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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文书

第二章刑事案件立案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类文书是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对控告、检举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以及在工作中直接获得的案件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确有犯罪事实存在,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制作的以立案或不立案为主旨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现场勘查笔录、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书、指定管辖决定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等。

第一节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一、概念与作用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机关依法接受案件时,在报案笔录或报案人书面材料的基础上填写的表格式法律文书。制作该表是接受刑事案件时首先采取的必要的法律手续,有利于报案人了解、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完善公安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妥善保管案件原始材料以便存档备查。它也是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或移送案件的依据之一。

二、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人自首的,都应当接受。《办案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作为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适用条件:

(一)公民扭送、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的;

(二)犯罪嫌疑人自首的;

(三)有关单位移送案件的。

上述情况中只要出现任何一种,不管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或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首先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然后由领导决定;对于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刑事案件或明显不属于刑事案件的,也应当先接受再做相关处理。

三、结构内容与制作方法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由公安部统一制定格式,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首部包括文书名称、填报单位(公章)、文书编号。

(二)正文。正文由眉栏、腹栏和尾栏三部分组成。

1.眉栏填写报案人基本情况和移送单位情况。其中报案人基本情况栏依次填写报案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和案件来源。案件来源部分要说明是报案、扭送、举报还是控告、自首的;必要时可注明是口头、书面

或电话等报案方式。如果是单位移送的,就只填写“单位移送”栏,“报案人”栏用横线划掉。

2.腹栏填写报案内容。包括报案方式、已知案情和受害情况。

(1)报案方式。具体写明是被害人或其亲属控告的,还是群众报案、举报、扭送的,或是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写明何时、何人以什么方式报案。

(2)已知案情。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经过、侵害的对象和结果、犯罪嫌疑人等。对于控告、举报的,具体写明他们陈述认定的犯罪事实及其根据;对于扭送的,要把当场抓获时发现的犯罪事实及其相关证据以及嫌疑人交代的情况写清楚;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案件,写明什么时间和地点,在什么情况下自首的,交代了哪些主要犯罪事实和证据。同时根据接受案件时了解的情况填写涉案人的姓名、性别、单位、住址及其特征等主要信息。

(3)受害情况、损失物品数量、特征。写明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包括受害人的损伤情况、受害部位、伤势后果、是否死亡,物品特征、损失的数量以及损失程度等。3.尾栏填写批示与处理。包括领导批示的内容和处理的结果。

写明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对受理案件签署的处理意见及其签名。一般有“初查”、“立案侦查”、“立为治安案件“、“不予立案”、“移送X X人民法院或X X公安局”等批示意见。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填写开展工作处理案件的具体情况。

(三)尾部。尾部由接警单位和接警人员基本情况栏组成,按要求填写即可。

四、使用说明

(一)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在报案笔录或报案材料的基础上提炼后填写的。“报案内容”要客观、简明,以第三人称角度填写。

(二)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在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同时附送报案笔录。

(三)办案人员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做好相应处理工作:批示“初查”的,要及时审查或进行调查,针对实际情况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或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或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批示“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开展侦查工作;批示“立为治安案件处理”的,交有关部门处理;批示“不立案侦查”的,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控告人;批示“移送”的,应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四)根据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如实立案的通知要求,受案部门在制作该登记表的同时,应当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一式四份,一份由受案单位存入诉讼卷,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交给案件主办部门,一份交报案人收执。

示例:

填报单位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公

章)编

五、根据以下材料制作一份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00x年11月5日晚8时左右,x x巡警大队巡警崔x x与高x x开车至惠顺街x x保洁品厂不远处看见一女青年跑过来

呼救。这时又发现一男青年右手持刀,左手提包向正前方逃窜。于是开车追赶将其擒获。

经查,受害人邢x x是保洁品厂下班女工,刚出厂门不远就遭到抢劫,手提包中有人民币200元,“诺基亚”牌手机一个,还有身份证、化妆品等。犯罪嫌疑人魏x系附近x x 工地民工,身份证号码为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两位巡警遂将犯罪嫌疑人及作案凶器匕首一把移送x x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第二节现场勘查笔录

一、概念与作用

现场勘查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所制作的反映勘查过程及其结果的证据文书。该文书通过固定现场的痕迹物证,为侦查人员分析研究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制定侦查计划提供了重要依据。它也是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证实其作案和法庭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之一。

现场勘查笔录与现场照相、现场绘图三部分组成现场勘查记录。其中现场勘查笔录是现场勘查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主件;现场照相和现场绘图是附件。

二、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和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查、检验。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办案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七条也是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的法律依据。立卷归档时,现场勘查笔录归入诉讼卷。

现场勘察笔录的适用条件是:适用于公安刑事侦查部门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勘验或者检查进行记录。

三、结构内容与制作方法

现场勘查笔录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首部包括:文书名称,发现/报案的时间,现场保护人的姓名、单位、到达现场时间,勘查时间、地点,勘查人员及见证人基本情况,现场条件。其中填写的时间要精确到“分”,勘查地点指犯罪现场,要写明具体处所,现场条件要填写天气、光线、温度、湿度等情况。

(二)正文。正文即勘查的过程及结果,是现场勘查笔录的核心部分。包括前言、现场勘查情况和勘查结果三项内容。

1.前言

(1)报案情况。写明报案的时间和报案的方式,案件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报案人、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以及所述报案简要内容。

(2)出现场情况。写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后的行动情况。包括勘查领导人、参加人的姓名、职务,赶赴现场时间。(3)报案人陈述。写明到现场勘查之前报案人对发案经过的主要情况叙述。

