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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城市规划体系

加拿大的城市规划体系
加拿大的城市规划体系

加拿大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运作体系

一、区域规划

加拿大有区域规划的传统,大都会地区一般都有覆盖几个地方政府的区域性规划。但区域规划不局限在城市化发达地区。区域规划在不同省份的名称也不同,但都属于政策性规划,解决跨城市或社区的发展和协调问题。

1995年6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制定了一部新的区域规划法即增长战略法(Growth Strategies Act),在该省建立区域增长战略这样的区域规划机制。根据该法,“区域增长战略的目的是促进人居环境在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健康,有效地利用公共设施和服务,以及有效地使用土地等资源”。

在规划方法上,新的立法改变了过去区域和城市之间的平行合作关系,共同参与,以合作的方式解决区域存在的实际问题。

新的立法以务实的态度对待区域规划的内容,只规定了5项基本要素必须包含在区域增长战略中,即住房、交通、区域性服务设施、公园和自然地带、经济发展。除了这5项法定内容外,各个区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其他规划内容。

二、地方规划

这是指加拿大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定规划,在不同的省有不同的名称,如城市的官方规划(Official Plans of Municipalities),社区的官方规划(Official Community Plan),它覆盖地方市政辖区。地方规划是政府关于地方各方面发展和服务需求的目标和政策。在有区域规划的地区,地方规划必须符合区域规划,体现区域规划的目标。地方规划与区域规划一样,也是一种政策规划,所不同的是,区域规划只是为整体发展和主要市政设施配置作出方向性的安排,为地方规划和区划提供框架,区域规划是战略性规划,不一定具有羁束意义,而地方规划则是发展的具体政策,有许多对开发构成直接影响的规定。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市政法,地方(社区)规划可以划定实行开发许可管制的地段。这是在实行区划制度条件下对开发活动设定附加条件,使规划控制可以增加内容和深度。

根据该法,地方(社区)规划还可以划定文化遗产保护区及划定需要提供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称为Development Approval Information)的地段。这些法律所赋予的能力使地方规划具有法定的羁不性质。

三、建设计划

加拿大的地方政府编制3-5年跨度的市政公共投资计划,以便实施地方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公共投资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所批准的预算掌握实施。

四、土地管理

在加拿大,土地管理中采取实质性登记制度,即土地拥有者只有经过登记自己的土地权益,才合法地拥有土地。每块合法的用地都有地籍。要划出一块新的土地,必须经过法定的测量,并报请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管理地籍准核的官员是规划师,他必须依据地方土地管理法规来审核用地的细分,考虑诸如地块的面积、形状、街道和长度等问题。如果涉及额外的市政配套要求,则土地拥有者承担所需的费用,

通常在土地细分获得批准以前先与市政当局鉴订合同,并支付定金。

五、土地开发控制

土地开发控制的主要手段是区划法,它是关于土地空间用途管制的地方法规。区划法中规定土地的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场地控制和建筑形式、土地使用方式、土地细分要求等。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地方法规引入各式各样的具体开发控制,例如,可通过提高开发强度来建设经济住宅,为建设集中停车场而征收费用,对标场和广告设置作出规定,对绿化和景观提出要求等。

法律规定,因地方规划或地区划法的生效而对财产拥有人可能造成和损失不作补偿。

六、建设工程许可

所有的建设工程都要有许可,依据建筑规范审核工程图纸后核发建设工程许可。加拿大有全国性的建筑规范,由省采纳并提供给地方政府使用,地方政府可以增添自己的技术规定。

七、工商执照管理

工商执照依据执照法管理,在发出工商执照以前必须确认拟议中的工商活动符合土地使用的规划控制条件。

加拿大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行政体系

一、城市和区域政府的发置

在加拿大的地方政府中,城市政府与规划行政的关系最为密切。根据联邦宪法,城市建置是由各个省依据省的市政法而创立。市政法中规定了城市怎么建置,城市行政管理机构如何组成,以及城市当局拥有怎样的权力。城市的行政管理主体是市政事理会。最近的发展趋势是给予城市更多的自主权。

当城市化发展超越了辖区后,省可以创立区域政府,如大多伦多和大温哥华地区。通常,区域政府负责区域规划并负责单个城市所不能经济有效提供的市政设施服务,诸如主要道路,大容量交通、给水排水干管以及大型绿地等。

区域政府的机构性质和设置方法在各省有所不同,其中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区域政府是居民直接选举产生,还是由各个城市的市政理事会的代表所组成。

二、城市政府的权力

加拿大的城市政府享有广泛的权力,并且自治程度很高,它们拥有确定市政税税率的权力,并有制定和执行地方预算的权力。省政府对城市行政事务过问很少,主要限于城市政府的财政收支及借贷行为。

城市政府的权力由经选举产生的市政理事会掌管,市政理事会的主席就是市长。全部的城市地方法规、地方的税赋及市政开支都必须获得市政理事会批准。市政理事会的例会向公众开放,还经常就有争议的事项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

三、城市政府的功能

城市政府主要功能是:

(1)对城市未来的物质性发展加以规划,包括历史遗产和自然环境的保护。

(2)根据市政法对全部的土地使用和所有的建设活动加以管理。

(3)市政工程建设和运营,包括道路、街灯、绿化、供水、污水处理、排水、环卫和环保等项目。

(4)管理公园和其他公众开放空间。

(5)消防、警察及交通控制。

(6)社会、文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主要项目有体育场地、社区中心、图书馆、艺术馆、科技中心、老人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场所等。

(7)学校的公共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

(8)通过提供设施和服务来促进经济发展,从事土地开发和土地出让,促进旅游业发展。

(9)政府资助的社会住宅建设。

(10)工商营业执照发放。

城市政府的这些功能都民规划和规划实施有密切联系,规划的主动筹划机制与开发管理可以较好地结合在一起。

四、城市政府与规划行政

由于加拿大的城市一级政府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们有权力也有经济资源来规划未来并实施规划。在城市化连片发展的大都会地区,法律允许有某种形式的区域规划。

