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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公约细则

商户公约细则
商户公约细则

商户经营管理公约细则

目录

第一章商户权利和义务 (3)

一、权利 (3)

二、义务 (3)

三、违章责任 (4)

第二章、商管部权利和责任 (7)

一、一般事项 (7)

二、商管部权利和责任 (7)

第三章、商场道德行为公约 (8)

第四章、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 (9)

第五章、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 (10)

第六章、先行赔付管理规定 (11)

一、含义 (11)

二、先行赔付的条件 (11)

三、赔付范围 (12)

四、非“先行赔付”范围 (13)

第七章、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13)

一、公共位置管理 (13)

二、商铺内部管理 (13)

三、广告位的管理 (14)

第八章、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15)

一、处理职责 (15)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5)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15)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6)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16)

第九章、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 (16)

第十章、商户退场管理规定 (17)

一、退场程序 (17)

二、注意事项 (18)

第一章商户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凭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在不破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经管理公司确认,可对其名下铺位进行装修。

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公司咨询。

5、有权对管理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二、义务

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以免扰乱物业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

7、商户不得随意转让商铺,转让铺位必须遵守铺位转让管理规定。

8、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9、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

10、商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11、商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位的设备、设施、天花、地面,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2、商户须遵守管理公司开歇业管理规定,不得早开、早收或迟开、迟收、甚至无故不

开业。

13、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14、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

②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

○3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设施。

○4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5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6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损坏公用设施。

○7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为。

○9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三、违章责任

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2. 在租赁期商户应服从商管部统一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经商,不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得兜售叫卖,不得争抢顾客强行推销,不得妨碍他人营业或损毁他人经营信誉及商品形象。如有上述行为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商管部有权给予商户停业 1-7 天的处理,拒不改正的,商管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4.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5.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6.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8.为了保护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9. 在租赁期内,商户承租商铺内陈列商品应摆放整齐,符合商场整体要求。商户不得对商铺加高加宽,乱贴乱涂,乱钉乱钻,商铺不得用彩条布、网格围扎。商户应做好商铺内外的清洁工作,不乱扔、乱倒垃圾,注意自身形象,保持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于商管部提出整改意见,商户拒不改正的,商管部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50-100 元违约金。

10.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酗酒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商户停业 1-3天的处理,如再次发生上述情况,商管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 如商户未事先取得商管部书面批准,不按时开门营业,商管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

金中扣100 元违约金,并给予停业半天的处理;如商户在正常营业时间关门不营业的,商管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 500 元违约金,并给予第二天停业一天的处理;商户在一个季度内累计五次延时开门营业或累计三天未履行批准手续不开门营业的,商管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自觉爱护消防设施,平时任何人不得动用。为确保安全,商户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饭煲、电茶壶、电炒锅、电熨斗等。市场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汽炉和蜡烛等明火。凡有上述行为商管部有权要求商户整改,拒不整改的,商管部有权进行1—3天停业的处理,并给予罚款处理;如再次发生该情况,商管部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 严禁商户或其聘用人员在商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应处于500-2000元违约赔偿。因存放上述物品造成事故的,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5. 商户不得更改、挪用、损坏商场公用设备设施,如水、电、天然气、空调、通风、排水管道、电缆、广播网络线路等固定装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在商铺安装音响、更改水、电装置或堵塞口央空调风口。如有本条上述违反约定情况,每发现一例须向商管部支付1000元---10000元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恢复原状的维修费用。

16. 商户及其聘用人员如不遵守经营秩序,不服从商管部现场管理,顶撞、辱骂,或招引场外人员进场寻衅威胁、殴打顾客或管理人员、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商管部有权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商户及肇事责任人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解除合同并追索5000元---20000元违约赔偿金。

17.为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确保商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商场内各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营业时间,如商场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有商场统一订做,各商户根据商铺的大小购置2-6套工作服,相关费用由商户统一缴纳)。不准在商场内穿背心、短

裤、拖鞋。对衣冠不整,行为不雅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说、指正、罚款,直至停止其营业

18.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

19.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年度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第二章、商管部权利和责任

一、一般事项

1.商管部享有各项管理权力,同时履行本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2.商管部将被视为全部业主之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开展各服务与管理(包括对外宣传推广)。

二、商管部权利和责任

1.从全体商户的利益出发,管理者有权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包括以下但不限于各项:

检查、视察权,必要时包括所有租赁范围的内部。

每一个商户应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本铺位的装修。管理者有权在装修期间进入商铺进行检查、指导。

制定商户守则及其人必要的规章制度,共同遵守。

处理各项投诉协调各商户的纠纷。按规定收取各项管理服务费和代收水、电费及公共设施使用费。

负责保安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消除及拆去任何防碍环境美观的违章搭建,摆放之货物及杂物占用公共地方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变更及损害,并向负责人征收因此发生的费用。

2.管理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

保养和维护公共地方及公共设。

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环境的美化。

确保供水、供电、通讯、消防的正常动作及设备的良好性能。

统一安排公共地方的宣伟广告申请及制作。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管理者在下列情况所造成的服务中断,无须对商户及使用者负责。

