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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典型案例点评

环境管理体系典型案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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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典型案例点评

审核:是一种确定满足某特定审核准则程度的过程,是一种符合性评价活动。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文件、体系的实施及其效果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符合程度。

内部审核:有时称第一方审核,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用于管理评审和其他内部目的,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

外部审核:包括通常所说的“第一方审核”和第二方审核”。

审核准则:是确定符合性的依据,通常是与审核对象相关的一组用来与审核证据进行比较的方针、政策、法规、程序、要求或作业指导书等。

审核证据:与审核准则直接相关,表明在寻找审核证据时,不能脱离审核准则,应时刻以审核准则作为线索。

审核发现:将审核证据作为输入,对照审核准则进行比较评价后,输出的结果就是审核发现。

审核结论:是由审核组作出的,基于对审核目的和所有审核发现

进行综合、系统的分析、研究与评价后得出的结果。

审核员:是具有特定能力的人员,其能力主要体现在其能够胜任相应的审核工作。

技术专家:是指向审核组提供技术支持的人员。技术专家是审核组成员,但不能作为审核员。

审核方案:是一组有关联的审核,包括与审核相关的所有活动。它是针对特定时间段和特定(专门)审核项目而作的策划。

审核计划:是针对某一次或某一项审核活动日程的具体安排和说明,其详略程度应反映一次具体审核的范围和复杂程度,并有充分的灵活性以便宜需要时进行修改。

实际位置:是指受审核方的坐落位置或受审核活动所在的地理位置,包括固定的位置和流动的位置

组织单元:是指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所涉及的组织的部门、职能或岗位。

活动和过程:是指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所涉及的活动和过

程,包括管理、生产、运输、贮存、污染物控制、相关方管理等。

覆盖时期:是指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或运行时间段。

环境管理体系典型案例点评:

(1)环境方针——1:应体现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具有鲜明的个性,不可照搬照抄、知篇一律,其核心内容应该体现污染预防、持续改进、遵守法律和其他要求三项重要承诺。切忌制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环境方针。2:GB/T2400-2004要求组织特别应关注体系内外部环境变化时对环境方针的评审与更新。环境方针一成不变,难以保证其持续适宜性。

(2)环境因素——1:组织在识别能源资源消耗这类环境因素时,应注意关注现有生产设备,尤其是比较陈旧落后的生产设备的能源、资源消耗问题,因为这类环境因素往往会造成组织的生产能耗居高不下。对识别能源、资源消耗方面的环境因素有所遗漏,构成环境因素要素一项不符合。2:GB/T2400-2004规定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去除不存在的环境因素,识别新出现的环境因素,并对环境因素清单进行增补和调整。构成环境

因素的遗漏一项不符合。

(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收集不全面——1:GB/T2400-2004要求组织“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生产过程涉及大量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运输和使用,要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加以识别和收集。2:GB/T2400-2004要求组织“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应对所收集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评价。当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共存时,首先考虑地方标准,因为其指标要求高于国家标准,更加严格。

(4)环境目标、指标和方案——1:GB/T2400-2004要求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在财务部未矛分解,构成环境目标、指标和方案的一项不符合。2:GB/T2400-2004要求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方案,其中包括: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环境目标指标无从实现,缺乏科学合理性,构成环境目标指标和方案要素一项不符合。

(5)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要素——1:GB/T2400-2004规定“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

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本案例中陈旧的污水处理设施发球资源范畴,由于领导层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资源对其进行更新换代,使公司的污水处理几乎处于非受控状态,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现象,严重影响了体系的正常运行,构成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要素的一项不符合。2:管理者代表在环境管理体系中责任重大,其主要职责包括对有关文件的审批、组织内部审核、向最高管理者汇报体系整体运行情况,对内负责各部门间的协调,对外负责各项外部审核相关联络事宜等。本案例中的管理者代表忙于管理生产而没有时间和精力来顾及环境管理体系的事情,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履行了管理者代表的职责,而且他对自身的职责认识也不够清楚,将自己的职责草草推给安全环保部门,因而构成了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要素的一项不符合。

(6)能力、培训和意识要素——1:GB/T2400-2004要求组织“应确保所有为它或代表它从事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

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意思是说不仅要培训组织的内部人员,而且还要对关系密切的相关方,如承包方和合同方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本案例中的厂房基建施工承包方显然是“为组织工作的人员”,其施工过程肯定会造成比较重大的环境影响,但人劳科却忽视,构成一项不符合。2:培训是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始终的确项重要工作,需要历经培训需求的确认,培训计划的编制,培训实施和培训考评等环节。本案例中的公司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没有按GB/T2400-2004要求

编制计划和方案,培训内容不全面,成其对重要环境岗位人员,更应有针对性的专门培训,加强有关环境知识和保护技能,不能千篇一律,因些构成了能力、培训和意识要素一项不符合.

