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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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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产采购行为,加强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财金〔2001〕209号)《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公司的采购实施单位,以合同方式或以确定的程序有偿获得,根据公司经营需求指定的集中采购范围以内的或者规定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第三条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率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公司集中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立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主要领导、计划财务、稽核法律、运营、承保、理赔、人事、行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集中采购政策和具体规定的制定。

(二)确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审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预算和执行情况。

(四)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五)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管理和采购项目

的审核及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职能由公司办公室代行,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公司集中采购的政策和各项规定;

(二)会同公司财务、运行和相关部门制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计划和预算,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和重大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供应商按合同供给及提供售后服务。

(五)负责协议和定点供应商的审核确定及信息的补充和更新。

(六)完成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设立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各部门推荐的专业管理人员(每部门至少二人)或外聘专家担任。实行评审委员成员库制,规定采购项目每次按采购项目要求和结构比例从成员库中随机选定人员为不少于三人以上的奇数,参与采购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参与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研究和审定采购方式、时间、程序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参与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评审和选定工作;

(三)参与重大采购项目方案的制定、采购文件审核、商务谈判、供应商评定及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参与研究和处理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条较大金额(4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集中采购项目,由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审核和实施。小组成员包括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公司相关部门管理和技术人员、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三章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

第八条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的范围确定:

(一)货物类:办公营业用房、办公家具、电气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安防设备、大宗的印刷品、办公用品和消耗材料、广告和宣传用品等。

(二)工程类:办公营业用房的装修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等项目。

(三)服务类:专业咨询、工程设计、设备维修、应刷制作、财产和人身保险、系统培训和会议及有关社会服务等项目。

(四)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需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

第四章公司集中采购方式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公司集中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或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的资产,可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的资产采购,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1、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增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且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条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流程(见下表)。

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流程

第五章公司集中采购实施单位

第十一条已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下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的),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使用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本单位采购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已纳入公司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除外)。使用单位不得将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的资产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十二条拟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上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均应采取集中采购形式。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填写《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表》(见附表),报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一)总价在10万元—20万元的采购项目,经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二)总价在20万元—4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集中采购评审委员进行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三)总价在4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设立的项目工作小组进行审批,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或由项目工作小组直接组织实施。

第六章公司集中采购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稽核法律部门和各级财务部门对公司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集中采购工作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集中采购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集中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在公司集中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六条集中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就确定的采购事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集中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签订合同的部门应负责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具体方式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集中采购合同不得采用未经公司财务部门批准的付款方式。集中采购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或授权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统一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

注:申请单位应详细填报:

1、货物采购: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采购数量、预算资金情况等。

2、工程采购:施工面积、预算资金情况、开工日期及工期,并附工程量清单和平面布置及施工图纸(必须由有资质企业提供)。

3、服务采购:服务项目名称、服务量、预算资金情况、服务起始终止日期、服务要求等。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完善采购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活动(包括销售人员的礼品)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相互制衡,严格控制产品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采购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采购职能范围如下: (一)组织承办集中采购; (二)公司范围内使用的产品的分散采购; (三)公司范围内使用的产品的紧急采购; (四)公司职场的装修及改造; (五)组织制订、修订公司采购相关制度; (六)制定并根据需要修改采购执行标准。 第五条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IT产品的集中采购,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IT产品的采购计划和费用预算,按照公司相关程序组织报批; (二)按照本办法规定完成采购相关工作,并负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控制和质量控制; (三)产品和服务使用情况跟踪,并负责与供应商的日常联络; (四)制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IT产品集中采购的技术实施报告。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聘任及其他专项服务的采购由公司相关部门自行组织。 第七条公司财务清算部负责采购计划的预算审订,采购交易的预算充足性审核、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计划和实际采购的差异分析等。 第八条公司财务清算部负责采购款项的支付和采购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审核。