因各项设备、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消防测试、用电安全检查等原因。

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加外界(市电、市自来水)所造成的停水、停电。

商管部无法控制的,使其无法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的其他原因。

第三章、商场道德行为公约

一、自觉遵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守法商人;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承担相关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各商户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三、爱护消防、照明及各种公用设施和设备。

四、爱护绿化和植物,不睢采摘和损坏。

五、注意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和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往门窗外丢物和倒水。

六、公共场地不准私自占有,堆放杂物。

七、严禁将垃圾、饭盒和茶渣倒入厕所及渠道内,确保各种渠道畅通。

八、不准在场区内搞迷信活动,严禁赌博、销售违禁品。

九、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十、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第四章、商场经营和办公秩序的管理规定

一、商户必须遵守开歇业管理规定,在营业时间统一进行经营活动(具体开歇业执行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铺,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户进出货物只能使用货梯,不能使用观光电梯及手扶电梯。商户运送货品应严格遵守商场货梯的使用细则,严禁超载使用。否则商管部有权每次从履约保证金扣罚 100 元违约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商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商铺营业员一律佩戴胸卡,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不予进入商场进行经营活动,胸卡遗失者须及时向商管部报告及时申请补发。

五、商户在经营场所不得大声开音响、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保安人员将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

六、商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听者,商管部门会将物品搬到临时仓库,物主须付搬运和仓储费用。

七、严禁携带猫狗、家禽进入。

八、未经批准,不准在室内张贴派发宣传单。

九、商户须向商场管理部上交从业人申请表,更换从业人员及时报告。

十、商户应按有关工商税务的规定,按时向管理公司上交有关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十一、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十二、商户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张贴不文明宣传品,违者将会被处罚。

十三、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十四、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十五、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十六、凡进出商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保安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所停放、保管,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

十七、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写字间内存放及保管现金、金银手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违者如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

十八、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近三倍的处罚。

十九、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第五章、商场现场促销管理办法

一、根据商场管理方案条款,凡遇店内重大节日及商户要求筹做的促销活动,统一由商管部安排,由策划推广部统一制作形象POP;商户自行制作的促销、打折挂牌均须统一尺寸标准。

二、商户需在商场内自行制灯箱、条幅、商品展示柜、电子显示屏以及各类宣传招贴的,均须向商管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所作广告证明材料填表上报,审查备案。

三、商场应对所设计、制作、安装的灯箱、条幅、展示柜电视显示屏及各类宣传招贴进行安全性能的验收。

四、广告内容须健康,不得出现有损商场形象的广告。

五、商户各项宣传、促销活动、广告制作的分摊费用,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广告费用中提分。

六、促销活动不得违背《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六章、先行赔付管理规定

一、含义

“先行赔付”是指消费者在商场消费。因经营商户所售商品质量问题,使消费者受到损失,经过确定需要赔付,而经营商户拖延、拒绝时,由商场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的售后服务体系。

“先行赔付”主要是指本商场商户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相关规定经商管部协调、裁定,商户应无条件为用户修复或更换,而商户拖延、拒绝解决时,才由商场先行赔付。

二、先行赔付的条件

先行赔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消费者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并能提供加盖所售商户的销售清单等有效凭证。

商户在承诺期内不执行本商户的售后服务条款(如商户没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三包”条款及家居商品退换货及保修规定执行)。

经相关质检部门对产品的检测鉴定,确认商户提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因产品质量等问题,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投诉部门调解、裁定商户应对消费者进行赔付,而商户拖延、拒绝或已撤场联系不上的。

三、赔付范围

1、要求先行赔付的消费者应先与商户协商,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对经营商户处理不满意,到家居商管部投诉,同时对质量问题就地主张负责举证。

2、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派专人进行质量鉴定,以分清质量责任,对商场无法鉴定且商户与消费者双方在经过协商达不到共识时,应到指定的质检部门按相关产品的标准进行检测(相关费用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先由家居就具体的赔付形式(修复、更换、现金赔付)额度、时间等进行协调。

接受调解并达成一致,由商户直接向消费者赔付。

当消费者接受调解,商户不接受调解。家居发出“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通知商户限期无条件执行。商户在限期内不执行,切未主动向相关投诉调解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调解、裁定的,由家居先行向消费者赔付。

当事商户接受调解,而消费者不接受调解。消费者可向工商12315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家居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3、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而商户已经撤场无法联系上时,由家居直接与消费者协商。

当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时,由家居向消费者赔付。

当不接受协商意见,消费者有权向工商123515和惠州市消协进行投诉,家居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先行赔付”范围是以因商户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等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四、非“先行赔付”范围

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非经营户负责运输送货或拆装而在该环节早成损坏的。

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购物时,商户明确告之消费者商品存在着瑕疵而作特价处理。

超出“三包”期的。

第七章、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5、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

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商管部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商管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商管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公司审批。

6、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三、广告位的管理

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商管部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3、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

4、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八章、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一、处理职责

1、商管部

①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②详查客户投诉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

③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④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办、提报。

⑤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⑥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客服部

①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②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③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④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⑤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将情况反馈到商管部。

