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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税务硕士复试参考教材及大纲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税务硕士复试参考教材及大纲

2018年税务硕士(025300)复试参考教材及考试大纲

参考教材

《税法》(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考试大纲

一、总论

(一)税法的目标

(二)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三)税收法定原则

(四)税法要素

(五)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六)税收执法

(七)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二、增值税

(一)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三)税率与征收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五)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八)进口货物征税

(九)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十)税收优惠

(十一)征收管理

(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三、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资产的税务处理

(四)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五)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六)税收优惠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源泉扣缴

(九)特别纳税调整

(十)征收管理

四、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二)税务管理

(三)税款征收

(四)税务检查

(五)法律责任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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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标 签】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发票限额,调整申领 【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北京国税公告〔2015〕12号 【发文日期】2015-08-21 【实施时间】2015-08-2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下: 一、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手续 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的手续在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统称区县局)办税服务厅现场即时办理。 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应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含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原件,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一份); (二)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申领时提供)。 二、纳税人初次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标准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初次申领普通发票,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总面额不超过三万元。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申领普通发票,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依纳税人申请确定,最高持票数量50份。 (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初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申领总面额不超过三万元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三、纳税人调整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标准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的需要,申请变更发票种类、调整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最高持票数量,按以下标准办理。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和十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需申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初次选择申领的发票种类、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最高持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时,可向区县局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重新在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的组合中自行选择。选择前需将已领用发票全部开具完毕并经过验旧处理。 (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明确暂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最高持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时,可向区县局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1卷。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预测试卷及答案(五)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预测试卷答案 (五)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面终止代理行为的是()。 A.税务师发生变化 B.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的 C.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D.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照委托方的授意进行代理服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选项D应该是“代理协议的约定”而不是授意。 【点评】考核涉税服务关系的终止,除了自然终止、协商终止,还有单方终止。委托方和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容易在选择题考核。 2.有关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登记制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个体工商户实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B.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C.个体工商户的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点评】除比较热点的“五证合一”制度外,也要了解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制度,比对“五证合一”进行理解,应对选择题即可,比较简单。

个体工商户实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码后,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信息按规定期限回传统一代码数据库,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个体工商户的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下列关于鉴证业务报告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无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 B.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并对不能确认具体金额的部分涉税鉴证事项予以说明,提请预期使用者决策 C.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鉴证意见,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有限保证,并说明涉税鉴证事项无法表明意见的理据 D.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鉴证意见,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有限保证,并说明持否定意见的理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并对不能确认具体金额的部分涉税鉴证事项予以说明,提请预期使用者决策。 【点评】考核鉴证业务报告的类型。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都要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提供合理保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都要以消极的方式提出鉴证结论,提供有限保证。 4.甲公司2017年度4月拖欠增值税200万元,经税务机关催缴无效,由县税务局长批准,2017年4月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其所在开户银行扣缴其存款40万元。 这一行为属于()。

2018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8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5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占用地的行为,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A.农田水利占用耕地 B.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 C.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 D.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 【答案】A。解析:占用耕地从事农业建设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营用 故A正确;选项B医院经地免征耕地占用税,职工住房不免征;选项CD铁路线路、城区公路线路 减按每平方米 2元征收耕地占用税。 2.下列车辆,应缴纳车船税的是() A.挂车 B.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C.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使用的车辆 D.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辆 【答案】A。解析:选项B C、D属于免税车辆。 3.下列合同,应接照“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的是() A.设备测试合同 B.专利权转让合同 C.专利申请转让合同 D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答案】C。解析:选项A设备测试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选项B、D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4.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B.依法在境外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

【答案】D。解析:选项A B属于居民企业,选项C不属于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5.转让定价方法中的成本加成法,其公平成交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A关联交易的实际价格X (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B.关联交易的实际价格十(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C.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x (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D.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答案】C。解析:转让定价方法中的成本加成法,其公平成交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关联交 易的合理成本X (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6.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转让动产的所得来源地是() A.交易活动发生地 B.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 C.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D.受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 【答案】B。解析:企业转让动产的所得来源地为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7.关于董事费来源地的判断,国际通行的标准是() A住所标准 B.停留时间标准 C.劳务发生地标准 D.所得支付地标准 【答案】D。解析:董事费: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按照所得支付地标准确认支付董事费的公司所在国有权征税。 8.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损失的所得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2个纳税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B.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纳税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C.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5个纳税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D.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4个纳税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答案】B。解析: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 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①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② 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上述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但一经选定, 不得改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年第5号 被转发文件标题: 被转发文件文号: 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律级次: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种: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有关规费: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法律救济: 公布日期:2011-03-17 结束时间: 实施日期:2011-03-18 时效性:有效 主题词: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 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年第5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中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预

