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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标记

预拌混凝土标记

附件八

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标记

用于预拌混凝土标记的符号,应根据其分类及使用材料不同按下一列规定选用:

1、通用品用A表示,特制品用B表示;

2、混凝土强度等级用C和强度等级值表示;

3、坍落度用所选定以毫米为单位的混凝土坍落度值表示;

4、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用GD和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值表示;

5、水泥品种用其代号表示;

6、当有抗冻、抗渗及抗折强度要求时,应分别用F及抗冻等级值、P及抗渗等级值、Z及抗折强度等级值表示。抗冻、抗渗及抗折强度直接标记在强度等级之后。

示例: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为C30,坍落度为180mm,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为25mm,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抗渗要求为P8,其标记为:

BC30P8-180-GD25-P.O

注释:

通用品

通用品应在下列范围内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及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

强度等级:不大于C50。

坍落度(mm):25,50,80,100,120,150,180.

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 (mm):20、25、31.5、40。

特制品

特制品应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或其他特殊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和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除通用品规定的范围外,还可在下列范围内选取:

强度等级:C55,C60,C65,C70,C75,C80。

坍落度:大于180mm

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小于20mm,大于40mm。

预拌混凝土、散装水泥与搅拌站

一、预拌混凝土的基本概念预拌混凝土俗称商品混凝土,因为它是按用户需要指定生产的工艺性产品,不能储存和自由交易,不具备商品属性,所以后来建设部在正式文件中一律称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首先要讲一下混凝土的概念:混凝土是指采用各种骨料和胶凝材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后人模振实固化成型的物体,它的结构形状为图示:(略) 采用不同的胶凝材料就形成不同的混凝土,如以石灰为胶凝料的三合土,以沥青为胶凝料的沥青混凝土,这里讲的是以水泥为胶凝材料的水泥混凝土,简称混凝土。混凝土的结构与技术性能:混凝土除了集料(石子、沙子大约占60-70%),它与硬化了的水泥浆之间还有一个薄层,称为过渡区,薄层只有0.01~0.05毫米,但这里的强度比较低,还有不少微细的裂缝,形成混凝土的薄弱环节,当混凝土受到较大荷载时首先从这里断裂、破坏,所以它的抗压性能较好,但抗折性能较差,为克服这一弱点,经常在用作结构材料时,必须加上钢筋,形成钢筋混凝土,就大大改变了它的使用性能。混凝土随着温度的变化会产生变形,它的线膨胀系数较大;混凝土的强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指标,它必须通过试验来确定,一般称的标号即C20,C30,C40,C50,C60,即它的抗压强度最低值,C30大约相当于抗压强度35MPa。路面混凝土的评价指标是以抗折强度来评价质量的。预拌混凝土就是按用户的要求在集中搅拌的混凝土搅拌站(工厂)生产的新鲜混凝土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运送到一定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区进行浇筑,它不但可以生产各种普通混凝土,还能生产高性能混凝土,它的评价指标主要是它的耐久性而不是一般要求的强度。提高混凝土性能的技术途径是:优质水泥+高效减水剂+活性矿物掺合料+合理砂石级配+严格的混凝土制备工艺和施工工艺。为改善混凝土的施工性能和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节约成本,在制备预拌混凝土的时候经常需要掺人外加剂,外加剂目前共有14种,这里简单介绍几种:1.减水剂:主要用来增大水泥桨和混凝土的流动度,用它可以配制出水/水泥之比较小而工作度一样的混凝土,在相同水泥用量时能提高其强度和耐久性,普通减水剂的减水率≤14%,主要成分是木钙,高效减水剂>14~22%以上,主要成分是磺化三氯氰胺甲醛,大部分是复合的。2.早强剂:主要是为了提高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原来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钙,因其对钢筋有腐蚀作用,现在已要求使用不含氯的早强剂;3.缓凝剂:主要是为了延缓混凝土的凝结时间。用于高温季节施工避免冷缝出现,特别是在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在预拌混凝土长距离施工时为避免硬化也需要加入缓凝剂。4.引气剂:搅拌时把空气引入产生大量微孔,对拌合物起润滑作用,使其流动阻力减小,改善泵送性能,还有抵抗冻融的作用,但掺人引气剂后,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会受到一定影响。为节约水泥,提高混凝土的泵送性能和耐久性,现在大量使用掺合料,主要有粉煤灰,超细矿粉,硅灰、沸石,它可以等量置换水泥,减少水泥用量,改善混凝土的性能。二、预拌混凝土的发展简况自1903年德国建造第一座预拌混凝土厂以来至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60-70 年代是西方发达国家预拌混凝土的全盛时期,西欧、美国、日本发展更为迅速,美国就有混凝土公司5000余家,预拌工厂一万座,年产量1.74亿立方米,人均近1立方米,日本有4800个搅拌工厂,年产量1.54亿立方米,人均1.2立方米,在混凝土总量中,预拌混凝土占的比例分别是:美国84%,日本78%,瑞典83%,澳大利亚68%,荷兰56%,全世界大约有3万个搅拌厂,已经成为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工业部门。我国的预拌混凝土早在60年代中期就有应用,当时将多台普通搅拌机集中在一起搅拌提供大方量的混凝土,70年代末,80年代初北京、常州、上海等大中城市开始逐渐发展起来,建设部将推广预拌