2、客户投诉的调查。将投诉的原因、责任,确定处理决定告知客户。

3、上门维修或退回处理。

4、客户投诉的改善。

5、客户服务跟踪、记录。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1、原则上客户抱怨处理期限自商管部受理起24小时内给客户回复。

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期限。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客户投诉人责任人处分

客户部每月10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户投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者,经整理后送人事部门处罚并公布。

2、客户投诉奖金扣罚

责任归属商户或个人同投诉案件发生的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商户,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核准后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商户查核,一份送罚扣部门罚扣奖金。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客服部于客户投诉案件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商管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洽办单”送商管部追查逾期原因。

第九章、商场出入治安管理规定

一、各商户入场经营,必须填写《商户情况登记表》,到商管部申请办理员工出入证。

二、保安工作由管理公司物业部负责,管理公司人员有权对违反相应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三、商户应经常教育属下员工注意遵守使用和下班时随手关闭电器开关及门窗灯等规定,并承担相应事故的责任和处罚;

四、按有关规定,各商户不得在商铺存大量现金并将重要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好。

五、商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

六、各商户均不准使用三无人员。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商户属下员工应尽快离开,配合保安人员的清场工作。

八、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

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九、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十、货物入场时,请走货梯和员工通道不得走客用扶梯和客用直梯如发现以上情况罚款(100元——500元)

第十章、商户退场管理规定

一、退场程序

1、厂商申请退场品牌

①厂商因品牌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厂商提前两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楼层管理人员签署楼层意见(调整或清退),报商管部。

②商管部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议并批复。

③商管部主管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④总经理签批意见。

⑤商户跟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填写《物品出门单》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2、公司决定清退的品牌

①商管部根据和商户的合同约定,品牌在合同期限内总体销售排名,或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排名情况,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商管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品牌。

②楼层主管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③商户和楼层管理人员根据商场要求办理退场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项

1、商户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和商场约定的销售目标或连续三个月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靠后,商场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商户撤场。

2、商户未经商场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商场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依以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商场应得销售分成。

3、财务部负责审核商户和商场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不足清偿的公司有权留置厂商商品并变卖追索。

4、退货运费由商户承担,属商户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楼层主管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对于商户退场后发生的商品售后问题,公司将依据合同留置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退场后三个月如无质量投诉全额退还,如发生质量投诉将扣除相应的费用后退还。

6、《品牌退场审批表》批准后,商户应及时完成全部商品、区域内所有商户道具的退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商场管理公约

商场管理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金光大道地下商业街(以下简称商场)的物业和公共秩序的管理,保障业主和租用(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和维护商场的形象和商誉,营造 良好的经营和消费环境,制定本业主手册。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范围:本商场业主,租用(使用)人。 第三条,本管理公约对商场的各业主及租用(使用)人均有约束力,各业主及租用(使用)人均应自觉接受商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各业主,租用(使用)人必须在商业管 理公司所制定的各个经营分区内按区域项目经营。 第四条,为不断提高和改进本商场的商业管理工作,商业管理公司将认真听取或采纳业主和租用(使用)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商场的管理 第一条,商业管理公司将依据国家,所在省,(地)市的法律法规和商场的管理制度,对商场实施管理。 第二条,商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范围: 一,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空调,照明,通风,排污,消防,保安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正常运行,养护和维修; 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的清洁,绿化,美化工作; 三,公用休闲设施的养护和维修; 四,商铺的装修管理; 五,商场的对外宣传,推广活动; 六,处理业主及租用(使用)人与顾客的投诉接待工作。 第三条,业主,租用(使用)人违反本管理公约,商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该行为给其他业主租用(使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商业管理公司进行正常的商业管理工作,需要进入商铺内时,应预先通知业主。 如遇紧急原因如供水,供电通讯消防设施等设备出现故障的紧急情况下需要进 入商铺的,无需预先通知业主租用(使用)人。 第五条,营业时间的管理; 一,营业时间为上午时至晚上时; 二,根据季节,法定节假日或经营等情况适时做调整时,预先告知业主,租用(使用)人; 三,商铺的员工在开,闭店前后各1小时可进入和必须离开商场。 第六条,各商铺的员工必须到商业管理公司办理商场出入证,并持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商场 第七条,商铺内的管理。 一,商铺内货物的摆设不准遮挡住消防探头,烟感器和管线门等,应保持整洁,有序和安全。 二,各商铺内的设施设备需要维修,调换的,商业管理公司提供有偿的服务。 第八条,业主及租用(使用)人在商场内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一,损害商场装饰,装潢; 二,占用和妨碍公共区域和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乱抛垃圾,杂物以及乱搭,乱贴,乱挂等; 四,聚众喧闹或发出超出规定标准的噪音;

