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工程测量要求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

工程测量要求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

工程测量要求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
工程测量要求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地形图测图的比例尺,根据

工程的设计阶段、规模大小和运营管理需要,可按表5.1.1 选用。 5.1.2 地形图可分为数字地形图和纸质地形

图,其特征按表 5.1.2 分类。

5.1.3 地形的类别划分和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确定,

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地形类别。 2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 5.1.3 选用。 5.1.4 地

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建筑区、工

矿区和水域。

5.1.5 地形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

应超过表 5.1.5-1 的规定。 2 等高(深)线的插求点或

数字高程模型格网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

应超过表 5.1.5-2 的规定。

3 工矿区细部坐标点的点位和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

表 5.1.5-3 的规定。

4 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不应大于表 5.1.5-4 的规定。

5 地形图上高程点的注记,当基本等高距为 0.5m 时,应精确至 0.0lm;当基本等高距大于 0.5m 时,应精确至 0.1m。

5.1.6 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正方形或矩形方式。 2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3 带状地形图或小测区地形图可采用顺序编号。 4 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也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5.1.7 地形图图式和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的使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形图图式,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l: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7929 和《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GB/T 5791。 2 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 和《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5660。 3 对于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的不足部分可自行补充,并应编写补充说明。对于同一个工程或区域,应采用相同的补充图式和补充要素分类代码。 5.1.8 地形测图,可采用全站仪测图、GPS-RTK

测图和平板测图等方法,也可采用各种方法的联合作业模式或其他作业模式。在网络 RTK 技术的有效服务区作业,宜采用该技术,但应满足本规范地形测量的基本要求。

5.1.9 数字地形测量软件的选用,宜满足下列要求: 1 适合工程测量作业特点。 2 满足本规范的精度要求、功能齐全、符号规范。 3 操作简便、界面友好。 4 采用常用的数据、图形输出格式。对软件特有的线型、汉字、符号,应提供相应的库文件。 5 具有用户开发功能。 6 具有网络共享功能。 5.1.10 计算机绘图所使用的绘图仪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大比例尺成图精度的要求。 5.1.11 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检查的统计结果,应满足表 5.1.5-1~5.1.5-3 的规定。

5.2 图根控制测量 5.2.1 图根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可同时进行,也可分别施测。图根点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 0.1m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 1/10。 5.2.2 对于较小测区,图根控制可作为首级控制。 5.2.3 图根点点位标志宜采用木(铁)桩,当图根点作为首级控制或等级点稀少时,应埋设适当数量的标石。 5.2.4 解析图根点的数量,一般地区不宜少于表 5.2.4 的规定。 5.2.5 图根控制

测量内业计算和成果的取位,应符合表 5.2.5 的规定。 (Ⅰ) 图根平面控制 5,2.6 图根平面控制,可采用图

根导线、极坐标法、边角交会法和 GPS 测量等方法。

5.2.7 图根导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根导线

测量,宜采用 6″级仪器 1 测回测定水平角。其主要技术要求,不应超过表 5.2.7 的规定。 2 在等级点下加

密图根控制时,不宜超过 2 次附合。

3 图根导线的边长,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器单向施

测,也可采用钢尺单向丈量。 4 图根钢尺量距导线,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首级控制,边长应进行往

返丈量,其较差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 1/4000。 2)量距时,当坡度大于 2%、温度超过钢尺检定温度范围±10℃或尺长修正大于 1/10000 时,应分别进行坡度。温度和尺长的修正。 3)当导线长度小于规定长度的 1/3 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图上 0.3mm。 4)对于测定细部坐标

点的图根导线,当长度小于 200m 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

大于 13cm。 5.2.8 对于难以布设附合导线的困难地区,可布设成支导线。支导线的水平角观测可用 6″级经纬仪施测左、右角各 1 测回,其圆周角闭合差不应超过40″。边长应往返测定,其较差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

1/3000。导线平均边长及边数,不应超过表 5.2.8 的规定。 5.2.9 极坐标法图根点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 6″级全站仪或 6″级经纬仪加电磁波测距仪,角度、距离 1 测回测定。

2 观测跟差,不应超过表 5.2.9-1 的规定。

3 测设时,可与图根导线或二级导线一并测设,也可在等级控制点上独立测设。独立测设的后视点,应为等级控制点。

4 在等级控制点上独立测设时,也可直接测定图根点的坐标和高程,并将上,下两半测回的观测值取平均值作为最终观测成果,其点位误差应满足本章第 5.2.1 条的要求。

5 极坐标法图根点测量的边长,不应大于表

5.2.9-2 的规定。 6 使用时,应对观测成果进行充分校核。

5.2.10 图根解析补点,可采用有校核条件的测边交会、测角交会、边角交会或内外分点等方法。当采用测边交会和测角交会时,其交会角应在 30°~150°之间,观测限差应满足表 5.2.9-1 的要求。分组计算所得坐标较差,不应大于图上 0.2mm。 5.2.11 GPS 图根控制测量,宜采用 GPS-RTK 方法直接测定图根点的坐标和高程。GPS-RTK 方法的作业半径不宜超过 5km,对每个图根点均应进行同一参考站或不同参考站下的两次独立测量,其点位较差不应大于图上 0.1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 1/10。其他技术要求应按本章第 5.3.10~5.3.15

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Ⅱ) 图根高程控制 5.2.12

图根高程控制,可采用图根水准、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等

测量方法。 5.2.13 图根水准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算点的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高程点。 2 图根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2.13 的规定。 5.2.14 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算点的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高程点。 2

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2.14 的规定。 3 仪器高和觇标高的量取,应精确至lmm。 5.3 测绘方法与技术要求 (Ⅰ) 全站仪测图 5.3.1 全站仪测图所使用的仪器和应用程序,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宜使用 6″级全站仪,其测距标称精度,固

定误差不应大于 10mm,比例误差系数不应大于 5ppm。

2 测图的应用程序,应满足内业数据处理和图形编辑的基

本要求。 3 数据传输后,宜将测量数据转换为常用数

据格式。 5.3.2 全站仪测图的方法,可采用编码法、

草图法或内外业一体化的实时成图法等。 5.3.3 当布

设的图根点不能满足测图需要时,可采用极坐标法增设少

量测站点。 5.3.4 全站仪测图的仪器安置及测站检

核,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仪器的对中偏差不应大于

5mm,仪器高和反光镜高的量取应精确至 lmm。 2 应选

择较远的图根点作为测站定向点,并施测另一图根点的坐

标和高程,作为测站检核。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较差不应大

于图上 0.2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 1/5。

3 作业过程中和作业结束前,应对定向方位进行检查。 5.3.5 全站仪测图的测距长度,不应超过表 5.3.5 的规

定。 5.3.6 数字地形图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草图法作业时,应按测站绘制草图,并对测

