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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卷)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

(A卷)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
(A卷)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A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和尊重人权主义,因而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对被告人不利的溯及既往、类推解释和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类推解释和扩大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中央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行政法规、规章、判例、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

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的规定应当明确,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绝对不定刑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不仅要与犯罪行为的客观社会危害性相适应,而且应当与犯罪行为人的主观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答案】A

【解析】扩大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因此,并不禁止扩大解释。

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一日,大风将甲设在楼顶上的广告牌刮倒,将行人乙砸成重伤。由于甲拒不将乙送往医院抢救,乙不治身亡。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向竞争对手乙经营的饭馆的食物中投放毒药,导致丙食用后中毒。由于乙拒不将丙送往医院救治,丙最终不治身亡死亡。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C.丈夫甲发现妻子乙和丙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将乙暴打一顿,乙不得已向甲承认:已经5岁的儿子丁实际是乙与丙所生。甲极为震怒,又暴打儿子丁。乙坐在一旁,一言不发。2小时后,甲将丁打成重伤,然后自行离家出走。事后,邻居将丁送到医院,丁经抢救无效死亡。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不构成犯罪

D.李某是某市游泳馆唯一负责救护的工作人员,李某发现与自已有仇的王某在游泳时失控而沉入水中,暗自高兴,假装不知,不进行抢救,致王某窒息死亡。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答案】C

【解析】乙作为丁的母亲,在丁遭到暴打受重伤的时候有对其进行救助的义务,但是乙不作为导致丁抢救无效死亡,因此乙以其不作为和甲一起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3.下列从宽处罚的规定既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适用于已满75周岁的老人的是:()

A.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C.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D.不成立一般累犯

【答案】C

【解析】A选项,已满75周岁的老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论故意还是过失,都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选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律不适用死刑。D选项,未成年人不成立一般累犯,已满75周岁的老人可以成立一般累犯。

4.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甲发现路边一“女尸”,极为漂亮,将其强奸。但实际上,该“女尸”并未完全断气。甲构成侮辱尸体罪的既遂

B.乙意图盗窃枪支,将被害人的包偷过来一看,发现里面没有枪,只有1万块钱。乙构成盗窃枪支罪未遂

C.丙故意伤害丁,致丁重伤昏迷。丁的仇人王某经过现场时,以为丁已经死亡,就肢解丁的“尸体”。事后证明丁实际上是因为王某的肢解行为而死亡。王某构成侮辱尸体罪的既遂D.戊天亮不久上山打猎,发现距其100米左右的山坡上离房舍不远的草丛中有一物体时隐时现,认为是野兔,于是开枪射击。结果击中一小孩的臀部,致其重伤。戊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C

【解析】王某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了丁的死亡,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5.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遭遇车祸,身受重伤,处于昏迷状态,如果不立即截肢就会导致死亡,医生对其实施了截肢手术,但甲苏醒后表示自己宁愿死亡,也不愿意作为一个残疾人生活。尽管没有获得甲的承诺,也不应当认为医生的行为构成犯罪

B.甲欺骗乙说是向地震灾区捐款,乙为了救济灾民捐款10万元,但甲将所得捐款据为已有。乙的承诺无效,甲构成诈骗罪

C.甲欺骗乙,声称其子女需要移植眼角膜,乙献出了眼角膜,但甲将乙的眼角膜给丙使用,并收取5万元。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以为被害妇女熟睡,于是实施奸淫行为,实际上被害人并未熟睡,但由于暗恋甲而没有声张。甲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承诺,因而不构成强奸罪

【答案】D

【解析】被害人的承诺需要到达加害人,即加害人已知晓被害人承诺,D选项中,甲并不知晓被害人已做出承诺,因此仍构成强奸罪,但是,甲并没有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因此只构成强奸罪的未遂。

6.下列情形不成立犯罪未遂的是:()

A.流浪汉甲极为饥饿,用匕首撬一商店的门意图盗窃食物。店主见其衣衫褴褛,极为可怜,就说:“别忙了,我的锁是最新式的,你撬不开。”然后送给甲牛奶10箱,方便面5箱,火腿肠1箱

B.甲正在乙家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忽然听到警笛声,以为警察来抓捕自己,赶快逃离现场。其实,该车并非警车,而是一辆救护车

C.甲在10米外举枪对准乙的头部,正欲扣动板机时,警察在100米外大喊“住手”,甲转身逃走

D.甲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门口被保安拦住

【答案】D

【解析】跟踪、守候、寻找被害人等属于犯罪预备,因此D选项中甲构成犯罪预备。7.下列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是:()

A.甲、乙散步时遇到女青年丙,二人共同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死亡,后两人逃离现场。事后查明,甲以强奸的故意,乙以抢劫的故意共同对丙实施暴力,发现丙死亡后迅速逃离现场

B.甲深夜骑车从某超市门口经过,见卷帘门被拉开,乙正在里面偷东西,甲也进去盗窃。后来,乙要求甲帮忙抬赃物,甲答应并将财物抬至乙停在超市外的汽车上

C.甲窃取乙的财物既遂后,乙紧追不舍。乙跑过甲的好友丙身边时,丙一看就知道甲偷人家东西了,一脚将乙踹倒在地,使甲摆脱了乙的追赶

D.甲教唆乙敲诈勒索丙,乙抢劫了丙的财物

【答案】C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需要双方具有意思联络。C项中甲、乙两人并没有意思联络,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8.下列犯罪分子中,应当认定为主犯的是:()

A.教唆犯

B.实行犯

C.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D.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

【答案】C

【解析】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或者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教唆犯、实行犯和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都有可能不是主犯。

9.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死刑的是:()

A.甲生于1992年8月18日,2010年8月19日因犯罪接受审判

B.怀孕妇女乙某将其丈夫杀死后逃逸,2年后乙被抓获

C.丙生于1936年8月19日,2011年8月20日因集资诈骗罪接受审判

D.丁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羁押期间自然流产

【答案】B

【解析】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B选项中的妇女不符合要求。

10.下列情形成立累犯的是:()