混凝土垫层施工工艺标准(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垫层施工工艺标准(商品混凝土)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混凝土垫层的施工操作。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4手推车或翻斗车、尖铁锹、平铁锹、串桶或溜管、刮框、木抹子、胶皮水管、铁錾子、钢丝刷。 2.2 作业条件: 2.2.1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已办完验收手续,门框安装完,墙四周已弹好+50cm水平标高线。 2.2.2穿过楼板的暖、卫管线已安装完,管洞已浇筑细石混凝土,并已填塞密实。 2.2.3铺设在垫层中的水平电管已做完,并办完隐检手续。 2.2.4在首层地面浇筑混凝土垫层前,穿过室内的暖气沟及沟内暖气管已做完,排水管道作 完并办完验收手续,室内回填土已进行分项质量检验评定。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T找标高、弹水平控制线T铺设混凝土T振捣T养护。 3.1.1基层处理:把粘结在混凝土基层上浮浆、松动混凝土、砂浆等用錾子剔掉,用钢丝刷刷掉水泥浆皮,然后用扫帚扫净。 3.1.2找标高弹水平控制线:根据墙上的+50cm水平标高线,往下量测出垫层标高,有条件时可弹在四周墙上。 3.1.3混凝土搅拌 3.1.3.1根据配合比(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0),核对后台原材料,检查磅秤的精确性,作好搅拌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后台操作人员认真按混凝土的配合比投料,每盘投料顺序为石子T水泥T砂T水。应严格控制用水量,搅拌要均匀,搅拌时间不少于90s。 3.1.3.2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制作试块。试块组数,按每一楼层建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发布时间:1993年10月12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建设部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是指建筑、市政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构件生产企业)和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企业(以上简称混凝土生产企业)。 第三条建设部负责归口全国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所有构件和混---------------------------------------------------------精品文档

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 第四条下列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本规定进行资质审查: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私营企业; 四、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 五、兼营构件和混凝土生产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企业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也应按本规定进行资质审查。 第二章资质审查管理 第六条建设部负责制定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精品文档

构件生产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附件一);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附件二)。 第七条构件生产企业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按附件三表格内容,每年向建设部填报备案。建设部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第八条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质等级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第九条企业申请资质等级,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件; 三、企业年报统计资料; ---------------------------------------------------------精品文档

