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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银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银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x银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风险加权资产的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根据我国银监会监管要求和x银行有关规定,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加权资产(RWA)等于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之和,是计算资本充足率的重要基础,反映了x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总量。

第三条风险加权资产是计量和管理资产风险的重要工具。及时计算风险加权资产,优化资产风险结构,降低资产整体风险,提高风险回报,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风险加权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要真实、全面,动态反映单笔资产和组合资产的风险水平。

(二)统一性原则。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管理和披露要采用全行统一的政策、标准和系统,保证集团内部计算结果的一致性。

(三)有效性原则。要及时发现风险总量、结构、收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资产风险管理,不断提高资产风险回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风险加权资产管理在高级管理层的统一领导下,由客户部门以及风险管理、财务会计、资产负债、信贷管理、运营管理、审计、科技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实施。

第六条高级管理层是x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管理政策、制度、参数和规则。

(二)定期评估资产风险水平,确保全行承担的风险与持有的资

本相匹配。

(三)审定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结果以及风险资产总量、结构调整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是风险加权资产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全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考核。

(二)组织实施集团层面风险加权资产的定期测算和结果发布工作。

(三)汇总分析资产风险总量和结构,提出风险结构优化计划和措施,报高管层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动态监控、分析、评价全行资产风险状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优化调整风险结构。

第八条客户部门以及财务会计、资产负债、信贷管理、运营管理等部门是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管理的重要参与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部门职责,在业务系统中录入、审核有关数据,提供系统中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其中,客户部门主要负责客户、资产的有关数据,财务会计部门主要负责收入的有关数据,资产负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资本、股权投资以及承诺的有关数据,金融市场部门、运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债券投资、存拆放同业等资金类业务的有关数据。

(二)结合部门业务管理职责,充分运用资产风险监控、分析结果,落实风险总量、结构调整计划,优化风险结构。

(三)持续跟踪本条线资产风险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单位风险资产的收益水平。

第九条审计部门负责对风险加权资产计算相关的规则、过程和

系统进行审计,评估资产风险管理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第十条信息技术管理部和软件开发中心是风险加权资产管理的重要支持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数据集市和风险加权资产计算系统配套的数据技术规范,协助提供数据质量保障服务,确保数据的持续可获得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开发、优化数据集市和风险加权资产计算系统,及时从相关业务系统中导入有关数据并进行计算,提高风险加权资产计算和管理的自动化程度,并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范围

第十一条计算资本充足率时,要分别从法人层面和集团层面汇总计算全行风险加权资产。

第十二条法人层面下,风险加权资产覆盖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集团层面下,将以下机构纳入并表范围:

(一)x银行直接拥有,或子公司拥有,或与其子公司共同拥有被投资机构50%以上表决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

(二)x银行拥有被投资金融机构50%以下(含)的表决权,但与被投资机构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机构50%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该机构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三)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金融机构时,要考虑x银行和子公司持有的被投资金融机构的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

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对于当期可以实现的潜在表决权,要计入x银行对被投资金融机构的表决权。

(四)其他证据表明x银行实际控制被投资金融机构的情况。

控制,是指x银行能够决定另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据以从另一个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第十三条对于x银行未持有多数股权或未控制的承担有限责任的独立法人金融机构,如根据风险相关性,其对银行集团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符合下列情况时,x银行将其纳入并表范围:(一)具有业务同质性的多个金融机构,虽然单个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占x银行集团整体资产规模的比例较小,但该类金融机构总体风险足以对x银行集团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

(二)被投资金融机构所产生的合规风险、声誉风险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足以对x银行集团的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但不适用与商业银行相当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规定的其他被投资的承担有限责任的独立法人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企业年金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不纳入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

围。对此类金融机构的投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从银行集团资产负债表中剥离此类金融机构的资产及负债。

(二)从资本中扣除银行集团在此类金融机构中的所有股本及其他监管资本投资。

(三)从资本中扣除此类金融机构的资本缺口。

第十五条x银行持有被投资金融机构50%以上表决权或拥有被投资金融机构的控制权,但被投资金融机构处于以下状态之一的,可不列入并表范围:

(一)已关闭或已宣布破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制度模版

23 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市场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法所指的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第三条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利率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第四条市场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我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各部门要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下安全、稳健经营。确保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与其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为了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我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 第五条我行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一)股东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五)适当的市场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第六条实施市场风险管理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市场风险与其他风险类别,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

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和应对措施

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和应对措施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和应对措施 林洁交通银行绍兴分行312000 【摘要】本文分析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降低我国银行信用 风险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银行信用风险不良资产信用评级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067(2010)03-0179一O1 一 ,前言 现代金融业的竞争与其说是资产规模的竞争,不如说是金融风险管 理的竞争.在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下,由于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以商业 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仍占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我国的金融 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同时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因此, 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目前已逐步建立起风险管理体系,但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 较,我国信用风险管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信息系 统建设滞后.从对信用风险管理决策提供支持的角度来看,我国与发达 国家的差距还较大,主要表现为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水平不高以及由此带 来的信息传递效率较低,从而带来信息失真现象,加大了管理中的操作 风险,难以实现与风险评估和管理的统一性.(二)基础数据库不完善.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

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差.基础数据不统一和准确性不足,这使 得即便是简单的分析工具也由于数据的质量问题,导致分析结果缺乏可信度,从而无法建立各种信用风险的管理模型,无法把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运用到银行实际的信用风险管理中去.(三)风险管理的体制 性差异.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一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控制权垄断很难避免”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决策执行体系构造不合理,监督机构有效性不足,从而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基础薄弱;二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制的最大特征是纵向的,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是以分行为经营单位的体制,这种横向体制造成了金融效率低.(四),监管机构不完善.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信息化工具 与手段,无法实现对被监管对象进行持续,全面,有效监管.随着信息技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应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品种与交易量大增,交易信息电子化,无纸化,业务的复杂性,风险的隐蔽性也越来越高,单靠手工方式,以有限的人力资源按照传统方式翻阅账本,传票等,难以有效识别金融机构风险. 三,降低我国银行信用风险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银行信用建设 依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报告的 生成完全是由征信服务中心和商业银行双方完成,个人客户是被排除在外的,个人客户仅在信用报告生成后发现有误时才可以提出异议.很明显,这种制度设计是以商业银行能真实,明晰,完整地征集个人信息为前提的.但是,在现实中,情况却往往相反.从目前的实际看,”办法”赋 予个人客户的四种权利,有点名存实亡.对于使用同意权,银行可以在

某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某商村镇银行 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某商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各项业务健康、持续、规范发展,有效控制和规范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及各业务条线。 第三条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事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内部欺诈。有机构内部人员参与的诈骗、盗用资产、违反法律以及本行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外部欺诈。第三方的诈骗、盗用资产、违犯法律的行为。 (三)雇用合同以及工作状况带来的风险事件。由于不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劳动健康、安全法规所引起的赔偿要求。 (四)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引起的风险事件。有意 或无意造成的无法满足某一客户的特定需求, 或者是由于产 品的性质、设计问题造成的失误。 (五)有形资产的损失。由于灾难性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有

