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

群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12]71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05

【实施日期】2012.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2〕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产业五人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意见

产业集群发展是区域内产业优化升级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产业集群发展为抓手,全市初步形成了LED、光伏、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汽车及零配件、医药、食品、新型建材等产业集群。其中,以安义县为主体的新型建材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基本具备了产业集群的典型特征。到2011年底,安义县有建材企业78户,集中在安义工业园,占全县工业经济三分之二,实现增加值占全县GDP的比重达26.17%,集群特色明显。为进一步扶持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打造全市产业集群发展的“闪光点”,引领各县区、开发区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提升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遵循产业集群发展的内在规律,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扶优扶强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条;鼓励竞争合作,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层次,提高产品档次,形成品牌规模发展;促进区域内企业科技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共建,生产要素配置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2、到2015年,使安义县力争成为华东地区最大的新型建材产业生产基地、全国门窗型材三大基地之一,门窗型材占全国份额达到10%以上,建成国内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在企业聚集上,区域内建材产业企业达到2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80户,年产值超30亿元企业1户,年产值超10亿元5户。在产能规模上,铝合金、塑料型材生产线达500条,产能100万吨,不锈钢生产线达500条,产能30万吨,集成门窗组装能力达到500万平方米,整体产能达到300亿。在品牌

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_0

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 政府采购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相关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全旗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以服务政府、规范采购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实行“抓基础建制,规范行为;抓宣传,深入调研;抓管理、优化服务;抓创新、提高举措。同时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我们扎实开展了反商业贿赂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为机关行业作风建设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具体数字(略)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确保广大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提供了良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

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 (2)、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查处商业贿赂的力度。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往来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明。要以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源头防止商业贿赂力度。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把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购中心工作涉及面广,要同各个不同层面的人员和利益群体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必须忠诚、勤奋、求精奉献的工作态度,坚持爱岗敬业、要有高度的工作作风,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是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0] 3954 省直政府采购编号:HNSZZFCG—2010— P019 买方: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卖方:湖南网威科技有限公司 经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工程或服务类内容(以下栏内容为参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延伸扩展增加)

二、付款 1、付款单位: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国库、单位、采购专户) 三、交货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省工商局机关 四、货物、工程或服务类标准 1、卖方提供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商定标准执行。 2、卖方在质保期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执行。 3、卖方所交付的(附属或格式、备件)应按照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五、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1、完毕后个工作日内,买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并随合同一起提交验收单一份交湖南省直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2、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卖方处理完后个工作日内,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六、货物、工程或服务类交付与售后服务 1、卖方在交付后天应负责项目最终完成所有工作程序,如有需要,卖方必须对买方人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卖方承担。 2、的质保期内,应在按投标承诺小时内上门服务。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 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采购需求表及技术要求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或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予答复 7.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 同意。 7.3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十五日前,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文件,在江西政府采购网、南昌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13207548.html,、https://www.wendangku.net/doc/a13207548.html,/和https://www.wendangku.net/doc/a13207548.html,/jxzbw/),更正函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 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提示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和资料。 8.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 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8.3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9.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开标一览表明细 4)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技术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0.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1. 中、小、微企业参加招标 1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1.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1.3中、小、微企业参加招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 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6-7、6-8)。 11.4中、小、微企业参加招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 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16]83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6 【实施日期】2016.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6〕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回应关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引导政府网站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同时做好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参评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现将《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2016年8月16日

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8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6〕86号)、《江西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信办字〔2016〕11号)文件要求,做好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参评工作暨开展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中国南昌”门户网站、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门户网站。 1、“中国南昌”门户网站参与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设区市组测评。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级政府部门作为本级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单位。 2、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参与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县(区)组测评。 3、开发区(新区)、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参与市本级组织的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江西省行政划分