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风险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防范税收风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为建筑施工企业供应混凝土的纳税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是指拥有生产混凝土的专业设备、技术达标、并有专业运输设备及浇筑设备,采用工厂式集中搅拌,按用户需要向工程供应已搅拌好的商品混凝土的企业。 第三条分局各科室应根据征管工作实际,充分运用科学管理办法和信息化手段,通过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科学确定行业管理重点,有效降低征纳成本,在提高征管效能的同时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第四条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条件、程序办理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分局各科室应加强对辖区内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行业认定管理: (一)登记事项:办理好税务登记后,综合服务岗通过ctais2.0系统-登记管理模块-街道乡镇字段进行维护混凝土行业细类标注。分局各管理科应对混凝土企业的行业认定实施动态跟踪。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凡是鉴定为商品混凝土企业就必须按照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由责任区管理员根据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综合调查,对认定为混凝土企业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对于符合条件的商品混凝土企业由一科税政岗发起按6%简易征收的资格认定。 第六条商品混凝土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纳税,不得延迟。申报时除填报国税机关规定的纳税申报资料外,另需报送《混凝土加工企业信息采集表》(见附件),逐月向管理员报送当月混凝土出库量明细、当月原材料消耗总量明细、当月能耗明细及固定资产变动修理明细等涉税材料,由行业税收管理员整合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库,为该行业的税收征管提供完整持续的数据信息。 第七条商品混凝土企业应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及时准确核算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对购进货物已入库,而购货发票未到的,必须在当月末做估价入账处理,次月初做红冲处理。

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

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 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 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具有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劳动条件和推广散装水泥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为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保持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适应新时期重庆城市建设的需要,在2010年以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关于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政策、法规和《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现状 (一)取得的成绩 十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城乡建委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日趋规范。 1、行业规模 2006年~2010年,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年均增长率达33.1%。2010年,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77.8亿元,预拌商品混凝土实际产量2946万立方米,总产值87.5亿元,行业发展已具有相当规模,为全市的工程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目前,我市共有79家具有资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其中主城区42家,六个区域中心城市15家,其余区县22家。从资质等级来看,所有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中,二级资质20家,三级资质54家,暂三级资质5家,资质等级总体偏低。从市场格局来看,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之间竞争比较激烈,但仍

处于可控状态,迄今为止,尚无一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超过10%,行业结构和市场运行均处于良性发展状态。 2、行业供需 从行业产能看,截止2010年12月,我市经审批设立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共有93个,其中建成投产的搅拌站83个,年设计生产能力约6200万立方米。从全国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平均水平来看,受运输、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能利用率(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的比值)为35%~50%。据统计,2010年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实际产量为2946万立方米,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能利用率为47.5%,已接近行业上限,需进一步增加行业产能。 从市场需求看,据各区县上报数据统计,2010年全市建设工程混凝土需求量约为4500万立方米,其中主城区建设工程混凝土需求量约2200万立方米,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工程混凝土需求量约800万立方米,其余区县建设工程混凝土需求量约1500万立方米。据统计,2010年,我市主城区预拌商品混凝土产量2137万立方米,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产量410万立方米,其余区县产量399万立方米,三类地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使用率分别达到97.1%、51.2%和26.6%。随着主城区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各区县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进一步推广,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3、行业布局 在我市2010年以前行业发展规划的指引下,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空间分布适应了当时经济发展和行业培育的需要。当前,从具体区位来看,全市93个搅拌站中,主城区数量最多,

预拌砼技术要求(更新版2015)

第一条依据的规范、标准、规程 1、《预拌混凝土》(GB/T 14092-201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 01-82-2004 4、《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11) 5、《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7、《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2006) 8、《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 9、《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02) 1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 1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T 1596-2005) 12、《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90) 1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08) 14、《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1-2012) 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16、《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1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 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1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20、《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2011) 2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2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23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24、《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 50733-2011) 25、《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2009) 26、《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11/T 1029-2013) 27、其他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要求的规范、标准、规程。第二条工程概况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北京市地方标准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督培训中心 二ОО六年十月