(4)现场保护情况。写清现场保护人员姓名、职业和住址,到达现场的时间和采取的保护措施以及发现的情况。(5)见证人情况。写明见证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和住址。(6)现场勘查工作分工情况。

2.现场勘查情况

(1)外围现场情况

包括现场的地址、具体方位及其周围的环境。如现场在室内,应写清相邻街道、马路的名称,四周的建筑物、院落等,即“四至”,同时写明发案现场楼房的座向、朝向。如现场在野外,要写明周围地形、地物、道路走向等情况。便于办案人员了解现场方位,全面分析作案环境,推断出犯罪分子在何种情况下作案。

(2)中心现场情况

中心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主要场所,也是留有痕迹物证最多的地方。记清勘查情况有利于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动机、手段等情况,为侦破案件创造条件。因此这部分是记录的核心,要详细具体,记录的重点是现场的变动和变化情况以及反常现象。记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门窗的方位,门锁、窗户插销、玻璃有无损坏情况,附近有无攀附、蹬踏痕迹;室内有无翻动的痕迹;案犯遗留在现场的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衣物、纸屑、毛发、血迹、指纹、手印脚印等;是否伪造现场,有何迹象;被害人的情况,写明死者的性别、年龄,尸体倒卧的位置、姿势、衣着的变化,伤害的具体部位,尸体周围的血迹等,有法医鉴定的写明尸检结果。

(3)现场勘查结果

这部分记写现场勘查后发现和提取的痕迹、物证的名称、数量、体积、重量、物品上的标记等,以及拍摄现场照片和绘制现场图(包括录相)的种类、数量。

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的规定,在第一次勘查后再次进行勘查,应制作现场勘查补充笔录。

(三)尾部。现场勘查结束后,参加现场勘查的指挥人、勘查人、见证人和记录人应该依次在笔录的结尾处签名或盖章,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

四、使用说明

(一)记录的顺序应与实际勘查的顺序相一致。避免记述次序混乱或发生遗漏、重复记录现象。

(二)突出重点,详略得当。

1.记录的原则是对侦破案件有意义的详记,对侦破案件关系不大的略记或不记。

2.根据不同性质案件的特点有侧重地记。如杀人案件重点记录被害人倒卧姿势,死者服装的颜色、样式,伤害的部位,伤口特征,凶器等物品,喷溅的血迹的形状,以及现场遗留拖拉痕迹,运尸工具痕迹等。

(三)记录要照应、连贯,注意说明的顺序。

1.先总说,后分说。现场情况介绍应先给人以概貌性了解,然后分别加以具体说明。

2.介绍要连贯,写清勘查立足点的方位。首先写明在什么地点,然后写所见物品。

3.注意对局部环境的说明顺序。记录时一律使用东、南、西、北方位词,空间介绍由上而下,物品说明由外而内。一般不使用“左边”、“右边”等相对性方位词。

(四)语言准确,内容要客观。

笔录用语要规范准确。要用专用术语对勘查情况作精确记录,对于现场发现和提取的或需要固定的痕迹物证,要用准确具体的数字说明,不使用“大约”、“估计”、“较近”、“不远”等模糊性词语。

示例:

现场勘查笔录

发现/报案时间:200X年11月3日7时15分

现场保护人姓名、单位:魏X X、高X X、莫索湾派出所民警现场保护人到达时间:200X年11月3日7时25分

勘查时间:200X年11月3日7时40分至14时0分

勘查地点:X X X市石莫公路204国道64K M处莫索湾西北加油站

指挥人姓名:江X X单位X X X市公安局职务副局长

其他勘查人姓名、单位、职务:刘x x,刑警支队队长,白X X,慈X X,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王x x,许X X,马X X刑警大队侦查员,文X X(痕检),吴X X(照相),皇X,何X (法医),技术大队技术员,姜X X,公安局警犬训导员。见证人姓名、住址、单位:曾X X,王X X莫索湾管理处兴

隆饭店个体户。

现场条件:晴天,气温零下50c~零下120c,空气湿度20%~30%。

勘查过程及结论:200X年11日3时凌晨7时15分,X X X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莫索湾公安分局电话报称:莫索湾西北加油站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加油站4名工作人员被杀,一名重伤,请速派人勘查现场。

接报后,X X X市公安局副局长江X X,刑警支队队长刘X X,副支队长白X X,慈X X,立即率领侦查技术人员于早晨7时25分到达发案现场。莫索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队长付X X,侦查员魏X X,高X X,以及X X派出所所长孙X X等民警已先期到达现场,对现场实施封闭保护。

在听取了莫索湾公安分局大队长付X X现场基本情况介绍后,即对现场勘查进行了分工,副局长江X X统一指挥,副支队长白X X、慈X X,技术人员文X X、姜X X负责现场勘查,朱X X制作现场笔录。法医皇X,何X负责尸体检验,侦查员许X X,负责绘制现场图,吴X X负责现场照相,警犬训

导员李X等负责警犬搜索和追踪。并邀请莫索湾兴隆饭店个体户曾X X、王X X作为现场勘查见证人。

现场位于石莫公路204国道64K M以东30M的莫索湾西北加油站。加油站座东朝西,大院东西宽30M,南北长67M,沿南院墙及西院墙内各有一排砖混结构平房。加油站院墙内以东、以南、以北均与耕地相邻。北院墙外有一篱笆围成的菜园。大院西南墙角有一红砖垒砌的座南朝北的简易厕所。大院门朝西,为双扇铁栅栏门,栓门栅栏的铁链上了锁。西院墙一排平房由南向北排列,依次为加油站值班室,油库,三套间住房和两套间杂物房。值班室有南、西两个门,西门正对加油机,南门通往院内。在西门门口台阶向北有多枚凌乱的球鞋印。在加油站北侧院墙外的菜园内有成趟往返的三种不同花纹形态的球鞋印。菜园东侧篱笆墙与大院东北角相接处有豁口,距豁口向南 3.1M,距东院墙外侧 1.2M处有一具女尸(马X娟尸体)呈仰卧状,头东脚西,颈项左侧有横向创口长6C M,头部下方有一40X30C M