江西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全省辖:11个地级市;19个市辖区、10个县级市、70个县。 南昌市辖5个市辖区、4个县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招贤镇)青山湖区 新建县(长堎镇)南昌县(莲塘镇)进贤县(民和镇)安义县(龙津镇)景德镇市辖2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珠山区昌江区乐平市(洎阳街道)浮梁县(浮梁镇) 萍乡市辖2个市辖区、3个县 安源区湘东区(湘东镇)莲花县(琴亭镇)上栗县(上栗镇)芦溪县 (芦溪镇) 九江市辖2个市辖区、9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浔阳区庐山区瑞昌市(湓城街道)九江县(沙河街镇)星子县(南康镇)武宁县(新宁镇)彭泽县(龙城镇)永修县(涂埠镇) 修水县(义宁镇)湖口县(双钟镇)德安县(蒲亭镇)都昌县(都昌镇)新余市辖1个市辖区、1个县渝水区分宜县(分宜镇) 鹰潭市辖1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月湖区贵溪市余江县(邓埠镇) 赣州市辖1个市辖区、15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 章贡区瑞金市(象湖镇)南康市(蓉江街道)石城县(琴江镇)安远县(欣山镇)赣县(梅林镇)宁都县(梅江镇)寻乌县(长宁镇)兴国县 (潋江镇)定南县(历市镇)上犹县(东山镇)于都县(贡江镇)龙南 县(龙南镇)崇义县(横水镇)信丰县(嘉定镇)全南县(城厢镇)大 余县(南安镇)会昌县(文武镇) 吉安市辖1个市辖区、10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吉州区青原区(河东街道)井冈山市(厦坪镇)吉安县(敦厚镇)永 丰县(恩江镇)永新县(禾川镇)新干县(金川镇)泰和县(澄江镇)峡江县(水边镇)遂川县(泉江镇)安福县(平都镇)吉水县, 万安县宜春市辖1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 袁州区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筠阳街道)铜鼓县(永宁镇)靖安 县(双溪镇)宜丰县(新昌镇)奉新县(冯川镇)万载县(康乐街道) 上高县(敖阳街道) 抚州市辖1个市辖区、10个县 临川区南丰县(琴城镇)乐安县(鳌溪镇)金溪县(秀谷镇)南 城县(建昌镇)东乡县(孝岗镇)资溪县(鹤城镇)宜黄县(凤冈镇) 广昌县(旴江镇)黎川县(日峰镇)崇仁县(巴山镇)上饶市辖1个市辖区、10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信州区德兴市(银城镇)上饶县(旭日镇)广丰县(永丰镇)鄱阳 县(鄱阳镇)婺源县(紫阳镇)铅山县(河口镇)余干县(玉亭镇) 横峰县(岑阳镇)弋阳县(弋江镇)玉山县(冰溪镇)万年县(陈营镇)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 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洪府发[2018]16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8.27 【实施日期】2018.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洪府发〔201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就业局势的稳定,实现经济就业的良性互动,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和更加充分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经济就业协同发展 (一)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列为一把手工程,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调控

的下限,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增强对就业的拉动能力。深入推进“一核两重”产业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家庭服务、人力资源等现代服务业,推进昌九、昌抚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合作,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协调与就业协同发展。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综合评价对就业带来的影响,坚持发展经济、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并举,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小微企业开放力度,为小微企业产品研发、试制提供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开放共享基础性专利或购买技术资源。充分发挥南昌高校和科研机构聚集、人才资源丰富等创新要素禀赋,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各类空间、平台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培育各类创业创新空间、平台30家以上,并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落实小微企业贴息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大力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支持鼓励家庭服务业品牌市场建设,通过市场聚集效应,规范市场行为,实现资源共享,壮大家庭服务业就业支撑能力。对进入品牌市场并符合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的家服机构可按创业孵化基地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品牌市场研发家庭服务业信息化平台项目,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支持。鼓励青年人才从事家庭服务业,对青年人才创办的家庭服务业企业,被评为国家“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业企业的,视同促进就业基地享受相应扶持政策;被评为市“百户十强”、省重点家庭服务机构、国家“千户百强”的家庭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0-20万元、30万元、50-100万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开放型经济工作机制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开放型经济工作机制 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13]113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06 【实施日期】2013.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开放型经济工作机制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3〕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开放型经济工作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2013年12月6日 南昌市开放型经济工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关键、推动五个

升级”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我市开放招商升级,构建自上而下、市县合力、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招商引资工作体制,完善功能全面、合力凝聚、权责分明、制度严格、运转高效、奖惩有据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现招商引资运行管理的层级制、分工制和专业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力推进以重大项目为核心的“招商引资生命线工程”,特完善制定《南昌市开放型经济工作机制》。 一、创新任务体系 (一)县(区)、开发区(新区) 1、市开放办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开放型经济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全市开放型经济各项指标的年度计划目标和奋斗目标,并分解下达至各县(区)、开发区(新区)。 2、市开放办结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分工布局,研究明确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的2-3个招商主攻产业,并下达招商主攻产业年度项目引进任务。 3、市开放办结合各城区实际,研究下达各城区年度工业招商任务,鼓励城区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和楼宇发展“都市工业”和“楼宇工业”。 (二)市直部门、驻外机构 1、取消市直部门、驻外机构的实际利用内外资年度指标任务,引导支持市直部门、驻外机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和专业团队招商。 2、鼓励支持所有市直部门、驻外机构充分挖掘利用自身的工作网络、人脉网络等资源,积极捕捉境内外企业项目投资的各类信息,积极为外来投资项目做好全程跟踪服务。 信息报送处理程序:市直部门、驻外机构应及时将捕捉到的项目投资信息报送市开放办,信息至少要包括投资方、项目内容、投资方接洽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资料。市开放办要针对上述信息的产业特点,结合我市的产业招商分工,及时将信息转交给对口的县

