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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雾发生规律与交通事故(正式版)

团雾发生规律与交通事故(正式版)
团雾发生规律与交通事故(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5997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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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雾发生规律与交通事

故(正式版)

团雾发生规律与交通事故(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团雾,气象用语称之为辐射雾,是由于夜间地面辐射冷却,直接使贴近路面的气层变冷而形成的雾。

一、团雾及雾天发生的特点规律

(一)雾天的形成与特点。雾是在水气充足、风力微弱及大气稳定的情况下,接近地面的空气冷却到一定程度时,空气中的水气凝结成细微的水滴悬浮于空中,形成乳白色天气,使地面水平的能见度下降,能见度低于1千米时,气象学称这种天气现象为雾。大雾天气具有先薄后浓、弥散蔓延、连续性强、面积大等特点。

(二)团雾的形成与特点。团雾的形成条件有三

大要素:晴夜、微风和充足的水汽。团雾与我们平时所见的大雾天气有所不同,呈块状,控制范围比较小,就象一大堆棉絮飘落在地面上,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四顾朦胧、能见度极低。团雾具有范围不大、积聚时间较长、易飘移、突然性强等特点。

(三)团雾及雾天的规律。

1、从季节分布看:暮春、初秋季节,昼夜温差较大,夜间容易起雾;深秋和初冬季节,冷暖空气交替频繁,如果连续几日气温偏高,风力不大,夜间就容易起雾,只有当北方冷空气俯冲南下,刮起强劲的东北风或西北风,雾才会消散。但当冷空气消退,气温逐渐上升,雾又开始占据上风

2、从发生时段看,一般生成于夜间的后半夜或者清晨,日出前最浓。多发时段一般为晚10时至次日早8时,特别是秋冬季节尤为严重。

3、从区域地形看:一般出现在地势低凹、河网较多、空气湿度大的地区。高速公路片区内河流纵横,水系发达,地表湿度相对较大的路段,容易产生大雾天气。且高速公路易结冰桥梁多,因此在局部路段团雾“魅影”频现。

二、团雾及雾天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影响

大雾是高速公路的“第一杀手”,尤其是团雾、雾天等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其现场之惨烈、后果之严重、影响之深远,是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所不能比拟的。各高速公路路段雾情不同,团雾分布不均,再加上雾情的突发性,不易从全局上掌握。大雾的发生尤其是团雾的频频出现,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路面能见度下降。由于雾气使光线发生散

射,并吸收光线,驾驶人看不清前方和周围的情况,致使估计车距、车速不准确,对交通标志、路面设施识别产生困难,导致驾驶人产生犹豫、疏忽、甚至是错觉,容易造成追尾事故。当遇到前方堵塞,由于雾气阻碍视线,目标轮廓清晰度下降,大部分驾驶人往往采取措施不及,容易引发碰撞事故。此外,由于受到局部小气候环境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条高速公路,不同路段的雾气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驾驶人很难根据各路段不同的能见距离及时调整自己的车速和车间距。

二是路面附着系数下降。大雾通常发生在夜间后半夜和清晨,这一时段气温较低,空气湿度较大,入夜后路面与空气之间形成温度差,使得路面上凝结一层薄薄的水层,如同铺垫了一层薄膜。再加上雾水与积灰、尘土、油污等混合,轮胎与路面的附着系数明

显减小。尤其在冬季,雾水会在道路表面形成一层薄冰,附着系数下降更为明显,使行驶车辆的抗侧滑能力、制动能力都较平时大为降低,容易出现制动距离延长、行驶打滑、制动跑偏等现象。

三是雾天行车压力大。团雾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更具危害性,易在车流量大的路段引发多车追尾事故。由于团雾具有控制范围不大、积聚时间较长、易飘移、突然性强等特点,所以很难使驾驶人能够提前发现和掌握行踪,特别是在视线不良的后半夜和清晨,驾驶人在远处根本无法发现前方的团雾,等行驶到近处发现后,想减速已经来不及了,汽车一头扎进了能见度极低的雾中,四周白茫茫,想减速怕被后面跟车追尾,不减速又怕与前面减速的车辆或事故、抛锚车辆相撞。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心理压力增大,有的过度紧张、产生恐惧感,导致驾驶动作变形,惊