血泊。加油站值班室西门的外扇门为铁栏杆式防盗门,门上无锁,内扇为木质包铁皮门,成开启状。原门锁扣有新鲜的断裂痕(系抢救伤者时将门破坏所致),南门为内开式木质包铁皮门,门上无锁呈开启状。从值班室西门进入室内,距西门180C M,距南门220C M处地面上遗留有一双“W A R R I O R”牌深灰色呈波浪形花纹牛筋底球鞋,鞋底及鞋帮上染有血迹。靠西门北侧办公桌中间上暗锁抽屉,呈拉开状,锁舌松动,抽屉内有少量面值伍角、二角的零用人民币,一根直径0.7C M长21C M弯折变形的螺杆。地面上有

一张面值贰元人民币。室内靠北墙还有两节柜台,柜台南侧放有一张东西走向钢丝床,无被褥。

大院南院墙平房坐南朝北,东西走向,从西向东数依次为:龚X章两套间住房编号为1号;马X娟与陶X、赵X霞夫

妇两套间住房编为2号。

1号房正门为木质内开包铁门,门上无锁。门口台阶上及

室内地面上有凌乱的球鞋印,门拉手部有一血迹指纹(已提取)。进门外间为一客厅,靠东墙有一电视柜,东南角有一红色电话机,房顶上电话线被掐断。靠西墙沙发靠背后侧有一件“顺达”牌黑色棉夹克衫,沙发北侧坐垫上放有一件染血的“亨诺”牌黑色夹克衫和一把染有血迹和毛发的菜刀,其上有“四川大足”字样,全长28C M。客厅西侧套间为一间宿舍,宿舍门为木质内开门,呈开启状。门板外侧距地80C M有一右脚灰尘鞋印(已提取),门内侧有一插销,插销扣脱落于距门以西130C M处,距北墙窗户

110C M处地面上,宿舍靠东墙、北墙、西墙有三张单人床,靠南侧墙有一大衣柜,柜上无锁,呈开启状,其内衣物被翻动。西侧单人床上有一男尸(龚X章尸体),头北脚南呈仰卧状,身上覆盖一床棉被,穿蓝布内裤蓝背心,头部右侧下方有血泊(见尸检报告)。两侧墙壁上距地面80至170C M处有喷溅性血迹。床东侧60C M距北墙200C M处有一把红色球形阀门扳手,全长37C M,其中一端沾染有血迹和毛发。扳手以北90C M距西墙110C M处有一件染有血迹的咖啡色细条绒长裤和一双染血的“正泰”牌足球鞋,其中一只鞋位于长裤一条裤筒内。北侧单人床床单东南角呈掀开状,床东头位于宿舍门后地面上有一条蓝黑色长裤,裤腰上系“雄鹰”牌黑色皮带,“双星”牌球鞋一双,其上均粘附有血迹。东侧单人床北头放有一堆衣物及一双染血的灰色棉袄,其中一件马甲内装有死者龚X章的身份证和电话记录本。

2号房门口台阶上及室内地面上有多枚凌乱的染血球鞋印,正门为木质内开式包铁皮门,门上无锁,门板内外侧拉手处均有擦蹭血迹。进门外间为一小卧室,靠东南角有一单人床,床上摆放一黑色“五羊”牌空皮箱,一个红色“行者”牌手提式旅行箱呈开启状,其拉手及箱面上染有血迹,箱内毛衣上有少量血迹。床东北角高低柜柜门未上锁呈开启状,柜内包裹衣物被翻动并散落于地面,其上染有血迹和白手套印。靠西南角堆放杂物的单人床北头报纸上放有一把刀口缺损粘染有血迹和毛发的菜刀,全长31.6c m。里间大卧室门为木质单扇内开式呈开启状,暗锁上插有一把钥匙,暗锁从里反锁。门边框上锁扣及木片剥落于地面,门板外侧距地0c m~~140c m处有大量喷溅性血迹。进门距门

坎以西80c m距北墙90c m处有一具男尸(陶x尸体)呈仰卧状,头西脚东,下身赤裸,上身穿一件灰色球衣沾满血迹,脱去上衣经尸检,有开放性创口75处(详见尸检报告)。上半身下方压有一床染血的棉被,头部下方有一染血的

“精英”三代传呼机。西南角双人床上有一具女尸(赵x 霞尸体),呈仰卧状,头西南脚东北,上身赤裸,下身穿毛裤,脖子、右侧脸部有5处开放性创口,头部下方有血泊,红色床单上留有两种多枚血球鞋印。进大卧室门左侧靠东墙有一床头柜高75c m、宽40c m、长45c m,柜面西北

角处有一染血的断柄斧头,柜门上暗锁松动,柜门呈开启状,门边棱距地47c m至62.5c m有两处撬压痕迹,柜内物品被翻动,柜门下方南侧地面上有一张面值50元的人民币。床头柜南侧靠东墙依次摆放有书柜和梳妆台,书柜柜门未锁呈开启状,柜门上染有大量血迹,梳妆台南侧小抽屉呈拉开状,其内放有钥匙和笔记本等物品。南墙墙壁及挂衣架上有点状喷溅性血迹。靠北墙窗户下方有一写字台,写字台中间抽屉面板脱落于地面,面板内侧下沿有血指印轮廓(已提取),抽屉内票据、信封、邮票等物品部分散落于地面,部分放在桌面上。写字台下方地面上有染血的菜刀一把,全长28c m。左侧柜门未上锁呈开启状,其内衣物被翻动散落于地面上。男尸头部向西60c m,距北墙140c m 处有一节断离斧头的木柄,其上染有血迹。木柄向西与碗柜之间地面上有一堆衣物(系陶X衣物),其中一件灰白色“跨跃”牌夹克衫印有一枚染血的球鞋印。

