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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部预验收制度

工程内部预验收制度
工程内部预验收制度

工程内部预验收制度

(一)预验收时间:

1、所有上述业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标准工期确定施工工期。

2、预验收及质量问题落实整改日期为总工期中最后5天。其中前两天为预验收时间(片取主管在第一天验收,技经员在第二天抽查),其余三天为质量问题落实整改时间。

3、所有负责签定施工合同的业务人员在计算总工期时必须注意计入此时间,如工程发包方提出置疑,须向其解释清楚,特殊情况须报请工程管理部批准、备案。因计算工期有误,造成不能预验收,给予相应责任人过失处罚。

4、预验收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如不到场按照预验收单中相应条款减分;预验收时现场无人,该工程按照不合格工程处理。

(二)预验收条件:

预验收工程必须达到验收条件,具体细则如下:

1、地、墙、顶面装饰工程(除铺装地板外)全部完工,由我方承包的管道及水、暖、电器具安装全部完工。如有我方未完工项目,视为该项目预验收不合格。

2、工程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单、材料检验记录单、隐蔽工程验收单、闭水试验验收单、分段验收记录单、中期预决算、到预验收时的工程变更单)。

3、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室内卫生达到初步清洁。

4、项目经理按时到场。

(三)预验收人员(由部门经理负责):

工程部经理指派监理在预验收时间内负责对工程进行预验收。

(四)预验收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

1、工程预验收的申请:

1)由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最迟在工程竣工前8日向该工程监理提出申请。

2)监理根据申请,将该工程记入《预验收工程申请表》,并于一日内将申请表交至工程部经理。

3)工程部经理每日将预验收申请整理成当日《预验收工程汇总表》,抄送质量技经部主管。

2、预验收办法:

1)监理预验收时使用集团统一表格对工程质量进行考核、检验、评分。

2)预验收工程必须按照《预验收电子监控办法》的规定拍摄数字照片,并必须在每周一、四15:00前到工程管理部将照片录入电脑。

3)预验收单据必须在预验收第二日15:00前交回工程管理部,要求单据填写齐全、准确、字迹清晰;填写漏项、有误及延误交表时间者给予相应责任人过失处罚。

4)交表时须将该工程技术资料整理齐全,一并交回归档,资料欠缺或伪造者,视情节给予过失处罚。

5)预验收单评分办法:

项目实得分合计

×100%

项目满分合计

其中优良:大于或等于60%

合格: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60%

不合格:小于30%

预验收表满分100%

3、预验收工作的处罚:

1)工程派工员在向人力资源部报工程分区竣工工程时,对每个未报价预验收的工程取消其分区责任质检的效益工资的5%。

2)工程档案员在向财务管理中心报结算工程款工程时,对每个未报预验收或预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暂不予申报,并张榜公布。直到工程预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3)预验收员未按时退交预验收照片的,给予严重过失处罚。

4)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未按时通知预验收的,预验收员、技经专员有权对其作出处罚(罚款500元、停工、除名)。

5)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预验收整改要求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预验收结果在电子派工系统中的体现:

1)预验收质量达到优良,在该负责人电子派工系统中加2分;

2)预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在该负责人电子派工系统中不加分;

3)如预验收质量不合格,在该负责人电子派工系统中减2分;

4)连续3次预验收质量达到优良,在该负责人电子派工系统中加3分;

5)连续3次预验收质量达到合格以上,在该负责人电子派工系统中加1分;

6)连续2次预验收质量不合格,给予负责人降级或停工处理。

5、质量技经管理部对预验收工作的抽查:

1)工程部每日将《预验收工程汇总表》提交给质量技经管理部技经主管。

2)质量技经管理部根据《预验收申请汇总表》安排技经专员进行工程质量预验收抽查,抽查使用同样验收表格。

3)技经部每日将验收单副本提交工程部,同时换回该工程巡检的预验收单副本。如果双方验收结果差距在5%以内,维持预验收员的评分成绩;如果双方验收结果差距超过5%,以分数低的一方为准;如果双方验收结果差距超过15%,须由双方主管人员联合进行复查,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过失责任。

