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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2020年9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和保障本市的行政应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总体要求)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应当依法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履行生效裁判,接受司法监督。

行政机关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应当做好本机关行政应诉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指导监督)

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和本区的行政应诉工作。

第五条(工作保障)

行政应诉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行政机关应当为行政应诉工作提供人员、物质和其他必要的保障。

第六条(保密)

参与行政应诉案件的工作人员应当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七条(诉讼代理人的确定)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律师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为一至二名,不得仅委托社会律师代理。

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鼓励公职律师代理本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第八条(诉讼代理人职责权限)

诉讼代理人应当在行政机关授权委托权限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需经委托机关认可;诉讼进展中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委托机关。

第九条(应诉材料的准备)

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后,应当及时准备应诉材料。应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答辩状或者代理意见;

(二)证据;

(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条(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形式规范、说理充分,载明受理法院和案号、答辩机关基本信息、事实和相关依据、主要观点和答辩请求、落款和日期等内容。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

(一)原告不具有提起该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

(二)原告曾就被诉行政行为提起过诉讼;

(三)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原告已就被诉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尚在行政复议程序中;

(五)应当复议前置的行政行为,未经过行政复议;

(六)不应当由本机关作为该行政诉讼的被告;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诉讼要件的。

第十一条(证据材料)

行政机关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制作证据目录,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经复议案件的举证分工)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行政复议机关予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举证。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单独被告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举证,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应诉材料的提交)应诉材料经审定后,应当在答辩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上加盖印章,并按时提交人民法院。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行政机关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延长举证期限的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遵守法庭纪律)

庭审过程中,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应当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庭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未经法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

第十五条(庭审发言)

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应当根据庭审要求,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相关证据、依据。针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适用依据的准确性等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一)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行政机关年度首件开庭审理的;

(三)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出庭的。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提交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庭审活动,应当发表意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第十七条(核对笔录)

庭审结束后,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应当核对庭审笔录,补充遗漏、修改差错,确认无误后再行签字。必要时,可以依法请求复印庭审笔录。

第十八条(提起上诉)

行政机关不服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需要上诉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第十九条(再审申请)

行政机关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申请再审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第二十条(二审和再审材料提交)

二审、再审阶段,行政机关若有新的证据或者书面意见,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

第二十一条(对停止执行行政行为裁定不服的异议)

在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机关认为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有关行政行为不当的,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第二十二条(裁判履行)

对于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履行。

第二十三条(赔偿费用)

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收到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支付赔偿费用。

第二十四条(诉讼用章)

行政机关制作行政应诉法律文书,可以使用本机关印章或者本机关的行政诉讼专用章。

第二十五条(案件归档)

行政诉讼案件终结后,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有条件的行政机关可以建立行政应诉案卷电子化归档制度。

第二十六条(司法建议书与检察建议书)

行政机关收到司法建议书或者检察建议书后,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和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时间书面反馈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七条(调解)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探索与人民法院联合建立行政争议调解机制,扩大行政争议非诉讼解决的适用范围。鼓励行政机关参与行政争议调解,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贯穿于行政争议解决全过程。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与讲评)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被诉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案件特点,组织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区域)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并对出庭人员应诉情况进行专业点评,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识。

第二十九条(专家咨询)

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可以咨询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三十条(信息化建设)

行政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应诉案件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和监督。

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推进全市行政应诉案件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统计分析)

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对本机关的行政应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对全市和本区的行政应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十二条(培训)

行政机关应当完善应诉工作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应诉能力和综合素养,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第三十三条(考核评价)

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本机关年度工作考核范围。行政应诉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第三十四条(表彰奖励)

对于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责任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证据材料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三)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四)其他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六条(应诉工作细则)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细则。

第三十七条(参照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进行深度剖析,从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洞察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现状 (1) 第二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占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比 重统计 (3) 四、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指标分析 (7) 一、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占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 入比重统计分析 (7)

(word完整版)上海劳动合同范本下载

上海劳动合同范本下载 上海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 规定的义务。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为劳动者 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 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 的合法权益。 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八条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 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 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 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 应当如实说明。 4、《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可以 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 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 法权益。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5、《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上海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关于《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起草说明

关于《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起草说明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相关立法工作的要求,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组织起草了《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条例》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目前我市养犬方面的监管处于空白状态,亟需规范。 至年月底,国家和省没有出台专门规范养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尚未出台相关制度,也未明确由哪个部门牵头主管,因此我市的养犬管理工作仍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除了犬只免疫检疫为农业部门,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和狂犬病人诊治为卫生部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较为清晰无争议外,养犬登记、管理收费、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均处于无法可依、无部门管理的状态。公安、城管等部门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对个别特殊情况进行零星的执法。 .我市犬只数量众多且增长较快,影响市民人身安全、社会公共秩序等问题愈发突出。 根据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数据,至年月底,全市犬只数量约为万只。 根据市疾控中心数据,我市犬伤门诊就诊数量以每年的速度