A.某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B.某乙2000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侮辱罪,被判拘役6个月

C.某丙14岁时犯强奸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出狱回家途中又犯抢夺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D.某丁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管制1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第8年又因犯资助恐怖活动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

【答案】D

【解析】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18周岁以上),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犯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犯罪分子。因此,D选项构成特别累犯。11.下列有关数罪并罚的表述错误的是:()

A.某甲在判决前犯有A、B、C、D、E五罪,但公安司法机关只发现A、B、C三罪。法院判决A罪1年、B罪3年、C罪2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5年有期徒刑。执行4年后发现D罪与E罪,法院判处D罪6年有期徒刑、E罪7年有期徒刑。某甲还应当执行的刑期的幅度是3年以上15年以下

B.某乙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A、B、C三罪,法院判决A罪11年、B罪12年、C罪13年有期徒刑,最终某乙可能被判处的刑期应在13到25年之间

C.某丙犯A、B、C、D四罪,A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财产6万元;B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C罪被判处罚金3万元;D罪被判处没收财产4万元。合并处罚,某丙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5万,没收财产10万,剥夺政治权利3年。

D.某丁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执行到第2年时,又犯故意伤害罪。监狱部门在侦查其故意伤害罪时,发现其在判决前还犯有一起诈骗罪未经处理。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4年有期徒刑,诈骗罪6年有期徒刑。法院应当将盗窃罪5年与诈骗罪6年合并处罚,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2年,最后与故意伤害罪的4年合并处罚

【答案】A

【解析】A选项属于漏罪并罚,应当“先并后减”甲还应当执行的刑期为3年以上14年以下。

12.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1998年8月刑满释放,2011年8月又因参加恐怖组织罪被判处管制2年,对甲可以适用假释

B.乙于2011年6月20日因犯抢劫罪和放火罪分别被判处8年和9年有期徒刑,合并决定执行14年有期徒刑,对乙可以适用假释

C.丙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还是在考验期满后发现,都应当撤销假释

D.丁某因盗窃金融机构被判处无期徒刑,自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到第13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依法予以假释

【答案】A

【解析】A选项中,甲构成特别累犯,累犯不能够适用假释。

13.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为报复欲杀害其仇人乙,在农贸市场将自制的爆炸装置点燃后投向乙,致乙重伤,并造成三名菜农轻伤。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电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余元。甲构成失火罪

C.某建筑工程队在为某小学盖教学楼时偷工减料,致使楼房盖好后成为危房。该校校长明知这一情况,仍将该教室投入使用。后因教室坍塌,压死多名学生。该工程队直接责任人员以及该校长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D.甲开办一间小汽修店,因修理一进口轿车缺零配件,便于晚间在一停车场将一同型号小轿车的刹车装置(价值4000元)拆下偷走。对甲应当以盗窃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择一重罪处罚

【答案】D

【解析】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A选项中,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B选项中,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火灾,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C选项中,工程队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校长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14.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欠乙1万元人民币,经乙多次催讨,甲提议用假人民币10万元偿还,乙表示同意并收下。甲构成使用假币罪

B.甲在广州购买了面额共计300万元的假币,带回北京。他先以3折价格卖给乙60万元;然后与他人按照外汇牌价兑换得10万美元。后来他发现自己买回的假币中间夹着相当一部分白纸,没有任何图案,于是便在该白纸外面裹了一层假币,找到丙谎称是30万元假币,以2折的价格卖给了丙。甲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以及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C.甲从银行窃得一箱子人民币现钞,回家仔细一看发现全是银行收缴的假币。甲很不甘心,长期用这些假币在一台无法识别假币的自动售货机上购物。对甲应当以盗窃罪、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D.甲明知乙的200万元为受贿所得,仍然同意乙以这2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答案】C

【解析】A选项中,甲构成出售假币罪。B选项中,甲还构成使用假币罪。D选项中,甲构成洗钱罪。

1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B.乙伪造了一张居民身份证,然后用该身份证骗领了一张信用卡,并刷卡消费1万多元。对乙应当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C.丙捡到了詹某的活期存折,在银行柜台将詹某的5万元存款都取出来了。丙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D.丁于2007年为自己新购的房子买了保险。2年后,由于工作不顺,丁故意将自己的房屋点燃,试图向保险公司索赔。结果因风大致火势失控,大火蔓延到周边的房子,导致三户居民的房屋全部被烧毁。由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审查不严,丁获得了保险金。丁构成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A选项中,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的,构成合同诈骗罪。B选项中,伪造身份证、骗领信用卡的目的是实施信用卡诈骗,因此乙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选项中,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银行结算凭证,丙使用捡到的存折,在银行柜台取出存款,构成诈骗罪。

16.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系一光棍汉,无妻无子。一日,甲进城,在汽车站发现一名女童在独自玩耍,便在附近摊点买了一个布娃娃,以帮找父母为由将女童带上了返回的汽车,将女童予以收养。两年后,甲发现该女童身体不好,经常不明原因地叫头痛。甲遂将其强奸,然后以女童父亲的名义将其转卖给邻县一农民,得款3万元。甲构成拐卖儿童罪

B.乙花2万元从人贩子手中买来一名受骗的四川姑娘作妻子。当晚,乙将姑娘手脚捆住,强行与其同房,发生性关系,事后为防止其逃跑将其锁在屋内。一个月后,女方哥哥带领公安人员前来解救,乙纠集同姓一百多人将公安人员团团围住,不许公安人员进入他家,相持十个多小时。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以及妨害公务罪,应当数罪并罚

C.丙抢劫得一男孩,卖得2万元。丙构成拐卖儿童罪

D.丁与一人贩子勾结,买得30多名妇女,组织她们卖淫。丁同时构成拐卖妇女罪和组织卖淫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答案】B

【解析】B选项中,乙并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因为乙并没有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也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其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因此,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以及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17.下列情形不构成诈骗罪的是:()

A.甲捡拾他人身份证后利用该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并以他人名义上网,造成他人网费损失达1万多元