点进行编号。测点编号应与仪器的记录点号相一致。草图

的绘制,宜简化标示地形要素的位置、属性和相互关系

等。 2 当采用编码法作业时,宜采用通用编码格式,

也可使用软件的白定义功能和扩展功能建立用户的编码系

统进行作业。 3 当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实时成图法作

业时,应实时确立测点的属性、连接关系和逻辑关系等。

4 在建筑密集的地区作业时,对于全站仪无法直接测量的

点位,可采用支距法、线交会法等几何作图方法进行测

量,并记录相关数据。 5.3.7 当采用手工记录时,观

测的水平角和垂直角宜读记至秒,距离宜读记至 cm,坐标

和高程的计算(或读记)宜精确至 lcm。 5.3.8 全站仪

测图,可按图幅施测,也可分区施测。按图幅施测时,每

幅图应测出图廓线外 5mm;分区施测时,应测出区域界线外

图上 5mm。 5.3.9 对采集的数据应进行检查处理,删

除或标注作废数据、重测超限数据、补测错漏数据。对检

查修改后的数据,应及时与汁算机联机通信,生成原始数

据文件并做备份。 (Ⅱ) GPS-RTK 测图 5.3.10 作

业前,应搜集下列资料: 1 测区的控制点成果及 GPS

测量资料。 2 测区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的参数,包

括:参考椭球参数,中央子午线经度,纵、横坐标的加常

数,投影面正常高,平均高程异常等。 3 WGS-84 坐标

系与测区地方坐标系的转换参数及 WGS-84 坐标系的大地

高基准与测区的地方高程基准的转换参数。 5.3.11

转换关系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准转换,可

采用重合点求定参数(七参数或三参数)的方法进行。 2

坐标转换参数和高程转换参数的确定宜分别进行;坐标转换

位置基准应一致,重合 点的个数不少于 4 个,且应分

布在测区的周边和中部;高程转换可采用拟合高程测量的方法,按本规范 4.4 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坐标转换参

数也可直接应用测区 GPS 网二维约束平差所计算的参数。

4 对于面积较大的测区,需要分区求解转换参数时,相邻

分区应不少于 2 个重合点。 5 转换参数宜采取多种点

组合方式分别计算,再进行优选。 5.3.12 转换参数的

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转换参数的应用,不应超

越原转换参数的计算所覆盖的范围,且输入参考站点的空

间直角坐标,应与求取平面和高程转换参数(或似大地水准面)时所使用的原 GPS 网的空间直角坐标成果相同,否

则,应重新求取转换参数。 2 使用前,应对转换参数

的精度、可靠性进行分析和实测检查。检查点应分布在测

区的中部和边缘。检测结果,平面较差不应大于 5cm,高

程较差不应大于 30 D mm(D 为参考站到检查点的距离,

单位为 km);超限时,应分析原因并重新建立转换关系。

3 对于地形趋势变化明显的大面积测区,应绘制高程异常

等值线图,分析高程异常的变化趋势是否同测区的地形变

化相一致。当局部差异较大时,应加强检查,超限时,应

进一步精确求定高程拟合方程。 5.3.13 参考站点位

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测区面积、地形

地貌和数据链的通信覆盖范围,均,匀布设参考站。 2

参考站站点的地势应相对较高,周围无高度角超过 15°的

障碍物和强烈干扰接收卫星信号或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体。

3 参考站的有效作业半径,不应超过 10km。 5.3.14

参考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收机天线应精

确对中、整平。对中误差不应大于 5mm;天线高的量取应精

确至 lmm。 2 正确连接天线电缆、电源电缆和通信电

缆等;接收机天线与电台天线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3m。

3 正确输入参考站的相关数据,包括:点名、坐标、高

程、天线高、基准参数、坐标高程转换参数等。 4 电

台频率的选择,不应与作业区其他无线电通信频率相冲

突。 5.3.15 流动站的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流动站作业的有效卫星数不宜少于 5 个,PDOP 值应小于

6,并应采用固定解成果。 2 正确的设置和选择测量模式、基准参数、转换参数和数据链的通信频率等,其设置应与参考站相一致。 3 流动站的初始化,应在比较开阔的地点进行。 4 作业前,宜检测 2 个以上不低于图根精度的已知点。检测结果与已知成果的平面较差不应大于图上 0.2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 1/5。

5 数字地形图的测绘,按本节 5.3.

6 条执行。 6 作业中,如出现卫星信号失锁,应重新初始化,并经重合点测量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作业。

7 结束前,应进行已知点检查。

8 每日观测结束,应及时转存测量数据至计算机并做好数据备份。 5.3.16 分区作业时,各应测出界线外图上 5mm。 5.3.17 不同参考站作业时,流动站应检测一定数量的地物重合点。点位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6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 1/3。 5.3.18 对采集的数据应进行检查处理,删除或标注作废数据、重测超限数据、补测错漏数据。 (Ⅲ) 平板测图

5.3.19 平板测图,可选用经纬仪配合展点器测绘法、大平板仪测绘法。 5.3.20 地形原图的图纸,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 0.2%。的聚酯薄膜。

5.3.21 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 0.3mm。 5.3.22 平板测图所用的仪器和工具,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视距常数范围应在 100±0.1 以内。 2 垂直度盘指标差,不应超过 2′。 3 比例尺尺长误差,不应超过 0.2mm。 4 量角器半径,不应小于 10cm,其偏心差不应大于 0.2mm。 5 坐标展点器的刻划误差,不应超过 0.2mm。 5.3.23 当解析图根点不能满足测图需要时,可增补少量图解交会点或视距支点。图解补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解交会点,必须选多余方向作校核,交会误差三角形内切圆直径应小于0.5mm,相邻两线交角应在 30°~150°之间。 2 视距支点的长度,不宜大于相应比例尺地形点最大视距长度的 2/3,并应往返测定,其较差不应大于实测长度的

1/150。 3 图解交会点、视距支点的高程测量,其垂直角应 1 测回测定。由两个方向观测或往、返观测的高程较差,在平地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 l/5,在山地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 1/3。 5.3.24 平板测图的视距长度,不应超过表 5.3.24 的规定。 5.3.25 平板测图时,测站仪器的设置及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仪器对中的偏差,不应大于图上 0.05mm。

2 以较远一点标定方向,另一点进行检核,其检核方向线的偏差不应大干图上 0.3mm,每站测图过程中和结束前应注意检查定向方向。

3 检查另一测站点的高程,其较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 l/5。 5.3.26 测图时,每幅图应

测出图廓线外 5mm。 5.3.27 纸质地形图绘制的主要技术要求,按本节第 5.3.38~5.3.44 条执行。 5.3.28 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章表 5.1.5-1 和表 5.1.5-2 规定值的 2 2 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5.3.29 纸质地形图的内外业检查,应按本章 5.1.11 条的规定执行。 (Ⅳ) 数字地形图的编辑处理 5.3.30 数字地形图编辑处理软件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首次使用前,应对软件的功能、图形输出的精度进行全面测试。满足本规范要求和工程需要后,方能投入使用。 2 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软件的操作要求作业。 5.3.31 观测数据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测数据应采用与计算机联机通信的方式,转存至计算机并生成原始数据文件;数据量较少时也可采用键盘输入,但应加强检查。 2 应采用数据处理软件,将原始数据文件中的控制测量数据、地形测量数据和检测数据进行分离(类),并分别进行处理。

3 对地形测量数据的处理,可增删和修改测点的编码、属性和信息排序等,但不得修改测量数据。

4 生成等高线时,应确定地性线的走向和断裂线的封闭。 5.3.32 地形图要素应分层表示。分层的方法和图层的命名对同一工程宜采用统一格式,也可根据工程需要对图层部分属性进行修改。 5.3.33 使用数据文件自动生成的图形或使

