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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

人事档案编号:

一、协议书各方代称:

甲方: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注:乙方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甲方。

二、本协议适用范围: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昆山户籍人员。

2、在昆就业,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3、符合代管条件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法规规定,乙方委托甲方管理本人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代管类型:

2、代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代管期满后,如需继续托管,应及时续签协议。

四、甲方负责代管乙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提供根据档案记载的有关

材料和其他服务。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可作存档证明用途。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地址:昆山市崂山路9号

电话:55xx72xx、55xx72xx、55xx72xx、55xx72xx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中组部 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来源:人社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见附件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内容。要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推进服务的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满足服务对象的基本需求。 四、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要加强与存档人员本人、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建立规范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机制。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2),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五、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重要手段和发展方向。各地要大力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掌握流动人员的数量、结构、分布、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档案材料范围、服务要求及流程、服务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人事档案 personnel archive 在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2.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personnel archive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 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 3.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授权。 3.2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在服务场所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信息予以公示。 3.3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根据档案的数量合理配备档案管理服务人员,人数不应少于2人。 3.4 档案管理服务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应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并能熟练操作。 4 档案材料范围 档案材料的范围包括: a)履历材料; b)自传材料; c)考察、考核、鉴定材料; d)学历、学位及相关认证材料; e)培训材料; f)职业(任职)资格、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g)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h)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存在你户口所地的人才或是职介所,不能在自己手里时间太长,要不就死档了。 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怎么开? 档案存放于市人才,现因工作需要开具《人事档案关系证明》,请问本人或单位人事经理前往市人才办理到几号窗口?分别需要带哪些材料?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石家庄市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除本市企业外,在与外省市企业签就业协议时,毕业生应注意以下事宜: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一、档案转出要求1、个人转档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档协议书;代理单位委托人才中心保管的档案,转出时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介绍信和离职手续。 2、调档函。其中:跨地区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机关、事业单位除外);本地考取公务员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录(聘)用的,由录取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具调档函;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调档的,由录取学校出具调档函;应征入伍的,由武装部出具调档函;非国有单位应由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如改派的,需提交新改派报到证及调档函。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委托人的亲笔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为保证存档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原借出的档案材料必须归还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5、调转外地的档案,须通过人才机构转递的,提供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和邮编。 6、本市国企调档须提供能证明该单位是国企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国资委文件的复印件。 7、跨地区国企调档的,必须通过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或当地的人事部门。如当地人事部门已授权该地的国企可自行

调档的,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二、档案转出程序 1、档案转出前,按国家规定的存档收费标准,结清存档费用。 2、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已满的,要办理完转正定级后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档案跨地区调转的,符合条件的需办理转正定级及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4、开具《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密封盖章后通过机要邮寄或由办理调转人员转递。 5、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及时将“档案回执”寄回原档案管理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