B.甲到医院治病,甲实际上只是严重感冒,但医生乙欺骗说是肝炎,卖给甲5000多元药品。

C.甲欠乙10万块钱,到期未还。乙催讨时,甲假装极为可怜,说自己刚下岗,老婆得癌症,儿子大学毕业后没找上工作,经济极为紧张,请求乙免了他的债务。乙答应了甲的请求。

实际上,甲自己没有下岗,他老婆没有得癌症,他儿子毕业后找到了很好的工作

D.李四携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三角刮刀进入王五家,发现屋内只有王五4岁的儿子独自在家玩耍,故花言巧语骗得王五的儿子将父母的贵重物品交与李四

【答案】D

【解析】以欺骗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方式来取得财产的,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18.下列情形不成立侵占罪的是:()

A.甲在公园树林里里见到一个包,大喊一声:“谁丢了包?”见无人答应,甲便将包拿走B.甲在一饭店包间吃饭时忘了将手提包拿走,此后进同一包间吃饭的乙发现了甲的手提包,偷偷将甲的包提走

C.甲见草地上有一皮包(内有2万元钱),以为是别人遗失的,偷偷提走。其实,该皮包是附近一对正在热吻的情侣的

D.甲乘坐一大型游轮,船舱内游客很多,熙熙攘攘。客轮停靠一码头时,甲发现刚下船的乙将拉杆箱遗忘在船上,于是偷偷将拉杆箱拉走。其实,该拉杆箱是还未下船的丙的

【答案】B

【解析】B选项中,甲将手提包遗忘在包间里面,就由饭店占有,乙将其拿走构成盗窃罪。19.关于妨害司法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鉴定人甲在民事诉讼中作虚假的鉴定,使原告人丧失100万元财产。甲构成伪证罪B.乙因强制戒毒后又复吸,被有关部门处以劳动教养2年,执行1年后从劳动教养场所逃跑。乙构成脱逃罪

C.丙贪图便宜,从李某处购进一批影碟机销售,在得知李某的影碟机系盗窃所得后,仍继续从李某处进货并销售。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朱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聘请董某作为辩护人。董某在会见朱某时得知朱某杀人所使用的一把匕首放在其家中的壁橱里,董某遂派人将该匕首取出扔进附近的粪坑中。本案中,董某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答案】C

【解析】伪证罪只存在于刑事诉讼中,A选项错误。脱逃罪的主体是与犯罪有关的人,B选项错误。D选项中,董某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其毁灭证据的,构成辩护人毁灭证据罪。20.有关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某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强奸被害人,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B.乙某迷恋网络,为炫耀自己,他收集大量淫秽图片、淫秽电影的片段,上传到自己的网页上供网友免费浏览,一时名声大噪,有数万人点击。随着点击率的激增,有人要求在其网页上做广告,支付广告费。此后几个月时间,其网页每天有数千人点击,乙收取了20余万元的广告费。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应当数罪并罚

C.田某到一娱乐场所嫖娼时点名要求一名叫“雅雅”的幼女为其“服务”,“雅雅”嫌田某长得太难看不愿为其“服务”,田某采用强制手段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毕多付了一倍的费用作小费。田某构成嫖宿幼女罪

D.不以牟利为目的,为吸毒者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

【答案】C

【解析】嫖宿幼女罪要求幼女自愿,C选项中,田某采用强制手段,构成强奸罪。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王某,15周岁,对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A.绑架的过程中故意杀害人质以及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使用暴力将被害人打死

B.犯侮辱罪、抗税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过程中致被害人重伤、死亡C.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害人以及强奸后迫使被害人卖淫的

D.聚众“打砸抢”,以及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将被害人打成重伤或打死的

【答案】ABCD

【解析】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2万元卖给他人,尽管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仍然应当依法对其定罪处刑

B.甲欲开枪杀乙,射击的结果却是导致乙重伤,同时导致乙身边的丙死亡。对甲应当以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择一重罪处罚

C.甲教唆乙开枪杀害仇人丙,但乙认为如果打死甲的另外一个仇人丁,甲可能更高兴,就将丁杀害,而未杀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D.甲欲打电话敲诈勒索乙,但错拨电话到丙家,丙因害怕被迫交钱。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答案】AD

【解析】B选项中,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C选项中,甲、乙两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3.下列情形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的有:()

A.甲意图杀害乙,在乙的饮料中投放安眠药,但因为使用的安眠药没有达到致死的量,所以仅导致乙深度熟睡。甲误以为乙已经死亡,将“尸体”装入麻袋投入河中,致乙溺死B.甲用石头砸被害人头部,被害人重伤昏迷。甲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将被害人背到海边抛弃,被害人醒后吸入沙砾窒息死亡

C.甲枪击乙,乙重伤,甲误以为乙已经死亡,将其扔下桥,乙的头部撞上桥墩而死亡D.甲意图杀害乙,开车猛烈撞击乙。甲以为乙已经死亡,将乙背到一悬崖边抛弃。2小时后乙醒来失足掉下悬崖摔死

【答案】ABCD

【解析】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A、B、C、D四项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4.下列行为成立紧急避险的有:()

A.王某的摩托车被盗数日。某日,王某在街上正好看到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马路边,立即报警,在警察到来之前,眼看李某骑摩托车准备离开,王某为了拦阻李某,一拳打倒李某,将车夺回

B.甲在路上遇见仇敌乙,于是心生杀机。他拿了一把菜刀尾随其后,在没人的地方挥刀对乙砍去。乙慌忙逃跑,拐弯的时候恰好看见甲的女朋友丙从身边经过,于是冲上去用胳膊勒住丙的脖子,对甲说如果再追就伤害丙,甲见状没再上前。乙一路勒住丙逃到安全地方才放开丙。丙由于被勒住脖子时间过长,轻伤。乙构成紧急避险

C.甲家发生火灾,消防队员乙抱着甲家的孩子往屋外跑时发现门口熊熊大火,无法通行。情急之下,乙将小孩从窗户上扔出来,由于窗户太高,小孩摔成轻伤

D.甲的邻居乙是精神病人。一日,甲忽见乙持刀追逐其年仅7岁的儿子。为使儿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棒,将乙打翻在地。经查,乙左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甲构成紧急避险