社区·第八章 社区居民自治

第八章社区居民自治 第一节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和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一项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自治的定义 关于自治有多种不同的定义。《辞海》解释为:“自治是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民族、团体、地区除了受所隶属的国家、政府或上级单位领导外,对自己旳事务行使一定的权力。”《百科大词典》解释为:“某一地区人民,在主权国家或宗主国家的授权与监督下,自己订立规章制度,自己组织机关,以管理地方公共事务的行为。”上述定义,尽管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即自治是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任何国家的自治都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治。自治组织的自治权,每个国家的宪法或法律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如果自治不受限制,就会导致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要素 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目的,在于社区居民群众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利用自己的资源,依法办理属于自己的事务,以促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必须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自治区域、自治组织和自治事权。 (一)自治区域 就是实行自治的辖区或范围,一般是经过法定的程序,在国家的领土范围内,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自治活动的范围。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村民自治的活动范围一般局限在建制村范围内;《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城市居民自治一般在一定的居民居住范围内。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必须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否则居民自治将无所依附。自治区域不仅关系自治组织行使权力的范围,同时也关系地方居民身份的确定,也就是自治组织服务的主体。必须先划定自治区域,然后才能确定是何地方的居民,以及有多少居民。 (二)自治组织 自治组织是实行自治的物质依托或组织基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我国特有的组织形式,在农村是村民委员会,在城市是居民委员会。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必须有一定的自治组织形式来实现,否则居民和村民的自治权将无法通过固定的组织形式去落实、去执行。凡居住在一定区域的自然人,不分男女老幼,不论行业职业,只要在某一区域内有定居的事实,在法律上即被称为居民。我国的居民一般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身份条件,即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二是居住条件,即必须居住在该区域内的人。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居民在自治过程中,具有双重身份,他们一方面是自治的主体,另一方面又是自治的客体。也就是说,居民既是组成自治组织的成员,又是自治组织服务的对象。 (三)自治事权 自治事权是自治组织处理的自治事务,也是居民自治的基本权利,这项权利的取得通常是宪法或法律授权的。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又颁布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作了专门的规定。居民自治事权的广泛或大小,与自治功能的发挥、自治事业的发展,都有密切的关联。自治事权是自治的核心。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 居民委员会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载体。界定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对基层群众组织建设至关重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可以分为委办事务和自治事务两个方面。 (一)委办事务就是本来属于国家的而不是属于自治组织的,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以法律或命令的形式委托自治组织予以办理的事务。委托事务有三个特点:

市场商户经营管理规定

市场商户经营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场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经销商在经营过程当中应当遵照执行本办法中的所有规定,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在制定本办法中,市场坚持采用“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与我市场的经销商共同将我市场的经营秩序管好、搞好。 第四条:市场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保护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凡在我市场内进行经营、经销以及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经营的,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六条:市场内的各经销商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的工作,不得以自己的意志肆意妄行,损害他人的利益。 第七条:违反本管理规定者,市场将依据市场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市场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入驻须知 第八条:装修注意事项。 市场内各种户型装修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房屋的结构,尤其是承重钢梁及墙体。不允许做任何改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例如挖门、做展厅)必须报花旗国际市场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对房屋内的楼梯、厨房、卫生间做改动时,需报花旗国际市场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对房屋内的水路、电路进行改动时,需报花旗国际市场工程部维修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防止发生危险。 特大户、大户不允许在货场内擅自建房间。在室外做蓄水池时,须报工程部批准,防止破坏地下管线。 标准户型装修时,对房间墙体不允许做任何私自拆改。 装修材料要存放在室内或自己的货场内,不允许占用市场内的公用道路及他人场所存放物品,或进行施工作业 装修垃圾要及时、自行清理,道路及货场内不允许存放任何垃圾。如果装修垃圾需由市场代为清理,市场收取相应的费用。 各装饰装修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无消防设备而进行施工的单位,经市场查出后将勒令停工,待消防设施到位后再进行施工。 第九条:户外广告制作事项。 为了使市场内的广告统一,整齐,营造出统一协调的经营环境。花旗国际市场内各商户户外广告,必须按照市场规定的尺寸进行制作,(广告设计由各商户自行决定)。 第十条:货场遮阳蓬的搭建。 市场货场遮阳蓬均由商户自行建设,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满高4米,必须为轻钢结构。 遮阳蓬制作完毕后,均不得在上面做任何形式的广告,牌匾。 第十一条:用水、用电事项。市场内统一供水、供电,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以下事项: 约用水,节约用电,杜绝浪费。 禁止乱拉临时线,禁止使用电炉等危险性电器

小区商铺管理公约范文(3)

小区商铺管理公约范文(3) 小区商铺管理公约范文(三) 甲方:江西XX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XX豪园管理处 乙方: 乙方租用商铺________区__ ____号,为保证房屋及公用设施的完好,维持小区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以保障用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地产公司委托的商铺及其公用场地、公用设施拥有直接管理权。 第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滨江豪园管理处负责对商铺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南昌市法规以及有关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第五条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根据乙方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结算)。 第六条甲方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规定,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甲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物业专项管理业务。 第八条甲方承担乙方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外属甲方与房地产公司议定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施及场地的使用、维修、养护; 2、公用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 3、公用绿化区域的维护、管理; 4、公用部位清洁卫生、消杀管理; 5、垃圾清运(不含装修期间的装修垃圾); 6、公共秩序的管理; 7、商业店铺的管理(出租入伙管理、门前三包、装修管理等); 8、消防宣传和管理; 9、相关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乙方依法享有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以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有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公共部位的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分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公用设备设施和属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第十四条乙方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处和物业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对甲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第十六条乙方应负责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和绿化工作,达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同德园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公约