勘查中拍摄现场照片五十四张,绘制平面示意图五份,提取染血球鞋三双,染血菜刀四把,染血斧头一把,染血手套一双,提取血足迹、指纹四种,遗留衣物共十一件。

现场勘查指挥:江X X

参加勘查人员:白X X

慈X X王X X

技术人员:文X X

法医:皇X何X

拍照:吴X X

警犬训导员:李X

现场绘图人:许X X

见证人:曾X X王X X

笔录制作人:朱X X

五、以教室或宿舍为发案现场或根据模拟现场按照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的要求,制作一份现场勘查笔录。

第三节呈请立案报告书

一、概念与作用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需要立案侦查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决定的书面报告。它是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刑事侦查工作的依据,具有确定案件成立,指导侦查活动的作用。

二、法律依据与制作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侯,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办案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否则不能立案。

1、有犯罪事实存在。具体表现为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发生,该犯罪事实有一定证据证明。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行为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不具有无罪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3、必须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之内的案件。

三、结构内容与制作方法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叙述型文书,有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栏和报告书三部分。

(一)首部。包括文书名称、审核意见栏和领导批示栏。首先将《呈请报告书》留白处填写“立案”两字,不必写案件名称。审核意见栏由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填写对办案人提出的立案请求经过审核后的意见或建议,并签名,注明日期。领导批示栏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填写是否同意立案的批示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二)正文。正文是立案报告的主体部分。一般由案件受理情况、呈请批示事项、立案根据和立案理由四部分组成。

1.案件受理情况。包括案件来源、报案人和发现人情况、案件基本情况和已知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制作时文字要求简明概括。

2.呈请批示事项。呈请批示事项部分独立成段,表述为“现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呈请对案立案侦查,理由如下”。留白处填写案件的名称。案件名称的写法有以下几种:

(1)以被害人的姓名命名:“王月英被杀案”

(2)以发案时间命名:“‘5.25’盗枪案”

(3)以发案地点命名:“火车南站抢劫案”

(4)以发案时间、地点命名:“6.3火车南站抢劫案”(5)以犯罪嫌疑人姓名命名:“王成文纵火案”。

3.立案根据。该部分是制作的重点,主要记写报案人陈述、现场勘查、现场调查访问中所获取的能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和线索等有关材料,是案件成立的关键。

(1)报案人陈述。写清犯罪嫌疑人的简要犯罪事实,要据实写入。是群众报案的,写明对案件的发现或发生经过,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主要情节结果,以及被害人的简况;是检举报告的,写明案件基本情况和检举控告人与本案的基本关系;是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的,要写明发现经过与主要案情;是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或被当场抓获的,简要写明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以及前科情况,交代的犯罪事实和当场被抓获的具体情况。

(2)现场勘查情况。这部分内容是从“现场勘查笔录”中剪裁出来的。应详写现场实际发现的与犯罪有关的实物及痕迹,搜索到的有关线索和证据等。能说明确有犯罪事实存在即可。

(3)现场调查访问情况。这是立案报告的又一重要内容。制作时要写清调查的对象和内容,包括被调查访问人的姓名、身份与案件的关系,他们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证据和线索。根据案情的不同,叙写的方法常采用三种:或归纳材料按问题主次综合叙写;或按调查对象叙写;或按调查时序的先后叙写。

如果有刑事鉴定结论和已经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情况等也可一并写入。

4.立案理由。通过对案件的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判断,证明确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援引相关法律条款明确提出立案请求。

(1)案情分析。主要是写对案件整体的认识和判断,如对案件性质、作案动机、目的分析判断,对犯罪时间、地点、作案人数、作案条件、出入路线的分析判断,对被害人遭受侵害的凶器、手段的判断,对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职业、身份、习惯等的判断。

制作时案情明了的可做综合判断;案情复杂时可采用分条列举的形式,逐条逐项分析,根据现场证明犯罪的各种痕迹物证,进行直接分析判断,最后得出总的结论。

(2)法律根据和立案请求。在上述事实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援引《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作为依据,得出“请求批准立案”的论点。具体表述为:“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此案符合

立案条件,拟立为案(写明案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侦查”。

(三)尾部。尾部包括两项内容:

1.结束语。正文结束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妥否请

批示”作为结束语。

2.落款。在正文右下方署明单位名称和承办人的姓名、日期,并加盖公章。

四、使用说明

1、案件受理部分要针对不同发案情况概括叙述,避免主观臆断,语言简明扼要。

2、立案根据部分要注意对材料的剪裁,重点写清确有犯罪事实存在的材料,要因案而异有所侧重。

3、立案理由部分应注意推理的严密性。

4、案件侦查终结后该文书存入侦查卷。

示例:

呈请立案报告书

200x年11月3日凌晨7时15分,我局接到莫索湾公安分局值班员王x英电话报称:11月2日晚在莫索湾西北加油站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现场已由莫索湾派出所实施封闭保护。接报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查访问工作。

现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呈请对“11.3”西北加油站抢劫杀人案立案侦查理由如下:

据莫索弯派出所所长孙x新讲,200x年11月3日凌晨6

时50分,农八师150团张x东等三名货运司机结伴前往南山煤矿拉煤。途经西北加油站加油时不见值班人员,经从窗户查看发现一男性值班员倒在值班室内一张简易床上,头面部附着有大量血迹。三名司机立即到我所报案。

经勘查,现场位于石河子至莫索湾公路64k m处以东30m西北加油站。加油站座东朝西,大院东西宽30m,南北长67m,沿南院墙及西院墙内各有一排砖混结构平房。加油站院墙以东、以南、以北均与耕地相邻,北院墙外有一篱笆围成的菜园。在东院墙外侧 1.2米处有一具女尸(马x娟尸体),呈仰卧状,头东脚西,颈项处有一横向创口,头部下方有一40×30c m的血泊。加油站值班室门锁锁扣边缝上有新鲜断裂痕(系抢救伤者将门破坏所致)。宅内靠西北侧办公桌中间上暗锁的抽屉呈拉开状,锁舌松动,抽屉内有少量面值五角、二角、一角人民币,一根直径0.7c m长21c m弯折变形螺杆。地上有一张二元人民币。在大院南院墙平房从西向东依次为龚x章两套间住房编为1号;马x娟与陶x、赵x霞夫妇两套间住房编为2号。

在1号房外间客厅,靠西墙沙发北侧坐垫上放有一件染血的“亨诺”牌黑色夹克衫和一把染有血迹和毛发的菜刀,其上有"四川大足"字样,全长38c m。客厅西侧套间为宿舍,宿舍内西侧单人床上有一具男尸(龚x章尸体),头北脚南,呈仰卧状,身上覆盖一床棉被,头部右侧太阳穴处有一 4.5×3.5c m凹陷形创口,头部下方有血泊。西侧墙壁上距地80-170c m有喷溅型血迹。西床东侧60c m距北墙200c m 处有一把红色球形阀门扳手全长37c m,其中一端粘染有血迹和毛发。扳手以北90c m距西墙110c m处有一件染血迹的咖啡色细条绒长裤,一双染血的”正泰”牌足球鞋。

2号房间进门处是一小卧室,靠西南角堆放杂物的单人床

北头报纸上放有一把刀口缺损沾染有血迹和毛发的菜刀,全长31.6c m。里间大卧室进门距门坎以西80c m靠北墙

90c m,有一具男尸(陶x尸体),呈仰卧状,头西脚东,下身赤裸,上身穿一件灰色球衣沾满血迹,脱去上衣经尸检,有开放性创口75处。上半身下方压有一床染血的棉被,头部下方有一染血的”精英”三代传呼机。西南角双人床上有一具女尸(赵x霞尸体),呈仰卧状,头西南脚东北,上身赤裸,下身穿毛裤,脖子右侧脸部有5处横向开放性创口,头部下方有血泊,红色床单上留有两种多枚血球鞋印。进大卧室门左侧靠东墙有一床头柜高75c m、宽40c m、长45c m,柜面西北角处有一染血的断柄斧头,柜门上暗锁松动,柜门呈开启状,门边棱距地47至62.5c m有两处撬压痕迹,柜内物品被翻动,柜门下方南侧地面上有一张面值50元的人民币。

在调查访问中,通过对11月2日下午才离开加油站的雇员张x生调查以及据被害人赵x霞的父母、陶x的姐夫和姐姐的反映得知,今年5至7月份,业主陶x先后辞退了何小锋、王勇才及逮彦平三名雇员。原因是窃取加油款或在

加油机上做手脚被陶x发现。这三人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外出鬼混,其中王勇才对陶x积怨较深,曾在电话中威胁过陶x并对他人扬言要对陶某报复。

从初步勘查和调查访问的情况分析,我们认为:

1.通过物证辨认,杀人现场遗留的八件血衣、三双运动球鞋为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遗留在现场的,此案是三人所为,并充分说明这起案件是有预谋、有准备的多人合伙作案。2.根据加油站收款室的抽屉和陶x住宅的屉柜被橇,以及地上遗留的钱币可见此案有图财的迹象。

3.根据被害人业主陶x身上留有75处创口,犯罪嫌疑人并连杀四人,足见其胆大妄为、手段残忍,应与加油站有过某种联系,有知情人报复作案、杀人灭口的迹象。

4.原雇员王勇才曾在西北加油站工作过,对整个现场比较了解,同时对老板陶x积怨较深,曾经打电话威胁过陶x,并扬言报复,具备作案的动机。此案可能是王勇才纠集他人共同所为。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将本案立为特大抢劫杀人案侦查。

妥否,请批示

x x刑

警大队11·3专案组

承办

人:白x x慈x x王x x

二○○x年十一月三日

五、思考与训练

根据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制作要求评改下面的文书材料,并重新制作一份。

关于X X市北京路百货商场商品被盗案

值班员张X德被杀的立案报告

王局长:

200X年4月5日晨4时,北京路派出所电话报称:北京路百货商场张X德被打死,商品被盗。接到报告后,刑警队长李X率领技术员吴X英、张X和侦查员郑X来、李X祥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商场保卫干事宋X德作了发案情况报告:“今日早晨值班员雷X峰去换班,发现张X德躺在柜台旁边,地上有血。雷X峰立即到我家向我报告了情况,接着到值班室打电话向派出所报了案”。

经初步勘查,值班员张X德被杀于钟表柜台下,头部有多处锐器伤,地上有大量血迹。现场内商品货架多处被翻动,经大致清点被盗物品有24K金戒指70多枚,白金戒指10枚,珍珠项链20多条还有贵重手表30多只。

