侵犯嫌疑人和被告人(未决犯)。如果生效判决是有罪,就出现换押制度,如果判有期和无期就进入监狱。

看守所的职能:看守所的职能:关押嫌疑人被告人、短期自由刑(一年以下)的罪犯。

难题

(1)公安机关管理:导致未决羁押权和侦查权合二为一,容易出现权力滥用。为了达到侦查成功的目的,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

(2)深挖余罪制度,让看守所承担破案责任,导致整个看守所部人权混乱。每个看守所的号里都有一两个特情耳目,用来帮助破案,看守所用这种方式

(3)看守所的整个职能定位是镇压、改造、矫治职能。最大的使命,保护和防。正当职能应当是保护看守人员的辩护权。

(三)侦查机关的种类和管辖的案件

我国侦查机关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国家安全机关、海关。

公安机关:对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有侦查权;

检察机关:贪污贿赂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权利的犯罪;

监狱:监狱中犯罪的侦查机关;

军队保卫部门:有些国家称为宪兵队,军队的侦查部门;

国家安全机关:安全部、安全局,刑法分则第一章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海关(缉私部门):海关总署、缉私局,走私类的案件。

(四)中国有哪些执行机关、执行哪几种刑罚

监狱:最重要的执行机关,自由刑。

法院:死刑(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

公安机关:所有的附加刑及管制、拘役。

(五)管辖和回避:管辖的类型,回避的理由和程序

1.管辖的类型:

(1)立案管辖:

一个刑事案件发生之后,由哪个国家机关最初受理的制度,如重婚案件法院有立案管辖权,贪污案检察机关有立案管辖权。

①公诉与自诉的分工: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有立案管辖权,公诉案件由侦查机关管辖,侦查机关的分工根据具体的侦查权。

②侦查权的分工:海关、监狱、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

a.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检察院:贪污贿赂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权利的犯罪;

c.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d.监狱:监狱的犯罪案件

e.军队保卫部门:军队的犯罪案件。

(2)审判管辖:

级别管辖——地区管辖——专门管辖(海事纠纷等)——指定管辖(管辖不明)

①级别管辖:

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中级法院:可能判定无期以上的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案件;高级法院:全省影响的刑事案件;最高法院:全国影响的刑事案件。成克杰案件以来,最高院和高级法院没有一审。基层法院:审理其余的案件

②地区管辖:

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犯罪地很复杂,犯罪地有行为发生地、行为结果发生地、行为预备地。地区管辖发生异议的处理原则:由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

③指定管辖:

针对管辖争议中多个法院推诿或者争抢时,案件情况特殊影响重大,复杂影响案件。处理方式: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或者指定下级法院移送另外的法院管辖。带有行政管辖色彩。

④专门管辖

特殊案件专门管辖,军队案件,海事纠纷等(军队部的案件由军事法院专门管辖、海事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2.回避的理由:

(1)《刑事诉讼法》第28条【回避的对象、方式与事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其他规定:

①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原先参加过案件审理的合议庭成员,一律回避,无论是二审还是死刑复核原来的成员必须回避;

②审判人员未经批准私下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为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案件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宴请或者获取其他好处等;

③担任过本案侦查人员、公诉人的,不能在担任法官;

④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3.回避的程序

(1)程序决定者:

①一般的工作人员由公检法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

②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的回避,前者由审判委会决定,后二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

我国是口头决定

(2)具体程序

申请(口头或书面,附理由)——审查——决定(通常是口头)——复议(1次)——救济(227条,应当回避没有回避,一审法院及以前的程序违背回避制度的,二审法院可以宣布程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是程序性制裁)

回避制度有两类救济:复议和二审程序中申请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决的救济。

第五章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一)当事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名称的区分及理由