关于印发《长沙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和违规问题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3〕38号)

?索引号:000014349/2013-00419 ?统一登记号:CSCR-2013-01026 ?公开责任部门:长沙市政府法制办 ?发文日期:2013-09-12 ?生效日期:2013-10-09 ?信息时效期:2018-10-09 ?名称: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和违规问题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CSCR-2013-01026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和违规问题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3〕 3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长沙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和违规问题举报处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9日

长沙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和违规问题举报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以及《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文件精神,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及相关服务等招标采购活动的投诉和违规问题举报及其处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卫生、财政、监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按属地、分行业、分层级的原则,负责受理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如果有多个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和举报,则依据本条确定受理和调查处理的主要责任部门,非主要责任部门应将受理投诉和举报的情况及时转送主要责任部门。 (一)对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核心项目、工业项目(含电力)、代建单位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由发展改革部门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重大建设项目中核心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通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不再受理; (二)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水上、交通运输辅助业以及其他交通业等交通运输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由交通运输部门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赣市府发[2006]30号 【发布部门】赣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06 【实施日期】2006.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赣市府发[2006]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并涌现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全市300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并授予丁四女等10

位同志为市“十佳教师”称号,王莉莉等10位同志为市“十佳班主任”称号,邓卫民等10位同志为市“十佳校长”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市教育战线的广大教职员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创新思路、努力工作,为加速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赣州市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名单 2、赣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二OO六年九月六日附件1: 赣州市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名单 一、十佳教师(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四女信丰县古陂中学 邓严秀上犹县兰田中心小学蒙岗教学点 叶永新定南县实验中学 刘婷赣州市第一中学 许水平石城县第二中学 刘光炎南康市隆木乡邹家地教学点 钟蓉英全南国泰希望小学 梁振腾兴国县方太初中

我的家乡在江西安义县

家乡的油菜花 我的家乡在江西安义县,那里鸟语花香、风景优美。但最诱人的还是家乡的油菜花。 每年二、三月,家乡的农田里到处开满了黄灿灿的油菜花。密密麻麻、层层叠叠,还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远远看去,一大片一大片的,金黄金黄的,就像一片金黄的海洋,真好看。这些油菜花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显得闪闪发光,好像刚刚下了一阵金子雨,又似太阳抖落了它的光辉,亮得逼人的眼。这景象使人陶醉,引来了无数的游客来观赏。 近看,有的油菜花才微微展开,似一个个迷你高脚杯,盛满了春天的甘露,等待着小蜜蜂来享用。有的花瓣儿全都展开了,像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纤细的花蕊是它那可爱的触角。我忍不住轻轻伸手去摸了摸,花瓣嫩嫩的,如同婴儿的肌肤。再看看我的手,上面沾满了金黄的花粉。呀!它把春天也送给我啦!有的还是花骨朵儿,碧绿碧绿的,像一个个翡翠雕琢的小绿豆。这么多的油菜花,一朵有一朵的姿势。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漂亮。如果把眼前的这一田油菜花看作一大幅画,那这个画家的本领可真了不起啊!

这些油菜开的花像阶梯一样,从脚下一层层一直开到头顶,开满了全身。油菜开的花不容易凋谢,花期很长,能开两三个月,它边长高、边开花、边结籽。有些油菜根部都枯黄了,但顶上的花照样开放,一直散发着清香。走过田边,处处都有扑鼻而来的油菜花香,使人忘记了许多烦恼。那油菜籽收割晒干后,榨成菜油,更给老家爷爷奶奶他们的生活增添一份收获的喜悦. 我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一棵油菜花,穿着金黄色的衣裳,站在阳光里,一阵微风吹来,我就翩翩起舞,金黄色的衣裳随风飘舞,不光是“我”一朵,一片的油菜花都在舞蹈。风过了,我停止舞蹈,静静地站在那儿,小蜜蜂飞过来,告诉我采蜜的乐趣。蝴蝶停在我的身上,和我说起了悄悄话……过了好一会儿,我才记起我不是油菜花,我是在赏花呢! 我爱家乡的油菜花。

