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浅谈公司治理结构

浅谈公司治理结构

浅谈公司治理结构
浅谈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分析

姓名:经利利

班级:会计0803

学号:2008306202177

执导老师:汪爱娥

时间:2011年6月1日

公司治理结构分析

一、摘要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提升公司价值及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关键,公司治理作为一

种先进的制度安排和有效的制衡机制,受到国内外学者及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本文认为改善中国的企业绩效关键在于对传统的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革,并逐

步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关键字

公司治理结构委托代理股权结构股权分置

三、公司资本结构的介绍

由于世界各国政治制度、社会环境、历史传统以及经济制度和经济发达程度的不一样,因而,各国之间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和每一国家公司治理结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也会有所不同。当然,以不同的标准来划分,则得出的公司治理结构类型也是不一样的。当前,存有五种不同的划分标准,分别为:所有制结构、公司组织形式、出资者和劳动者之间的产权和利益分配关系、外源融资方式和投资者的权力行使。而在上述五种标准中,最常采用的就是最后一种。

按投资者行使权力的不同,公司治理结构在模式上可分为外部控制模式和内部控制模式两种。外部控制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又名英美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也有人称之为新古典式公司治理模型),以美、英两国为代表。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公司股权比较分散,持股人对公司的直接控制和管理的能力极为有限,但资本市场发达,股票的流动性好,这样使得大多数股东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卖掉所持公司股票,即借助股票市场来形成对公司行为的约束和对代理人的选择。内部控制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又名大陆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以德国、日本两国为代表。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恰好与前一种有些相反: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尤其是存在公司之间大量持股和银行对公司大比例持股,股东有条件对公司进行直接控制和管理而对股票市场的依赖性较小。

我们知道,公司化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是以所有权和经营权及控制权的分离为特征的,由于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效用函数不同,对经营绩效的责任不同,以及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督所需信息的成本太高和所有者“搭便车”问题,使得管理者(代理人)可能利用已有的地位、权力和所掌握的信息,追求自己而不是所有者(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从而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现代企业理论认为公司中管理者的努力和某些成本属于私人信息,由于存在交易成本和未来事项的不确定性,对于管理者应该如何做以及做到什么程度,签订一个完全的最优委托代理合同几乎是不可能的。当公司中某些行动必须在将来才能确定,而不完备的初始委托代理合同无法做出具体规定时,为了约束管理者偏离股东利益的行为,需要一种法律框架。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这样一种框架,它是指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的一整套关系(OECD,1999);或者说是处理股东、贷款人、管理人员、职工等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实现经济目标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可以被看作是出现初始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情况时的一种决策机制,其本质反映了企业中所有权的安排所导致的控制权配置状况。公司化的前提要求界定法人的产权,明晰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公司化后控制权的重新安排。由于企业所有权是指其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为了解决企业的激励问题和管理者的选择问题,最大化公司价值,控制权的安排应使二者对应,特别是分配给企业中最重要的、最难监督、最有信息优势的成员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对于公司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也正是这些制度安排,支配着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股东、债权人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使得参与各方能从这种关系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实现这一目的的公司控制权安排及治理结构形式有很多种,代理成本的现实存在表明,现代公司实际达到的经济效率总是次优的。次优理论决定了对于不同的公司,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公司治理机制是不同的。不存在适用所有类型企业和所有经济环境的公司治理机制。而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实质上是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各种可能方式的一种相机选择,其中产权交易、并购和破产机制是转移控制权从而对治理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公司治理的模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股东起作用依赖于资本市场的美英模式;一种是由银行起作用依赖于相互持股的德日模式。前者可能会导致投资不足问题,后者则可能会导致过度投资问题,投资不足和过度投资都不利于最大化公司价值。我国一系列的金融体制改革,说明我国的公司

改制倾向于构建第一种治理模式。那么,这种模式下应该存在什么机制使管理者减少上述代理行为,从而有利于资本结构的优化呢?