同德园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公约(试行)为了维护及管理同德园小区1-13座和双洲新村1-4座的物业,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实施小区业主自治,由小区业主自行处理小区的物业管理职责,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同德园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公约,望小区业主自觉遵守。 一、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业主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小组的组成、宗旨 1、本小区在苍霞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在长寿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下,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业主自治组织由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业主管理委员会和“日常事务管理小组”组成。 2、临时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时业委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11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临时业委会成员和“日常事务管理小组”成员不享受任何津贴和福利。 3、业主代表大会和临时业委会代表应维护小区内全体业主在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4、“日常事务管理小组”为小区临时业委会下设的日常事务管理组织,受临时业委会的委托对小区物业进行管理,由5名业主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4名。 二、业主代表大会与临时业委会经费管理

5、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业委会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并由临时业委会负责筹集和管理。 6、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业委会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应及时报告长寿社区居民委员会,并按季度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收支情况。 三、业主权利和义务 (一)业主权利: 7、业主对其名下的物业享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 8、业主有权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对业主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享有建议权;业主有权监督临时业委会及“日常事务管理小组”的工作,并对“日常事务管理小组”就本小区的有关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 9、业主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其名下物业自用部位的装饰维修;有权自行或聘请他人对其物业自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但不得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小区公共利益。 10、业主有权监督“日常事务管理小组”的物业收费情况,并要求其按照规定和期限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和收支帐目。 11、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业主义务: 13、业主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公约的规定;

运营经营管理公约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 第一节总则 1.0 目的:为共同促进【】的繁荣与发展,充分保障每位经营者(租赁使用人, 以下统称经营者或商户)以及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断提高和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商业信誉;规范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将【】的经营者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守则。 1.1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实施管理的 【】。 1.2 经营者应当遵循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经营原则。 经营者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和地方相关宏观调控政策。 1.3 经营者同意遵守管理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规定,按照统一经营管理守则的相关内容管 理经营者员工并对其行为负责。 第二节经营者入场管理规定 2.0 经营者所经营商品必须符合【】的各类商品经营区域的划分。 2.1 经营者所经营商品必须符合【】的商品经营定位:以中档商品为主,结合 部分高档商品为辅。 2.2 经营者所经营品牌、品类必须提前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管理公司根据品 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品牌形象,以及在本地或外地商场、专卖店的销售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和筛选,结合品类决定其经营区域和经营面积大小,确保每个商户经营的稳定性,为今后【】的持续稳场和旺场经营奠定下良好的基础。 2.3 经营者所经营的商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同时向管理公司提

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经销授权书的复印件等;并承诺不经营假冒伪劣、质次残缺商品,对所经营的商品均须提供由国家承认的质量检验合格的相关质检报告,以证明其产地、品质、合法身份等情况。 2.4 经营者所聘用在【】工作的现场管理人员、营业员、收款员、业务员等都 视为经营者员工。所有经营者员工上下班必须佩带工牌,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司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第三节经营者装修管理规定 3.0 经营者进场装修必须严格按照《【】装修管理细则》执行。附《【】 装修管理细则》。 第四节营业时间 营业日别营业时间进场时间开门时间离场时间季节 星期1-5 9:30-21: 30 9:00 9:30 22:00 冬季 星期6-日 9:30-21: 30 9:00 9:30 22:00 冬季 星期1-5 9:30-21: 30 9:00 9:30 22:00 夏季 星期6-日 9:30-21: 30 9:00 9:30 22:00 夏季 注:餐饮、娱乐等行业营业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社区居民公约

xx社区居民公约 为了更好的发挥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依法治理社区,促进男女平等,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加快社区经济、文化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修订《xx社区居民公约》。 科学发展篇 第一条党员干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两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经济发展规划,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保稳定促发展。 第二条利用社区学校,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辖区内居民素质。 1、居委会每月提供4次科普教育培训,居民可免费参加学习。 2、辖区居民可到社区图书室,免费借阅图书。 第三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建议。争取每年向支部推荐两名以上有知识、有修养的积极分子,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和谐社区篇 第四条社区居民应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团结邻里、互相帮助、不打骂争吵,争创六好文明楼院,营造美好社区生活

环境。 六好文明楼院标准:1、环境整洁优美2、居民生活方便3、文化生活丰富4、治安秩序稳定5、计划生育到位6、服务好流动人口 第五条抵制各种不良嗜好,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禁止黄、赌、毒,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及邪教组织。 第六条社区为居民提供各种健身器材及健身娱乐场所,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居民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占用路面,堆放垃圾及杂物;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争做文明市民。 第七条保障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子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财产的权利。 2、倡导男女平等,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3、夫妇二人应当平等善待和孝敬双方老人。 4、子女姓氏可自由选择,随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5、实行殡葬改革,提倡婚丧、嫁娶从简。 第八条尊老爱幼、关爱女性、关爱弱势群体。 1、老人又再婚自由,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遗弃。虐待老人。一经发现,居委会应积极干预和制止。 2、成立老年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及精神生活。 3、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保障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