慌失措而引发交通事故;有的想快速通过雾区继续高速行驶,如果前方有减速车辆或者事故、抛锚车辆停放在路中,那么一起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四是缺乏雾天安全驾车意识。由于大雾影响范围广、面积大,有些驾驶人急于赶路,易产生烦躁心理,情绪急躁,就会不自觉地加快速度,高速行驶,同时心怀侥幸,试图在通行条件进一步恶化前通过发雾区域。当汽车高速行驶时,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事故,遇到紧急情况更是难以及时处置,易造成交通事故,甚至引起火灾。还有一些驾驶人缺乏在雾中行车的安全意识,在事故发生或车辆抛锚后,不及时转移到高速公路外,而是留在车内或在现场查看车辆损失情况,结果被后车再次撞击而造成更大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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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以案说法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法客帝国所有文章版权清洁,欢迎↑订↑阅↑在后台回复数字'9'可合作、交流、咨询,投稿:27588775@https://www.wendangku.net/doc/a72385928.html, 发生在小区内交通事故,到底归谁管? 版权声明&法客帝国按作者| 谢德明[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来源|作者赐稿并授权法客帝国刊发转载须在文首醒目注明作者和来源 延伸阅读: 点击→ 谢德明:资深警察告诉你:如何用身份证号判断身份证初发地(2015)点击→ 交通事故后变更户口性质,赔偿金如何计算点击→ 法官说法: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非常详细2016)点击→ 最高院法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10个最新难题、典型判例及裁判观点汇总(赠书)点击→ 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的86个重要司法观点汇总(2016)点击→ 典型判例: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和风险如何分担?(法官分析2016)点击→ 网约车新规草案户籍限制的违法性分析阅读提示:实践中,广场和公共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没有任何争议,但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一些市县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在指令派警处置上往往存在困惑。 [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出品]警情简介9月8日,某

居民小区内发生汽车倒车时不慎将一老人撞倒,腿部受伤。110指挥中心指令辖区交警大队前去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认为小区道路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列举的公共道路,要求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实践中,广场和公共停车场发 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没有任何争议,但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一些市县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在指令派警处置上往往存在困惑。观点分歧第一种意见:小区道路属于公共道路,车辆在小区内通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警部门处理。第二种意见:由于《道路交通 安全法》未将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道路明确列举,故此类警情可由派出所先期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不构成犯罪的,按侵权纠纷调解处理。法理分析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居民居住区内道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范的道路范畴,居民居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交警部门处置处理。具体理由如下:小区道路是公众 通行的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的专有职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工作。”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该解释

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

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也一定要及时的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依照交通事故的流程进行处理之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交通事故紧急处理办法

交通事故紧急处理办法 我们在路上开车,碰上个小剐蹭都是在所难免的。尤其是路过一些事故发生地点,后方车辆堵了绵延几里地。让原本脆弱的交通变得更不堪一击,甚至事故车辆占用多条车道,真是人见人骂。 一、日常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处理 1、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的事故,如果车辆能移动,事故双方应该按照快速处理办法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在城市道路内发生了轻微刮蹭事故,一定要及时处理,这样做既可以避免交通拥堵,更能减少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注意:在处理轻微事故时一定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能因为心急而忽略了做安全保护措施。 2.有小事故发生,但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或不愿进行协商,又该如何处理呢? 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表示,如果当事人报警,高速交警也会到现场处理,对属于快速处理情形,还是需要当事人撤离现场,按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拒绝自行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如果适用于简易处理程序,交警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交警部门也提醒驾驶员,凡是符合快速处理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都应当及时主动撤离现场。对于应当撤离但拒不撤离的,如果造成堵塞,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昨天也有网友提出,高速路上车辆来自不同地市,担心双方约定快速处理后,有人事后可能会“反悔”。交警部门表示,这种情况驾驶员也不用有顾虑。“如果一方当事人逃避赔偿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报案,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会立案查处。当事人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车辆损失,当事保险公司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并取得代位求偿权。”如果事故责任方留下虚假信息,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也会及时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会被移送有关公安机关。 3.轻微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所谓轻微的交通事故是指未造成人身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对于这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当事人之间对事实和成因没有异议,可以撤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应迅速通知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虽然是轻微的交通事故,但是我们也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在撤离事故现场之前,还是要记住应当与对方当事人对事实和交通事故成因有一个书面记载。书面记载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几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然后千万不要忘记由当事人双方签字。如果当事人双方能马上达成事故处理协议的,也可以立即达成一份简单的事故处理协议。当事人均办理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4.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制度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规范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 接到事故报案