增长,年为万人次。犬伤门诊的伤人动物以犬类为主,占全部伤人动物的,其他为猫鼠等。 根据市公安局数据,近年来涉犬类警情呈增加趋势。分别为:年宗,年宗,年宗。 .养犬涉及面广、纠纷量多,社会矛盾日益突出。 养犬管理涉及邻里关系、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社会公共秩序等,喜欢养犬和不喜欢养犬的群体同时存在同样庞大,涉及面广、争议性大,加上养犬人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养犬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影响市民和谐共处。据统计,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养犬问题主要是以下几类:犬只便溺()、犬只惊吓()、噪音干扰()、气味影响()、犬只咬伤()。据调查数据,我市有近六成市民对养犬表示理解,认为只要管理好就可以养;近四成市民对养犬持反对态度,认为不该养。另外,超过五成市民认为养犬会给周边居民带来卫生和安全问题,近两成市民曾因为犬只与他人发生争执或纠纷。由此可见,我市在养犬方面持对立意见的利益群体数量庞大,矛盾突出,政府有必要加强管理和引导。 (二)可行性 我市于年月日取得地方立法权,养犬管理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范畴,符合立法法规定的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我市可以借鉴国内多个有立法法城市的经验(至年月底,全国共有个城市进行养犬立法,其中法规部,规章部)。 二、制定《条例》的主要参考依据

2020上海劳动合同模板(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BH-035325 2020上海劳动合同模板(合同

2020上海劳动合同模板(合同示范文 本) 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_____。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上海市单位退工离职证明模板含章(退工单)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含外来从业人员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离职正面和退工单,另可提供印章服务,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男□女自 2008 年 07 月 01 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 2010 年 06 月 25 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浦东区、县 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 2010 年 6 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 □请黄浦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经办人:单位(章) 联系电话: 2010年6 月 25 日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 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 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男□女自 2008 年 07 月 01 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 2010 年 06 月 25 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浦东区、县 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 2010 年 6 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 □请黄浦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经办人:单位(章) 联系电话: 2010年6 月 25 日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 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 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发文字号】沪国资行[1998]3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1998.03.04 【实施日期】1998.03.0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国资行[1998]39号) 各委、办、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现印发《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试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三月四日 附件: 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条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事业发展计划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 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不影响完成行政事业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使用以获取利润的一种经济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行政经费的不足和解决富余人员的分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中将非经营

上海市劳动合同书(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879-42 上海市劳动合同书(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上海市劳动合同书(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止.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执行起,前个月为试用期(本条仅适用于新进人员). 试用期工资为本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即人民币元. 第三条乙方应将自己的工作经历,具有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如实告知甲方,乙方应无可能影响正常

工作之疾病. 乙方应根据双方商谈的录用条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且保证其真实性. 第四条双方约定,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或生产具体情况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工作场所在仅在市区的变动,不作为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 第六条甲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176小时.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灵活变动工作时间的安排,但应充分考虑乙方应有的休息时间;也可适当辅助记件计酬. 第七条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第八条乙方的记件工资标准以不低于平均日工资折算,多劳多得. 第九条甲方发薪日为每月日,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前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条乙方根据在甲方工作年限享受带薪休假

知行杯申请书201506011

第七届“知行杯”上海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大赛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加强宠物犬类管理,创建和谐文明城市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校 填表日期2015年6月8日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二○一五年五月 注:请交至团长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校团委。

附页: 加强宠物犬类管理,创建和谐文明城市——以松江居民小区为调研对象探究 宠物犬饲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居民家庭的封闭性、独立性增加,人与人之间交流减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因而居民休闲、消费和情感寄托方式也呈多元发展。为了缓解精神压力和孤独寂寞感,饲养宠物犬已成为不少家庭精神寄托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目前上海的情况来看,上海市居民饲养的宠物超过120万只,其中犬类宠物超过50多万只,平均每29人饲养一只宠物犬,猫、鸟等其它类宠物则超过70万只,可见我国饲养宠物犬已经成为城市居民消费的新热点。然而,在急剧增加的养犬数量面前,由于相关管理法规滞后和职能部门管理体制不健全,由宠物犬饲养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多。薄弱的管理力量,使本来就较脆弱的管理体系面临严峻的形势。同时,由于部分宠物主人责任心不够,缺乏文明规范养狗的意识等原因,宠物犬饲养给城市卫生、安全、环境等带来了一系列隐患,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1.污染环境卫生,导致疾病传播。养犬人几乎都是任由宠物随地排便而不进行处理,对市容和环境卫生造成恶劣的影响,导致动物间疫病的交叉感染,甚至引起人畜共患病。 2.缺乏检疫、免疫处理,带来卫生安全隐患。部分饲养者未给宠物犬进行必要的检疫、免疫接种和驱虫,给社会卫生安全带来隐患。 3.宠物交易市场不规范。宠物犬的交易还处于自发状态,宠物市场没有检疫监督等管理措施,绝大多数进入交易市场的犬没有进行检疫和免疫处理,缺乏具体的来源和繁殖记录。 4.疏于管理,犬粪、犬吠扰民。对宠物在公共场所的排泄物,不进行清除,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由于缺乏对宠物犬的束缚,在公共场所容易惊吓小孩和老人,出现咬伤事件。 事实上,上海早在2011年5月就出台了新版《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然而,规定虽然划分得细致,但大多无法靠监管来实现,只能依赖宠物主人的自觉行为。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有责任为和谐文明城市建设出一份力。因此,为缓解饲养宠物狗与居民生活之间不断突出的矛盾,维护上海这座城市的和谐环境,我们选择宠物犬饲养管理这一关乎城市和谐文明的议题进行调研,通过比较我国各大中城市出台的有关养犬管理规定并对松江居民小区以及宠物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在宠物犬管理的立法与监管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解决问题提出建设性思路和方向性建议,以期为构建更完善的上海养犬管理制度,创建和谐文明城市提供理论参考。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的现状及发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需注明出处。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数据解读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事业收入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现状 (1) 第二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占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比 重统计 (3) 四、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指标分析 (7) 一、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占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 入比重统计分析 (7)