在城市政府的组织结构中,规划部门是平行于任何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划部门的工作与政府各个方面的职责相关联,不存在规划设计、土地管理、建设、预算等功能的分离,鸸规划与公共工程计划相结合,规划与实施相结合。政府行政是处于一种开放系统,规划要接受公众的质询,通常可以避免出现大的失误。

加拿大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法规体系

由于加拿大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宪法规定了政府权力在联邦政府与10个省及3个北方区域之间划分。在一个现代国家中对权力作绝对的划分是不大可能的,在不能改宪法的情况下,往往通过行政安排的方式来克服某些僵化的规定。

宪法规定,房地产财产权和城市政府是省的权限范围之内的事务,从而加拿大10个省就有10种规划制度,但是它们的产要特征是相似的。

加拿大的城市规划的法律框架主要是由省的法律来确定的。城市是由省来创置的,包括城市规划在内的城市行政事务一般在省的市政法中的规定。以不颠哥伦比亚省为例,该省的市政法(The Municipal Act of Province of British Columbia)由几十个部分组成,每一个部分实际都是一部法律,第26部分“开发管理”就是关于城市规划的法律。除了市政法这一综合性的法律以外,各省还有许多专项法律,如农业法、公路法、文化遗产保护法、废弃物管理法等,也有省将规划法单列。除了适用全省的市政法以外,省也可以为单个城市制定城市宪章,它的作用同市政法,但只适用某一个城市。

省以下的城市政府(Municipalty)有权制定地方法规(by-law),涉及城市规划实施的种种问题由地方法规加以规定。区划法(Zoning By-law)本身就是地方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城市制定地方法规不需省的立法授权,这一点与美国不一样,而与英国的地方立法。城市的立法行为受省的制约,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市政法的第874条规定“城市地方法规有碍于本省公众利益时,部长可以命令城市当局修改地方法规”。

除了省的法律和城市地方法规以外,按法律规定制定的官方规划(Official Plan)也具有法律的效力。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市政法明确规定了官方规划(Official Community Plan)的性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以及批准方式。市政法中还规定,官方规划一旦生效,城市所有的地方法规必须与它相符合。由此可见官方规划的法律地位要高于城市地方法规。

综合起来,加拿大的规划法规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1)在联邦制度下,城市事务归省管辖,城市规划的基本立法权在省,而城市也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因此可就地方性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2)规划立法系统化,各个省有关规划的立法都有几十项,加上大量的地方法规,对规划和开发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相当详尽、严密的规定。

(3)经批准的规划也是法律规范的组成部分,例如区划经批准后就变成了区划法,城市官方规划的法律地位高于城市地方法规。

(4)不同法律规定之间相互衔接,一项新的法律制定了,即修改其他法律中与之不符的内容,或增添必要的内容。官方规划生效后即修改与之不一致的地方法规。

(5)法律的制定必须要有公众参与,如法律有明文规划,规划在批准前必须经过法定的公众听证程序。

英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经验

英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经验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一些城市尤其是一些大中型城市,相继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大城市病。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借鉴发达国家在城市治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的经验,吸取国际城市的教训,根据城市自身发展的实际,扬长避短,做到科学规划与管理,对于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英国是近代较早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19世纪下半叶,英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和海外贸易国,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商船队和海军,最多的海外投资。由于工业化和经济的发达使城市发展较为迅速,因此英国城市规划理论的发达使城市发展与实践具有悠久的历史。受霍华德“田园城市”的深刻影响,并结合本国及世界相关的城市规划理论,形成了具有英国特色的理论体系框架。英国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呈现出不断完善和丰富的动态过程。 (一)规划管理的重要基石: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法律和制度是规划管理的基石。英国的第一部规划法是1909年颁布的《住房城镇规划法》,这一法规颁布之后,不断进行完善、修改,同时英国也不断颁布一些相关的法规,

如规划督察与申请程序、土地权法、环境报告、规划义务、总体政策申请的决策主要根据规划法等,同时也有中央政府的干预,中央政府颁布的“规划政策指导纲要”最主要是提供地方政府在规划的审批过程中要考虑的政策、法规和要素。对于每一个规划项目的决策权在地方议会,地方议会一般要听取规划局、规划局长或专业人员的意见再做决定。对于不符合规划的项目,规划局有权不予批准。因此英国的规划编制、审批与法规紧密相连,最大限度地避免规划的人为干预。从规模编制的立法到规划审批的依法都体现了这一点。 (二)规划体制一大特色:“规划督察” “规划督察”是英国规划体制中的一大特色,规划督察署是一个非常有权力的机构,是规划的“警察”。如果地方规划审批中,开发商向地方政府申请的规划项目遭到拒绝,开发商可以向规划督察署提出申诉,规划督察署将举办听证会,政府和开发商双方派人到会进行举证辩论、最后由规划督察署根据规划法、规划政策指导纲要等政策法规作出决定。它的决定就是最终决定,不能再上诉。因而,规划督察署的权力是相当大的,它独立于政府之外,对规划审批实施进行监督,以避免规划管理口门和政府在规划项目审批中出错或者失误。 (三)专业规划师:高素质的全才

浅谈美国城市规划专业

有几位G友来EMAIL问我有关美国城市规划的专业的问题。因为小弟也准备研究生时放弃建筑而转读城市规划,所有也谈谈我对此的一些认识。城市(和区域)规划(City and Regional Planning)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区域一般是在美国指比城市还要大的范围(例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的规划就可以叫做“区域规划”) 由于规划牵涉到很多问题,所有一般的规划硕士学位都要求你选一到两个专项(concentration/emphasis)。一般学校都会有: 城市/区域规划历史和理论(Planning history and theory) 社区和经济发展(communi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房屋政策(Housing Policy) 土地规划政策(Land use planning/policy) 交通/运输政策(Transportation policy) 区域规划(Regional planning) 城市设计(Urban design) 自然资源政策(Natural Resources Policy)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不知道这个中文怎样译,主要是用电脑分析电子空间数据及其在城市和区域规划的应用) 当然每间所提供的都不一样,很可能不是所有的专项都有得提供。 一般硕士第一个学期都会是基础的课程,介绍各领域的知识,以便你了解和决定究竟要选哪个专项。一般由第二个学期开始就要上你所选的专项来上课,再加上一些基础课和选修课。有些学校要求第一年和第二年之间的那个暑假要上课和做与规划有关的工。具体要看你选的学校。第二年开始