(三)如何理解如实回答义务,如何对其进行评价。(或者说,怎么看认罪态度可以作为从重和从轻量刑情节,如何评价?)以双重身份理论回应

(四)被害人的三种角色

(五)告诉才处理与不告不理的关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另外的自诉案件的区别。

(六)公诉转自诉是什么,理论根据是什么

(七)为什么被害人没有独立上诉权

(八)为什么建立自诉制度

(九)为什么建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第六章辩护人

(一)自然意义上的辩护与法律意义上的辩护

(二)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三)辩护律师在审判前阶段介入的方式,重要的三项权利(会见、阅卷和调查的权利)

(四)辩护律师五种辩护形态

(五)辩护人的职业伦理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强制措施

(一)强制措施的性质尤其注意与刑罚的区别,比如逮捕与自由行的区别,拘传与传唤的区别;

(二)逮捕的条件、审查程序;

(三)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性质、围、适用程度;

(四)对于强制措施的监督和救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公检法三机关的主动救济;被告人的申请救济。

第八章

第九章立案和侦查(一)立案的性质、条件和立案监督方式

(二)侦查的性质、不公开侦查原则、三种侦查行为的区别(三)侦查终结的性质、

(四)补充侦查的争议

第十章审查与起诉(一)起诉的原则:检察官的义务等

(二)三种不起诉及适用条件

(三)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

刑事诉讼法复习题1

刑事诉讼法复习题(120题) 一、判断题(50)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时,应当确定其有罪。() 2、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 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有侦查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4、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办理某乙故意伤害案时,接受了本案受害人丙送来的两瓶“五粮液”白酒,乙的父亲丁有权要求甲回避。() 5、犯罪嫌疑人甲要求办理其案件的某公安局民警乙回避,作出回避决定前,乙应当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6、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应当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7、毒贩甲和乙进行毒品交易的整个过程被埋伏在交易现场的某公安局侦查员摄录下来,摄有毒品交易过程的录像带可以作为该案的证据使用。() 8、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9、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10、通过刑讯逼供获取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能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11、只要被告人供述了犯罪事实,即使没有其他证据,也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12、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应当收集,对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证据则可以不收集。() 13、某因涉嫌抢劫被M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某,因某的同伙王某在逃,M县公安局可以侦查过程需要为由不批准律师会见。() 14、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应当告知。() 15、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必须经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批准。() 16、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是否派员在场,由办案部门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决定。() 17、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可以查阅公安机关制作的笔录等有关证据材料。() 18、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只能由其本人聘请,不能由其亲属代为聘请。() 19、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外,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20、公安机关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一、总则部分 1、刑法的概念、分类、性质、任务和功能 2、刑法的解释 3、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复习) 4、刑法的适用范围(重点复习) 5、犯罪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6、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分类(重点复习) 7、犯罪课题与犯罪对象 8、危害行为的概念 9、不属于危害行为的几种情况 10、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11、不作为的分类 12、危害结果的概念、分类 1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 14、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重点复习) 15、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规定(重点复习) 16、论单位犯罪(重点复习) 17、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 18、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 19、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20、简述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21、正当防卫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2、紧急避险的概念、成立要件 23、无防卫动机的情况(重点复习) 24、防卫过当的成立要件及处罚原则(重点 25、特殊防卫的概念与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6、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概念、法律规定、成立要件、处罚原则 27、犯罪未遂的分类(问答或名词辨析) 28、共同犯罪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9、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各自的特征、处罚原则(重点复习) 30、共同犯罪的形式(问答或名词辨析) 31、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各自包括?32、继续犯的概念、特征以及与状态犯、即成犯、接续犯的区别(重点复习) 33、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与法条竞合的区别 34、结合犯与集合犯(重点复习) 35、惯犯与连续犯(重点复习) 36、连续犯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37、连续犯与继续犯(重点复习) 38、牵连犯、吸收犯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39、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问答或辨析) 40、刑事责任的根据(问答) 41、刑罚的目的(重点复习) 42、罚金的执行与缴纳(问答) 43、剥夺政治权力刑(问答) 44、没收财产与罚金 45、非刑罚处理方法(问答) 46、量刑的原则(问答) 47、量刑情节与定罪情节 48、累犯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49、自首的成立条件(重点复习) 50、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重点复习) 51、缓刑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52、假释的成立条件(重点复习) 53、追诉时效的延长(问答) 54、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问答) 55、法定刑与宣告刑 二、分则部分(主要以罪名的比较为主) 1、罪状的概念、分类 2、事后抢劫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3、斡旋受贿概念、成立条件(问答) 4、如何理解公共安全?(重点复习) 5、法条竞合的概念、特征、处罚原则 6、间接走私的类别(重点复习) 温馨提示: 1、考试中往往会出现诸如比较两个相近的罪名的比较题或论述题,但两个罪名之比较未必各项均有不同,故我们应当按顺序逐一比较,相同点亦需做出说明,不同点则是重点比较之处。

