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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遗产纠纷看遗嘱执行人与监护人的权利冲突

从一起遗产纠纷看遗嘱执行人与监护人的权利冲突
从一起遗产纠纷看遗嘱执行人与监护人的权利冲突

从一起遗产纠纷看遗嘱执行人与监护人的权利冲突 陈凯、李春、王硕,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继承部、公明财富传承管理集团

【案情介绍】

董家睦与袁蓝蓝原系夫妻,育有一女露露。露露出生后不久袁蓝蓝离家出走,后两人协议离婚,露露归董家睦抚养,但由于董家睦忙于生意,露露一直在董家睦的哥哥董家和家长大。

董家睦离异后身患重病,临终立下遗嘱:“本人已将南码头路某室房产出售,所得款项为31.43万元。上述售房款需要支付本人的医疗费。另外本人已经委托董家和代为归还一部分借款(除自家人外,以本人留在他处的借据为准)今后如有剩余款,本人明确由董家和作为唯一的保管人,将本人的遗留余款按年逐月用于女儿小露露的抚养费,如果所剩费用不够,请哥哥嫂嫂尽力资助,将女儿小露露抚养、教育成人。”明确将年幼的女儿露露托付给哥哥董家和抚养,并指明所留遗产用于女儿今后的抚养费,也由哥哥代为保管。

董家睦去世后,前妻袁蓝蓝以女儿惟一监护人的身份,代女儿一纸诉状将董家和告上法庭,要求董家和归还前夫的所留遗产并表示愿意承担起女儿的抚养责任。

【不同观点】

本案涉及到两个焦点问题:其一,露露的监护人如何确定?其二,董家睦的遗产应由谁管理?

一种观点认为,董家睦的遗嘱形式、内容上合法有效,遗嘱中明确委托哥哥董家和保管遗产、照顾女儿,性质上应为指定董家和为其遗嘱执行人。董家和作为实际的遗嘱执行人,有权依照遗嘱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照顾露露的生活,并保管董家睦留给露露的遗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袁蓝蓝系露露的法定监护人,董家睦无权剥夺其监护资格。根据《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照顾被监护人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董家睦遗嘱明确露露为其遗产的继承人,自董家睦死亡之日起,露露取得遗产所有权,因此袁蓝蓝有权依据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管

理露露继承取得的遗产。

【审理结果】

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董家和与原告法定代理人袁蓝蓝共同去当地公证机关,由被告董家和将所剩款项交公证机关提存,待原告成年后自行领取。所需费用从原告小露露继承遗产总额中扣除。公证机关出具的提存钱款的相关单据,由袁蓝蓝负责保管。如届时被告董家和不履行上述义务,则被告董家和应将上述钱款交原告法定代理人袁蓝蓝保管。反之,则由被告继续保管。

【评析】

一、露露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其实这个问题相对比较简单,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种监护是基于亲权产生,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因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

同时,《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董家睦与袁蓝蓝虽已离婚,露露归董家睦抚养,但是,袁蓝蓝作为露露的母亲,依然是露露的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之一就是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因此,董家睦去世后,袁蓝蓝有权依据监护人的身份要求照顾露露的生活,董家睦无权订立遗嘱剥夺袁蓝蓝的该项权利。如果董家睦生前要求取消袁蓝蓝的监护资格,也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其举证情况来作出判决。

二、董家睦的遗产应由谁管理

这个问题从本质上考察,涉及到遗嘱执行人对遗产的管理权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管理权的冲突问题:一方面,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本案中董家和实际扮演遗嘱执行人的角色,有权依照遗嘱内容处分、管理财产;另一方面,根据《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

产。因此,袁蓝蓝本人虽然对遗产不享有任何权利,但作为露露唯一的法定监护人,却有权依照该规定,要求董家和将遗产交付露露,由其代为依法保管、处分。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何种权利优先,实践中争议也比较大,笔者通过考察监护制度的设立目的,认为应当优先保护遗嘱执行人的财产管理权,理由如下:第一,遗嘱执行人同样可以发挥保护被监护人(也是继承人)财产权益的作用。

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之所以赋予监护人保管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是出于保护被监护人财产权益的目的。

如果遗嘱人将遗产留给未成年的子女,并指定了监护人以外的人在一定时期内为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代为管理相关的遗产,遗嘱人已经提前做好了防御性安排,合理地限制了被监护人的财产支配权,能够达到保护被监护人财产权益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利也无行使的必要。