编制说明 本规程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005年度编制计划》的通知(京建科教[2005]293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北京市混凝土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J01-6-90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程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应用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定稿。并改名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以与国家产品标准《预拌混凝土》的名称相一致。 随着混凝土外加剂的广泛应用,预拌混凝土从生产设备、工艺控制及应用技术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J01-6-90已经不适应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要求,本次修订对原规程的章节及内容均做出了较大修改,删除了原规程中一些不适用的规定,增加了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方面的要求,补充完善了材料应用、材料试验、配合比确定、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管理、设备计量检定及施工现场试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内容。 考虑到北京市的建设工程已经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而预拌混凝土为重要的建筑结构材料,其质量好坏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有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故本规程经申请批准确定为条方强制,规程第3.0.1、3.02、5.1.6、5.3.2、5.5.1、6.0.5、9.0.3、10.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会同北京市混凝土协会主编,邀请了北京市14家大中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参加编制。编制组由政府、协会和企业的代表组成,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本规程编制过程中,注意了技术内容的表述尽可能简洁,并使各项要求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对于目前现实条件难以达到的个别材料的技术参数,采取了加强控制等措施。 综合上述,本规程的技术内容,在与国家标准完全一致的前提下,严格贯彻政府的管理规定,同时以兼顾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管理水平。本规程所体西风的管理水平,基本代表了北京市目前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的先进水平。

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申请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分为二级、三级。 二级资质标准: 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10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配有2台55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10辆,辅送泵不少于2台。 6、企业设有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三级资质标准: 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5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配有1台3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5辆,辅送泵不少于1台。 6、企业设有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企业: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三级企业:可生产强度等级C60及以下的混凝土。 注:二级、三级企业均可兼营市政工程方砖、道牙、隔离墩、地面砖、花饰、植草砖等小型预制构件。

广东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搅拌站建设指引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搅拌站指南 前言 为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实现广东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规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和管理,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本指南共分为八部分,包括:基本规定、厂址选择、厂区建设、设备设施、生产管理、排放监测控制、运输管理、安全生产和企业文化等。 1 基本规定 1.1 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按照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粤散办〔2012〕41号《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1.2 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在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批准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企业建成须经验收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生产。 1.3 在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时应严格将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4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中的所有条款要求。 1.5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除2.1、2.2、2.3、4.3.5、条款外的其他条款要求。 2 厂址选择

2.1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厂址选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土地使用性质和环保要求。 2.2 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选址应避开环境敏感区,应远离居民集中居住区500米(含)以上及下风口位置。 2.3 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选址应考虑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便利,生产经营便于管理,投入产出合理。 2.4不符合1、2条款要求的已建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宜进行改建或扩建。 3厂区建设 3.1 厂区内应合理规划。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应分区设置,且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厂区边界应建围墙。 3.2 厂区内道路及生产区的地面应硬化,且应保持完好和清洁,保证车辆以时速5~10公里行车时不扬尘,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 3.3 厂区绿化面积占全厂面积比率达到8%以上。 3.4 厂区内应充分考虑人流、物流自然流畅,不交叉线路,便于管理。有条件的宜设计进出两个大门,一个为原材料和空车进入,另一个为产品和人员进出,并设置导向、警示、定位等标识。 3.5厂区建设时应合理设计排水系统,做到雨污分流,并配备生产废水处理、雨水储存循环利用系统。 3.6 厂区内应建洗车台,洗车台应靠近空车进站位置,并保持清洁。 3.7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离居民区较近的一侧,经监测厂界噪声超过标准的,必须安装隔音设施。 3.8 办公区应设置停车场、宣传栏、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等设施。 3.9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的配制率应达到100%。 3.10 食堂宜设置在生活区内。食堂厨房应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3.11厂区标牌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并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 3.12 厂区门前道路、环境按门前三包要求进行管理。

商品混凝土常用标准更新版

标准号GB/T10171—2005 GB/T10172—2005 GB/T14902—2003 GB50010—2010 GB/T50080—2002 GB/T50081—2002 GB50164—2011 GB50202—2002 GB50204—2011 GB50207—2002 GB50208—2011 GB50209—2010 GB50300—2001 GB/T50082-2009 GB/T50107-2011 JGJ/T10—1995 JGJ15—2008 JGJ/T23—2011 JGJ55—2011 GB175—2007