刑法试题及答案

刑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狭义刑法是指( B ) A.单行刑法 B.刑法典 C.附属刑法 D.实质刑法 2.概括地说,我国刑法任务是( C ) A.惩罚犯罪 B.打击敌人 C.保护法益 D.保护人民 3.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思想基础是( C ) A.三权分立学说 B.心理强制学说 C.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D.自然法思想 4.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个人私分( A ) A.属于自然人犯罪 B.属于单位犯罪 C.自然人和单位成立共犯 D.适用双罚制 根据该特征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情形: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設立单位实施犯罪,按个人犯罪处理. (2)单位設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以单位犯罪处理. (3)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按个人犯罪处理. (4)刑法393条,单位行贿后利益由个人私分,按个人犯罪处理. (5)涉嫌犯罪单位在审判之前或过程中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等原因不复存在,追究直接责任者责任. 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D ) A.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减轻处罚 C.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任何损害),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一定不是既遂结果),应

当减轻处罚. 6.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应当按照它犯罪情节( D ) A.减轻处罚 B.免除处罚 C.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D.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属丁处断一罪是( B ) A.继续犯 B.连续犯 C.想象竞合犯 D.结果加重犯 实质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法定一罪(数行为法定为一罪):惯犯、结合犯; 处断一罪(数行为处断为一罪):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 8.在我国刑法中,下列各项中属于主刑是( C ) A.拘留 B.罚金 C.管制 D.劳动教养 9.我国刑法中规定驱逐出境是( D ) A.强迫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B.请求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C.强迫犯罪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D.强迫犯罪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l0.依照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人( D ) A.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行为 B.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犯罪事实行为 C.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行为 D.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罪行及其所知道 它人罪行行为 11.我国刑法规定叛逃罪主体是( D ) A.一般主体 B.国家工作人员 C.司法工作人员 D.国家機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其它国家工作人员 1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劫持航空器罪行为对象是( B ) A.航空器 B.正在使用中或者飞行中航空器 C.正在使用中或者飞行中民用航空器 D.我国航空器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答案及解析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答案及解析 案例一被告人王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1998年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该公司偷税100万元的事实。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确有偷税事实,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批准对该公司立案侦查。1998年7月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明,并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7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明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5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王明被取保候审。后经侦查发现,该公司自1996年到l998年间,共偷税漏税50万元,检察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50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该案于l999年8月1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3年,缓|法律;教育n网整j理|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王明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抗诉期满后,对该公司判处的罚金一审法院即交付执行。二审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定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7年。现问:(2002年试卷四第3题,本题10分) 1.该案中人民检察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 【答案】检察院不合法的程序: (1)检察院对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件的立案侦查违反了有关规定。《六机关规定》第l条规定:对于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因此检察院的做法是错误的。 (2)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人民法院的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题中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此外,此案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的立案侦查,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是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而非批准逮捕。 (3)检察院要求同时提供5万元保证金和保证人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六机关规定》第21条明确了不能要求同时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题中检察院要求同时提供5万元保证金和保证人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 (4)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的判决就将该冻结的存款上缴国库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 (5)检察院没有经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对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题中检察院没有经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 (6)人民检察院收取保证金是错误的,应当由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后管理。