【答案】BC

【解析】A选项中,盗窃行为已经结束,王某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D选项中,乙是不法侵害人,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5.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甲、乙两人埋伏在草丛中不约而同(未通谋)向丙开枪,甲、乙两人各开一枪,丙应声倒地。后侦查人员检查发现丙只中一枪,但查不出这一枪是谁打中的。甲、乙均应对丙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B.甲、乙共谋向丙开枪,甲、乙两人各开一枪,丙应声倒地。后侦查人员检查发现丙只中一枪,但查不出这一枪是谁打中的。甲、乙均应对丙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C.甲、乙共同故意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死亡。丙只有一处致命伤,但不知由谁的行为造成。事后查明,甲具有杀人的故意,乙只有伤害的故意。对此,应认定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两者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D.甲单独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向被害人腹部猛踢一脚,被害人死死抓住甲。甲的好友乙经过现场,得知真相后,也向被害人的腹部猛踢一脚,被害人因脾脏破裂流血过多而死亡,但侦查人员无法查明谁的行为导致被害人脾脏破裂。甲、乙两人构成抢劫罪共犯,都应按照抢劫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情节量刑

【答案】AD

【解析】A选项中,甲、乙两人都成立故意杀人未遂。D选项中,甲应按照抢劫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情节量刑,乙只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6.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死缓判决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B.如果张某是因故意伤害罪(重伤)被判处死缓,那么法院就不应当决定对其限制减刑C.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D.如果张某被限制减刑,在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7年(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

【答案】BD

【解析】人民法院在作出死缓判决时,可以限制减刑。因此,A选项错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因此,C选项错误。7.下列哪些情形成立自首?()

A.刘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但没有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

B.蔡某曾贪污两次:第一次贪污4万元,第二次贪污10万元。在廉政教育活动中,他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了第一次贪污的犯罪事实,而没有交代第二次

C.王某抢劫他人汽车后趁受害人还没来得及报警驾车狂奔。在一交通关卡,巡逻民警发现其行动异常,于是就将其拦截下来进行讯问,王某如实交待了自己所犯罪行

D.梅某酒后驾车,将一人撞死、另一人撞成重伤。梅某虽然没有主动报案,但在被害人报案时没有制止,并自愿跟办案人员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答案】CD

【解析】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A、B两项并不成立自首。

8.关于交通肇事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某甲驾驶汽车因超速行驶将某乙撞成重伤。坐在驾驶室副座上的某丙下车查看,发现乙伤势很重,于是催促甲快跑。后乙某因失血过多死亡。甲、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B.李某驾车超速行驶,将骑自行车的张某撞倒。李某看四周无人,将张某搬上车后,急速驶向郊外,将张某抛弃在郊外一片树林里,然后驾车离去。后张某被人发现,但早已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C.运输队司机黄某在厂内驾车从甲车间往乙车间运送原料。由于中午饮酒加上没有休息,黄某非常困倦,结果在乙车间倒车准备卸货时,操纵不慎,撞倒了车间内一排原料箱,将两名女工当场砸倒在地,一名重伤,一名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D.田某酒后驾车,迷迷糊糊,将一人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责任,田某加快车速,驾车狂奔,又接二连三撞死4人,撞伤5人。对田某应当以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

【答案】CD

【解析】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法规,C选项中,李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D选项中,对田某应该以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择一重罪处罚。

9.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张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择一重罪处罚

B.唐某复制大量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DVD电影光盘,然后销售。同时又将李某侵犯他人专有出版权的电影光碟批发给乙、丙、丁等人零售。对唐某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数罪并罚

C.甲某明知乙某的商业秘密是从丙厂非法获取的,仍然以10万元购得并使用,给丙厂造成巨大的损失。甲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D.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故意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择一重罪处罚

【答案】BC

【解析】A选项中,假冒注册商标,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一罪处罚。D选项中,中介组织人员收受贿赂,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的,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罪升格法定刑处罚。

10.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甲因与乙有仇,便捏造乙卖淫的事实,到处散布并向公安局告发,使乙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甲构成诬告陷害罪

B.甲捏造乙患有严重性病仍进行嫖娼的匿名材料,向公安机关举报,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甲构成诬告陷害罪

C.警察田某对“站街女”李某采用肉刑,强迫其承认卖淫,田某构成刑讯逼供罪

D.甲雇佣了50多名12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到井下挖煤,为防止他们逃跑,甲又在矿区周围拉设了电网。对甲应当以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与强迫劳动罪数罪并罚。

【答案】AC

【解析】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因此,A选项错误。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C选项中,李某只是涉嫌违法人员,因此田某不构成刑讯逼供罪。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2分):

1.下列选项构成抢劫罪的有:()

A.某日在公交车上,小偷甲趁一名女青年正在接听手机时将其手提袋用刀割开并将钱包(内有5千元)掏出迅速塞入自己的口袋。这一切被站在该女青年身边并观察甲多时的乙看到,乙遂假装咳嗽以警示甲将钱包放回。甲立刻走近乙,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晃了晃,并狠狠瞪了乙几眼,乙不再言语

B.甲某日深夜潜入距离市区5公里的郊区农民乙家,盗窃藏獒幼崽一只,之后逃回市区。不料遇到正在执勤的警察丙,丙对甲进行盘问。甲做贼心虚,丢下藏獒就跑,丙立即追赶,甲拿出身藏的尖刀将丙刺伤

C.甲深夜入室盗窃(窃得3千多元),被主人乙发现,为了摆脱乙,甲顺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本书扔到乙的身上,然后逃离现场

D.甲潜入乙家盗窃(窃得1万多元),刚出门时遇到丙,甲以为丙是主人,为抗拒抓捕对丙实施暴力。但实际上,丙不是主人,他既不知道甲实施了盗窃,也没准备抓甲

【答案】AD

【解析】转化型抢劫罪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是以暴力相威胁,所使用的暴力应当情节较为严重。因此B选项中,对甲,应该以盗窃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C选项中,甲所使用的暴力较为轻微,不构成转化型抢劫。

