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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7003-2006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AQ7003-2006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AQ7003-2006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Requirement of safety in production for cotton textile enterprise 2006-11-01发布2006-12-01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一般规定. 2

5 设备安全. 2

6 操作安全. 6

7 环境安全. 11

8 电气安全. 13

9 劳动保护. 16

10 防火安全. 19

11 原成品仓储安全. 24

附录 A 27

附录 B 28

前言

为了加强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起草领导小组成员:黄承平、程皓、张建平、柴胜乔等同志。

起草具体负责人:黄锡强同志。

主要起草人:黄锡强、颜立强、钮裕东、宋伟克、周宝弟、郑云生、于立平、程继淼等同志。

其中:颜立强同志主要起草七、八、九等章节,周宝弟同志主要起草五、六等章节,郑云生同志主要起草十、十一等章节,宋伟克同志主要负责后期修改、整理。

棉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棉纺织企业。

2 规程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规则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 50254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5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漏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6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棉纺织企业Cotton textile enterprise

以原棉为主的天然纤维以及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混合,经机械加工成为条、纱、线、布等半成品或者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具体术语和定义依据《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内容。

4一般规定

4.1棉纺织企业应当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生产。

4.2棉纺织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培训教育、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检查等内容应当符合《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

4.3棉纺织企业的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维护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5 设备安全

5.1前纺工序设备

5.1.1清棉工序设备

5.1.1.1抓棉机吸斗观察窗必须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装置的销杆与观察窗的长度不小于0.05m,间隙不大于0.02m,抓棉机打手的抓棉口处应有护栏,抓棉机必须配备上、下定位装置,平台式抓棉机必须配备运行碰撞自仃装置和防止误入的隔离措施。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1.1.2混开棉机滚筒部位必须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滚筒顶盖的机械联锁的锁杆长度不小于设备宽度的三分之二,打手部位应同时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观察窗应使用不易破碎的有机玻璃。

5.1.1.3 清棉机打手传动轴应配置轴套,危险点应有联锁装置,并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5.1.1.4 开棉机打手部位应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销杆的长度必须大于观察窗0.03m,观察窗与打手距离不小于0.80m。

5.1.1.5 成卷机紧压罗拉手轮处应加装防护板,手轮弹簧必须处于松驰状态,各传动部位必须加装防护栏或防护罩。

5.1.1.6 成卷机综合打手处必须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与观察窗的上下间隙不大于0.02m,压辊棉层输出部位必须安装生头罩,并配置生头板。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1.1.7 清棉机应安装操作和检修平台,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其高度不小于1.05m,每档间距不大于0. 30m,危险部位都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5.1.2 梳棉工序设备

5.1.2.1 锡林抄针门间隙不大于0.01m,并有安全警示标志,联锁装置灵活有效。

5.1.2.2 刺辊后车肚应有安全措施,有安全警示标志。各传动部位应按装安全防护罩。

5.1.2.3 剥棉部位应按装安全防护罩,上绒辊应按装绒辊防绕断电限位装置。

5.1.2.4 锡林道夫三角区应有安全档板。

5.1.2.5 梳棉车后、棉卷给棉罗拉处应安装自停装置。

5.1.3 并条、粗纱、精梳设备

5.1.3.1 并条机齿轮传动部位安全防护罩必须安装断电限位装置,并有安全防护罩开启支架。小压辊棉条输出部位应有防绕断电限位装置。危险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5.1.3.2 粗纱机车头齿轮传动部位安全门应有断电限位装置,锭壳转动时应有光电断电限位装置,各传动部位应安装安全防护罩。危险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5.1.3.3 条卷机成卷部位安全防护罩必须安装安全断电限位装置,紧压罗拉和皮辊传动部位翻盖应安装安全断电限位装置。危险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5.1.3.4 精梳机传动部位安全防护罩必须安装安全断电限位装置。

5.2后纺工序设备

5.2.1 细纱设备

5.2.1.1车头传动齿轮安全门应有安全断电限位装置。危险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5.2.1.2 计长表、导纱横动装置、车头、车尾应安装安全防护罩;车头、车尾箱门的门钩、插门应配有自锁装置。

5.2.2 后加工设备

5.2.2.1 自络筒、捻线机、并纱机、倍捻机、气流纺机等传动部位安全门(罩、盖),应有安全断电限位装置。

5.2.2.2 摇纱机传动齿轮、滚动轴等传动部位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罩,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刹车、满绞应有安全自停装置。

5.2.2.3 烧毛机气阀管道无泄漏,混气箱、风机、水泵、吸尘、喷淋等设施、设备应完好,喷淋池水位正常,室内通风良好。

5.2.2.4 络筒机配套座车必须稳固牢靠,踏脚压板与传动带接触良好,车轨槽上应设置限位装置,传送带皮带轮、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

5.3织造工序设备

5.3.1 整经工序设备

5.3.1.1 整经机经轴两端应加装安全防护罩,并应设置自仃保险装置。

5.3.1.2 浆纱机传动部位、齿轮、链轮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铁炮轴、拖行辊露出机外部位应安装轴套。

5.3.1.3 压力表、安全阀的工作压力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控制在额定范围之内,压力表额定的MPa应标有红线,经专业部门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3.1.4 穿筘机经轴两端应设置防滑落装置。

5.3.2布机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罩;梭子运行过程中应设置防飞梭装置和防护档板。

5.3.2.1 验布机导布辊、拖布辊(轴)、主动轴等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5.3.2.2 卷布机主动轴、凸轮轴前后链轮之间应安装安全防护罩。

5.4棉纺织辅机设备

5.4.1 前纺辅机设备

5.4.1.1 清棉粗纱头机打手应安装机械和电气联锁,传动齿轮、皮带应配备防护栏或防护罩。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4.1.2 清棉打包机压板升降应安装限位装置,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5.4.1.3 梳棉包磨盖板机、包磨刺辊机、裸磨机等传动轮、皮带应安装安全防护罩。

5.4.2 后纺辅机设备

5.4.2.1 理管机、皮辊制作砂轮磨床、套皮辊机等各传动齿轮、传动带、盘应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栏,往复移动应有机械定位装置。皮辊辊制作砂轮磨床,应设置除尘防污措施。