美国城市规划发展简史

美国城市规划发展简史 从哥仑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到美国现代城市规划专业的形成,其间经过了400多年的发展历程。回顾这段历史,可以清晰看到美国城市成长的三个阶段。 1.在独立前约300年的殖民地时期内,美国的城镇从无到有,属于前城市化时代。 2.从朗方规划美国新首都华盛顿哥仑比亚特区,到19世纪末的芝加哥世界博览会,是美国城市化急剧发展的时期。 3.从20世纪初开始,在强大的美国城市经济的支持下,城市美化运动与城市土地区划,分别从城市景观环境和城市房地产开发两个方面,奠定了美国现代城市规划的基础。 目前,美国城市已形成了建立官方行政地图和总体规划这样两套系统的工作。其中,经过改造的德式城市区划得到最广泛认同,而用于传播的总体规划的趋势仍在不断增长。 毛其智:今天,我们把美国的一些城市规划情况拿出来,回顾一下现代城市的发展过程。从中看到的城市发展中的问题,算是以他山之石来考虑我们中国的发展情况。现在学建筑和规划的同学在学习过程中,他们了解的最多的就是中国的情况,除了中国之外,第二个最熟悉的国家恐怕就是美国了。很多的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对于美国的方方面面都有讨论。今天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即历史的角度来看的时候,可能看到大家过去不太熟悉的情况,等于是有一些知识的补充。 美国在发展过程中确实有很多的五光十色的各种情况的建设,但是我们要了解这个国家不能光看其表面的情况。这是一张美国的地图(见图),夏威夷不包括在内,美国的国土面积在地理一般讲的是比中国略小一点,936万平米公里的范围。但是从2004年开始,很多材料都显示美国的国土面积超过了中国,中国号称960万平方公里,美国现在是962万平米公里。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是因为美国在世界上拥有很多托管的领土,其托管的领土加起来在目前的面积超过了中国,上升为世界的第二,第一是俄国。美国的人口这些年来也快速的增长,在二三十年前的时候,美国有2亿人。但是到今年年初美国已经拥有2亿9500万人。 我们都知道美国受到全世界的关注,美国问题也有很多人在解释。今天我选了一篇文章:问题和答案:美国为什么如此繁荣?为什么人家如此学习它?向往它?批评它?或者是反对它?这也是我们后面要讲的美国规划情况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其他的情况。这些都应该从美国发展的一系列的特点来看问题和答案,文章里讲美国是万花筒,美国是大熔炉。总起来最简单地美国是一个移民的国家。美国人的生命是在竞争中燃烧出火花的,激烈的社会竞争实际上是其巨大的社会创造力和发展动力。然后美国的人格原则是个人意志自由至高无上。美国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具有消除独特性的能力,其实际上是一个大熔炉,不管是什么民族融入美国的社会中,本民族的独特性就会消除。另外美国是一个金钱社会,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是你赚钱的能力。同时美国的生活是一

【文章】英国城市规划史上的三个重要报告

【文章】英国城市规划史上的三个重要报告2011年01月12日23:56:43 针对地区性衰退问题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英国政府的最初设想是给予这些存在严重问题的特殊地区直接提供政府援助。1936年,英格兰特别地区专员斯图尔特爵士给议会的报告中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建议。他认为伦敦工业的增长主要不是客观的经济因素,而是由于可以由政府的行动来改变的主观原因。他认为政府不仅要帮助衰退地区,从正面引导工厂迁往那里,而且要限制在伦敦建厂。 这种看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兴趣和反响,并促使政府采取行动。1941---1947年间,在政府的组织下,集中地出现了一批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和报告文件。这些官方报告,针对城市发展的各个专门方向向政府提出建议,构成了战后英国城市和区域规划体系的基础。从此,现代城市规划越来越趋向于一种政策行为,与传统规划中的“设计方案”明显有别。 巴罗报告(Barlow Report) 巴罗委员会在英国城市和区域规划史上占有级其重要的地位。该委员会的工作导致1945年至1952年战后英国规划机构的建立,而巴罗委员会的成员阿伯克伦比则是战后英国规划体系的缔造者。 巴罗委员会在认识和处理问题上的贡献在于:它把国家、区域问

题和大城镇集聚区的物质环境状况联系起来,并认为它们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巴罗委员会首先调查工业和人口地理分布的原因以及未来各种影响因素可能的变化;其次,该报告认为把工业和人口集中在大的中心地区,将在社会经济和战略上造成缺陷。在这里,巴罗委员会已经把产业、人口在国家(区域)范围分布的问题与区域问题联系起来。巴罗委员会的报告表明,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英国工业和人口的增长都集中在英格兰南部和中部,尤其是在伦敦周围。当时全国只有伦敦及其附近地区以及英格兰中部的就业增长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巴罗报告分析了这种趋势的原因,它指出,这种工业增长和方式主要是由于“结构效应”的现象,即繁荣地区的增长几乎完全可以归因于它们较为有利的工业结构。只要这些地区的工业达到全国工业的平均增长率,就可以带动全区域的增长。而衰退地区由于基础工业下降得太快,使整个区域继续衰退。为此,有必要做更大的努力来维持经济的稳定。 巴罗报告分析认为,19世纪的工业曾经从接近燃料和原料供应地转向接近通航水域,但是由于20世纪的工业对这些因素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其吸引力正在减弱,工业将被引向它的主要市场。在进行工业布局时,这就趋向于把工业分布在非常大的人口中心,在那里有多种多样的劳动技能和专业服务,而这些都是小工业城镇所缺乏的。 但是,如果这种公布方式继续持续下去,必将促使新工业逐步远离传统工业中心,使大量的人口和社会资本闲置在那里。