有关要求及标准: (一)重大伤亡事故指有人员死亡或重大群伤的事故,驾驶员、车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分公司和总公司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公司有关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事故。 (二)了解事故情况后,如是一般车损事故,驾乘人员可现场解决的,应电话指导协调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携带照相机、协议书、印油、笔、纸赶赴现场,视情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协助处理。 (三)事故现场处理要求:不得移动事故车辆;劝阻围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寻找两名以上的事故目击者作证(证人姓名、联系电话、住址、书面经过)。 (四)事故现场的拍摄要求:原则上是先拍原始,后拍变动,先拍重点,后拍一般,先拍容易,后拍困难,先拍易于消失和破坏的,后拍不易消失和被破坏的。摄影方位的确定,要以肇事为中心,反映现场的地形、路况、地面面貌、肇事车和其他事物的全貌(①接触点;②事故发生地前、后、侧面全景图;③车辆刹车痕迹;④车辆车牌号;⑤事故点车道标线、标志)。 (五)事故图的绘制要求:现场图包括现场的位置和周围环境以及遗留有痕迹、物证的地点、运动关系、事故情况等。内容要求完整齐全、尺寸准确,以出事地点为中心,把痕迹、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按比例、图例绘制在图上,绘制时必须十分认真、细致、准确,见交通元素图形符号(附件7)。 (六)属车损事故,记录对方车辆资料: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

(七)属伤亡事故,记录伤亡者资料: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籍贯、联系电话,并留下伤亡者身份证复印件。 (八)协助交警现场处理(现场的保护、取证、笔录),如车辆被扣,应记录车辆扣停地点,取回扣车回执。 (九)如当事双方同意协商私了解决,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公司不承担事故损失。 (十)发生事故后如需报保险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电话报事故车投保的保险公司。 (十一)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员必须在24小时内到车队填报事故资料,在《交通事故登记表》(附件2)上做好记录,并建立交通事故档案(附件1),填写交通事故分析表(附件3)、驾驶员事故自述(附件4)、驾驶员事故认识(附件5)、交通事故询问记录(附件6)等。 (十二)如发生事故后对方逃逸,指导驾驶员拨打122报警。如车损较小,在不影响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可指导驾驶员继续营运,如影响到行车安全,应指导驾驶员把车停到安全的位置等候抢修;如车损较大,则需立即赶赴现场。

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及索赔所需要的证明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72385928.html, 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及索赔所需要的证明 每天全国各地都在发生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几乎每分钟都有交通事故正在发生,关于交通事故的索赔成了一项很重要的问题。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什么证明?掌握这些内容,您可以为自己也为身边的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下面由赢了网小编来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 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交通事故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

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交通事故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什么证明

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一、发生交通肇事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二、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三、对于是否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处理

1、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通告》第二条规定:“本通告所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条中第三十四(非司机)、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单方事故)项情形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2、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