刑法思考题答案

刑法思考题: 一、简述罪刑法定原则。 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1)法律主义:成文法、行政法与规章、习惯法、判例不能成为刑法的渊源,但是可能成为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材料。 (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既是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不定刑与绝对不定期刑。 (5)明确性——明确性具有相对性:立法和理论的合力。明确性实现与否与罪状的规定模式无关;规范构成要件在刑法中的存在不可避免。 (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7)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罚。 二、简述罪刑均衡原则。 罪刑均衡原则也称罪行相适应原则。 我国1997年《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一规定具体而明确地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精髓。其基本含义是:罪轻规定轻刑、轻判,罪重规定重刑、重判,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罪刑相适应,在刑法中体现为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刑相适应,是我国刑法的又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他是指犯罪人所犯的罪行与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相当,不能重罪轻判,也不能轻罪重判。如某犯罪分子所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依律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就不能对其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但是,刑法在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之外,又根据其对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人身危害性的大小,规定了若干轻重有别的处罚原则,如对正当防卫过当、紧急避险、预备犯、中止犯、从犯、胁迫犯、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等的处罚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而对主犯、首犯、故意犯罪等则规定了从重处罚的原则。 罪刑相适应和从轻从重的原则并不矛盾,这是刑法原则适用的一种依法行使的灵活运用,正确运用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的原则,不仅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补充,还是区别对待、打击犯罪,减少犯罪,达到刑法处罚的目的的有效手段。 三、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正当防卫什么特征,详情请看下文。 成立条件(1)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 (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限度条件。 基本特征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作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

刑事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试题 班级___ 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__ (以下五题任选两题,字数不低于1500字) 一、简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二、简述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三、试论死刑复核程序的立法完善。 答: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方针,防止死刑滥用,在确保适用死刑的正确性和统一死刑规格的基础上,实现了人权保护和司法公正的目的。但是由于这一程序在设计方面就存在着一些先天的问题和缺陷,致使上述目标的实现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首先,关于死刑核准权下放的问题。 刑法对于死刑规定的条件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这个条件太过于笼统,由于不同法院和不同的法官对此条件理解不一,导致了死刑判决的适用标准不统一和判决的不公正。因此,刑诉法规定:对于死刑判决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并且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而目前的核准权的分布情况是:除了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犯罪而被判处的死刑需要由最高法院复核外,其他的死刑判决的复核权则由各省法院代为行

使,这一放权行为却有悖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设立初衷。另外,核准权下放导致证据、程序上的疑点不能充分考虑,发案率,社会治安一票否决权等类似的东西使省一级高院在处理时某些环节上不太好把握,还出现了第二审程序和复核程序合二为一的现象。由于刑事诉讼法没有特意强调死刑复核庭应与二审合议庭分开,司法实践中,法院大多将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而法律之所以设置独立的死刑复核程序,就是要为死刑判决设置一道关口,以保证死刑判决的正确性。所以,将两个程序合二为一的做法忽略了死刑复核程序的独立价值,导致死刑复核程序的萎缩和虚置。 其次,关于程序启动方面。 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由法院主动加以启动,腔辩双方对此既不能加以选择,也不能进行有效参与,这使得死刑复核程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这样做就违背了审判的被动性特征,从而使控辩双方失去了对复核程序的有效制约,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扩大,并且导致了书面审和审判的行政化倾向。 再次,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方式问题。 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不是通过开庭审理方式,而是沿用书面的、秘密的、单方面的审核方式,违背了审判的直接、言辞原则。另外,在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中控辩双方的地位不对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作为控诉方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死刑判决生效后发现确有错误时提起抗诉,还可以在罪犯执行死刑时派员临场监督,并可以提出纠正建议。由此可见,死刑复核程序是当然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的。但是,辩护方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却缺失了。虽然,法律规定在复核死刑过程必须提审被告人。但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被告人辩护权利的行使,笔者认为,应保证辩护律师在此阶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2、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伦理刑法与行政刑法、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具体概念) 3、刑法的创制根据? (1)上位法根据:宪法 (2)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4、刑法立法的目的、任务及功能? (1)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惩罚是手段,保护各种法益是目的 (3)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的生活局面。 (4)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自由保障功能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基本原则:(1)指贯穿整个刑法、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