2.下列情形构成盗窃罪既遂的有:()

A.张某到同事李某家玩,李某向张某展示了自己的珠宝首饰,张某对一条钻石项链爱不释手,产生了据为己有的意图,趁李某不注意拿在手里,但又怕将项链当场拿走会被发现,于是偷偷藏在李某阳台花盆里,打算日后拿走。后来李某发现项链不见而报警,警察在花盆里找出了项链

B.甲坐火车时趁邻座的乙上厕所之机将其手提包(内有现金3万元)扔出窗外,准备在火车下一站停车时下去捡。但等他找到扔包的地方,包已被他人捡走

C.刘某一天晚上到一条运输船上偷铝锭。由于这些铝锭很沉,要搬回家非常困难,于是刘某把铝锭推进水里,准备日后来取。船主见铝锭丢失,雇多人寻找,后在10米多深的江底找到

D.甲在公共汽车上盗窃乙的钱包,刚把钱包从乙的口袋里掏出来,就被乙一把抓住

【答案】ABCD

【解析】盗窃罪既遂采用的标准是物品占有人失控说,即只要物品已然脱离占有人的控制,盗窃罪就既遂了。因此,A、B、C、D四项都构成盗窃罪的既遂。

3.下列情形不构成诈骗罪的有:()

A.甲将乙约到某餐厅吃饭时,声称需要借乙的手机打电话。乙将手机递给甲后,甲假装拨打电话,并谎称信号不好,一边与“电话中的对方”通话,一边往餐厅外走,然后趁机逃走B.甲在火车站站台询问刚下车的乘客乙是否需要雇人扛行李,乙同意。甲扛着乙的行李刚出站口,乙被车站工作人员拦下查票。看到乙忙于出示车票,甲趁乙没注意,将行李扛走了C.甲给张老太太打了一个电话,谎称她女儿在外面马路上被车撞伤,让她快去。老太太没顾上锁门就出去了。甲见老太太出门,立即跑到老太太家拿走了她女儿的笔记本电脑D.甲佯装购车,以试车为名将一辆名车开走

【答案】ABCD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要求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A、B、C、D 四个选项中受害人都没有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因此,都不构成诈骗罪。

4.下列情形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有:()

A.甲将乙家养鱼场的水门打开,导致乙家的鱼都游到大海里去了

B.甲将超市的商品偷偷扔出窗户,让不相识的过路人捡走

C.甲趁乙家没人,将乙家一套名贵的餐具偷出来,涂上粪便后又悄悄送回去。乙家发现后觉得极为恶心,将餐具扔掉了

D.甲在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前窃取了乙正在使用的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套辅导资料(价值2000余元)自己使用,在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甲将复习资料偷偷还给乙

【答案】ABC

【解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犯罪人打破占有人原有的对财物的控制,而又没有建立起自己对财物新的控制的。因此A、B、C三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5.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是某乡的党委书记,在研究决定金矿开采权的承包、转包过程中,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合法取得承包权的乙给予其一定份额的股权,否则将不给乙承包权,乙只得同意给予甲5%的股权,并约定年底参与分红。甲构成受贿罪,乙构成行贿罪

B.甲系某餐厅老板,因餐厅用水超标被罚款2万元。市环保局局长乙暗示甲送给其5000元,即可免予处罚。甲送给乙5000元钱后,乙还是按照正常标准对甲的餐厅进行了处罚。甲构成行贿罪,乙构成受贿罪

C.甲在担任证监局局长期间为乙的公司上市做出了很多努力。在甲退休后,乙主动送给甲1万股公司股票。甲不构成受贿罪

D.海关关长甲某应朋友李某的邀请去新马泰旅游,旅游、购物费用共计十多万元由李某承担。回国后,甲某对李某的走私行为睁只眼、闭只眼,不做处理,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甲某同时触犯受贿罪与放纵走私罪,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答案】C

【解析】A选项中,乙给付甲财物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非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因此乙不构成行贿罪。B选项中,被索贿的甲并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因此并不构成行贿罪。D选项中,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后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除外。6.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官甲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因接受被告人乙的家人多次吃请而将多份证明乙有罪的证据材料销毁,导致乙被宣告无罪。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B.公安局长甲因接受犯罪嫌疑人陈某家属的吃请,违反规定将陈某取保候审,结果导致陈某脱保潜逃。甲构成徇私枉法罪

C.甲是海关人员,在查处一起走私案件时,发现涉案人员中有自己的表兄乙。为包庇乙,甲决定以罚代刑,未将案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甲构成包庇罪

D.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乙有走私毒品的重大嫌疑,准备抓捕。参与该调查活动的公安人员甲打电话给乙通报这一情况,乙骑摩托车逃往外地。甲构成窝藏罪

【答案】B

【解析】A选项中,法官甲构成徇私枉法罪。C选项中,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D选项中,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四、案例分析(本题22分):

案情:H市人甲为到G市实施绑架在H市某停车场盗窃了一辆汽车。得手后找到其“牌友”乙,以揭发乙的隐私相威胁,让乙随其一起去G市实施绑架,并告诉乙其已经盗窃好汽车作为工具等情况。两人开车到G市将被害人丙绑架,向丙的家人勒索赎金20万元,并指定了交付的地点。两人商议后,由甲负责看押被捆绑的丙,乙开车去取赎金。甲在看押期间从丙的身上搜得现金3000元,事后一直没有将得到这笔钱的事告诉乙。丙的家人闻讯后报警,警方在约定交付赎金的地点周围布控。乙见勒索赎金不成,就打电话给甲让其把丙释