四、公司治理的国际发展

世界上第一个公司治理原则是由英国财政报告委员会、伦敦证券交易所联合成立的公司治理原则委员会于 1992 年 12 月发表的《公司治理财务报告》。这一报告提出了董事会的最佳行为准则。此后,许多国家、国际组织、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公司各层次纷纷制定了自己的公司治理原则,其中,影响最大、范围最广的是由 29 个发达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所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则》。为了改善其成员国的公司治理结构,OECD于1998年4月成立了公司治理原则专门委员会。1999年5月正式发表了《公司治理原则》。《原则》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它们分别是:(1)股东权利。强调治理结构框架应保护股东权利。(2) 对股东的平等待遇,强调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保所有股东,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受到平等待遇。如果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偿。(3)利害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强调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应当确认利害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害相关者在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方面积极地进行合作。(4)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强调治理结构框架应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五、债务机构的治理问题

理论和实证研究都说明,某种形式的所有权集中和对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保护、较强的债务机制应该是一个好的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由于债务更多地是作为一种事前约束机制来起作用,为了减少管理者事后消极的可能性,应该在发展竞争性的资本市场和管理者市场的基础上,给予管理者直接的报酬激励和适当的产权激励,如分配给其部分股权、股票和期权等,同时应该根据其控制权收益的大小,确定可信的管理者替换机制。我们的现状是,国有股份在国有公司中仍占有很高比例,初始委托人虚置的国有股份,即使股权集中,也没有监督的动力,相反政府官员作为代理人可能与管理者合谋,同时机构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还弱小,因此依靠实际股东监督管理者的模式只能收到有限的效果;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刚刚发展,控制权市场对公司治理的作用近期内也很有限;银行作为最大债权人还没有能力和

动力起到相机控制权的转移作用(其中一个原因是破产机制仍是有限的),其承诺不可信,无论对管理者的选择还是对管理者的报酬还不具有市场竞争特征。从而使得管理者有效控制权很大,内部人控制问题比较严重。因此,国有企业实际上仍然不存在优化资本结构的治理机制。可见,为了激励管理者投资扩张并限制和约束其无效扩张,保证投资扩张的效率,应该发展两个市场,既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又塑造真正的、持有较大比例股份的大股东或机构股东,同时必须加强债务约束机制和管理者激励机制构建。

参考文献:[1]余志宏,段红涛.资本结构、契约理论与上市公司治理[J].经济评论,2003,(3).

[2]张宗新.融资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基于契约理论的研究[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3,(3).

[3]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4]陈耿,周军,等.债权融资结构与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证分析[J].财贸研究,2003,(2).

[5]郑志刚.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整合[J].经济研究,2004,(2).

[6]汪辉.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公司治理与市场价值[J].经济研究,2003,(8).

(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美日德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其启示

【文献号】1-3388 【原文出处】中国工业经济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611 【原刊页号】75-80 【分类号】F31 【分类名】工业企业管理 【作者】李续忠 【复印期号】199703 【标题】美日德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其启示 【正文】 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得以确立,确保整个管理机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这些目 标和计划的一种企业组织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是指公司的机构设置;另一方面是指这些机构的运行 规则。可以说,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高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公司制度的生命力所在。纵观 世界各国公司的治理结构,虽然其基本原理相同,但在具体设计和运行上却各具特色。 其中以美国、日本和德 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最具代表性。认真研究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特点,吸取其精华,对完善我国公司制度, 提高公司制企业的运行效率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 美国的公司制度,是在传统的自由资本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具有与这种经济 环境相适应的特点。 1.一般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比较淡化。在美国,除极少数公司外,公司股东极为分散,一些上市公司往往 有几十万、上百万个股东,且单个股东所持股票份额很低。例如,美国最大的企业——通用汽车公司,它的股 东人数多达200多万,股票总数为4亿股,平均每个股东只持有200股。机构投资者是目前美国最重要的 股东,包括各种基金会、人寿保险、投资信托、慈善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持有大公司50%以上的股 份。机构投资者除了具有中介性质(代理人)和持股较集中的特点外,在投资目的和行为上与个人股东并没有 什么区别,他们所关心的只是直接的投资收益,对与公司保持长期的关系并不感兴趣,一旦发现所持股票收益 率不高,就会迅速抛出,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由此可见,美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性较差, 流动性较强,加之股权分散,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的经营者施加影响,导致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约 束力比较弱。一些经营者甚至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谋利,所以美国的企业家的收入是全世界最高的。