6、不合格工程的后续处理:

不合格工程除在电子派工系统中扣分外,视情节依照公司工程管理规定给予罚款处理。并要求巡检员监督该工程的限期整改工作,并在整改完成后,对该工程重新执行预验收程序,并向工程管理部回复验收情况,工程管理部同时通报质量技经管理部,以便安排整改情况抽醒。

7、工程部所属工程由该部专职预验收员进行预验收,并按照本规定执行预验收程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 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一、预验收前 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表B.0.10)。 2、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 (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

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4、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工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 (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 (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 (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 (5)燃气工程验收资料 (6)热力工程验收资料 (7)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 (8)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 (9)交通设施工程验收资料 (10)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 (1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2)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3)河湖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4)工程结算书 5、监理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 (1)验收依据 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②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工程内部预验收制度

内部预验收方案 一.验收标准 1.验收相关事项: 分部分项验收主要考虑两个方面:1、检查项目;2、分项验收资料。每一个项目均应进行检查,其质量要求、检查方法、检查数量等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它对分项质量起决定性影响,从严要求是必须的。分项验收资料完整,内容真实齐全,结论明确,手续完善,如实反映验收情况。本条规定分项验收时应形成验收资料,资料不得后补,内容应真实齐全,同时对资料的整理、存档提出了要求。3本条明确了分项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法。 当分项验收时发现影响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缝等缺陷时,必须进行返修或返工,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而有些项目如层高低于本规程的规定,又无法整改,为避免社会财富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单位工程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规定进行验收,是否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应由设计单位认可。 2.检查项目 1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1.1.1 本条明确了检查楼地面空鼓时,用小锤轻击检查的布点要求,沿房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一般情况下每隔40cm—50cm布点,可覆盖房间的整个地坪并可保证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 1.1.2 水泥楼地面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检查明确了以1.5m高度俯视地坪,以目测发现有明显缺陷时,应进行处理。水泥楼地面裂缝是当前质量投诉的一大热点问题,特别是有的楼地面裂缝由结构裂缝所引起,因此本条规定了当在分项验收时发现存在裂缝宽度较大时,应检查裂缝是否由结构层开裂所引起,当为面层裂缝时可进行局部表面处理,处理后要保证不再出现新的裂缝。裂缝宽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新版)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50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新版) 1编制依据 1、上级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经过批准的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 2、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4、经上级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合理化建议、先进经验及技术革新成果中有关修改验收标准的规定。 5、与有关单位议定的补充质量标准;上级或本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正式作出的技术决定。 2工程质量三级检查验收: 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分队(班)自检、项目经理部复检和工程

管理部专检三级进行。 (1)队(班)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后立即自行检查,发现问题即行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并同时做好自检记录,在完工时交项目经理部复检。 (2)项目经理部复检:项目经理部对队(班)提交的自检技术纪录进行复检(全检),工程管理部应组织足够的人员深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在组织复检的同时,帮助施工班组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3)工程管理部专检:在项目部复检完成后,填写完成复检记录,向工程管理部提交质量检查申请。 2、三级检查验收项目的划分由管理科制定。 3、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3质量等级的评定: 质量等级的评定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三阶段进行。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级。分项或分部工程评级作为分部或单位工程

(完整版)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验收程序 1.完成一个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质量验收后,由项目部收齐质量验收记录,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报请咨询监理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2.完成一个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后,由项目部收齐质量控制资料,在咨询监理单位组织下指挥部有关人员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由指挥部及时与桂林指挥部联系确定,桂林指挥部代表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对管段内的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公司酌情参加单位工程验收,或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参加施工的相关项目部准备好相关资料。 2 检验批的验收规定 检验批的合格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要特别注意的是主控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允许超差;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对于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分为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 实物检查: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验收,是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参照验标不同专业明确的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 2.对施工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如混凝土强度等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各专业验标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 3.对工程实体中以计数检验的项目是按各专业验收标准规定的