第三章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 第九条公司采购形式按照采购对象的重要性、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划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紧急采购。 第十条以下产品和服务实行集中采购: (一)车辆等交通工具; (二)公司购置、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工程; (三)业务所需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 (四)重要材料、各类宣传品的制作和印刷; (五)礼品、促销品以及办公用品; (六)需统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大型应用软件; (七)大型的计算机服务、专项技术合作、除本办法第六条之外的中介咨询等技术服务活动。 (八)与公司基建相关的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除本办法第十条所列之外的产品和服务实行分散采购。 第十二条因发生紧急事件或意外事件而进行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为紧急采购。 第十三条公司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非特定供应商投标竞价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含三个)符合既定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竞价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对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提供报价进行比较,确保有价格竞争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直接向供应商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对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必须采用邀请招标;对于标准规格且价格弹性不大的可实行询价采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它合适替代的; (二)原采购的延续,原购置资产的后续维护、服务、零配件的更换或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方针,规范股份公司集中采购行为, 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提升,特制订《中国建筑股 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 《办法》是各级企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指导性文件。 1.2适用范围 1.2.1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建筑或股份 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分子企业。海外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的特点,在 执行本《办法》时适当修改。 1.2.2股份公司所属企业需制订相应的细则、办法、程序、规定等可控性 文件作为执行本办法的配套文件。 1.3管理原则 1.3.1理念:价值发现,合作共赢,阳光透明; 1.3.2管理方针; 总体部署,过程把控;规范运作,标准统一;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方针内涵解释: 总体部署,过程把控: 由股份公司统一对集团采购管理进行设计和规划,做好服务、引领 和监督工作。 规范运作,标准统一: 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的“统一的机构,限定的模式,规范的流程”实 现采购。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 以应用网络交易平台为核心举措,统一采购体系,实现资源高度共 享,适时收集基础数据,高效分析实施结果,指导采购管理持续改 进。 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不断引进和发展高端资源,推行战略互惠合作,实现股份公司总体 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 1.3.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集中采购管理须做到机会公平、过程公正、结果公开。 1.3.4诚信履约原则: 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恰 当的行使权利,诚信履约,重视和维护中建企业品牌及合法权益。 1.3.5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原则: 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应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 定实施细则。 1.4主要对应的风险 本办法所对应的“风险”是指: 1.4.1供方风险 供方资源不足,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对其监控不严, 质量低劣,可能导致质次价高,损害公司利益。 1.4.2制度风险 制度不完善,没有分级授权管理,不相容职责分离不适当,易导 致舞弊情况发生侵损公司利益。 1.4.3计划风险 缺乏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可能导致项目 施工进度受阻或窝工或浪费等不利局面。 1.4.4合同风险 在合同中对供方的业务范围、安全、质量、进度、付款条件、验收、 保密、赔付、监控等方面约束不严,不利于合同履约。 1.4.5管理风险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内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内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

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的精细化管理需求,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达到以量换价降低采购成本目的,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实现规模效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物资集中采购的意义:就是要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加强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减少因分散的采购引发法律风险、经济风险。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省内工程项目及省外具备集采条件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根据公司“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采购”的原则,建立公司采购管理体系。 1、股份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股份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组成,负责物资采购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为物资采购管理职能部门; 2、子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及物资管理部门; 3、物资公司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股份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物资采购管理的发展战略;

2、审定股份公司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 3、指导、监督股份公司层面重大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4、定期听取股份公司开展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汇报,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 第六条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负责对股份公司所属单位的物资管理部门及物资公司的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3、负责维护物资网络竞价采购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审核、协调重大物资集中招(议)投标方案工作; 5、负责汇总、审核各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 6、负责审核物资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7、负责审核物资公司的出售价格; 8、负责选定股份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代表股份公司与其建立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参与各子公司及物资公司的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定期公布股份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七条物资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物资采购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强化资源掌控,完善服务及保障体系; 2、负责按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实施物资集中采购。开展市场资源调查、制订采购供应方案、组织招

