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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方面的案例分析

关于税收方面的案例分析
关于税收方面的案例分析

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实践课题关于税收方面的案例分析

关于税收方面的案例分析

我是XXX县广播电视大学的一名学生,在学习法学这门专业期间对税务执法案件很感兴趣。同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遇到各种涉税争议如: 1.税收管理争议;2.税务违法案件争议;3.涉及债务的税收争议。都需要我们去认真的解决,但是由于现行税收存在一定的缺陷,我们要在中间进行调节,常用的有以下几种调节方式:1.税务机关与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2.行政复议解决;3.诉讼解决;4.其他方式;同时税收争端作为一种税收管理的一种衍生物,它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税收争议来发现我们税收征管的中存在的问题,减少税务争议的发生。

[基本案情]:

甲企业与该企业职工李某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将某车间租给李某生产经营,由李某按期付租金给甲企业。李某承租该车间后一直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并以甲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2003年1月,其主管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李某一年来的账册进行了检查,发现此间李某共偷逃税款计125670元,遂于2月15日对李某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李某接到决定书后,将资金和货物转移后出逃,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税款。4月5日,该县地税局对甲企业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缴纳李某欠缴的125670元税款。甲企业以自己不是纳税义务人为由拒绝缴纳李某欠缴的税款。4月25日,该县地税局向甲企业下达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在限期内,甲企业仍未缴纳税款。5月20日,经局长批准,该县地税局对甲企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查封了甲企业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一辆小汽车,在该企业仓库保管,并责令企业有关人员看管。5月25日汽车被盗。该企业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税收保全措施不服,于6月20日向该县地税局的上级机关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税务机关撤消县地税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并赔偿企业被盗汽车。

[争议问题]:

(一)偷税及其偷税的处罚。

(二)对本案中已被税务机关查封的物品,在由纳税人保管期间遭受损失,应由谁承担?[法理分析]:

首先,《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本案中出租方甲企业未能履行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义务,对于李某欠缴的税款应承

担连带纳税责任。因此税务机关可向甲企业追缴李某欠缴的应纳税款。

《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对该县地税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在没有缴清税款或没有提供纳税担保前,当事人无权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上级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其次,《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本案中,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前按规定程序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并经该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因此该县地税局采取的保全措施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没有违法和不当之处,应予维持。

再次,企业应该承担小汽车被盗的保管责任。依照《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可以指令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保管责任由被执行人承担。”税务机关查封的小汽车在该企业仓库保管,因此保管责任应由企业负责。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所称的损失,是指因税务机关的责任,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利益遭受直接损失。”可见本案中损失的责任不是由税务机关造成的,因此不应该由税务机关赔偿。

因此该市地税务局复议人员经过细致的审查,于2003年8月15日,作出了如下决定:1.因甲企业未缴清应纳税款,拒绝受理甲企业提出撤消税务处理决定的复议申请。2.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确认税收保全措施合法。3.甲企业应承担保管被查封物的责任,被盗小汽车的损失,不属于税务机关赔偿的范围。

最后针对当前我国税收争议产生的原因,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减少法律法规的漏洞。在税收立法前应当进行范围较广的调查,了解当前税收征管的实际,倾听作为税收管理者和纳税义务人双方的意见,增加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真正落实有法可依。

2. 清理法律中相互矛盾的规定使纳税人能够跟更好的执行税收政策,避免使纳税人处于双向违法现象的出现,维护法律尊严。

3.继续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使纳税义务人能够了解完成纳税义务的光荣性,以及争取其对税收管理的支持。

4.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使之与我国的税收发展的形势相适应。

5.大胆创新、勇于开拓不断革新征管手段使之更好的服务与纳税人。

6.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完善税务干部的知识结构,以适应税收形势的变化。

7.税务机关应当树立正确的争议解决观,面对税务争端作为税务机关要积极应对,不应消极回避,建立良好的争议解决机制。对于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原因引起的争议的应当据理以争,维护税务机关的尊严;对于税务机关的过错应当寻找原因进行改进。

8.建立专门的咨询机构加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税务干部之间的沟通,将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予以归纳分析,了解税收情况的动态变化,定期反映给决策机构,并及时将结果或意见反馈给相关人员。