常见的交通事故原因及如何处理

常见的交通事故原因及如何处理 1、翻车及坠车事故 此类事故的恶性程度较大,事故致死率提高。从这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主要是超速行驶(包括在正常道路超过限速、雨雪及其他气象条件较差时未注意减速慢行以及在弯道、坡道等环境较差的道路未注意减速等)等违章行为和措施不当(误将油门作刹车)所致。特别是雨雪天气,驾驶员要注意减速慢行,遇急弯、陡坡、依山傍水的道路时,要加倍谨慎。低驾龄的驾驶员要注意采取预见性减速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及,还要防止因猛踩刹车引起车辆侧滑。 事故案例:某年,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共交通公司客车翻车,31人死亡,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20000元。攀枝花市公共汽车公司64路公共汽车驾驶员晏某驾驶四川号黄河牌大客车,在金江火车站接运乘客返回攀枝花市,擅自将载有97名乘客的大客车让给他的朋友、非驾驶员吴某驾驶。2月13日15时02分,当吴驾车行至渡金线17公里+400米处进入弯道 时,由于车速过快客车偏离正常行驶路面,吴没有及时校正方向和采取制动措施,致使客车冲出右侧路面,翻于坡长为39米的金沙江边,造成特大翻车事故。 2、追尾事故 追尾事故,即在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之间,跟在后面的车辆与前方车辆之间的距离过近,与前方车辆的尾部发生接触或碰撞的事故。简单点说,就是后车与前车没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追尾事故通常发生在两车之间,但在高速路上由于行车速度比较快,一旦发生追尾事故,通常是恶性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都极为惨重。 造成追尾交通事故有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形成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第一主管方面的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带情绪驾车、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第二,客观方面的原因:车辆灯光安全设施不全、车辆超载、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以受害方角度) (2008-07-11 01:35:37) 标签: 分类:汽车 交通事故处理 打官司 杂谈 下面是07年在一个讨论汽车的论坛上的发言,是讨论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应该怎么办。原帖是一位受害方的求救帖。事故原委:一位女司机开车出小区的时候碰到一位横穿马路的70岁老人,女司机送老人去医院治疗,但后不治。老人家属开出调解的条件,女司机不接受。受害方准备诉诸法庭,但首先,打算刑诉(按照《交法》,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机动车方”将负刑责。但“重大”标准因人理解不同而异,一般是一死一重伤以上。该事故,致一人死)。 ************************** ===眼下对楼主来说,有几件比较关键的事情: 1、交警开具的责任认定书。这将是将来在法庭上最重要的证据。由于肇事证据已经消失(某路人私下照的不清晰的照片,不具法律效力),估计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作出。一旦作出,不符合楼主的设想,可以立即提出行政复议(只有15天期限)。如果过了期限或未提出复议,则警方的责任认定书在法庭上肯定是有效证据(迄今全国交通事故官司里还没有警方认定书被当庭推翻的例子)。 2、在交通队的调解。非常重要!这种调解只有一次(老的“交规”可以三次),应当珍惜这次机会。你们一定设法与肇事方直接联系,如果无法直接联系,也可由警方转达(与确定调解日期一起送达)。联系的主要内容,是赔偿数额。我觉得,你们可以在自己的内定赔偿数额上,略微增加一点(切勿过头),比方,你们内定是20万,可以考虑22-25万之间。这对以后的讨价还价比较有利,但由于不过分,对方会认真考虑你们的要价。如果你们双方能

发生交通事故后走保险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走保险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走保险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若是两辆车相撞或剐蹭的事故,先要确定了是谁的责任,是谁的责任那就要走谁的保险,可不能是别人的责任而走了自己的保险。责任的判断若是非常明显的,比如追尾,是后车的责任,比如有车辆违章,那是违章车辆的责任,像这种双方都没有异议的,就走责任方的保险。若是双方责任不明确,那就马上报交警,由交警来划分责任。若是车辆内部也有损坏,那就需要拆检,这样的话就麻烦一点,需要拿着定损单去保险公司的定损点定损,其实就是填个表,写一下基本的情况,定损员再拍个照,之后再去 4S店拆检修车,其他的事情就都由4S店跟保险公司协商了, 修完车之后需要你先交钱,然后把发票交到保险公司,两三个工作日,修车的钱就会打到你的账户上。若是该4S店跟保险 公司是合作关系,那就不需要自己交钱了,会由保险公司垫付,修完车你直接开走就可以了。那还有一种情况是自己开车不小心刮到墙了,你没有察觉到,或者当时没有时间报案,已经开走了,没有事故现场了,再或者你车停着不知道被谁剐蹭了,找不到责任人,那也可以走保险的。报案流程一样,也是需要打电话报案,保险公司也会问你时间、地点等内容,这你就编一个时间地点就可以了,时间要说的近一点,48小时以内, 比如说是今天一大早或者昨天,不要说很久之前,超过48小 时就不赔了,地点就随便了。若是被别人剐蹭了找不到责任人报案的话,要说是自己开车剐蹭的,这样才会顺利的得到理赔。不过没有现场的报案是有免赔的,一般情况是免赔30%,最高