GB/T176—2008 GB/T208—1994 GB/T750—1992 GB/T1345—2005 GB/T1346—2001 GB/T2419—2005 GB/T3183—2003 GB/T4131—1997 GB/T8074—2008 GB12573—2008标准名称 混凝土搅拌站(楼)分类 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预拌混凝土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水泥压蒸xx试验方法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砌筑水泥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水泥取样方法 GB/T17671—1999 JC/T452—2009 JC/T681—2005 JC/T682—2005 JC/T683—2005 JC/T722—1982(1996) JC/T723—2005 JC/T724—2005 JC/T725—1982(1996) JC/T726—2005 JC/T727—2005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

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办理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分为二级,三级 二级资质标准: 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l0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l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配有2台55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10辆,辅送泵不少于2台。 6、企业设有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三级资质标准: 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5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l 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配有1台3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5辆,辅送泵不少于1台。 6、企业设有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企业: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三级企业:可生产强度等级C60及以下的混凝土。 注:二级、三级企业均可兼营市政工程方砖、道牙、隔离墩、地面砖、花饰、植草砖等小型预制构件。 二、资质审批受理 (一)企业申请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三级资质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城乡建设规划局审核,并作出许可决定。 (二)企业申请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二级资质,由城乡建设规划局初审后,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时间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做出许可决定。

商品混凝土公司成本控制办法

商品混凝土公司成本控制办法 1、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在商品混凝土企业中,材料采购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超过60%,采购人员对企业效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些制度体系不规范的企业采购人员不规范行为甚至违法行为很多,所以商品混凝土企业应制订采购制度: 1.1建立原材料采购计划和审批制度。 生产负责人每天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原材料储备情况确定原材料采购量,并填制采购单报送采购部门。 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门制订,报送财务部经理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以书面方式通知原材料供货商。对原材料应采取批量采购争取到厂家的批量折扣,按照计划和预算,制定好采购单,确保有效的库存量。我们的采购员应该处理和利用好人际关系,尽量寻求到厂家的关系折扣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在运用到关系时应该杜绝贿赂现象的出现,严格抓好有关员工的素质,把好产品入库前的质量、数量关。 1.2建立严格的采购询价报价体系。财务部设立专门的物价员,定期对日常消耗的原辅料进行广泛的市场价格咨询,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对原材料采购的报价进行分析反馈,发现有差异及时督促纠正。对于每天使用的水泥、沙、石、外加剂等原材料,根据市场行情每半个月公开报价一次,并召开定价例会,定价人员由使用部门负责人、采购

员、财务部经理、物价员、库管人员组成,对供应商所提供物品的质量和价格两方面进行公开、公平的选择。对新增设备及大宗设备、零星维修急紧采购的零配件,须附有经批准的采购单才能报帐。 1.3建立严格的采购验货制度。库存管理员、司磅员对原材料采购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数量、质量、标准与计划以及报价,通过严格的验收制度进行把关。对于不需要的超量进货、质量低劣、规格不符及未经批准采购的物品有权拒收,对于价格和数量与采购单上不一致的及时进行纠正;验货结束后库管员要填制验收凭证,验收合格的货物,按采购部提供单价,原材料由生产、施工负责人二次验货,并做记录。对于外地或当地供货商所供的原材料、设备配件,事先与供货商制订好退货或劣质折价收购协议,并由库管及生产部门双方签字确认并报财务部。 1.4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对于商品混凝土企业经常遇到的设备配件损坏应该制订严格的报损制度,报损由生产、施工部门主管上报财务库管,按品名、规格、数量填写报损单,报损需由采购部经理鉴定分析后,签字报损。报损单汇总每天报总经理。 1.5严格控制采购物资的库存量。根据本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经营情况合理设置库存量的上下限,如果库存实现计算机管理可以由计算机自动报警,及时补货。 1.6建立严格的原材料、配件出入库及领用制度。制订严格的库存管理出入库手续,以及各部门原辅料的领用制度。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编号:FS-DY-20593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 工程名称:____ 买方(甲方):____ 卖方(乙方):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 2.施工单位:____ 3.工程名称:____ 4.工程地点:____ 5.运距: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