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

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 最近美国公司治理的失败以及其他国家着重说明上市公司要负有更多的受托责任所需采取的快速的、决定性行动的事件大量公布。内部审计师、董事会、高层管理者以及外部审计师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的基石。响应内部审计职业的主要意见,全世界拥有75000多名成员的内部审计师协会,强烈相信他们能为与改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有关的问题提供独到的见解。由于内部审计师的独特地位,也是关键的,作为公司治理的参与方,审计是治理过程的独立的观察者,IIA为改善治理提出了以下建议: 1.纽约股票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以及全国证券经销商协会(NASD)应联合地为上 市公司签发一致的公司治理的诸项原则。而且,应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在他们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他们遵循这些原则的程度。 2.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被要求公开披露组织内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这类披露 应针对总体的内部控制,而不是限制于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的会计控制。 3.所有的上市公司应建立和保持独立的、具有充分资源的、配备胜任的人员的内部审 计职能,为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供组织的风险管理过程以及相应的内部控制系统的不断的评估。如果没有内部审计职能,应要求董事会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披露这个职能不适当的理由。 以下的陈述内容支持协协会每项建议。 公司治理原则 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证券经销商协会(NASD)应联合为上市公司签发一致的公司治理的诸项原则。而且,上市公司应在他们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他们遵循上述原则的程度。 内部审计师协会相信为公司治理公布一个健康的、一致的规则,并要求董事会报告他们遵循这些规则的程度,是在加强公司治理、提高透明度、以及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公认的治理原则作为一个测评和报告所有当事人在治理过程中的受托责任的基准措施,具有重大的价值。一个一致的公司治理规范也将有助于上市公司的诚信达到期望的水平。 公司法人全国协会已建议证券和交易委员会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列入表中的交易委员会制定的已认同标准的遵循程度。英国、加拿大、南非和其他的国家已要求披露遵循确定的治理实务的建议。 针对于报告的全面有效性的标准措施正在经受评估,将需要几年时间。然而,英国已对抽样的公司治理报告作了分析,许多组织尽管都没有完全遵循联合规范(Combined Code)的各项要求,但这些组织至少向公众解释了没有完全遵循的原因。在解释有问题的地方,公司要面对不利的宣传和制度的压力,以及投资者和其他股东的进一步询问。 在美国,治理政策和实践在各州和各公司之间都不一样。1999年, COSO对过去10年间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的200项强制行为进行了分析。尽管多数引用的组织相对较小,但是与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活动、内部控制系统、对管理层的压力等有关的发现是有教育意义的。协会相信坚持好的治理原则将会在突出董事会和投资者的某些地位。 协会进一步相信,如果在全美范围内有一个一致性的公司治理指南,投资者、分析师和其他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内容提要: 一、本文概述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及关系,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企业法人洁理结构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指出目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国有股“一股独大”,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2 、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3 、监事会作用难以发挥; 4 、企业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不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5 、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 6 、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7 、新老“三会”的有机结合尚需探索。 三、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 1 、修订完善《公司法》; 2 、合理配置股权,强化所有者的约束功能; 3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 4 、加强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权利组织建设,建立责权分明的组织体系及有效的激励机制; 5 、理顺新老“三会”的关系,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和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一、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 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企业产权制度为核心,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来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要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途径。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一九九九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形式”。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收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从而确定了公司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因此,只

公司治理学课程论文

烟台南山学院 公司治理学课程论文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关系研究 姓名: xxx 班级:xxxxxxxxxxxxxxxxxxxx 学号: xxxxxxxxxxxxx 论文成绩: xx

摘要 公司治理就是促使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保证内部控制功能发挥的前提与基础,就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制度环境,内部控制在公司治理中担当的就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的角色。通过对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概念以及发展现状的分析,针对二者相互关系及意义进一步展开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相互关系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我国企业面对金融危机后的挑战,加强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已成为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可以说,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如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一样,就是企业高效运营的基础。有效的公司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与设计,可以保证企业科学决策;而内部控制作为这种制度安排与设计下的重要内部控制机制与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经营风险、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目标与相关法规制度得到有效遵循,也有利于公司治理的有效运行。 一、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 (一)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的定义 我国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所称的内部控制,就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理层与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2、内部控制的内容 内部控制就是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程序、信息与沟通与监督五大要素组成的,只有当这五大要素都存在且有效时,我们才能判断企业的内部控制就是有效的。 (二)公司治理 1、公司治理定义