征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政策规定销售各类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保障性住房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指定经营单位回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规定向特定对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含比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管理)等具有保障性质的各类住房。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5%的幅度预征率。 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仍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0〕677号)中确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执行。 (四)关于实行土地增值税幅度预征率的相关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预售方案和现房销售方案中填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销售价格等信息,并匡算预计增值额和增值率,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上述信息及时传递至市地税部门;主管税务机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测卷及答案(四)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测卷及答案(四) 一、计算题 1.非居民企业A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6年12月与居民企业B 签订一项新型设备销售合同并提供安装、培训服务,该设备净值为5000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B支付A价款合计600万元,未单独列明安装、培训服务的金额,A派遣员工在境内外负责该项业务,但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证明其在境内外发生的劳务及金额,税务机关对其劳务部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利润率为20%。 已知:不考虑其他税费。 1)税务机关对于未准确列明的安装、培训劳务收入采取最低标准进行核定,则核定的劳务收入为()万元。 A.120 B.100 C.60 D.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未单独列明上述劳务的金额并且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

认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所以税务机关应该核定的劳务收入=600×10%=60(万元)。 2)该企业安装培训劳务收入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应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2.4 B.3 C.1.5 D.1.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核定的利润率=60×20%=12(万元),所以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10%=1.2(万元)。 3)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说法,错误的是()。 A.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租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股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之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下列关于B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 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3]753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3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有关汇总纳税企业管理的政策规定,做好铁道部及所属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和监管检查工作。 北京铁路局、北京铁路分局及所属各级非法人单位为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汇总到铁道部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中列举以外的铁道部所属其它企业、有应税所得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独立核算单位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3年1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1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总、合并纳税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铁道部所属企业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由铁道部在北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是指由铁道部100%投资和管理的铁路局、铁路分局、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中铁特货运输中心、中铁建设开发中心,具体范围由各铁路局、铁路分局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核定。 其他非运输企业不得实行汇总纳税办法,应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100%投资和管理的成员企业、分公司(具体名单见附件),分别由各总(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铁道部和各总(集团)公司所属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成员企业,2003年度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 四、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成员企业,因改组改制等原因变为非全资企业的,经所在地省国家税务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各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检查和监管;按照规定的监管级次,向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成员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1.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2.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3.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4.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5.中铁快运有限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6.广州铁路(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2003年9月9日