资质条件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分为二级、三级 二级资质标准: 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10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合格。 说明:年产量考核连续三年的年实际产量,其中有一年实际年产量达到要求既可;新建企业考核设备生产能力是否能够达到标准要求,但首次资质等级核定必须由最低级开始,三年后可允许升级申报;产品质量合格应以全年向用户提供的预拌混凝土出厂(交货)合格证(注:辽建发[2001]20号《辽宁省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办法》中表式)为考核依据,所有向正式全法的建筑工程供应的商品混凝土都必须开具合格证。考虑该《编制办法》刚开始实施,这次资质就位,暂按各方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要求考核,同样适用于尚未制定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地区,考核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为建筑工程出具的砼抗压强度报告单是否与供应量匹配。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积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说明:企业经理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必具一个条件,工作经历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年限(如商品混凝土、构件、建筑企业经理、搅拌站站长、工长、项目经理等),职称指经营管理、技术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和职称必须同满足条件,相关专业指混凝土制品、土木建筑、建材等与混凝土有关的专业。财务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说明:有职称的人员必须有有效的职称证件和聘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商品混凝土企业任职。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说明:企业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必须年检合格。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按《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实施意见》(建建[1996]405号)文件执行。企业净资产是指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俩后的余额,其中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个部分。企业必须和实提供合法的企业财务报表。 4、企业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说明:商品混凝土企业所销售出的混凝土的实际结算收入。 5、配有2台55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余10辆,输送泵不少于2台。 说明:要求搅拌系统有微机控制计量系统,设备运行情况良好,企业设备和生产工艺环境符合环保政策要求;运输车和输送泵数量为最低配置要求,车况应符合交通法规要求。 6、企业设有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说明:商品混凝土试验室应有省建设厅颁布发的商品混凝土二级试验室资质证书并年检合格(执行辽发[1996]47号文件)。 三级资质标准: 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5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合格。 说明:产产量考核连续三年的年实际产量,其中有一年实际年产量达到要求既可;新 建企业考核设备生产能力是否能够达到标准要求,但首次资质等级核定必须由最低级开始,三年后可允许升级申报;产品质量合格应以全年向用户提供的预拌混凝土出厂(交货)合格证(注:辽建发[2001]20号《辽宁省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办法》中表式)为考核依据,所有向正式合法的建筑工程供应的商品混凝土都必须开具合格证。考虑该编制办法刚开始实施,这次资质就位,暂按各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要求考核,同样适用于尚未制定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地区,考核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为建筑工程出具的砼抗压强度报告单是否与供应量匹配。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商品混凝土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混凝土发展前景