(7)信息交流——GB/T2400-2004规定内外部信息交流须快捷、准确、通畅,并保持好相关记录。本案例中公司已向各部门下发通知,并出示了相关的信息证据,而生产科却发现无对应的信息接收证据,说明该信息交流存在不通畅的问题,影响了本部门环境管理体系自我检查活动的正常实施,构成信息交流要素的一项不符合。2:按

GB/T2400-2004规定“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文件。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刚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矛以实施”。本案例中运输的是化学原料,属危险物品,是重要的环境因素,应依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运输委托方提出书面运输要求,对其资质,运输操作活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经营科少就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相关方进行必要信息交流,构成信息交流要素一项不符合。

(8)文件不符合——1:环境管理手册中通常以组织机构图和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的形式来配合文字说明,以描述组织中各职能部门的环境管理职责及权限,组织机构图和职能分配表应做到协调一致,一一对应,同时,组织中的工会和党政部门,也应被纳入组织环境管

理体系所覆盖的范围。本案例的职能分配表中出现了遗漏现象,构成一项文件不符合。2:环境管理程序文件是描述为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诸要素所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的活动的文件,是环境管理手册的支撑性文件,因此,手册和程序文件应保持内容上的协调一致,不存在矛盾。本案例中出现了矛盾,构成......

(9)文件控制不符——1:受控文件的含义是指对该文件的编写审批更改修订作废和留存等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盖有“受控”印章的内部审核报告是公司重要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由公司贯标办下发到各车间,车间不但要填写好文件接收记录,而且应及时登记到本部门的〈受控文件清单〉中,本案例中出现受控文件与清单不相符的情况,构成....2:GB/T2400-2004明确规定在文件控制活动中应”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准确状态做出标识“,并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同时,应“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本案例中出现了“同一活动的指导性文件”矛盾不一致现象。墙上的是一份作废文件,其内容已经修订,但旧版本文件却未撤回,构成一项文件控制不符合。

(10)运行控制要素不符合——1:按GB/T2400-2004要求“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

合同纠纷案例清单

一、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 【案号】(2014)深中法商终字第2222号裁判日期:2015-06-16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请求】上诉人美拜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垦鑫达公司向美拜公司支付货款计618079.03元;2、判令垦鑫达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一、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初二字第403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初二字第403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2474.4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12月13日起计至被上诉人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 二、好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好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案号】(2014)深中法商终字第2030号裁判日期:2015-10-12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请求】好威公司请求二审法院:1、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好威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2、判令美拜公司承担因自行更改产品设计,造成证书更改并由好威公司垫付的证书更改费用1500元,赔偿因美拜公司违约造成双方无法合作,证书无法使用,产品认证证书取得费用23000元。 美拜公司一审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好威公司向美拜公司支付拖欠货款计265720.16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支付迟延支付货款利息。好威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一、美拜公司向好威公司支付由于延迟支付产品认证证书增加的海空联运费用39384.29美元(折合246151.81元)、码头堆存费、吊柜费等6150元;二、美拜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过程中因好威公司证据公证产生的费用(具体以公证后提交的票据金额为准)。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好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美拜公司货款265720.1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2年12月1日起计至判决支付之日止)。 三、深圳市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小学教育教学典型案例#优选.

教育教学典型案例 上传: 2011 更新时间:2011-10-20 阅读: 1596 【案例一】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事例: 几个学生正趴在树下兴致勃勃地观察着什么,一个教师看到他们满身是灰的样子,生气地走过去问:“你们在干什么?” “听蚂蚁唱歌呢。”学生头也不抬,随口而答。 “胡说,蚂蚁怎会唱歌?”老师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严厉的斥责让学生猛地从“槐安国”里清醒过来。于是一个个小脑袋耷拉下来,等候老师发落。只有一个倔强的小家伙还不服气,小声嘟囔说:“您又不蹲下来,怎么知道蚂蚁不会唱歌?” 简要分析: 一、有关教育理论知识 该事例摘自《人民教育》中的一篇文章,题目就叫“蚂蚁唱歌”,该案例涉及到的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即教师应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及教育观念: (1)教育观: 要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在教育取向上,不仅要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还要重视基本态度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尤其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上,要重视学生发现问

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学习的兴趣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的发展。 (2)学生观: 要把学生看成是具有能动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人。(是人,而不是容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在一切活动中,教师要充分地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促进其发展。要尊重、信任、引导、帮助或服务于每一个学生。 师生要平等相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要平等对话,实行等距离教学)要坚持教学民主,要废除教学中的权威主义、命令主义。 二、围绕问题展开分析 该案例的问题是“对该教师的行为作一评析。”围绕该教师的行为运用现代教育理论进行分析。 (1)“听蚂蚁唱歌呢。”孩子具有童心、童真与童趣,具有孩子特有的想象力,教师要善于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新的教育取向不只关注知识和技能,还要关注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体验。“听蚂蚁唱歌”是学生的一种体验,教师要尊重并保护孩子的兴趣与想象。) (2)一个教师看到他们满身是灰的样子,生气地走过去问;(学生在兴致勃勃地观察着什么,处于其自身的活动过程,学生是能动的、发展的人,教师要善于保护,给学生心理上的支持,而该教师不尊重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 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 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 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 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 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4年11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 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 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 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 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 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 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 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 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 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 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经典教学案例集