第二、赋予遗嘱人选择遗产的管理人,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

监护人并不当然是管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最佳人选,目前,遗产种类繁多,价值也比较大,且理财渠道众多,相应地对财产管理人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提高。从遗嘱人的角度来讲,允许其自由选择遗产的管理人,能够充分发挥遗嘱人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其选择遗产管理的最佳人选,并发挥选任人员的才能、智慧,实现遗产的保值增值,进而最大限度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

第三、赋予遗嘱人选择遗产的管理人,体现了法律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尊重。

我国《继承法》允许公民通过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是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尊重。在合乎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公民对其财产的处分权应当是完整的,遗嘱人选定遗嘱执行人管理遗产,是其行使财产处分权的一种表现形式,该等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

因此,笔者综合上述考虑,认为当遗嘱执行人对遗产的管理权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管理权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遗嘱执行人的财产管理权。

【友情提示】

通过对本案的分析,结合实践操作经验,对实务进行如下友情提示:

一、处理监护问题须慎重。

监护人的产生和选择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因此,涉及监护人的取消、撤销、指定等问题应慎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选择遗嘱执行人有一定的风险。

目前,对于遗嘱执行人的财产管理权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管理权冲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何者优先,因此,遗嘱人选择通过遗嘱选定执行人管理留给被监护人的遗产,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三、注意防范遗嘱执行人的道德风险。

鉴于我国《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遗嘱执行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如果遗嘱人拟通过执行人来管理遗产,应当在遗嘱中对执行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详细的规定,如有必要,可以提前与遗嘱执行人签署委托合同,甚至确定遗嘱执行人的报酬,以确保遗嘱执行人履行委托合同,在违约的情况下追究其法律责任,防范执行人的道德风险。版权所有: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继承部、公明传承管理集团【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遗嘱公证书样本

遗嘱公证书样本 篇一: 遗嘱公证书标准样本 1.格式 遗嘱公证书 ()××字第××号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 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 2.说明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 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 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 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 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 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 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 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等;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 (4)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篇二:公证遗嘱范文公证遗嘱范文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 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 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以下是公证遗嘱格式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遗嘱公证书范本

2018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本最新版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本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原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族, 职业: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族, 职业: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下列遗产的___分之___归原告: 1、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__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2、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3、银行存款_________万元,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二、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下列遗产的四分之一归原告: __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第一、第二项诉求合计:_________万 三、依法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继承人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登记结婚,原告与被继承人王______婚姻存续期间,被继承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以自己的名字陆续存款_________元,并且婚后有____套房产登记在被继承人王______名下,分别是西宁市城中区_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西宁市城东区_________路___号楼___单元_________室(估值____万);上述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存期期间的共同财产,并且________________室(估值____万)也是被继承人与前妻女儿(本案被告)共同所拥有的房产。被继承人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世,有妻子及女儿两个继承人,现因被继承人______名下的

遗产纠纷答辩状

遗产纠纷答辩状 以下是xx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遗产纠纷答辩状,供大家阅读参考。 遗产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一:宋xx,女,xx年2月2日出生,汉族人,现住:xx市xx路xx号; 答辩人二:何xx,男,xx年4月4日出生,汉族人,现住:xx市xx路xx号; 答辩人三:何xx,女,xx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人,现住:xx市xx路xx号; 委托代理人:陈xx,女,xx年4月4日出生,汉族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蒋xx、蒋xx、高xx诉宋xx、何xx、何xx遗产继承纠纷一案,根据原告提出的诉状,具体答辩如下: 我认为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对于我们母子三人而言过于残忍,完全没有考虑到我们母子三人日后的生存问题,所以,我不能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 (一)俗语有云“罪不及妻儿”,我丈夫何xx杀人,我们母子三人又没有杀人,我们对于原告没有任何过错,原告不能这样漠视我们的存在,逼迫我们搬出我公公的房子。我一个四

十多岁的女人,无依无靠的,一个人生活都有问题,更何况我还要养活两个孩子,把房子让出来,这要我们以后怎么活。这样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二)就算是法律也不能不讲人情,更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还明确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我26岁就随老公何xx回到公公谢xx身边生活,虽然我们在此二十六年之间没有对二老尽过孝道,但自从我们回到公公身边生活后,我也是克尽孝道的,并没有亏待二老。现在,我丈夫死了,无依无靠的,我一个死了男人的女人,能做什么,这把年纪了,又没有文化,根本没有地方肯找我干活,又有两个孩子要养活,就我们母子目前的状况来看,我根本不可能同意搬出那所房子,让我们流落街头,这对我们这孤儿寡母来说真的太残忍了。 (三)蒋xx、蒋xx、高xx都是依法继承遗嘱,而我也是依照法律来恳求各位不要对我们过于残忍,念在我们孤苦无依又无生活来源,依法分给我们适当的遗产。 综上所述,我代表我和我的子女恳请各位审判长、审判员依法分给我们母子三人适当的遗产,帮助我们维系基本的生活。