放并赶紧打车过来一起逃跑。甲担心留活口会导致事情败露,将丙杀害后打车到约定的地点与乙会合。在驾车返回H市的过程中,甲将已经杀害丙的情况告诉乙,乙不停地指责甲多此一举。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甲不停地催促乙开快点,乙因为过度紧张并且车速过快,在一十字路口撞到一行人,致使该行人当场死亡。甲指使乙将试图阻拦的两名交警中的一人撞翻在地(事后鉴定为重伤)逃跑。另一名交警驾车追赶,并通知前方堵截。逃到人群密集的某集贸市场附近,乙表示想下车向警方投降,甲不允许,以杀害相威胁用尖刀逼着乙加大油门开车全速冲过人群企图逃跑,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10人轻伤的严重后果。甲和乙被抓获后,当地警方以交通肇事、撞伤交警、驾车冲撞人群的事实为由对二人立案侦查。在被羁押期间,甲只主动交待其前述盗窃汽车的事实,乙则交待了其与甲共同实施的全部绑架犯罪事实。

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上述案件中甲、乙的行为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一)关于甲和乙的行为

1. 甲、乙构成绑架罪的共犯。因二人有绑架的共同故意和绑架的共同行为。综合本案主客观方面的事实,可以认定甲为主犯,乙为胁从犯,对于胁从犯乙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 甲、乙虽构成绑架罪共犯,但二人的处罚有所不同:

(1)甲应当在绑架罪的第二个量刑幅度内处刑。因为其实施了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绑架过程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以绑架罪一罪论处,不进行并罚。

(2)乙应当在绑架罪的第一个量刑幅度内处刑。因为其明确反对杀害被绑架人,甲的杀害被绑架人丙的事实对于乙而言,属于实行过限行为。

3.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因为两人有故意伤害的共同故意和故意伤害的共同行为。乙在甲的教唆下驾车冲撞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交警,且造成一人重伤的后果,两人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处罚更重的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4.甲、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甲让乙驾驶汽车冲撞人群,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乙虽然是被迫的,但也不成立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与甲构成共同犯罪,应当认定为胁从犯。

(二)关于甲的行为

1. 甲盗窃汽车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2. 甲盗窃汽车作为实施绑架罪的犯罪工具,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与绑架罪进行并罚。

4.甲在看押丙的期间,从其身上当场搜得财物3000元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在抢劫罪与绑架罪中择一重罪处断。绑架罪处罚更重,所以不单独对该抢劫

行为定罪处罚。

5.甲作为盗窃车辆的事实上的所有人,在行使过程中,指使驾驶人乙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其行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4.甲就盗窃罪构成特别自首。

(三)关于乙的行为

1. 乙的行为不成立抢劫罪。因为甲的抢劫行为是绑架罪之共同犯罪故意范围之外的行为。

2. 乙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3. 乙就绑架罪构成特别自首。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三)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三)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A项中,盗窃罪的对象“公私财物”都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他人的财物”的解释,去除了“他人占有”的限制,扩大了盗窃的对象,属于扩张解释。 B项中,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并不是当然解释。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故B项说法错误。 C项对抢劫罪的认定进行了扩张解释,说法正确。 D项中,对“信用卡”的功能进行了扩张解释,故D项说法错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

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体。 A项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同样可以是女性。所以A项说法错误。 B项中,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为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机械进行抢夺,这种携带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只要携带这些凶器进行抢夺,就应定为抢劫罪,所以B项说法错误。 C项中,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都是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是非法拘禁的结果加重犯。而15岁的人对过失致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所以C项说法正确。 D项中,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放纵走私罪的犯罪主体,所以D项说法错误。 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正当防卫。 A项中,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意味着不法侵害不可能继续侵害或威胁法益,

2020 法考主观真题历年主观题汇总--刑法

2020 法考主观真题历年主观题汇总 刑法 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事实二)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事实三) 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事实四) 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5万元,其余1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10万元。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事实五) 问题: 1.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2.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3.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 4.就事实四,丁是否构成介绍贿赂罪?是否构成行贿罪(共犯)?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由分别是什么? 5.就事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罪,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你赞成哪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9) 附答案解析

17.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l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 C.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 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11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答案及解析:C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与诈骗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本题ABCD四个选项中甲的行为都属于盗窃。选项A,乙的女儿只有5岁,是无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同意让甲搬走彩电的行为能力,因此甲的行为仍是盗窃。选项D甲“趁乙不注意”,应认定为秘密窃取,不是诈骗而是盗窃。故AD都不应选。盗窃罪与抢夺罪区别的关键在于,一个是“秘密窃取”,一个是“趁人不备、公开夺取”,选项B中,甲秘密窃取金项链在先,后被发现后挣脱逃走,不属于“趁人不备、公开夺取”,因此应定盗窃罪而不是抢夺罪。故B不应入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 18.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 B.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C.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D.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在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时,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A项错误。而B项中的武装叛乱、暴乱罪,也可能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因而“对其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的说法”,错误,另根据《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D项中律师面临义务冲突(辩护义务与维护他人隐私权义务),应当衡量利益轻重,不必然构成紧急避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司法考试刑诉法主观题真题

刑诉法主观题真题(2012-2017) 2012年(本题28 分) 专家观点: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而且往往导致证据虚假,发生冤错案件。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释或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了刑事诉讼法的应有功效。 案情: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犯罪现场破坏严重,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经査,李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其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2 年,刚刚刑满释放,案发时小区保安见李某出入小区。李某被东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逮捕羁押。审讯期间,在保安的指认下,李某不得不承认其在小区他处入室盗窃3000 元,后经査证属实。但李某拒不承认抢劫杀人行为。审讯人员将李某提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实施了捆绑、吊打、电击等行为,3 天3 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许水喝,并威胁不坦白交代抢劫杀人罪行、认罪态度不好法院会判死刑。最终,李某按审讯人员的意思交代了抢劫杀人的事实。在此期间,侦查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査,提取扣押了李某鞋子等物品,当场未出示搜查证。 案件经东湖市检察院审査起诉后,向东湖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应李某辩护人的申请,法庭启动了排除非法证据程序。 问题: 1. 本案哪些行为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哪些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 本案负有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机关有哪些? 3. 针对检察院的指控,东湖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 4. 结合本案,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障刑法实施的价值。 5. 结合本案,简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过程,阐明非法证据排除規则的诉讼价值。 答题要求: 1.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 2. 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 3. 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2012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D 【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AB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D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所以D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四)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四)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四)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答案:A 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是错误的。应选。《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上述法条可知,D项中丁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法益的实际侵害,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2.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C 解析: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