用批处理软件生成的图形,应对其进行必要的人机交互式图形编辑。 5.3.34 数字地形图中各种地物、地貌符号、注记等的绘制、编辑,可按本节第 5.3.38-5.3.44 条的要求进行。当不同属性的线段重合时,可同时绘出,并采用不同的颜色分层表示(对于打印输出的纸质地形图可择其主要表示)。 5.3.35 数字地形图的分幅,除满足本章第 5.1.6 条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分区施测的地形图,应进行图幅裁剪。分幅裁剪时(或自动分幅裁剪后),应对图幅边缘的数据进行检查、编辑。 2 按图幅施测的地形图,应进行接图检查和图边数据编辑。图幅接边误差应符合本节第 5.3.28 条的规定。 3 图廓及坐标格网绘制,应采用成图软件自动生成。 5.3.36 数字地形图的编辑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图形的连接关系是否正确,是否与草图一致、有无错漏等。 2 各种注记的位置是否适当,是否避开地物、符号等。 3 各种线段的连接、相交或重叠是否恰当、准确。 4 等高线的绘制是否与地性线协调、注记是否适宜、断开部分是否合理。 5 对间距小于图上 0.2mm 的不同属性线段,处理是否恰当。 6 地形、地物的相关属性信息赋值是否正确。 5.3.37 数字地形图编辑处理完成后,应按相应比例尺打印地形图样图,并按本章第5.1.11 条的规定进行内外业检查和绘图质量检查。外业检查可采用 GPS-

RTK 法,也可采用全站仪测图法。 (V) 纸质地形图的

绘制 5.3.38 轮廓符号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依比例尺绘制的轮廓符号,应保持轮廓位置的精度。

2 半依比例尺绘制的线状符号,应保持主线位置的几何精

度。 3 不依比例尺绘制的符号,应保持其主点位置的

几何精度。 5.3.39 居民地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镇和农村的街区、房屋,均应按外轮廓线准确绘制。

2 街区与道路的衔接处,应留出 0.2mm 的间隔。

5.3.40 水系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系应先绘桥、闸,其次绘双线河、湖泊、渠、海岸线、单线河,然

后绘堤岸、陡岸、沙滩和渡口等。 2 当河流遇桥梁时

应中断;单线沟渠与双线河相交时,应将水涯线断开,弯曲

交于一点。当两双线河相交时,应互相衔接。 5.3.41

交通及附属设施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绘制

道路时,应先绘铁路,再绘公路及大车路等。 2 当实

线道路与虚线道路、虚线道路与虚线道路相交时,应实部

相交。 3 当公路遇桥梁时,公路和桥梁应留出 0.2mm

的间隔。 5.3.42 等高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精度,线划均匀、光滑自然。 2 当图上的等

高线遇双线河、渠和不依比例尺绘制的符号时,应中断。

5.3.43 境界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凡绘制有

国界线的地形图,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有关国境界线的

绘制规定。 2 境界线的转角处,不得有间断,并应在转角上绘出点或曲折线。 5.3.44 各种注记的配置,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 文字注记,应使所指示的地物能明确判读。一般情况下,字头应朝北。道路河流名称,可随现状弯曲的方向排列。各字侧边或底边,应垂直或平行于线状物体。各字间隔尺寸应在 0.5mm 以上;远间隔的也不宜超过字号的 8 倍。注字应避免遮断主要地物和地形的特征部分。 2 高程的注记,应注于点的右方,离点位的间隔应为 0.5mm。 3 等高线的注记字头,应指向山顶或高地,字头不应朝向图纸的下方。 5;3.45 外业测绘的纸质原图,宜进行着墨或映绘,其成图应墨色黑实光润、图面整洁。 5.3.46 每幅图绘制完成后,应进行图面检查和图幅接边、整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5.4 纸质地形图数字化 5.4.1 纸质地形图的数字化,可采用图形扫描仪扫描数字化法或数字化仪手扶跟踪数字化法。 5.4.2 选用的图形扫描仪或数字化仪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大比例尺成图的基本精度要求。

5.4.3 扫描数字化的软件系统,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 图纸定向和校正。 2 数据采集和编码输入。 3 数据的计算、转(变)换和编辑。 4 图形的实时显示、检查和修改。 5 点、线、面状地形符号的绘制。 6 地形图要素的分层管理。 7 格栅数据的运算(包括灰度

值变换、格栅图像的平移和格栅图像的组合等)。 8 坐标转换。 9 线状格栅数据的细化。 10 格栅数据的自动跟踪矢量化。 11 人机交互式矢量化。 5.4.4 手扶跟踪数字化的软件系统,应具备本章第 5.4.3 条第

l~6 款的基本功能。 5.4.5 数字化图中的地形、地物要素和各种注记的图层设置及属性表示,应满足用户要求和数据入库需要。 5.4.6 纸质地形图数字化对原图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图的比例尺不应小于数字化地形图的比例尺。 2 原图宜采用聚酯薄膜底图;当无法获取聚酯薄膜底图时,在满足用户用图要求的前提下,也可选用其他纸质图。 3 图纸平整、无褶皱,图面清晰。 4 对原图纸或扫描图像的变形,应进行修正。 5.4.7 图纸、图像的定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内图廓的四角坐标点或格网点作为定向点。 2 定向点不应少于 4 点,位置应分布均匀、合理。 3 当地形图变形较大时,应适当增加图纸定向点。 4 定向完成后,应作格网检查。其坐标值与理论坐标值的较姜,不应大于图上 0.3mm。 5 数字化仪采集数据的作业过程中和结束时,还应对图纸作定向检查。 5.4.8 地形图要素的数字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图纸中有坐标数据的控制点和建(构)筑物的细部坐标点的点位绘制,不得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而应采用输入坐标的方式进行;无

坐标数据的控制点可不绘制。 2 图廓及坐标格网的绘制,应采用输入坐标的方法由绘图软件按理论值自动生

成,不得采用数字化方式产生。 3 原图中地形、地物

符号与现行图式不相符时,应采用现行图式规定的符号。

4 点状符号、线状符号和地貌、植被的填充符号的绘制,

应采用绘图软件生成;各种注记的位置应与符号相协调,

重叠时可进行交互式编辑调整。 5 等高线、地物线等

线条的数字化,应采用线跟踪法。采样间隔合理、线划粗

细均匀、线条连续光滑。 5.4.9 每幅图数字化完成

后,应进行图幅接边和图边数据编辑;接边完成后,应输出

检查图。 5.4.10 检查图与原图比较,点状符号及明

显地物点的偏差不宜大于图上 0.2mm,线状符号的误差不

宜大于图 2:0.3mm。

5.5 数字高程模型(DEM) 5.5.1 数字高程模型的数

据源,宜采用数字地形图的等高线数据,也可采用野外实

测的数据或对原有纸质地形图数字化的数据。 5.5.2

数字高程模型建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比例尺的确定,宜根据工程的需要,按本章表 5.1.1 选择,但不应大于数据源的比例尺。 2 数字高程模型格

网点的高程中误差,应满足本章表 5.1.5-2 的要求。

3 数字高程模型的格网间距,应符合表 5.5.2 的规定。

4 数字高程模型的分幅及编号,应满足本章 5.1.6 条

的要求。 5 数字高程模型的构建,宜采用不规则三角

网法,也可采用规则格网法,或者二者混合使用。 6

规则格网点、特征点及边界线的数据应完整。 7 数字

高程模型表面应平滑,且应充分反映地形地貌的特征。

5.5.3 采用不规则三角网法构建模型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确定并完整连接地性线、断裂线、边界线等特