形资产的损坏或损失。 (六)经营中断和系统出错。例如,软件或者硬件错误、通信问题以及设备老化。 (七)涉及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的风险事件。例如,交易失败、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失败、交易数据输入错误、不完备的法律文件、未经批准访问客户账户,以及卖方纠纷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五条本行董事会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银行2021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银行2021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银行2021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尊敬的__领导: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们就迎来了20__年。回顾去年的工作,一年的时间,在行领导以及党支部的带领下,积极服从支行及科室领导经理以及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主动的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各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现将本年度的工作述职如下: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学习各种理论知识。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正确价值观,人生观。思想上,我时刻了解时事动态,学习理论知识,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已的头脑。通过认真的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的重要精神,领会其重要思想,并将其灵活运用到指导我的工作和学习中。 一年以来,我在行动上自觉践行“诚于心,信于行“的服务的宗旨,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在平时工作同,我也比较注重团结同志,因为我深信工作不是一个人干出来的,只有好的团队才能为客服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能为我们银行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在工作之余,我也积极地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金融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一年前的我对自己或许还有些疑惑,半路出家,对金融知识一片空白的我倒底能不能干好金融工作。这一年间,通过对银行、会计、保险、证券及理财等知识的全方位学习,让我在金融方面的知识积累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对于干好以后的工作也更多了一分自信。 2、当好助手,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上,通过思想认识上的提高使我更加认真的对待本职工作,勤于实践,业务技能不断增长,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兢兢业业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今年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们积极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深知:信贷资产的质量事关整个成都银行的发展大计,过去的几年,在“二次创业”、“五年规划”发展新思路的指引下,整个成都银行各项业务实现了年均30%以上的增长,现在上市工作也在积极的筹划当中,我们更不能因为我们的原因而拖了整个成都银行的后腿。 3、从严律己,积极发挥党员在群众中的表率作用。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深知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仅关乎我自己、更关乎党组织的形象。党员的表率作用发挥得越好,我们整个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也就越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也才能落实得越好。 因此,在工作中,我处处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真正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率先垂范。在工作中遇到不懂之处,能主动向领导和同事请教,不足之处能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信托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保险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保险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银行保险机构声誉明显受损的相关行为或活动。 第三条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前瞻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加强研究,防控源头,定期对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及潜在风险进行审视,提升声誉风险管理预见性。 (二)匹配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进行多层次、差异化的声誉风险管理,与自身规模、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及系统重要性相匹配,并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适时调整。 (三)全覆盖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以公司治理为着力点,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业务条线、所有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覆盖各部门、岗位、人员和产品,覆盖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同时应防范第三方合作机构可能引发的对本机构不利的声誉风险,充分考量其他内外部风险的相关性和传染性。 (四)有效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声誉风险管理最终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及时高效的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机制,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应对、高效处置声誉事件,及时修复机构受损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四条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监管。 第二章治理架构 第五条国有、国有控股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声誉风险管理各个环节。已建立党组织的民营资本或社会资本占主体的银行保险机构,要

某银行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管理办法

某银行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管理办法

某银行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识别我行经营管理中的操作风险,准确评估风险等级,提供风险管理决策参考,提升我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某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isk andControl Self-Assessment,RCSA)是指我行各部门、分支机构对自身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操作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固有风险,再通过分析现有控制活动的有效性,判断剩余风险,并提出优化控制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固有风险指在未采取控制措施或其他风险缓释措施之前本身就存在的风险。 控制活动是指能够避免或减少风险发生可能性或者不利影响的所有流程和行动。 剩余风险是指采取现有的控制活动或其他风险缓释措施后仍存在的风险。

第四条自我评估的目标是建立覆盖我行各项经营活动的操作风险动态识别、评估、防控机制。自我评估单位要及时识别面临的风险点,避免违规操作,控制风险隐患,并为操作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自我评估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自我评估范围应包括各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各业务品种、各流程环节和风险点。 (二)及时性。自我评估工作应及时开展,评估结果应及时 报送,优化措施应及时实施,实施效果应及时检查。 (三)客观性。自我评估工作应当谨慎、客观,并充分考虑我行内、外部环境变化因素。 第二章自我评估流程 第六条自我评估的流程包括(不限于)制定自我评估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制订控制优化措施、后续跟踪检查四个阶段。 第七条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各业务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为自我评估发起单位,负责制定自我评估方案,按照有关内部控制的要求和频率开展实施。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2-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3-

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方案计划政策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 第五条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第六条为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与本行总体资产负债管理策略相匹配。 第七条本行的资本分配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资本总额及分配办法,

核定市场风险的资本分配总量,并在本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中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章市场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实施部门。 第九条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全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全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 (二)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 (三)定期获得并审阅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 (四)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全部或部分职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就承担的相关职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XXX制度 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XXXXXXXXX-XXXX 编制部门: 审核: 批准: 版次号:A/0 生效日期:年月日

