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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8定额章节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湖北省2018定额章节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湖北省2018定额章节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2018定额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建造方式创新,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工业化建造方式转变,满足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计价需要,根据现行规、规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供企业投标报价、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与《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配套使用。对装配式建筑中采用传统施工工艺的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有关说明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六、本定额是按现行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工期安排,结合大多数施工企业现阶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92元/工日,技工142元/工日,高级技工212元/工日。

5.本定额未注明拆分比例的增加工日,按各章节相应子目的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比例执行。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

料。

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除税价格,由除税的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5.定额中各类预制构配件均按外购成品现场安装进行编制。构配件的制作、运输在其购置价格中考虑。

6.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燃料动力费并人材料中。材料数量调整时,不调整燃料动力材料数量。

7.对于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其计算基数不包括机械燃料动力费。

8.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

(1)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时,按下表调整:每t

(2)实际使用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下表调整:每t

9.本定额所采用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十、关于机械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我省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

3.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按《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2018)扣燃料动力费的除税价格取定。机械台班数量调整时,同步调整燃料动力材料数量。

4.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

5.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价差作为独立费用,计取增值税。计算公式: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格-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定额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十一、装配式建筑的措施项目,除本定额另有说明外,应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有关规定计算,其中: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综合脚手架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85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计算,其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7。

2.装配式钢结构工程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按本定额第四章“措施项目”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计算,其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7。

十二、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相关费用按照《省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相应容和规定执行。

十三、执行定额时的有关规定。

1.本定额中,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2.定额的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中,凡注明允许按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换算的,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计入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中。

3.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数量、单价及人工拆分比例,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4.本定额中机械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为统一划分,除另有说明外,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且定额配置机械能够完成定额子目的工作容时,不允许换算。

5.本定额未列的项目,由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和方法收集补充,并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备案。

6.本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7.本定额凡注明“××以”或“××以下”的,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8.本定额未另有说明的,可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关容和规定执行。

第一章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两节,共49个定额子目。

二、本章定额所称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指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包括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全装配混凝土结构。

三、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不分构件外形尺寸、截面类型以及是否带有保温,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构件种类套用相应定额。

2.构件安装定额已包括构件固定所需临时支撑的搭设及拆除,支撑(含支撑用预埋铁件)种类、数量及搭设方式综合考虑。

3.柱、墙板、女儿墙等构件安装定额中,构件底部座浆按砌筑砂浆铺筑考虑,遇设计采用灌浆料的,除灌浆材料单价换算以及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外,每10m3构件安装定额另行增加人工0.7工日,其余不变。

4.外挂墙板、女儿墙构件安装设计要求接缝处填充保温板时,相应保温板消耗量按设计要求增加计算,其余不变。

5.墙板安装定额不分是否带有门窗洞口,均按相应定额执行。凸(飘)窗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凸(飘)窗安装,依附于外墙板制作的凸(飘)窗,并入外墙板计算,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2。

6.外挂墙板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了不同的连接方式,按构件不同类型及厚度套用相应定额。

7.楼梯休息平台安装按平台板结构类型不同,分别套用整体楼板或叠合楼板相应定额,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以及除预制混凝土楼板外的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3。

8.阳台板安装不分板式或梁式,均套用同一定额。空调板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空调板安装,依附于阳台板制作的栏板、翻沿、空调板,并人阳台板计算。非悬挑的阳台板安装,分别按梁、板安装有关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9.女儿墙安装按构件净高以0.6m以和1.4m以分别编制,1.4m以上时套用外墙板安装定额。压顶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压顶安装,依附于女儿墙制作的压顶,并入女儿墙计算。

10.套筒注浆不分部位、方向,按锚人套筒的钢筋直径不同,以φ18以及φ18以上分别编制。

11.预制墙体底部密封灌浆为预制墙体底部采用专用灌浆料材料进行墙体底部

通缝灌浆,包含密封保温条、座浆料缝边、套筒灌浆,套取了预制墙体底部密封灌浆子目的不再套用套筒注浆子目。

12.外墙嵌缝、打胶定额中注胶缝的断面按20mm×15mm编制,若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密封胶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定额中的密封胶按硅酮耐候胶考虑,遇设计采用的种类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单价进行换算。

