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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编报说明.doc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编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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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

一、编制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国有企业,包括一级企业本部和属下全资、控股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企业(含关停企业、托管企业、境外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已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登记或工商登记为企业法人的事业单位)。

二、报表组成

(一)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封面)

(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涉及企业名单

(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汇总表

(四)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明细表

(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明细表(差额表)

(六)国有企业土地汇总表

(七)国有企业土地明细表

(八)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汇总表

(九)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十)国有企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结算项目汇总表

(十一)国有企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结算项目明细表

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封面)

(一)单位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二)单位地址:指企业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住所。

(三)组织机构代码:指各级质监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

(四)隶属关系:填写上级企业名单。

(五)单位状况:指正常经营、关停企业和托管企业三大类。

(六)所属行业:按国家统计局规定选择,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20个选项。

(七)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妥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盖章。

(八)财务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九)填表人:指具体负责填制本套报表的工作人员。

(十)填表人电话:指具体负责填制本套报表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十一)报送日期:指本套报表通过填表企业内部决策机构审核完成的实际日期。

(十二)单位公章:盖上单位名称的公章。

四、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涉及企业名单(穗清企01表)

本表主要反映各填表企业具体名单及户数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

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汇总表(穗清企02表)

(一)本表为汇总表,只要反映企业总体资产负债及权益状况,由系统根据清产核资明细表自动汇总生成,表内第6、7、8、9栏自动计算。

(二)表间关系:

1. 表内第2栏“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第5栏“评估值”的资产总额。

2.表内第3栏“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清产核资明细表

(穗清企03表)第7栏“2012年审计数”的资产总额。

3. 表内第4栏“2011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第5栏“评估值”的负债总额。

4.表内第5栏“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总额”=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第7栏“2012年审计数”的负债总额。

六、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

(一)本表主要反映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企业对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账务清理和清查的基本情况。

(二)指标解释

1.第1栏“账面值”:指2012年清产核资报送的账面值。

2.第2栏“核实值”:指2012年清产核资报送的核实值。

3.第3栏“审计数”:指按清产核资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数。

4.第4栏“对比增减”:指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经中介机构审计数与2012年清产核资报送核实值的对比增减值。

5.第5栏“评估值”:指以清产核资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时点,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出具的评估值。

6.第6栏“评估增(减)值”:指以清产核资基准日2011年12

月31日为评估时点,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出具的评估值与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中介机构审计数的对比增减值。

7.第7栏“2012年审计数”:若在填报日仍未取得中介审计数,则按企业决算报表填报。

(三)编制方法

1.表内第1栏“账面值”,以2012年清产核资报送的账面值填列;

2.表内第2栏“核实值”,以2012年清产核资报送的核实值填列;

3.表内第3栏“2011年审计数”,按清产核资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审计中介机构审计数填列;

4.表内第5栏“评估值”,按清产核资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时点、评估中介机构评估数填列;

5.表内第6栏“评估增(减)值”,等于第5栏“评估值”减第3栏“2011年审计数”;

6.表内第7栏“2012年审计数”,按2012年审计中介机构审计数填报。

7.本表金额单位:以元(保留2位小数)填列。

审核公式:4栏=3栏-2栏;6栏=5栏-3栏。

(四)表内关系:

1.存货>=其中: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

2.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

3.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

4.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5.应付职工薪酬>=其中: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6.应付福利费>=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7.应交税费>=其中:应交税金

8.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9.法人资本>=其中:国有法人资本+集体法人资本

10.盈余公积>=其中: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11、无形资产>=其中:土地使用权

12、资产总额合计=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七、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明细表(差额表)(穗清企03-01表)

此表由合并汇总层级企业根据审计报告抵销报表填报,无编制合并报表、无对外投资的企业不需填报本表。

八、国有企业土地汇总表(穗清企04表)

此表由系统根据土地明细表自动生成。

九、国有企业土地明细表(穗清企05表)

(一)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土地真实的基本情况。

(二)指标解释

1.本表的土地: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实施建设的土地、市政府明确作为资产注入的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市政府明确土地开发收益返还本企业的地块,以及已办或未补办出让手续的历史用地。

2.权属证为房地产合一的房地产物业,只填《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3.表内第1栏“地块名称”:按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地块名称填列。

4.表内第2栏“地址”:按土地所在地填列。

5.表内第3-5栏“产权情况”:分别按“属本单位”、“属其他单位”及“产权不清”等面积数具体填列。

6.表内第6-8栏“出让金缴交情况”:分别按“缴清”、“部分缴清”及“未缴”等面积数具体填列。

7. 表内第9-11栏“土地价值”:账面值原值按2011年经中介审计年报数填写;估值现状:指以现时土地使用性质进行评估的价值;

改变现状:按照规划用途所指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后进行评估的价值。(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中第5栏“评估值”即为本表“估值->改变现状”的值)

8.表内第12-27栏“总土地面积用途情况”:分别按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出租用、闲置和其他等用途填列,“且只能在“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出租用”、“闲置”、“其它”中选择一项来填写。

9.取得方式:指出让、划拨、置换、租赁、其它等选择填列。

10.本表金额单位:以元(保留2位小数)、平方米填列。

(三)表内关系:

1.总土地面积=属本单位面积+属其他单位面积+产权不清面积=缴清面积+部分缴清面积+未缴面积=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面积+出租用面积+闲置面积+其他面积,即3=4+5+6=7+8+9=13+17+21+25

2.土地价值->账面值->原值=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清查原值+出租用清查原值+闲置清查原值+其他清查原值,即10=14+18+22+26

3.土地价值->估值->现状=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估值现状+出租用估值现状+闲置估值现状+其他估值现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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