案例分析的法律价值

案例分析的法律价值——以行政法案例分析为视角 【摘要】:案例是分析者结合事实和法律对实际的案件进行解释和认定的过程,案例分析无论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都源远流长,而且具有持久的影响力。由于案例分析是一个复杂的主观认识过程,分析的方法、分析的过程和分析的目的与动机对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具有重要的影响。而一切案例分析则具有同一的实用意义、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理解法律文本、阐明基本法理;发现法律规则,引导法律的实施和适用;预测法律走向,促成法制的完善与发展;提高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效率;并最终实现保障社会公平的法律内在价值目的。 【关键词】 【正文】:古罗希腊思想家亚里斯多德时代盛极一时的“教授问答复法”,实际上在欧美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教学中仍然适用。案例分析是分析者结合事实和法律对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进行解释和认定的过程,案例分析无论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都是法律实施和适用的普遍方法。 如果说政府规制的研究视角是为传统行政法学的脸谱画上新的色彩,而如何不使其显得突兀或者又一不小心将京剧演员化成了越剧演员,关键在于行政法学者能不能找到这样一支神来之笔。叶书的创新之处——行政法三层次案例分析方法,用管制理论描绘行政法案例,通过将案例置于其所处的时代特征、管制背景、利益阶层之间的复杂结构等所组成的一个广阔背景中来观察,在传统的权利义务争议之外,发展出制度与程序、政策与策略面的考量,从而将管制理论引入行政法学,拓展了行政法学的政策功能并且又不使其以一种完全陌生的话语出现——正是叶书对新行政法学所作出的最大贡献。 具体来说: 第一层次是我们所熟知的传统以请求权为基础,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法律适用问题为核心的分析方法,从权利和救济层面,以法院的视角来审视个案所涉的法律问题; 第二个层次,以当事人主张的权利救济背后相关的制度与程序为出发点,超越个人之间的争点,更超越法院的考量,从整体制度的内涵与程序,探究事件发展过程中各种权力部门之间的互动,包括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之间、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的互动,结合事件发生的各种背景原因,进而作制度改革面向的思考; 第三层,在案例检讨和制度考量的基础上,就整个体制运行的政策和策略层面予以审度。实际上是对政府对该案例所涉及的行业的规制政策和规制手段的整体考量。(见表1) 表1 三层次分析结构图(略) 该表出自《行政法案例分析与研究方法》,第43页。 实际上,三层次分析方法是在传统的分析当事人权利义务纷争为第一层次分析的基础上,架构制度与程序以及政策与策略两个面向的考量,此种多层次的分析方法,在注重私权救济之外,进一步就个案背后所隐藏的制度与政策面向的问题作深入探究,从而使行政法的案例分析具有了政策反思的功能。