5.4.2.2 细纱落纱小车应使用≤36v的安全电压,清洁器刀口入口处应安装防割伤档板,导轨与小车触点应安装四触点装置。

5.4.3 织造辅机设备

5.4.3.1 成品布打包机上下升降应安装限位装置,传动轮系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安全阀、保险杆应安装自动断位装置。

5.4.3.2蒸纱锅应按该设备的MPa/kg要求配置相匹配的安全阀和压力表,压力表、安全阀应按额定MPa/k g范围标明红线。经专业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5.5通用设备

5.5.1通用设备(包括车床、刨床、镗床、滚床、铣床、磨床、钻床)参照国家有关标准。

6 操作安全

6.1 前纺工序

6.1.1 清棉工序

6.1.1.1 抓棉机开车前,应检查轨道上是否有人或有物品,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进入平台拣杂,必须在抓棉机向远方运行时进行,防止撞伤或轧伤。

6.1.1.2抓棉机发生故障时,应切断电源,待设备停稳后处理,故障排除后应相互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并严格执行装置顺序,应先开风机,再启动小机。

6.1.1.3 做抓棉机传动部位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进行,做平台升降型抓棉机下部清洁工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6.1.1.4 混棉机清洁工作、清理杂物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关车,待设备停稳后方可进行;传动轮、传动带等部位做清洁工作或加油检修时必须关车进行,开车前必须检查安全防护罩安全有效。

6.1.1.5混棉机上部清洁工作或处理故障时,登高作业必须用专用登高用具,严禁手攀、脚踩传动部件登高。

6.1.1.6开棉机给棉罗拉、传动齿轮或打手发生机械故障时,必须待设备停稳后方可进行检修;搬运给棉罗拉时必须有两人配合;故障处理完毕,必须检查安全装置,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6.1.1.7 成卷机综合打手处发生故障或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发现紧压罗拉、棉卷罗拉棉层内有杂物时,必须关车处理;重新生头时必须使用生头板操作;传动齿轮、传动带发生故障或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待设备停稳后进行,车未停稳严禁打开安全罩;斜帘导盘处、V型帘与导盘处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6.1.1.8粗纱头机喂入纱条时应在近罗拉的平帘处喂,应将手卷曲,用屈指背推送,手指不得贴近罗拉;发生故障立即关闭马达,待设备停稳后方可操作;传动部件做清洁必须在关车时进行。

6.1.1.9打包机压板在离机框0.15m时应关闭马达,待压板停止下降后方可将机框边的回花回卷推塞整齐再进行操作;在打包机压板接近机框0.15m继续下降时,严禁用手或工具推塞。

6.1.1.10 拆包装箱时应注意棉包周围人员,剪断、抽取棉包捆扎物时要侧面操作,拆包完工收清工具及捆扎物等;运棉包车不可直立,拆大包时应两人配合。

6.1.1.11 原棉折包作业应使用剪切工具,不得使用磨削和锤击工具,防止产生火星,折下的金属和其他材质的包扎件应规范存放,及时妥善处理,不得乱丢,保持作业场地清洁,防止金属杂物混入棉台内。

6.1.1.12 操作人员作业时禁止携带火种。

6.1.1.13 暖气管和电器设施(周围)1m内不可存放棉包和可燃物。

6.1.1.14 不得在棉包上躺、卧、坐和放置物品。

6.1.1.15 每班应不少于一次清除磁铁装置和金属探测器上的金属杂物,每日清除机台和电气装置箱、地面飞花,每周清除车间内高空积花。

6.1.1.16 回用棉条必须扯开、拉断,长度不得超过0.5m。

6.1.1.17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接班检查制度,保持区域内清洁,加强巡回检查,发觉异常状况应立即停车检修。

6.1.1.18 建立保洁制度,保持机台设备和地面清洁、高空无积花。揩检室等设置油类(易燃品)储存点的部位不得设置砂轮机。

6.1.1.19 定期做好滤尘室、地弄、尘笼袋清洁工作,滤尘室不得堆放机配件及杂物,室内四周应保持清洁。滤尘室内的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除尘室内、外的尘絮和积花应定期给予清除。

6.1.1.20 经常检查风机扇叶,电器装置及除尘设备保障运转正常。

6.1.1.21 电器、风机轴承、扇叶,电动机应有检修保养周期,防止机器长时间运转、电器老化、破裂、电动机超负荷、短路;尘笼积花堵塞,受热、风扇叶与罩壳磨擦撞击,高压吸嘴与机体相碰出火等。

6.1.2 梳棉工序

6.1.2.1 上棉卷时,应防止棉卷铁钎滑落伤人;喂卷生头时,手指不准平行伸直,应用屈指背推送棉卷头;给棉罗拉换卷时应先将铁钎安放妥当,上卷后要注意铁钎两端长度适当,防止滑落。

6.1.2.2 龙头小压辊绕棉条或轻重牙、盆子牙等齿轮缠花时必须关车,停稳后处理。

6.1.2.3 严禁锡林未停稳开启抄针门,严禁机器转动时手伸入转动部位。

6.1.2.4 做后车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待停稳后进行;出前车肚花时应关车待停稳后平推拉耙。

6.1.2.5 清洁传动部件时须注意机件回转方向,防止工具轧入齿轮或传动带内;锡林、刺辊未停稳时,严禁刷大小漏底;道夫未停稳,不准做吸风罩内的清洁工作;道夫上绕棉网时,严禁用手剥取,应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清除锡林、道夫三角区域花,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6.1.2.6 开车前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做到先招呼确认安全再开车。当锡林缠绕花时必须先停稳后给棉,再关车,待设备停稳后再进行处理。

6.1.2.7 处理故障时,切断电源,挂安全警示牌,在设备停妥后再检修;盘动皮带盘及传动部位时,必须先招呼后盘动;装卸皮带、传动绳子应停车进行。

6.1.2.8 严格掌握棉卷厚度,操作时应注意防止断头造成道夫返花卡住锡林而磨擦起火。

6.1.2.9 遇火情应及时关闭吸风,立即堵塞吸风口,并迅速报警。

6.1.3 并条、粗纱精梳工序

6.1.3.1 并条机落桶时必须在设备停妥后进行,在花衣绕罗拉、皮辊时必须在设备停稳后处理,圈条盘发生塞棉条时,严禁在机器运转时用手托圈条盘。

6.1.3.2 并条机上扎钩时须用双手操作,卸扎钩时手不可放在垫圈下面。

6.1.3.3 粗纱机锭壳挂花时须停车摘取;罗拉上缠绕花时应停车剥取。

6.1.3.4 精梳机开车前或盘车头时必须前后招呼;挑锡林时应切断电源。

6.1.3.5 精梳机停车后不得随意启动电源,设备运转时严禁开启风斗盖,触摸毛刷。

6.1.3.6 条卷机操作时,设备未停妥严禁开启防护罩,落卷生头时不得两人同时操作,放筒管时必须手心向下,手背朝上,放完后要手先离开再踩踏脚;生头时必须要用招头板。