从本质意义上讲,内部治理结构就是指所有者与代理者之间的关系;从具体组织形式上讲,就是指股东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就是指所有者与代理者之间基于特定法律法规而形成的一种契约关系。 2、公司治理的内容 公司治理可以细分为内部公司治理与外部公司治理,本文中公司治理包括内部公司治理与外部公司治理两个部分。 具体而言,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股东权利保护与股东大会作用的发挥;董事会的形式、规模、结构及独立性;董事的组成与资格;监事会的设立与作用;薪酬制度及激励计划;内部审计制度等。 从市场体系的角度瞧,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产品市场;经理市场;资本市场;并购市场;市场中的独立审计评价机制。 二、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内部控制就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标就是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公司治理就是内部控制设计与发挥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环境基础,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只能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在于公司治理的完善,内部控制的改进必须结合公司治理来进行。 (一)公司治理设定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就是公司治理解决了股东、董事会、经理阶层及监事会之间的权责利划分之后,董事会与经理为了保证受托责任的顺利履行,而做出的主要面向次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控制,就是对公司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所实施的监督。 (二)公司治理的演进推动了内部控制的发展 在我国,内部控制外延的拓宽正就是由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变化所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营管理人员缺乏自主权及会计人员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决定着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内部控制框架在公司制度安排中担任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 雷士照明案例分析

从雷士照明管理控制权之争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一、案例背景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狗血剧。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当天下午,王冬雷带领数十人员到吴长江办公室发生打斗事件。8月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分别召开“雷士照明媒体见面会”,隔空叫阵,相互指责。 这一系列风波将雷士内乱再次曝光。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它亦因此堪称近年来少有的公司治理典型教案。 二、影响与评析 雷士风波,表面上看是一场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内部之争,其本质是公司治理结构求取平衡,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1、职业经理人角色错位 在公司治理中, 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职业

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本身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利益和目标,由于信息不对称, 使委托人无法掌握代理人的所有行动, 职业经理人就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股东利益,从而与大股东产生严重分歧和矛盾。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移现象 2、权力制衡机制不足 从王冬雷反映吴长江被罢免CEO主要原因是在未告知董事会成员情况下,将雷士照明品牌权利私自授予给了另外三家与吴长江有深度关联企业一案来看,内部的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三、启发与思考 反思雷士照明的公司治理问题,对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有益。 1、创始人地位是否承认? 要承认创始企业家的独特地位。在建立企业的过程中,创始人留下了自己的深刻烙印,联想、华为等优秀企业莫不如此。吴长江最大的筹码,如同当年娃哈哈的宗庆后,是公司独立而庞大的经销商网络。 2、董事会究竟应该如何监控管理层? 1)每年要对CEO进行正式的评估。2)要有CEO的继任计划。3)对于管理层自身发展的问题,每年CEO都应向董事会递交一份关于公司管理层发展项目的报告。 四、解决方案

论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完善与创新

论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完善与创新 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构,不但是一个全球性话题,也是我国构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力于研究解决的课题。在证券监管领域,如何建立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兼顾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也已引起监管当局和业内人士的关注。能否建立起我国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关系到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能否成功,上市公司能否持续发展,也关系到中国加入WTO 后国内公司参与国际竞争、抗拒市场风险的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的提出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最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美国提出。当时美国学术界部分学者认为大型公众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存在结构性缺陷,主要表现为董事会职权弱化,董事未能为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职,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集中在高层管理人员手中。1971年,美国学者玛切(Myles L Mace)在一份著名的研究报告中揭示了董事职能减弱的客观事实。比如,董事主要在诸如技术、金融、政府关系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而在确定公司目标、策略、董事会政策方面无所作为,甚至不对经营管理者提交其批准的方案提出有洞察力的问题;经营管理者操纵了公司,董事会只是为经营管理者的行为盖盖章,或受经营管理者之托去安抚外面的股东;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由总裁确定并控制,在会议上内部董事为了自身的利益或出于礼貌免使总裁尴尬一般不提出质询。 为此,不少学者倡导改革董事会,将董事有能力行使的职能赋予董事会,且必须使董事不受经营管理者控制。艾森伯格(Melvin AronEisenberg)提出应给予董事会监控的职能,即“挑选、监督和免除主要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应独立于它所监控的高层管理人员,并应保证有充分、客观的资讯以使董事会行使监控职能。为了抑止大公司滥用权力,解决内部董事不能有效行使职权的问题,独立董事制度被引入公司治理结构中。1974年成立,由大型公司的200 名总裁级人物组成的“企业园桌”组织(Business Roundtable)积极认同独立董事机制,并建议外来董事的人数应足以对董事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据1989年对《财富》杂志前1000家公司董事会的统计,74%的董事是外部董事,83%的公司中外来董事占多数,这表明独立董事在美国已形成制度。1992年5月,美国法学研究所(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 )颁布《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分析与提案》,该文件规定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与权限,监察委员会等董事委员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的公正交易义务,代表诉讼等内容。该文件促进了退休基金、投资信托等机构投资者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影响到世界各国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和讨论。 在美国公司的发展史上,本来在二十世纪初就已经完成了从“股东中心主义”向“董事中心主义”的转移,在公司治理结构未提出之前,经典的公司理论仍然推崇贝利(Adolf A. Berle )和米恩斯(Garcliner C. means)的“经