方案进行检查,并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判定。 资料检查:检查内容既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和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又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交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 主控项目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材质、规格、数量等,如钢筋、水泥、电缆的质量,路基填料的质量,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对重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或试验,安装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结构的强度、刚度、耐久性、稳定性及系统的工作性能等,如混凝土的强度、路基压实质量等。 工程实体的关键几何尺寸,如涉及限界的结构外形、设备安装位置,以及有允许偏差但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而不能超差的项目。 一般项目要求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但对于有允许偏差的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 分项工程的验收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了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是否齐全正确。 4 分部工程的验收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

工程质量内部验收制度

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内部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促进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场质量验收程序控制 第二条施工工序验收 施工工序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小单元,由生产班组长,首先对负责的工序进行过程质量控制和半成品完成的质量检查与报验。由分管项目工种、工序的质量员、工长,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与控制,并对上报的工序进行三级质量验收评价,报请项目经理复核。 第三条分项质量验收评定 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有关质量分项的子目要求,参照有关质量评价验收的具体规定,由项目质量员、工程负责人对各具体分项进行检查评价,报监理人员复验。对于分包项目,由分包单位质量员、项目负责人报请总包单位质量员复验,提交监理人员验收复核。对于监理人员复验结果有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工长督促班组长、分包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合格后再次进行报验程序。 第四条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 ,提交分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分项质量评定资料(监理人员审批后的资料). 公司工程管理部,并经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复查整理后,报公司技术质量部,由公司技术质量部核查后通知工程各方及上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评价。 第五条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评定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总单位(子单位)工程各项技术资料,提交公司技术质量部复查整理备案,报请工程各方及上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验收与评价。 第六条项目工程验收评价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成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后,经项目部、分公司、公司三级对工程观感、各类工程资料完成综合评价与整理后,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复查批准后,由工程各方商定工程最后竣工总验收程序,实施竣工验收。 第三章现场质量检查 第七条专职人员检查 施工现场项目部设专职质量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包括对工序、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价与验收。另外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照人员分工,对施工项目现场进行项目负责,实施检查并负责对现场项目质量员的对应领导和技术指导;直接处理现场各能遇到的质量评价问题与争议。 第八条制度化检查 1、按照公司的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分公司一级实施月检,公司实施季检及年度检查。不仅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还

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001]

质量管理内业资料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制 度 江西省洪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部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隐蔽工程是一道特殊的施工工序,隐蔽工程除了遵守一般的施工、技术、验收等规定外,还必须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以确保隐蔽工程的整体质量。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程序。 二、职责 1、项目部位验收工作的全面管理。 2、安全质量部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转序验收的具体工作执行。 3、工程技术部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各种工程技术问题的解决。 部总工工程师负责隐蔽工程及关键 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及流程 1、严格按规程和验收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班组自检; 2、自检合格后由专业质检员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填写验收表; 3、复检合格后由项目部安质部进行检查验收; 4、内部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业主进行检查验收; 5、经监理单位、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及时进行隐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开始进行隐蔽施 工。 6、隐蔽工程检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7、关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内部“三检制”和监理签认制。 (1)、自检: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操作人员自己检查自己施工的作业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班组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一次检查,作出记录。 (2)、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不定期的相互检查,互相交流,取长补短。 (3)、交接检:同一工种多班制,在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任务项目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 不施工或不接收。“三检制”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由施工作业队质量检查工程 师及时记入施工日志。 8、项目施工总包方需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提前24小时书面向项目部及监理报验,各有关 单位应派人员按时到达现场,共同检查。 9、隐蔽验收的参加单位应包括:总承包、勘测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业主、必要的检测单位等,重 要部位的隐蔽验收应当邀请业主代表和质量监督部门代表参加。 10、总包方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准备工作,做好自检记录,并提供相关检验试验记录等技术资料。 11、总承包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程、规范,对照分包单位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实物抽查,抽 查时分包方应出具有关技术资料。 12、经验收签证后的隐蔽工程项目,施工总包方不得自行变动;验收合格后经参加验收各方签证后方可隐 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3、若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不合格品处理制度执行。若总包方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 不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4、质量问题处理完后必须通知监理和甲方重新检查,否则甲方及监理方有权通知施工总包方返工或停工。 15、施方未工总包按规定向监理报验而自行隐蔽,甲方及监理有权要求施工总包方对已隐蔽完部位进行开 挖、剥露或解体,施工总包方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总包方承担。 16、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果总包方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或处理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及监理有 权通知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总包方负责。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专项工程内部验收管理制度(2018版)