税务管理案例分析题(学生用)教学文案

《税务管理》案例分析题 【案例1】 案情:某税务所2011年3月15日实施检查时,发现国力商店(个体)2011年2月19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11年3月16日作出责令国力商店必须在2011年3月19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2】 案情:某税务所2011年3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个体)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3月16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2011年1月22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月25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3月18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3月25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3】 案情:广西来宾县国税局稽查分局的稽查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两年前有一份缴款书因税务人员的粗心大意、计算错误而少缴了1.5万元的税款。为此,稽查人员把情况对该企业作了说明,要求该企业补缴少缴的1.5万元税款,并下发了限期补缴税款通知书。该企业对此予以拒绝,理由是:造成少缴1.5万元税款的责任是税务机关,而不是企业,而且该企业实现的那笔税款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因而有理由拒绝补缴这笔少缴的税款。 请问:该纳税人拒绝补缴这笔1.5万元的税款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例4】 案情:纳税人甲自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欠缴税款30万元,经过对企业应收款账户进行检查,发现A企业尚欠甲的货款12万元,按照购销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应付款,B企业尚欠甲的货款8万元,约定在2011年4月5日归还,甲欠C企业货款10万元,2011年2月1日到期。甲企业现有财产是:价值45万元的房屋2010年12月5日已经设置的抵押;价值5万元的原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因加工费未付于2010年12月31日被留置;价值10万元的股票于2011年4月10日质押在C企业;未设置抵押的其他设备价值15万元,现税务机关要归甲企业欠税进行清缴。 请问: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收入-费用=利润,如何少纳企业所得税? 少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应该从收入与费用两个方面入手。 关于收入: 事实上纳税与开具发票存在必然的联系,开票必然纳税,而收入又是开票的前提,现阶段不用开票的情形很少,所以利用不开票来规避收入可操作空间越来越少。 关于成本:体现在损益中的成本主要是营业成本,营业成本一般可划分为三大类,一个是制造成本;一个是购进成本;一个是劳务成本,因而要想使利润边少,必然要求提高营业成本,如何人为提高成本要结合企业的营业特点和所属行业来进行。 关于费用:费用是对所有企业都普遍存在的,种类多样化,支出的可操做性广泛,因为多是企业所得税偷逃和规避的重点。 经典财税讲解28种操作手段…… 核心提示:核定征收之前,相关的费用、材料、成本,即使没有发票也可以虚拟入帐,特别是原材料,可虚拟进货领用,然后进入成本,进行核定后,相对减少帐面利润。这种方法可以加大生产成本。费用也可如次操作。可将公司之前领用的原材料假设有一部分没有发票购进而直接领用;就有发票的部分转到后期查帐征收时候再进行领用。可至少变相增加成本10%。以后操作方面就需要公司多开材料发票或进行委外加工发票,虚拟加大生产成本。这种操作上目前很多企业在用,需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确保生产成本在50%左右。并注意稳定性。。 01、工资薪金社保 A、在操作上首先要符合税法上规定的形式的要件; B、签定虚拟用工合同每月申报个税即可;不一定要交纳社保(具体人数自己掌握) C、对于一些签定虚拟合同的员工可做辞退处理,给予补偿这个可在税前列支 D、根据公司的营业业绩可增加10人左右,每人按3000左右设定标准,一年可多列支36万费用。 E、至于新增员工社保问题可在年检上做假的报表进行,目前很多企业都这样做,可行。

云平台税务用户案例分析

税务行业最佳实践 一、概况 2008年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金税三期工程属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融合了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了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搭建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实现“降低税务机关征纳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的“两提高、两降低”的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背景 按照金盾工程的总体规划,根据国税总局的要求,税务局自2015年9月8日8时30分起,“金税三期”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实施金税三期工程,将通过信息网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全方位的税收服务,逐步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从而大大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然而,一旦系统出现问题,将影响报税人税金的缴纳,不但会造成报税人员的挤压,降低政府对外服务形象,而且会给国家造成损失,其运行环境和运维能力对税务信息化发展、税务业务工作推进、社会服务等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三、面临的挑战 异构架构管理难度大 税务局数据中心建设和金税三期的业务扩展,新增X86架构服务器100余台,全部进行虚拟化以提高设备的应用效率,所用的虚拟化软件包括VMware、Citrix两种虚拟化架构,根据业务的分级不同,将服务器、存储等分为多个资源池进行管理,出现不同系统在不同平台进行管控,不利于工作的协调统一。 系统监控不全面,对虚拟化及系统健康状况无法及时跟踪 随着虚拟化技术的引入,传统的PC服务器和集中存储等逐步被虚拟化和分布式存储所替代,设备的增加和新技术的应用,需要管理人员更加丰富的专业技能要求。在虚拟化平台上部署有网报、征管等十几个应用系统,且多为集群架构。而针对物理机、虚拟化平台及其上面部署应用的使用情况、健康状况,现有的管理系统不能全方位的进行实时跟踪监控,一旦有一分钟问题的出现,就会对人们报税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自动化运维程度低,运维工作浪费大量人力物力 网上的报税服务系统,是税务工作者面向大众的一个重要的服务展示窗口,而运维工作更是保障的基础。但在遇到事件时,往往不能对系统问题进行及时定位,而且事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篇一: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我于5月20日至6月18日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业务培训班。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税收稽查业务培训,我感到收获是多方面的。能 克服了畏难情绪,学到了许多业务知识,提高了稽查技能,增强了 干好税收稽查工作的信心,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通过学习,更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多种处理税收稽查业 务问题的方法,增加了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 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学习了《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党 风廉政建设专题》、《企业所得税政策》、《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 组实施》、《虚开发票案件的取证要求》、《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 实务》、《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增值税扩大抵扣业务讲解》、《国际税收管理(避税、反避税)》、《税收行管法疑难讲解》、《防 范稽查职务犯罪若干问题》、《涉嫌危害税收行管犯罪案件取证要 求和方法》、《消费税政策完善要点讲解》、《协查系统及辅助查 询工具》、《会计电算化软件介绍及技巧》、《稽查查账软件的应用》、《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房地产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实务》、《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出口退税业务与稽查实务》、《稽查干部心理调节》、《增值税基础知识》等课程,通过对税收 案例的分析受益非浅。 作为一名税收稽查工作人员要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知识,还要懂 得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工作方法的灵活运用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和 技能,真可谓包罗万象。 通过学习,我认为,这次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非常实用。过 去一些概念和一些新知识点比较模糊,经老师的讲解,都基本弄懂 弄通,为今后提高实际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知识储备。 在学习中《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中深刻了解了十七大的主要内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什么,对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特”在何处、需要什么样的“特” 。党的十七大 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xx同志代 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回顾了过去5年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开展的