公司治理方面论文

公司治理论文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 班级:商会125 姓名:肖晗 学号:12811523

目录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 (3) 摘要 (3) 关键词 (3)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 (4) (一)公司治理结构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4) (二)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4) (三)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 (4)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4) (一)政府治理和监管力度不够 (4) (二)目前公司中存在的董事会功能弱化 (5) (三)监事会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5) 三、改进和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建议 (5) (一)加强和改进政府治理 (5) (二)实行独立董事制度 (5) (三)实现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和功能的转变 (5) 四、家族企业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6) (一)股权结构单一 (6) (二)资金、人才匮乏。 (6) (三)内部产权模糊。 (7) 五、关于家族企业治理问题的建议 (7) (一)推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7) (二) 融合社会资本,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7) (三) 董事会实现共同治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7) 六、参考文献 (8)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要:伴随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企业结构的治理尚存在一些问题,已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本文主要从企业的产权改变、治理结构、不同的理论背景下对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的研究进行了综述。深入分析我国企业内部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优势与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给出完善企业内部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与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治理结构;企业治理;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

论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及其完善(1)

论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及其完善(1) 国有控股公司作为连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的中枢,在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处于关键性的地位。本文从国有控股公司公司法人的性质的入手,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分析了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行使、董事会结构和权限、经理的相关问题和监事会制度的完善,通过上述分析为完善我国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引言 国有控股公司在西方许多国家都存在,而且新加坡等国家的国有控股公司在本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的作用。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不能直接插手企业事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中间组织——国有资产经营机构,通过政府授权负责国有资本的营运。这种国有控股公司性质的机构,对于政府,它是国有资本的经营者,对于生产企业,它是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对企业实行控股或参股经营,是国有独资的特殊企业法人。根据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利用国有控股公司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主好处是:可以缓冲政府干预;有效协调决策、提供战略指导和完善财务纪律;集中稀缺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可以得到合作的规模效益。国有控股公司能够起到政企分开的作用,这一点对我国尤其具有参考意义。1 国有控股公司的含义和公司治理结构的界定 国有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他公司达到具有决定性表决权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经营控制,并主从事资本经营或者其他经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公司。2按照国有控股公司本身是否直接从事商品或劳务经营活动, 可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是指单纯从事股权收购和控制活动,而本身并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混合控股公司则是指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某种实际业务经营的公司。 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地位,一方面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委托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作为参股企业中国有股权的代表行使国有股东的权利。目前对于国有控股公司的性质学者也有不同看法,有的学者认为国有控股公司的性质是行政机关,认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是特殊的国家公务员,但是多数学者认为国有控股公司是一种特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构建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是管理科学的需要。科学管理不仅要抓好企业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力属性的管理如生产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等。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更注重抓好企业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关系属性的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建设,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领导体制,坚持管理思想、管理制度创新,根据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责权明确、各司其责、相互制衡。 一、强化董事会、监管会的监督决策职能和监督职能。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受托经营管理资产,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中心地位并起关键作用,可以说公司兴亡、董事负责。为此,我们董事会牢牢树立对全体股东负责,追求股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 1、通过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规范化、科学化,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三会四权”即股东会的最高决定权、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的监督权与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权相互制衡的原则,针对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公司的《董事会管理人员议事规则》,进一步详细明确了董事会、