6.1.4 前纺保全保养

6.1.4.1 清棉检修传动部件时必须切断电源,向操作者示意,拆紧压罗拉及沟槽时应检查起重装置,起吊要平稳,有专人指挥。

6.1.4.2梳棉平揩车前先切断电源再操作,抬道夫、刺辊配合要默契。磨车时,车未停稳不准开启抄针门;不准用手或工具碰触针齿、磨辊。

6.1.4.3 并条机保全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拆下的机件应放在规定地点。

6.1.4.4 粗纱机保全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得触碰成形部位成型弹簧,防止下龙筋下落。

6.1.4.5 精梳机保全保养时应切断电源,盘动机台时应先招呼后操作,校正钳板和锡林隔距时,不得盘动设备,装配锡林时必须用双手托稳,防止梳针伤手。

6.2后纺工序

6.2.1 细纱工序

6.2.1.1 锭子传动时不准从筒管底部拔取管纱,拿下皮圈花衣时应防止手指轧伤。

6.2.1.2 取大铁辊或大木杆时必须放置平稳,防止坠落;罗拉上和罗拉颈处缠绕花衣时,应关车处理。6.2.1.3 落纱时严禁脱手推送落纱小车;落纱小机上车后才能开电源装置,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车上槽板、脱电装置及小机电刷保持清洁。

6.2.1.4 运输小车使用时必须慢行,并随时使用信号或吹哨。

6.2.1.5 理管机开车前应环顾车旁人员,人离机时随手切断电源;故障时,必须关机处理,不准在运转状态下操作。

6.2.2 加工络筒工序

络筒车在运转中槽筒或槽筒轴缠绕回丝时,必须关机后处置;生头落纱时要把缠绕在二指上的回丝取下。座车运行时要注意左右两侧,纱管落地时须下车捡取。

6.2.3 摇纱工序

摇纱车绞纱圈故障时应关车处置,车未停稳不准寻找纱头。

6.2.4 烧毛工序

烧毛作业前应先排风后点火;作业时不得关闭门窗,关注火焰状况;空锭时应及时关闭气源,发现隐患立即关车。

6.2.5 后纺保全保养平揩车

后纺保全保养平擦车时应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罗拉搬移时应相互联系,防止滚落;拆卸拈线成形部件时应上好千斤钩,卸滚筒时要放好托架。

6.3织造工序

6.3.1整经工序

6.3.1.1 整经机运转时不准在大经轴及车肚做清洁。

6.3.1.2落轴时应检查两端顶杆是否脱开,并应两人配合。经轴落下后应慢速滚动,不可冲撞,并注意滚动下方状态。

6.3.1.3做风扇清洁须关车进行,开车时须用慢速操作。

6.3.2浆纱工序

6.3.2.1 上纱抬起后纱辊时,手不可放在纱上;开车前必须先打铃,开慢车,穿绞纱棒时应注意身后情况,防止伤人;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防用品。

6.3.2.2烘房操作要戴防烫袖套,在浆槽部位工作时要注意水汀管和沸管,防止烫伤,不可将手伸进浆锅内取物,处理浆槽工作时必须关水汀;车头未装好防轧装置不得开车;地面应保持清洁干澡,防止滑跌。

6.3.2.3落轴前要检查起吊装置是否完好,起吊时必须看清吊钩两端是否钩稳,小车放稳后方可落轴。

6.3.3穿筘工序

6.3.3.1 穿筘机禁止两人在同一机台上操作,起动后禁止人员在危险区域。

6.3.3.2 上落轴时盘头要摆正,小车要放稳,另头机在上落轴时要放在固定位置。

6.3.4布机工序

6.3.4.1开车前应查看机台及周围人员,确认安全后再开车,并须逐台开启。

6.3.4.2 遇飞梭,轧梭时应通知检修工,不得擅自处理。

6.3.5 织造工序保全保养

6.3.5.1平揩车时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抬重机件时要检查搬运工具,相互联系;拆盘头时钩好盘头,检查换梭动作,人侧立机旁,不连换梭子。并示意两侧人员避让。

7环境安全

7.1 棉尘控制

7.1.1棉纺织企业作业场所内棉尘含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GBZ2-2002》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加全平均允许浓度控制在1.0mg/m3,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控制在3.0mg/m3。

7.1.2棉纺织企业应制定除尘、吸尘、滤尘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作业计划,定期检查、检测各工序、各工种的棉尘含量,控制车间送、排风量,保持车间微正压。

7.1.3纺部车间的清棉工序、梳棉工序应根据工艺要求配置相适应的滤尘、除尘设备;并粗、精梳、细纱以及烧毛等工序应安装吸尘、除尘装置。

7.1.4纺部车间的磨针、磨皮辊和织造工序的刷布机等辅机设备带有粉尘排放的作业,应配置相应的除尘装置。

7.1.5除尘、吸尘、滤尘等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最大限度地降低棉尘悬浮物废气的排发。并定期对产生的尘土,腐蚀物等设专人负责清除。

7.2噪声控制

7.2.1棉纺织企业作业场所的噪声,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GBZ1-2002》规定执行,应选用高效、节能和低噪声的棉纺织机械设备和设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

7.2.2清棉、梳棉、并条、粗纱、络筒等作业场所的噪声应控制在80 dB(A);精梳、细纱、倍捻、织布等作业场所的噪声应控制在85 dB(A)。

7.2.3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 dB(A)。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 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的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 dB(A)。

7.2.4棉纺织企业应制定噪声源设施的维护作业计划,定期对生产场所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查。对噪声源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2.5棉纺织企业在未达标前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规定,限期整改达标,对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作业人员健康。