目录 修改记录 (3)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7) 第三章信用风险的识别和计量 (11) 第四章信用风险的监测和控制 (15) 第五章信用风险的报告 (23) 第六章授信政策 (24) 第七章附则 (28)

修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XXX(以下简称“我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并降低信用风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三条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获得最高的经风险调整收益: (一)提高资产健全性,以特定的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地区、产品等类似的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并管理,防止信用风险向某一方面偏重,把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的非预期损失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内。 (二)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管理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债务而导致的一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及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损失指对我行的价值、财务状况、声誉、客户或员工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信用风险管理指对信用风险进行主动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或化解、报告的过程。 第六条本办法管理对象包括除交易类账户和衍生产品外的所有银行账户表内外资产,主要包含计量信用风险暴露项目,即各项贷款、拆放同业和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不可撤销承诺及或有负债。 第七条信用风险管理理念: (一)全面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渗透到各项业务中,覆盖所有部门、各个支行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执行。 (二)及时调整。信用风险管理与我行面临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根据经营战略、理念、外部经济、政治即监管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 (三)成本与收益匹配。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与具体业务规模、复杂程度和特点相适应,并在风险管理成本和收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第八条为有效改进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必须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 (一)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切实提高资产质量; (二)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观念,将信用风险和其它风险以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审批稿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 办法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ⅩⅩ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和落实《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交银董〔2010〕13号,下称“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延伸,由总行风险管理部根据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相关原则进行制定与更新,并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分为公司治理层面和职能管理层面两个层次。公司治理层面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操作风险管理的领导机构。职能管理层面由业务经营部门、条线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操作风险管理“四道防线”。上述机构和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交银董〔2010〕13号)的有关规定设置执行。 第四条为有效落实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部下设操作风险管理二级部门,专职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的管理工作; 分行风险管理部下设操作风险管理岗,负责分行层面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总行条线管理部门应指定相关的二级部门,承担本条

线操作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分行条线管理部门也应指定具有一定业务和风险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 第五条总行风险管理部下操作风险二级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订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实施办法和程序,并在总分行范围内组织落实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及其办法的实施; (二)作为全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协助总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各分行,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与报告; (三)牵头拟定及修订全行层面的操作风险偏好和关键风险指标,审核全行层面的操作风险容忍度; (四)监测全行操作风险并牵头管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五)推动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在本行的实施,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方法论,并对其进行持续研究和更新; (六)针对条线管理部门的新产品/新业务自评估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 (七)按照监管规定和本行实际状况制定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的具体方法,为未来操作风险资本的高级法计量做好准备; (八)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九)为各部门提供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协助各部门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合规稳健经营理念,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贷款法》、《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贷款公司集合资金贷款计划管理办法》、《贷款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思想是:追求稳健,以适度承担风险获得适中的回报;反对不计风险盲目追求高收益的激进经营行为;果断把握较低风险较高收益的市场机会,实现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的平衡。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风险管理体系,树立风险管理理念,确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制订详实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及时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五)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倡导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二)创建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机制,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有效风控的同时兼顾效率、价值的均衡,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确保贷款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三)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降低公司经营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支持业务拓展和创新,保障公司的经营目标的实现;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ⅩⅩ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宗旨】 (4) 第二条【定义】 (4) 第三条【操作风险的主要类别】 (4) 第四条【适用范围】 (5) 第五条【操作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 (5)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与职责分工 (5) 第六条【架构原则】 (5) 第七条【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 (6)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 (7) 第九条【分行管理层】 (8) 第十条【风险管理部】 (8) 第十一条【各业务条线和职能部门】 (8) 第十二条【法律合规、运营管理、信息科技、安全保卫、人力资源等部门】.. 10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10) 第三章操作风险管理制度 (10) 第十四条【范畴】 (10) 第十五条【制度体系】 (11) 第十六条【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11)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11) 第十八条【内部控制制度】 (12) 第十九条【紧急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2) 第二十条【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细则】 (12) 第二十一条【对分支行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细则的特别规定】 (13) 第四章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和技术 (13) 第一节业务标准操作流程管理 (13) 第二十二条【基本思路】 (13) 第二十三条【职责】 (13) 第二节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 (14) 第二十四条【操作风险识别】 (14) 第二十五条【操作风险评估】 (14)