如何进行商铺的物业管理

如何进行商铺的物业管理 商铺是指从事具体商业行为的物业。按其经营方式主要为单体经营,集中管理的模式,对商业街商铺进行统一管理,是目前开发商普遍推行的一种方法,管理的好,对培育区域商业中心和商业品牌有重要影响。 对于开发商来说,开发、销售商铺是前提,但只有开发、销售是不够的,还必须成立专门的商业管理公司对商铺进行管理,才能长久发展。 目前国内商铺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对商铺的管理更为重要。如果商铺商业管理不力,影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益,业主不能归还按揭贷款,最终风险还是要落到开发商的头上。 商铺物业管理理念 商铺是有计划的商业聚集,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商铺区别于其他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统一管理”,要求商铺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商铺是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 “分散经营”,是商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商铺的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管。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铺销售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在法律上确定商铺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1.1.1“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理。 “品牌审核管理”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完善的租约管理”指:签定租约、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进入。 租约管理包括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还有其他比较关键的租约条款管理,比如: 承租户的经营业态是受到整个商铺的统一商业规划的限制,如果发生重大变化,须经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经开发商认可); 营业时间的确定; 承租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的尺寸大小、悬挂位置、语言文字方面须接受统一管理;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

北关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居民自治公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目标,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根据有关污秽,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居民公约,本公约适用于社区居民。 第二条凡户口在本社区的居民及户口在本社区而人已离开本社区的居民,户口不在本社区而在本社区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已婚育龄人员,均应遵守本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第三条开展计划生育,应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的工作为主,同时做到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四条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要求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并协助政府落实工作人员报酬。 (二)按要求落实计划生育服务场所和人口学校,健全服务功能。 (三)组织制定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等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五)落实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社区下设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处理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事务,成员包括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委员会成员、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等。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组织本社区居民学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有关知识。 (二)掌握本社区育龄夫妇(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做好帐、卡、册、表的登记、变更、填报和生育申请初审、报批工作。 (三)宣传避孕药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育龄群众自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四)协助办事处做好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及术后随访工作。 (五)协调和组织计生协会、居民小组长等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六)落实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第六条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管好自己一家人,帮好联系户,带好左邻右舍,疏导居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居民公约。 (二)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授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生产科技等知识,协助党支部、居委会做好居民及流动人口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本社区育龄妇女参加环情、孕情检查和常见妇女病检查;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做好本社区流出、

商户管理公约

商场管理公约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约制定的目的在于通过本公约的实施,对商场实施专业化、系统化、全面化的统一管理,并明确各商铺业主和经营户等各有关方面在经营管理、促销、售后服务以及场地使用、维修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各有关方面的权益。 第三条: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基于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共同繁荣、实现双赢的同一目的,订立本公约。 第四条: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一致认为: (一)平等互利、互助互约是处理全体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之间关系的准则。 (二)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清洁、繁荣、有序的广场环境,是全体商铺和经营业户的共同愿望。 第二章商场的管理

第五条:为保证商铺经营的整体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商场的管理部门将对广场进行统一管理。管理人员通过管理活动,维护全体商铺业主和经营业户的共同利益。 第六条:乙方进驻要求 1、乙方入场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经营证件。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商场的统一形象。 3、未经商场同意,乙方不得经营超出本公约约定以外的商品。 4、乙方对所销售的商品必须遵守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应为消费者提供包退、包换、包修等售后服务工作,乙方所售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要时,甲方可以采取先行赔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5、乙方的商铺装修必须接受商场统一审核、管理,符合商场的各项装修规定标准,并经商场审批后,方可装修,装修竣工时,应由商场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乙方不得损坏和妨碍公共设施,并自觉遵守商场的有关消防、禁烟、用电、卫生等管理规定。 7、乙方不得在其商铺内进行再分割或破坏建筑原型,若相邻多个商铺需打通时,必须向商场提出申请,经商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社区自治章程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社区居民依法实行自治,进一步规范社区组织,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创建社会治安稳定,环境整洁优美,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本社区以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居民民主自治。 第三条本章程根据社会及我社区发展状况适时进行修改,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章程一经通过,社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及驻社区单位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社区自治组织 第一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 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权力机构。根据本社区实际,居民会议采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形式。 第六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依法选举产生和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 3、听取并审议本社区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研究、讨论并决定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

民主监督,并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 4、讨论制定和修订《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 5、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七条社区居民代表的职责: 1、参加居民代表会议,代表本小组居民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代表居民对社区自治事务进行讨论决定。 2、及时向本小组居民传达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3、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反映本小组居民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社区居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可以决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 第十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无权更改,本全体社区居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二节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是本社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地区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居民自治。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由具有选民资格的本社区居民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权力: 1、在政府指导下,有权依法组织居民决定社区内部事务。 2、有权依法协助政府部门办理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 3、有权组织社区居民、单位对地区办事处和基层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

天地数码电脑城商户经营管理规定(草案)