四、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

1.后浇混凝土指装配整体式结构中,用于与预制混凝土构件连接形成整体构件的现场浇筑混凝土。

2.叠合构件指由预制构件部分和后浇混凝土部分组合而成的预制现浇整体式构件,叠合构件应按预制构件与叠合后浇混凝土两部分,分别套用定额。

3.叠合楼板或整体楼板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带拼缝的,板带混凝土浇捣并入后浇混凝土叠合梁、板计算。

4.墙板或柱等预制垂直构件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墙连接的,当连接墙的长度在2m以时,套用后浇混凝土连接墙、柱定额,长度超过2m的,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5.后浇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钢筋品种、型号、规格结合连接方法及用途划分,相应定额的钢筋型号以及比例已综合考虑,各类钢筋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以及与预制构件外露钢筋的绑扎、焊接等所用人工、材

料、机械消耗已综合考虑在相应定额。钢筋接头按《省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3”计算,依附于构件制作的各类保温层、饰面层的体积并入相应构件安装中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构件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加。

2.套筒注浆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3.预制墙体底部密封灌浆,按预制墙体灌浆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外墙嵌缝、打胶按构件外墙接缝的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二、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

1.后浇混凝土浇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混凝土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等所占体积。

2.后浇混凝土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的长度(钢筋中心线)乘以钢筋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其中。

(1)钢筋搭接(接头)的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要求未标明的,φ10以的长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φ10以上的长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2)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要求计算。如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电渣压力焊及气压焊时,按数量计算,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3)钢筋工程量应包括双层及多层钢筋的“铁马”数量。不包括预制构件外露钢筋的数量。

第二章装配式钢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钢构件安装、围护体系安装及其他金属构件安装三节,共76个定额子目。

二、预制钢构件安装包括钢网架安装、厂(库)房钢结构安装、住宅钢结构安装、装配式钢结构安装等容。大卖场、物流中心等钢结构安装工程,可参照厂(库)房钢结构安装的相应定额;高层商务楼、商住楼等钢结构安装工程,可参照住宅钢结构安装相应定额。

三、本章定额相应项目所含油漆,仅指构件安装时节点焊接或因切割引起补漆。预制钢构件的除锈、油漆的费用应在成品价格包含;若成品价格未包含除锈、油漆费用的,另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四、预制钢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定额中预制钢构件以外购成品编制,不考虑施工损耗。

2.预制钢结构构件安装,按构件种类及重量不同套用定额。

3.本定额已包括了施工企业按照质量验收规要求,针对安装工作自检所发生的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等常规检测费用。

4.不锈钢螺栓球网架安装套用螺栓球节点网架安装定额,同时取消定额中油漆及稀释剂含量,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95。

5.钢支座定额适用于单独成品支座安装。

6.厂(库)房钢结构的柱间支撑、屋面支撑、系杆、撑杆、隅撑、墙梁、檩条、钢天窗架、钢通风气楼、钢风机架等安装套用钢支撑(钢檩条)安装定额,钢走道安装套用钢平台安装定额。

7.厂(库)房、住宅钢结构中含有钢网架或钢桁架的,其相应部分套用网架、桁架钢结构部分定额子目;住宅钢结构部分按本章第8条增加相应垂直运输。8.厂(库)房钢结构安装的垂直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不另行计算。住宅钢结构安装定额的汽车式起重机台班用量为钢构件现场转运消耗量,垂直运输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9.本定额中装配式钢结构是指采用钢框架或钢框架支撑结构为主体承重结构,集成装配式楼板、屋面板和集成装配式墙板为围护结构的建筑。本定额中设有集成装配式墙板和外墙板子目,其主体钢结构承重结构、楼板、屋面板可套用其他相应定额子目。

10.厂(库)房钢结构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挡套用钢吊车梁相应定额子目。

五、围护体系安装。

1.钢楼层版混凝土浇捣所需收边板的用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定额的消耗量中,不另单独计算。