第二十六条【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 (15) 第三节操作风险控制与缓释 (15) 第二十七条【操作风险应对措施】 (15) 第二十八条【外包】 (15) 第二十九条【保险】 (16) 第四节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 (16) 第三十条【操作风险监测】 (16) 第三十一条【关键风险指标】 (16) 第三十二条【操作风险报告】 (16) 第三十三条【操作风险预警】 (16) 第三十四条【操作风险事件举报】 (17) 第五节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17) 第三十五条【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17) 第六节操作风险资本管理 (17) 第三十六条【监管资本】 (17) 第三十七条【经济资本】 (18) 第七节配合监管 (18) 第三十八条【政策程序报备】 (18) 第三十九条【提交报告】 (18) 第四十条【配合检查】 (19) 第四十一条【整改】 (19) 第五章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19) 第四十二条【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19) 第四十三条【传达】 (19) 第四十四条【业务培训】 (19) 第四十五条【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培训】 (20) 第四十六条【全员操作风险管理培训】 (20) 第四十七条【操作风险管理考核及奖惩】 (20) 第六章附则 (20) 第四十八条【重检】 (20) 第四十九条【解释】 (21) 第五十条【实施】 (21) 附件:名词解释 (22) 一、操作风险来源 (22) 二、固有风险与剩余风险 (22) 三、可能性和影响性 (23) 四、操作风险应对措施 (23) 五、关键风险指标(Key Risk Indicator,KRI) (23) 六、风险映射 (24) 七、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 (24) 八、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库 (24)

农商行全面风险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农商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农商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农商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农商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农商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农商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农商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农商行董事会

要求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农商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农商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农商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农商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农商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农商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农商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农商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

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银行市场风险的全面管理,有效提高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根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以及x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x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依据,是规范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是指x银行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对具体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组合或者产品组合,按照关键风险指标设置的风险暴露上限或下限。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是指x银行运用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工具,将市场风险承担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并对限额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报告、调整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五条x银行进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要遵循“合理设定、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及时报告”的原则: (一)“合理设定”原则,即要兼顾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的发展需要,设定市场风险限额。 (二)“严格执行”原则,即要严格遵守限额管理的要求,保证限额管理的严肃性。 (三)“动态管理”原则,即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限额的执行情况,对市场风险限额进行动态管理和适时调整。 (四)“及时报告”原则,即要及时将限额执行的情况向风险管理部门、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x银行总行和经总行授权开展本外币资金交易和投资业务的一级分行及境外分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总行高级管理层承担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直接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请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有权审批人审批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政策、全行市场风险限额。 (二)监督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管理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管理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批准全行市场风险限额调整建议。 (五)批准新产品、新业务市场风险限额建议。 第八条总行风险管理部承担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职责,包括:(一)拟定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政策,包括:具体办法、流程、计量标准等。 (二)拟定全行市场风险限额。 (三)提出、审查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调整建议。 (四)审查新产品、新业务市场风险限额建议。 (五)监测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 (六)向总行高级管理层报告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 (七)组织实施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尽职监督工作。 第九条承担市场风险的相关部门(以下简称“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包括总行金融市场部、资产负债管理部。 市场风险承担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监测本部门限额的执行情况。 (二)在本部门限额内,设定和管理部门市场风险子限额。 (三)定期向同级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部门限额、部门子限额的执行情况。

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一)