税收案例分析练习题概览

增值税 1.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100元(含税)商品,其成本为60元(含税),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商品7折销售; 二是,购物满100元者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均为含税价); 三是,购物满100元者返还30元现金。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暂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解:方案一、7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售价70元 应缴增值税额=70÷(1+17%)×17%-60/(1+17%)×17%=1.45(元) 利润额=70÷(1+17%)-60÷(1+17%)=8.55(元) 应缴所得税额=8.55×25%=2.14(元 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 现金净流量=6.41-1.45=4.96 方案二、购物满100元者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均为含税价) 应缴增值税额=100÷(1+17%)×17%-60/(1+17%)×17% +30/(1+17%)×17%-18/(1+17%)×17%=7.55(元) 利润额=100÷(1+17%)-78÷(1+17%)-30/1.17*0.17=14.44(元) 应缴所得税额=14.44×25%=3.61(元) 税后净利润=14.44-3.61=10.83(元)。 现金净流量=10.83-7.55= (元) 方案三: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 应缴增值税税额=[100÷(1+17%)×17%-60÷(1+17%)]×17%=5.81(元) 利润额=100÷(1+17%)-60÷(1+17%)-30 =4.19 应纳所得税额=4.19×25%=1.05(元) 税后利润=4.19- 1.05 =3.14(元) 现金净流量= 3.14- 5.81=-2.67 (元) 2.蓝天建筑安装材料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有两大业务,一是批发、零售建筑安装材料,并提供安装、装饰业务;二是提供建材设备租赁业务。 2010年5月份,该公司的经营业务如下: 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额82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10.8万元;提供安装、装饰服务(不含税)60万元,设备租赁服务(不含税)16万元,共获得76万元。 该公司财务人员根据上述业务和会计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应纳营业税额=760000×5%=38000(元) 税务机关经过查账,将其应纳税额调整为: 应纳税额=(820000+760000)×17%-108000=160600(元)