刑法考试题及答案

刑法考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危害公共安全罪 1.(事故型犯罪、法条竞合)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 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用。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 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某构成:( ) A.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B.失火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2.甲某开办一生产烟花爆竹的工厂,因为生产场地狭小,违反成品不能堆放于生产车间的规定,将成品堆放于生产车间。.工人在 操作时不慎打出火花,引燃火药,继而引爆堆放的成品,引起巨大 爆炸,致使在车间工作的十几人死亡。甲某的行为构成:( ) A.过失爆炸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危险物品肇事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破坏型犯罪、想象竞合犯)甲某见村边新架设的电力线路还不带电,认为不会有危险,就爬上电线杆,割下100余米,价值3000余元。经查,该部分线路已经架设完毕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打 算下个月通电。在审查中,甲某还交代,曾经盗割过一段国防通信 线路,当时造成该线路通信中断3小时。曾经盗割过一段铁路专用电话线路,造成 铁路调度工作中断,差点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甲某的行为:( )

A.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通信设备罪 B.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 C.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军事通信罪 D.构成盗窃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 4.(破坏型犯罪)甲某为泄愤,在夜晚先后到乙、丙、丁三家打谷场(不在一起)上放火,烧毁乙某稻谷3000公斤,稻草2000公斤;丙某稻谷50}oO公斤;丁某稻谷3500公斤,稻草2万公斤,造成直接损失1.5万元。甲某的行为:( ) A.构成放火罪 B.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不构成犯罪 5.某甲的公司购买工业用基础油,未经检验鉴定使用于生产饼干50余吨,分别销往各地。其中X X镇幼儿园因购买了4箱该厂生产的饼干,分给311名儿童食用,造成了 44名儿童集体食物中毒的严重后果。该单位构成:( ) A.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B.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D.过失投放危险物品罪 6.甲某(越南人)对婆婆乙某心生怨恨,萌生毒死乙某的恶念。某日将灭鼠药放入丈夫为公公丙某、婆婆乙某煎的中药内。乙某先倒给丙喝,在丙某喝时,甲某害怕罪行败露未予制止。丙某中毒死亡。