征线。 2 以同一特征线上相邻两点的连线,作为构建

三角形的必要条件。 3 构建三角形宜使三角形的边长

尽可能接近等边、三角形的边长之和最小或三角形外接圆

的半径最小。 4 当采用等高线数据构建三角网时,宜

将等高线作为特征线处理,并满足本条第 1~3 款的规

定。 5 不规则三角网点数据,宜通过插值处理生成规

则的格网点数据。 5.5.4 采用规则格网法构建模型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离散点数据插求格网点

高程,可采用插值法、曲面拟合法,也可二者混合使用。

2 格网点的高程,也可由等高线数据插求。

3 特征线

两侧的离散点,不应同时用于同一插值或拟合方程的建

立。 5.5.5 建立数字高程模型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新购置的软件,应进行全面测试。满足本规

范要求和工程需要后,方能投入使用。 2 使用时,应

严格按照软件的操作要求作业。 3 数字高程模型的建

立,可按图幅进行,也可分区建立。其数据源覆盖范围,不应小于图廓线或分区线外图上 20mm。 4 一个数字高程模型应只有一个封闭的外边界线,但其内部的道路、建筑物、水域、地形突变等断裂线,均应独立连成内边界线;不同的内边界线可以相邻,但不得相交。 5 对构建模型的数据源,作业时应进行粗差检验与剔除。可通过模型与数字地形图等高线数据叠合对比的方法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合理之处,应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应适当增补高程点,并重新构建模型。 6 必要时,可对构建的数字高程模型进行模型优化。 7 接边范围的数据,应有适当的重叠。 5.5.6 数字高程模型接边,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同名格网点的高程应一致。 2 相邻格网点的平面坐标应连续,且高程变化符合地形连续的总特征。 3 用实测数据所建立的数字高程模型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表 5.1.5-2 规定的 2 倍; 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检查和修改。 5.5.7 数字高程模型建立后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用实测数据建立的数字高程模型,应进行外业实测检查并统计精度。每个图幅的检测点数,不应少于20 点,且均匀分布。模型的高程中误差,按(5.5.7)式计算,其值不应大于本章表 5.1.5-2 的规定。 式中Mh——模型的高程中误差(m); n——检查点个数;△hi——

检测高程与模型高程的较差(m)。 2 对以数字地形图产品和纸质地形图数字化作为数据源所建立的数字高程模型,宜采用数字高程模型的高程与数据源同名点高程比较的方法进行检查。

5.6 一般地区地形测图 5.

6.1 一般地区宜采用全站仪或 GPS-RTK 测图,也可采用平板测图。 5.6.2 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均应进行测绘。居民区可根据测图比例尺大小或用图需要,对测绘内容和取舍范围适当加以综合。临时性建筑可不测。 建(构)筑物宜用其外轮廓表示,房屋外廓以墙角为准。当建(构)筑物轮廓凸凹部分在 1: 500 比例尺图上小于 lmm 或在其他比例尺图上小于 0.5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5.6.3 独立性地物的测绘,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外廓,填绘符号;不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表示其定位点或定位线。

5.6.4 管线转角部分,均应实测。线路密集部分或居民区的低压电力线和通信线,可选择主干线测绘;当管线直线部分的支架、线杆和附属设施密集时,可适当取舍;当多种线路在同一杆柱上时,应择其主要表示。 5.6.5 交通及附属设施,均应按实际形状测绘。铁路应测注轨面高程,在曲线段应测注内轨面高程;涵洞应测注洞底高程。 1:2000 及 1:5000 比例尺地形图,可适当舍去车站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小路可选择测绘。 5.6.6 水系及附属

工程测量放线样本

目录 1 工程概况 0 2 组织机构及管理措施 (1) 2.1 施工测量组织机构 (1) 2.2 管理措施 (2) 3 施工准备 (3) 4 主要施工方法 (3) 4.1 平面控制 (3) 4.2 高程控制 (6) 5 测量保证措施 (7) 6 测量控制桩点的设置、保护及复测 (7) 6.1 测量控制桩点的设置 (7) 6.2 测量控制桩的保护 (8) 6.3 控制桩点的复测 (8) 7 沉降观测及变形观测 (8) 7.1 工程的沉降观测 (8) 7.2 周围原有建筑变形观测及护坡桩变形观测 (9)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机械信息研究院内, 工程占地面积4416m2, 框架剪力墙结构,

地上12层, 地下3层。层高:地下三层4m, 二层3.3m, 一层4.2m, 地上一层层 16轴高4.5m, 二~三层4.2m, 四~十二层3.2m。其中地下室部分东西方向①~○ 16轴长48.6m。) 南北方向○A~○H轴长48.6m, 地长124.25m; ( 其中二期⑩~○ 上部分东西○1~○9轴长67.2m, 南北○B~○G长36.0m。±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8.900m, 槽深13.85m。其中①~⑨轴为一期工程, ○ 16轴为二期工程。 10~○ 2 组织机构及管理措施 2.1 施工测量组织机构 测量工作是本工程的一个技术重点, 为此项目部建立总工程师负责制的测量管理体系。技术部设测量组, 配备专职测量人员及仪器, 作业队设测量队, 负责施工测量工作。施工队测设的测量成果都要经过项目部测量复测, 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因此本工程施工测量设立两级测量机构, 采用三级管理的模式进行。工程定位控制点、水准点引入施工区后须由甲方、监理共同校对合格后方准使用。各层轴线、标高控制线由作业队施测, 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核验, 核验经过报甲方、监理复验, 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两级测量机构人员: 项目部测量组 2人 作业队测量队 4人 三级管理框图如下: 项目部总工程师

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组 2011 年10 月

《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土地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沿海各地陆续实施了大规模的围填海造工程,来缓解工业及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紧张的矛盾。由于在项目用海过程中各自为政,缺乏合理有效的规划,论证过程中通常是就事论事,缺乏用海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论证,对区域内多个项目用海的累积效应未能进行充分考虑,即当一个区域内出现多个项目的大规模围填用海时,就出现了“单个项目用海可行而整体用海不可行”的问题,这造成了海域资源未能进行充分合理的利用,同时也造成了对海洋环境的逐步破坏。国家海洋局2006 年4 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06〕14 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就区域建设用海管理有关问题提出了编制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严格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的审查以及做好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的论证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若干意见》出台后,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工作,由于尚未出台完整的技术编制规范,不同的规划编制单位对《若干意见》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在用海规划报告的编写格式、技术要求、审查要求等方面都无章可循,致使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报告缺乏规范性和一致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审核也缺少技术审查依据。因此,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合理规划区域建设用海布局,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加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编制规范,以期进一步提高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促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和论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 《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技术规范》的编制任务来源于国家海洋局《关于下达2009 年第一批海洋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海环字[2009]510 号), 项目编号为国海环字[2006]510 号。该标准由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以下简称“南海院”)负责起草,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以下简称“海域司”)参与编写和技术指导。

工程测量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建筑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建设部国家标准) 一般规定 3.1.1 平面控制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 3.1.2 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的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三角形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 3.1.3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 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自宜,且适当考虑发展;当与国家坐标系统联测时,应同时考虑联测方案。 2 首级控制网的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确定。 3 加密控制网,可越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 3.1.4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不大于/km 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 1 采用统一的高斯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采用统高斯投影3°带,投影面为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或任意带,投影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3 小测区或有特殊精度要求的控制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 4 在已有平面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有的坐标系统。 5 厂区内可采用建筑坐标系统。