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企业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保证日常办公需求,控制费用支出,公司决定对所属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一.集中采购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1.人事行政部是全公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 门,凡涉及办公用品事宜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人事行政部要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为各单位提供质价相符的物品 保证办公需要。 3.公司所属各单位办公用品以部门为单位设专人管理,并按照本办法的 要求,做好计划编制、物品领用和保管工作。 4.财审部负责核算并制订各单位的预算费用和考核指标。 5.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指标对各单位实施考核。 二、审批权限 购置办公用品、维修配件等,300元以下的由部门主管领导同意进行购置。300元以上的一律写书面请示,相关部门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的范围 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电脑零部件、飞机票、火车票、邮品、印刷品、牌匾、灯箱、工作服、汽油及公司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四、集中采购程序 1.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财务部核定、总经理批准的费用预算指标, 使用统一表格《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编制次月物品领用计划,经主 管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每月20日送达人事行政部。 2.人事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申请计划、预算指标、进行审核汇总,并上 报总经理审批。 3.人事行政部根据领导批示,对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成批大宗物品以招 标的形式采购,其他零星物品采取货比三家的形式实施集中采购。 4.人事行政部采购用品后,由各各部门到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登记领用。 五、实施中注意事项 1.计划内采购须填制《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见附表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XXXXX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类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时的大宗物资(钢材、沥青)采购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机料科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集团公司授权XX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工作,授权XX公司负责沥青采购工作,各公司按照业务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直属及控股分子公司机料科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集团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部和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第十五条编制物资采购需求计划须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目前库存,采购方式、标准等内容。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成功上市的新形势,认真落实股份公司2008年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股份公司及下属集团公司两级物资专业队伍的规模管理优势,规范股份公司总部和下属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行为,降低在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成本,最大限度的实现规模效益,全面提升中国中铁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层次 第二条建立股份公司、下属集团公司两级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股份公司成立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代表股份公司对股份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下称:项目部)和各子、分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和完善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维护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方管理信息平台、集中采购价格信息平台和专家管理信息库;

3.负责股份公司直管的各类施工项目、投资项目及以股份公司名义中标的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审核、协调重大物资集中招投标方案; 4.负责对股份公司下属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协调; 5.负责选择主要物资生产厂商,代表股份公司与其建立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 6.负责对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并向股份公司提交总结报告。 第四条股份公司下属集团公司也应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机构(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或物资管理部)对本单位直管工程项目和下属单位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 1.负责对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行政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审核; 2.负责建立、健全、维护本单位集中采购信息和交易平台; 3.负责对下属单位(三级子公司)及各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检查、督导、协调; 4.负责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提报本单位确定的合格供方名单及相关资料; 5.负责对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协调;

商业银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宗物品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质量,根据国家招标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按照省联社的文件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宗物品采购的范围,根据采购物品、设备等的性质、类别、采购范围分为以下五类: (一)印刷品及出纳用品类:打印纸、复印纸、印刷品、点钞机、档案柜等。 (二)安全保卫类:电视监控工程、报警器、防弹运钞车和GPS、防弹玻璃、防弹衣、防弹头盔、金库门、联动互锁门、保险箱(柜)、各类防盗设施、消防器材、计算机安全设备等。 (三)电子、网络设备及耗材类:计算机设备(包括PC机、打印机、UPS、ATM、打码机、终端、磁条读写器、密码器、指纹仪等)、相关配件、耗材(包括色带、磁盘、硒鼓、墨盒等)、网络设备(包括MODEM、DTU、路由器、多路复用器等)。 (四)基建、装修类:基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五)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类。办公用品、复印机、汽车维修、社服、宣传用品、家具、电子利率屏、户外宣传广告及其他大宗物品、服务等。 第三条大宗物品采购必须公平、公开、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在操作上实行使用人、审批人、监督人分离的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以下项目由总行集中统一购买,各网点不得自行采购:大宗印刷品及纸张、点钞机、安全保卫器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及耗材、网络设备、社服、户外宣传广告、宣传用品、监控系统、车辆、基建及装修项目(包括基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汽车维修。 第五条第四条规定采购范围外的物品(项目),本行可根据数量、金额、管理要求等因素决定是否进行集中采购。 第六条总行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副行长担任,组员由综合管理部、财会科技部、稽核部、监察保卫部等部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审查和批准全行年度大宗物品采购计划及批量的大额物品采购。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一)印刷及出纳用品类采购小组,由财会科技部牵头,综合管

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山桥采购〔2015〕104号 关于印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备备件需求计划表 2.三类物资需求计划表 3.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4.自采申请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保护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充分利用ERP系统、集采招标平台为手段,以保证质量适用为前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防止积压为重点,做到阳光采购、保证供应、降低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归口管理采购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策略,指导战略采购的推进实施。 (四)审定集团公司年度采购管理指标及考核结果。 (五)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采购。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上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业务。 第六条集中采购业务范围包括:物资、设备及其备件、道岔配件与外购件、生产用工业气体、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物品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采购需求对接,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 (三)负责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物资均衡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物品及时保质保量到货,并负责提供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四)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相关供应商档案库的建立、准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采购环节应付账款的对账,会同财务部与供方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付款周期等,编制采购资金支付计划。 (六)对于应急采购、工地现场采购。按第八条规定视具体情况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并负责监督把关。 (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采购职责 (一)全资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自揽合同。主材(钢材、焊材、油漆)以外的物资全部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承揽集团公司的合同。主材以外的一次性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主材以外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由