美国规划行政体系

美国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行政体系 美国是一联邦制的国家,在建国之前先有了13个州(state),然后通过州之间的协议,在13个州之上成立了联邦政府(Federal Government),赋予了军事、外交、邮政、州际范围等有限的权限,而城市和住宅等领域的权限并没有由州政府赋予联邦政府,因此,在这些方面联邦政府没有可以直接参与的法律基础,这样,联邦政府参与城市规划相关活动的手段主要就是一些间接性的财政方式,如联邦补助金等。另外,由各州政府决定,在它的属下设置了各种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地方政府没有固的自治权力,只有由州授予的权力,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只能是州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及州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自治权。因此,各州的地方政府在法律性质、区域大小、人口多少、职能和组织上存在着很多的分歧,同一的名称在不同的州可能有不同的意义和内容,即使在同一个州内,地方政府之间也可能存在分歧。这是美国地方政府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 纽约Herald 广场 在美国的地方政府中,县(county)是存在最广的地方政府机构。除了在新英格兰(New England)州是由镇来承担县政府的职能外,其余各州都有县的建制。在所有的地方上的正式的分支机构。县范围内的市、镇均由县政府管辖,但县政府只是行政管理的工具,没有制定政策的权力。但自治市(municipality)是一种独特的地方组织机构,它同样是州政府的“创造物”,但它同时具有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 一般而言,城市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有多种形式,如:议会一市长制、委员会制和议会一行政官制等。但就具体的城市而言,各类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机构有着确定的地位,从事着确定的工作。 (1)立法机构:立法机构在城市中是作为决策者而起作用的。它决定是否成立规划委员会,决定规划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对规划委员会划拨资金,并对规划委员会的行动予以支持等。通过规划委员会的介绍和建议,立法机构将规划转变为政治决定而付诸行动。 (2)规划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是绝大部分城市的法定机构,大量的规划通过该机构得到执行。规划委员会通常由一组经城市的行政长官提名并由立法机构批准的个人所组成。他们一般是社区内房地产商、银行家、商会等方面的领导人物,或者是律师、建筑师、医生、劳工代表、社会工作者等的代表。建立这样的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提供市民的意见和想法,对规划内容和决定提供多方面的协调,并对规划机构进行监督。有的规划委员会还有地方政府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但他们的职责主要是对一些事务提供专业帮助,且很少具有投票权。就立法机构而言,规划委员会只具有顾问性的作用。当议会处理有关规划的事务时就要求规划委员会提出相应的报告和建议,议会有权同意或否决这些报告和建议。由于综合规划经过批准后,对社区内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地方政府机构都具有支配性的作用,因此要求所有部门都需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具体改进规划提交规划委员会进行审查和批准。在大城市,除了设有规划委员会,还设有独立的区划管理机构和上诉委员会。通常情况下,规划委员会编制区划法规,区划管理机构来执行区划法规。 波士顿街景 (3)规划部门:在很大程度上,规划委员会要发挥作用就需要依赖于规划部门的技术人员,立法机构对一些政策的最后批准也需依赖于规划部门。通常,规划机构的负责人由城市的行政长官予以任命,并得到立法机构的批准。规划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编制综合规划并贪污编制区划法规和土地细分管理的条款。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政府其它部门的协作下,规划部门负责街道和道路,卫生、教育、娱乐设施,市政公用设施,警察局和消防设施,以及对所有的建设和工程行为行为管理。在许多州,法律还要求规划部门

张庭伟关于美国城市规划特点说明

美国城市规划教学的若干特点 第一个特点也许早巳众所周知:美国的城市规刘专业没有本科生,只有研究生。在美国,城市规划专业中的硕士学位披认为是一个profesGional degree(职业性学位),即要成为一个规划师,取得硕士学位是必需的起码学位。相比之下,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就很少了,如伊利诺大学芝加哥校区(UIC)城市规划系,有硕士生120人,博士生30人,约为硕士生的l/4。 北卡罗莱纳大学(UNC)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有硕士生约100人,博士生近3 0人,也约为硕士生的1/4。在美国这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城市规划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学生人数在相当程度上受市场供需规律的支配。美国规划协会(APA)的调查报告表明,80年代以来美国城市规划(含区域规划)专业毕业生中66%以上的人在各级政府部门供职,20%的人在各种非赢利性机构(non—for-p rofit)中工作,不到20%的人在私人公司中服务。政府部门的规划工作主要是规划政策设计及物质规划(用地规划、交通规划、城市设计)以及规划管理方面,这一部分工作主要由硕士毕业的规划师承担。非赢利性机构包括教学机构,科研机构和咨询机构。这里,博士生有较大的用武之地,尤其在教学机构中,若想进大学做教师(包括助教授,副教授及教授),没有博士学位就“没门”,至于研究,咨询机构,则各种学位程度的人都有。一股而言,研究工作大多由博士毕业生主持,咨询及具体工作部门中则以硕士生居多。在私人公司中服务的规划人员主要是为本公司发展制订规划,尤其在政策问题上,如公司的环境保护政策(以服从日益苛刻的政府环保条例),社会福利政策(职工福利及为扩大公司影响而提出的社会福利)等。所以,社会(在美国,或称为“市场”)对规划专业的需求以硕士生为多,有时博士生毕业了,反而难找工作,因为社会需求较小。 由于规划专业只招收研究生,学生来源也就五花八门,并不只限于与规划专业有近亲关系的建筑、风景建筑专业。在我所认识的美国同学中,他们的学士学位来自各种专业,有历史、哲学、地理学、社会学,甚至有法国文学专业的毕业生。总的看来,生源大多来自人文科学专业,很少有理工类的毕生。这一方面反映了美国城规专业的文科性质,另一方面也是这种学生来源丰富了城规学科的内容,使之带上更多社会科学色彩。 第二个特点,也是令人印象最深的一点,是美国规划教学的理论性。在北卡罗菜纳大学(UNC)—开课第一天,我参加了博士生的研究讨论班(ResearcL S eminar),由几位教授介绍各自正从事的研究课题。从课题来看,理论研究的色彩就很浓,包括用地,住宅、环保等多方面的规划理论及政策。即使是从政府部门拿来的具体课题,教授们的甜究方法也不是就该具体问题展开讨论或提出建议,而是先进行文献综述,建立理论标准,然后施之于具体问题。不但如此,研究生部主任还强调:博士生的根本任务是理论研究。我不由提问:美国社会上有大量具体规划问题有待解决,如果学生在校只谈理论,如何解决这众多的具体问题呢?那位教授十分严肃地回答:要解决具体问题,不是在进入博士生课程之前(硕士毕业后工作期间),就是在博士生毕业之后,决不是在博士生学习期间。初听之下,我颇吃惊。我们已习惯于强调“带着问题学”,为何在这里竞“反其道而行之”呢?后来我才渐渐发现,这个观点——培养博士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是美

英国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策略.