2015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解析(部分)

2015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解析(部分) 2015年9月20日,国家司法考试落下帷幕。考生普遍反映,今年的司考题目较往年难度有所增加,特别是刑法题目出得十分刁钻古怪,让人感叹命题人的想象力丰富。不少考生在网上直呼“神考题”、“奇葩”、“雷人”。9月24日晚20时,司法部网站公布了参考答案,9月24日至28日开通答案异议专区。从异议的情况来看,试卷二刑法部分的异议数量是最多的,如试卷二第4题收到异议790余条、第5题收到异议500余条、第13题和第52题分别收到异议1400余条。考生们都希望抓住异议这根“救命稻草”,为自己争取宝贵的分数。提出异议较多的题目,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确实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参考答案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下面,我就异议较多的题目进行逐项分析: 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参考答案:B 考点:紧急避险 异议情况:本题的争议重要集中在A项和B项之间,也有许多考生选择C项,少数考生选择D项。 解析:甲既有避免工厂仓库中的商品免于烧毁的避险意图,又有报复乙的动机,但不能因为甲有报复的动机就否定其避险的意图,故A项可排除;有观点认为,紧急避险作为违法阻却事由,只有当行为人要求所保全的法益高于所侵害的法益,即避免的损失大于因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失时,才不具有违法性(违法性阻却事由说);也有观点认为,当紧急避险行为所保护的法益高于所侵害的法益时,是作为阻却违法事由的紧急避险,而当紧急避险行为所保护的法益等于所侵害的法益,是作为阻却责任事由的紧急避险(二分说)。题干中提到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所避免的损失与造成的损失价值相等,因此不属于《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的“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故C项可排除;从客观方面看,只有当甲抽水的行为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所挽救的损失,并且所造成损失超过所挽救损失的数额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罪标准时,才具有可罚性,从主观方面看,只有当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甲抽取的水量是以救火为必要,因此甲对鱼苗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既可能是出于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也可能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在过失的情况下,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故D项可排除;但参考答案B项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因为题干中提到“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首先,当报复的意图和避险的意图并存时,避险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值得商榷。根据我国刑法通说理论,避险行为应当具有避险的意图(其道理如同正当防卫必须具有防卫的目的,挑拨防卫、偶然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德、日刑法理论中,存在着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一)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一) 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2011年卷二单选第1题)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答案】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选项A理解正确。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对社会的治理是依照法律进行的,故法律必须明确,刑法是刑事领域对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的具体规定。因此,可以说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选项B理解正确。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制权规范约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保障人民利益。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说与心理强制说。三权分立说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

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因此,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选项C理解正确。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刑法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其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选项D理解错误。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对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处罚。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如果依照“网民的意见”判决,不但违反了罪刑法定的原则,也会降低法律的性。 2.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2011年卷二单选第2题)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答案】D 【考点】犯罪的概念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 1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答案BCD 考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详解 1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设定首先必须轻重有序、适当。各个法条之间对犯罪量刑要统一平衡不能罪重的量刑比罪轻的轻也不能罪轻的量刑比罪重的重。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2刑罚与罪质相适应。不同的罪质标志着各该行为侵害、威胁法益不同。这种不同正是表明各种犯罪具有不同的危害程度、从而决定刑事责任大小的根本所在。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 3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在罪质相同的犯罪中犯罪情节不一致其社会危害性就不同量刑当然必须注意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刑罚的轻重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人身危

险性体现着行为人对社会的潜在危险程度现代刑罚追求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标把人身危险性作为决定刑罚轻重的标准之一符合刑罚目的的要求。罪刑相一致原则在行刑中体现为重视人身危险性的消长变化具体的制度运作就是合理的运用减刑、假释等规定。A选项中的“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评论难度中等对考生的刑法理论功底要求较高。 2.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她们二人平分 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答案ABCD 考点单位犯罪详解根据最高法1999年6月18日第14号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为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选项A和B中描述的案情符合这一规

法考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8法考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一)2018法考已进入到了紧张的复习阶段,真题练习必不可少,小编整理了刑法历年真题供各位考生练习,帮助大家解析命题思路,了解命题的陷阱与障碍。 一、单项选择题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案中甲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

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题干中给出的信息看,甲在侦查期间即起诉前支付了所欠工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可以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另外,注意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提示】解答本题主要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据此可知,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的罪犯应当是罪大与恶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本案中,甲犯有故意杀人罪,满足罪大的条件,但其存在自首情节,如果不存在恶极情况的话,则不能适用死刑。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刑法司考真题解析

2015年刑法司考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

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之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之不定项选择题 从历年来司法考试的考试内容来看,刑法的知识都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之一,学习 重在平时的积累和练习,小编整理了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之不定项选择题的真题、答案及解析,日积月累,帮助考生做好司法考试备考复习。 (一)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 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 请回答第86—88题。 86.关于事实一(假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抢劫致人死亡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杀害他人后立即劫取财物的情形 B.如认为抢劫致人死亡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则对事实一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如否认死者占有,则成立侵占罪),实行并罚 C.事实一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 D.事实一虽是为抢劫运钞车服务的,但依然成立独立的犯罪,应适用“抢劫致人死亡”的规定 【答案】ABCD 【考点】抢劫罪 【解析】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 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事实一中,为劫财而故意杀害物主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事实一中,郑某等人以杀人为手段,劫取面包车,其主观心态上对于司机的死亡是故意的,如果认为抢劫致人死亡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则郑某等人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只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答案】D 【考点】因果关系 【解析】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直接、必然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有因果关系的,不一定有刑事责任,但有刑事责任的,肯定有因果关系。 关于A项。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甲的砸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当然,甲对乙的死亡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知道乙在楼下,明知自己的跳楼行为必然或者可能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2)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会发生砸到乙的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时,以致发生乙被砸死的结果,则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3)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对乙的出现完全无法预见,虽然最终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但乙无任何刑事责任,只是意外事件。但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形,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此外,低概率事件与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并无直接关系。在特殊体质的人死亡这种低概率的案例中,因果关系同样是存在的。因此,A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B项。在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与被害人资金被骗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出资人(即被害人)的动机,则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不产生任何影响(当然,出资人的动机可能会影响到对犯罪人的量刑。但是,请注意,因果关系解决的是定罪问题,而不是量刑问题)。当然,如果该选项改为:“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明知自己被骗仍主动将自己的款项交付给犯罪人”,则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就不再具有因果关系,此时,犯罪人只能成立集资诈骗罪未遂。因此,B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C项。在因果关系发展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介入因素(通常包括自然事件、第三人的行为、被害人自身行为三种情况),而且介入因素对最终结果的最用力大,则先行行为与最终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中断,否则,因果关系依然存在。本案中,乙包中贵重财物被拿走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但对该结果作用力大的是第三人丙的侵占行为(如果财物的价值达到1万元以上,丙的行为应认定为侵占罪),而非甲的肇事行为。据此,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C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D项。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在行为人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前提下,要求发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额30万元以上的结果。反之,虽然造成上述结果,但行为人对事故的发生只负次要责任或无任何责任的,则无须承担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参见图1)。但无论是否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肇事行为与伤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如前所述,因果关系只是解决刑事责