刑事诉讼法题库

刑事诉讼法 一判断题 1 受贿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标准答案:Y 2 军人之妻张某,为军队在编后勤人员,在部队营区内犯罪,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管辖。标准答案:Y 3 甲县公安局在办理该县文物局副局长王某走私文物案时,发现王某还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以及非法拘禁罪,因此公安机关将王某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移送甲县人民检察院。标准答案:N 4 甲县公安局民警王某对涉嫌盗窃罪嫌疑人李某采用殴打方式获取口供,最终李某因证据不足释放。李某多次上访要求对刑讯的王某给予处罚。最终甲县公安局对王某停止执行职务十五日。在停职期间,王某为了教训李某,以涉嫌盗窃罪为名,将李某带至一宾馆内,限制李某人身自由达十日之久。最终李某无法忍受跳窗逃脱时不慎摔死。关于王某非法拘禁一案由甲县公安机关办理,而王某刑讯逼供一案移交甲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标准答案: N 5 民工李某窜至某部队驻地盗窃军用物资时,被军队保卫部门当场抓获并进行审查。标准答案:Y 6 现役军人李某与地方人员王某在该军队营区盗窃尖端军事雷达设备,本案李某应当由军队保卫部门办理。标准答案:Y 7 李某于2009年9月进部队服役,服役期是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份。2011年11月,发现李某在服役期间曾伙同他人在甲地实施强奸,对于此案应当由案发地公安机关管辖。标准答案: Y 8 孙某于2009年5月进部队服役,服役期是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份。2011年9月,发现孙某在服役期间曾盗窃过部队军用物资,对于此案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军队保卫部门配合。标准答案:N 9 张某持枪抢劫运钞车后60万元逃逸,数月后被犯罪地公安机关抓获,张某在银行有6万元存款。张某被依法逮捕后,该案在侦查尚未完毕时,张某突发疾病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公安机关无权扣划张某的存款上缴国库或返还受害人。标准答案:Y 10 王某涉嫌贪污罪和诈骗罪,某县公安局在办理诈骗一案时,欲冻结其在银行的存款,发现存款已经被检察院冻结,为防止冻结超过期限,遂决定再次冻结。标准答案:N 11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公安局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发扣押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标准答案: N 12 对于已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立即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标准答案:Y 13 张某涉嫌诈骗罪,某县公安机关在侦查此案时,冻结了其存款二十万元,后张某因暴病死亡,经局长批准,办案民警书面通知银行将存款发还被害人。标准答案:N 14 钱某购买了五万元的A股票,后钱某抢劫三万元用于购买B股票,公安机关在侦查该抢劫案时,冻结了钱某持有的B股股票。标准答案:Y 15 某县公安局在办理田某盗窃一案时,田某主动交代将赃物藏于某处,办案人员根据田某供述,找到该赃物,该局决定扣押此赃物。标准答案:Y 16 某县公安局在办理吴某盗窃汽车一案时,吴某主动交代将汽车借给其表兄王某使用,办案人员根据吴某供述,找到该赃物,遂扣押此赃物,并开列扣押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王某,另一份附卷备查。标准答案:Y 17 某市公安局在办理曾某盗窃汽车一案时,曾某主动交代将汽车借给其表兄李某使用,办案人员根据曾某供述,找到该赃物,但李某不在场,遂在小区保安的见证下扣押此汽车。标准答案:N 18 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标准答案:N 19 侦查员王某在对受害人李某人身检查后,将检查结果制作笔录,让李某签名确认,之后附卷。标准答案:Y 20 犯罪嫌疑人王某拒绝侦查人员对其人身检查,而侦查人员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王某进行强制检查。标准答案:Y 21 甲县公安机关侦查员在对受害人李某人身检查时,邀请王某作为见证人,之后在制作笔录时,王某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确认。标准答案:Y 22 甲县公安机关在办理李某被强奸一案中,为进一步查明李某被强奸时所受伤害的程度,指派了医师对李某进行人身检查。标准答案:Y 23 公安机关实施人身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应当邀请见证人。

2017刑法知识点总结(简洁版)

刑法考点总结(简略版) 总则部分: 一、刑法概述 1.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2.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3)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刑法的适用范围 (1)空间效力: ①国内犯:属地管辖; ②国外犯: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 (2)时间效力:溯及力:禁止溯及既往(我国采纳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犯罪论 1.刑法概说 (1)犯罪的概念 (2)犯罪的分类 2.犯罪构成 (1)违法性: ①危害行为: A.刑法禁止的行为不是犯罪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任何身体动作,而是在客观上可能侵犯法律保护的利益的行为; B.作为与不作为危害行为; C.持有行为 ②行为对象:是指实行行为所作用的物、人、组织 ③危害后果:危害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造成的现实侵害事实与现实危险状态 A.分为:侵害犯与危险犯 B.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a.意义:影响罪数的认定;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 判定;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b.特点:共性:客观性;顺序性;相对性;规律性;复杂性 特殊性: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都具有特殊的因果关系发展进程 c.认定:合法则的因果关系;条件关系与危险的现实化 ④特定身份:必须是在行为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前就已经具有的特殊资格或者已经形成的特殊地位。 ⑤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都属于违法阻却事由。 (2)责任性: ①故意/过失: A.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要求行为人认识所有的客观构成要件事实,所以任何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都是特定的。