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试题

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试题 学习的过程就是思考的过程,就是提出问题,下面小编提供为大家了一些税务师考试的试题,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每题至少有2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框内,多选、少选、答案辨别不清均不给分,每题2分,共20分) 1.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 )。 A.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B.抽样取证 C.将证人传唤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D.先行登记保存 2.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有( )。 A.陈述、申辩 B.被告知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 C.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D.申请听证 3.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 )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A.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B.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C.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D.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4.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 )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A.证据形成的原因 B.发现证据时的环境 C.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D.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行政复议参加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5.以下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指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6.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 A.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C.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D.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行政诉讼法》规定应当由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因在于( )。 A.先取证后裁决是行政程序的一项基本规则 B.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动地位,举证能力强 C.行政机关拥有足够的经费、专门的仪器设备和技术保障手段,有取证优势 D.行政机关在实施行为时无需征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意。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没有举证能力 8.下列各项中,经国务院确认属于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的是( )。 A.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B.减免税项目的审批 C.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题库-案例分析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题库 第一部分 一、案例分析:(共50 题) 1案情:某税务所在2001年6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星星商店(个体)2001年5 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1年6月13日作出 责令星星商店必须在2001 年6月20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无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 条规定:"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规定。" 星星商店自2001 年5月20 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1 年6月13 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税务所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 2、案情:某税务所2001 年6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系个体)开 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6月14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4月24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月26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6月16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6月2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 元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有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 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 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案情: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8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大众饭店(系私营企业)自2001 年5月1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1500 元,税务所于8 月18 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令大众饭店8月20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 2、补缴税款、加收滞金,并处不缴税款1倍,即1500元的罚款。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00 分)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设置。关于其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它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规章制定权 B.它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也不享有规章制定权 C.它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规章制定权 D.它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但不享有规章制定权 答案:C 2、根据《行政许可法》、《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税务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方式实施管理的特定涉税事项是()。 A.纳税人拆本使用发票 B.纳税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C.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或者运输空白发票 D.临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 答案:D 3、某市地方税务局向某企业发放《印花税票代收许可证》后,发现该企业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问题。经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调査核实,申请材料系伪造,内容不真实。根据《行政许可法》,在办理该代售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前,市地方税务局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是()。 A.吊销许可证 B.撤回该许可 C.撤销该许可 D.废止该许可 答案:C 4、某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市宜林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批薯片涉嫌违法使用大量添加剂。遂将该批薯片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5日。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关于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适用条件、程序与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上不属于行政强制行为,理由是《行政强制法》对这种行为没有作出规定 B.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上属于不可诉行政行为,理由是该行为对宜林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 C.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适用条件是该批薯片作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D.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在程序上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现场直接作出,登记保存期限15日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C 5、根据《行政处罚法》及《税务稽査工作规程》,税务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以书面形式事先告知纳税人有关事项,其中包括()。 A.纳税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不按期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 B.税务机关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以及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 C.税务机关据以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全部证据材料的名称与数量、法律理由及依据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本文主要针对大型商场销售实务中地增值税作税收筹划地分析.以下是基本概念和相关税收规定: ()折扣销售,即商业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给予购货方价格上地优惠.其税收政策,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可按折扣后地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应以其全额计征增值 税. “营改增”也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折扣后地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名现金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缩短企业地平均收款期,而协议许诺给予企业地一种折扣优惠.折扣地表示常采用如,,N地符号表示. 其税收政策,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折让,指在货物售出后,由于其品种、质量、性能等方面原因购货方虽未退货,但销货方需要给予购货方地一种价格折让. 其税收政策,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地销售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地销售额中扣减. 案例分析如下: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假定每销售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元.年末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送”,即每销售元商品,送出元地优惠.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选择:(假设增值税率为,企业所得税率为)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方案二: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赠送折扣券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 方案三: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返还现金“大礼”元; 方案四: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元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 现假定商场单笔销售了元商品,各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各自地税收负担和税后净利情况(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案例1中韩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分析

案例9.1 中韩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1994年)中关于税收饶让的条款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双方政府近期将对饶让条款的延期问题(协定第二十三条第四款)展开磋商。 一、国际税收协定中税收饶让的影响 税收饶让,也称作税收饶让抵免(Tax Sparing Credit),是指一国政府(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投资得到投资所在国(收入来源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待遇。税收饶让的目的是在运用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条件下,保证资金输入国为吸引外资所做出的种种税收减让得到落实,税收优惠得到充分发挥。 根据中—韩协定第23条的规定,双方均把对方按本国税收鼓励法律实行的减免视同已缴,给予抵免待遇,但对股息分配前的所得税有例外(协定中韩国政府不采用抵免)。 下面举例说明中韩协定中税收饶让条款对企业的实际影响。(见下图) 1.按照1994年签订的中韩协定中对汇回利润给予税收饶让的规定: 收入来源国(中国)对原来35%的税率进行免税,现在实际为0%,按照税收饶让条款,居住国(韩国)视同韩国居民纳税人在收入来源国(中国)缴纳了35%的税款,仍然给予35%的抵免,只征收5%的税款,则实际上该纳税人总共只缴纳了5元税款,所剩的收入净额为95元(100-5=95)。 2. 如果1994年签订的中韩协定中税收饶让条款到期不延期: 上诉案例中,由于韩国居民企业在收入来源国(中国)享受优惠而并未纳税,居住国(韩国)按照企业在中国的实际纳税额进行抵扣(抵扣额为0),则征收40元税款,该纳税人所剩的收入净额为60元(100-40=60)。 可见税收饶让的延期对在华投资的韩国企业来说是有重要影响的。 二、关于对股息所得间接抵免问题的说明 1.间接抵免的特点 根据抵免规定的不同,税收抵免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两种方法的原理一样,但相对于直接抵免而言,间接抵免有如下特点:首先是适用对象不同,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抵免关系,同一法律实体的派出机构不享受间接抵免待遇,自然人也不享受间接抵免待遇。其次是适用范围不同,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仅为股息一项所得,直接抵免适用于包括营业利润、劳务所得、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在内的各项所得。第三是计算方法不同,在计算可获间接抵免的所得数额时,要将母公司来源于子公司的股息,通过公式换算为含税所得。 2.中国等亚洲国家对间接抵免的采用情况