混凝土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人造材料。混凝土以其良好的抗水性、优越的可塑性、优异的耐火性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性而成为目前世界上用量最大和使用范围最广的建筑材料,在今后几十年以及可以预见的将来,它仍将会是最重要的工程结构材料之一。近年来,我国混凝 土年产量已占世界混凝土年产量的50%以上,是世界生产和消费水泥混凝土最多的国家。 无论是混凝土工程规模,还是混凝土相关产业的从业人员,都超过了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社会在发展,而混凝土自身的进步,也令世人“惊艳”。 进入21世纪后,现代的混凝土不再是水泥、水和骨料的简单混合物。根据ASTMC125和ACI116委员会给出的定义,现代混凝土由骨料、水泥、水和外加剂4种组分组成,这里的外加剂包括各种矿物成分、化学外加剂及纤维等材料。从水泥消耗来看,2011年,我国水泥产量已超过20亿吨,如果简单乘以3的话,相当于60亿吨左右的混凝土,按每立方米混凝土约2.4吨重计算,即每年要消耗140多亿吨的砂石、水泥等天然及人造资源,这是一个 令人惊讶的“天量”。而从能够消纳各种工业废弃物的功能来评价,现代混凝土产业又是目前能够科学利废的最大产业之一。混凝土产业兼具建设功能和利废功能,这使得现代混凝土的产业地位又有了新的社会高度。 如何推进混凝土产业的提升与发展,政策与市场成为最大推手。近几年来,国家对发展预拌混凝土高度重视,且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规章,为预拌混凝土的快速健康发展保 驾护航。据不完全统计,到2011年,全国已建成预拌混凝土站(厂)6000多家,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8亿立方米,实际产量14亿多立方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沈阳、大连、常州等城市应用的预拌混凝土量已达到该城市混凝土总用量的60%以上,接近经济 发达国家的水平。 预拌混凝土巨大的市场需求也是有目共睹的。我国目前正处于城乡建设蓬勃发展时期,伴随着全国各地正在大兴基本建设工程,我国的预拌混凝土产量逐年提高。国家的重点工程项目也是拉动预拌混凝土产量的一个重要原因。“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战略实施拉动了地方经济增长和基础建设。大量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大型水利、危房改造等一系列工程的相继开工,也为近几年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水泥企业加快进入预拌混凝土产业正逢其时 混凝土产业事关国计民生中的两个重要基点即“安全”与“节约”,因此,混凝土产业的发展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实属情理之中。借助政策规章建设提速的东风,预拌混凝土产业正在迎来新的发展时期。 在我国水泥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进程中,大型水泥企业与混凝土产业“联姻”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方向。目前,水泥企业发展混凝土产业既有市场需求又有政策“红利”,既有优势又有责任,可谓正逢其时。大型水泥企业进入混凝土产业的优势一是资源掌控优势、二是资本雄厚优势、三是市场规模优势。目前,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介入混凝土产业的起点一定要高,处在节能减排的严格要求下,发展高性能、高效能、高功能混凝土是重要的突破口。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

穗建质监字[2007]80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治理 实施细则》条文修改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质量监督站、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治理,确保工程结构质量,我站制定了《广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治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各有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向我站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近期,我站组织了有关监督、施工、监理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参加的条文修改研讨会,现将修改内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含分站)必须在2007年8月1日前到市建委办理备案手续。8月1日后,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预拌(商品)

混凝土搅拌站均不得在广州市内供货,若分站在未办理备案手续而进行供货的,其所属的总站也一并暂停供货。 《实施细则》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实施细则》第六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确保对原材料的质量监控,实施原材料进场检验,即原材料进入搅拌站后,必须依照有关技术标准按批次复验,经复验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行随机执法抽检,各区(县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辖区内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行定期监督抽检。 原材料定期监督抽检由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托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示的检测机构检测。负责监督抽检的检测机构必须已在市建委备案、具备混凝土原材料监督抽检检测项目的检测资质并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已办理登记手续(检测机构和检测项目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原材料监督检验报告将作为工程结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凡未经原材料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经复验或处理合格的工程,各工程质量监督站不予办理相应中间验收登记及工程质量验收手续。 二、《实施细则》第十条 第十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发货单(须做到一车一单,随送料车一起送到工地,作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交货验收的依据之一);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完整版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 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发布时间:1993年10月12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建设部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是指建筑、市政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构件生产企业)和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企业(以上简称混凝土生产企业)。 第三条建设部负责归口全国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所有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 第四条下列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本规定进行资质审查: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私营企业; 四、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 五、兼营构件和混凝土生产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企业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也应按本规定进行资质审查。 第二章资质审查管理 第六条建设部负责制定构件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构件生产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附件一);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附件二)。 第七条构件生产企业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按附件三表格内容,每年向建设部填报备案。建设部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第八条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质等级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第九条企业申请资质等级,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件; 三、企业年报统计资料; 四、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和有关文件、证明。 第十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1991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建法〔1991〕798号《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企业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资质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及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新开办的企业,应申请暂定资质等级,取得暂定资质等级一年内,企业管理健全和产品质量稳定一年后,申报审定相应的正式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经审定的企业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由资质审批部门发布公告,未经资质审批部门批准,其他单位不得发布企业资质等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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