国外规划研究 P l a n n i n g S t u d i e s Ov e rs e a s 54 【摘要】城市规划领域如何实施可持续发展涉及政策设计、规划方法变革以及实施手段创新等不同层面。从城市规划政策、城市规划评估以及城市设计三个方面,探讨了英国城市规划实施可持 续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策略及其对我国城市规划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启示。【关键词】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策略;规划政策;规划评估;城市设 计 URBAN PLANNING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UK HONG Liangping; LI Baofeng; ZHU Y ufeng ABSTRACT: How to implemen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urban planning is related to policy-making,reform of planning method, innovation of implemen-tation measure etc.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tra tegy of implement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UK’s urban planning in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urban plan-ning policy, urban planning appraisal and urban design,and gives some suggestions on how to apply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and implement

美国首都华盛顿城市规划的景观格局

62 绿色基础设施与城市生态 美国首都华盛顿城市规划的景观格局 Review on the Landscape Pattern of the City Plans for Washington, D.C. 摘 要:包括朗方规划和麦克米伦规划在内的一系列城市规划奠定了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城市景观发展基础。这些城市规划确立了华盛顿特区“绿色核心”型国都城市格局,形成了华盛顿特区用绿色的景观轴统领国都城市结构的特点。这些规划所安排的林荫大道和大面积绿地,不仅塑造了良好的城市形象,而且为华盛顿核心区域形成纪念性景观集群以及其他文化设施集群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源于这些规划而形成的景观格局,可为今后的国都城市建设提供有益的启迪和借鉴。关 键 词:风景园林;华盛顿特区;城市规划;绿色核心;景观格局;纪念性景观集群文章编号:1000-6664(2016)11-0062-04中图分类号:TU 986 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6-01-06; 修回日期:2016-07-06 Abstract: A series of city plans, including L'Enfant Plan and McMillan Plan, had laid the foundation for landscape development in the US capital, Washington, D.C. These city plans established the "green core" pattern of the capital city of Washington, D.C., formed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capital city's structure with the green axis. The boulevard and the large area of green space that those plan had arranged, not only shaped a pleasant scenery of the capital, but also created available conditions for the forming of memorial group and other cultural facilities group in the core area of Washington, D.C. landscape pattern derived from these plans gives enlightenments and referenc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apital cities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Washington, D.C.; city plan; green core; landscape pattern; memorial group 1 美国首都华盛顿简介 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全称是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Washington,District of Columbia,简写为Washington,D.C.),是因纪念美国开国元勋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和发现美洲新大陆的意大利航海家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1451—1506)而命名的,是由美国国会直接管辖的特别行政区[1]。 2 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城市规划 2.1 朗方规划 1791年,受华盛顿的委托,出生于法国的建筑师和土木工程师朗方(Pierre Charles L'Enfant,1754—1825)少校主持新首都的总体规划和设计。 朗方出生在法国巴黎,23岁以前生活在法国。巴黎这座城市和勒·诺特(André Le 张红卫 / ZHANG Hong-wei Notre,1613—1700)设计的宏大的凡尔赛(Palace of Versailles)对他的设计生涯有着一定的影响。 华盛顿原是一片灌木丛生之地,地势相对平坦,波托马克河(Potomac River)和它的东部支流阿纳卡斯蒂亚河(Anacostia River)在规划区域的南部交汇。朗方的规划首先确定了国会和总统府的位置,将轴线垂直相交处的国会大厦和总统府作为城市的中心,国会建在场地最高的一个山地上,在国会和总统府前安排公 共花园和宽阔的大道。城市道路则以国会大厦为轴心,开辟13条大道向四面八方辐射,在大道交汇处形成15个城市广场。朗方规划还确定了首都的中轴线,这条中轴线从国会山向东西两侧延伸,分别抵达西边的波托马克河和东边的阿纳卡斯蒂亚河[2](图1)。 19世纪50年代,风景园林师唐宁(Andrew Jackson Downing,1815—1852)受到邀 请,为国会大厦及总统府前的区域做一个整体的改进规划,唐宁提出了一个具有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景观特点的方案,有着弯曲的车道和人行道[3],自然式布置的乔灌木和大草坪,这个方案部分得到了实现(图2)。2.2 麦克米伦规划 19世纪后半叶,由于波托马克河的疏浚和航道整治工作,以及防洪的要求,在华盛顿纪念碑(始建于1848年,落成于1885年)以西回填出大片的土地。1893年,在芝加哥举办的世界博览会,引起人们对城市规划问题越来越多的关注,改善和提升华盛顿城市环境的呼声很高,新的规划被提上日程。 1901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参议院公园委员会(Senate Park Commission),由参议员麦克米伦(James McMillan)倡导成立并担任主席,其成员包括风景园林师小欧姆斯特德(Frederick Law Olmsted, Jr.,现代园林鼻祖