7.3 生产场所环境

7.3.1生产场所应划定堆放区域,落实定置管理。

7.3.2生产场所环境保持清洁、明亮、卫生,定期清扫高空积花、积尘;保持地面清洁,无油渍、杂物。

7.3.3生产设备的排列间距、墙距应符合《棉纺织厂设计》的要求,保持地面畅通,方便设备维修和操作安全,并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7.3.4生产场所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通道及安全出口应有明显标志。

7.4 有毒有害控制

7.4.1棉纺织企业使用、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标准GBZ 2-2002》等法律法规执行,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7.4.2棉纺织企业使用、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保管,应落实专人领用,做好购、发、存台帐,对易挥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按MSDS标准落实管理。

7.4.3棉纺织企业应采取新工艺、新产品,加强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控制,棉纺织工序的皮辊制作应安装吸尘装置,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具,制作中产生的三氯乙烯应控制在4.33~6.65mg/m3;作业中苯、甲苯、二甲苯、氯化氢及盐酸的最高容浓度不超过100 mg/m3;化验间等作业场所废弃的硫酸、盐酸、草酸、皂液等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中和后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应集中储存和处置。

7.4.4棉纺织企业对从业人员接尘、接毒、接害劳动条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工作实行自控与专控相结合的原则。

7.4.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具有防泄漏措施,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库房必须完好,具有通风、降温、防火、防雷击等措施;并分类储存,标识明显。

7.4.6棉纺织企业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购置、储存、使用应定期检查、检测。遇到紧急情况时按MSDS 要求及时处置。

8电气安全

8.1变配电室

8.1.1变配电室建筑物应当是独立单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接地、接零、避雷装置。

8.1.2变配电室门窗应完好,应有防雨、防雪、防雷击、防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并保持良好通风。

8.1.3变配电室变压器、绝缘器具等电气安全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测,做到安全使用和存放。

8.1.4变配电室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和倒闸票操作制度,在对变配电室设备检查、维修、清扫、试验等工作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8.1.5变配电室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8.1.6变配电室是企业的安全生产重要部位,未经批准不得入内,并做好进出入登记记录。

8.1.7变配电室内开合闸刀应有专人负责、监护。操作时应偏侧身体,不能面对装置。

8.2 动力管线

8.2.1 棉纺织企业的动力管线的设置、接装、维修等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由电气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和统一管理。

8.2.2凡在动力线上新装用电设备,必须征得棉纺织企业电气专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8.2.3 棉纺织企业的动力管线不准架设在生产作业场所的高空吊平顶内。

8.2.4 高压电缆敷设在厂区地下深度为0.7~1.2m ,电缆沿线2m内不得挖土、打桩、堆物以及移动电缆沿线的标卡牌。

8.2.5 棉纺织企业的动力管线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8.2.6 棉纺织企业应定期对地沟内的电气设施进行检查与维修,保证电气设施的完好。

8.2.7大型电缆地沟内不得吸烟,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离开时应关闭照明、门或地沟盖。

8.3 电气临时线路

8.3.1凡属正常生产用的电气动力和照明设备,不准装设临时线。

8.3.2因需要装设临时线的,必须经过安全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安装,使用期限不超过1个月。如需延期使用,必须补办审批手续,但不得超过3个月。

8.3.3装拆临时线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由电气专业管理部门作业。

8.3.4对装设的临时线,由使用部门负责现场管理,电气部门负责检查、维护,安全部门负责监管。

8.3.5临时线的安装使用必须做到电源线绝缘良好,不得破损,不得有接头,架设应安全可靠,室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必须从地面通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长度不得大于10m,防止外力损伤。

8.3.6临时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接地、接零,安装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等保护装置。

8.3.7室外用临时电源必须有防雨、雪及防外力破坏措施。

8.4移动电器、电具

8.4.1移动电器具均应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定期检测,检测时间不得超过90天,未经检验合格不准使用。

8.4.2 移动电器具应有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8.4.3手持移动电器具的出线头必须有胶圈固定,电线长度不得超出5m,使用安全电压,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电线绝缘不良、接线松脱,插头破损、无接地线等不安全情况禁止使用。

8.4.4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不准超过12v,作业行灯不准超过36v。

8.5 电气设备装置

8.5.1电气设备所需的安全标志、防护栏杆、停电牌、警示牌应当配齐配足,符合《电业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8.5.2电气导线、装置必须固定,动作灵敏可靠。绝缘良好,发现外壳破损、电线老化龟裂、折断、接点焦灼、松动和有漏电现象,应及时修理;穿墙过梁的电线必须有护套管;进出线盒外导线应加装防护套管,电气箱体应完整,应安装和埋设停电应急装置。

8.5.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当与之连接的生产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8.5.4 电动工具、电扇、电热器和其它移动的电器,都必须使用插头接电源,严禁把电线直接入插座或挂到其它电气装置上。

8.5.5电气设备、设施等1m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危险物品。并留有大于0.5m的操作通道。

8.5.6 对 250v以下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停电时,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允许带电作业。

8.5.7 在易燃、易爆、潮湿、高温场所使用的电气装置、设备必须符合防爆、防潮和防高温的要求,保证绝缘性能良好,接地、接零可靠,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8.6 用电安全

8.6.1棉纺织企业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操作、维修必须符合原纺织工业部《关于纺织企业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8.6.2 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6.3凡生产专用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和使用,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8.6.4凡停用的设施、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8.6.5 任何电器、电气设备(包括电灯、电线等)在未经验明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严禁触模。

8.6.6 装置箱、电机、电箱严禁烘烤搭放衣物,定期清扫、检查,电箱内必须做到清洁无积花。电箱内外不得存放杂物。

8.6.7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按维修周期进行检查。使用中严禁拆除接地装置。

8.6.8停、送电工作,必须由变配电室统一调度,作业场所有专人值班,电气设备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并由原来放置人员拆除。

8.6.9 棉纺织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都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9劳动保护

9.1劳防用品发放、使用

9.1.1棉纺织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或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

9.1.2棉纺织企业在购买劳防用品时,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归档保存。采购特种劳防用品应向有取得特种劳防用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9.1.3从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规范穿戴劳防用品。

9.1.4临时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的其他人员,应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品。

9.2女职工劳动保护

9.2.1棉纺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9.2.2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棉纺织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压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于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应给予公假一天。

