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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电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电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电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中国电力监管委员会

2012年7月

前言

为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规范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根据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编制。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施工设备管理、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及达标评级标准,规范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本规范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监管局、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中能建东北电力第二工程公司、中能

建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中能建天津电力建设公司、中电建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中电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国家电网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国家电网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中能建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能建东北电力第四工程公司、国家电网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电建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整试验所。

目次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火电、水电、输变电等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其它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9号)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

《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1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2号)

《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108号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4号令)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5号令)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

《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

《关于发布2004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004〕103号)

《关于发布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006〕102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4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协调字〔2004〕56号)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6〕124号)

《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9〕217号)

《关于加强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电监安全〔2006〕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06〕29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

《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11号)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

《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22号)

《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电监安全〔2011〕28号)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办安全〔2011〕83号)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电监会)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电监会)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电监会)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1〕74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2811 安全帽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4962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725 安全网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95 安全带

GB6096 安全带检验方法

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10892 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2011 足部防护电绝缘鞋

GB12602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Z16356 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

GB1762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24539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通用技术要求

GB24540防护服装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

GB24541手部防护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GB24542坠落防护带刚性导轨的自锁器

GB24543坠落防护安全绳

GB24544坠落防护速差自控器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2686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GB50201防洪标准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T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26471 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规则

GB/T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6178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20776 起重机械分类

GB/T23723 起重机安全使用

GB/T23724 起重机检查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国标系列标准)AQ8001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3 安全预评价导则

AQ/T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L/T435电站煤粉锅炉膛防爆规程

DL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647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796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DL/T5036 转桨式转轮组装与试验工艺导则

DL/T5099水工建筑物地下工程开挖施工技术规范

DL/T5135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

DL5162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DL/T5178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5370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DL/T5371 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DL/T5372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5373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L/T5389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DL/T5397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DL/T 5259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JGJ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细则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三级≥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适应的安

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发挥领导作用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按照公司2017 年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公司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公司安全标准化绩效考评小组根据公司日常及季度安全检查,考核情况,对公司各部门、分厂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评,现对考评情况作如下报告:一、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公司领导重视,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总体运行平稳、有效,连续保持较好的安全生产记录,基本完成了安全目标任务,实现了无工亡、无重大火灾或爆炸、无危险化学品泄漏、无重大特种设备、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体检率100%,无岗位禁忌症人员;特种设备持证运行100%。。二、安全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公司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负责。具体主管部门为安全部。公司配置专职安全员,业务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导。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建立了安全专业管理文件,规定了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内容,明确并落实各级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同时管理制度中也进一步规X了各层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管理活动行为、检查整改内容及评价验证标准,使安全工作步入“常态化、标准

化”机制。三、安全投入情况:公司针对各类事故的举一反三工作,落实以安全本质化为中心的安全改善,在安全投入方面积极落实各项措施,通过维修、改善、技改等途径,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公司每年也把安全投入放在优先的位置,从资金准备、项目实施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公司2017 年安全投入预算七十多万元,用于安全专用工器具和安全检测仪器的购置、维护、定检费、及其他(包括职业健康体检、防暑降温、劳防用品配置、教育培训)等费用。四、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在执行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特点建立了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建立了安全专业管理文件、岗位规程、技术规程。在员工的安全教育上,对新出台的管理制度进行解读、通过班前会、班组专项学习等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同时重点关注新员工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标准化作业执行力度。在日常和专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照有关管理制度及时予以进行考核纠正,保证正确的安全导向。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根据国家、公司相关管理要求,执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文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含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危险源辨识技能、新员工(转岗)三级安全教育等方面内容,对公司内部X围发生的事故及同行业的事故进行对照性的学习和讨论,并按照“制度规程、作业条件、人员教育”三个方面进行对照梳理、举一反三,记录存档。六、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公司由生产技术部门下属各车间分别负责相应管辖区域内设备运行、点检、检修管理,各作业区配置有区域管理人员、点检员,按照