卫星定位测量 (Ⅰ)卫星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3.2.1 表 3.2.1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σ=22)(d B A ?+ (3.2.2) 式中 σ----基线长度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mm /Km ) d----平均边长(km)。 3.2.3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按(3.2.3-1)式计算; m= []n WW N 31 (3.2.3-1) 式中 m----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mm); N----控制网中异步环的个数;

测量放线方案编制规程

测量放线方案编制规程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2.1拟建工程的地理位置,场地面积与地形情况,工程总体布局及周围环境。 2.2拟建工程的面积、层树、层高、平面外形及基本尺寸,基础结构形式,基础深度,室内外装饰情况。 2.3拟建工程的特点及对施工特殊要求 3、施工测量的基本要求 3.1拟建工程的定位条件 3.2精度要求 3.2.1平面控制网主要指标toseeDBJ表 4.3.2 3.2.2基础放线尺寸的误差表6. 4.3 3.2.3轴线竖向投测允许误差表7.1.3 3.2.4各部委防线允许误差表7.1.5

3.2.5标高竖相传递的允许误差表7.1.6 3.3对测量器具的要求 3.3.1测量仪器、器具的配置及精度要求 3.3.2仪器的检验状态要求,检验有效期和检查周期。 3.4配合施工进度的要求 4、测量准备工作 4.1测量工作人员组成及要求:应明确测量人员组成,应明确持证上岗。应明确负责管理测量放线的人员 4.2建筑定位控制点或红线桩及水准点的校核.3.2.4条、3.2.5条 建筑定位控制点或红线桩与水准点的校核步骤及方法,使用方法,并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4.3现场初步测量 根据设计总平面与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了解现场情况,确定初步测量内容,并应测出需保留的原有地下建(构)筑物以及需保留树木范围 5、测量方法及要求 5.1建筑物控制网的测设 5.1.1建筑物平面控制网的测设4.3.1—4.3.4根据本工程特点设定适宜控制线并定出控制点位置,汇出控制线与建筑轴线关系图。 5.1.2建筑物标高控制网的侧设

标高控制网设定依据条件,高程引测方法,现场标高控制点的具体位置及数量,具体内容影响说明并绘制平面图。 5.2建筑物定危线的测设 根据平面控制网与建筑平面图测定建筑梧州线控制桩,建筑定位实施选用的方法 5.3地基基础测量 5.3.1地基基础测量的内容及流程图 5.3.2护坡桩、基桩线 根据与建筑物基础施工的有关护坡桩、基桩放坡等定位及监测问题,明确需给出那些线或如何与分包配合。 5.3.3基础开挖灰线 灰线设定及开挖过程的监控要求,根据土方放坡情况说明分部开挖事边坡线的控制措施。竖向表高引测及控制的位置,保证基底尺寸。 5.3.4垫层位置线 5.3.5基础垫层上建筑物定位及标高的测定应作为一个主要工序来验线 5.3.6基础各层放线要求 控制线的设定及标高引测,西部要求,内容要求。 5.4主体结构施工测量 5.4.1内容及流程图 一般应包括:平面控制线—结构尺寸线—50线—模板上平线

工程测量放线作业标准

工程测量放线作业标准 编制日期_____________ 审核日期__________ 批准日期__________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测量放线作业标准 1. 目的 明确、规范土建工程测量放线的标准动作,提升土建工程放线精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建及新建项目。 3. 编制说明 3.1本标准作为检查评分的依据之一。 3.2本标准要求所有在建及新建项目均按此标准执行。除执行本标准的相关内容外,还应满 足以下安全文明作业的规范、标准要求: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9 《三、四等导线测量规范》CH/T2007-2001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3.3本标准所附照片是表明需达到的最低标准。 4. 测量放线标准做法 4.1 测量放线作业规定 ( 1 ) 总图校核:通过校核总图,了解定位意图,计算定位数据,以及建筑物跟原有建筑物、市政道路的位置关系,确保建筑物的定位数据符合要求。 ( 2 ) 不同专业图校核:检查各专业图的平面位置、标高是否有矛盾,预留洞口是否有冲突,发现问题后请设计人员及时变更设计。 以大定小、以长定短、以精定粗; 由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有高级到低级。 4.1.3 持证上岗 实施测量的主要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专人定岗。 4.1.4 测量方案 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要求的测量方案,并审批通过。(方案中要有:建立测量网络控制图、结构测量放线图、标高传递图、水电定位图、砌筑定位放线图、抹灰放线控制图等)。 4.2 测量工具 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激光铅垂仪激光扫平仪

工程测量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第1章总则 第2章平面控制测量 一般规定 设计、选点、造标与埋石 水平角观测 距离测量 内业计算 第3章高程控制测量 一般规定 水准测量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 第4章地形测量

一般规定 图根控制测量 一般地区地形测图 城镇居住区地形测图第四节城镇居住区地形测图工矿区现状图测量 水域地形测量 地形图的修测 第5章线路测量 一般规定 铁路、公路测量 架空索道测量 自流和压力管线测量 架空送电线路测量 第6章绘图与复制 一般规定

绘图 编绘 晒蓝图、静电复印与复照 翻版、晒印刷版与修版 打样与胶印 第7章施工测量 一般规定 施工控制测量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放样 灌注桩、界桩与红线测量 水工建筑物施工测量 第8章竣工总图的编绘与实测一般规定 竣工总图的编绘 竣工总图的实测

第9章变形测量 一般规定 水平位移监测网 垂直位移监测网 水平位移测量 垂直位移测量 内业计算及成果整理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平面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 附录三方向观测法度盘和测微器 附录四高程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 附录五建筑物、构筑物主体倾斜率和按差异沉降推算主体倾斜值的计算公式 附录六基础相对倾斜值和基础挠度计算公式 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 工程测量规范-总则

工程测量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0.1 条为了统一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测绘资料,保证其成果、成图的质量符合各个测绘阶段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和能源等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生产(运营)阶段的通用性测绘工作。其内容包括控制测量,采用非摄影测量方法的1∶500~1∶5000比例尺测图、线路测量、绘图与复制、施工测量、竣工总图编绘与实测和变形测量。 对于测图面积大于50K㎡的1∶5000比例尺地形图,在满足工程建设对测图精度要求的条件下,宜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第条工程测量作业前,应了解委托方对测绘工作的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并应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合格资料,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或勘察纲要。工程进行中,应加强内、外业的质量检查。工程收尾,应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资料整理、工程技术报告书或说明书的编写工作。 第条对测绘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修。

建筑工程测量放线标准做法图示

建筑测量放线标准做法图示 1测量工作原则 ????审查图纸:所有尺寸、建筑物关系进行校核,平面、立面、大样图所标注的同一位置的建筑物尺寸、形状、标高是否一致;室内外标高之间的关系是否正确。实施测量原则以大定小、以长定短、以精定粗、先整体后局部。测量主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前测量方案审批通过(方案中要有:建立测量网络控制图、结构测量放线标高传递图、水电定位图、砌筑定位放线图、抹灰放线控制图等)。 2测量工具 A1:所有精密仪器必须经过计量检测,合格后才允许在施工现场使用 A2:建立测量仪器台账统一管理,定期维护与保养

4 结构测量做法 A3:现场建立3个以上三级坐标、高程控制点,采用钢管做维护、警示 A4:沉降观测点采用Φ20镀锌圆钢加工,测量点位统一进行编号,沉降由第三方实施观测,进入主体标准层开始观测