国外规划体系

1英国的规划体系 1、1英国的规划行政体系 英国的规划体系主要由国家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地方规划四级组成,具体由中央和 城市两级政府编制。区域性规划机构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不直接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而主要作为编制区域规划的组织者。 1、2英国的规划法规体系 1987年的《(土地)利用分类令》、1988年的《总开发令》、1990年的《城乡规划法》和1990年的《登记建筑物法》等。除规划法特别准予以外,包括规划许可在内的一切土地 开发都要获准规划同意,“开发”即成为规划法和开发管制的重心。 3、英国土地利用规划内容特点 英国土地规划城乡土地利用的一体化,规划主要目的是控制和管理土地开发,保护自然环境。 不同层次的规划详略程度各有不同。高层次规划较为简略,比如中央规划和大的区域规划主 要提供城市发展的相关政策;基层规划内容非常详细,作为实施性规划,更加强调管理操作的便捷性。英国的城市规划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的框架编制,下一层次规划主要是由大城市中 心区规划、小城镇规划和郊区发展区规划组成的较小区域的规划。 4、英国的规划管理制度 英国的规划编制由政府部门负责,其规划程序是:首先编制规划草案,然后公开征求意见,专业小组或监察员根据公众意见向政府提交报告,根据提交的报告修改规划并再次征求 意见,再次根据各方意见进行规划修改后,提交政府批准规划并付诸实施。在规划实施和管 理制度上,英国建立了完善的规划许可证制度。政府批准实施的规划具有权威性,未经规划许可,不准一切形式的土地开发利用。 4.1.2德国的规划体系 1、德国的规划行政体系 根据行政级别或空间大小的不同,德国空间规划体系一般划分为联邦、州、地区和市(县) 四个层次,每一个层次都有一个综合性战略性规划与之对应,下层规划必须遵循上层规划的 指导。各级规划均有明确的分工,其任务重点各不相同。德国类似土地利用规划是根据建筑法制定的,与

美国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法规体系[1]

美国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法规体系 美国的宪法在本质上是州与州之间的契约。尽管它确立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范围,但它对州与州以下的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却未予涉及。因此,州政府以下的各级政府只能将其拥有的权力分配给地方政府。通常,地方政府的结构以及地方政府的权力与责任是由州宪法、宪章和法律所具体规定的。地方政府在执行权力的同时,也还受到联邦宪法和州宪法所保障的个人权利的引导和限制。当个人权利和政府权力范围发生不一致时,最终的促裁者是法院系统。因此,地方规划工作就要考虑如果正在处理的争端提交法庭进行法律审查,法庭会作出怎样的决定。由于美国的法院依循案例法(case law)的原则而作出判决,因此规划工作会受到过去同类案件的处理和对法庭会作出的可能判决的揣测的限制。在许多情况下,地方规划工作也受到法庭要求地方政府所做的事情的影响。 在美国,州与州之间在立法方面有着巨大的差别。在许多州的法律中只允许地方政府从事特定的规划行为,在其它的州中则要求社会区履行相当全面的规划行为。各个州的立法机构基本上都颁布了州政府与规划实践和内容相关的目标。而州的授权法(state enbling legislation)往往确定了地方政府在规划方面的功能。比如,费吉尼亚州与规划有关的州授权法就要求所有的城市、城镇和县都需要设置规划委员会并有经过批准的综合规划。在州的法律和宪法允许市政当局从事相当的规划行为州,通常都指出这些法规仅仅只保障市政当局的所作所为绝对局限于行政权力的范畴之内。州的规划是一种专门的授权法,通常是建立一个州的机构来协调州层次上的规划功能,此外也确立地方规划行为的具体内容。这些法描述了州规划委员会的功能,并规定了地方政府的规划过程。这些法通常不要求编制综合规划,列出综合规划的范围,并详细说明综合规划审批和执行的方法。州的区划授权法往往也详细地定义区划的范围、批准区划条例的过程、区划委员会的构成及其权力和功能以及区划条例修正的方法及区划条例的例外等。 就如同州层次所确立的特别授权法覆盖了城市行为的一些领域,在地方层次往往运用特别的条例来详细确定城市宪章所要求执行的具体方法。在那些没有“完全拥有者宪章”(Freeholders' Charter,这是关于市政社团的法律,在州

大伦敦区城市发展规划

英国伦敦概况及城市发展历程 发布时间: 2009年9月1日来源: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业务考察报告》1、概况 伦敦是英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最大海港和首要工业城市,世界十大都市之一。它位于英格兰东南部,跨泰晤士河下游两岸,距河口88公里。伦敦市城外的12个市区,称内伦敦,以外的20个市区,称外伦敦。伦敦城加上内外伦敦,合称大伦敦市,面积1580平方公里。大伦敦人口751.24万(2006年)。人口密度4,761人/平方公里。都会区人口827.83万。通勤范围人口约1,200至1,400万。

2、城市发展历程 霍华德的田园城市思想被英国的一些忠实的追随者所发展:翁温和帕克设计了英国第一座田园城市莱奇华斯,始建于1903年,位于伦敦东北64公里,城市和农业用地共1840公顷,规划人口35000人,但到1917年,仅达到18000人;1919年建造了第二座田园城市韦林,距伦敦27公里,城市和农业用地共970公顷,规划人口五万人。田园城市的设想未能解决大伦敦工业与人口的疏散和相应的交通问题。 英国的战后重建的标志之一是大伦敦规划:1在大伦敦规划中体现了"组合城市"概念,并且在制定规划过程中"调查-分析-规划方案"。当时被纳入大伦敦地区的面积为6731平方公里,人口为1250万人。 规划方案在距伦敦中心半径约为48公里的范围内,由内到外划分了四层地域圈,即内圈、近郊圈、绿带圈与外圈。大伦敦的规划结构为单中心同心圆封闭式系统,其交通组织采取放射路与同心环路直交的交通网。伦敦郡人均规划绿地面积大幅提高,重点绿化泰晤士河两岸。中心区改造重点在西区与河南岸,并对其作了详细规划。大伦敦规划吸取了二十世纪初期以来西方规划思想的精髓,对控制伦敦市区的自发性蔓延、改善混乱的城市环境起了一定的作用,对各国大城市的规划有着深远的影响。六十年代中期编制的大伦敦发展规划,试图改变1944年大伦敦规划中同心圆封闭布局模式,使城市沿着主要快速交通干线向外扩展,形成几条长廊地带,在长廊终端分别建设若干具有"反磁力吸引中心"作用的城市,以期在更大的地域范围内,解决伦敦及其周围地区经济、人口和城市的合理均衡发展问题。