有免赔50%的,所以没有现场的报案要算一算是否划算,划算 的话再报。车辆刮擦后走保险是怎么个流程">这走保险都是用到你买的那些险种呢?你修自己的车,需要用到你买的车损险,修对方的车首先用你的交强险,交强险最高赔付额度为2000元,若不够,那就要用到你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所以这两个基本险种是一定要买的。以上内容就是我对“发生交通事故后走保险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1mq法律法规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警情简介 9月8日,某居民小区内发生汽车倒车时不慎将一老人撞倒,腿部受伤。110指挥中心指令辖区交警大队前去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认为小区道路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列举的公共道路,要求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实践中,广场和公共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没有任何争议,但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一些市县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在指令派警处置上往往存在困惑。 观点分歧 第一种意见:小区道路属于公共道路,车辆在小区内通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警部门处理。 第二种意见: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将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道路明确列举,故此类警情可由派出所先期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不构成犯罪的,按侵权纠纷调解处理。 法理分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居民居住区内道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范的道路范畴,居民居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交警部门处置处理。具体理由如下: 小区道路是公众通行的场所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专有职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该解释明确了道路的本质属性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道路是与铁路、水路和空中航线相比较而言。从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本质属性来看,道路的特征是允许车辆和公众通行,这种允许是指法律上的允许,譬如军事禁区等,单位内部的禁止不在此列。道路与公路的概念属性不同,道路是社会机动车和公众通行的场所,其最本质的不同就是通行使用的公共性和安全性,即安全的公共性;公路作为交通运输部门路政管理的对象,是基于所有权的公共性,即路权的公共性。居民居住区即小区在内部就是一个小社会,路权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公共性,使用权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其安全的公共性更是不容置疑。小区道路车辆和事故不断增加也是不争的事实,同样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危害的同样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的安全,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应有之义,此类警情理应由交警部门处理。 车辆在居民居住区内通行已明确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部分的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该条例将单位院内以及居民小区内道路放在道路通行规定章节部分对机动车通行规定进行规范,实际上已将单位院内道路和小区道路解释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意义上的道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管理。 部分地方性法规已明确将居住区内道路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之中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道路通行条件”部分第三十一条规定“乡村、集镇、居住区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自建的道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漫水桥或者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应当按照限速标志、标线规定的速度行驶;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第八十九条规定“擅自将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的停车场,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停用、挪用停车位数,每一停车位每日罚款100元。”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