专项工程内部验收管理制度 编制王梦阳日期2018年6月28日审核李广松、姚建南日期2018年6月29日批准欧阳军日期2018年7月1日 修订记录

1.目的 为统一集团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内部验收程序、规则,督促各单位按合同、按图纸施工,规避结算风险,确保各专项工程按质按量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在建、已完工或有需要进行验收工作的工程,对总包及甲分包工程类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或合同金额虽小于100万元,但预估结算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专项工程,均需在一线房产公司内部专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提请集团总部组织内部专项验收。 3.验收计划提交 各一线公司需指派一名工程部成员负责对接专项验收事宜,每周五报送本周合同完工情况(以系统上完工日期为准)至工程管理中心各区域对接人处(各项目每周报送至区域工程部对接人,由对接人汇总后报送至工程管理中心,无工程部区域由各项目部对接),包含合同名称、承包单位、预结算金额(可结合合同金额进行预估)、竣工日期、房产内部验收日期、对接人及申请总部专项工程验收日期。

5.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后,合 同、资料完备 一线公司内 部验收 向工程管理中心发出专项验收申请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各中心进行专项验收 验收合格办理 结算 整改 是否合格 否 是 合同金额是否 大于等于100万 元 是 是否合格 整改 否 是 总部专项验收小组及一线公 司复检 是否合 格否 是否

6.验收小组组成及职责 6.1 6.2总部专项工程验收小组组成及职责: 由工程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研发设计中心、成本管理中心、审计法务室派出人 上述表格所含内容外的工作,须各中心协同开展。

工程竣工预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预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建筑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顺利通过,最大限度消除完工工程质量缺陷,提高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细则。 1.2 术语定义 竣工预验收——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单位组织的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前,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的质量检查验收评定。 1.3 管理原则 公司成立工程竣工预验收小组,如下: 组长:公司质量分管领导 副组长: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 成员: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和工程管部人员;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和项目质量总监;各专业分包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 2.1 分工 2.1.1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分工:质量保证部、工程部、科技部 2.1.2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分工:质量保证部、科技部

2.1.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分工:质量保证部 三、管理内容 3.1 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及预验收流程。 3.2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①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项目部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提出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应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③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④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⑤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齐全。 3.3 工程竣工预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符合预验收的项目应在预验收前15天向公司质量保证部书面申请预验收。 ②公司质量保证部收到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后,对符合竣工预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公司工程、质量、技术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等组成预验收组进行预验收。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预验收组。 工程竣工预验收流程