《刑事诉讼法》真题题目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真题题目及答案 1、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法的任务。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加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2、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费用。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

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 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 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念竞合。刑事和解的意义在于有效化解矛盾、提高纠纷解决的满意程度,符合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背景。此外,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本案中,被害人亲属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行为人,希望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后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及时解决了纠纷。 3、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 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讲解学习

学刑理整点识知法.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 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 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 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 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 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3(.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 【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刑法作业二案例分析题答案

刑法案例分析题 一、(1)对张某、王某,李某的行为触犯何种罪名?说明理由。 三人具有共同故意,构成盗窃(既遂)罪与贩卖毒品(既遂)罪的共犯。张某自己虽然吸食毒品,但不够成犯罪,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三人前后实施了盗窃与销售赃物,但销售首饰的行为为事后不可罚行为,被盗窃罪吸收,不单独定罪。持有毒品的行为也不能单独定罪,被贩卖毒品行为吸收。销售毒品就是张某盗窃之后临时起意的行为,三人分赃,应该单独定贩卖毒品罪。 (2)对张某、王某,李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应该以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在一罪最高法定刑以上,数罪最高法定刑总与以内,决定执行的刑罚。三人共同犯罪,其中张某起主要作用,应该认定为主犯,其余二人为从犯。对于主犯张某,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请分析: (1)甲、乙的上述行为就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如果就是共同犯罪,构成何罪? 甲乙通谋犯罪,具有共同故意,构成共同犯罪。二人前后实施了两个行为,即挪用公款与贩卖毒品,构成挪用公款罪与贩卖毒品罪,虽然乙无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与甲共谋挪用公款,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乙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2)乙携带20万元公款潜逃的行为如何定性? 乙挪用公司20万元本身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携款潜逃,没有还款的意向,意图占为己有,应定贪污罪。 (3)乙的行为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后乙在家属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行为,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对甲、乙的上述行为该如何处理? 甲、乙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贩卖毒品罪,应当数罪并罚,当在总与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在挪用公款罪中,甲就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乙就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贩卖毒品罪中,乙就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甲就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乙在家属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行为,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1)试分析张某的行为性质,并说明理由。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她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她人财物,为她人谋取利益的,就是受贿罪。张某行为构成受贿罪。 (2)试分析刘某的行为性质,并说明理由。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就是行贿罪。刘某所包工程已按照合同完成工程任务,并验收合格,只就是怕该段高速公路指挥部不按时结算才给予张某10万元,并非谋取不正当利益,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四、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2005年3月17日的行为构成何罪?简单说明理由。 甲潜入乙的家中实施盗窃,被发现后携包逃跑,乙紧追不舍,无奈之下甲将挎包扔到路边,乙见状将包捡回,构成(入户)盗窃(未遂)罪。由于甲所盗窃物品尚未脱离乙的控制范围(因为乙尚能追赶),故不

刑事诉讼法复习题)

刑事诉讼法(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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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复习题) 一、名词 1、刑事诉讼:诉讼是一种三方组合,其最一般的含义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现代社会,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国家司法权通过诉讼活动得以实现,从而达到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的目的。 2、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3、刑事诉讼模式:刑事诉讼模式,又称刑事诉讼结构或刑事诉讼构造, 是指控辩审三方主体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或者说,在刑事诉讼进行中,控辩审三方主体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包括:1是职权主义模式2当事人主义3混合主义 4、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均由法官或陪审团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的一种证据制度。 5、诉讼效率: ,6、审判组织,7、诉讼参与人,8、当事人,9、被告人,10、被害人,11、自诉人,12、管辖,13、立案管辖,14、审判管辖,15、级别管辖,16、地区管辖,17、回避,18、辩护,19、委托辩护,20、自行辩护,21、指定辩护,22、代理,23、证据,24、证明责任,25、拘传,26、取保候审,27、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8、拘留, 29、逮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羁押并予以审查的一种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30、立案,31、侦查,32、搜查,33、鉴定,34、通缉,35、起诉,36、公诉,37、自诉,38、判决,39、裁定,40、执行。 二、简答题 1、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2、弹劾式诉讼的特征 3、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特征 4、国民党政府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原则 5、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6、人民法院的职权