小学数学特级教师夏青峰经典教学案例集 5、怎样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进行教学 数学新课标在其前言中,就强调要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进行教学。教学中,如何落实?本人愿抛砖引玉,以求教于同行。 一、尊重 [案例1]《百分数的意义》教学 讲台上放着三个透明杯子,里面分别放了10克、20克和50克的水。老师用汤勺向三个杯子里加糖,糖的数量依次为2克、3克和5克。 师:怎么样才能知道哪个杯子里的糖水更甜些呢? (生说。) 其中有一个学生:让我上来喝喝就知道了。 教师A:你就知道喝。老师是让你用数学的方法去判断。哪位同学来说? 教师B:很好!这种方法最简单易行了。除了用口尝外,我们还能用什么方法知道哪个杯子里的水更甜些呢? [案例2]《找规律》教学 屏幕上出现一幅图画。商店门口挂了很多灯笼,红、黄、蓝三种颜色有规律地排列着。其中一部分被一辆停在商店门口的汽车给遮住了。 师:你能知道被汽车挡住的灯笼,分别是什么颜色吗? (生说) 其中有一个学生:只要把汽车开走就知道了。 教师A:(没理睬这位学生)哪位同学再来说? 教师B:对啊!只要把汽车开走,不就都清楚了吗?!在汽车还没开走之前,我们也能看出来吗?

两个案例都注重了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但是在具体的处理过程中,A教师与B教师对生活经验的认识还是有差距的。A教师注重的还是知识的内在逻辑体系,而忽视了学生的情感状态以及经验状态。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尊重学生的生活经验。让我们牢牢记住前苏联教育家阿莫纳什维利的一句话吧:“儿童回答教师提问的精确性,主要取决于儿童自己的经验的逻辑性,而不在于事物本身的逻辑性。” [案例3]《除法的初步认识》 A教学: 师:把6个桃子平均放到3个盘子里,该怎样分呢? 仔细观察课本上的插图,你能用小棒代替桃子,也试着这样分分吗? (生用小棒分) 师:同学们看,把6个桃子平均放到三个盘子里,要一个一个地分。先拿3个桃子分别放到3个盘子里,然后再拿三个桃子…… B教学: 师:这有6个桃子,要平均放到3个盘子里。你会放吗? 用小棒代替桃子,试试看! (生用小棒放) 师:谁来说说,你是怎样放的? 生1:我是先拿2个放在一个盘子里,然后再拿2个放在第二个盘子里…… 生2:我是拿起6个小棒,然后一个一个地放到盘子里去…… 生3…… 师:放的方法,我们可以多种多样,但是结果都应是怎样的呢? 从生活经验出发,指的是学生自己的生活经验而非教师的生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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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b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痢痢痢?法定代表人杭a,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a,上海市b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a有限公司诉被告b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1月11日受理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本院依法裁定予以驳回。本案依法由审判员薛美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徐a、被告委托代理人郭a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上海a有限公司诉称:20XX年3月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工业产品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在a路地铁二号线延伸段房建工程供应建材,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XX年3月16日至20XX年3月7日分批将建材交货至被告工地,总计货款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8,220,259.64元。被告于20XX年4月14日至20XX年1月已付货款 7,492,871元,尚欠727,388.64元未付,原告因催讨无着,故诉讼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727,388.64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550,000元。 庭审中,原告变更诉讼标的为727,344.64元。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1、20XX 年3月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1份,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2、银行对账单1份及原告制作的对账单1份,证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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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素质教育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韩同学,男,10岁,小学四年级学生,单亲家庭.她和母亲一起生活.每学期开学一个星期还能正常完成各科作业,但是一周后作业经常少做,甚至不做,母亲、老师批评后,就把自己反锁在家里,不上学,不说话,砸东西,逃避别人。比较好动,主要表现在:上课时不遵守纪律,坐不了多长时间就晃动椅子,经常惹周围的同学;注意力不集中,东张西望。 评析:儿童多动症(简称多动症),又称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是一种常见的儿童行为异常问题。这类孩子的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主要表现为与年龄和发育水平不相称的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广度缩小、注意时间短暂,不分场合的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等,并常伴有认知障碍和学习困难。该症于学前起病,呈慢性过程。该症不仅影响儿童的学校、家庭和校外生活,而且容易导致儿童持久的学习困难、行为问题和自尊心低,此类孩子在家庭及学校均难与人相处。纵上所述,韩同学具有较多的多动症表现,但是,具有较多的多动症表现并不一定说是多动症。 方法:1、对于多动的孩子,老师最需要的是爱心、关心和耐心,从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入手,耐心纠正孩子的好动行为。多一些理解沟通的谈话.抽一点儿时间,以平等的姿态,多跟学生谈谈心,能知道学生的心里工正在想些什么,能知道他们最担心的是什么.不要盛气凌人地