经理的职责与权限,在实际动作中,坚持董事会既不能随意干涉总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总经理也不能越权行事,必须接受董事会监督,基本形成了职权明确、科学制衡的运行体系。董事会不介入具体事务、集中精力抓大事、抓决策,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经理人员专心致志抓生产经营、抓组织协调,增强了企业灵活性和市场应变能力,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管理交通,实践证明:“三会四权”的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转。 2、建立了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的整个管理体系中,最重要也最微妙的问题要算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的关系了。说它重要是因为如果这种关系处理得当,公司就会兴旺发达;处理不当,公司可能会大伤元气,甚至一蹶不振。说它微妙,是因为公司法对此只规定了粗略的原则,各种具体问题的处理上,留下了大量的活动余地,而由董事会和总经理自由周旋。为次,我们分别制定了《经营者目标考核责任实施办法》。初步建立了对企业以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3、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规范财务管理就是加强控制、监督与约束,要从基础管理工作抓起,特别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提高核算整体水平;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成本与负债控制等等。三年来,逐步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的监督体系。第一,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摘要] 本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上述基础上,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分析方法,对策 一、引言 股份公司诞生至今已有400多年的了。股份公司“天生”的缺陷——“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斯密早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已涉及到,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则作了较为系统地分析。由于股份公司诞生后很长一个时期内,股份公司规模一直比较小,股东还可以对管理者进行较为有效的监控,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并不严重。进入20世纪后,虽然西方主要国家许多工业公司规模有了迅速扩大,但由于当时这些国家实行工业保护政策和贸易壁垒,因而垄断力量迅速,缺乏有效竞争,所以大公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未明显暴露出来。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开始重建,这个时期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商品普遍短缺,各个公司很容易赚到利润,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被掩盖起来。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末后,西方主要国家产品普遍供大于求,全球竞争日益加剧,因而长期以来掩盖着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日趋严重。1970年美国最大的铁路公司(在全美排名第6)PennCentral的破产标志着“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

的“暴发”(Cadbury,2002)。从此,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开始提到西方主要国家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引起了西方学者们的普遍关注。概括地讲,20多年来,西方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源于“古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冲突问题上,主要研究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接管、管理者报酬等方面(德姆塞茨,1997)。近二三年来,西方许多学者又把研究的兴趣集中在分析上市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及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等方面(GuRler,2001)。 虽然中国上市公司发展的历史才10年多一点,但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由于中国把建立现代制度作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把上市公司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口,所以上市公司一出现,就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中国国内早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及西方各国发展现代公司治理的经验教训及模式比较等方面。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大量问题的频频“曝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及许多学者又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诊断”与“完善”问题上。 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诊断”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和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关于上述问题,中国学者可谓众说纷纭,分歧甚大。我们认为,产生分歧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与下述两点有关:一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本质的理解的分歧造成的;二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分析方法的认识分歧造成的。如果对现代公司治理本质及分析方法缺乏统一的认识,产生分歧自然是难免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在具体探讨如何“诊断”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这个问题之前,很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乳业公司治理结构建议文件

文件编号:HK-BD-C-010606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建议 远卓治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1年6月

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分工关系2 第二章董事会的定位与职权范围3第一节董事会的定位和职权范围3 第二节董事会的议事规则4第三章董事长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5第一节董事长的定位和职权范围5 第二节董事长的议事规则6第四章监督委员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监督权执行程序 第一节监督委员会的定位和职权范围7 7 第二节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权执行程序8总经理的定位与职权范围10 第一节总经理的权利范围10第二节总经理的职责范围11第三节总经理的工作目标与考评12第四节总经理任命、撤职程序13

附件一《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模式14附件二总经理职位讲明书17附件三重大决策事项工作关系表19

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分工关系 依照《公司法》规定,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股东会代表所有投资者权益,向全体股东负责,拥有公司所有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鉴于恒康乳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股东会能够一次性授权董事会进行公司的所有重大决策和最高决策。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股东会能够聘任监事会或独立监事,对董事会工作进行监督,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定期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延伸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股东会授权下,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和最高决策权。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是董事会的常设代表,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下,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监督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延伸机构,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总经理及经营团队进行监督,维护董事会和投资者的利益。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的最高决策人和负责人,拥有公司经营权,向董事会和董事长负责,在董事会的决策体系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营造发展