如何执行遗嘱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3683094.html, 如何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可以开始执行。遗嘱一般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有数人时,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委托某一个或某几个继承人执行自己的遗嘱。如果遗嘱人没有委托遗嘱执行人则全体继承人应以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从真正体现遗嘱人意志出发来共同执行遗嘱。

为了能够公正、正确地体现遗嘱人的意志,便于在继承人中分配遗产,特别是为了保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和未在场继 承人的利益,遗嘱人也可以委托继承人以外的人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在遗嘱执行人执行职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后妈有抚养孩子义务吗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3683094.html,/hy/621885.html ?2018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样子的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3683094.html,/hy/621884.html ?公证遗嘱如何撤销或者变更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3683094.html,/hy/621883.html ?怎样才算是非婚同居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3683094.html,/hy/621882.html ?配偶一方死亡土地由另一方继承吗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3683094.html,/hy/621881.html ?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谁调解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3683094.html,/hy/621880.html ?离婚后没有户口薄可以迁户口吗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3683094.html,/hy/621879.html ?美国涉外离婚管辖有何规定(2018)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3683094.html,/hy/621878.html ?探视权如何强制执行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3683094.html,/hy/621877.html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一) 原告:焦玉英,女,汉族,住址,联络电话: 原告:张亚玲,女,汉族,住址,联络电话: 被告:张中海,男,汉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络电话: 被告:张燕玲,女,汉族,住址,联络电话: 案由:继承纠纷 诉讼恳求: ⑴恳求依法判令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号房产中属于张洪 德的遗产份额进行分割,房产价值约为18 万元。 ⑵恳求判令将属于被继承人的遗留存款份额及丧葬费、抚恤金等 17 万元由原告和被告张燕玲继承,被告张中海不分或少分该份遗产。 ⑶恳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经过: 被继承人张洪德与原告焦玉英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张洪德与原告焦玉英共生共育三子女,即张亚玲、张中海,张燕玲。 20XX 年11 月17 日张洪德因病死亡。张洪德生前与原告焦玉英的夫妻共同 财产有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号房产一套;存款135816.62 元,利息505.4 元,共计136322.02 元。另在张洪德逝世后单位给付给1 / 3

家属抚恤金、丧葬费等共计94012.3 元。 张洪德逝世后,焦玉英经过其子女的同意,将其夫妻共同存款以及单位发放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在扣除办理丧事的费用后剩余的17 万元整存到自己名下暂时保管。后被告张中海在未告知、也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以向银行申请挂失的手段,将其存款全部取走,原告得知后屡次找到被告张中海协商此事均被对方回绝。被告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此,原告根据我国继承的相关手册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求贵院能够支持原告的诉讼恳求。 具状人: 年月日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二) 原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诉讼恳求: ⑴恳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应继承补偿款_____元; ⑵依法按份额继承其它遗产(包括房子、存款等其他财产),价值______元; ⑶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 / 3

自书遗嘱模板

遗嘱 立遗嘱人:【】;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遗嘱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为了明确继承人遗产继承问题,避免发生争执,本人于【】年【】月【】日在【】省【】市【】区【具体地址,如:X街道X号X单元X室内】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等作出如下处理: 一、事实说明 本人声明如下事实: 1.婚姻状况 配偶姓名为【】;结婚时间为【】;身份证号码为【】;死亡时间为【】。

2.子女状况 与【】(身份证号码为【】)育有【子/女】共【】名。具体如下: (1)子。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联系电话【】; (2)女。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联系电话【】。 3.父母状况 (1)父。姓名为【】,身份证号码为【】,死亡时间为【】; (2)母。姓名为【】,身份证号码为【】,死亡时间为【】。 4.遗嘱执行人状况 姓名或单位:【】律师/【】律师事务所;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行费用为【】元(本人已支付)。 二、个人财产情况 本人目前拥有的主要财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 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处,其具体情况如下:

位于【】市【】区【】路【】号【】室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为【】,内部装修及物品情况:【】。 2.汽车 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汽车【】辆,其具体情况如下: 停放于【】市【】区【】路【】号【】室【】辆,品牌为【】,【】色,车牌号为【】,车辆内饰为【】。3.股权(含隐名持有) (1)本人目前拥有【】公司【】%的股权。公司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2)本人隐名持有【】公司【】%的股权。公司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代持协议存放于【】,由【】保管(身份证号为【】,性别为【】,现住址为【】,联系方式为【】); 4.债权 债务人【】(身份证号:【】),因【】于【】年【】月【】日向本人借款人民币【】元,并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为【】%/年,约定于【】年【】月【】日向本人连本带息一次性进行偿还,担保人为【】。 5.债券

遗嘱范本

遗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遗嘱执行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现年_____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正常、头脑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担心本人去世后,家属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特请XXX、XXX作为见证人,本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区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作出如下处理: 一、财产情况 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______处,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_________室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_________,内部装修及物品情 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此处根据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调整)

二、财产继承 本人去世之后,上述所列举的房屋由_________个人继承(性别:_________;出生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与本人关系:_________)。如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有配偶的,继承人所继承房屋与其配偶无关,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本人去世之后,本遗嘱前述列明的_________作为执行人,代为执行本遗嘱。执行人出于诚实、信用、勤勉义务执行本遗嘱且经继承人同意所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均由继承人承担。 本遗嘱一式_________份,一份交_________,一份交_________。 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进行干涉。 见证人(签字):立遗嘱人(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本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族, 职业: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族, 职业: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下列遗产的___分之___归原告: 1、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__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2、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3、银行存款_________万元,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二、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下列遗产的四分之一归原告: __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第一、第二项诉求合计:_________万 三、依法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继承人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登记结婚,原告与被继承人王______婚姻存续期间,被继承人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以自己的名字陆续存款_________元,并且婚后有____套房产登记在被继承人王______名下,分别是西宁市城中区_____________(估值____万);西宁市城东区_________路___号楼___单元_________室(估值____万);上述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存期期间的共同财产,并且________________室(估值____万)也是被继承人与前妻女儿(本案被告)共同所拥有的房产。被继承人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世,有妻子及女儿两个继承人,现因被继承人______名下的财产原、被告达不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原告主张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剩下____分之____为被继承人______的遗产由原、被告平均分割。

遗产的纠纷

经 济 法 案 例 分 析 报 告 班级:财管一班 组别:第十一组

学院: 商学院年级: 2015 专业: 财务管理班级: 一班第 11 组组长:李勇航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课程实践 遗产的继承纠纷 一、案例背景 (一)遗产继承纠纷 遗产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遗产继承纠纷。继承纠纷均可依法进行处理。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避免或减少遗产纠纷,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互助和社会安定,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而本案正是典型的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在被继承人次子,被继承人大孙子和被继承人侄子三人之间。三人都拿出自己应当继承遗产的证据向法官证明自己的继承权利。 (二)遗产继承纠纷案例回顾 本案中被继承人W先生在2010年因病去世,立有遗嘱两份:08年按法律要求自书遗嘱一份:古画5副由大儿子继承,房子由次子继承;09年按照法律要求代书遗嘱一份:古画2副,存款5万元由侄子继承。而在W先生因病去世后,因为被继承人W先生的次子即本案的原告A先生在外打工未及时收到消息,回家较晚导致遗产均由被继承人W先生的大儿子即被告B的父亲继承。但在2011年W先生的大儿子却因车祸去世,导致W先生的遗产由被告B全部继承。至此,原告A先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提出诉讼请求想重新获得自己的本应继承的遗产。并且A先生认为W先生的侄子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不应该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于是也将W先生的侄子即本案的被告C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遗产继承纠纷。 法院根据W先生遗嘱是否有效,W先生的遗产是否属实,还有各种事实依据是否真实等各项证据和遗产继承的各项法律规定,宣布了本案的判决结果:遗产120平方米房子一套,存款9万元由原告A继承;遗产古画三副,存款9万元由被告B继承;遗产古画二副,存款5万元由被告C继承。三方均无异议。至此,这件遗产继承纠纷才算落下帷幕。 二、案例分析 (一)从继承法分析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坚持继承权男女平等,贯彻互相扶助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1.遗产的确定 (1)理论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注意事项

