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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用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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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气预报用语业务规定

为规范公众天气预报用语,科学发布天气预报、警报和预警信号,特制定《浙江省天气预报用语业务规定》。

一、天空状况用语含义

晴:天空无云或云很少(低云量不到1成,或高云量不到3成,或者两者同时出现)。

少云:天空有1—3成中、低云,或有4—5成高云,或者两者同时出现。

多云:天空有4—7成中、低云,或有6—10成高云的天空状况。

阴天:天空云系(以低云为主)密布全天,或天空虽有云隙,但仍感到阴暗。

二、天气现象用语含义

雨:滴状的液态降水,下降时清楚可见,落在水面上会激起波纹和水花,落在干地上可留下湿斑。

阵雨:开始和停止都比较突然、强度变化大的液态降水,有时伴有雷暴。

毛毛雨:稠密、细小而十分均匀的液态降水,下降情况不易分辨,看上去似乎随空气微弱的运动漂浮在空中,徐徐落下。迎面有潮湿感,落在水面无波纹,落在干地上只是均匀地润湿地面而无湿斑。

雷雨:也称雷阵雨,指伴有雷声或闪电的液态降水现象。

雪:固态降水,大多是白色不透明的六出分枝的星状、六角形片状结晶。温度较高时多成团降落。

阵雪:开始和停止都较突然、强度变化大的降雪。

雨夹雪:降雨时,雨滴中同时夹带雪花或冰粒的降水现象。

积雪:雪覆盖地面达到气象站四周能见面积一半以上。

冰雹:坚硬的球状、锥状或形状不规则的固态降水,雹核一般不透明,外面包有透明的冰层,或由透明的冰层与不透明的冰层相间组成。直径一般在5毫米以上,常伴随雷暴出现。

冻雨:过冷却液态降水落到地面0℃左右或以下的物体表面后发生直接冻结成坚硬冰层的降水现象。冰层冻结加厚形成的表面呈白色半透明的凝聚物,称之为雨淞。

雾凇:空气中水汽直接凝华,或过冷却雾滴直接冻结在物体上的乳白色冰晶物。

露:空气中水汽在地面及近地面物体上凝结而成的水珠。

霜:地面温度较低时(一般4℃以下),接近地面空气中所含的水汽在地面或地面物体上凝结成的白色松脆冰晶。有时冰晶不明显时也称暗霜。

结冰:露天水冻结成冰。

雾:近地面空中浮游大量微小的水滴或冰晶,使水平能见度在10.0公里以下。

龙卷:一种小范围的强烈旋风。风速一般为50—150米/秒,最大风速可达200米/秒。根据其产生的地区,龙卷分为陆龙卷(产生于陆地上空)和水龙卷(产生于内陆水面上空)。

浮尘:一般由远处尘沙经上层气流传播而来或为沙尘暴、扬沙出现后尚未下沉的尘土、细沙在无风或者风较小的情况下,

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和垂直能见度均变差,水平能见度小于10.0公里。远物土黄色,太阳苍白或淡黄色。常出现于冷空气过境前后。

霾:空气中悬浮着大量极细的干尘粒等,使水平能见度能见度小于10.0公里的空气普遍混浊现象,往往出现远处光亮物体微带黄色、红色,黑暗物体微带蓝色等现象。通俗也有称“阴霾”、“灰霾”、“烟霾”等。

扬沙:风将地面尘沙吹起,使空气浑浊,水平能见度在1.0—10.0公里以内的天气现象。

沙尘暴:强烈的风将大量沙尘卷起,造成空气相当浑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风沙天气现象。

雷电:也称雷暴,积雨云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只见电光,不闻雷声时,也只称其为闪电。

雷雨大风:由雷暴系统的下沉气流而引起的大风。

三、天气要素等(量)级用语标准

1.降水(降雨、降雪)等级用语

根据《预报司关于规范降水预报产品及用语的通知》(气预函〔2013〕64号),12小时和24小时时段预报的降水量等级划分统一使用《降水量等级》国家标准(GBT 28592-2012)中的24小时降水量分级标准。见表1。

表1 降水等级用语表

2.风力等级用语

按用语以蒲氏风级为单位,见表2。

表2 风力等级用语表

3.风浪等级用语

按风浪波峰高度划分,以级为单位,见表3。

表3 风浪等级用语表

4.热带气旋等级用语

根据《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GB/T 19201-2006),热带气旋等级的划分以其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为标准,见表4。

表4 热带气旋等级用语表

5.雾等级用语

根据《预报司关于增加雾霾等级预报编码及增发国家气象中心霾落区指导预报的通知》(气预函〔2014〕3号),雾的等级划分标准按《雾的预报等级》国家标准(GBT 27964-2011)执行。按水平能见度大小划分,见表5。

