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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及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及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及“五病”调离制度 1.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仍需进行健康体检,并取

得健康合格证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2.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上岗前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晨检,从

业人员要主动配合做好日常健康晨检工作,发现有腹泻、手外伤、手部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眼、耳、鼻分泌液体、发热、呕吐等症状,疑似或确诊为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暂停其接触直接人口食品工作,调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及患病人员调离登记记录。

3.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

2018年1月

餐饮人员晨检记录表()

巡检镇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炊事员上班后,由后勤管理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 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炊事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炊事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3、观察炊事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询问炊事员有否痢疾、腹泻、发热、呕吐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5、观察炊事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 求; 6、检查炊事员是否穿戴工作服上岗。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炊事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炊事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要求炊事员不穿戴工作服不得上岗。 4、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炊事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巡检中心小学食堂从 业人员 晨检记录表 疾病发热:?恶心:?呕吐:?腹泻:④外伤:⑤烫伤:⑥湿疹:⑦黄疸:⑧咽痛:⑨咳嗽:⑩其他:11

序号姓名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完整版)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书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有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是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有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戴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都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戴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工作人员以及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

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餐厅主管岗位职责 1、餐厅主管在食堂经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餐厅各项管理工作。 2、安排布置工作任务,指导、督查餐厅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3、负责组织餐厅员工业务技能培训,认真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4、对就餐环境的布置,设计,设施设备管理,植物更换的监管工作。 5、落实餐厅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的办法。 6、全面负责餐厅卫生的管理。 7、协助餐厅经理负责营养膳食的调剂,审定食谱,积极完成餐厅的各项接待工作。 8、负责拟订餐厅所需设备、设施的添置和更新改造计划。 9、负责餐厅值班工作。 10、定期完成餐厅工作总结及简报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服务员必须具有正确的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仪容仪表,熟练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与接待能力。 2、每天就餐前必须将餐厅的桌椅,地面等擦洗干净,无灰尘及杂物,餐具要进行全面消毒洗涤。 3、准时到岗,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接受领导的工作安排。

五病调离制度表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五病调离制度表 篇一:食堂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 体检;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 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三、食堂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 了解病情状况; 四、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食堂从业人员 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五、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 案; 六、食堂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 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庐江世纪华府项目部

食堂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20xx年,从业人员共有人,其中患“五 病”者有人,实际调离人,调离率100%。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庐江世纪华府项目部 篇二:五病调离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 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

xxx双语学校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 一、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五、食堂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 八、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晨检记录(附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晨检登记本 单位名称: 负责人:

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餐饮单位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餐饮单位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3、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询问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有否痢疾、腹泻、发热、呕吐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5、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上岗。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单位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要求餐饮单位工作人员不穿戴工作服不得上岗。 4、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的工作。 5、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 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时间:年月 疾病发热:①恶心:②呕吐:③腹泻:④腹痛:⑤外伤:⑥烫伤:⑦湿疹:⑧黄疸:⑨咽痛:⑩咳嗽:○11其他:○12 序号 日期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工作之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填写在表格中;无疾病体征的打“√”)

晨检制度及记录表

饮食服务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学校食堂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九、晨检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和指定时间检查,早餐晨检时间为早4: 00、午餐晨检时间为8:00,并做好相关记录。 晨检自检流程表

饮食服务从业人员晨检自检记录表 餐饮公司:晨检日期:年月日时

注:1、衣帽整洁:是否穿工作服、口罩、帽子,工作服装是否整洁;2、个人卫生:面部、手部卫生;是否佩戴首饰品;是否穿拖鞋等;3、健康状况:是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是否患感冒并伴有咳嗽、流鼻涕、发热等症状;手部是否有外伤等;4、如无上述情况,可在空格处打?或填写无,如有其中任何一项或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情况,均要如实登记。

餐饮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用流动水洗净消毒双手。 3、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发,化装淡而大方。 4、食品处理区的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 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随处乱放。 6、工作时不抽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7、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应及时调离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8、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9、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10、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单位对其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管理。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 1新入职的员工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卫生部门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 2 在职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卫生部门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部工作。 3 员工体检后,发现患有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马上调离餐饮部。 4 卫生管理员应及时到疾控中心领取“五病”患者的《职业禁忌人员岗位调离通知书》存入档案。 5 办理“五病”患者岗位调离后,人事部门主管人员应在《调离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6 本部门办理“五病”患者岗位调离后,应在专门登记表上予以登记,并存入档案。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等餐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热力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药物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4.餐具消毒应做到下列要求:热力消毒:煮沸蒸汽100℃蒸30分钟。远红外120度℃,15~20分钟。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等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供管水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实用版