训斥学生,多表示一些理解,适当地给一些点拨。 2、纠正中要坚持下面鼓励,积极强化,当孩子有一些自制行为的时候,当孩子能持续一定时间稳定注意的时候……老师要及时肯定,并循序渐进对孩子提出要求。 3、多一些一视同仁的关心;多一些宽厚真诚的爱心;学生需要爱,教育呼唤爱.爱像一团火,能点燃学生心头的希望之苗;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学生心头的智慧之门。 案例二 王同学,五年级学生。智力正常,性格内向, 学习行为习惯上存在一些问题: 上课容易分心,偶尔做点小动作。作业有拖拉或者不交的现象。学习动力不足,信心不够,认为读书是件苦差事,压力大,任务重。从考试的成绩来看,她的学习明显倒退。在父亲训斥下,她离家出走。其家长焦急万分,广泛发动亲友四处寻找。在家人和老师的努力下,她重返校园。但是从此后情绪低落,学习热情越来越低,对学校生活非常厌倦。 评析:王同学对学习的厌恶情绪称为厌学,造成厌学的原因有:学校教育因素,如:学风、学业负担,和谐的师生关系;家庭教育的因素,如破损家庭,严厉的教育方法,家长的期望值;交往伙伴的因素和孩子自身因素,在周围环境的压力下,她曾经也产生过要努力的念头,但又不知从何下手。不善与同学交流的闭锁心理让她耻于向同学求助;认为老师偏爱好学生的心理让他不敢向老师求教。面对家长过高的期望,她感到无能为力。她对学习丧失了信心,在读书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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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丙,致使丙软件公司拉走了甲软件公司的一部分客户,为此,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乙公司能否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乙公司不能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2、8 月下旬,如果乙开发公司不与甲软件公司签订楼房买卖合同,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乙开发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此时双方的合同尚未成立。 3、10 月中句,甲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开发公司必须签订楼房买卖合同?为什么? 不能。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一方无权强迫他方签订合同。 4、10 月中旬,若甲公司被迫以高价另行购房,对于差价,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公司赔偿? 甲软件公司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差价损失。因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由于王某的泄密,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能否要求赔偿?为什么?

小学数学典型案例分析-最新教育文档.doc

小学数学典型案例分析 近期学校安排了不少的摩,笔者也参加了很多次的听活。在一些成功的 堂教学中,笔者益匪浅,特了一些比典型的案例,与大家共享。 一、耐住寂寞,静听花开的声音 (案例:二年乘法意) :(件演示)小明的是内蒙古草原上一名秀的牧民,加上今年 雨水丰富,牧草茂盛,牧迎来了大丰收:每只羊下 2 个羊羔, 100 只羊共能下多少只羊羔呢?用加法算式怎么算? 老的音落,学生就开始笔疾,埋加起来。没多久,有几位同学似乎得 有点,停下了手中的笔,开始小声地和同桌商量起来,其他同学在真算着。 老什么也没有,只是笑着在教室里来去,不地看看学生的算情况, 种状况一直持了几分。 的学生越来越多了,他停止了算,有的几人在,有的起了小手。 :(机成熟,明知故)怎么啦?有什么?生1:老, 100 个2 相加太麻了!要算到猴年月哦?生 2: 100 个 2 加起来,上写不下了! 生 3:老有没有一点的法呢? ?? 学生提出自己的疑,老才水推舟,自然而然地引入乘法教 学。 反思: 是一个的教学片断,但又是一个有启意的片断。

教师没有上来就简单地进行乘法教学,而是通过这样一个例子,给学生留足思考的时间,让学生在实践的基础上深刻体验到为什么要学习乘法,学习乘法有哪些现实的意义,让学生学会自己分析和解决问题。 我们很多教师在教学“乘法意义”的过程中,创设的情境也很多,但在教学时,绝大部分老师没有像这位老师那样耐得住寂寞,能够耐心等待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往往是一两个同学能够配合后就马上揭开课题。这样造成的结果是绝大部分的同学只能停下思考,跟随老师和个别同学的思路开始学习,听老师的灌输和倾听那一两个同学发表意见。这样的探究活动是不可取的,因为它只是个别同学的探究,忽视了大部分的需求,他们的思维活动还没有打开就被硬生生地打断了。 这样势必造成课堂是少数优秀学生和教师互动表演的舞台,而大部分的学生则被忽略了。 孔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意思是学生如果不是经过思考并有所体会,想说却说不出来时,就不去开导他;如果不是经过冥思苦想而又想不通时,就不去启发他。孔子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对学生施行启发式教学。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避免的一个误区就是不要把对少数人的启发当成是对所有学生的启发。学生在人格、个性、学习层次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即使是对同一问题的思考所需的时间,也不可能同步。 因此,教师对课堂上的生成一定要给学生留足思考的时间,要允许一部分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独立思考逐步达到教师预设的教学目标。这样做才有助于学生展示自己丰富独特的内心世界,才有助于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和认知水平有针对性地调整自己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从而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二、融入真实生活,使课堂因开放而更具活力 (案例:一年级“数数”) 师:我们今天的课,有点特别,要挪到操场上去学。