表5 雾等级用语表

6.霾等级用语

根据《预报司关于增加雾霾等级预报编码及增发国家气象中心霾落区指导预报的通知》(气预函〔2014〕3号),分为霾、中度霾、重度霾和严重霾。按水平能见度大小划分,见表6。

表6 霾等级用语表

四、重要天气报告用语规范

1.原则

(1)根据天气过程或系统的逼近时间和影响强度,重要天气报告用语一般分为消息、报告和警报(包括警报、紧急警报)三类。

(2)无论是消息、报告还是警报,都应明确指出预报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天气过程或系统影响区域、出现时段、影响强度等。同时根据需要,明确指出可能造成的影响和防御提示。

(3)个别预报类别的“消息”、“报告”、“警报”含义与其“预警信号”含义交叉或相似,各单位在业务使用时一般按以下工作原则执行:在定时预报中采用“消息”、“报告”、“警报”等重要天气报告用语,在非定时预报预警中采用预警信号用语。预警信号用语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08〕11号)执行。

(4)以下规定的预报时效一般是指最长预报时效,各级气象台站可根据对每次天气过程的预报能力,确定重要天气报告发布的时间和等级用语。

(5)表述定量值以上的,一般含定量值本身值,如35℃以上指35℃及以上。表述定量值以下的,一般不含定量值本身值。

2.重要天气报告用语规定

台风消息:编号台风(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热带气旋,下同)远离或尚未影响到预报责任区(含责任海区,下同)时,根据需要可以发布消息,报道编号台风的情况。解除警报时也可以用消息方式发布。

海上台风警报:预计编号台风(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热带气旋)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东海海域时发布海上台风警报。

台风警报:预计编号台风(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热带气旋)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本责任区或登陆时发布警报。

台风紧急警报:预计编号台风(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级别的)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本责任区或登陆时发布紧急警报。

注:以上提到台风影响是以责任区内开始出现8级风(指极大风速)或暴雨为标准。

暴雨警报:预计未来12小时(有把握时也可以提前24小时)责任区一定范围内将出现暴雨及以上量级降水现象,对国民经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有较大影响。

大雪警报:预计未来24小时责任区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林业有一定影响的降雪。降雪量一般在5毫米以上,或新增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

暴雪警报:预计未来24小时责任区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林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降雪量一般在10毫米以上,或新增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

冷空气消息:预计未来有冷空气南下,将于48小时(或72小时)内影响本地,日平均温度的过程降温幅度≥5℃/24小时或≥6℃/48小时。一般适用于9月至次年5月。

强冷空气消息:预计未来受冷空气影响,日平均温度的过程降温幅度≥8℃/24小时或≥10℃/48小时(但过程最低气温≥5℃)。一般适用于9月至次年5月。

寒潮警报:预计未来24小时之内强冷空气影响本地,气温将急剧下降,日平均温度的过程降温幅度≥8℃/24小时或≥10℃/48小时,且最低气温≤5℃(最低气温取值可延后24小时)。

注:国家标准中“寒潮”最低气温要求为≤4℃。

降温报告:强冷空气或寒潮已经开始影响本地,气温将明显下降,日平均温度的过程降温幅度≥8℃/24小时或≥10℃/48小时,且最低气温≤5℃。

低温报告:当冷空气或寒潮影响后,预计最低气温可达0℃以下,可能出现薄冰、冰冻、严重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对生产生活带来灾害性影响时,可发布“低温报告”。

高温报告:当预计未来三天或以上最高温度≥35℃时,可酌情发布高温报告。高温报告连续发布三天以后,如预计未来高温仍将持续时,则高温报告可停发;如预计最高温度将≥38℃,则仍应发布高温报告。待整段高温结束前可在预报中作高温即将缓解的说明。

大风(除台风、雷雨大风外)警报:预计72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将出现≥5级,或阵风≥7级;或沿海或海岛平均风力将出现≥6级,或阵风≥8级。

五、天气预报地域用语含义

浙北地区:指嘉兴、湖州、杭州(建德、淳安除外)、绍兴、宁波、舟山六市所辖各县(市、区)。

浙中地区:指金华、衢州、台州三市所辖各县(市、区)