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营造发展“场、势”环境 当前,随着新常态下国家经济的结构性调整,深化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对于社会经济细胞企业而言,在这个急剧的变革时期,尤其要注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的核心,是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的表现,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客观上就要求做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总体而言,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任免等行使表决权;而董事会则是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管人员,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等;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检查公司劳动工资计划、职工福利待遇等是否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等;经理层是由以总经理为主体的经营管理班子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事项,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这四个方面的关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就是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新经济条件下,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要从营造“场”和“势”两个环境来着手。 “场”是一个支撑的着力点,任何事物都必须在一个“场”的环境中存在,它既可以是一个能量场、也可以是一个发散场,并由此产生一种“场”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就是营造这个“场”环境或者“场”效应的过程。透视一个企业的发展,主要由三个层面构成,即技术层面、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技术层面只是一种操作过程和手段,也就是经理层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而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则是一个制度层面的东西,并有逐渐向文化层面过渡的趋势。因此,营造企业的“场”环境,把企业各个层面通过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有机的联系起来,架构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以实现企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并由此形成一种“场”效应,促使规范运营、良性发展。 而“势”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势”就是这个过程的驱动力,并由此产生一种“势”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是一种营造这个“势”环境或者“势”效应的过程。在新常态下的企业改革发展中,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一种“顺势”而为、长期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综合运用“顺势、乘势、借势、造势、用势”等方式,通过“势”的驱动力,不断推动企业法人治理结

公司治理结构论文法人治理结构论文-试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公司治理结构论文法人治理结构论文- 试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摘要]大力加强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是如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依法治企的非常重要与紧迫的工作和任务。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上缺失(不完备),而带来的法律风险会产生严重而不可预料的法律后果。解决此类问题之重点在于机制建设,机制建设之重点则在于流程及程序的规范。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风险与防控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很多的国际上的大企业发展迅速,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却忽视掉“法律风险防范”这个问题,因此接踵暴露出长期潜伏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引发了各种严峻危机,从而导致企业颓势难挽,宣告破产,从此先后数十国家颁布对上市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立法,对法律风险防范开始大力进行改革。 企业法律风险——即是指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 众所周知,法律风险与自然风险及商业风险等风险不同,法律风险可以控制,亦能够预防。不过法律风险还未发生的时候,许多企业往往缺乏积极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制”的动力,因为法律风险支付成本就会损害到某些既得利益者之利益。但又正因如此,建立起现代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于我国的国有企业向国际化进程迈步具有非常重要地积极作用。 一、企业的法律风险的概念与涵义

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所面对的风险有很多,比如政策风险、政治风险,还有社会财务、投资、自然等等许多风险,企业的法律风险与企业经营中的其他风险有区别,但是又有联系,我们总结企业法律风险主要特征为: a法律风险发生原因的法定性;b发生结果之强制性;c发生领域之广泛性;d 发生形式之关联性;e发生后果之可预见性。 众所周知,首次正式地提出“企业法律风险”之概念是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企业法律风险即企业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之可能性。当然,法律风险并不等于违法风险。不过,导致法律风险的所有行为都是具有不规范性的。 当今,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企业涉及到的种种法律问题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需要面对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目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法律风险 如今,已经有大批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改制改革,在改革中建立起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大幅度提高市场竞争力。但同时,有些企业的机关职能并不健全。而导致权力无法有效地制衡。也就不能算是真正建立了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因此而导致的一些法律风险就严重影响了国企改革又要发展、又要稳定之大局: 1、首先是国有股东有着绝对的控制地位,股权结构单一而难以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 《公司法》已明确规定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自主经营权,只是因我国的公司化改制是在传统国企的基础之上进行,因此往往出现公司产权过分集中,难以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还有就是我国证券市场产权以及交易市场不够成熟和规范,股民们都更愿意去进行短期投机操作,关心的是短期股价涨跌。像此类因治理结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与竞争力

