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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人员考核办法

福建省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人员考核办法(闽高路工〔2006〕122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优罚劣,引导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交通厅、省重点办《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参与我省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其派出的现场机构(项目部、总监办)及其主要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总工、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均须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当年工程施工时间不足6个月的项目,不参与考核。

第三条省高指负责组织建设项目考核工作,并汇总质监机构、设区市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的考核情况,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和人员的综合考核初评结果。项目业主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总监办的具体考核工作。

第四条考核依据是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省重点办、省高指、市高指、项目业主对施工、监理单位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以及现行公路工程标准和项目合同文件。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廉政、环保”等六个方面。具体考评内容按《福建省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考核指导意见》(详见附件)。

第六条考核等级分为A级(信用良好级)、B级(信用一般级)、C级(信用不良级)三个等级。

第七条项目业主采用日常不定期检查和季度定期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管辖范围内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总监办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的考核细则由项目业主根据各自项目当前阶段施工内容和特点,参照《福建省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考核指导意见》制定并报备省高指。

第八条省高指负责的建设项目考核办法参照《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综合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确定各建设项目中施工单位项目部以及监理单位总监办A级、C级的数量。其中,项目业主考核等级为一等的,施工单位考核为A级的项目部数量为参评项目部数量的16%,施工单位考核为C级的项目部数量为参评项目部数量的5%,其余为B级;项目业主考核等级为二等的,施工单位考核为A级的项目部数量为参评项目部数量的12%,施工单位考核为C级的项目部数量为参评项目部数量的10%,其余为B级;项目业主考核等级为三等、四等的,施工单位考核为A级的项目部数量为参评项目部数量的10%,施工单位考核为C级的项目部数量为参评项目部数量的15%,其余为B级。以上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但A 级项目部数量不足一家的按一家考虑。监理单位总监办考核定级按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总监办数量的15%为A级,10%为C级,其余为B级。

第九条项目业主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总监办考核评分

时,应计入省高指、省交通厅、省重点办、省交通质监站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因素(以书面意见为准),省高指根据项目业主上报的项目部、总监办考核意见,结合质监机构等单位日常抽检情况进行核查,确定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总监办考核等级。

第十条施工单位从业人员仅对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综合考核定级,监理单位从业人员仅对主要人员(总监、试验室主任)进行综合考核定级,且不再专门组织综合考核,其所定级别直接采用所在项目部、总监办的综合考核结果。省高指有权对项目业主上报的人员考核结果进行抽检。

第十一条施工、监理单位考核结果根据项目部、总监办考核等级确定,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监理单位在同一年度内承担多个同一考核类别工程,以各同一考核类别工程合同价作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出其最终考核评分,并据此确定最终考核评分结果。考核评分结果全省排序,各类考核为A级的施工、监理单位数量控制在本考核类别参评单位数量的15%以内,各类考核为C级的施工、监理单位数量控制在本考核类别参评单位数量的10%以内,其余考核类别为B级。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承担多个同一考核类别工程的,任一项目部、总监办考核为C级的,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考核不得为A级,其A级名额为评分排序的下一家施工、监理单位递补。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人员综合考核初评结果由省高指负责上报省交通厅。

附件:福建省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考核指导意见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章)

二OO六年八月一日

福建省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考核指导意见

一、考核对象

参与我省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建设的现场施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项目部”)及现场监理机构(以下简称“总监办”)。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对项目部、总监办进行考核。项目部考核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环保与规范化管理、投资控制”等六个方面。设立考核基本分100分,其中工程质量40分、工程进度25分、安全生产5分、廉政建设5分、环保与规范化管理20分、投资控制5分。总监办考核内容包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廉政建设、科学与规范化管理、科技创新”五个方面,其中工程进度15分、工程质量45分、安全生产与廉政建设10分、科学与规范化管理30分”。详细的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由项目业主根据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参照附表1、2调整确定。

三、考核办法

(一)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定期考核工作,设区市高指、省高指派员参加。采用现场检查和查看内业资料的办法,结合平时的过程检查,

运用评分法进行评定,并在年终出具管辖范围内项目部、总监办各项考核内容的评分值。

(二)省高指、省交通厅、省重点办、省交通质监站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倒扣分法,由项目业主负责汇总扣分。

四、确定综合考核评分结果

(一)每年年终,项目业主负责将管辖范围内的项目部、总监办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及详细评分情况在考核结束七天内上报省高指。

(二)对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项目部,项目业主可直接建议考核等级定为A级。

附表1:福建省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部考核表(略)附表2:福建省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监理单位总监办考核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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