最新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1.甲某遭到乙某等三人的无端殴打,并被乙某用刮刀刺伤。甲某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某等人高呼:“抓小偷!”路人丙某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某。甲某一时难以挣脱,不得已刺伤丙某,得以脱身。事后查明,甲某被乙某刺成重伤,甲某给丙某造成轻伤害。甲某的行为:( ) A.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C.属于假想防卫,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甲某在路上看到儿子正被二个人拦截、纠缠、推打,准备上前制止。这时一名便衣警察也为制止纠纷冲上前去,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直接架住甲某的儿子,且动作粗暴。 甲某误以为是对方的同伙,上前用扳手砸向便衣警察的头部,致其死亡。甲某的行为: (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C.属于假想防卫,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D.属于假想防卫,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3.甲某的邻居乙某患有精神病,某日乘家人看管不严之机,溜出家门。持菜刀追砍甲某年仅7岁的儿子,甲某情急之中,顺手拿起一根铁棍,追过去将乙某打倒在地,致乙某重伤。甲某的行为应当属于:(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避险过当 4.甲入户强奸乙女,乙的妹妹丙被呼救声惊醒,丙赶到乙的房间,举棒将甲打昏,并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乙发现甲在动,捡起棒子朝甲头部猛击二下,然后乙丙二人逃离该屋,将门反锁。后甲死亡。乙的行为:(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G.故意杀人罪 D.假想防卫 5.甲与乙素有积怨,得知乙持铁棍向其父挑衅后,便前往乙家滋事。因乙不在家,甲返回途中从路过的丁家取了一把菜刀藏于身后。乙闻讯赶至并持铁棍打甲,甲即持菜刀与乙对打,砍伤乙左手腕关节(轻伤),甲也被随后赶至的乙之女儿丙砍伤。甲在住院治疗期间委托其姐向公安机关投案。在庭审中,甲辩解是在受到乙一家围攻殴打时才拔刀还击的,属于正当防卫。甲的行为:( ) A.成立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B.故意伤害罪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司考历年真题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司考历年真题解析 1.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 年·卷二·41 题) A. 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15 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出5 分钟后,即遇山洪爆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7 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偶然见赵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致赵死亡。赵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的死亡和丁的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 ) 【考点】介入因素三标准 【解析】A 项,第一,甲的破坏行为对女友的死亡作用很大,二者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山洪,很异常,切断甲的先前行为与女友死亡的因果关系。第三,山洪对女友死亡作用很大,甲的先前行为与女友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两个结论是没有因果关系,所以最终结论是二者没有因果关系。 B 项,第一,先前行为是乙重伤苏某的行为,对苏某死亡的作用大,二者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苏某自己迈了两步,该行为不异常,先前行为与苏某死亡有因果关系。第三,介入因素本身即苏某自己迈了两步,直接导致死亡,先前行为与苏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是,先前行为即乙重伤苏某的行为与苏某死亡有因果关系。 C 项,第一,先前行为是丙的追杀行为,对赵某死亡的作用大,二者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第三人赫某开枪射击,很异常,先前行为与赵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第三,赫某开枪直接导致赵某死亡,先前行为与赵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是,先前行为即丙的追杀行为与赵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 项,第一,先前行为是丁持上膛的手枪与钟某厮打的行为,对钟某死亡的作用大,二者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即钟某自身触动扳机的行为,在厮打中出现该行为,不异常,先前行为与钟某死亡有因果关系。第三,钟某触动扳机直接导致死亡,先前行为与钟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是,先前行为即丁的行为与钟某死亡有因果关系。 本题答案:ABCD。 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6 年·卷二·2 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 (2011年) 二、(本题22分)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对事实一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因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者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从一重罪论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2.对事实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长时间勒住被害人的脖子,不仅表明其行为是杀人行为,而且表明行为人具有杀人故意。 3.对事实三主要存在两种处理意见:其一,如认为死者仍然占有其财物的,事实三成立盗窃罪;其二,如认为死者不可占有其财物的,事实三成立侵占罪。 4.事实四成立敲诈勒索罪(未遂)与诈骗罪(未遂)的竞合。因为陈某的行为同时符合二罪的犯罪构成,属于想象竞合。陈某对赵某实行威胁,意图索取财物未果,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陈某隐瞒李某死亡的事实,意图骗取财物未果,构成诈骗罪(未遂)。由于只有一个行为,故从一重罪论处。 5.事实五对故意杀人罪与敲诈勒索罪或诈骗罪成立自首。因为走投无路而投案的,属于自动投案,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6.事实六不构成立功。因为根据《刑法》规定,陈某提供的犯罪线索虽属实,但是其以前查办犯罪活动中掌握的,故不构成立功。 (2010年) 二、(本题22分) 案情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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