个人人事档案如何转出

个人人事档案如何转出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 它是个人身份、 学历、 资历等方面的证据。 那么个人人事档案如何转出呢?以下是为你整理的个人人事档案转出方法, 希望能帮到你。 个人人事档案如何转出 1.如何提取档案?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 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 号)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 凭调档函(商调函)转递。 档案转往成都市内的由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 机关开具调档函;档案转往成都市外的,由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 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且限升学办理)开具。 调档时须凭:(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 份,(如系代办,还需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和复印件);(2)婚姻生育相关证件;(3)离职证明(限中心代理单位员工)。 并应先将相关费用结清。 2.哪些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可以提取档案?答: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 管理工作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 定》等规定:县以上(含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权管理本单位员工人事档案 ; 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本地流动 人员人事档案;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管理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人事档案。 3.办理档案转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吗?答:档案转出最好由本人亲自办理,但由于特殊 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向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亲自办 理需要提供的所以材料;(2)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4.档案调走户口还可以放在人才中心吗?答:人才中心只能为存放档案的人员提供集体户 口挂靠,档案一经转出,就不再是我中心委托存档人员,所以户口不能继续挂在我中心,而需 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若因特殊原因暂未迁出我中心,本人需提供个人声明,并承诺户籍关系尽快转出,且人才 中心至档案转出之日起不能依据档案材料开具任何证明。 5.能否把档案提走自己保管?答: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 规定》(人发[1996]118 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 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四章第十四条(四)款规定: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 因此,档案不能以个人名义提走保管。 6.凭报到证就能把档案提走吗?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 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 号),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转递必须凭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的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转档。 7.档案放在街道办事处和人才服务中心有何不同?答: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9-08-20T10:55:15.233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19年第07期作者:赵峰[导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流动人员逐年增长,使得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上难度加大。 山东省滕州市财贸医院 277599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流动人员逐年增长,使得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上难度加大。人才流动的现象越发明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逐步解决,提升其管理水平与效率,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本文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着手,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有利于提升档案管理的水平。关键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近年来,我国人才流动的现象越发明显,这使得在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上需要不断进行制度更新、管理改革,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但是,就我国目前而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低,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效率,影响了流动人员的各种活动,因此,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实现人事档案管理体系的优化。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重要性人事档案中包含了一个人在学习与工作的不同阶段的学籍信息与工作信息,是一个人一生轨迹的资料积累,一旦丢失便不复存在。就我国当前的发展形势而言,流动人口每年持续增加,数量大、变动与转移频繁是流动人口的主要特点,这也就加剧了管理的难度,尤其是人事档案管理的难度更大。虽然我国逐步出台了各种管理规范,明确规定了管理的范围、档案转递、收集与保存等内容,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于人才流动社会化体系的完善等具有重要的意义。2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1人事档案数量多,工作人员少 各级人才交流与服务中心都面临着人事档案数量多、专业管理人才匮乏的问题,使得在档案管理中面临着工作量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高质量进行。人事档案管理中,包含了查档、调档、转档等工作,由于档案数量庞大,这就要求在人才服务中心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但是,我国档案管理人员的配置上不尽合理,影响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2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 在我国档案管理人才的配备上,有些机构使用了一些非专业档案管理人员,使得其在后期的工作中出现了各种问题,有些档案管理部门由于招不到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便将档案管理工作移交于非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从而出现了档案管理的分工混乱现象,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最后,一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在自身的岗位上消极懈怠,不积极学习新的知识与管理方式,使得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步伐缓慢。 2.3管理观念陈旧,工作模式僵化 在人事档案管理中,有些城市虽然在人才引进方面的投入极大,但是在档案管理中的投入不足,使得很多流动人员的档案问题无法解决,存在档案材料的缺失与遗漏现象,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得人事档案管理混乱。一些地方的档案管理观念、工作模式落后,严重制约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4办事流程复杂,手续繁琐 有些人才服务中心在档案管理中存在办事流程复杂、手续繁琐的问题,对于一些特定问题的处理没有明确张贴办事流程,使得群众在该问题的处理上存在材料准备不全、审核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各种调档工作的顺利进行,降低了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3加强我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策略3.1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的各级领导部门要加强监管,在日常的工作中落实好档案管理的宣传与组织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坚决严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违规现象。各级领导部门还要积极调动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得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在自身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职责权限作用,严格遵守相关的办事流程,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规范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与鉴别工作,实现档案保存、转递的顺利,强化档案管理部门的各项服务,提升其服务水平。 3.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档案管理工作中,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培训,为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得其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能够发挥自身的专业素质,创造更大的价值。另外,培训过程中还要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使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具备自身所需要的技能水平,比如计算机操作技术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管理方式,提升其管理水平。 3.3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社会化公共管理模式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还需要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社会化公共管理模式,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实现社会化服务方式,积极落实人事代理等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与人员选拔的分离,突破了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弊端,有利于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社会化、现代化,提升档案管理的质量。 3.4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目标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要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目标,在实际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循该目标开展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在接收档案之前,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严格审核档案,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档案存在错误或者遗漏问题,应该及时与有关部门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其次,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档案管理人员在自身的岗位上应该充分发挥其职责。 3.5推动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如果你在人在市场保存,那就去带身份证去人才市场毕业生档案管理处,查询你的档案编号,开具人事档案证明. (请您继续关注麦档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11928639.html,) 格式基本如下: 人事档案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 档案号,自年月日将档案存放于xx-xxx保管至今,特此证明。 xxxxxxxxxxx (盖章): 一、出具人事档案证明 1、委托单位需出具存档人员人事证明应持单位介绍信,由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办理; 2、个人存档人员需出具人事证明的应提交存档凭证; 3、经对提交材料审核无误后,依据档案记载开具相关人事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政审 1、单位委托的应持单位介绍信,由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办理; 2、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应提交存档证明; 3、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和查询本人人事档案; 4、在审核材料上加盖公章; 5、收集职称评审材料归档; 6、职称服务费100元/人次。 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以备考察的文件材料。主要是由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在培养、选拔和使用人员的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是个人经历、学历、社会