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流程修订版

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流 程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附件3 松江区工贸行业二、三级达标企业期满复评程序 一、办理部门 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办理事项 (一)已达标3年期满可直接换证; (二)已达标3年期满不可直接换证,需按照新创建企业创建程序重新申报。 三、办理范围 2013年底前工贸行业已达标的二级、三级企业。 四、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 (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八)关于在本市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安监管监一〔2011〕168号); (九)关于印发上海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沪安监管执法〔2011〕199号)。 五、办理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期满后一般可直接换发证书: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4.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二)以下条件的企业需按照新创建企业创建程序重新申报。 1.不能同时满足(一)所列条件的企业; 2.如果达标时的评定标准发生修订,原达标企业期满复评时,应按照新修订的标准重新接受评审。 3.三级达标企业申请二级达标的,应提出达标申请,接受评审。 六、期满复评直接换证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类 目 考评项目考评内容 一、安全生产目标1.1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2监测 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保存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资料。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 机构和人 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2.2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三、安全投入3.1安全 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 物品或者活动。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 3.2相关 保险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1法律 法规、标 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 部门汇总。 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4.2规章 制度 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 产责任制管理、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岗位达标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 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条件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条件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冶金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3)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4)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该办法规定,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下同)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一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大型集团公司9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 二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三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60分。 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要求的,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申请的,评审组织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报请审核公告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 (3)评审与报告: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经申请受理单位初步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送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最新 版)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规范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鲁安监发〔2011〕12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其他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评审采取企业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经自评达到相应标准后申请评审定级。 外部评审由市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以下简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1.法律、法规和标准(100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50分)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50分)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2.机构和职责(100) 2.1方针目标(20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企业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有效完成。 2.2负责人(20分)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以下简称安委会)。 2.3职责(30分) 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2.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3.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2.4组织机构(20分)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2.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5安全生产投入(10分) 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3.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风险管理(100分) 3.1范围与评价方法(10分) 1.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2.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2017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工作要求 1.组织机构与制度 建立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明确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年度辨识评估。每年底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2)专项辨识评估。以下情况,应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a.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 b.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c.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 d.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 3.安全风险管控 (1)内容要求 a.建立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风险定期检查分析工作机制,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b.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c.重大安全风险有专门的管控方案,管控责任明确,人员、资金有保障。 (2)现场检查 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公告警示 及时公告重大安全风险。 4.保障措施 (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定期组织安全风险知识培训。 二、评分方法 1.按表2-1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2.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C B A ?-= 100100 …………………………………(1) 式中 : A ——实得分数; B ——缺项标准分数; C ——检查得分数。

安全标准化评定程序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程序 吉林宝华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

目录 1安全标准化评定依据 (1) 2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原则 (2) 3安全标准化考评条件 (3) 4安全标准化评定程序 (4) 5 考评前的准备工作 (6) 6现场考核工作程序和要求 (12)

1安全标准化评定依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采用的标准为: AQ2007.1-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AQ2007.2-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 AQ2007.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 AQ2007.4-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 AQ2007.5-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 安监总厅管[2009]70号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

2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原则 2.1安全标准化评定指标包括标准化得分、百万工时伤害率和百万工时死亡率。 2.2标准化得分采用百分制。 2.3根据安全标准化评定指标,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为五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高。(见表1) 2.4确定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时,采用三项指标中的最低等级。 表1: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指标表

3.1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活动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的企业; 3.2按照《规范导则》要求建立并良好运行标准化系统6个月以上的企业; 3.3尾矿库为正常库; 3.4企业进行了自评确立了相应等级,并形成了自评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普通版)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安全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2013 版) Stan dards and Scori ng Rules for Safety Producti on Stan dardizati on (Te ntative)

2013-01-15 发布2013-01-15 实施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发布 总则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5. 考评工作要求.6 (一)考评机构 6. (二)考评内容 6. (三)考评办法11 (四)评分导则11 (五)考核评级12 (六)考评程序12 监督检查 1.3 附则13.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1.3 (一)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14 (二)安全绩效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37 (三)现场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3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 】4号)及《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要求,规范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以下简称“考评”)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核建发【2012 】160号)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编制。 本考评标准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包括了安全生产的目标的制定与考核、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管理、班组安全管理、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管理、应急救援管理、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13个要素,第二部分为绩效标准化,包括绩效结果、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3个要素。第三部分为现场安 全标准化,包括现场环境、施工机具、安全及防护设施、现场作业安全等 4 个要素。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郑州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协助编制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核工业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考评流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考评流程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包括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等八个阶段。 1、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策划准备阶段首先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所有相关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保障;成立执行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并根据目标来制定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达标建设责任,确保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任务分工明确,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目标。 2、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需要全员参和。教育培训首先要解决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理解,从而使企业领导层重视该项工作,加大推动力度,监督检查执行进度;其次要解决执行部门、人员操作的问题,培训评定标准的具体条款要求是什么,本部门、本岗位、相关人员应该做哪些工作,如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 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源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文件和知识,加强全员参和度,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关键问题。 3、现状梳理。对照相应专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摸清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对于发现的问题,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现状摸底的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阶段进度任务的针对性依据。 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规模、行业地位、工艺特点及现状摸底结果等因素及时调整达标目标,注重建设过程,真实有效可靠,不可盲目一味追求达标等级。 4、管理文件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要求,核心在其内容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而不是对其名称和格式的要求。企业要对照评定标准,对主要安全管理文件进行梳理,结合现状摸底所发现的问题,准确判断管理文件亟待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提出有关文件的制修订计划;以各部门为主,自行对相关文件进行制修订,由标准化执行小组对管理文件进行把关。 5、实施运行及整改。根据制修订后的安全管理文件,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程序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程序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程序 评定程序 企业自评 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申请评审 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 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 级企业的,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一级企业评审组 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市级安 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二级企业评审组 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县级安 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符合申请要求的,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申请的,评审组织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报请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 核准同意后,方可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 评审报告 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经申请受理单位初步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送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 知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二。评审结果未达 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重审;或根据评审 实际达到的等级,按本办法的规定,向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审核。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 时间)。