YF-ED-J408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供管水人员“五病”调离 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供管水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 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健康检 查。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供、管 水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 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供、管水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活 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病及欺了有碍饮用 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必须立即调离 供、管水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

作。 四、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五、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上述疾病的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供、管水人员“五病”调离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供、管水人员、“五病”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调离人员要有《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和《调离回执》存档。 七、供水单位对所属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五病调离制度(20200420185553)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患“五病”人 患病种类是否调离调离岗位、时间员姓名 无 2010年,从业人员共有人,其中患“五病”者有0人,实际调离0人,调离率100%。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 1新入职的员工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卫生部门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 2 在职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卫生部门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部工作。 3 员工体检后,发现患有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马上调离餐饮部。 4 卫生管理员应及时到疾控中心领取“五病”患者的《职业禁忌人员岗位调离通知书》存入档案。 5 办理“五病”患者岗位调离后,人事部门主管人员应在《调离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6 本部门办理“五病”患者岗位调离后,应在专门登记表上予以登记,并存入档案。 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在职员工的体检工作。 2 对新入职员工,坚持先体检后上岗的原则,对不符合相应岗位健康要求的不予以录用。 3 各部门卫生管理员每月25日前到医务室抄录下月需要体检的在职员工名册,并通知所属部门的员工到疾控中心体检。 4 发现体检不合格者不允许办入职手续,老员工体检不合格者,立即调离其工作岗位,并做好相应记录。 5 日常工作中如发现员工手指化脓、感冒咳嗽等病症,部门负责人应通知员工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6 对于以种种理由推委不去体检造成健康证过期的,按照过期10元/天处罚,超过一周的按照20元/天处罚并按照“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过失累加处罚,并追究其上级主管的责任。 酒店传染病报告制度 1 一旦发现客人或员工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酒店医务室。 2 医务室发现病人有38度以上高热或上吐下泻,并伴有严重脱水等症状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就医,并报告酒店高层。 3 经医院确诊为非典、禽流感、霍乱等烈性传染病,由酒店领导上报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 医务室应及时统计好患病人员的具体情况,并记录在册。 5 根据酒店有关规定做好发病及相邻场所的消毒工作,酒店全体按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酒店传染病防治措施 1 医务室应规范员工健康证的管理工作,注意识别假证。 2 医务室定期对对酒店各岗位进行卫生常识的基本培训,并可要求酒店员工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 提高员工免疫力,特别是做好酒店员工的乙肝预防接种工作。 4 预防传染源进入酒店,凡是处在传染隔离期或恢复期的员工或带菌者必须在隔离期或治疗后经检验为阴性,并有医生诊断证明方可进店上班,凡是有疑似传染病症状的客人来店,应好言婉拒。 5 切断传播途径,健全酒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整洁,消灭蚊蝇、老鼠、蟑螂。酒店各岗位、对客区域经常开窗通风。

2021年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一、每天早晨食堂从业人员上班后,由食堂管理人员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可能); 3、观察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 6、观察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从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时脱下;

五病调离制度

政协宾馆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 1新入职的员工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卫生部门有效健康证 明后方可录用。 2 在职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卫生部门有效健康证明 后方可从事餐饮部工作。 3 员工体检后,发现患有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 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马上调离餐饮部。 4 卫生管理员应及时到疾控中心领取“五病”患者的《职业禁忌人员岗位 调离通知书》存入档案。 5 办理“五病”患者岗位调离后,人事部门主管人员应在《调离通知 书》上签字确认。 6 本部门办理“五病”患者岗位调离后,应在专门登记表上予以登 记,并存入档案。 政协宾馆 二次供水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二次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二次供水单位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二次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 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 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 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二次供水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 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二次供水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基本情 况; 六、建立健全二次供水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七、二次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 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政协宾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 理制度。 二、新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 合格证明,持证(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性肝炎)活 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做到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及时向卫生 行政部门上报调离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五病”调离人员登记本,做好“五病”调离记 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记录本保存三年。

五病调离制度表

五病调离制度表 篇一:食堂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 体检; 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 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三、食堂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 了解病情状况; 四、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食堂从业人员 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五、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 案; 六、食堂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 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庐江世纪华府项目部 食堂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1 2014 年,从业人员共有人,其中患“五 病”者有人,实际调离人,调离率 100% 。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庐江世纪华府项目部 篇二:五病调离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人,其中患“五病”者有人,实际调离人,调离率。 2 篇三: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新参加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事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 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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