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印章):大方县泰安建设工程检验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 、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 、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 纸附页,但须连同
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 、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不需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 口内划“V”。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若出现不真实信息,将记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
5 、本《申请书》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 、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变更、复查和其他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