公司治理结构与竞争力 孙剑 一 公司是一个与蒸汽机相比也毫不逊色的伟大创造,它的核心是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译成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治理结构),由于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学者们对法人治理结构看法歧异,在西方国家的企业治理结构定义中,美国公司董事协会所作的定义被认为是最权威的:企业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得以确定,确保整个管理结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这些目标和计划的一种组织制度安排,企业治理结构还要确保整个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能:维护企业的向心力和完整;保持和提高企业的声誉;对与企业发生各种社会经济联系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些看法中还包括把公司治理结构看成一种制度安排;把公司治理结构看作是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的相互作用;把公司治理结构看作是一种决策机制等等。)国内学者中吴敬琏教授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认为:“企业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所有者(股东)、法人及其法人代表(董事会)、高层经理人员,其主旨在于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而英美公司法学者则把为促进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使公司权力而对董事会赋权、控制制约机制称之为公司治理结构,这种制约机制在实证上就是董事的法律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固然定义繁多,但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进而维护股东利益)、强调分权制衡是其最本质的内容,概要而论,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就是要解决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状态下使得公司富于竞争力,最大地实现公司利益,进而满足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其核心内容是妥善处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信托(代理)关系即股东与信托人(董事会)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与代理人(CEO)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忠诚于股东并勤勉尽职,董事会如何有效激励和监督CEO,以及如何平衡公司各相关者利益问题。所有治理结构的理论都是从此展开的。 公司治理结构共有两个理论模型:以股东主权为基础的单边治理理论和以利益相关者为基础的多边治理理论。(不同学者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看法也不同,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分为这样两种类型,一类是英美国家“股东主权加竞争性资本市场”的新古典式公司治理模式,竞争性资本市场指这样一种约束机制,它通过敌意接管业绩不良的董事会从而将平庸无能的经营者淘汰出局,达到外部治理的目的;另一类是以法、日为代表的“银行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前者强调股东权益至上,是传统的观点。后者被定义为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害关系人之间有关公司经营与权利的配置机制,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成为这种理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流看法,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对股东主权理论的一个突破,经过几年的孕育、讨论,在操作层面上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如职工的利益应当在决策中有所体现,但还大程度上还存在学术讨论的圈子内。 美国董事协会法人治理模式如下图: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

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体现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2.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3.坚持依法治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 4.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深化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国情的监管体系,完善履职评价和责任

公司治理方面论文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 班级:学号:姓名: 摘要:伴随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企业结构的治理尚存在一些问题,已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本文主要从企业的产权改变、治理结构、不同的理论背景下对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的研究进行了综述。深入分析我国企业内部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优势与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给出完善企业内部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与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治理结构;企业治理;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

目录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 (1) 摘要 (1) 关键词 (1)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 (4) (一)公司治理结构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4) (二)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4) (三)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 (4)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4) (一)政府治理和监管力度不够 (4) (二)目前公司中存在的董事会功能弱化 (4) (三)监事会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5) (四)国内证券监管职能错置 (5) 三、改进和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建议 (5) (一)加强和改进政府治理 (5) (二)实行独立董事制度 (5) (三)实现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和功能的转变 (5) (四)加强独立审计的专业监督 (6) 四、家族企业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6) (一)股权结构单一 (6) (二)资金、人才匮乏。 (7) (三)内部产权模糊。 (7) (四)权力过于集中,决策风险高。 (7) 五、关于家族企业治理问题的建议 (8) (一)推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8) (二) 融合社会资本,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8) (三) 董事会实现共同治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8) (四) 适时引进职业经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8)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 《公司治理》 案例分析 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班级信计1202班~ 姓名杜帅 学号 0226 成绩

[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一、前言 近几年,被称为“年报补丁”的财务重述现象愈演愈烈,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许多学者认为财务重述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把财务重述作为一种盈余管理,甚至是操纵利润的手段。有鉴于此,本文以华锐风电自曝会计差错事件为研究对象,基于公司治理视角分析华锐风电的财务重述问题,深入研究了影响财务重述发生的公司内部治理缺陷,以期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加强政府机构监管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华锐风电财务重述案例 华锐风电公司是风电领域著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06年成立,2011 年1月成功上市。以90元超高价发行的华锐风电一上市就被二级市场投资者抛弃,开盘即跌破发行价,随后一直下跌。当年的风电行业冠军,如今却迅速衰落、面临退市风险。2013 年3月6日,华锐风电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涵盖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净利润等四个方面。从披露的差异比例来看,净利润差异比例已经达到了%,也就是说,由于“会计差错”,该公司 2011 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数据虚增了亿元。而对于此次会计差错,公司将其归咎于 2011 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未到项目现场完成吊装,导致 2011 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应调减公司 2011 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929 026 元、营业成本657 113 元及净利润 176 923 元,同时对公司 2011 年度其他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2013 年 5 月 29 日,华锐风电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公司自查和媒体曝光,华锐公司主要存在虚报收入、虚增利润的问题。华锐风电的收入确认需要同时满足签订销售合同、签署设备验收手续、完成吊装并取得双方认可这三个条件。相比前两个确认条件,完成吊装是完成难度最低的条件。而事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