交通事故处理全部技巧

交通事故处理全部技巧 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伤人事故,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故你知道怎么办吗? 很多人都知道打110,120,打电话喊亲戚朋友,除了这些就不知道怎么办了,对吧。 一般发生有人伤的事故,报110是必须的,因为这样的事故容易有纠纷,所以一定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出现场的事故证明必须有5张以上现场照,没有现场照的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可以不认可拒赔。人伤事故原则上,出警后一定会扣车处理,主责以上机动车主还要罚款。(责任明确的无人伤事故可以先移动车子到路边不要影响交通,按快速处理流程处理,这里不一一详述,可以教大家一个办法,在移动前用手机或相机把第一现场拍下来,注意把2个车的牌照拍出来,整车和路面情况一起拍,实在不行你几个角度多拍几张) 有人伤的,一般一定保留第一现场,人伤严重的要先协助抢救伤员,当然最好是叫120那种专业的人去弄,比如有脊柱骨折的你去乱搬动,抢救,搞不好就是加重损伤,弄的他瘫痪么完结。若果对方轻伤的,一般都会要求你陪同去医院看病买单,这个时候,一般你要推说没带钱,因为责任没定,很多情况下你不一定全责的,你掏钱后,万一不是你责任,那么这个钱你很难拿回来。不管如何不要掏钱,反正第2天去交警队该怎么处理再怎么处理好了,不怕的。一般110到现场处理很简单的,需要120的他们会做好份内事情,保险公司你报案后,不一定来现场,除非重特大事故,因为可以去交警队调现场照的,一般小事情保险公司定损员可以当场出定损单,大点的一般都要改天在汽修厂拆解定损,一般的案子拆检后就可以出定损单,大案子是逐步修,逐步拍照,快要修好的时候,还要等修复的车子上路测试,如果发现有问题,那么还要拍照,最后全部弄好后出最后的定损单,这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通用版)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通用 版) Understand the common sense of safety,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safety issue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daily work, and enhance your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98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通用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包括以下程序: v立即停车 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刹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在夜间发生事故,还需开示廓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v及时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到来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

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为110或122。当事人应得到接警机关明确答复才可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v抢救伤者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对现场散落的物品,应妥善保护,注意防盗防抢。 v保护现场 保持现场处于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不随意挪动散落物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时,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v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定(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 处理规定(2021版)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定 (2021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企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应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并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做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张福录副组长:刘跃强组员:屈金贵、冯志贵、刘达、崔志成、王平、黄朝珍。 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第一发现人或驾驶员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打电话通知公司安技部人员。 2、安技部人员接到求援电话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组员并携带必要的救援车辆及工具赶赴现场。驾驶员及救援小组全体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 3、抢救受伤人员:视情拨打120电话或用自己的车辆将伤者送往就近最佳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交通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正确、快速、有效的救援和应急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的车辆、驾驶员、乘车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四、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在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快速反应、迅速抢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和损失。做到正确判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充分做好通信、交通、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五、造成交通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造成交通事故的风险来源: 1、路面情况:冰雪路面、湿滑路面、乡村路面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2、气候环境:狂风暴雨、大雾弥漫、酷暑炎热、冰寒严冬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3、地理环境:连续弯道、狭窄车道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4、设备因素:未及时消缺、保养不达要求、修理质量低劣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5、生理因素: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视力欠佳、听力不济、年高迟钝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6、违规运输:超载、超高、超长、装载重心偏离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7、操作因素:超速行驶、弯道超车、占道行驶、麻痹驾驶、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8、其他因素:除上述因素以外的其他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的影响及后果:(1)给驾驶员及司乘人员造成身体伤害;(2)给家属亲友造成心灵创伤;(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4)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六、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流程

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流程 核心内容: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一般是民警对现场的处理、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对事故受害者的赔偿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的一般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接到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二)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五)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六)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七)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八)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九)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十)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二、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二)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该支队法制科),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是要解决的,从事故发生到事情解决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律伴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清楚这个问题,那么就请你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相信看过之后的你,对于这个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 处理流程 一、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 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事故当事人不愿自行撤离的,应当及时报警。如同意撤离时,应当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双方驾驶员或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双方驾驶证号、机动车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状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双方驾驶员或车主签名。记录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关键是己方手里要留一份。根据记录,双方可以事后协商赔偿事宜。如能达成协议,购买保险方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报报赔偿。虽然法律如此规定,但保险公司多数会要求就赔偿数额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所以采取这种办法时最好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征得他们的同意。如就赔偿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将记录交给交警部门报警处理。其后的处理程序适用报警处理程序。 特别提醒:有的车主撞到人后为免麻烦给受伤人一点钱款就开车走人,这种做法风险很大。因为一旦受伤人伤势加重他就可能报警处理,如果他说车主是逃逸,那车主有口也说不清,所以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受伤人写收条,最好将当时情况也简要记录一下,以备将来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二、报警处理程序 如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或虽损失轻微但双方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对方车辆无号牌;人员身份不明;驾驶员饮酒;对方逃逸的情况应当立即报警处理。 1、现场处理。 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要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交警说明情况;当时的准确时间和交通信号情况要作好记录;注意对方车辆车况和装载情况;对于可能马上变化或灭失的证据可及时拍照或请路人作证言并签名,同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切记注意不要让对方人员破坏、移动现场。