走近美国的城市规划

走近美国的城市规划 一、美国城市规划的发展进程 由于美国宪法限制了政府对于土地以及私有财产的权力,土地与其它私有财产一样可被私人拥有,在宪法的权力宪章上有这样的描述“没有人能够不通过法律程序剥夺个人的生命、自由和私有财产;私有财产不能在没有得到适当补偿的条件下被剥夺”。因此,19世纪之前的美国城市发展基本上是依赖于自然资源的开发、是在缺乏规划和政府控制的状况下进行的,由此导致了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城市空间秩序混乱、拥挤、不卫生和由于无序造成的灾害。1893年,在芝加哥举办的哥伦比亚博览会(Columbian Exposition)引发和推动了美国的“城市美化运动”(City Beautiful Movement),带动了美国地方政府一系列的改革运动,如卫生改革运动、保证城市开放空间运动、住房改革运动等,形成了许多影响至今的规划制度。 1909年勃南(Daniel Hudson Burnham)编制的芝加哥总体规划(The Chicago Plan)成为第一个美国城市的总体规划。该规划将芝加哥城区的用地性质进行了分类、将城市的公共空间进行了划分,同时确定了城市的道路网系统。规划至今仍对芝加哥市的城市发展起着指导作用,其主要内容为: (1)芝加哥市沿密歇根湖划出长32公里、宽1公里的永久性公共绿地。在湖滨绿化带中,有80-90%是公园,允许兴建体育场、美术馆和博物馆等公共性建筑。 (2)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以方格网铺开。以东西向的Madison和南北向的State为中心,约200米一条路,1英里一条大街;45°角放射性的道路以前为快速路,1950年之后改成了高速公路。 (3)城市设计的景观。海军码头和天文台分别从两翼伸向密歇根湖。 (4)城市的商业和金融中心全部都在湖滨地带。许多空间进行了立交处理,考虑道路、停车以及通往湖边公共绿地方式。 当时美国的城市美化运动及城市规划的动机一是为了用城市建设来炫耀、同时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二是企图以政府有限的介入来协调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控制土地投资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自发行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各种社会势力追求控制资源以谋取利润,城市土地作为有限的重要资源,成为各利益集团争夺的对象。土地投机,用地使用混乱,只顾个别企业的近利而置全体市民的长期利益于不顾等弊病,迫使政府加以干预。因此,美国城市规划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 美国城市规划的实施在开始阶段,地方政府通过运用常规权力,主要是征税和发行公债的权力,以保证对规划项目的资助。城市规划是在基本没有具体法律框架的状况下开展的。1909年和1915年,联邦最高法院在两起诉讼案中,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角度出发,分别确认了地方政府有权限制建筑物的高度和规定未来的土地用途而无须做出补偿。 1916年纽约市通过了“区划法规”(Zoning Regulation),该法规是美国最早对城市土地、

美国城市规划发展史

美国城市规划发展简史 简介:美国城市规划发展简史 从哥仑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到美国现代城市规划专业的形成,其间经过了400多年的发展历程。回顾这段历史,可以清晰看到美国城市成长的三个阶段。 1.在独立前约300年的殖民地时期内,美国的城镇从无到有,属于前城市化时代。 2.从朗方规划美国新首都华盛顿哥仑比亚特区,到19世纪末的芝加哥世界博览会,是美国城市化急剧发展的时期。 3.从20世纪初开始,在强大的美国城市经济的支持下,城市美化运动与城市土地区划,分别从城市景观环境和城市房地产开发两个方面,奠定了美国现代城市规划的基础。

目前,美国城市已形成了建立官方行政地图和总体规划这样两套系统的工作。其中,经过改造的德式城市区划得到最广泛认同,而用于传播的总体规划的趋势仍在不断增长。 毛其智:今天,我们把美国的一些城市规划情况拿出来,回顾一下现代城市的发展过程。从中看到的城市发展中的问题,算是以他山之石来考虑我们中国的发展情况。现在学建筑和规划的同学在学习过程中,他们了解的最多的就是中国的情况,除了中国之外,第二个最熟悉的国家恐怕就是美国了。很多的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对于美国的方方面面都有讨论。今天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即历史的角度来看的时候,可能看到大家过去不太熟悉的情况,等于是有一些知识的补充。 美国在发展过程中确实有很多的五光十色的各种情况的建设,但是我们要了解这个国家不能光看其表面的情况。这是一张美国的地图(见图),夏威夷不包括在内,美国的国土面积在地理一般讲的是比中国略小一点,936万平米公里的范围。但是从2004年开始,很多材料都显示美国的国土面积超过了中国,中国号称960万平方公里,美国现在是962万平米公里。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是因为美国在世界上拥有很多托管的领土,其托管的领土加起来在目前的面积超过了中国,上升为世界的第二,第一是俄国。美国的人口这些年来也快速的增长,在二三十年前的时候,美国有2亿人。但是到今年年初美国已经拥有2亿9500万人。 我们都知道美国受到全世界的关注,美国问题也有很多人在解

美国规划体系研究

第1章美国规划 1.1美国的规划编制体系 美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与行政管理体系有关。美国有三级政府,即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包括县政府和市政府)。三级政府互不隶属,只是分别对各自的选民负责。县的范围更大于市,多个县又可组成大都市区,而市政府原本是通过本市内的公众通过投票可以从县的管辖下独立出来成为市,因此县与市都有明确的行政边界。如洛杉矶县有88个市组成(其中洛杉矶市只是其中一个最大的,有接近400万人口,1200平方公里),而大洛杉矶都市区包含5个县,共179个市,一万多平方公里,呈现城市蔓延的状态。 与行政管理体制对应,城市规划体系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战略性的总体规划(或综合规划Comprehensive General Plan)、分别有县这一层次的区域性总体规划和市总体规划,再往下则继续有社区与邻里规划;二是实施性的有区划法规(又叫土地分区利用规划,即Zoning Ordinance)、规划调整(Code Modification)、城市更新规划(Redevelopment Plans)、基础设施建设计划(Capital Improvement Program)、环境影响评估(Enviromental Review)、特定区规划(Specific Plans)与城市设计。另外还有某些非法定的补充性或专项规划。实施性规划是开发控制的法定依据,又称作法定规划(Statutory plan)。