一篇典型的教育教学案例

典型的教育教学案例 一.案例背景 杨静是我实习班级1608班的一个女生,刚到安宁二中实习的时候并没有见到她。记得我第一次去查宿舍,拿着班级花名册认人,念到杨杨静这个名字的时候同宿舍的学生说她请病假了。据了解,杨静天生小儿麻痹,平时早操课间操、体育课都不能参加,也许也是因为这些原因,杨静在班上话很少,成绩又不出彩,朋友也不多,常常被老师同学忽略。后来在一个星期之后的自习课上,我见到了这个内向害羞的小姑娘。我主动过去同她交流,关心她的身体状况,问她有没有好一些,并提出用以后几天的午休时间帮她把这星期缺的课补上,最后还说了注意照顾身体早晚多穿衣服之类的。看得出来她对我这个第一次见面的新来的实习老师显得有些诧异,但也看得出来她很感动,说了好几次谢谢老师。第二天中午,一吃完饭杨静就来了,我教她第四单元的单词,学完给她布置了任务,要求她记住所有单词的发音晚自习我要提问。因为看过1608班第一次月考的成绩单,知道这个学生英语成绩很不好,还以为一天记住近30个单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结果还没有到晚自习,杨静就主动来找我读单词了,虽然单词发音都不是很标准,但至少看得出来她是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也让我知道这个学生其实是有潜力的,孺子可教。于是我说了很多鼓励她赞扬她的话,并给她指定了英语每日学习计划。之后的每一天我

都会记得检查她的每日任务的完成情况,每次完成了都会给一颗糖作为奖励,告诉她她很优秀很独特,在学习生活上给她提出指导和建议。慢慢的,我发现杨静发生了变化。据同学描述,她就是一个不爱说话很少参加集体活动成绩不好又自卑的女生,刚开始的时候我也看得出来她与一般同龄的孩子要更安静一些,真是人如其名。走路总喜欢低着头,上课也从来不回答问题,甚至英语课上同桌对话也从来不开口。但是经过了两个月的相处之后开始不一样了,至少在英语课上,她开始举手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在得到几次英语老师的表扬之后她就更积极了。不管是我上还是指导老师上,每节英语课都听得很认真,还有课间课后会很主动的来问我、问英语老师问题,会把我说的需要看的书都看一遍然后很高兴的来告诉我,每次得到奖励都会很兴奋很满足,即便每次奖品都只是一颗糖。慢慢的,她也会主动来找我交流,跟我分享她的生活,分享她的内心世界,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开朗。她一点一滴的变化我都看在眼里,感到很欣慰,也为她高兴。有一次她告诉我她喜欢画画,我说这是个很好的爱好,能不能给我看看你画的画,开始她有些犹豫,让我也略显尴尬,但是快下课的时候她还是给我看了,我直夸她画得好有天赋,她听完双眼都放光。后面我才从同桌的口中得知,之前班上有同学看到杨静画的画,便喊了好多同学围观,大家都嘲笑她画的太丑,从那以后她画画都是躲着画怕被人看见。我很庆幸自己看到那些画的时候毫不犹豫说好看,不然会再次伤害到一个孩子。几天之后,我收到了实习以来的第一份学生送的礼物。是杨静送我的画,画的是一个古装美女,上面用彩笔涂满了各种颜色,

最新个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第二篇

DS 【最高院发布】最新19个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第二篇) co-effortfi nan celaw 发布最热门的财经新闻,研究最重要的法律动态,传递金融法律界前沿 信息,提供最专业的分析和最独特的见解。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发布19个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下面小编将这十九个案 例进行了拆分,将带大家细细研究这些案例。案例较长,欢迎收藏! 目录(蓝色字体加粗部分为本篇内容) 1. 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 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3. 刘家花诉山东费县益客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合同纠纷案 4. “新华”商标纠纷案 5. 邹克友诉张守忠合同纠纷案 6. 王风明诉孙元丽、孙子明买卖合同纠纷案 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8. 冉某、张某诉重庆某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9. 郑某诉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0. 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11. 王某先等人诉被告重庆市某区工伤保险管理所、第三人重庆某煤矿公司不履行行政给付义务案 12. 李某、王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3. 郑某某诉雷某、刘某某、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14. 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5. 马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6. 王磊诉抚顺乐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17. 游某与鸿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8. 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9. 闫作臣、李秋霞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小学生教育典型案例

小学生教育典型案例 .姓名:张某 性别:男 年龄:八岁 二年级学生 二、问题及行为表现 1、学习缺乏主动性。能完成作业,但不刻苦,缺乏毅力,没有钻研精神。 2、性格倔强、固执。与人相处办事,不计后果,缺乏自制力,责任感淡薄 3、处事情绪化,易冲动。遇事不冷静,有逆反心理,虚荣心较强。 4、生活自理、自主能力较差。有依赖和惰性心理,聪明但不爱多动脑。 5、主要原因是由于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三、有关资料的调查 张某同学今年八岁了,由于频繁转学而成为问题学生。在家里是独生子,父母常年外出打工。从小在爷爷奶奶呵护下长大,由于是男孩,更是得到奶奶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溺爱,谁也不能碰他一下,谁也不能骂一句,,再加上家庭优越的物质条件,使他养成了固执、偏激、倔强的性格,办事不爱动脑,我行我素,不计后果,出了问题又缺乏责任感,表现出逆反心理。学习缺乏自觉性,老师布置的作业完成了事,多一点也不想做,没有毅力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根基打得不牢,使学习成绩处于下游。做了错事,不接受批评,不让人家说,表现出较强的虚荣心和反抗心理。 四、个案分析 针对张某同学的个性心理特点,经调查了解,我认为他的个性问题来源于家庭环境的影响和学校教育的影响两个方面: 1、鉴于他从小娇生惯养,被捧为掌上明珠,凡事随心所欲,被家庭主要成员所溺爱,过于放纵,使他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缺乏自理自立能力,养成了依赖别人和惰性心理。 2、在班级里,一则年龄大,二则学习成绩不好,又缺乏认真、刻苦的学习精神,对较难的问题不愿意动脑筋,又不肯问别人,不懂装懂,长期发展下去,知识掌握不牢。就产生了自卑心理。认为反正也就这样了,甘拜下风,自暴自弃,致使成绩下降,凡事总觉得自己对,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一) 买卖合同、共有关系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答案: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 (2)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3)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4)不能生效。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 (5)不能。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6)归赵某所有。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 解题思路