201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及答案

2018 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及答案(考生回忆版) 一、单选题 1.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实施假报出口手段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税款 数额超过其缴纳的税款部分,涉嫌构成()。 A.逃避缴纳税款罪 B.抗税罪 C.骗取出口退税罪 D.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骗取出口退税罪。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实施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税款的,按逃避缴纳税款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对超过的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2.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起诉和受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3 日内立案 B.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C.起诉应有明确的被告 D.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明确的,法院可以判决驳回起诉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起诉和受理。选项A: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7 日内立案。选项C:起诉应当有明确的被告。选项D: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3.下列关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性质、法律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它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 B.数个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某一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某一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该合伙人承担无限 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选项BCD错误。 4.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于危害税收征管犯罪 B.主体只能是单位 C.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 D.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者过失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犯罪的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犯罪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5.下列法律原则中,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公信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公示原则 D.等价有偿原则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事权利神圣原则、主体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公平与诚信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诉讼参与人的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办税厅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办税厅所 第一税务所(征收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处理工作;承办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征收工作;承办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纳税申报的“一窗式”比对、处理等工作;承办各种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负责承办税收缴款书的开具、上解工作;承办催报催缴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承办“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审批工作;承办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承办审核、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北太平庄街道、学院路街道、海淀街道、花园路街道、万柳地区(含海淀乡)。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咨询电话: 82573419 邮编:100089 公交线路: 乘851、运通114、运通109、394、664、992路公交车至巴沟南路站下车。 第二税务所(征收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处理工作;承办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征收工作;承办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纳税申报的“一窗式”比对、处理等工作;承办各种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负责承办税收缴款书的开具、上解工作;承办催报催缴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承办“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审批工作;承办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承办审核、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万寿路街道、永定路街道、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八里庄街道、紫竹院街道。 地址: 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10号楼(玲珑路西,距西四环路400米,路南侧)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电话大全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100044 88372015 第一税务所:63574414 第二税务所:83515395 第三税务所:83515400 第四税务所:63574224 第五税务所:83515394 第六税务所:83517200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甲4号100176 67881053 67870150 北京市西站地区国家税务局 宣武区莲花池东路96号(北京天莲大厦)100055 63345885 63345886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东城区礼士胡同133号100010 65133585 64130751 票证中心:东城区和平东街6区84226347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西城区二龙路乙33号100032 66027666 票证中心:西城区二龙路乙33号306室66027689 办税服务厅:机关办公楼一层66027760 崇文区国家税务局 崇文区天坛东路甲72号100061 67123180 67146831(举报) 办税服务厅:崇文区天坛东路甲72号67122299-3150 宣武区国家税务局 宣武区四平园7号楼100052 63586404(稽查局) 票证中心:宣武区四平园7号楼83539722 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朝阳区左家庄东里甲3号10002 64661133 65978549(税务登记咨询) 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100089 62545446 丰台区国家税务局 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6号100073 63811915 63811922(稽查局举报)63813643(监察室 举报)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61号100043 68862873(涉税举报)68826180(执法举报)办税服务厅:石景山区杨庄东路11号88928978 门头沟区国家税务局 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39号102300 69865090 69804071 大兴区国家税务局 大兴区黄村镇义和庄东里102600 69242176 69253017(偷税举报) 票证中心: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5号61273196 房山区国家税务局 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9号102488 81389600 69313739(涉税举报)票证中心: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9号81389617 81389622 昌平区国家税务局 昌平南大街101100 69701848(总机) 延庆国家税务局 延庆县香苑街3号102100 69142084 通州区国家税务局 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01101 81522307 81252307(举报) 票证中心:通州区玉桥西里71号81522037 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顺义区府前东街7号101300 69462203 69462346(举报) 密云县国家税务局 密云县东门外101500 69042376 票证中心: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1号69044440 怀柔区国家税务局 怀柔区南大街15号101400 69642748 平谷区国家税务局 平谷区府前西街24号101200 51321009 51321216(举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地址电话大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密码方式)说明书

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密码方式) 操作说明书 系统概述 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密码登录方式)在原有网上报税系统(即数字证书登录方式)上增加了“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免费登录使用功能。纳税人可以到税务大厅申请使用“数字证书方式”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方式”登录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密码登录方式)是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通过互联网为广大企业提供纳税征期内全天候网上纳税申报服务的自助申报系统。只要企业拥有纳税人识别码和交易密码即可登录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查询缴款凭证、网上缴纳税款(已签订税库银联网扣款三方协议的企业)、修改密码等交易操作。 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密码登录方式)为“纳税人识别码+密码”登录方式,以交易密码作为与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的依据,因此交易密码的保管非常重要。如果交易密码不慎被他人取得,该他人即可通过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网上缴纳税款等操作,蓄意伪造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和恶意缴纳税款。因此,对于使用密码登录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请您妥善保管好交易密码,防止密码失窃;同时,我们建议您使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数字证书登录方式,以便您更安全地管理报表数据和账户资金。

硬件环境 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 XP/2000/2003/Vista; MS Office 版本:Office 2000/2003/2007; IE 版本:6.0 以上; 密码用户资格申请 第一步:纳税人每月20日前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至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填写《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使用电子申报申请表》,同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开通免费网上申报资格; 第二步:资格审核窗口审核合格后,批准免费网上申报资格,由纳税人自行设置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交易密码; 第三步:纳税人可自次月征期开始使用密码方式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申报纳税业务。 软件使用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2005年 A类企业名单 1.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 4.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5.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6.北京三星电子产品技术服务中心 7.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 8.北京蓝岛大厦 9.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北京西门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1.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 12.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北京ABB贝利控制有限公司 14.北京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15.北京萌蒂制药有限公司 16.颇尔过滤器(北京)有限公司 17.北京ABB电气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18.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 20.冠群电脑(中国)有限公司