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助力南昌高质量发展,规范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指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我市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公正、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采用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市财政局是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根据年度项目预算安排,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项目计划,并上报市政府批复; (三)管理专项资金,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及时拨付; (四)开展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项目的具体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会同市财政局上报市政府批复; (三)负责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审核、评审、公示等工作; (四)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会同市财政局开展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市行政地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具有南昌户籍或居住证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 第八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以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的奖励、补助和项目管理费用。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南昌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南昌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法规类别】调解 【发文字号】洪府法字[2013]8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南昌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5.15 【实施日期】2013.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南昌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 进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法字〔2013〕8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综治办、政府法制机构,市综治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南昌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2]121号),全面推进我市行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2]121号)和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赣府法办字[2013]9号)为依据,扎实推进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功能与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推进全市行政调解工作。 组长: 涂仕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王国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罗永兴市综治办副主任 成员: 何运游市综治办排调室主任 邓洁市政府法制办副处长

长沙市审计局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长沙市审计局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CSCG-HNTH-XJ 一、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办公电话:手机:2、交货时间:请投标人根据自己情况报出最快的时间安排。 交货地点:长沙市审计局指定地点。 三、质量保证承诺 四、售后服务承诺 五、投标资格证明:有缺项、不符合要求、虚假资格证明、未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或投标专用章、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或未年审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要求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有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⑤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产品的厂家授权证书原件或代理证书复印件。

二、询价须知 (一)询价邀请 1、询价文件无需购买。2009年12月 15日起上班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或从网上下载。需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可传真确认);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询价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2、投标截止:2009年12月22日上午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2009年12月 22日上午9:00 时。地点:长沙市曙光中路297号长沙市政工程大楼2楼会议室。投标人授权代表可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如到会,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以示出席。 (二)投标须知 1、上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均为参考,可投同档次的其他品牌,附差异说明。 2、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完成本文件规定项目通过验收后的价格。 4、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采用书面形式,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加盖骑缝章,可邮寄送达。 6、结算方法:支付方式:长沙市审计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项目质保期壹年。项目中台式电脑产品质保期为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0、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400元。 (三)评标定标 1、招标采购单位组建询价小组,进行公开拆封唱标。然后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的原则评标定标。报同品牌型号且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评标结束,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公告结果。 3、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 4、合同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转让或者分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南昌市政府40条新政策

南昌出台四十条新政“给力”民营经济发展 【浏览字号选择:大 稿源:南昌日报社2013-08-20 09:07:00 中小】降低准入门槛、放宽投资领域、完善要素平台、强化服务举措……民营经济是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8月19日,南昌市制定《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四十条,并对其详解。 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环节 《措施》中第一条指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注册登记条件,减少审批环节,量化办证时间。 第六条则明确支持民营企业组建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为1000万元,子公司由5家降为3家,母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1亿元降为3000万元。 “1-6条,是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条款。第一条是总刚性条款。而其他5条主要从放宽注册条件、延长出资期限、放宽经营条件等方面提出了降低准入的条款。”南昌市工信委总经济师何琦分析道。“在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方面,措施提出按照‘非禁即准’的原则,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延伸服务网点 “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何琦谈道,“完善生产要素平台是本政策措施的重点,主要从搭建民营中小微企业投融资平台、保障用地平台、人力资源平台、市场开拓平台、科技研发平台五个方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做到凡是民营经济的诉求都有回应,凡是南昌市创新举措都予以吸收,凡是外地号的经验做法都加以借鉴。” 《措施》提出,设立南昌市金融服务中心,创建“金融超市”,引入金融机构,发布金融产品,为全市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支持驻昌银行向民营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开发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强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在完善投融资平台措施扶持方面,主要包括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延伸服务网点、加强金融向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投放力度、开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等。” 创新土地供应模式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措施》提出,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企业自有存量土地进行标准厂房及其他工业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生物试题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生物试题 一、单选题 1. 下列关于光合作用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光反应在叶绿体的类囊体薄膜上进行,暗反应在叶绿体的基质中进行 B.暗反应不需要光,需要多种酶 C.光反应吸收光能形成ATP,暗反应将ATP中活跃的化学能储存在有机物中 D.植物细胞都能进行光合作用 2. 下图表示生物体部分代谢过程,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过程②需要的酶只存在于线粒体内膜和线粒体基质中 B.消耗同等量的葡萄糖,过程③释放的能量较过程②少 C.②和③过程不能在生物体的同一细胞内进行 D.过程①只能在植物细胞中进行