天地数码电脑城商户经营管理规定(草案) 默认分类 2010-01-25 13:19:19 阅读4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天地数码电脑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场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经销商在经营过程当中应当遵照执行本办法中的所有规定,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在制定本办法中,市场坚持采用“活而不乱,管而不 死”的原则,与我市场的经销商共同将我市场的经营秩序管好、搞好。 第四条:市场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保护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凡在我市场内进行经营、经销以及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经营的,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六条:市场内的各经销商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的工作,不得以自己的意志肆意妄行,损害他人的利益。 第七条:违反本管理规定者,市场将依据市场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市场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 入驻须知 第八条:装修注意事项。 为确保各商户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商场的装修行为,保持商场的正常营运,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敬请各装修施工队遵照执行。 第一条、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前必须按照装修方案中的《装修现场围板效果图》将装修现场隔离。 2、所有施工人员需凭《装修工作牌》入场,并要求衣冠整洁,否则商场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入场或清理出场。 3、商场内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睡觉、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其施工场地工作,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将罚款200元。 4、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废弃部件的拆除以及装修材料的大件进出,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同时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

居民自治公约

荷香桥镇居委会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社区居民应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团结邻里、互相帮助、不打骂争吵,争创五好文明楼院,营造美好社区生活环境。 五好文明楼院标准: 1、环境整洁优美 2、文化生活丰富 3、治安秩序稳定 4、计划生育到位 5、抑制各种不良嗜好,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禁止黄、赌、毒,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及邪教组织。 第二条居民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占用路面、楼道,堆放垃圾及杂物;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争做文明市民。 第三条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四条为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成立社区女子秧

歌队、健身队等积极开展社区各项公共活动和各类公益性活动。 第五条家庭和睦。提倡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争创“五好文明家庭”。 五好文明家庭标准:1、遵纪守法2、孝敬父母3、男女平等4、邻里和睦5、勤劳致富 第六条积极宣传健康、环保、科普、优生优育等科学文化知识。 第七条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第八条民事调解小组和居民小组长应积极协助社区协调处理各种邻里纠纷及民事矛盾。 第九条努力提高辖区内居民生活水平,为居民提供优惠措施:1、社区内持《育龄妇女免费查体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到社区计生服务站进行健康检查。2、社区为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第十条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定期在居委会公开栏中公布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严

商铺物业管理方案介绍

商铺物业管理方案 介绍 1

商业街物业管理方案 商铺是指从事具体商业行为的物业。按其经营方式主要为单体经营,集中管理的模式,对商业街商铺进行统一管理,是当前开发商普遍推行的 一种方法,管理的好,对培育区域商业中心和商业品牌有重要影响。对于 开发商来说,开发、销售商铺是前提,但只有开发、销售是不够的,还必须成立专门的商业管理公司对商铺进行管理,才能长久发展。而物业管理只是商业管理公司服务内容的一部分。 当前国内商铺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运营商、物业等对商铺的管理更为重要。如果商铺商业管理不力,影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益,业主不能归还按揭贷款,最终风险还是要落到开发商、运营商、物业的头上。 1.0商铺物业管理理念 商铺是有计划的商业聚集,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商铺区别于其它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统一管理”,要求商铺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商铺是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

”分散经营”,是商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1.1商铺的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管。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铺销售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在法律上确定商铺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1.1.1 ”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理。 1.”品牌审核管理”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2.”完善的租约管理”指:签定租约、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进入。 租约管理包括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还有其它比较关键的租约条款管理,比如:承租户的经营业态是受到整个商铺的统一商业规划的限制,如果发生重大变化,须经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经开发商认可); 3.营业时间的确定; 4.承租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的尺寸大小、悬挂位置、语言文字方面须接受统一管理; 5.为整个商铺促销承担的义务; 6.承租人对停车场的使用,确定有偿还是无偿,有无限制; 7.投保范围事宜;

特约商户管理规定

特约商户管理规定 1.目的 满足业主需求,加强对特约商户的监督。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各园区/项目。 3.定义 特约商户是指由各园区/项目为方便业主而联系的,或由外界机构提供上门服务的各类具备合法资格且经园区/项目评估合格的临时性服务供方(政府机构、国家事业单位、公益性活动除外)。 4.职责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商户应提供的资料 5.1.1《营业执照》复印件。 5.1.2促销产品须出具有关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资料。 5.1.3涉及服务人员技能对服务有重要影响、政府部门另有要求的,须出具资质证明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1.4对在管理服务区域内派发、张贴、摆放商品介绍等宣传印刷品,应核实是否与其经营范围一致。 5.1.5促销人员身份证或工作证及其照片。 5.1.6以上各类资料,园区/项目均须保存复印件,以备查证。 5.2特约商户审批程序 5.2.1经办专业组应对特约商户的相关证照的真伪及有效期、负责人和相关资信予以审核,