(采购管理)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一) 甲、乙双方于2007年7月12日签订了一份简单的购销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50万米涤纶哔叽,由于当时货物的价格变化大,不便将价格在合同中定死,双方一直同意合同价格只写明以市场价而定,同时双方约定交货时间为2007年年底,除上述简单约定,合同中便无其他条款。 合同签署后,甲方开始组织生产,到2007年11月底甲方已生产40万米货物,为防止仓库仓储货物过多,同时为便于及时收取部分货款,甲方遂电告乙方,要求向乙方先交付已生产的40万米货物。乙方复函表示同意。货物送达乙方后,乙方根据相关验收标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检验,认为货物布中跳丝、接头太多,遂提出产品质量问题,但乙方同时认为考虑到该产品在市场上仍有销路,且与甲方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遂同意接受了该批货物,并对剩下的10万米货物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在收取货物的15天后,乙方向甲方按5元/米的价格汇去了200万元人民币货款。甲方收到货款后认为价格过低,提出市场价格为6.8元/米,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确定方式,乙方应按照市场价格,乙方按照1.8元/米补足全部货款,但是乙方一直未予回复。 2007年12月20日,甲方向乙方发函提出剩下货物已经生产完毕,要求发货并要求乙方补足第一批货物货款。乙方

提出该批货物质量太差,没有销路,要求退回全部货物,双方因此发出纠纷并诉之法院。 思考: 案例中的甲乙双方在所签订的合同有哪些问题?

1995年7月,原告海林公司与被告晓星公司协商买卖聚酯切片期间,收到晓星公司传真来的购销格式合同要约文本正背两面。7月22日,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格式合同的正面签字。合同约定:买方海林公司、卖方晓星公司;买卖货物聚酯切片1000吨;单价每吨1460美元;装运期1995年8月20日前;付款方式是通过开立以韩国晓星公司为受益人、按提单日期第60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支付;该信用证不迟于7月31日开出;如买方迟至8月1日未能将信用证电报影印件传给卖方,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交易并保留向买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卖方迟至8月20日仍未发货,则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该格式合同的正面内容中未表明背面条款是否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当事人也未能就背面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故背面的仲裁条款不包括在合同中。7月26日,双方又达成修改协议,将货物价格由每吨1460美元修改为CNF厦门1455美元,付款日期由按提单日起第60天付款改为第45天付款。 1995年7月27日,原告海林公司向香港新华银行提出信用证转让申请,申请将其下家买方华榕公司根据与海林公司的合同约定,由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开出、以海林公司为第一受益人、自提单日起第45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转让给南韩晓星公司。海林公司将这一转让用传真通知了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同日,该办事处表示拒绝接受转让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要求海林公司亲自独立开证。7月28日后,双方多次传真往来,晓星公司坚持不接受转让的信用证;而海林公司则认为转让信用证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并于7月31日通过香港新华银行和汉城NOV ASCOTIA银行办理了向韩国晓星公司的信用证转让手续。8月1日,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又发来传真,仍表示拒绝接受海林公司转让的信用证,并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8月20日,晓星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并于8月22日告知海林公司,其已于8月21日通知汉城NOV ASCOTIA银行拒绝了香港新华银行的转证,信用证已经退回。8月25日,因海林公司没有向华榕

小学班主任教育优秀案例10篇汇总

【篇一】 “爱是教育的前提,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作为教师,只有热爱学生,特别是尊重、爱护、信任学生,使学生真正感到来自教师的温暖和呵护,教育才富有实效。那些在学习、思想、行为等方面存在一定偏差的学生,我们称之为“问题学生”。他们往往被忽视、被冷落,殊不知,学生看起来最不值得爱的时候,恰恰是学生最需要爱的时候; 殊不知,错过学生的一个教育机会,没准就错过学生的一辈子。 在我接的三(3)班里,有一个好动的学生,他叫xx,他人长得瘦小,好动爱讲话,还特别爱随地扔垃圾。他人很聪明,但是上课的时候总管不住自己的手。不是弄同桌,就是自己玩,有时一个笔头就能玩大半节课。跟他坐在一起的同学换了又换,有的受到他的感染,也都开始不同程度地违反课堂纪律、影响任课老师的课堂教学和情绪。对于xx,任课老师的反应最为强烈,他的行为不仅影响违反了课堂纪律,而且严重影响了教学进度和任课老师的教学积极性。他对任课老师的批评教育非但不能谦虚接受,而且还处处找借口,刁难老师。任课老师经常向我反映他的不是,也许因为我是班主任的缘故,在我的课堂上他还算能够“识相”。 我利用课余找他谈话,而他总是这里答应改,转头又管不住双手。有时趁课任老师上课,我到班里听课,他也能认真地听讲,不过最多十几分钟又开始动了。