9.2.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棉纺织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9.2.4女职工怀孕7个月,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对怀孕期的女职工,原则上不应该安排

加班加点,对原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以及医务部门证明的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它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9.2.5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9.2.6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棉纺织企业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9.2.7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棉纺织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9.2.8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等,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9.2.9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按劳动部规定执行。

9.2.10禁止安排已婚未育、怀孕和哺乳的女职工从事生产和使用明显危害女性生理机能的有毒物质作业,及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作业,并影响与下一代的健康工作。

9.3 职业病预防与管理

9.3.1棉纺织企业在招收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格检查,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9.3.2棉纺织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工种的从业人员发放保健津贴。

9.3.3经常接触粉尘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9.3.4棉纺织企业对有毒有害工种的预防工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行。

9.3.5棉纺织企业应建立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卡”制,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登记。发现有禁忌症,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9.3.6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享受脱岗疗养,对体检或医疗所占用的工作时间一律按出勤计算。对职业病患者一般病情每年随防一次,特殊病情例外。

9.3.7定期测定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浓度,对超标的尘点、毒点、应制订治理计划。并于实施。

9.3.8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9.3.9凡出现急性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应在诊断后十四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现场调查,找出中毒原因,防止中毒事故的继续发生。慢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病应在7天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登记。

9.3.10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防尘、防毒的知识宣传工作,听取防尘防毒的改进意见。

10防火安全

10.1 消防管理职能

10.1.1棉纺织企业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设立消防管理职能部门,配足、配齐消防专兼职人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10.1.2棉纺织企业应当落实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10.1.3棉纺织企业应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和维护工作,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10.2重点防火部位及防范要求

10.2.1棉纺织企业必须将容易发生重大火灾,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落实严格管理。

10.2.2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氧、乙炔气瓶库房、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仓库、化验室、木工房(车间)。

10.2.2.1棉纺织企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要求。

10.2.2.2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

10.2.2.3危险物品要分类储存,专库存放,不准混存,超存和露天存放。

10.2.2.4氧气、乙炔瓶不能同储一室,空瓶、实瓶应分开,气瓶库周围10 M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车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二○一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按照“经济要上去,事故要下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实行以人为本、坚持生命至上、构建和谐交通”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司实际情况,为了明确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二○一二年度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责任人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为指导思想,必须以“安全就是效益”为企业的生产宗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意识,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全局,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要亲自抓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与职工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约束所属营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加强对承包经营者及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将违章行为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管理有制度,责任目标到人,各部门职责如下: 1.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对各项安全生产提出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务的研究与决策,审议下属单位呈报的各类文案及报表; 2. 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起领导、检查、监督的作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全面了解所管辖车辆驾乘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作好驾乘人员的安全学习,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行车安全,认真向下属各科室、各营运车辆承包经营者、驾乘人员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业务人员负责做好车辆的各种规费缴纳、报停、复驶,车辆的变更、迁出、二保、检测,各种牌证的申办、变更、缺补等工作,及时督促车辆办理保险,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4. 保险人员负责做好所辖车辆的保险承保、续保、事故索赔等工作,车辆保险期满前一星期应通知车主续保,到期车辆未接到通知而延误保险,造成车辆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公司车辆各种规费的征收,做好运输发票的开具、发还等工作,缴纳各种应交的税费,编制员工工资册、花名册等相关报表,做好职工的工资、福利的结算

(安全生产)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评价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规范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设备制造、工业生产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规程编制。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各工业企业及其他具有制造、修理业务的经营单位。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的安全标准。 第二章 评分办法 第五条 本标准由10个分项组成:即安全管理、文明生产、起重机械、机械加工、厂内机动车辆、生产用电、涂装作业、重点要害部位、梯子平台栏杆、作业现场管理。10个分项的检查项目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六条 各分项安全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应为各评分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第七条 检查评分表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之和不得超过该项额定分数。 第八条 在多人对同一项检查评分时,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分配原则: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4。 第九条 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分数该项目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分数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 100 汇总表中得分应为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第十条 考核、评价以100分为满分。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100?= 得满分的分值之和 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 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分数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总得分作为对一个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一) 优良:汇总表得分数应在80分及其以上; (二) 合格:汇总表得分数应在70分及其以上; (三) 不合格:汇总表得分数不足70分。 第三章检查评分表 第十二条设备制造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表 3.0.1)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生产、起重机械、机械加工(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木工机械、砂轮机、锻造机械热加工)、厂内机动车辆、生产用电、涂装作业、重点要害部位(锅炉、变配电站、空压站、油库、乙炔站、木材库及木制品、危险品库、氧气回流站、压力气瓶)、梯子、平台栏杆及生产现场10项。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3.0.2)是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检查项目共8项,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文明生产检查评分表(表 3.0.3)是对企业文明生产的评价。检查项目共10项,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十五条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评分表(表 3.0.4)是对企业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的评价。检查项目共6项,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十六条机械加工设备,包括金属切削机床表(表3.0.5.1)、冲、剪、压机械表(表3.0.5.2)、木工机械表(表3.0.5.3)、砂轮机表(表3.0.5.4)、工业炉窑热加工表(表3.0.5.5)、锻造机械热加工表(表3.0.5.6),6个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企业机械加工设备安全装置及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的评价,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评分表(表 3.0.6)是对企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装置技术状态情况的评价。检查项目共8项,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十八条生产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表 3.0.7)是对企业生产用电情况的评价。检查项目共10项,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十九条涂装作业包括安全管理表(表 3.0.8.1)和抛丸除锈表(表3.0.8.2)2个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企业涂装作业安全管理和作业安全生产情

流水线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流水线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 1.检查线体各部位,确认运行环境安全后, 打开控制柜,合上控制柜所有的空气开关,使控制回路得电,同时“电源指示灯”亮。 2.按下“启动”按钮,线体启动运转,同时“运行指示”灯亮。 (二)关机: 3、按下“停止”按钮,线体停止运转,同时“运行指示”灯灭。 4、打开控制柜,断开控制柜所有的空气开关,使控制回路断电,同时“电源指示”灯灭。 (三)紧急停止: 5、如遇紧急情况时,按控制柜或线体头部、尾部的“紧急停止”按钮,线体立刻停止运行。 (四)维护及日常保养: 6、操作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可见部位,及时清扫,定期清理倍速链槽内及线体其他区域散落的小五金件。 7、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脚踏开关、气管接头等气管连接部位,防止接插不良导致漏气或气压不足,及时清理空气过滤器内产生的废油。 8、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为减速箱、轴承及其它运动部件添加润滑油,操作人员定期清理线体工装板下及减速箱下的接油盘,保持线体卫生清洁。