关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奖励处罚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是个人参与社会方方面面活动的记载和个人自然情况的真实反映。 目的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1)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2)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3)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4)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 第二篇: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证明(样张) 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证明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证明赵旦同志(女,出生于1989年01 月01 日,身份证号:320143************)的人事档案在我处,经核查该同志的档案,在2014年3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无工作就业纪录。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本篇档案管理制度,为的是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包含总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欢迎访问WTT://ad.ahsrst,零二七范文大全)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

建立人事档案说明书

1信息查阅更方便、快捷 在Word中,每个人的10类档案目录需要做成10个Word文档或1个至少10页的Word 文档,这样无论在查阅、信息更新以及个人目录管理等操作上都比较繁琐;而在Excel中,这个问题可以大大简化。具体做法是:每个人的档案目录以Excel工作簿的形式存在,各工作簿以员工姓名来命名,并统一于1个文件夹中(见图1)。 在各工作簿中,各类目录以Excel工作表的形式存在(见表1),先设置好第1类目录表表式,包括行宽、列宽、页面设置等,再以复制工作表的方式生成其它各类目录表。工作表标签分别以1~10的数字来命名,即每1张工作表登记一类档案目录信息,各类目录之间的切换只需点击各工作表标签即可实现,在信息查阅上更方便、快捷。 2信息维护准确、高效 人事档案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的内容需要随着人员的调入、调出、升学、退休、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内容的变化及时予以更新,以保证档案材料能够真实地反映个人的发展状态,因此档案目录的建立和更新是一项较经常性的工作。在Excel中,可以巧妙地利用函数、数据链接等功能对目录表式进行格式化设计,从而使这项工作简单化,节省操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做法如下:

2.1数据链接、自动赋值 “姓名”的自动赋值:将档案目录工作簿(表1)中工作表2N10中的A1处单元格与工作表1中的A1单元格进行链接,即“A1=1!$A$1:$B$1,这样设置后,在1类目录中登记或更新姓名时,其它九类目录表中的姓名会自动更新。 各类标题的自动赋值:首先建立档案目录代码表(见表2),然后将档案目录工作簿中各工作表中“类”的名称(B4单元格)与代码表通过函数链接,公式为: if($A$4="","",vlookup($A$4,[代码表.xls]sheet1!$A:$B,2,false)) 链接后,只需在A4中输入相应的类号,B4单元格会自动返回相应类的标题内容,例如,在表1中A4单元格中输入“四”,则其后的B4单元格中会自动赋值为“学历、学绩技术职务材料”。当各类标题内容更新时,所有人员目录中各类标题也会随之自动更新。 各类目录中材料序号也可以利用公式自动生成,并且可以根据该行材料的有无自动标注,其生成公式为(如序号1): A5=if(B5="","",if(isnumber(A4)=false,1,1+a4)) 其它序号的填充只需利用A5单元格的自动填充柄下拉即可,且不受记录插入、删除、排序等操作的影响。 2.2数据有效性检验 对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的输入进行有效性设定,可自动进行数据有效性检验,发生错误时可提醒操作者及时更正。这一功能可通过Excel工具栏的数据菜单实现,如“年”可设定为整数,大小介于1900~year(today())1之间,“月”大小介于1~12之间,“日”大小则在1~31之间等。 2.3 自动统计、排序功能 对各类记录表中材料份数和材料页数可以通过公式实现自动计算(表1)。材料份数:G4=SHB(G5:G100);材料页数:H4=sum(H5:H100),该数据也随着记录的增、删自动更新。各类档案目录还可通过“数据”菜单中的“排序”功能轻松实现排序。 Excel的上述功能使档案目录的信息维护更加方便、准确,相对于Word平台管理可大