审核公告 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受理单位,并说明理由。 颁发证书 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安全监管部门或指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证书和牌匾由总局统一监制,统一编号。 评定标准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50分(含750分)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含600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评分细则讲义( 8~13要素)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评分细则讲义( 8~13要素) 谢沪生 二 0 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内容摘要 八、隐患排查与治理(4项10条80分)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3项8条60分) 十、职业健康(3项18条60分) 十一、应急救援(5项14条30分) 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项7条20分) 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2项7条20分 共计:19项、64条、270分 八、隐患排查与治理(4项10条80分) (一)隐患排查: 概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八、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隐患排查: 1、建立制度: 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 制度应与《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相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6号) 评分方式(共2分)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2分),与4.2.2重复扣分; ?制度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2分。 制度主要参照《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八、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隐患排查: 2、分析评估、建立台帐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一般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分类{ 重大事故隐患 八、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隐患排查: 一般事故隐患?a?a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a?a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事故隐患定级(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为三个级别 1、三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在三日内排除,或者无需停止相关设施设备、停产停业即可排除的隐患。 2、二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4日以上且停止使用设施设备,或者需要4至6日且停产停业方可排除的隐患。 3、一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极大,需要7日以上且停产停业方可排除的隐患,或者因非生产经营单位原因造成且生产经营单位自身无法排除的隐患。 评分方式(共4分)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4分); ?无隐患评估分级的,不得分; ?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八、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隐患排查: 3、隐患排查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问卷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问卷(二)(评审机构:年月日) 公司:姓名:部门(岗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事故分四个等级,即、、较大事故和。 (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后,方可上岗作业。(4)安全生产“三不伤害”是指:、、。(5)安全隐患排查“五到位”指、、、和到位。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和。 (7)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二、选择题:(每题4分,共40分) (1)军工单位在标准化证书有效期内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于()保送省级工办。 A、该年12月底 B、次年1月底 C、次年2月底 (2)《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A、安全制度 B、标准化 C、班组安全 (4)企业()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A、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B、主管安全经理 C、领导班子成员 (5)发生电气火灾应该用哪类灭火器材?() A、干粉灭火器 B、水 C、泡沫灭火器 (6)《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3种。 A、民事责任 B、财产责任 C、其他法律责任 (7)生产经营单位应该()为做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待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A、免费 B、以成本价 C、有偿 (8)()是单位和项目部最基本的安全制度。 A、安全教育制度 B、安全检查制度 C、安全生产责任制 (9)《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年。 A、1年 B、2年 C、3年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程序文件 HBYS-AB-B-2015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6年5月25日 2016-5-25发布2016-5-25实施

目录 第一章保证公正性程序 HBYS-AB-B?01—2015 (1) 第二章保护客户机密及所有权的程序 (2) HBYS-AB-B?02—2015 (2) 第三章不符合工作控制的程序 HBYS-AB-B?03—2015 (4) 第四章预防/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HBYS-AB-B?04—2015 (6) 第五章人员培训程序 HBYS-AB-B?05—2015 (9) 第六章获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控制程序 (11) HBYS-AB-B?06—2015 (11) 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HBYS-AB-B?07—2015 (13) 第八章评审审核程序 HBYS-AB-B?08—2015 (21) 第九章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程序 HBYS-AB-B?09—2015 (23)

第一章保证公正性程序 HBYS-AB-B?01—2015 1.1 目的 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保证现场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及诚实性。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评审员及评审专家公正行为的控制。 1.3 职责 1.3.1 总经理负责对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处理。 1.3.2 质量负责人规范评审人员的工作行为。 1.4 程序 1.4.1 工作人员公正行为的教育与控制 (1)应教育全体评审人员抵制来自于上级部门、关系单位及受审企业的影响和压力,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 (2)综合部在制定《XX年度培训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对全体人员的公正行为教育,加强对人员公正性教育的培训。 (3)质量负责人依据《XX年度培训计划》对本单位评审人员进行公正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4)保证本公司评审人员不参与与工作相关的商业活动,保证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因财务问题而影响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 (5)监督人员应履行职责,监督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如发现违规人员,应及时上报处理。 1.4.2 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处理 (1)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本公司评审人员不良行为的调查。当问题严重时,应由公司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 (2)如评审人员存在不良行为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或调整工作岗位,上报总经理予以处理。如发现由于其不良行为对客户造成了损失,应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尽量挽回对客户的影响。 (3)综合部负责不良行为处理的记录和记录存档。

服装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服装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适用于以面料为主要原料,进行裁剪、缝制等加工后生产服装、服饰的生产企业,皮革、毛皮服装生产企业参照执行。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8项考评项目和142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评定等级评审评分安全绩效一级≥90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两起以上的轻伤事故。二级≥75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三级≥60申请评审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附表1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 1、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2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发布的,不得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铁合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依法生产的铁合金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13号)规定,可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评定标准分为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 级元素)和195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的内容),应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65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65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应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要求,取其中较低的等级

确定最后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8.铁合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安监总管一〔2008〕23号)中第六至十条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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