公司内部验收作业指导书 - 制度大全

公司内部验收作业指导书-制度大全 公司内部验收作业指导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公司内部验收作业指导书1.作业目的一个开发项目从前期策划准备到竣工交付,浸透着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体员工的心血,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要求,应该对公司有个交代,对项目经理领导的... 公司内部验收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一个开发项目从前期策划准备到竣工交付,浸透着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体员工的心血,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要求,应该对公司有个交代,对项目经理领导的管理班子所作出的业绩应该有个客观的评价。同时和物业管理公司也应该有个责任划分的界线。 2.决策岗位总经理:签署验收意见(或全权委托总建筑师)。 主办岗位总建筑师:主持公司内部验收。 协办岗位营销策划,设计管理:组织验收班子,汇总整改内容。 项目经理:落实整改。 3.紧前工作 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成,取得入户许可证。 4.作业描述 4.1总建筑师组织验收组代表公司验收开发项目。验收组由总经理(或全权委托总建筑师),总建筑师、总经济师、设计管理、营销策划和物业管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由总经理(或全权委托总建筑师)担任组长,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列席配合。4.2工作内容与预验和竣工验收基本一致(参见作业指导书《竣工验收》),检查覆盖范围由抽查改为逐层逐间逐点,工程资料检查增加D册和E册。 4.3工作目标和立场有所改变, 主要根据售房合同中开发商种种承诺是否已全部体现在工程实体中,并从使用角度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发现有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 4.4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记录和汇总整改项目,由项目经理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有物业公司负责复查。 4.5总建筑师代表公司在项目经理提交并经总工程师签认的内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 4.6为使建成建筑尽快纳入正规的物业管理,如果预计整改项目不多和不复杂,公司内部验收可以和物业移交接管同步进行。(详见作业指导书《物业移交和接管》)。 4.7施工单位向项目经理点交全部钥匙,如有遗缺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锁芯。如物业移交接管同步进行的话,钥匙则直接点交给物业管理公司。 商业制度商务制度商品制度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0总则 1、1为了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三有”(即有标准、有体系、有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三符合”(即符合设计、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合同要求),规范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1、2质量检验过程一般包括:明确质量要求、测试、比较、判定、处理和统计分析六个工作步骤。(1)明确质量要求:在检验前,必须依检验标准规定,明确要检验哪些项目以及每个项目的质量指标,如果是抽查检验,还要明确如何抽验,此外,生产组织者、操作者以及质检员都要明确质量合格的标准。(2)测试:规定适当的方法和手段测试产品(工程),以得到正确的质量特性值和结果。(3)比较:将测试得到的数据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比较。 (4)判定:根据比较结果判定产品是合格品还是不合格品。(5)处理:当判定为合格品,可以转序或交付,当判别定为不合格品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6)统计分析:记录所测得的数据和判定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必要时应反馈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以便寻找质量改进的机会。 2、0“三检”制度“三检”制度是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制度的简称。三检制是建立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本制度要求,在施工之前,必须做好技术交底必须有质量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

2、1自检制度 2、1、1所有生产班组都有必须执行自检制度。即班组及操作者必须自我把关,保证交付合格产品。 2、1、2自检制度包括以下的三级检内容: (1)操作者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对照质量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收工前对照质量标准,对一天的生产产品进行自查自纠,对合格品做好质量责任标识,对不合格品及时纠正。(2)班组长在施工过程中和收工前,对班组 成员的施工质量进行逐个查看,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3)施工工长或质检员每天收工前,对当天的施工质量进行全 面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施工日记上,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 2、1、3自检还包括“三级检”中的:班组、项目部、公司的三级检查验收。 2、2专检制度(1)专检是指每一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者必须经过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验收。(2)专职质检员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者。(3)专职质检员检验合格后必须在验收记录中签字,方为有效。对于 检验不合格后,必须要求整改,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只经专职 质检员检验合格的工序产品,方可报监理签认,进入下工序施 工。 2、3交接检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装饰装修企业工程内部预验收制度

装饰装修企业工程内部预验收制度 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保证竣工工程在客户进行验收时一次验收合格,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合同工期要比正常工期水平延长5天。 2.发包合同施工工期要比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工期以 及报价单上工期缩短5天。 3.施工工期到期前2日,由施工工长向工程管理部提 出预验收(需在周一验收的,应在周五提出)。每日17:00前,工程管理部将次日预验收工程名录交质量技经部、工程巡检部。(周五应交周六至周一的预验收工程名录)。 4.质量技经部工地监察员、工程巡检部巡检工程师对 该工程进行联合验收,按照工程内部预验收检测表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分别出具验收报告。评定结果由工程管理部折合一定分值计入工程管理的打分系统。 5.与监察员、巡检工程师验收报告不相符的工程,巡