税收案例分析

第五章多元线性回归案例分析 【例3.2】中国税收增长的分析 一、研究的目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的财政收支状况发生很大变化,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1978年为519.28亿元,到2002年已增长到17636.45亿元,25年间增长了33倍,平均每年增长%。为了研究影响中国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规律,预测中国税收未来的增长趋势,需要建立计量经济模型。 影响中国税收收入增长的因素很多,但据分析主要的因素可能有:(1)从宏观经济看,经济整体增长是税收增长的基本源泉。(2)公共财政的需求,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体,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的完善等都对公共财政提出要求,因此对预算支出所表现的公共财政的需求对当年的税收收入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3)物价水平。我国的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以现行价格计算的GDP等指标和经营者的收入水平都与物价水平有关。(4)税收政策因素。我国自1978年以来经历了两次大的税制改革,一次是1984-1985年的国有企业利改税,另一次是1994年的全国范围内的新税制改革。税制改革对税收会产生影响,特别是1985年税收陡增215.42%。但是第二次税制改革对税收增长速度的影响不是非常大。因此,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分析各种因素对中国税收增长的具体影响。 二、模型设定 为了全面反映中国税收增长的全貌,选择包括中央和地方税收的“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各项税收”(简称“税收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反映国家税收的增长;选择“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经济整体增长水平的代表;选择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作为公共财政需求的代表;选择“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作为物价水平的代表。由于财税体制的改革难以量化,而且1985年以后财税体制改革对税收增长影响不是很大,可暂不考虑税制改革对税收增长的影响。所以解释变量设定为可观测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商品零售物价指数”等变量。 从《中国统计年鉴》收集到以下数据(见表3.3): 表3.3 中国税收收入及相关数据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真题与答案