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一) 一、信用风险的界定 20世纪90年代,在全球经济、政治、技术快速变化的背景下,信用风险正以指数形式增长着。从居民个人来看,消费信贷的发展使得居民个人作为一个重要的信用提供者出现。万事达卡的一份报告这样写道:“1995年,万事达信用卡的发行增长率(以美元为记价单位)为:欧洲25%,亚洲22%,拉美36%,中东和非洲22%。”从公司企业的角度来看,几乎所有的公司帐户上都有应收、应付款项,还有很多企业发行大量的公司债券。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各国的债务都在不断的上升。这一切都说明了信用的巨大发展。 毋庸质疑,信用的可获得性以及人们从观念上对信用的接纳促进了现代社会的发展。信用使得一个人即使收入菲薄也能买得起房子、汽车和其他消费品。这样反过来又创造出新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信用能促使企业快速地增长,如果没有信用的存在,企业仅凭自有资金的积累很难发展成国际性的大企业。信用还使得国家和地方政府能够满足公众对一些公共产品的需求。 但另一方面,随着信用的迅速发展,各种信用风险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从借款人个人不能按时还钱,到银行呆帐、坏帐的增多,一直到债务国不能偿还债务本息。这一切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 信用风险指的是因交易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交收责任而造成

的风险,这种无力履行交收责任的原因往往是破产或其他严重的财务问题。信用风险可进一步分为本金风险和重置风险。如当一方不足额交收时,另一方有可能收不到或不能全部收到应得证券或价款,造成以交付的价款或证券的损失,这就是本金风险;违约方违约造成交易不能实现,未违约方为购得股票或变现需再次交易,因此可能遭受因市场价格变化不利而带来的损失,这就是重置风险。 信用风险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出现了问题。贷款的偿还一般通过取得经营收入、出售某项资产,或者通过其他的途径借入资金而实现。不过,最主要的还是通过生产经营,由其经营所得来偿还。因此,衡量借款人的履约能力最主要还要看其生产经营能力的大小、获利情况如何。这一点无论是对个人、企业还是国家而言都是如此。第二类是借款人的履约意愿出现了问题,这主要是借款人的品格决定的。借款人品格是指借款人不仅要有偿还债务的意愿,而且具备在负债期间能够主动承担各种义务的责任感。这就要求借款人(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必须是诚实可信的,并且能够努力经营。对于国家而言,一般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不过,借款人品格是难以用科学方法加以计量的,一般只能根据过去的记录和经验对借款人进行评价。如果存在完备的信用档案,那么借款人在过去时间里违约的次数基本上可以反应出借款人的品格。 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的演变 近20年来,国际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

银行操作风险报告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操作风险报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报告程序,明确操作风险报告路线及各部门和岗位报告职责,防范、降低和处臵经营过程中各类操作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对涉及的重要概念定义如下: ( 一 操作风险。本制度关于操作风险的定义与?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一致,即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二)操作风险损失。操作风险损失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三)操作风险事件。操作风险事件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操作风险损失的、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有关的事件。根据是否造成损失, 操作风险事件可以分为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和操作风险非损失事件。其中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是指已经产生损失或根据合理估计有可能会有损失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操作风险非损失事件是指没有产生损失并且根据合理估计也不太可能会发生实际损失的操作风险事件。

(四)操作风险报告。操作风险报告指各报告单位根据规定的要求、时间和程序,对操作风险事件和操作风险整体状态进行描述、分析和评价的书面文件,包括操作风险事件报告和操作风险综合报告。

(五)报告单位。报告单位指根据本制度规定有义务进行操作风险报告的分支机构和业务条线。 (六)业务管理部门。指各项产品或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第 三条操作风险报告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操作风险状况,严禁隐瞒、歪曲风险事实。(二)及时性原则:要及时分析和报告操作风险状况,确保报告的时效性。(三)全面性原则:要全面反映所辖范围内各类操作风险事件,对风险成因、现状、影响等要进行综合分析。 (四)有效性原则:操作风险提出的应对措施要务求实效,切实可行。(五)保密性原则:严禁将操作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透露给行外人员或与此项工作无关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 (一)负责审议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 (二)负责审批高级管理层报告的特别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处臵方案;(三)负责审议操作风险报告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第 五条总行高级管理层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XX银行 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各级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对借款人的持续贷后监控,及早发现借款人出现可能会危及信贷资产安全的预警信号,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根据《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名词定义 (一)信贷风险预警,是指通过贷后监控,发现风险程度加剧的早期信号,识别风险类型,分析风险的成因、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主动地防范、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管理手段; (二)风险预警信号,是指借款人的内部经营运作和外部环境中出现可能会对其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且可能会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引起关注的信号; (三)调整,是指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并且存在影响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时,调整授信方案(包括调整担保、调减授信额度、转换授信品种等),以控制风险; (四)减持,是指在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并且可能会一定程度地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但不适宜或不能马上全部退出