检部经理协同监察主管进行现场再验,并依据再验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进入“优秀家居创作通道”的工程,由巡检经理、 监察主管进行预验收,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7.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工程巡检部下达限期 整改通知单,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的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8.只有当所有的内部验收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整 改完毕并合格后(整改内容较少的,由巡检工程师确定是否工程合格;整改内容较多的,要进行二次内部验收),工长才能通知客户进行工程验收。客户进行验收时,巡检工程师必须到场。 9.预验收通过而客户验收未通过,相应巡检工程师和监察员应承担 相应责任。 10.工程未经预验收的,将给予施工工长罚款500元处罚,对施工现

场负责人给予在施工管理打分系统减10分处理。 11.通过预验收确定为优质工程,将给予相应现场负 责人在工程管理 系统中加3分。 12.详细表格见《实用表格手册》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一、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验制度 开工前检验的内容及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2、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 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验: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薄填写要符合实际。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工程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质检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4、检查程序 自检→互检→班组长检查→队内技术人员、专检人员检查→项目部工长检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 施工队提前两小时申报,同时要说明申报部位和施工队自检情况,然后向专业工长报验,合格后向安质部申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申报监理。 5、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6、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制度:完成或部分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自检,如有不合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一、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 2、隐蔽工程的概念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地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与水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以及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等。 3、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验评标准“土建工程篇”,安装工程参见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其中地基验槽应有设计专业人员签字认可。 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条,工程报验单A7表)。二、检验批验收 检验批(工序)的验收应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1、验收的条件: (1)检验批(工序)的验收应在自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工长通知质检员验收合格后请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第303条第5款)。 (2)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同上第4款)。 2、验收人员资格: (1)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条例”第77条)。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同上第3款)。 (3)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专职质检员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检验批是工程检验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对检验批的数据主要是靠质量工程师进行收集整理并报验的。 二、分项工程验收 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分部工程验收的前提。从分项工程开始,做好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与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档案编号:ECSY-Z-009-012 安哥拉SOYOI联合循环电站 建设与安装项目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CMEC安哥拉SOYO 1现场项目部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1.管理概述 1.1.范围 1.1.1.本规定描述了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程序和内容以及质量检验要求、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以及质量检验等级评定等内容。 1.1. 2.本规定适用于CMEC安哥拉SOYO1工程项目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1 2012) 1.2.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2~8) 2009) 1.2.3.《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 5190.(1~9) 2012) 1.2.4.《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 1.2.5.《特殊过程控制规定》 1.2.6.《不合格品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3.定义:本规定采用下列定义: 1.3.1.一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班组级质量自检验收。 1.3. 2.二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工地(队)级质量复检验收。 1.3.3.三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承担的质量验收。 1.3.4.四级质量验收:CMEC安哥拉SOYO1现场项目部和项目管理公司承担的质量验收。 2.职责 2.1.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2.1.1.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2.1.1.1.质量管理组织架构与管理流程 2.1.1.2.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复验检查制度 2.1.1. 3.计量器具、仪表与试验设备检验检定制度 2.1.1.4.质检员岗位责任制度 2.1.1.5.施工工序检查与验收制度 2.1.1.6.质量监督抽样检查制度

项目预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预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预验收的意义。预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检查设计、施工、设备和生产准备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并为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第二条预验收范围:凡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内容建完,符合设计要求、具备使用条件,都要及时组织预验收,办理资产交接使用的手续。 第三条预验收的依据。为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应从项目建设准备阶段开始,系统、全面、完整地积累各项原始资料。凡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涉及的各种会议纪要、设备的技术条款、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等均为预验收依据。 第二章预验收管理 第五条预验收工作是搞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预验收工程项目试运行由建设项目部门负责,施工、监理、使用单位等配合参加。 第六条预验收机构与工作程序。预验收由生产运行科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部门应在工程完工时,向生产运行科提出预验收申请,