天河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本案应由()责令天河县公安局限期履行。 A.天河县法院 B.天河县政府 C.天河县政法委员会 D.天河县检察院 7.石湖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因禽类宰杀市场管理需要,石湖县所有禽类宰杀单位或者个体户,须在规定期限到县政府临时成立的禽类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禽类宰杀证,违者予以罚款。个体户某未按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禽类宰杀证,禽类管理办公室对某罚款500元。下列关于该案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某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若一并对石湖县政府的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B.石湖县政府的文件虽属设定许可和处罚,但是行政复议程序中复议机关对该文件一概不予审查 C.若某直接向法院起诉,应以石湖县政府为被告 D.禽类管理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罚款决定,某申请复议时应以其为被申请人 8.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起诉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B.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C.原告应当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不能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D.原告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提供证据 9.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政案件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围的是()。 A.某为设立公司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对不予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B.吴某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吴某了解到房产开发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 C.某市政府制发文件,要求凡非本地生产禽蛋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禽蛋制品企业对该文件不服提起诉讼 D.某化工厂排污影响王某的鱼塘,王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管职责,遭到拒绝后提起诉讼 10.中江县人民政府与鸿大开发公司签订《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致远科技公司持有经市政府批准取得的第8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第8号地块位于该地区旧城改造围。鸿大开发公司获得改造围新建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预售。致远科技公司认为,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处理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虽存在合理性问题但合法,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B.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应当判决确认中江县人民政府的行为,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因为致远科技公司不是《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的当事人 D.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应当判决撤销中江县人民政府的行为,并责令其在一定期限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税务违法与处罚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税务违法与处罚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一、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某基层税务所某年7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华美服装厂(系个体工商户)已开业两个月没有纳税。7月16日,税务所依法对华美服装厂进行了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5月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5月10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至检查日共生产销售服装420套,应纳税款2200元,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7月18日作出如下决定: 1、责令服装厂7月25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 2、按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二倍罚款。 7月19日,税务所向华美服装厂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7月21日税务所按上述处理意见做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华美服装厂,同时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该服装厂于7月25日前缴纳税款和罚款。 华美服装厂认为该厂刚开业两个月,产品为试销阶段,回款率低,资金十分紧张,请求税务所核减税款和罚款。7月25日该服装厂缴纳了部分税款500元。7月27日税务所又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限该企业于8月1日前缴清全部税款及滞纳金。8月3日,在两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税务所长会议研究决定,税务所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押了服装厂价值约相当于税款和滞纳金和罚款的服装,交付拍卖公司拍卖,并以拍卖收入抵缴了税款和滞纳金。服装厂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罚过重,于8月3日书面向税务所的上级机关某县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税务所对做出的处理决定,8月7日,税务所对华美服装厂未缴纳的罚款执行了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上述情况: 1、请分析华美服装厂存在哪些主要违法行为?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如有,是哪些?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如有,是哪些? 二、税务行政诉讼案例分析: 某市某建材公司,主要业务为向客户销售散装水泥。某年4月该公司将散装水泥改为袋装水泥,并在水泥价款之外以每条20元的价格向客户售出水泥袋4000条,收取水泥袋款80000元,记入与水泥袋厂的往来账户中。 当年6月15日,该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建材公司的税务检查中发现,以上水泥袋款收入没有申报纳税,在依法履行了告知程序之后,于6月20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建材公司于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同时处以所欠税款6倍的罚款。 建材公司承认其水泥袋款收入应该纳税,但对税务机关的6倍处罚不服,在交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后,于6月2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6月28日,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建材公司的银行账户中划走罚款。 根据以上情况,请分析: 1、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有不当之处? 2、建材公司是否可以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2019-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单选练习题(13).docx

2019-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单选练习题(13) 201. 2008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且砸毁了旅社的物品。工作人员报警之后,公安派出所的民警及时赶到,制止了吴某的行为,并且根据吴某的行为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执法人员使用警械制止吴某的行为,属于直接强制B.执法人员应当当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C.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D.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该罚款 202. 当事人在( )情况下,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A.银行无存款B.确有经济困难C.当事人外出经商D.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违法203. 扣缴义务人A公司以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的方式,阻挠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当地税务机关对该公司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成立,向A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定书》,告知其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公司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之日起5内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B.税务机关在收到A公司的听证要求后30日内举行听证C.听证开始后,由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宣读听证会纪律D.在听证过程中A公司提出延期听证的请求,听证主持人可以决定准许或不准许204. 下列选项中不是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的是( )。A.合法原则B.公开、公正原则C.效率原则D.及时原则205. 某晚,某省会城市的出租车司机李某驾驶出租车载乘客王某去某宾馆。当行驶一半路程后,李某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其女友约其见面。李某便谎称宾馆已到,又加收了王某的夜间行车费两倍的路费,就直奔回去与女友约会。王某下车一打听方知上当,于次日向该市相关行政机关举报。该行政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某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李某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若要申请行政复议,( )为复议机关。A.宾馆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B.某省人民政府C.该行政机关D.上一级主管机关206.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A.60日内B.30日内C.15日内D.3个月内207. 行政机关对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 )。A.上级行政机关只能责令其受理B.上级行政机关应当直接受理C.由人民法院裁定其受理D.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可以直接受理208. 甲市人民政府依冶金公司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局对冶金公司的矿区土地使用权的错误登记,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 (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 税收抵免限额=境、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境外所得总额) 【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 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 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所得+境外所得)*25% 2.限额抵免方法: 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 3.限额抵免使用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操作思路: A:境外应纳税总额;