A5:临时测量控制点采用木桩制作,桩截面不小于50*50mm,木桩顶部平整;木桩周边浇筑混凝土避免扰动 A6:场地内设置施工测量控制基准点,采用混凝土浇筑,必须牢固、坚实

A7:建立方格网控制图,占地面积≤1万m2方格网间距10m;占地面积≥1万m2方格网间距20m,地形复杂的可适当调整 A8:进场前,根据国土局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建筑物定位引测,并在场地附件建立施工期间坐标控制网、标高控制点 A9:施工单位在完成建筑定位、轴线引测后报监理公司复核

A10:基础施工轴线引测采用龙门桩 A11:主体结构施工在楼层内建立轴线控制网(内控法),控制点不少于4个

A12:所有主控线、轴线交叉位置必须采用红油漆做好标识 A13:楼层内设置的传递点必须采用激光铅垂仪进行传递,严禁采用线锤投射控制线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24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程测量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原《工程测量规范》TJ26-7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1月3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发〔1986〕250号文通知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冶金工业部颁发的《工程测量规范》TJ26-78(试行)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全国各地有关单位意见,根据体现政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要求,保留了原规范适用的条文,删除、修改了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的条文,增加了通过鉴定并广泛应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经两次全国性会议讨论修改,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内容共9章40节及7个附录,除保留原规范的总则、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测量、绘图复制等章外,增订了施工测量、竣工总图编绘与实测、变形测量;以及地形图的修测,编绘,晒蓝图、静电复印与复照,翻版、晒印刷版与修版,打样与胶印等章节。调整了原章、节中的内容:平面控制测量中规定了三边网的主要技术要求;电磁波测距中规定了等级导线技术要求;高程控制测量中规定了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地形测量中规定了电磁波测距仪极坐标法布设图根点的技术要求、速测仪施测的技术要求;线路测量中规定了各等级线路测量的统一技术规定。

《测量放线工》国家职业标准

《测量放线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简况 1.1职业名称:测量放线工 1.2职业定义:操作各种项目测量仪器、从事建筑施工放线工作业地人员 1.3职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1.5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地,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地; <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地,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地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地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地职业<工种)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地,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地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地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地中级工等级证书. 1.7鉴定方式、鉴定时间:理论以笔试形式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实 操以实际操作形式测试,测试时间以实际操作内容为准.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要求、法律与法规相关知识 2.2、基础理论知识:项目识图地基本知识、项目构造地基本知识 2.3、专业基础知识:项目测量地基本知识、测量误差地基本理论知识 2.4、专业知识:精密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光电测距仪)、平板仪地 基本性能、构造及使用,控制及施工测量,建筑物变形观测,地形图测绘 2.5、专业相关知识:施工测量地法规和管理工作、高新科技在施工测量中 地应用 2.6、质量管理知识:企业质量方针、岗位质量要求、岗位地质量保证措施 与责任 2.7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现场文明生产要求、安全操作与劳动保 护知识、环境保护知识 2、二、考核大纲:

2017年工程测量法律法规考试及答案

2017年工程测量法律法规考试及答案

————————————————————————————————作者:————————————————————————————————日期:

2017年工程测量法律法规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涉密测绘地理信息,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危害国家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民族尊严的地理信息 B.危害部门利益的地理信息 C.可能引起外交纠纷的地理信息 D.国民经济重要工程的地理信息 用户答案:[B] 得分:2.00 2. 在那部规章中测绘质量责任制、生产组织准备的质量管理、生产作业过程的质量管理、产品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质量奖惩等作出规定。()。 A.《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B.《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 C.《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D.《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 用户答案:[D] 得分:2.00 3.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 A.土地管理 B.导航工程 C.规划 D.地理国情监控

用户答案:[A] 得分:0.00 4.1:100万至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最长更新周期( )。 A.每年1次 B.每2年1次 C.每3年1次 D.至少5年1次 用户答案:[D] 得分:2.00 5. 在那部中对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秘密范围和等级等作出了规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D.《基础测绘条例》 用户答案:[C] 得分:2.00 6. 在那部规章中对地图审核主体、地图审核的申请与受理等作出了规定。() A.《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 B.《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C.《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 D.《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 用户答案:[B] 得分:2.00

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2.施工准备 2.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准确无误,施工前应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施工测量放线工作的基本准则,明确测量任务在施工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工程测量作业规程》及本公司技术部编制的测量管理制度。 资料收集:当地地区地址资料,了解建筑物的地下及附近场地现状资料,如管线走向、高程和其所在位置等。

2.2深化研究设计图纸 了解设计意图,熟悉并校核图纸,着重了解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和定位条件,建筑物的相互关系和轴线尺寸、地下地上的标高变化,领会设计方面对测量精度的要求。 2.3测量器具的检定 测量仪器设备检验,是测量前准备工作中很重要的一步,仪器钢尺的准确度是测量精度和工程质量的根本保障,《计量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鉴定周期以及经鉴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所以本工程所用的仪器、钢尺、塔尺等必须严格按《计量法》中有关规定送检定部门做检定、检核。经鉴定、检核合格的仪器方可使用。 2.4人员安排 本工程施工测量队伍由一名测量技师和三名测量工程师组成测量班组, 在技术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测量施工方案、组织验线、测量资料汇编、现场放线,填写测量施工日志等工作。 2.5仪器准备

2.6导线桩的校核

根据规划局所给定的控制点,进行坐标反算,求出建筑物各边长、方位角,保证正确的依据成果;复测现场导线桩之间的关系结果满足《工程测量作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要求。 2.7水准点的复核 根据测绘院提供的水准点采用复合法进行校核观测结果满足规范要求。 3.平面控制 3.1测量难点 本工程现场:场地较大,配套楼基坑开挖深、支护易变形,会直接造成控制点的损坏等等。为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建立一个稳固可靠、使用方便的控制网尤为重要。 3.2总体思路 平面控制网分总控制网和轴线控制网三级测设。首先建立以业主提供的控制点为基准的总控制网,采用经纬仪水准仪测量。 根据一级控制网建立建筑物轴线控制网。地下施工平面测量采用外控法,在基坑外围建立控制网;地上施工平面测量均采用内控法,将轴线控制网投测在首层楼面上,用激光垂准仪将控制点整体同步传递,并采用外控法进行校核。 建筑物的各细部尺寸控制以轴线控制网为基准对建筑物各细部控制点进行加密,建立三级控制网。

工程测量规范

建筑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建设部国家标准) 一 般 规 定 平面控制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 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的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依次为 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三角形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 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自宜,且适当考虑发展;当与国家坐标系统联测时,应同时考虑联测方案。 2 首级控制网的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确定。 3 加密控制网,可越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不大于/km 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 1 采用统一的高斯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采用统高斯投影3°带,投影面为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或任意带,投影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3 小测区或有特殊精度要求的控制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 4 在已有平面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有的坐标系统。 5 厂区内可采用建筑坐标系统。 卫星定位测量 (Ⅰ)卫星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σ=2 2)(d B A ?+ 式中 σ----基线长度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mm /Km ) d----平均边长(km)。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m= []n WW N 31 式中 m----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mm); N----控制网中异步环的个数; n---异步环的边数; W---异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mm)。

工程测量规范

1、工程测量规范 第2.1.8条:三边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第2.4.10条:普通钢卷尺测距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s为转点桩至中桩桩位的距离(m).