21.北京北控制水有限公司 2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3.三星数据系统( 中国)有限公司 24.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5.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26.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27.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8.北京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制造厂 29.北京星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30.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 31.中粮粮油进出口公司 32.北京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33.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 34.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35.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6.法制日报社 37.北京青年报社 38.北京京棉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9.华普超市有限公司 40.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1.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2.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真题及答案

2018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5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占用地的行为,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 A.农田水利占用耕地 B.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 C.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 D.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 【答案】A。解析:占用耕地从事农业建设不征收耕地占用税,故A正确;选项B医院经营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职工住房不免征;选项C、D铁路线路、城区公路线路减按每平方米2元征收耕地占用税。 2.下列车辆,应缴纳车船税的是( ) A.挂车 B.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C.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使用的车辆 D.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辆 【答案】A。解析:选项B、 C、D属于免税车辆。 3.下列合同,应接照“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的是( ) A.设备测试合同 B.专利权转让合同 C.专利申请转让合同 D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答案】C。解析:选项A设备测试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选项B、D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4.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B.依法在境外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

【答案】D。解析:选项A、B属于居民企业,选项C不属于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5.转让定价方法中的成本加成法,其公平成交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 A关联交易的实际价格×(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B.关联交易的实际价格÷(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C.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D.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答案】C。解析:转让定价方法中的成本加成法,其公平成交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6.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转让动产的所得来源地是( ) A.交易活动发生地 B.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 C.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D.受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 【答案】B。解析:企业转让动产的所得来源地为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7.关于董事费来源地的判断,国际通行的标准是( ) A住所标准 B.停留时间标准 C.劳务发生地标准 D.所得支付地标准 【答案】D。解析:董事费: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按照所得支付地标准确认支付董事费的公司所在国有权征税。 8.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损失的所得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2个纳税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B.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纳税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C.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5个纳税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D.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4个纳税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物》试题及答案

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物》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A、5 B、2 C、3 D、10 2、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特殊情况不包括的是( )。 A、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B、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C、因地震导致房屋大部分损坏,较大程度的影响生产经营的 D、企业本月周期性的修理设备 3、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 )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 A、6年 B、5年 C、4年 D、3年 4、下列税种可以在地方税务局申报的是( )。

A、消费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车辆购置税 5、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 A、共同责任 B、民事责任 C、连带责任 D、刑事责任 6、关于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物品不包括的是( )。 A、生活必需住房 B、机动车辆 C、金银首饰 D、豪华住宅 7、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下列行为之一”不包括的是( )。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B、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C、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的 D、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8、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处以()的罚款。 A、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9、由于扣缴义务人未进行扣缴义务,税务机关应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 )罚款。 A、50%以上5倍以下 B、30%以上2倍以下 C、50%以上3倍以下 D、20%以上3倍以下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纳税申报的方式有( )。 A、电子方式 B、自行申报 C、查定申报 D、邮寄申报 E、核定申报 2、下列描述属于变更税务登记的有( )。 A、改变产权关系的 B、改变经营范围的

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企业端)使用手册 version 1.0.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5年12月

目录 软件安装说明及新增功能概述(必读) (1) 第一章系统概述 (1) 1.1系统概要 (1) 1.2适用范围 (2) 第二章运行环境 (2) 2.1硬件配置 (2) 2.2软件配置 (2) 第三章离线申报功能 (3) 第四章系统安装 (4) 4.1根证书及用户证书的安装 (4) 4.2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的安装 (4) 4.2.1准备工作 (4) 4.2.2安装 (5) 4.2.3系统启动 (5) 4.3IE6.0升级 (5) 第五章纳税申报软件使用说明 (6) 5.1用户管理 (6) 5.1.1 建立新用户 (6) 5.1.2 修改用户口令 (7) 5.1.3 删除用户 (8) 5.2用户登录 (8) 5.3税务局公告及企业信箱 (9) 5.4报表下载 (11) 5.5申报资料填写 (14) 5.5.1填写报表 (14) 5.5.2导入报表数据 (28) 5.5.3财务报表导入 (32) 5.5.4导入纳税人基本信息 (35) 5.6向税务机关申报数据 (37) 5.6.1 报表上传 (37) 5.6.2 磁盘申报 (42)