车辆事故处理窍门

定损员告诉您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小心黑色旋窝看完本贴教你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如何和交警队、保险公司打交道,如何和修理厂周旋,让您透彻的了解这套事故理赔和处理的程序的应用,为自己人生道路上增加一些经验。《希望斑竹加精!》 =================================================== =============== -------------------------------------------------------------------------------------------------------- 本人介绍:职业:从事某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工作(从事工作已4年)。年龄:27岁。 处理事故应在该6000起左右。大小事故,双方单方,人伤事故不计其数。 -------------------------------------------------------------------------------------- 直接切入主题:国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好多人像无头的苍蝇一样,被所谓的交警队,保险公司,修理厂,医院等等单位闹的焦头烂额。本人先介绍一下他们这些单位性质! 交警队:执法部门。一言一行代表中国法律,一般他们表面都是很

正经。动不动都是给你拿规定说事,这也是让很多事主无从下手。 保险公司:服务行业,事主是客户,但是在客户找到保险公司的时候肯定是有事所求保险公司。事主一般金和保险公司接触的都存在顾虑。 修理厂:(这里说的修理厂不包括4S店,一般在说交警队扣留车辆的修理厂):服务行业,事主一般是他们的上帝,他们一般说话都很和气,在你还没有签订修车协议的时候,你说什么都行。如果协议签订,一般这时事主都很被动了。 ------------------------------------------------------------------------------------------------------- 一:事故 在事主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确认是否伤人,如果伤人或者事故比较重大一般都需要报警,等待交警事故科的同志前来查勘现场。如果报了交警,后期事宜您绝对不敢恭维了。交警队,保险公司,修理厂,你要挨个跑一边,甚至要跑几遍。 重点: 1.事故发生以后先判断下损失情况,如果有人受伤,或者车辆损失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生活水平的提升,家家户户都有条件买车了,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那么要是发生交通事故了该怎么办呢?下面随一起去看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吧! 发生交通事故了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在此推荐各位车主在当地的交管局网站下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并打印几份放在车上,以备快速处理事故之需。 接下来就是快速处理小事故的具体流程。 1.发生小事故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设立好警示标识之后就要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 【注: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就需要报警等待交警来定责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各自的责任,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快速处理流程了。 3.接下来就是拍照取证了。 照片要求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包括马路上的刹车印、道路标识等),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

这不仅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据,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在挪车之后“耍赖”。 【注:此时也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等待保险人员到现场拍照取证,通常需要一定时间。 而对于一些小事故,保险公司有时也不到场,只到事故处理中心。】 4.拍完照后,我们就要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 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才可以移动车辆,把车挪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5.在完成以上的步骤之后,双方就可以各自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 而保险公司在受理之后,会回复车主一个报案号,之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了。 6.最后,事故双方就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在那里会有交警来确定事故责任归属。 定损之后,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 7.车辆送去维修,等维修好后,车主持相关的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 这里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 需要注意的事项

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处理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 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当然要适用该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但是实务中许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过比较严重,被害人往往还在住院或者还在治疗过程中,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如果按照事故发生时作为时效起算点,许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或者虽然能得到保护但是增加了法院诉累。实务中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会出现以下几个时间节点,事故发生日、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治疗终结之日。下面就逐一介绍。 1、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 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 日、15 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

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受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起算。 3、治疗终结之日。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而法律上就更无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无法界定具体时间。实务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但是伤残评定之日虽然以确定,但是有些受害人有内固定手术,在伤残评定时尚未进行二次手术,诉讼时效又该如何确定?,实务中还存在以二次手术终结时间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的情况。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断,每一个时间节点的出现都是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一种体现,诉讼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的以上几个时间节点,实务中一般以最后出现的时间节点作为诉讼时效起算的最终时间。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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