上海市劳动合同(标准版)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劳动合同

编号:FS-DY-27042 上海市劳动合同 甲方:____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地址:____住址:____ 邮政编码:____邮政编码:____ 联系方式:____联系方式: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 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现状及趋势。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深度解读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情况核心指标从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现状 (1) 第二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占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比 重统计 (3) 四、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标分析 (7) 一、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占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比重统 计分析 (7)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英文)

Regulations of Shanghai Municipality on Labour Contract (Adopted at the Thirty-third Ses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Eleventh Shanghai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on November 15, 2001) Chapter Ⅰ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For the purpose of adjusting labor relationship, establishing and upholding the labor contract system adapted to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se Regulations are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bor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with consideration of the actual situations in this Municipality. Article 2 These Regulations apply to the employer units in the administrative area of this Municipality, including enterprises, self-employed workers,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state organs and institutions, and mass organizations, etc., (hereinafter jointly referred to as employer units), that establish or form labor contract relationship with the employees. Article 3 The labor contract is the agreement concluded between the employee and the employer-unit that establishes labor relationship and specifies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Article 4 The labor contract shall be concluded in writing with the exception that is specially stipulated in these Regulations. Article 5 The conclusion and alteration of the labor contract shall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and negotiation to reach uniformity on one's own will, and shall satisfy the stipulations of laws, regulations and relevant rules. A labor contract shall have immediately binding force once it is legally concluded, and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shall perform the obligations stipulated in the labor contract. Article 6 The trade union shall provide guidance and help to the employee concerning the labor contract, and supervise the employer-units in their performance of the labor contract. In case that an employer-unit infringes an employee'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trade union shall negotiate with the employer-unit on behalf of the employee, and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employee in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labor contract according to law. Article 7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labor security shall have the duty to guide, supervise and inspect the carrying out of the labor contract system.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入综合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入综合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序言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入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入综合情况进行剖析和阐述。 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入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事业收入,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对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入综合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入综合情况的重要参考渠道。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入综合情况现状 (1) 第二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占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比 重统计 (3) 四、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指标分析 (7) 一、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占全国广播电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 入比重统计分析 (7)

上海市劳动合同范本(最新版)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 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 (一)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__ 年,自 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至 ___ 年 _____ 月 ___ 日。 (二) 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_____ 。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 ______ 年—月 __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 _____ 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 ______ 工时制,具体为: _____ 。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 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 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 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 ____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____ 元)。 法定代表人 上海市劳动合同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期限为:

上海劳动合同范本2020

上海劳动合同范本2020 2019上海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完整版)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第一篇: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 男□ 女自年月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 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 □ □ □ □ □ □ □ □ □ □ □ □ □ □ □ □ □ 户口地址区、县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年月日;转移方式: □ 机要邮寄□ 单位自送 □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 □ 已交□ 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 □ □ □ □ □□ 经办人: 单位(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 证明一式四联:

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 男□ 女自年□ 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 户口地址区、县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年月日;转移方式: □ 机要邮寄□ 单位自送□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 □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经办人: 单位(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 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

档案;第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两种格式: 一个a4大小的, 一个和原退工单一样大小的 第二篇: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男□女自年月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区、县 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年月日;转移方式: □机要邮寄□单位自送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 □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经办人: 单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沪财教[2007]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7.03.16 【实施日期】2006.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财教[2007]3号)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6〕5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们制订了《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已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两个《管理办法》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摸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掌握本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财产数量、构成、使用及财务情况,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为提高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通过资产清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存量资产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3.实现两个结合。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的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

《劳动合同法》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比较表格版

《劳动合同法》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比较表格版《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备注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 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者 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 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 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 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2无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0 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 在同一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用人单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位连续 工作满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年以(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上,当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事人双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方同意 延续劳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动合同的;的,如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果劳动 者提出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订立无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固定期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限的劳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动合 同,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订立 无固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劳动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 3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款: 者主要负责人;(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二)工作内容;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劳动报酬;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劳动纪律;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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