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注意事项 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注意事项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时,其财产才是遗产。 (2)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3)公民死亡时尚存的财产是遗产。 (4)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 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注意事项 1遗产范围往往与家庭财产混杂在一起,因此要作出正确的区分: (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 (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分,如遗产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被继承人所有的房产权与被继承人享有的公有房屋居住使用权、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收益与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权利等。 2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转移

的方式。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3考虑到被继承人生前一纸遗嘱可能就要决定巨额的遗产流向,同时还涉及死者遗愿和生者感情等复杂因素,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以下两方面的条件: (1)各种遗嘱的相应形式要件。 如公证遗嘱应当具备公证申请、公证事项的审查和制作公证书等程序; 自书遗嘱应当是遗嘱人自己书写(包括电脑打印)、亲笔签名、

自书遗嘱(范本)完整版

立遗嘱人:___________ ,性别:,民族:________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 家庭住址:_ _ ______ 。 遗嘱执行人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民族: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一生结过两次婚。结发妻*** 生有个儿子,大儿子: 张二儿子:张三儿子:张,这三个儿子自成家后就没有管 过我;续弦梁**生有大女:***,儿子:**。从年月日就与小儿子**在一起生活,**在赡养我。 本遗嘱中房屋财产受益人**是立遗嘱人的幺儿子。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己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 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房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 的、有处置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未立遗嘱。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立遗嘱人于年月曰取得了位于在******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于年月日取得了位于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 二、财产继承 本人去世之后,包括上述所列举的本人届时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及权益均由***个人继承(** ,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本人与梁***所生的儿子)。继承人于本人去世后从本人处实际继承的财产、权益情况,以其继承时本人实际拥有的财产、权益情况为准,财产继承份额100%。 继承人所继承财产和权益均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本人再次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本人其他亲属或第三者,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本遗嘱委托***(现住****** ,手机******)协助执行,其权限是:主持有关人员会议,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本遗嘱及其公证效力, 监督本遗嘱的执行;义务执行本遗嘱且经继承人同意所所发生的一切 合理费用均由继承人承担。 本遗嘱为最终遗嘱,如我身后发现有其他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一律

律师遗嘱见证范围流程是什么

律师遗嘱见证范围流程是什么 律师遗嘱见证范围流程是给立遗嘱的人做寻问笔录,然后让委托人提供具体的资料,在然后让立遗嘱的出具正规的医学证明,证明自己在立遗嘱的情况下是清醒的,最后双方确定时间,然后立遗嘱,立好之后,当事人进行签字即可。 一、律师遗嘱见证范围流程是什么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和、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11、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二、律师遗嘱见证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

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本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 _____ ,性别: _____ , ____ 年______ 月 ____ 日出生, __ 族, 职业: 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 被告: _____ ,性别: _____ , ____ 年______ 月 ____ 日出生, __ 族, 职业: 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 。 诉讼请求:风险提示: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 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一、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下列遗产的—分之—归原告: 1、___________ (估值____ 万),____ 分之—计 ________ 万; 2、___________ (估值___ 万),_ 分之___计 _______ 万; 3、银行存款________ 万元,—分之—计 ________ 万; 二、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下列遗产的四分之一归原告: _______________ (估值_________ 万),—分之—计 _ 万。第一、第二项诉求合计:万 三、依法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风险提示: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原告与被继承人_______ 于_____ 年 ____ 月______ 日登记结婚,原告与被继承人王_______ 婚姻存续期间,被继承人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 年—月—日以自己的名字陆续存款元,并且婚后有套房产登记在被继承人王名下,分别是西宁市城中区(估值万);西宁市城东区路—号楼—单元室(估值万);上述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存期期间的共同财产,并且室(估值 —万)也是被继承人与前妻女儿(本案被告)共同所拥有的房产。被继承人__________ 于____ 年______ 月____ 日去世,有妻子及女儿两个继承人,现因被继承人______ 名下的财产原、被告达不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原告主张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剩下—分之—为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 的遗产由原、被告平均分割。 据此,原告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继承的遗产,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 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注意,

2018遗嘱纠纷起诉状范本最新版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遗嘱纠纷起诉状范本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原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系被继承人______之____。 被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系被继承人______之____。 被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系被继承人______之____。被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系被继承人______之____。被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系被继承人______之____。被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系被继承人______之____。被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系被继承人______之____。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段_______号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屋由原告继承。 2、诉讼费用由_______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与___在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二人均系