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 FJ-SB-01-2014(B版) 9、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检查阻挡器紧固螺丝是否紧固,有无异常。 (五)注意事项: 10、流水线的日常开关机由生产车间指定专人负责,未经授权及无上岗资格人员禁止对流水线体进行操作。 11、正常关机时,按下停止按钮后,需待流水线体完全停止运行,各运送件,如:电机转轴、链条等完全停止工作,才能断开控制柜中的空气开关。 12、操作人员检查流水线时,不得用手或其它身体部位接触设备运动部件,确需检查或清扫流水线体时将流水线正常关机保证在断开开关电源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清扫等工作。 13、流水线发生故障或存在故障隐患时,应停止运行,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排查和修复设备。 14、流水线体出现紧急情况时,如:发生或将要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电气部位应发热而发出焦糊气味等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断开电源,并立刻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切勿慌乱私自进行不正当处理,以免发生危险。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安全生产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电气、焊接与切割、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入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15. 16、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8、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凡进入厂油库、锅炉房、配电间、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技安等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与工业企业帮扶活动方案汇编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与工业企业帮扶活动方案 汇编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县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经商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化,促进工业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 到20**年10底前,4个白酒生产企业、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实现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县经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经济股,由李高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总体要求,结合经商系统实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考评验收和持续改进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制定印发《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相关企业要正确认识和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意义和作用,结合自身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编制创建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设定工作目标,规划时间进度,细化岗位职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基层宣教活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让企业负责人和自评人员都能熟悉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各相关企业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和有关行业标准进行自查整改;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拆车前要切断电源,方能进行工作。 2、拆装搬抬较重机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大家协作配合,互相呼应,稳抬稳放。 3、拆卸机件必须按工作法规规定使用工具,不准硬敲硬砸。 4、拆下机件应按规定妥善放置。 5、安装机件时,如需转动曲轴等转动部位,要打好招呼,确认无危险方可进行。 6、试车前必须清点工具,检查车上有无杂物。装好安全罩,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试车,要先开慢车,检查机器运行是否正常。 7、机器外漏的转动部件上不得装有明螺丝。 8、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机器的主体同时平修,同时安装,同时交接验收。 9、落在地上的油污要搽拭干净。 10、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 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点”,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黄砂扑火,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职责 主要负责人职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按职责进行分工;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有效投入。? 分管负责人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沟通各分支机构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主要负责人如实汇报;将重大安全隐患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汇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定治理方案。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班(组)长职责:负责本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工人共同做好工作;在工作中经常性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本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报告;本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上级报告。 4、排查工作

4.1 全面排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内容涵盖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电器设备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由公司行政办进行综合检查。? 4.2 日常排查:每月采取不定期的、少数人参与的、日常的巡视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由安全管理人员、行政办等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4.3 专项排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某个专项问题或要求开展的专项活动进行的检查。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4.4 定期排查 ①、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2次定期检查。 ②、对特种作业人员、打包工、维修班员工等高危作业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安全生产检查,其他部门(车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③、各作业班组之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互检,班组例会通报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5、应急处置工作

工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9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工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工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煤气生产、回收、输配、使用和防护设施的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的安全问题,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煤气泄漏、着火、中毒、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全体职工,引进外来施工单位所属人员。 第二条本制度引用文件 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三条煤气系统安全重在“四防”即防火、防

泄漏、防中毒、防爆炸。 第二章煤气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教育并带领全体员工学好用好公司制定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和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各自的煤气安全生产责任制,煤气生产使用技术规程、安全规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规程等,并根据科学技术改进,适时作出修订,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煤气设备、设施设计必须严格执行 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并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第七条煤气设施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

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并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以提高安全可靠运行程度。 第八条煤气设施的设计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第九条煤气设施的焊接作业必须由经特种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IC卡)的焊工担任。 第十条煤气设备、管道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各种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水封、冷凝排水器、管道支架等应编号,标志号码应在明显的地方,设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煤气管理室应挂有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 第三章建立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职责 在经理孙逢慧的领导和直接指挥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审议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讨论和决定企业内部重大安全事宜。 公司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各业务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安全员李霞岗位职责 1、公司安全员李霞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公司安全员李霞定期分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现状~调查、首届事故发生的类型及分部特征~进行安全状态评价分析~并据此提出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 3、公司安全员李霞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岗位练兵以及多种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 4、上班时~佩带"安全环保督查"袖章~对本公司实施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每天上班后~首先检查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并保持配备充足~状态良好,发现危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奖惩办法》处理违章者, 负责对各动火点巡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准许动火,发现

紧急情况时~立即指令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王宏亮~并立即参与抢救、保护现场以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要精通安全管理法规及保险理赔知识~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要达到“六勤”,手勤、腿勤、脑勤、口勤、眼勤、耳勤,“六会”,会开车、会组织、会出现场评评估损失~会公关、会写材料、会作报告,~“两敢”,敢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奖罚分明~敢认真执行理赔规定做到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履行“六员”职责~即宣传员、教员、事故预防员、书记员、协调员、资料员。 各派出机构和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安检和安全技术检查站~各安全员和车辆检验技术员是企业内部具体负责安全事物的经办人员。任命的案件科长和安全员必须经公司监事会考核同意。 企业内部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是公司安检科 安检员具体负责制度有关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企业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和对违章、肇事驾驶员的处罚等工作,负责本企业安全技术检查及定期审查工作,协助或委托代处理交通事故和使用管理安全保障金。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队长职责 1、负责车队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务、团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解 决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经常深入用车单位听取意见~抓好车队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改进措 施。