接到预验收申请后,应即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人员组成预验收机构,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第七条为确保建设项目预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成立预验收小组,预验收机构的职责:1.编写预验收通知;2.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3.按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审定试运行方案;4.鉴定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5.处理预验收中有关问题;6.对工程预验收情况签字确认;7.组织预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预验收小组组织机构图 各验收部门具体职责: 一、生产运行科预验收职责: 1、预验收期间的组织协调。 2、负责预验收期间的行程安排。 3、编写建设项目预验收方案。 4、审定建设项目试运行方案。 5、建设项目投运过程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投运工作

工程质量内部预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内部预验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程质量,指导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项目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及竣工工程的预验收均 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由分公司工程部组织预验收。 第二章预验收申请程序 第四条项目部提交预验收申请报告书至分公司工程部。分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对项 目部预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并批注意见。 第三章申请预验收前提条件 第五条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已完成规定工程量,并由工程部和商务部共同审核。 第六条施工技术资料齐备,由项目总工初审,分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复审。 第七条项目内部已进行自检合格。 第四章预验收会召开程序 第八条由公司工程部依据《预验收申请程序》提前编制预验收会计划。 第九条预验收会由公司工程部负责人组织并主持。 第十条预验收会参加人员有:项目部经理、总工、生产经理、质检部长、工程部 长;分公司总工、分公司工程部部长; 第十一条预验收会议要求与会人员签到。 第十二条由公司工程部组织参会人员对现场实体观感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抽查 (抽查数量不低于30%)。 第十三条项目部汇报本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并自评;分公司相关领导对本工程质量 和验收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预验收会由项目人员详细记录会议过程和内容,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会议 纪要,并负责分发到各级参会人员确认并签字盖章。 第十五条预验收会议内容包括:各参会单位发言内容及评价;现场实体质量需整 改内容;施工技术资料需完善内容。 第五章预验收收尾 第十七条分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应督促项目部对预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会同项目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核实检查,并将整改报告交到公司工程部。 第十八条工程未经预验收的,将给予项目经理1000-5000元处罚。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循下列程序进行验收: 一、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 收。 二、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 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三、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 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四、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 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doc

一、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一)规定各管理层次对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二)指导组织对工程项目各施工分部(包括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二条范围 (一)用于承包责任范围的施工项目所涉及的人员、活动、场所。 (二)公司采用“三、二、一”检查模式即恩施市城区工程每月不少于三次,各县市工程每月不少于两次,乡镇及偏远工程不少于一次。 第三条责任 (一)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质量检查活动; (二)施工员负责作业活动时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质量员负责施工项目内部自检及质量评定工作; (四)技术负责人负责指导检验活动的规范性; (五)资料员负责准备外委检验及监理监督检查所需提供证据。 第四条质量评定办法和等级划分 (一)各项目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分解进行质量检验; (二)应明确施工质量的检验依据,检验依据来自于施工图纸、说明书、操作规程、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是对分项工程进行综合的质量签发,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补救处理,把质量事故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四)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时对整个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签订,作为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 (五)质量评定份“优良”、“合格”两个等级,评定条件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六)质量评定记录数据应保留允许偏差范围,方便比对; (七)所有质量评定的记录应予以保留; 第五条检验评定步骤、方法的要求 (一)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质量意识,同时对所用材料、设备、半成品、构配件进行自检; (二)协作施工人员,在工作组内部开展互检; (三)施工班组质量员和班组长在下班前或工程阶段完成后,组织人员项目检查当日完成工作质量; (四)主要工序交接时由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交接检查; (五)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未处理完毕前,不得实施下道工序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在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专职质量员负责抽检各个分项工程质量情况; (七)大面积砼浇筑、焊接、喷漆等难以实施检验的过程实施前,因对操作人员、设备、技术资料、施工方法实施确认,施工人员因填报“操作申请”,批准后开始施工; (八)长时间观测项目,应保持施工日记,作为施工检查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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