勘查中进行了拍照,绘制了现场图,提取了血迹和足迹,在金银首饰、钟表柜台上和服装组收款台上提取了指纹数枚。另外收款台抽屉被撬,丢失现金大约2000元。

我们认为凶手深夜将值班员张X德杀死盗窃大量贵重物

品,该案属于盗窃杀人,决定立案侦查。

特此报告

刑警

队队长:李X

200X年4月5日

第四节立案决定书

一、概念与作用

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的文书。该文书是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凭证,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已正式进入侦查阶段。

二、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八十六条,《办案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也是制作该文书的法律依据。

使用立案决定书应当适用以下条件:

1.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要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不管是否已明确了行为人,就应当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符合案件管辖规定,案件属于本公安机关管辖。

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已经批准立案侦查。

为体现依法办案原则,新的法律文书格式增加了立案决定书。要求已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或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并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立案的,办案单位都要制作立案决定书。

三、内容结构与制作方法

立案决定书是二联式填充型文书,自左至右为存根、附卷联。

(一)附卷联。附卷联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1.首部。填写发文单位名称、文书名称、发文字号。

2.正文。正文填写内容为法律依据和案件名称。

(1)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

(2)案件名称。根据具体案情填写案件名称。已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填写其姓名和涉嫌罪名;尚未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以发案的时间、地点或时间和地点,以及涉嫌罪名联合命名案件名称。

3.尾部。填写成文时间,成文时间为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时间,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的印章。(二)存根。存根是制作机关用于存档备查的文书,按格式要求依次填写即可。

四、使用说明

1、案件名称具体写法,见呈请立案报告书中“呈报批示事项”案件名称的五种写法。

2、两联之间应填写中缝字号,加盖骑缝公章(以下此类多联式文书使用方法相同,不再赘述)。

3、案件侦查终结后附卷联存入诉讼卷。

干货,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汇总

干货,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汇总 业务中的内容此处不谈,流程性的事务必须熟知,比如,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的各种格式文书,即我们常见的文书一、二、三……并且根据具体案件所处的阶段,明确知道该阶段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手续及文件。 我最经常准备的是领导会见时所需要的材料和手续,主要有委托书(文书五)、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文书八)、律师事务所所函(文书二),还需要准备律师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其实,每个地区所要求的材料并不尽相同,有些看守所不要求提供律师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但作为助理,应该把相关可能用到的材料都准备齐全,以防万一。今天,小编将司法部规定的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的各种格式文书进行了整理,并将常用的格式文书进行归纳,分享给各位,以备随时查用。 今天我们内容,实用,实用,实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00】102号),正式下达的文书格式有19种,即:1、律师事务所所函(向侦查机关提交)2、律师事务所所函(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3、律师事务所所函(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书5、授权委托书(用于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6、

指定辩护函7、委托协议8、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9、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函10、代理委托协议11、授权委托书(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1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14、调查取证申请书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17、延期审理申请书18、重新勘验、鉴定申请书19、授权委托书(用于侦查阶段)1不同阶段主要文书分类总结 侦查阶段:文书四、文书十九、文书一、文书八、文书九审查起诉阶段:文书二、文书五、文书七、文书八 审判阶段:文书二、文书五、文书七、文书八 刑事附带民事审判:文书十、文书十一 2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使用说明 文书一(所函):用于向刑事侦查权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狱内自侦部门以及军队保卫部门函告聘请律师。文书二(所函):用于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函告聘请律师。 文书三(所函):用于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函告受害人、自诉案件自人聘请诉讼代理人。 文书四(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用于侦查阶段,律师权限限定在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代理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的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部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部分 作者:王峰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第一部分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案件 一、放火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情节和后果严重,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损失财物1000元以上,毁损粮食、棉花500公斤以上的。 2、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致数人死亡,直接损失财物一万元以上,毁坏粮食、棉花1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造成财产巨大损失的。 3、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或针对政府机关、水厂、电厂、铁路、公路、电台、电视台以及生产、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进行放火的,在其他部位、地点对特定对象放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 涉嫌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应予立案。 二、决水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损坏公司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 2、决水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损失财物1千元以上,毁坏粮食、棉花1千斤以上的。 3、决水致死数人,直接损失财物1万元以上,毁坏粮食、棉花1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的。 三、爆炸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情节、后果严重,致人死亡、重伤,或者损失财物千元以上,毁坏粮食等千斤以上。 2、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致数人死亡,直接损失财物万元以上,毁坏粮食等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的。 3、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或针对党政机关、水厂、电场、铁路、公路、电台、电视台以及生产、存放剧毒、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进行爆炸的;在其他部位、地点对特定对象爆炸行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 四、投放危险物质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情节、后果严重,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损失财物千元以上,毁坏粮食千斤以上。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及范文-word范文文档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符合立案条件 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审批立案侦查的书面报告。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具有确定案件成立、指导侦查活动的作用。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对于案情复杂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要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凡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都需填写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由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采用公文标题。如“关于李××被杀案的立案报告。”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由机关代字、年号和顺序号组成。如“×公刑字[19××]38号”。(二)正文 由五部分内容组成: 1.案件发生、发现情况 简要写明何时接何单位或何人报案,所报案件的基本情况,接报案后公安机关采取的处理措施。若案件是检举、控告的,要写明检举人、控告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