流动人员调档函模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一、档案转出要求 1、个人转档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档协议书;代理单位委托人才中心保管的档案,转出时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介绍信和离职手续。 2、调档函。其中:跨地区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机关、事业单位除外);本地考取公务员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录(聘)用的,由录取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具调档函;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调档的,由录取学校出具调档函;应征入伍的,由武装部出具调档函;非国有单位应由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如改派的,需提交新改派报到证及调档函。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委托人的亲笔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为保证存档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原借出的档案材料必须归还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5、调转外地的档案,须通过人才机构转递的,提供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和邮编。 6、本市国企调档须提供能证明该单位是国企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国资委文件的复印件。 7、跨地区国企调档的,必须通过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或当地的人事部门。如当地人事部门已授权该地的国企可自行 调档的,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二、档案转出程序 1、档案转出前,按国家规定的存档收费标准,结清存档费用。 2、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已满的,要办理完转正定级后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档案跨地区调转的,符合条件的需办理转正定级及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4、开具《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密封盖章后通过机要邮寄或由办理调转人员转递。 5、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及时将“档案回执”寄回原档案管理机构。篇二:调档函模板 预备党员调档函 中共党支部(单位名称): 同志原为大学学院专业届毕业生,其党组织关系现已落入中共支部委员会。 该同志将于年月日转正,为方便审阅其预备党员材料,现提请贵处将该同志党员档案移交至我支部代为保管。 感谢贵处对我支部工作的支持!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中共党支部 月日 公司调档函 档字第 人才交流中心: 兹有同志的人事档案原有你单位管理,现已委托我单位管理,特此申请调档。 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公章)月日 编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 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案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沈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送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交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

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人事档案保管证明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 档案号,自年月日将档案存放于xx-xxx保管至今,特此证明。 XXXXXXXXXXX (盖章): 我们是毕业比较早地那一批;走入社会快有十年时间了;这些档案都不知道存放在哪?现在这家大公司要求我们所有新入职员工都必须办理;否则不给予转正;请问有哪位朋友知道该怎么办理?谢谢! 看来这家公司又在用工性质上想点子了,不接收新员工的个人档案了。到当地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办理个人档案托管手续,缴费以后就可以将个人档案转移到人才中心(市场),以后每年缴纳托管费,这样人才中心(市场)就会给你开具个人档案托管证明了 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证明(样张)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证明XXX同志(男/女,出生于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 )的人事档案在我处,经核查该同志的档案,在XX年XX月至XX年XX月期间无工作就业纪录。 证明单位: (盖章) XX年XX月XX日 (以上样张仅供参考) - 甲方: 乙方: 经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就档案保管事宜商订如下: 一、甲方: 1、负责乙方档案的保管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来函单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档案中有关的证明材料。 2、负责办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单位后的档案转递手续。 二、乙方: 1、在合同签定时,按合同期(每月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档案保管费共元(中途终止合同,保管费不再退回)。 2、应及时把合同期内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交给甲方整理归档。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原身份、各种福利保险(如:待业、医疗、养老等)以及本合同以为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续签时,乙方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从第二个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费,逾期壹年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点击:56 次添加日期:2011-07-04 [ 打印] [ 收藏] [ 关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全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体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按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档案托管证明范本