3. 一般地说,光照强,光合作用增强。但某种植物在夏天光照最强的中午,光合作用反而下降,其原因是 A.蒸腾作用太强,体内水分不足 B.光照太强光合作用下降 C.气孔关闭,氧释放不出,抑制光反应 D.气孔关闭,CO2不足 4. 图表示20℃时玉米光合作用强度与光照强度的关系,S1、S2、S3表示所在部位的面积,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S1+S3表示玉米呼吸作用消耗的有机物量 B.S2+S3表示玉米光合作用产生的有机物总量 C.S2表示玉米在光照强度BD间光合作用有机物的净积累量 D.S2-S3表示玉米在光照强度OD间光合作用有机物的净积累量 5. 下列关于细胞生命历程的叙述,正确的是 A.细胞凋亡是基因决定的细胞自动结束生命的过程 B.细胞分化时细胞中细胞器的种类和数量不发生改变 C.衰老过程中细胞的形态、结构发生变化而功能不变 D.环境中的致癌因子会损伤细胞中的DNA,使其产生原癌基因 6. 人胰岛细胞能产生胰岛素,但不能产生血红蛋白,据此推测胰岛细胞中 A.只有胰岛素基因 B.比人受精卵的基因要少 C.既有胰岛素基因,也有血红蛋白基因和其他基因 D.有胰岛素基因和其他基因,但没有血红蛋白基因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标准版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标准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________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就_________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公开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组织采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_________。 二、项目的完成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写,负责技术招标和要求的审核。 4、对评标内容保密。 5、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参与评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制定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商资格。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5、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6、根据评委会的评标结论,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评标报。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评标报告,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上报。 7、招标结束后,负责将采购项目确认书、投标单位名单、供货企业名单、各投标企业所报技术和价格汇总表、采购合同等上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五、工作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2、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双方均接受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有关费用问题: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中标方收取_________%的中标服务费。本协议一式三份,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政府采购定点合同

政府采购定点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财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乙方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正式确定乙方为2014-2017年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家具定点单位,承接长沙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家具供货。 二、定点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止。 三、投标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督促乙方履行义务,及时签订合同,按投标报价履行合同等。 2、对采购项目合同等资料进行备案管理。 3、督促协商办理定点采购的有关结算手续。 4、对定点采购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5、对乙方承接的项目进行抽查考核。 (二)义务: 1、如需采购定点品目的规格型号和材质之外的不属于公开招标范围的家具必须在定点单位范围内实行网上竞价。 2、及时办理采购项目资料的备案管理和有关费用结算手续。 3、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协议的不合理要求。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与采购单位协商,获得签署成交合同的权利。 2、有权要求及时办理供货后合同的结算手续。 3、有权拒绝采购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4、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采购人的违约行为。 (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履行合同供货义务,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任务。

2、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政府采购的供货; 3、应依照约定和规章妥善保存供货相关资料,及时响应甲方的备案、调阅等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验收交货时,需按规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系列相关资料,并明确“三包”责任和期限。 六、定点采购业务办理流程: 按本采购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有关规定执行。 七、质量保证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执行合同,履行义务。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国家鉴定合格证。 八、违约责任: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在履约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乙方应书面告之甲方,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2、定点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查实的,甲方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每次0.5万元;定点期限内,累计超过三次出现以下情形的,扣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定点资格,收回定点单位牌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视情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与采购单位串通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在采购活动中报价高于中标价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或不按材质要求和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供货、以及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被采购单位有效投诉的; (四)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投标承诺的; (五)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正常采购活动的; (六)不按实结算,出具虚假结算票据或为非定点单位代开发票的; (七)拒绝相关部门监管检查的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九、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市府办发[2007]102号 【发布部门】赣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05 【实施日期】2007.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市政府网站的建设水平,规范管理,保证高效运行,提升我市各级政务机关的便民服务水平,特制定《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政府网站的定义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赣州市政府网站包括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 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子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属)、驻市各单位的网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 第三条“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赣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子网站由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赣州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政府网站的建设 第一节网站定位 第五条门户网站是政务公开的窗口,联系社会公众、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的纽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