税收筹划案例及分析

《税收筹划》教学案例 一、增值税筹划案例 案例1 销售激励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基本案情 海岛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零售为主,商品销售平均利润为30%。他们准备在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企业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企业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他们向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三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方案一:让利(折扣)20 %销售,即企业将10 000元的货物以8 000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 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 000元现金。企业决策者根据不同促销方案的涉税情况做出决策。 二、分析点评 (一)筹划分析 现以销售10 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公司每销售10 000元商品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0元。具体计算分析如下: 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 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 000元的商品作价8 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 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 应纳增值税额=8 000÷(1+17%)×17%-7 000÷(1+17%)×17% =1162.39-1017.09 =145.3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 000÷(1+17%)-7 000÷(1+17%)-600]×25% =63.68(元)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复习攻略和技巧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复习攻略和技巧 《税收相关法律》应试策略:《税收相关法律》内容广泛,涉及的部门法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很多,考生在备考复习中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巧。 考生要重点掌握教材各章节的基本内容,尤其是新修改、增加的内容。从近几年的试卷内容看,教材是复习应考的基础,考试内容基本上源于教材,从未超出教材范围。考生在复习时应先通读大纲,了解考试要求,明确复习重点,并对教材中新修改、增加的内容予以高度关注。在历年试卷中,这部分内容所占分值比重在增加。此外,还需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今年的考试教材变化较大,根据以往经验,复习时应以新教材为准。 除教材外,考生还应关注相关法规的有关内容,对新增加的法规、司法解释的部分条款,考生应有所了解和掌握。其他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中具有实用性的条款考生也应掌握。通过对厉年试卷内容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考试正在逐步增加一些相关法规的试题内容,只是所占分值比例相对较小而已。 考生还应注重理论与实务的联系。税收相关法律科目落脚点是相关法律与税收的结合。这种结合不仅包括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联系,而且也包括法律规定与税收征管行为的联系。分析历年试卷,我们可以看到试题内容有向此方面靠

拢的迹象,纯理论性试题和教材语言式试题正在逐渐减少,实务性试题正在逐步增多。 将知识点系统化是考生备考复习中要着重解决的一个问题。将知识系统化的前提是通读教材,掌握基础知识和要点。考生在复习时应把各章节重点内容纵向串联起来,并对各部门法中相近、相似的知识点进行横向比较,在此基础上,对特殊的、易混淆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理清各部门法的单行法条与司法解释法条的对应关系。 考生还要注重做题。大多数考生复习时间和应试经验有限,需要选择数量适当且质量好、层次高的习题、模拟题辅助复习。考生做题不仅可以深化记忆,培养解题思路和方法,而且也可达到检验复习效果的目的。

《税务会计》案例分析答案

第一章例24 『正确答案』 (1)甲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甲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通知申报,逾期仍未申报,构成了偷税,税务机关应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税务所执法行为的不妥之处在于: ①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所未经批准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做法不妥。 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有申诉、抗辩权,税务所未听其申诉,做法不妥。 ③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税务所核定甲某的应纳税款为1000元,而扣押了甲价值1500元的一批服装,扣押货物的价值超过了应纳税款的价值,该做法不妥。 ④税务所将服装以1000元的价格委托某商店销售,用以抵缴税款的做法不妥。 按照《关于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拍卖优先的原则确定抵税财物拍卖、变卖的顺序,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委托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或者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处理。税务所未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而是直接委托某商店销售,做法不妥;此外变卖抵税财物的价格,应当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税务所未参照同类货物的价格,直接按照1000元的价格委托某商店销售,做法不妥。 第二章例14 『正确答案』 (l)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该电器有限公司已具备上述条件,故应在分公司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是征管法第60条。按征管法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业务的场所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分公司所在地的国税局行政处罚行为都是正确的。 (3)不会得到免除。 (4)该事项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因为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中包括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5)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接受该事项的委托,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代理范围之一,鉴于税务机关的处罚并无差错,应建议委托人接受处罚而不是接受委托去进行税务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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