中铁一局集中采购办法

中铁一局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股份公司“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落实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完善内部物流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等文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物资集采专供应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采专供,形成规模采购与物流,整合采购与物流资源并着眼于双赢,进一步明确物资工贸公司与项目部合同关系,合理支付采购与物流服务费用,保证集采专供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3条集团公司主管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物资集采专供工作;集团公司物设部是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设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设部部长、物贸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第4条“中铁一局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物供中心)与“中铁一局物资工贸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对集团公司投资、直管项目、重点区域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和配送供应服务。 第5条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应建全两级工程项目物资

集中采购管理职能,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6条集团公司物设部职责: 6.1负责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国家物资政策、法律法规、物资技术标准方面资料; 6.2 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采专供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协调指挥部、各子(分)公司及时提供主要物资需求计划、物资价格资源及结算价格信息工作。 6.3 负责对物资需求计划、主要物资价格结算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 6.4 负责组织成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物资招(议)标工作小组。组织物资集中采购评标工作,包括: ——审定物资集中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建物资评标专家,建立专家库,审查评标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研究和决定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的有关重要事项。 ——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独立于物设部和物供中心,专家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行独立的评判,并对结果保密,物设部对抽取的专家组成员保密。 6.5 对集团公司物资供方进行调查、审核、发布合格供方名单,并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提报合格供名单及相关资料; 6.6 负责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各类报表、调查和搜集的各类物资价格资源信息。 第7条财务部职责:

建筑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方案P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股份公司“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落实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完善内部物流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等文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物资集采专供应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采专供,形成规模采购与物流,整合采购与物流资源并着眼于双赢,进一步明确物资工贸公司与项目部合同关系,合理支付采购与物流服务费用,保证集采专供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3条集团公司主管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物资集采专供工作;集团公司物设部是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设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设部部长、物贸公司总经理任副组

长,组员由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第4条“中铁一局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物供中心)与“中铁一局物资工贸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对集团公司投资、直管项目、重点区域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和配送供应服务。 第5条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应建全两级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职能,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6条集团公司物设部职责: 6.1负责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国家物资政策、法律法规、物资技术标准方面资料; 6.2 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采专供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协调指挥部、各子(分)公司及时提供主要物资需求计划、物资价格资源及结算价格信息工作。 6.3 负责对物资需求计划、主要物资价格结算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 6.4 负责组织成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物资招(议)标工作小组。组织物资集中采购评标工作,包括: ——审定物资集中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建物资评标专家,建立专家库,审查评标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研究和决定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的有关重要事项。 ——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独立于物设部和物供中心,专家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行独立的评判,并对结果保密,物设部对抽取的专家组成员保密。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 . . .

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 . .

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公司各单位的材料采购行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控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品牌效应和优势,不断降低材料采购供应成本,保证材料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规模效益,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依据集团总公司的要素集中管控精神和公司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材料集中采购应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司指导、服务,基层集中采购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主管材料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材料集中采购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材料集中采购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司工程管理部在集中采购方面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公司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材料集中采购的业务指导及信息化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检查、协调、监督、考核公司所属单位的材料集中采购工作; 4、指导分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每季度汇总公司合格供应商,公布《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册》; 5、指导公司材料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及方案策划;