第5.2.19条中桩高程测量,应布设附和路线,其闭合差不应超过50√Lmm.。 第7.2.13条建筑物的控制网,应根据建筑物结构、机械设备传动性能及生产工艺连续程度,分别不舍一级或二级控制 第7.3.1条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施工放样,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总平面图; 二、建筑物的设计与说明; 三、建筑物、构筑物的轴线平面图; 四、建筑物的基础平面图; 五、设备的基础图; 六、土方的开挖图; 七、建筑物的结构图。

第7.4.1条灌注桩应根据设计的数据进行定位测量,其定位误差,不宜大于5cm。当精度要求较高,需建立灌注桩举行控制网时,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4.1的规定。 第2.1.11导线和导线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 第7.2.8定线、拨地测量的校核限差

第7.4.2山地线路导线测量的的主要技术要求 第7.4.8纵、横断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断面测量(即中平测量)应逐点附和于基平测量水准点上,按图跟水准测量(包括图根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精度要求沿中线逐桩进行,并检查里程桩号。相临水准点高差与纵段检测的较差,不应超过2cm.设计所依据的重要高程点位如铁路轨顶、桥面、路中、下水道井底与坑深测高点灯影按转点施测。水准点和赚点的读数取值毫米,各中视点的读数则取至厘米。 2横断面测量的宽度应能满足需要。横断面的方向,在直线部分应与中线垂直,再去线部分应在法线上。作业过程中,是横向地形变化在不影响设计质量的情况下,可适当的增减断面数,加测断面时应在中线上补桩号及高程。旧路展宽和排水沟等工程,可选有代表性的位置施测横断面。 3在测量横断面时,应根据不同工程的需要测出横向遇到的建筑地坪、各街巷与单位出入口地面、地下室采光口的窗台、地下管线检修井井盖、进出水口、不同路面结构界限、沿岸水工建筑物顶面等处高程。测路拱大样时应适当加密点位。 4按轴线桩施测横断面时、到中线处应加测高程并注明,以备择绘中线纵断面图。5横断面可采用全站仪测量或用水准仪测高、用皮尺或绳尺量距,高差读数至厘米;距离读数至分米。

建筑工程测量放线标准化做法图解

《建筑工程测量学》教学大纲

1目的: 明确、规范土建工程放线的标准动作,提升土建工程放线精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佛山公司所有在建及新建项目。 3编制说明 本标准做法要求所有在建及新建项目均按此做法执行。 4、放线标准做法 4.1测量工作原则 审查图纸:所有尺寸、建筑物关系进行校核,平面、立面、大样图所标注的同一位置的建筑物尺寸、形状、标高是否一致;室内外标高之间的关系是否正确。 实施测量原则:以大定小、以长定短、以精定粗、先整体后局部。 测量主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前测量方案审批通过(方案中要有:建立测量网络控制图、结构测量放线图、标高传递图、水电定位图、砌筑定位放线图、抹灰放线控制图等)。 4.2测量工具

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激光铅垂仪激光扫平仪棱镜塔尺50m大卷尺线锤墨斗 5m小卷尺油漆毛笔铅笔对讲机4.3 测量设备管理 测量设备登记台账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编号检验日期检验状态合格证编号责任人备注 A1:所有精密仪器必须经过计量检测,合 格后才允许在施工现场使用 A2:建立测量仪器台账统一管理,定期维护 与保养 4.4结构测量做法

A3:现场建立3个以上三级坐标、高程控制 点,采用钢管做维护、警示 A4:沉降观测点采用Φ20镀锌圆钢加工, 测量点位统一进行编号,沉降由第三方实 施观测,进入主体标准层开始观测 木桩 铁钉 混凝土 A5:临时测量控制点采用木桩制作,桩截面不小于50*50mm,木桩顶部平整;木桩周边浇筑混凝土避免扰动

A6:场地内设置施工测量控制基准点,采用混凝土浇筑,必须牢固、坚实 A7: 建立方格网控制图,占地面积≤1万 m2方格网间距10m ;占地面积≥1万m2 方格网间距20m ,地形复杂的可适当调整 工程基线复核表单位工程坐标定位 A8: 进场前,根据国土局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建筑物定位引测,并在场地附件建立施工期间坐标控制网、标高控制点 A9:施工单位在完成建筑定位、轴线引测后报监理公司复核 A10:基础施工轴线引测采用龙门桩

测绘技术标准精选(最新)

测绘技术标准精选(最新) G2260《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2659〈GB/T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3792.6《GB/T 3792.6-2005 测绘制图资料著录规则》 G6962《GB/T6962-200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7930《GB/T 7930-2008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7931《GB/T 7931-2008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10114《GB/T10114-2003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12320《GB12320-1998 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 G12340《GB/T 12340-2008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12341《GB/T 12341-2008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12343.3《GB/T 12343.3-200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1:500 000 1:1 000 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G12409《GB/T 12409-2009 地理格网》 G12897《GB/T 12897-2006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12898《GB/T 12898-2009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12979《GB/T 12979-2008 近景摄影测量规范》 G13923《GB/T 13923-2006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13977《GB/T 13977-2012 1:5 000 1:1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13989《GB/T 13989-20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13990《GB/T 13990-2012 1:5 000 1:1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14267《GB/T 14267-2009 光电测距仪》 G14268《GB/T 14268-2008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规范》 G14395《GB/T 14395-2009 城市地理要素编码规则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街坊、市政工程管线》 G14511《GB/T 14511-2008 地图印刷规范》 G14911《GB/T 14911-2008 测绘基本术语》 G14912《GB/T14912-2005 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G14950《GB/T 14950-2009 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 G15314《GB/T 15314-1994 精密工程测量规范》 G15661《GB/T 15661-2008 1:5 000 1:10 000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15967《GB/T 15967-2008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G15968《GB/T 15968-2008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G16176《GB/T16176-1996 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 G16789《GB16789-1997 比长基线测量规范》 G16818《GB/T 16818-2008 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 G16819《GB/T 16819-2012 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规范》 G16820《GB/T 16820-2009 地图学术语》 G16831《GB/T 16831-2013 基于坐标的地理点位置标准表示法》 G17157《GB/T 17157-2012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

工程测量规范GB-(高程控制)

工程测量规范GB-(高程控 制)