的情况下,采取的逐步退出方法; (五)主动清户退出,是指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将严重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应尽早采取抢救措施,争取全面退出,尽可能减少损失。 第三条信贷风险预警应遵守及时、保密原则,达到把握最佳时机,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遵守动态监管、分层预警原则,通过适时监管、各部门、各层级参与预警,及时发现信贷风险预警信号。 第四条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制度,一旦出现信贷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制定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方案,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并完成审批工作。审批方案按照授信权限实行报备制,提请主管行对审批方案提出其他意见。 第五条出现信贷风险预警,资产分类调整为次级类(含)以下的,按照XX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行的正常类、关注类借款人。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综合业务部是监控借款人预警信号的最主要责任岗,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借款人进行持续的贷后监控,及时发现预警信号,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提出调整、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送风险合规部审查,审查

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办法

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办法 附件2: 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掌握全行操作风险状况~提高各级行对风险信息的敏感度~规范农业银行操作风险持续监测与报告流程~建立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工作机制~根据总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操作风险分类分级标准>和<中国农业银行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农银规章[2010]170号,以及农业银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监测是指通过持续监测风险点、关键风险指标以及负面媒体信息~识别风险信号及风险隐患~分析操作风险变化趋势并对异常状况作出预警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报告是反映操作风险事件,项,情况~分析操作风险发生原因~并按照规定范围、路径和时限进行报告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各部门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工作一律通过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要全面监测和报告各类操作风险事件,项,~覆盖所有操作风险。 ,二,及时性。要确保时效性~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监测和报告义务。 ,三,准确性。要客观、真实地报告操作风险状况~准确对操作风险进行分类分级。 ,四,保密性。要遵守有关保密管理及信息披露规定。

第四条操作风险事件,项,按照“谁发生~谁报告”的原则由事件,项,发生单位报告。事件,项,发生单位是指发生操作风险事件,项,的县级,含,以上分支机构或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的内设业务管理部门~同时涉及我行多个分支机构或部门的~事发单位为牵头应对、化解风险的分支机构或部门。 派驻风险合规经理报告作为事件,项,发生单位报告的补充~在事件,项,发生单位不履行报告责任时直接向上级行报告。 事件发生,风险承担,单位要及时向事件处臵,受理,单位提供风险事件线索~事件处臵,受理,单位要及时向事件发生,风险承担,单位通报风险事件最新进展。 第五条依本实施细则报告操作风险事件,项,时必须遵循全行统一的操作风险分类分级标准~要划分事件主要、次要责任部门~按照事件类型、风险成因、产品线进行分类~按照影响程度进行分级。 第二章操作风险监测 第六条业务管理部门监测。 各级业务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监测系统持续监控操作风险~关注客户投诉、媒体报道等反映的操作风险信号~主动识别风险隐患~分析风险状况和变动趋势~并将日常运行及监测报告报送同级风险管理部门,如会计监控季报等,。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监测。 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要通过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监测风险信息~对从会计监控、客服、安全保卫、法律事务和反洗钱等相 关系统采集的风险信息~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核实事发单位是否已经报告~在事发单位未及时报告的情况下要直接通过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第八条关键风险指标监测。 总行风险管理部针对风险成因、风险控制和风险结果设定关键风险指标并及时更新。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要按要求频率监测本级行各项指标变动情况~对指标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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