如申请人员非该单位负责人员,还应通过相应渠道如电话、拜访等形式向其单位进行核实,必要时应获取核实凭证。 5.2.2由特约商户向各园区/项目提出申请,并填写《商业活动申请表》。 5.2.3由项目总经理负责对特约商户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与特约商户签订相关协议。 5.2.4由多种经营UTF长将批准意见知会特约商户,并安排专业组有关人员予以管理与配合,有关特约商户的各种资料项目须建档保存。 5.2.5特约商户或个人应缴纳管理费用及一定金额的风险保证金,具体金额由项目总经理或多种经营UTF长与对方协商确定。 5.2.6进出小区的促销/宣传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按安全管理相关程序中有关出入的要求进行管理。 5.3对特约商户的现场控制 5.3.1须对进场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商户只能在指定场所进行活动的,必须按物业规定的时间进、出场,遵守小区的安全、环境(如清洁卫生、噪声、灯光等)管理规定,且不得损坏或挪用公共设施。 5.3.2进场从业人员的仪态及柜台布置须符合要求,以保证小区良好的形象。 5.3.3进场从业人员需携带业主的物品离开小区时,应严格按照物资搬运放行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放行。 5.3.4对需要进入小区内住户家中提供服务的特约商户,物业应事先对其行为进行相应的约束或警示,并提醒住户在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的事项。 5.4若属在管理服务区域内临时搭建摊位进行的招商活动,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工商许可证。 5.5所有与特约商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在各园区/项目总经办备案留存。 6.记录表格 《商业活动申请表》 《商户服务协议书》

社区居民公约

杨府社区居民公约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杨府居民区的社区管理,维护全体居民和社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中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居民家庭和社区单位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公约,全体居民和社区单位均须自觉遵守。 认真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一、在日常生活或生产及社会活动时,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七不”规范。 二、执行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服从居民委员会的管理。 三、遵守居民会议,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居民管理制度。 四、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集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五、提倡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浓厚的学习环境。 六、实行优生优育、晚婚晚育;提倡每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配合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配合、参与社区中各项管理。 八、提倡诚信、公正原则;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九、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措施,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十一、本小区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绿化和随意砍伐树木; (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3)占用或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设施或移装共用设备; (4)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5)随意停放车辆;乱设摊、乱设集贸市场; (6)随意堆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7)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8)传播封建迷信思想、有损社会公德行为; (9)修练法轮功及组织、传播法轮功等邪教; (10)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 (12)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 (13)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发扬社会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向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 十三、居民将房屋出租、出借时:应告知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办理私房出租时一切相关的手续,同时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小区商铺管理办法 1.各商铺业主及承租人以及下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商铺业主及承租人在办理进场手续时必须为所有下属员工办理本大厦的《临时出入证》。 3.业主和承租人须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商铺,以便检查。 4.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5.商铺的装修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手册”、“临时公约”及《商铺装修管理规定》的规定。 6.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装袋后,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箱。 7.各商铺在施工过程中及今后的日常营运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将定期对各商铺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8.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如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业主/承租人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讨。 9.各商铺的车辆(包括送货车)必须遵守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执行。 10.各商铺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 11.各商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或摆放各类设施等有损小区整体环境的行为。如有违反,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2.未经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任何商铺不得在公共地方张贴任何海报或告示。 13.商铺招牌灯箱制作、安装位置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安装过程。 花园商铺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花园商铺业主(使用人)的行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使物业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业主(使用人)必须遵守花园《业主公约》和《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条业主(使用人)在装修开工前应自行向花园管理处和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办理装修申请、验收等手续,并交付相关费用。 第三条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商铺立面;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等进行违章凿、拆、搭、占等;不得擅自安装各类保安门、窗、栅等;并须对商铺地面进行适当装修。 第四条装修用电(水)必须通过业主(使用人)电(水)表,所用电(水)费须按规定缴纳。私自外接电源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该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装修施工时间应在8:00--20:00内,不得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休息。 第六条商铺的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须袋装,且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应直接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院落居民自治公约

院落居民自治管理公约 为强化居民自治,保障居民合法权益,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和院落管理的积极性,共同建设一个“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院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公约。 一、凡居住在本院的居民,都应严格遵守本公约,协助本院委会开展工作,执行院委会的相关决定。 二、门岗管理 1、门卫人员要与院委会签订上岗协议,接受工作安排。 2、门卫人员应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礼貌待人、文明用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保持高度警惕,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认真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和外来车辆的进出登记和停放安排。来访人员如携带贵重物品出门,必须有房主送行或核实后方可放行。对外出的车辆注意检查,防止居民车辆被盗。 4、不得在门卫室内外搞其他与职责无关的活动。禁止在工作区域内堆放私人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值班时间严禁喝酒、赌博、脱岗。若遇紧急突发事件需暂时离岗,必须找人代岗。 6、夜间应主动对楼栋单元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遇深夜进出人员应问明身份后方可开门。

7、收发报刊、函件等应当面点清,并做好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不积压、不私拆。 8、搞好值班室清洁,做好门前“三包”,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9、协助社区和自治领导小组做好临时工作。 三、环境卫生 1、院内公共区域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无乱贴牛皮癣、无卫生死角(楼道清扫人员和清扫方式要明确)。 2、院内禁止养鸡鸭等家禽,更不得圈占院内花园或空地搞搭建,对已有的搭建根据居民意见逐步清理。 3、院内绿化定期修剪整齐,死树、枯枝及时清除、更换,绿化带内枯叶、垃圾及时清除。 4、楼道内不得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5、院内居民装修房屋不得违反房管局相关规定或损害邻居权益,需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垃圾或材料物品时要征得院委会同意且不影响居民出行。 6、自治领导小组组织居民定期疏掏雨、污管网、化粪池,保持通畅,维护维修公共设施。 四、治安秩序 1、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灭火器,无缺失情况。 2、居民要做好自我防范,家中不得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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