第六条分公司材料管理部门采购管理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细则等; 2、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所属项目材料集中采购工作; 3、负责分公司材料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工作,建立并公布《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册》; 4、负责上报本单位材料集中采购计划及方案; 5、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单位范围内材料集中采购信息。 第七条分公司材料采购业务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分公司材料集中采购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强化资源掌控,完善服务及保障网络; 2、负责材料采购计划的收集、统计、汇总及采购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发布、上报分公司材料集中采购相关信息; 4、负责编制材料采购的招标方案并提供招标采购服务; 5、负责维护分公司材料合格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保障集采材料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服务周到; 第八条项目部材料员采购业务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 2、负责审核汇总项目材料集中采购需用总计划,编制月度项目材料集中采购计划等资料,及时报送分公司材料部门; 3、负责推荐材料供应商,收集供应商评价资料; 4、负责编制、报送项目材料集中采购相关信息。 第三章实施原则 第九条逐级集中的原则。各分公司在所属项目相对集中的区域 先行区域性材料集中采购供应。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XXXXX 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 XXXXXX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 规范采购行为, 发挥规模 优势, 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类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时的大宗物资(钢材、沥青)采购 管理。 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 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机料科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 集团公司授权 XX 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工作,授权 XX 公司负责沥青采购工作,各公 司按照业务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 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 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 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 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 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 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第七条直属及控股分子公司机料科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集团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 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部和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 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 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 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中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第四条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第二章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 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 将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 (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二)二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中,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下达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汇总分子公司及总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预审。其中: 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要求; 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科技信息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要求; 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预审。 第八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通过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提交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并平衡利库后,随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下达。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年度执行计划需要补充的,按季度以追加计划的形式对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其中: (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二)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二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建七局第X建筑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定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公司各单位的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施工项目监控管理,不断降低大宗物资材料的采购成本,增加公司综合效益,依据局、公司有关要求及公司物资管理的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由局及公司直接签约或公司授权签约备案管理的物资采购形式。 第三条集中采购物资的范围:建筑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木材(含模板)、电缆、配电箱及临时设施活动板房。 第四条集中采购行为应坚持降低成本、公开透明、资金统筹、风险共担和择优选用的原则。 第五条凡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与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签定《集中采购委托书》,由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统筹采购,实施项目物资的集中配送。由公司授权项目部自购大宗物资,物资采购合同需报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第六条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公司材料设备部,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材料设备部门为集中采购中心授权代理机构。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集中采购中心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物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贯彻落实局及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2.研究制定公司集中采购有关文件、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 3.收集上报公司所属各区域二级单位参与集采项目工程概况及物资需求总计划、采购计划及物资需求额度申请表; 4. 对接、参与局组织的有关本公司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 5. 建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台账、物资集中采购进场台账、总账及明细账;负责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及项目结算管理;负责公司所属项目局集采物资调拨单及验收单的传递确认; 6.根据项目月度工程量及还款计划,开具《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表五),配合财务进行资金划扣; 7.授权所属区域二级单位代表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采购大宗物资。 第三条法务合约部职责 参与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合同的评审,对物资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第四条商务部职责

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 规范内容 1.1.1 企业集中采购,是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等(以下统称企业)为满足生产建设需要,企业层面组织实施的物资集中采购行为。 1.1.2 企业集中采购物资,是指在集团化采购物资目录外,由企业组织实施采购的生产建设物资。 1.1.3 企业集中采购按照物资供应管理体制、机制要求,执行统一的物资供应规章制度、流程,使用统一的供应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和招标平台。 1.2 管理原则 1.2.1 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原则。 1.2.2 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对外原则。 1.2.3 采购决策、执行、监督分开原则。 2 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物资装备部是企业集中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企业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统一的供应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和招标平台。 2.2 各事业部(专业公司)是所属板块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管主体。负责推进采购物资的需求标准化;负责供应商选择合理性、采购方式、采购价格、过程控制、物资储备、供应服务等的监管。 2.3 工程部是工程建设项目(含检维修和技术改造)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管主体,科技部是科研单位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管主体,负责推进采购物资的需求标

准化。负责供应商选择合理性、采购方式、采购价格、过程控制、物资储备、 供应服务等的监管。 2.4 法律部是企业集中采购的合同监管主体。负责按照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和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集中采购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管。 2.5审计局(部)是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督主体。负责按照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对企业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专项审计。 2.6 监察局(部)是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督主体。负责按照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对企业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7 企业是企业集中采购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对企业集中采购物资实施集中采购。负责物资需求、供应资源、采购方式、价格、过程控制、合同、储备、供应服务等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物资需求管理 3.1.1 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物资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的编制、提报、审核、审 批程序,严禁因设计指定、技术指定、使用指定、投资指定等导致提报生产建 设需求时,指定特定物资品牌、特定供应商、或仅为特定供应商设定技术参数(或资格条件)。 3.1.2 企业进行需求分析和消耗规律研究,把握需求特点,整合同类需求, 将物资需求计划的准确性、及时性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 3.1.3 事业部(专业公司)、工程部、科技部负责推进物资需求标准化,统 一采购物资技术标准;企业落实物资需求标准化,提高需求标准化水平。 3.1.4 事业部(专业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定期对集中采购物资需求的准 确性、及时性及标准化等方面进行监管。 3.2 供应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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