作者: 日期: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条文说明--高程控制测量 4. 1 一般规定 4. 1 . 1高程控制测量精度等级的划分,仍然沿用《93规范》的等级系列。 对于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适用的精度等级,《93规范》是按四等设计的,但未明确 表述它的地位。本次修订予以确定。 本次修订初步引入GPS拟合高程测量的概念和方法,现说明如下: 1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GPS拟合高程测量的理论、方法和应用均有很大的进展。 2从工程测量的角度看,GPS高程测量应用的方法仍然比较单一,仅局限在拟合的方 法上,实质上是GPS平面控制测量的一个副产品。就其方法本身而言,可归纳为插值和拟合两类,但本次修订不严格区分它的数学含义,统称为“GPS拟合高程测量”。 3从统计资料看(表9),GPS拟合高程测量所达到的精度有高有低,不尽相同,本次修订将其定位在五等精度,比较适中安全。 4. 1 . 2区域高程控制测量首级网等级的确定,一般根据工程规模或控制面积、测图比例尺或用途及高程网的布设层次等因素综合考虑,本规范不作具体规定。 本次修订虽然在4. 1. 1条明确了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PS拟合高程测量的地位,但在应用上还应注意: 1四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网应由三等水准点起算(见条文4. 3. 2条注释)。 2 GPS拟合高程测量是基于区域水准测量成果,因此,其不能用于首级高程控制。 4. 1 . 3根据国测[1987]365号文规定采用“ 1985国家高程基准”,其高程起算点是位于青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准原点”,高程值为72. 2604m。1956年黄海平均海水面及相应的水准原点高程值为72. 289m,两系统相差-0. 0286m。对于一般地形测图来说可采用该差值直接换算。但对于高程控制测量,由于两种系统的差值并不是均匀的,其受施测路线所经 过地区的重力、气候、路线长度、仪器及测量误差等不同因素的影响,须进行具体联测确定 差值。 本条“高程系统”的含义不是大地测量中正常高系统、正高系统等意思。 假定高程系统宜慎用。 4. 1 . 4高程控制点数量及间距的规定,是根据历年来工程测量部门的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便于使用且经济合理。 4. 2水准测量 4. 2 . 1关于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1本规范水准测量采用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的精度系列与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和《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相同。虽然这一系列对程 测量来讲并不一定恰当适宜,但从水准测量基本精度指标的协调统一出发,本规范未予变动。五等水准是因工程需要而对水准测量精度系列的补充,其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仍沿用《93 规范》的指标。 2本条所规定的附合水准路线长度,在按级布设时,其最低等级的最弱点高程中误差为3cm左右(已考虑起始数据误差影响)。 3本条中的附合或环线四等水准测量,工测部门都采用单程一次测量。实践证明是能达到规定精度的;因为四等水准与三等水准使用的仪器、视线长度、操作方法等基本相同,只 有单程和往返的区别;按此估算,四等水准单程观测是能达到规定精度指标的。 4关于山地水准测量的限差。

测量放线施工规范化措施

测量放线施工规范化措施 测量放线施工规范化措施 (1)建筑物定位 根据规划局提供的红线定位图进行工程测量定位,建立测量控制网,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供施工过程中控制轴线及高程使用。 (定位过程插入) 建筑物定位放线后,须经规划部门验线后才能进行施工。土方开挖前,把控制线及轴线投到基坑开挖边线约2m处的龙门板上,并在每条控制线上设两个固定桩控制点,以备基坑开挖后及下步施工用。 建筑物定位后,根据地质报告及验收规范确定长江路一侧基槽边坡为1:0.75,计算出基槽上口宽度,用白灰撤出开挖边界线。 (2)高程测定 依据规划图给定的绝对高程点,用DS3水准仪把设计给定的±0.000绝对高程引测到护壁桩顶连系梁上做三处永久水准点,作为下步施工及校核的依据。 (3)标高及轴线测设 基槽开挖到一定深度后,在槽壁上水平钉入一木桩,使桩的上表面离槽底设计标高500mm,作为清理槽底及基础垫层施工控制标高用。 土方机械开挖至设计标高、人工清槽后,在槽底重新进行测量定位,使用DJ2激光经纬仪把地面上预留的控制轴点投到槽底,钉龙门板挂线,根据纵、横向控制轴及基础平面布置图排尺分出建筑物各轴线,并进一步定出各基础的中心、位置,报请监理复验后进行下部施工。 (4)楼层轴线投测 基础施工时,采用外控法对建筑物轴线进行控制;主体结构施工时采用内控法进行控制。 基础施工时把控制点用埋件固定于负一层顶板砼板面上,做为初始控制点。每层顶板施工时,在控制轴的交点处及控制轴上任一点M处用木盒预留出200×200箱形孔洞,使用DJ2型激光经纬仪光学对中下层控制点,把控制轴的十字线投放到该层200×200孔洞上搁放的玻璃板上,在楼板上用墨线弹出永久的中心控制十字线,作为该层轴线测放的依据。每层楼板轴线抄测完毕后,都要在边轴交汇处立经纬仪校核轴线是否垂直及尺寸闭合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标高测量控制 结构施工时将±0.000标高精确地引测到塔吊节上,每层高程传递都沿塔吊节用钢尺从±0.000标高直接量取后用水准引测到楼层使用,作为柱、墙浇筑、支模的高程传递依据,并对各楼层水平点进行闭合测定。柱子、墙拆模后立即抄测结构1000mm线,以控制梁板结构及后续工程的标高。顶板砼浇筑时,把标高引测到砼柱子中予甩出的粗钢筋上,距施工楼板顶面500mm处,作为顶板浇筑标高控制的依据。 在主体结构施工中,每隔四层进行一次标高复测,轴线每层进行一次复测,以确保高程传递及轴线定位准确无误。标高允许偏差5mm,竖向传递轴线点允许偏差3mm。 (6)沉降观测 将规划部门给定的±0.000水准点高程引测到现场内设永久水准点。根据图纸上给定的位置在建筑物四周柱墙上每隔10-15米埋设一处沉降观测点,如图9示。对建筑物的沉降进行观测。每施工完一层后既对各沉降观测点进行一次观测,并绘制沉降曲线,各点观测完毕后再进行一次闭合测量,观测结果填写在观测记录中。 (7)验线工作

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海洋工程勘察的特点,制订本标准。 (二)海洋工程勘察是通过测量、测试、勘探、模拟、分析等手段为海洋工程建设提供必须的、可靠的海底地形、海底岩土和海洋环境特征等成果。海洋工程勘察主要包括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勘察和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三个分专业。海洋工程测量包括海底地形测量、海底面状况侧扫和底床稳定性分析;海洋岩土勘察包括海底近表层沉积地层结构探测、海底岩土的工程(物理、力学)性质等;海洋工程环境调查包括物理、动力及防腐蚀环境的调查。其中物理环境包括海水温度、盐度、海冰、气象、悬浮泥沙及通量、沉积物热导率;动力环境包括波浪、潮汐、海(潮)流的一般条件及极值条件计算;防腐蚀环境包括海洋化学要素、污损生物及沉积物电导率等。 (三)海洋工程勘察资质设甲、乙两个等级,在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勘察和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三个分专业同时满足甲级或乙级资质等级要求时,相应定为海洋工程勘察甲级或乙级资质;其中某一分专业满足甲级或乙级资质等级要求时,定为相应专业的甲级或乙级资质。 二、分级标准 1、甲级 (1)资质和信誉 ⑴近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大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勘察任务; 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申请某分专业资质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技术力量 ⑴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的勘察能力。每分专业至少有6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2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⑵技术骨干应熟悉有关海洋管理的法规、规范及不同区段的海洋开发功能。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具有性能良好的海洋工程勘察装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海洋勘察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具有能快速处理资料、数学模拟、数学计算和机助制图的计算机系统,应用计算机CAD出图率达10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⑴单位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能实现有效运行; ⑵有完善配套的经营、财务、仪器设备等管理办法。 (5)业务成果 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2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或参加过1项与海洋工程勘察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等编制工作。 2、乙级 (1)资历和信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申请某分专业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技术力量 ⑴具有同时承担2项中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的勘察能力。每分专业至少有4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

1国家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

装修工程 1国家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1 2地方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2001 3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3 4国家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1 5国家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2003 6国家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 7行业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H0-2001 8行业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标准值JGJ/100-2001 9行业金属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10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11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2001 13国家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50203-2002 14行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5行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3 16行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01 17行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03 18地方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01-26-96 19地方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2003 20地方建筑内外墙涂料应用技术规程DBJ/T01-42-2001 21地方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2国家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2001 23国家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24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工程应用的主要图集 1国家《建筑构造通用图集》88J及88JX系列图集 2地方《木质防火门图集》 3地方《常用木门、钢木门通用图集》 主要法规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