(安全生产)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安全生产)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评价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规范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设备制造、工业生产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规程编制。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各工业企业及其他具有制造、修理业务的经营单位。 第四条安全检查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的安全标准。 第二章评分办法 第五条本标准由10个分项组成:即安全管理、文明生产、起重机械、机械加工、厂内机动车辆、生产用电、涂装作业、重点要害部位、梯子平台栏杆、作业现场管理。10个分项的检查项目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六条各分项安全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应为各评分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第七条检查评分表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之和不得超过该项额定分数。 第八条在多人对同一项检查评分时,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分配原则: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4。 第九条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汇总表中得分应为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第十条考核、评价以100分为满分。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总得分作为对一个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一)优良:汇总表得分数应在80分及其以上; (二)合格:汇总表得分数应在70分及其以上; (三)不合格:汇总表得分数不足70分。 第三章检查评分表 第十二条设备制造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生产、起重机械、机械加工(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木工机械、砂轮机、锻造机械热加工)、厂内机动车辆、生产用电、涂装作业、重点要害部位(锅炉、变配电站、空压站、油库、乙炔站、木材库及木制品、危险品库、氧气回流站、压力气瓶)、梯子、平台栏杆及生产现场10项。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3.0.2)是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检查项目共8项,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文明生产检查评分表(表3.0.3)是对企业文明生产的评价。检查项目共10项,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十五条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4)是对企业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的评价。检查项目共6项,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第十六条机械加工设备,包括金属切削机床表(表3.0.5.1)、冲、剪、压机

装配线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装配线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装配线操作工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方法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装配线操作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14784-93) 3规程要求 3.1装配线操作工必须具备基本装配线操作常识,熟悉安全操作方法与和维护方法。 3.2非本工种人员不得随便操作。 3.3熟悉工种危险源(或危害因素)。 3.4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3.4.1物体打击 在装配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磕碰,挤压等伤害。 3.4.2触电 3.4.2.1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带电部位、电源等造成触电。 3.4.2.2设备漏电、设备因过载、短路、绝缘老化等引起电气火灾、触电等。 3.4.3其他伤害 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害等。 4操作方法 4.1工作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 4.2将要装配的零件,有秩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启动机械输送链设备前,应先检查传动链是否正常,然后向当班组长发出可以装配的信号,并由当班组长启动传动链。 4.3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用时,立即关闭电、气开关,并放在固定位置,不准随地乱放。 4.4使用压床压配零件时,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要牢靠,压装小零件要用夹持工具。 4.5在装配中,多人操作时,要统一指挥。停止装配时,不允许将大型零、部件吊悬于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滚、滑的位置上,中间休息应将未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用垫块支稳。 4.6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险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严禁将安全保险装置有缺陷的产品交付试车。 4.7在使用起重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4.8正确握持风动工具,防止套头飞出伤人。 4.8装配过程中,如有异常现象发生,立即停止装配线运转,并通知有关维修部门检查维修。 5应急措施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标准) 安全生产,化工,清单,法规,企业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 则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 管理与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关于开 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企业职工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作场所安 全使用化学品规定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 学品建议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定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劳动防护 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 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实施办法关 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工作的通知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 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化学 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 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 准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化工企业安全 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管理办法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重大危险源辩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 值安全色 噪声作业分级 高温作业分级 有毒作业分级

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

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对流水线基本危险因素进行了识别,编写了操作要领及要求,以及在异常及紧急情况下的一般应急措施。 本规程适用于流水线的安全操作。操作人员在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设备的危险、危害因素 a)触电(误操作); b)火灾(电器引发); c)手套或衣物卷入传送带受到伤害; d)其它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3、操作要领及要求 3.1工作前 3.1.1检查设备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否则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查看,禁止开机 启动。 3.1.2查看确保传送带上及其周围没有杂物,传送带上没有人员正在维修或 操作。 3.1.3严禁湿手操作电源或电器。 3.1.4开净化系统(抽风)。 3.2工作中 3.2.1开机后首先确认流水线有否有振动或异响,传送带是否有停滞或跑 偏,若有上述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查看维修。 3.2.2查看传送带传送速度。如不合适,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调整,不允许自 行调整。 3.2.3严禁螺丝、刀片等尖状物掉入传送带内或用记号笔、刀片乱写或划, 以免刺伤、划伤传送带。 3.3工作后 3.3.1关闭电源总闸,整理流水线、电烙铁和排烟管等,将其归位。台面须 清洁和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关闭净化系统。 3.3.2定期对传送系统进行保养和打扫,确保其正常工作。 4、应急处理 4.1若发生火灾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突发事故,应立即按下机台急停开关,并切断 电源,火警电话“119”。同时组织灭火。 4.2若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抢救伤者,迅速使触电者脱离 电源,移到空气新鲜通风处,急救电话“120”,保护好现场,同时对触电者 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

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体系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编号:Q/WTS-001-2019 2019-2020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9-10-26 实施日期:2020-01-26 XX有限公司

目录 第1章铸造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5) 1.1 熔炼工部 (5) 1.1.1 熔炼工 (5) 1.1.2 打修炉操作工 (6) 1.1.3 行车配料工 (7) 1.1.4 熔炼维修电工、钳工 (8) 1.1.5 修包操作工 (10) 1.1.6 熔炼工部搬运、辅助工人 (10) 1.1.7 熔炼工部铁水叉运工 (11) 1.2 砂处理工部 (13) 1.2.1 砂处理控制室操作工 (13) 1.2.2 热气流烘干送砂工 (14) 1.2.3 砂处理维修电工、钳工 (15) 1.2.4 砂处理线搬运、辅助工 (16) 1.3 制芯工部 (17) 1.3.1 热芯盒射芯机制芯工 (17) 1.3.2 冷芯盒射芯机制芯工 (19) 1.3.3 组芯工 (20) 1.3.4 修芯工 (20) 1.3.5 芯铁工 (21) 1.3.6 手工浸涂工 (22) 1.3.7 型芯辊道输送工 (22) 1.3.8 型芯烘干工(出装窑工) (23) 1.3.9 树脂砂配砂工 (25) 1.3.10 三乙胺尾气处理装置安全操作规范 (26) 1.3.11 三乙胺气体发生器安全操作规范 (26) 1.3.12 制芯维修电工、钳工 (27) 1.3.13 制芯工部搬运、辅助工 (28) 1.4 制模工部 (29) 1.4.1 预发泡机操作工 (29) 1.4.2 成型机操作工 (30) 1.5 造型工部 (31) 1.5.1 手工造型工 (31) 1.5.2 自硬砂造型工 (32) 1.5.3 HWS线造型工 (33) 1.5.4 DISA线造型工 (34) 1.5.5 消失模线造型工 (35) 1.5.6 造型线控制室(控制面板)操作工 (35) 1.5.7 手工浇注工 (36) 1.5.8 机械浇注工 (37) 1.5.9 造型线落砂机机械手操作工 (38) 1.5.10 造型线维修电工、钳工 (39) 1.5.11 造型线搬运、辅助工 (41)