2.墙面板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所需增加的用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定额的消耗量中,不另单独计算。

3.硅酸钙板灌浆墙面板项目中双面隔墙定额墙体厚度按180mm考虑,其中镀锌钢龙骨用量按15kg/m2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调整换算。

4.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展开宽度为600mm,若实际展开宽度与定额不同时,板材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5.此章节中不含金属结构屋面板部分的安装,相应定额子目包含在《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屋面及防水工程章节中。

六、其他金属构件安装。

1.零星钢结构安装定额,适用于本章未列项目且单件质量在25kg以的小型钢构件安装。住宅钢结构的零星钢构件安装应扣除定额中汽车式起重机消耗量。

2.钢构件安装项目中已考虑现场拼装费用,但未考虑分块或整体吊装的钢网架、钢桁架地面平台拼装摊销,如发生套用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构件安装。

完整word版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费用定额2018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二部分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湖北省费用定额 (2).doc

2018 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 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 (2013)44 号 )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 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 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 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 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 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 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

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 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 ( 单位:元/工日 ) 人工级别普工技工高级技工 工日单价92 142 212 注: 1. 此价格为 2018 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 1-3 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 4-7 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 7 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六、总价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是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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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定额 2018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二部分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建标 (2013)44 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 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 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 ( 单位:元/工日 ) 市 人工级别专业夜普工房屋建筑工技工装饰工程高级技工 间施工增加费程通用安装工程政 0.16 0.14 0.15 0. 其按施工组二次 搬运费 0.0.34冬雨季施 工增加费 0.40 0.38 中 0.0.13 0.12 0.14 工程定

2013与2018费用定额主要差别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的区别 一、“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2018增加) 二、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日) (单价上调) 三、工程排污费指承包人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超标准排放的噪音污染缴纳的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按费率计取(2018增加),结算时按实际缴纳金额计算。 四、费率实行动态管理。本定额费率是根据湖北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编制期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水平进行测算的,省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人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的变化,适时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等费率。 (2013)下列情势下,承包人可调整施工措施项目费: (一)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 (二)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三)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增减超过15%时。(2018取消承包人可以适时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的以上3种情况。)五、十、甲供材。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简称“甲供材”)不计入综合单价和工程造价中。(2018增加)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中第5条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简称甲供材)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支付工程价款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的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不予付款” 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一般计税法时,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含进项税额的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发承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实物量形式表示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列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中。 以费用形式表示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不含增值税,列入其他项目费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2018增加)另增加有关营改增条款。

湖北省2018年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日) 注:1.此价格为2018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1-3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4-7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7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2018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2018 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总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 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 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湖北省2018定额章节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湖北省2018定额章节说明(装配 式建筑工程) 2018定额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建造方式创新,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工业化建造方式转变,满足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计价需要,根据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供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 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 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与《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配套使用。对装配式建筑中采用传统施工工艺的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有关说明 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的相应项

目及规定执行。 六、本定额是按现行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工期安排,结合大多数施工企业现阶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 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 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92元/工日,技工142元/工日,高级技工212 元/工日。 5. 本定额未注明拆分比例的增加工日,按各章节相应子目的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比例执行。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 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 料。 3. 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除税价格,由除税的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5. 定额中各类预制构配件均按外购成品现场安装进行编制。构配件的制作、运输在其购置价格中考虑。 6.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燃料动力费并人材料中。材料数量调整时,不调整燃料动力材料数量。 7. 对于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其计算基数不包括机械燃料动力费。 8. 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 (1)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时,按下表调整:每 t

湖北省2018定额章节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2018定额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建造方式创新,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工业化建造方式转变,满足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计价需要,根据现行规、规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供企业投标报价、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与《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配套使用。对装配式建筑中采用传统施工工艺的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有关说明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六、本定额是按现行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工期安排,结合大多数施工企业现阶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92元/工日,技工142元/工日,高级技工212元/工日。 5.本定额未注明拆分比例的增加工日,按各章节相应子目的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比例执行。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

2018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2018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总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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