我也找家长多次沟通,共同教育,也无济于事。 有一天早上,他爸爸突然来学校偷偷地告诉我,孩子得的是小儿多动症。医生说吃药无利于孩子的身体,希望老师能体谅。我只能想方法去慢慢地改变他了。有一天早上正上着课,我发现xx在一张废纸上画画,尽管他这样做固然不对,但画却画得相当不错。抓住这个机会,我就让他展示自己的画,同学们都认为画的不错。跟着我向他提出如果在学习上也能这样出色就更好了。那段时间,他每天都认真地做作业(不过字体就不敢恭维了),我还是及时表扬他。还有一次,班里大扫除,他非常积极,抢着拿扫把打扫清洁,并用抹布把自己座位的周围打扫得很干净。我立刻就在班里表扬他,要同学们向他学习,看他多会劳动啊!打那以后,xx他扔垃圾少了,有时还看见他自觉地捡地上的垃圾。课间也没有和同学追打了,并能与同学和睦相处。后来,我又让他做了纪律小卫士,他非常开心,看到老师如此器重自己,xx的学习劲头更大了,成绩进步神速。 分析爱心与赏识是实现成功转化的两大支柱。 1、奉献爱心,增其自信。我国近代教育家夏丐尊也说过“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作为一名班主任,要搞好教育工作,首先要有一颗赤诚的爱心,用爱的甘露滋润孩子们的心田,用爱心点燃一颗颗纯洁的灵魂。对于那些学困生,特别是留守的学困生,教师应给她们更多的爱,经常鼓励、帮助、督促她们,让她们逐渐增强自信心。

担保公司合同纠纷处理经典案例

担保公司合同纠纷处理经典案例 中国银行**市##路分理处与XXXX··房地产XX责任公司等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上诉案 法公布(2002)第30号 中华人民XX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0)经终字第22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银行**市##路分理处。住所地:XX省**市##路208号。 负责人:**,该分理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市国**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房地产XX公司。住所地:XX省**市**山庄。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XX&&物业发展XX。住所地:XX省**市琥珀山庄。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该公司副总经理。 上诉人中国银行**市##路分理处(以下简称##路分理处)为与被

上诉人XX··房地产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第三人XX&&物业发展XX(以下简称&&公司)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经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查明1997年7月30日,&&公司以··公司名义与XX**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庐州信用社)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庐州信用社向··公司贷款30OO万元,期限为半年,利率为月息9‰;贷款分三笔各为1000万元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分别为1997年7月30日、8月5日和8月12日。合同约定··公司用位于**市"翠竹园"小区地号为WO4102土地使用权为30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担保的X围为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抵押物估价、拍卖等费用。同日,双方又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庐州信用社向··公司贷款对500万元,利率为月息9‰,期限自1997年7月30日至1998年l月30日。上述合同签订后,庐州信用社分4次将3500万元汇入&&公司以··公司名义开设的XX。1997年8月4日,**市土地管理局为**市"翠竹园”小区地号为WO4102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颁发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证)。&&公司在收到庐州信用社的3500万元贷款后主要用于归还该公司欠XX**经济发展XX公司和省**储运公司的债务1900万元,归还XX**经济开发公司(系&&公司的关联企业)欠##路分理处的贷款利息500万元、"翠竹园"小区建设600余万元、尊国绿色饮料经营部往