最新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一、工作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企业的“三同时”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相邻建筑物、地上地下等周边环境、设施以及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程度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或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或安全预评价报告。 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企业应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企业应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企业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必要时可组织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竣工验收评价,编制安全验收报告。 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或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验收报告应长期保存。 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配备一定比例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咨询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定期为本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一)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各班组长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二)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实施的负责部门及职责,教育培训计划及内容,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的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目次 目次 (1) 前言 (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3)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4) 4基本要求 (4) 5煤气生产、回收与净化 (6) 6煤气管道(含天然气管道) (17) 7煤气设备与管道附属装置 (27) 8煤气加压站与混合站 (32) 9煤气柜 (34) 10 煤气设施的操作与检修 (37) 11煤气事故处理 (40) 12煤气调度室及煤气防护站 (4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6222—1986《I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6222--198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二章 ——将各类煤气通用的条款均提出,纳入第4章基本要求中; ——提高了焦炉煤气电捕焦油器的含氧量,并规定配备检测装置; ——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 ——增加了有关转炉煤气生产中的安全要求(见第5章); ——对高压高炉减压阀组前的煤气管道的气密性试验压力进行了修改(见第6章); ——增加了水封高度,并增补了新型隔断装置——双板切断阀(见第7章)——增加了对新型煤气柜的安全规定(见第9章); ——对煤气事故的处理明确分节,使条例更清晰(见第11章);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删除部分与实际不符的条款(见第12章);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河南亚天集团公司、北京科力恒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春雪、万成略、李晓飞、魏萍、张文秀、皱明森、张兴良、胡云、韦裕国、吉卫星、朱刚。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2004年第一次修改。

生产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提高生产力,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生产时的产品,半成品零配件的输送。 三、操作规程 3.1.机器需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措施。 3.2.开机前需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气管有无破损、漏气; (2)检查插座、电源线有无破损。 3.3.正常开机后,需做好以下工作。 (1)细听机内是否有异响; (2)检查传输带是否有停滞、跑偏的现象; (3)预设数显速度按制器、调整传输传输速度,以适应产品传输进度要求; 3.4.使用过程中,不充许螺丝、刀片等尖状物掉入传输带内或用记 号笔、刀片乱写或乱划,以免刺伤,划伤传输带。 3.5.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或机内有异常响动时,须马上切断电 源并及时通知生技课技术员。 3.6.使用完毕需关闭总阐,整理流水线、电烙铁、电批、排烟器等 工装夹具需归位,台面需清洁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四、注意事项

4.1 严禁非本厂人员进场观看喧哗,严禁操作人员在运行的传 送带的上方或者下方通过,严禁酗酒上线操作,严禁在操作时与他人说话打闹。 4.2 严禁在设备运转过程中调整或检查转动部件。 4.3 开机前需先开总开关,然后开分部开关,关机时反之,先 关分部开关再关总阐。 4.4 开始空运行时,应注意皮带有无跑偏,各位置有无异响常。 4.5运行过程中,应注意有无卡顿及震动异常,或者电机发烫异 常,链条堆积,噪音异响等现象。 4.6 出现电气失灵,漏电,流水线皮带磨出粉尘等现象时,需 要立即停机调修,解决异常后,方可再次开机。

Welcome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4.7

某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广州尚加食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颁布令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岗位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范,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了本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现予发布。各级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盖章)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日期: 目录 第一节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1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

变电房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 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8) 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9 仓库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10 施工场所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11 厂区道路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12 勤杂工安全操作规程13 第二节设备、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4 设备基本安全操作规程14 材料、工具库(室)安全管理制度15 半自动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5P机安全操作规程17 CN300安全操作规程18 包装机安全操作规程19 鲍鱼机安全操作规程20 成型机安全操作规程21 搅拌机(打蛋机)安全操作规程22 方包机安全操作规程23 封盒机安全操作规程24 封瓶机安全操作规程25 和面机安全操作规程26 平炉安全操作规程27 起酥机安全操作规程28 切蛋糕机安全操作规程29 切酥机安全操作规程30 切吐司机安全操作规程31 切朱古力机安全操作规程32 糖粉机安全操作规程33 旋转炉安全操作规程34 摇篮炉安全操作规程35

煮馅搅拌炉安全操作规程36 注浆机安全操作规程37 食堂安全操作规程38

第一节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综合监督”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遇有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按规定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场所的人员均需按规范要求穿戴好安全防 护用品。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要求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二米以上(含二米)的高处作业,若无防护围栏等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佩戴好安全带; 水上作业要穿好救生衣或佩戴好安全带;女工应把发辫纳入帽内;高速或飞溅切削及敲、打、铲、凿等作业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 3、操作一切运转、切削机械设备,严禁戴手套,不得在运转的部位跨越、传递物件或直接 用手触握机械的传动部位。 4、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安全的防护、信号、保险装置完整、灵 敏、可靠,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告标志等,不准随意拆除或占用。 6、入厂新工人、实习、培训、外包工、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 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临时性调动工作、协作和顶岗加班等,必须进行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7、车、船驾驶、电气、起重、升降机、压力容器、焊接(切割)、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 性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严禁无证操作。 8、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不准脱岗、混岗和串岗,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 作无关的事。 9、班前和工间不准饮酒(包括低度酒),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严禁在厂区、码头水域一带 游泳和捉鱼摸虾。 10、要把实干精神与科学态度密切地结合起来,严禁玩忽职守,违章指挥,不准冒险施工和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 案(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749-100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引导、鼓励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加快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鼓励企业运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样板企业,为全区企业的安全管理起到示范引路作用,以提高我区企业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随着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逐步深入,安全生产工作将逐步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对较差的企业覆盖。我区很大一部分企业尚处于资本原始积累的初、中期,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产品高质量、管理上台阶的转变,还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时期。为此,我区将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提质扩面”这一工作原则,在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通过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工艺技术改造力度,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经济效益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努力,使我区多数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标准化的推进力度,拟到20xx年,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到20xx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新建企业一年内必须达标,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三、实施对象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对象为全区的规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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