若案件是群众发现报告的,应重点写明报案人对案件发现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主要情节、细节、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或可能隐藏的地点,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关系,犯罪嫌疑人以及现场保护等情况。 若案件是公安机关发现的,要写明发现的简要经过和主要案情。 若为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被当场抓获的,要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有无前科等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交代的主要犯罪事实以及被抓获的简要情况。 2.现场勘查情况 立案报告书中的“现场勘查情况”不能照搬“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一般是根据某一具体案件的“现场勘查笔录”,从中选择最能突出该案件特征的现场勘查内容,主要应写清以下内容: 现场位置、环境状况。应写清现场的自然位置、地形地物、通道和周围环境等。如现场发生在室内,则要写明该处所在街道居民区或乡、村、组的位置,以及相邻的居室、房屋、楼层、通道等情况。这样,可以使侦查人员了解分析罪犯作案的环境条件、活动情况、来去踪迹和受害人被害时的处境以及他人知情的可能。 现场状况。应着重写明现场的勘验实况,发现的证明犯罪的各种实物和痕迹。如现场家具、物品的布置状况和有无移动、翻动或破坏;现场有无搏斗、挣扎、翻滚等情况;有无犯罪嫌疑人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至十九

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 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 律师, 担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 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 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 律师担 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_______ 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本所接受 ______________ 的委托,指派 ______________ 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 案件____________ 的诉讼代理

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 ____________ 经与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____ 律师为犯 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 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 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_____ 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 结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签字):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

刑事格式文书一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 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二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三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三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案件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四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经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签字):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五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一、盗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二年内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量刑情节 “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二千元; “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五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五十万。 (二)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项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量刑情节 “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五千元; “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五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五十万。 (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且具有下列从严惩处情形之一的,以诈骗罪定罪: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抢夺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抢夺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的,应予立案。 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 四、敲诈勒索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二年内三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量刑情节 “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三千元; “数额巨大”的起点为六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五十万。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完整版)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docx

律师事务所函 [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 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格式十九)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涉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 关一份。

律师事务所函 [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 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 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格式五)

委托书 委托人 ___________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案件 ___________的辩护人。本 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___________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法院提交。) 律师事务所函 [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 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 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 ___________案件 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格式十一)

广东省刑事案件立案与量刑标准

广东省刑事案件立案与量刑标准(74种犯罪) 注:对相关标准如有疑问请核实后再用,若有新文件,请按新文件标准执行,发现错漏会在下方留言区更正。广东省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二类地区为其他地区。 一、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一)盗窃价值3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000元),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盗窃价值10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万元); (三)盗窃价值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40万元)。 二、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一)诈骗价值6000元(二类地区为4000元)为“数额较大”,诈骗未遂数额为6万元,电信诈骗价值3000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二)诈骗价值10万元(二类地区为6万元)为“数额巨大”,电信诈骗价值3万元为“数额巨大”; (三)诈骗价值50万元(二类地区、电信诈骗同)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 (一)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4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500元),应予立案追诉; (二)敲诈勒索骗价值人民币10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万元); (三)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40万元) 四、抢夺罪(刑法第267条) (一)抢夺价值人民币3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000元),应予立案追诉; (二)抢夺骗价值人民币8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5万元); (三)抢夺价值人民币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30万元)。 五、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抢劫数额巨大标准为10万元(二类地区为6万元)。 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之一)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类地区为1万元);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及时、准确打击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二○一○年五月七日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一条[资助恐怖活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 第二条[走私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三条[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 3.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司法部关于印发.doc(刑事案件文书格式)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通〔200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了配合《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我部曾于1996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根据司法实践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为进一步改进这些文书格式,使之适应律师业务的需要,我们对试行几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原有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现将新的格式印发,请各地将此文书格式下发至各律师事务所。新的文书格式从2001年7月1日起使用。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说明 新的文书格式是经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充分论证,对1996年司法部印发的《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稿提出了合并、修改和增补意见后形成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次正式下达的文书格式共19种,即: 1.律师事务所函(向侦查机关提交) 2.律师事务所函(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3.律师事务所函(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书 5.授权委托书(用于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 6.指定辩护函 7.委托协议 8.会见犯罪嫌疑问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9.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函 10.代理委托协议 11.授权委托书(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 12.会见在押犯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14.调查取证申请书 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17.延期审理申请书 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19.授权委托书(用于侦查阶段) 上述文书格式中的前18种,是在原文书格式基础上合并修改补充而成的,第19种文书格式是新增加的。 二、由于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有些文书格式难以作统一要求,因此对以下几种情况不再要求文书格式的统一,仍然沿用原格式样式仅作参考。这些参考格式是:刑事自诉状、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答辩状、申诉书、控告状。 三、吸收了公检法机关的意见,为便于文件归档保管,新的文书格式应统一按16开纸张印制(不包括存根边页)。 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目录 一、正式的文书格式:(第1—19) 1.律师事务所函 2.律师事务所函 3.律师事务所函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5.授权委托书(刑事辩护) 6.接受指定辩护函 7.委托协议 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10.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11.授权委托书 1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14.调查取证申请书 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17.延期审理申请书 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广东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广东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注:广东省标准分二类区域,标准不同: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 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 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 辖市、县、区。未注明的均为一类地区标准,二类地区若无 特别规定可参照。 一、盗窃案(刑法第264条) (一)盗窃价值3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000元),两年内三次盗窃 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 追诉。(二)盗窃价值10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 万元);(三)盗窃价值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 40万元)。二、诈骗案(刑法第266条)(一)诈骗价值6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江门市为4000元),诈骗未遂 数额为6万元,应予立案追诉;(二)诈骗价值10万元为“数 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万元);(三)诈骗价值50万为“数额 (二类地区同)。三、敲诈勒索案(刑法第274条)(一)特别巨大” (二类地区为2500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4000元为“数额较大” 元),应予立案追诉;(二)敲诈勒索骗价值人民币10万元为 “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万元);(三)敲诈勒索价值人民 币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40万元)四、抢