遗产管理人制度研究

遗产管理人制度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所拥有的财产种类也日益繁多。但在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例如伴随着虚拟财产的出现以及交易形式的多样化,遗产的种类更加复杂,如何确定遗产范围,保管遗产以及分配遗产等问题层出不穷。近年来我国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这就反映出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在遗产继承领域的不完善,同时亦凸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的重要性。为确保遗产继承人或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制度--遗产管理人制度,来对遗产进行管理,以妥善处理遗产分配问题,减少遗产继承纠纷问题的产生。 同时这也是我国未来民法典继承编中应有的重要内容之一。而鉴于我国目前立法上此项制度的缺失,有必要对此予以进一步深入的研究,以期对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有所助益。本文对遗产管理人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从我国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出发,简要分析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之重要性;并结合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对我国国内学者针对遗产管理人相关制度的理论及立法研究进行了阐述,同时在借鉴其他法域内的国家关于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论研究及现状的基础上,阐述我国现阶段该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 第二部分则是将各法理研究者提出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概念作出比较与分析。首先由三则案例引出我国《继承法》立法上的不足,即并未规定遗产管理人制度,正是由于缺乏该项制度的规定,许多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其次学界对遗产管理人制度予以了界定,即认为该制度是指在被继承人死去后,遗产在未分割前先由被继承人遗嘱指定、由继承人选任或由法院指定的特殊主体负责遗产的保管、处分、分配等职责,对遗产进行管理以保障遗产在未被分割前免受毁损的制度。其次,通过对遗产管理人与我国现行立法上的遗嘱执行人、遗产保管人的区分,认为前者与后两者有着明确的区别,无论是遗嘱执行人还是遗产保管人均不能取代或涵盖遗产管理人。再次,分析了遗产管理人的制度价值,认为该制度的设立对于保障遗产公平分配、保障继承权的合法实现及无人继承财产的保护均有重大意义。 第三部分从我国遗产管理人有关的立法现状及因该制度缺失所导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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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家庭财产遗嘱范本立遗嘱人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见证人(代书人)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见证人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_____和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代书遗嘱如下: 一、由于本人经常患有高血压_____或其它疾病,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 银行存款: 房屋_____套座落于: 风险提示: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三、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

风险提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再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所剩余的部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银行存款由_____继承;_____座落于_____房屋套由_____与_____继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_____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遗嘱必须有立遗嘱人的签名,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前可以变更、撤销。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_____(本人签字按手印)

自书遗嘱(范本)

遗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民族: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 __________。 遗嘱执行人姓名:____ 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家庭住址:_________ 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一生结过两次婚。结发妻*** 生有个儿子,大儿子:张二儿子:张三儿子:张,这三个儿子自成家后就没有管过我;续弦梁**生有大女:***,儿子:**。从年月日就与小儿子**在一起生活,**在赡养我。 本遗嘱中房屋财产受益人**是立遗嘱人的幺儿子。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己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房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置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未立遗嘱。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立遗嘱人于年月日取得了位于在******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于年月日取得了位于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 二、财产继承 本人去世之后,包括上述所列举的本人届时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及权益均由***个人继承(**,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码,是本人与梁***所生的儿子)。继承人于本人去世后从本人处实际继承的财产、权益情况,以其继承时本人实际拥有的财产、权益情况为准,财产继承份额100%。 继承人所继承财产和权益均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本人再次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本人其他亲属或第三者,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本遗嘱委托***(现住******,手机******)协助执行,其权限是:主持有关人员会议,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本遗嘱及其公证效力,

关于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资格 所渭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执助证明遗嘱人立遗嘱的自然人。公民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 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 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 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比如,文盲由于不识字而无法自己准确知晓遗嘱的文字和内容?盲人双目失明而看不见遗嘱的内容、聋哑人不能听见遗嘱的表述等,这些人均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3)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通过遗产继承和受遗赠而能直接或者间接得到利益的人。也就是说,遗嘱中所涉及的继承人时范围、遗产分配等与他们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是遗嘱人遗产的直接获得者,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他们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也可以间接地从遗产中受益。上述这些人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存在利害关系,这些人作为遗嘱见证人,就可能会使见证失去真实、公正的意义,也不能排他们出于自身的利。益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甚至谋取私利,进行伪证,从事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活动的可能性。因而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证。根据《继承法》第l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种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是因为他们的辨认、识别事物的能力有欠缺,其作为见证人,不能准确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不能充任见证人。见证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以遗嘱见证时的状况为准。如果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其后丧失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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