档案托管证明范本 档案托管证明范本落户政策,1、挂靠对象:人事档案委托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管理的各类人才。 2、户口性质:本中心所设户口为集体户口,主要为来杭创业的各类人才和暂无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提供过渡性户口挂靠,原则上以两年为期。一旦条件具备,挂靠者户口应及时从中心转出。 3、户口迁入: 第一类人员:杭州市区以外迁入 进杭入户条件 办理程序 研究生毕业 档案转入市人才中心; 审核入户应提交材料,与本中心签订户口托管协议; 应届毕业生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入户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等入户应提交材料到指定派出所入户; 往届毕业生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进杭人员入户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入户审批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凭市公安局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

具《户口迁移证》;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入户通知书》、市公安局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和《人员进杭入户审批表》、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等入户应提交材料到指定派出所入户。 1、应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 2、在杭落实就业单位。 档案转入市人才中心; 审核入户应提交材料,与本中心签订户口托管协议; 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入户通知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近期一寸照片2张等入户应提交材料到指定派出所入户。 1、历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无学位证书者须到毕业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2、在杭落实就业单位; 3、年龄45周岁以下。 档案转入市人才中心; 审核入户审批材料,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进杭人员入户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

档案所在地证明

档案所在地证明 1、到户口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劳动局将档案以个人名义存档,然后出具证明。 2、楼主不要担心,对于所谓的拒上保险协议不具有什么真正的法律效力,因为劳动 法规定企业必须要为在职人员缴纳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或漏缴的,所以楼主不要为 此担心只要尽快办好就可以了 2满意答案档案袋一般是跟随你户口的,如果毕业工作,就应该存放到就业单位;没 有存放到单位或无业者档案可能在生源所在地人才市常如果有就业单位,我知道个人的社 保缴费信息是可以在网上查到的。需要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 继续追问:可是我通过人才就业指导中心查询到档案在广州市人事局.并不是在就业单位. 3 三种选择: 1.企业留存 2.当地人才机构留存 3.送回户口所在地 如果是私营企业,那么企业留存肯定不可行。 至于其他两个,你结合自己的情况来定吧。 不过,如果你不是在政府机关或者国营企业工作,现在的档案已经起不了多大作用了。现在更注重的是你的经历,工作能力。档案伴随的一生的日子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4 存档不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不只是人才中心可以托管,人事局也可以,而且会 更便宜些。一年360元吧。档案自己拿着是不对的. 一般如果公司给员工上社保就会向您索取或从新建立档案,而且档案中的社保交纳年 限才和工龄有直接的关系,目前针对您的问题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要看公司是否给你们 上了社保,如果有,可以要求公司归档。二是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上社保,那么最好是把 档案放到职介,自己交纳社保,一年社保相当一年工龄,一般最少要在15年的工龄才可 以享受退休福利。 中国的这种乱七八糟的制度实在是无聊的很,就凭一张纸害人不浅啊!!! 5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和建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和建议 【各位读友,本文仅供参考,望各位读者知悉,如若喜欢或者需要本文,可点击下载下载本文,谢谢!】祝人家工作顺利】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为加强管理,1988年,1989年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特别是,自1996年两部委联合发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正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开始为下岗失务,根据职能(哈编字[2004]329号),开展为下岗失业人员、 业、社会流动职工提供档案托管服 流动 人员保存档

案并提供相应服务。从 2005 年起,开始 接收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并轨改制的职工 档案,该档案由企业到失业保险中心审 核失业待遇后送至我中心统一管理。从 2005年 10 月以来,共为 35 万人次职工 提供过档案托管服务。根据近年来档案 管理的实践,本文着重探讨流动人员人 事档案管理出现的 中国论文网 /8/view- 12982649.htm 1. 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移交不及时 有的单位对档案的作用缺乏足够的 认识,用人制度不规范,考核、档案工 资晋升、评定机制不健全,不注意平时 材料的形成,导致档案材料缺失,这给 办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定、退休、 出具人事档案相关证明和办理流动手续 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国有企事业单位长期离岗的 找”人员和已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普遍存在,在这 些流动人员档案中,有些没有及时移交 专业档案保管机构,有些没有人事权限 些问题及建议 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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