小学教育案例

1、孩子,答案就在你手中啊! 曾有一个南非学者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很感人:有几个调皮的小孩,手中拿了一只小鸟,打算以一种恶作剧的方法,考一考那位拥有智慧的老师。他们准备将一只小鸟握在手中,藏在身后,然后问老师:手中的小鸟是活的还是死的?如果老师回答是活的,他们就将小鸟掐死后再拿出来。如果老师说是死的,那么一只活的小鸟将说明智慧的失败。几个孩子很得意,他们仿已经胜利在望。于是,他们找到了老师:“请问,我手中的这只小鸟是活的还是死的?”这几个孩子都睁大眼睛,等待着他们心中谋划已久的场面出现。老师面带微笑:“答案就在你的手中啊!” 分析:“孩子,答案就在你的手中啊!”这是多么富有智慧的话语,多么富有人情的期待。教者的智慧将教育活动演绎得恰到好处。 苏霍姆林斯基将自尊心看成是学生心灵中最敏感的一个角落;马卡连柯认为尊重学生是教育经验的全部本质。当错误变成难能可贵的教学资料时,那便是美丽的。 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吴刚平博士曾说过:教育不应只是一种技巧和方法,否则它可能将丢掉教育的灵魂。教育应是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丰富人生……评价应以不伤害学生为底线,给学生一种真实的感受和真切的体验。 陶行知先生的话: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2、对孩子要——倾听 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孩有段时间上学总迟到,老师为此找其母亲谈话。母亲知道后,没有打骂孩子。在临睡觉前,她问儿子:“告诉我,为什么你那么早出去,却总迟到?”孩子先是愣了愣,见母亲没有责怪的意思,就说:“我在河边看日出,太美了!看着看着,就忘了时间。”母亲听后笑了。第二天一早,母亲跟儿子一起去了河边看日出,面对眼前的景色,她感慨万分:“真是太美了,儿子,你真棒!”这一天,儿子没有迟到。放学回家,儿子发现书桌上放着一块精致的手表,下面压着一张纸条:“因为日出太美了,所以我们更要珍惜时间和学习的机会,你说是吗?爱你的妈妈!” 分析:我不禁被故事中的那位深深懂得爱的母亲所打动。爱孩子,没有粗暴的责问、无情的惩罚,而是选择了倾听。倾听之中,融入了对孩子的爱、宽容、耐心和激励,给孩子创设了幸福、温暖的成长环境。试想,如果这位母亲听了老师的话后,不问青红皂白地将孩子打骂一顿,结果会是怎样呢?我想,那颗热爱生活,发现美、欣赏美的稚嫩的心可能再也找不到了吧。 反思我们的教育教学,很容易找到能说会道的教师,但却很难找到善于倾听的教师。我们把大量的时间用来训练自己的说话和演说能力,却忽略了倾听能力的培养。教育的目标是为了培养人,教师能否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能否用心聆听学生的心声,是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育的过程也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平等对话、双向交流的过程。为实现平等对话,教师必须放下师者自尊的架子,主动接触学生。其次,教师必须认真倾听学生说话,为平等对话创设自由宽松的氛围。在倾听中要树立这样的信念:教师和学生是平等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案例分解第一节工程施工合同效力 一、施工合同无效 ◆案例一 于萍、吕禹昕、吕家麒、吕坤、冯聪、吕飒与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依据判决书整理(本案案号[2001]沈民初字第54号) 原告:于萍吕禹昕吕家麒吕坤冯聪吕飒 被告: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 原告诉称,吕洪杰(系于萍的丈夫,吕禹昕、吕家麒、吕坤、冯聪、吕飒的父亲,于2002年5月8日病故)与被告所属的沈阳市大东区建民小区联建办公室于1994年3月订立一份口头协议,约定由吕洪杰承建沈阳市大东区东祥小区综合办公楼工程,包括住宅、网点及办公楼三部分,总面积为15,090平方米,按二级取费标准计算。按约定吕洪杰组织人员进行了施工,至1996年末工程完工。按沈阳市建筑工程预算审查中心对双方争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工程总造价为11,191,823元,建民小区联建办公室实际拨付工程款为7,815,100元,尚欠工程款3,376,823元至今未付。因建民小区联建办公室是被告于1992年4月12日以沈大东政办发(1992)2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又于1995年9月22日以沈大东政办发(1995)45号文件撤销,因而该欠款应由被告承担,故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被告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未予答辩。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洪杰为原建民小区联建办承建综合楼的事实存在,但吕洪杰作为无建设工程施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的自然人,承建该项工程,双方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为无效,造成本案纠纷,双方均有责任。鉴于该工程已实际建成,双方业已对工程造价经核算确定为9,635,988元,应按此金额结算。对于建民小区联建办已付工程款、材料款,原告已自认无争议部分为7,815,249.60元,但对建民小区联建办已经支付的税金32,400元,水费2万元,电费415,437.28元,以房屋及车折款50万元,原告虽不予认可,但税金、水、电费系属实际发生,理应由原告承担的款项,而以房屋及车折款50万元原告已承认系折抵其先行垫付的工程款,应视为建民小区联建办的投入,故以上款项合计为8,783,086.88元应为建民小区联建办已付工程款的金额。综上,原建民小区联建办尚欠原告工程款852,901.12元应给付原告,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因原建民小区联建办系被告开办并已撤销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临时机构,故对该笔债务应由被告承担。吕洪杰因病死亡后,应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六原告继承。 ◆案例二 兰太公司与鑫蓝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04年5月6日,兰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公司)与鑫蓝建筑公司(以下简称鑫蓝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鑫蓝公司承建兰太公司名下的多功能酒店式公寓。为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兰太公司与天意监理公司(以下简称天意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签订后,鑫蓝公司如期开工。但开工仅几天,天意公司监理工程师就发现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遂当即要求鑫蓝公司改正。一个多月后,天意公司监理工程师和兰太公司派驻工地代表又发现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天意公司监理工程师当即要求鑫蓝公司停工。令兰太公司不解的是,鑫蓝公司明明是当地最具实力的建筑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多数质量优良,却为何在这项施工中出现上述问题?经过认真、细致地调查,兰太公司和天意公司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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