美国的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的指导性、政策性文件,是区划法规与城市设计导则的参考,其规定的原则和要求需要落实到区划法规中去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区划法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特定区规划等经市议会批准后是规范规划区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律性文件;城市设计导则经市议会批准后与区划法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区划法规共同规范具体建设行为。 1.1.1总体规划 美国的区域和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可细分为区域性综合规划、全市性总体规划、社区规划与邻里规划。区域性综合规划涉及区域和城市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一般是50年,涉及行政区域城乡全覆盖);全市性总体规划一般是中短期目标。社区规划与邻里规划则是更加细分管理单元,向社区与邻里单位负责的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包含了土地利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准则和空间策略,为城市各分区和各系统的实施性规划编制提供指导框架,但因其内容的战略性,不足以作为开发控制的具体依据。 洛杉矶市总体规划(这是一个全市性总体规划层次的规划)包括城市安全(防火、紧急避难、公共安全、地震安全等)、住房、文化(含文化及其历史文化名胜)、环境(包括空气品质管理、垃圾处理、自然资源保护、噪音、开放空间、景观公路等)、公共设施(输电路线、防洪排水、电力系统、公共图书馆、学校、污水处理、水

英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借鉴与思考

英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借鉴与思考 摘要:英国是城市规划体系较为完善、城市规划历史悠久的国家,从工业革命以来,英国的城市规划以及思想对世界各个国家有着重要的影响,分析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可以对其进行借鉴,从中找到解决城市问题、适合中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办法。 关键词:英国城市规划体系城市管理 正文: 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很早就有了城市建设的礼制,《周礼·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西汉的长安城、明清的北京城等都严格按照城市礼制建造,在世界城市中起到典范作用。但是现代中国城市的建设与管理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城市建设开发无序,城市管理不完善,公众参与没有落实等。英国、美国等国家比我国先进很多年,学习他们国家的城市规划与管理,可以为我国的城市规划带来新的契机。 英国是最早对城市规划立法以及城市规划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它的规划体制与行政体制不可分割,英国是单一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度。议会是立法机关,负责制定或者修改、废止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城市管理权。 1. 英国城市规划发展 17—18世纪,是欧洲城市规划最兴盛的时期,称为巴洛克时代,产生了很多著名的杰作;像巴黎的杜勒里花园和爱丽舍宫的构图设计,凡尔赛宫和它相邻的有规划的城市等都是很好的例子,这些都是至高王权和皇权的表现。 现代的城市规划出现,是为了解决18世纪末产业革命带来的社会和经济问题。产业革命期间,煤成了城市发展的动力,使工业向提供各种物资的地方集中,人口的集中、工业的大力发展导致环境恶化,建筑拥挤,基础设施落后,流行病蔓延、霍乱。1837年,英国成立了一个政府机构——注册总局,有效地解决了城市中的一些问题。 1870年后,政府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来建设新住宅,电气火车、蒸汽火车的出现以及公共交通的发展解决了城市卫生、住宅等问题,但城市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城市的蔓延,无限的向郊区发展,为了解决此问题,1914年英国成立了城市规划协会。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工业代替了旧有传统工业,使得人口的失业率比重不断上涨,1937年,英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研究工业人口地理分布的皇家委员会,委员会在城市和区域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直接促成1945—1952年战后

行动规划在它乡——英国城市规划体系及其改革简介

行动规划在它乡——英国城市规划体系及其改革简介 2008-07-07 11:02:00 字体显示:大中小 [前言]现代城市规划理论起源地的英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并且影响了许多国家规划理论和实践的现行体系,近年来遇到了许多问题,被批评为“僵硬、教条、官僚的程序”,“本应促进发展的规划体系却成了阻碍发展的绊脚石”,“规划过程常常起着阻止发展的作用,而不是确保让好的项目得到发展”。英国目前正在对其规划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将以更务实的“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而“行动规划”是新规划体系的核心内容。 英国在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方面有着卓著的成就,并深远地影响了许多国家的规划实践。但事实上,英国的规划理论和实践也不断面临新新问题,不断寻求新出路。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内,英国的规划体系就进行了几次重大的改革。这些改革的思路对我国的规划改革不无借鉴意义。 1.第一次改革(1947年):从“分区规划”到“发展规划” 1947年之前英国实行的是分区规划,具有法定效力并具有确定性。发展商若想开发某地块,只要到市政大厅查询一下分区规划就知道那块地能开发什么功能了。这对发展商来说增加了投资项目的确定性,但对地方政府而言却显得缺乏弹性,难以应对变化的外部环境。因此许多地方政府利用编制规划耗时长的特点,故意地拖延规划完成的时间,将规划停留在编制阶段,以便使地方政府对用地功能的安排有灵活性。 为克服“分区规划”的弊端,1947年英国改革了规划体系,以更具灵活性的“发展规划”代替了“分区规划”。发展规划的成果是一系列的文件,文本非常简洁,只概括了规划所提出的主要内容而不解释提出这些内容的原因或依据,而图纸则包括规划区域总图和“开发项目图”。一般规划期限为20年,总图上要表达出规划期内所有要开发的项目及其用地。 但与分区规划不同,发展规划本身不具有约束力,它仅仅表达规划部门的意图。虽然发展商从发展规划中可以找出他们的项目在哪里 发展可能会获批准,但项目还是要经规划部门批准。即“发展规划”体系引入了规划审批制度,来对发展进行控制。规划部门在审批规划申请时不仅仅要考虑“发展规划”的规定,还要考虑“任何其它因素”。因而发展商很难预测他们的申请能否获得批准。 “发展规划”也有不少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规划编制工作量巨大,使规划编制部门不胜其累。1947年颁布的规划法要求地方规划部门在三年内完成“发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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