5.7数据备份与恢复 (45) 5.7.1数据备份 (45) 5.7.2数据恢复 (46) 5.8发票数据导入 (48) 5.8.1抵扣联发票 (48) 5.8.2存根联发票 (53) 5.8.3发票台帐 (53) 5.9查看错误信息 (55) 5.10查看缴款书 (56) 5.11打印报表 (58) 5.12浏览报表 (61) 5.13查询状态 (62) 5.14查看历史记录 (64) 5.15帮助 (66) 5.15.1系统帮助 (66) 5.15.2系统日志 (66) 5.15.3错误信息 (66) 5.15.4税务局反馈信息 (66) 5.16客户端更新 (67) 5.17撤消申报 (6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

公告〔2011〕1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有关问题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送报表的纳税人范围 下列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和格式,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且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不含分支机构,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应报送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范围相对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二、报表报送的期限和种类

纳税人应按年度分别报送不同种类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报送期限和种类是: (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报送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区县级(含)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在报送上述报表的同时,还应同时报送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企业所得税不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的,按照上述规定的期限和种类报送。 三、报表报送格式 纳税人按照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分别报送对应格式的财务会计报表,报表格式的适用范围为: (一)商业银行以及各类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应填报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报表; (二)保险公司以及各类担保公司应填报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三)证券公司以及各类资产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应填报证券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四)除上述类型以外的其他企业,均应填报一般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四、报表报送方式

2018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试题及答案(卷四)

2018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试题及答案(卷四) 1、甲公司现有资金中普通股与长期债券的比例为2:1,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12%,假定债券的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所得税税率不变,普通股与长期债券的比例为1:2,则甲公司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将()。 A.等于12% B.无法确定 C.小于12% D.大于12% 【答案】C 【解析】股票筹资的资本成本比债务筹资高,因此若减少股票筹资的比重,则加权资本成本下降。 2、甲公司2015年、2016年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0%、12%,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6、5,假定资产负债率不变,与2015年相比,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的趋势为()。 A.下降 B.上升 C.不变 D.无法确定 【答案】C 【解析】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12%×5×权益乘

数)/(10%×6×权益乘数) 资产负债率不变,则权益乘数不变。 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12%×5)/(10%×6)=1 因此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3、下列各项会计处理方法中,体现财务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是()。 A.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未全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应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C.对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 D.对个别资产采用现值计量 【答案】B 【解析】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4.下面关于全面预算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财务预算依赖于经营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 B.财务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是经营预算的基础 C.销售预算是整个预算体系的前提 D.全面预算包括经营预算、资本支出预算和财务预算三部分。 【答案】B

201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真题及答案

2018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2018年税务师真题(税法一)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5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应税行为中,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的是( )。 A.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B.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C.在境内购买自用进口车辆 D.以抵债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 1.【答案】D。解析:自2015年2月1日起,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2.关于车辆购置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购置已税二手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B.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C.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的,可全额申请退税 D.纳税人进口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 2.【答案】D。解析:选项A: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行为课征,选择单一环节,实行一次课征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自用,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选项B: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内申报纳税;选项C: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3.关于资源税的处理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以自采原矿加工为非应税产品,视同销售非应税产品缴纳资源税 B.以自采原矿加工为精矿无偿赠送,视同销售精矿缴纳资源税 C.以自釆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视同销售原煤缴纳资源税 D.以自采原矿洗选后的精矿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视同销售原矿缴纳资源税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操作指南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操作指南(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的管理,提高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管理效率,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按照《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采取由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管理方 式(以下简称申报扣除管理),税务机关不再对企业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批。为便于企业顺利申报扣除资产损失,现结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57号)等其他有关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我们编写了《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将实施《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后,企业申报资产损失涉及的主要内容、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的报送证据、对资产损失的管理要求和具体申报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操作指南》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准予扣除的资产损失 《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在财税[2009]57号明确资产损失范围的基础上,对准予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范围进一步做了补充完善。结合财税[2009]57号的规定,准予扣除的资产损失涉及的内容以下: (一)资产 按照《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二)资产损失 按照财税[2009]57号的规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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