夺案(刑法第267条) (一)抢夺价值人民币3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000元),应予立案追诉;(二)抢夺骗价值人民币8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5万元);(三)抢夺价值人民币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30万元)。五、抢劫案(刑法第263条) 抢劫数额巨大标准为10万元(二类地区为6万元)。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刑法第276条之一)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类地区为1万元);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二类地区为6万元)。七、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275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刑法第312条)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6000元以上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

刑事案件文书格式

格式一 存根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函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函 ()苏居律函字第号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格式二 存根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函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函 ( )苏居律函字第号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 式的通知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 书》标准样式的通知 (2001年5月14日司发通[2001]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00年7月,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司发通[2000]102号), 规定了19种,并定于2001年7月1日正式启用。近来,一些地方对这些格式 文书的规格提出了疑问,希望能够确定全国统一的格式,公、检,法机关也提 出希望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能与他们的文书规格统一起来。我们认为有必要 制作标准化格式文书样式下发各地,同时对已发文书格式作进一步订正。现 将《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下发,请各地按此标准样式印制并下发 各律师事务所使用。关于格式文书六(指定辩护函)的使用问题,考虑到司法部 已与最高法院等部门发布联合规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即将制订颁布相应的 格式文书,在此之前,各地可参照格式文书六的样式执行。 刑事格式文书一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二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三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刑事立案申请书模板

刑事立案申请书模板 申请人:xxxxx,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省*县*号。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对xxxx涉嫌抢劫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xxxx,女,汉族,现住*省xxxxxx. ________年____月号午后,xxx以自己的手机丢失自认为是申请人捡拾为由,来到申请人家里,当申请人刚打开院门,就被xxxx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请人索要手机,申请人予以否认后,xxx就用拳脚对申请人进行殴打,发泄之后xxxxx离开。但是xxxx在离开申请人住处大概一刻钟后,又回到申请人的家里,再次对申请人进行殴打,并强行将申请人佩戴在身的价值2000余元的一对金耳环抢下并欲离开,申请人将xxxxx拽住不让其离开,在此情形下xx强行将申请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时周围邻居xxx、xxx和申请人所在的xx看见了案发情况,及时制止了xx的犯罪行为。然后xxx责令xxx将被抢的耳环还给申请人,xxx将耳环交给xxxx后她就径直离开。并且语言威胁“如果申请人不把手机还给她,她要杀申请人全家”。申请人后经住院诊断治疗为中度脑震荡,身体多出软组织损伤。 综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实,xx主观臆想申请人捡拾其手机,从而无理去闹,以暴力伤害他人,特别是xx在第一次对申请人进行暴力殴打离开后,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明显是对第一次的殴打心存不解之气,自认为自己的损失仍不能得到满足,从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伤害申请人,并当场窃取申请人的财务,得手后即欲离开,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构成犯罪既遂,且xx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质恶劣,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请求贵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xx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公安局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打架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在实践中,打架斗殴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很少发生了,大家都意识到动武并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打架斗殴视情节严重可能从治安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打架构成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刑法》中关于打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内容 (一)第二百三十四条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第二百三十八条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

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四)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五)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六)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新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案件结案报告及范文.doc

刑事案件结案报告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结案报告又称预审终结报告,它是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对所受理的案件,经过预审,认为符合结案条件可以结案时制作的报请有关领导批准结案处理的文书。 结案报告是说明办案结果,提出结案理由,呈请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的内部审批文书,也是制作起诉意见书或为撤销案件提供根据。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结案报告的结构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由案件名称十文种组成。 2.引语 说明案件名称、预审的起止时间,接着常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过渡。引言要首先写明文书的名称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若是集团犯罪,在标题中要写出集团首犯或主犯的姓名。若为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要依据他们在案件中的主从作用不同,按主、从顺序排列,逐人写清。若为一名或数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多种罪名的,一般要把犯罪性质严重或为主的罪名写在前面,按主从顺序排列。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结案报告的写作重点,要写清楚逮捕的理由和根据、犯罪事实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逮捕的理由和根据。首先写明发案及现场勘查、调查情况。

然后写明破案的简要经过和对案件的简要分析、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何种强制措施及其理由和根据。犯罪事实要详细写明审理结果,即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原因、后果、动机和目的,以及有关证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有无自首、坦白、立功或隐匿事实、证据、拒不认罪等情况。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写清楚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具体罪责,分别提出处理意见。若有的犯罪嫌疑人除参加共同犯罪外,还有其他罪行的,也应在此交待清楚。若预审后,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被否定或情节与指控内容有重大不同,应写清楚查证事实真相的具体过程,并提供有关否定或变化的证据,作为否定案件的依据。若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预审期间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也要将其诉讼请求摘要写明。 (三)尾部 对案件的结论和处理意见。首先对案件的全部事实进行综合归纳,根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款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揭示犯罪性质、后果、罪名和应当从严或从宽的条件。然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和对案件中扣押物品的处理意见。最后由承办案件的侦查预审人员签名并注明制作文书的日期。 三、立案报告、破案报告与结案报告的区别 (一)制作时间不同 立案报告是在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需要报请上级立案侦查时制作;破案报告是侦查部门通过侦查活动已取得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需移交预审部门审理前报请上级审批时制作;结案报告是预审部门已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查证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前报请上级批准时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及解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 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三)其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二、将《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十七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 (一)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最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及时、准确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印发后,公安机关管辖的上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有司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的,依照司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规定掌握相关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17年4月2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 公通字〔2017〕12号

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二、将《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十七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至十九(DOC)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 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三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案件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四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经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签字):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第三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枪支",包括枪支散件。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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