刑法学1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1知识点总结(大红本) 第一章刑法概说(非重点)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 第三节适用刑罚人人平等原则 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概念 第二节犯罪构成 第五章犯罪客体(非重点) 第一节犯罪客体概述 第二节犯罪客体的分类 第三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 第一节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危害行为 第三节危害结果 第四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五节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 第七章犯罪主体 第一节犯罪主体概述 第二节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 第四节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第五节单位犯罪 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 第一节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犯罪故意

第三节犯罪过失 第四节与罪过相关的的几个特殊问题 第五节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第六节认识错误 第九章正当行为 第一节正当行为概述 第二节正当防卫 第三节紧急避险 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犯罪既遂形态 第三节犯罪预备形态 第四节犯罪未遂形态 第五节犯罪中止形态 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罪数形态 第一节罪数判断标准 第二节一罪的类型 第三节数罪的类型 第十三章刑事责任(非重点) 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 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三节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 第十四章刑罚概说 第一节刑罚的概念 第二节刑罚的功能 第三节刑罚的目的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非重点) 第一节刑罚的体系 第二节主刑 第三节附加刑

刑法在线测试题与答案

《刑法学》第01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B)处罚.A、可以定罪B、不得定罪C、根据情形D、由法官裁定 2、刑罚的轻重,应当与(C)相适应A、犯罪分子所犯罪行B、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C、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D、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对社会危害程度 3、我国刑法总则根据各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规定了(A)处罚原则 A、轻重有别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人民代表裁定 D、法官 4、关于刑法溯及力的下面说法正确的(D).A、当时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修订后的新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应新刑法.B、当时法律认为是犯罪,但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当时刑法.C、当时法律和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新刑法应当追诉的,试用新刑法D、如果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改判决继续有效. 5、我国刑法的社会主义本质(A)A、阶级性B、法律性C、道德性D、文化性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广义刑法是指一切(ABCD)的法律规范的总和.A、规定犯罪B、刑事责任C、刑罚D、其它 2、刑法基本原则有(ABC)A、罪刑法定原则B、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阶级性原则 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ABC)A、定罪上一律平等B、量刑上一律平等C、行刑上一律平等 4、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执行,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ABC)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B、民族自制地方不能全部适用刑法规定的,制定由全国人大批准变通或者补充规定C、我国港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行空器内犯罪. 5、各国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主张原则主要有(ABCD)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按解释的效力分类,刑法的解释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和国家解释.错误 2、无论我国还是外国公民再我国犯罪,都受我国刑事管辖.错误 3、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可以对在国外犯罪在我国境内被发现的外国人行使刑事管辖权.正确 4、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 5、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正确 《刑法学》第02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D).A、国家公民B、国家财产C、私人财产D、社会关系 2、甲侮辱乙后,乙因羞愤而自缢,下面说法正确的是(D).A、受到侮辱和死亡都是直接结果B、受到侮辱和死亡都是间接结果C、受到侮辱是间接结果死亡直接结果D、受到侮辱直接结果死亡间接是直接结果 3、甲、乙两个青年在公共汽车上侮辱漫骂一位批评他们不遵守秩序的老人,致使老人心脏病突发当场死亡.老人犯病死亡结果与甲、乙的侮辱行为二人有无因果关系.(B).A、没有B、有C、不好说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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