和杭州市所辖的建德市、淳安县。

浙南地区:指温州、丽水两市所辖各县(市、区)。

浙东地区:指120oE以东的我省东部地区(近似地为杭州、丽水一线以东的地区)。

浙西地区:指120oE以西的我省西部地区(近似地为杭州、丽水一线以西的地区)。

浙江沿海地区:指北起宁波市北仑区,南至苍南县之间,有海岸线的沿海各县(市、区)。

浙江近海海区:一般指浙江沿海海岸线外延200公里以内的海区。

浙江外海海域:一般指浙江沿海海岸线外延200公里以外的东部海区。

浙江沿海海面:指浙江海岸线(含舟山本岛海岸线)外延100公里范围内的海面。

浙江北部沿海海面:指象山港以北的浙江沿海海面。

浙江中部沿海海面:指象山港以南至温岭市石塘镇之间的浙江沿海海面。

浙江南部沿海海面:指温岭市石塘镇以南的浙江沿海海面。

东南沿海地区:指温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和台州市灵江-椒江以南部分。

钱塘江口和杭州湾:指钱塘江口和杭州湾的水面。

杭州湾两岸:指海宁市、海盐县、平湖市和绍兴、宁波两市所辖区内杭甬铁路以北的地区。

杭嘉湖地区:指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辖区内的平原水网地区。

宁(甬)绍平原:指浦阳江、曹娥江、甬江等三江下游的三角洲平原地区。

温黄平原:指灵江、欧江、飞云江等三江下游的三角洲平原地区。

金衢盆地:指金华、衢州两市及该两市之间平原地区。

天目山区:指临安市、安吉县之间的山区。

会稽山区:指浦阳江和曹娥江之间的山区。

四明山区:指曹娥江与甬江之间的山区。

括苍山区:指仙居县、临海市、黄岩区之间的山区。

雁荡山区:指温州、台州市辖区内雁荡山脉所处的山区。

西北山区:指湖州、杭州两市所辖区的山区。

西南山区:指衢州市区以西各县(市、区)和丽水市区以西部分。

西部山区:指浙西地区的山区。

内陆平原地区:指我省境内的平原地区。

江湖水面:指我省境内的江河湖泊的水面。

全省:指我省境内的陆地、江河湖泊的水面、沿海岛屿及沿海海面。

内陆地区:除沿海岛屿以外的全省其它地区。

其它地区:指除预报中指明的有关地域以外的我省所有地区。

杭州市区:指杭州市主城区各区及萧山区、余杭区。

六、天气预报区域范围用语含义

个别地区:指定业务责任区(面积)范围内小于5%的区域。

局部地区:指定业务责任区(面积)范围内小于10%的区域。

部分地区:指定业务责任区(面积)范围内有10%~30%的区域。

大部分地区:指天气现象出现范围大于责任区(面积)50%区域。覆盖全责任区时,即为全地区(全区域)。

注1:对责任区面积范围不大时,“个别地区”、“局部地区”可按当地习惯表述合并为一类。

注2:天气现象出现范围在30%~50%时,如集中在一个片区,则应按具体区域说明,如“东南部地区”;如分散在责任区内多个区域时,则视为“大部分地区”。

注3:天气现象出现范围大于责任区50%区域,如该范围分散在全责任区时,则视为“全区域(全地区)”。如“明天全市阴有阵雨……”

七、天气预报时间用语含义

时间一律以北京时为准,以北京20时为日界。

白天:08~20时夜间、晚上:20~08时

前半夜、上半夜:20~24时

后半夜、下半夜:00~05时

上午:08~12时下午:14~18时

早晨:05~08时中午:11~13时

中午前后:10~14时午后:13~15时

傍晚:17~19时傍晚前后:16~20时

八、天气预报辅助用语含义

1.天气现象辅助用语

“到”:表征天空状况间于两者之间,交替出现。

示例:晴到多云,表示天空状况时晴,时多云,界于两者之间。

“转”:表征不同天气现象之间先后出现的转变。

示例:阴天转小雨;小雨转多云;小雨转中雨。

2.降水状况

“零星”:断断续续降水,强度一般参考24小时累积降水量不足0.2毫米情况。

“短时”:降水时间不超过3小时

“间断”、“有时有”:指降水时下时停。

“阵性”:指降水时间比较短暂(一阵)、开始与终止时间比较突然,且强度变化很大的降水。

“连续”:指降水持续时间较长、强度变化较小的降水。

“停止”:指已有一定时间的连续降水在预报有效时间内停止。

3.其他

“伴有”:指一种天气现象出现的同时出现另一种(或一种以上)天气现象。

(热带气旋)紧擦浙江沿海:通常指热带气旋中心在浙江行政区海岸线(含舟山本岛海岸线)平行外延50公里以内沿海海面的活动情况。

(热带气旋)紧靠浙江沿海:通常指热带气旋中心在浙江行政区海岸线(含舟山本岛海岸线)平行外延20公里以内沿海海面的活动情况。

九、附则

1.本规定由浙江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5年6月下发的《浙江省天气预报等级用语业务规定(试行)》(气业函〔2005〕22号)同时废止。

3.各市局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完善高温报告、大风警报等重要天气报告用语规定,细化补充本市范围内的天气预报地域用语,并报省局科技与预报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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