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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 考试对象
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插班生
二、 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课程考试旨在考察学生对视唱方面音乐基础技能的掌握,评测考生在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学习的综合条件。
视唱考测音准、节奏、音乐表情、划拍视唱能力,综合评测考生对音乐旋律的理解与表达能力。
三、 试方法和考试时间
1.考试方法:视唱采取单一面试考核形式,考生按照考试规定的统一时间,进入考核现场。
2.记分形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视唱考试依据考生完成考试及考生人数而定。
4.试题数:视唱为2题(线、简谱各1题)。
5.命题总体指导思想及原则
命题总体指导思想是:全面考测考生对本课程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的情况。
命题的原则是:以考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水平为主。
6. 题目类型
视唱题:分为五线谱、简谱各1首,长度为16小节以内,常用的2/4拍、3/4拍、4/4拍等(共100分)。
四、 考试内容、要求
视唱考试内容和要求:1个升、降号以内各调。要求有表情、较熟练地划拍视唱考题。

五、 试题结构(内容、题型、分数分布)
题型 考试内容 分数分配 备注 五线谱、简谱题 视唱 各占50分,共100分
六、 考试要求
本课程考试为视唱采取单一面试考核,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纸张、笔记本、作业本等进入考场。

七、指导参考书
《简明视唱练耳教程》徐敬行、范建明 高等教育出版社








《声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对象
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插班生
二、 考试目的
《声乐》是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学科基础课。本课程是学生必修的技巧类课程,旨在通过小型表演实践的形式,实时测评学生在运用歌唱呼吸、基本发声方法、咬字吐字、理解和演绎音乐作品内涵等方面的实际水平,是否具备继续本科学习的基本条件。
三、 考试方法和考试时间
1.考试方法:学生分别演唱自备的考试内容。
2.记分形式:百分制,满分100分。
3.考试时间:依据个别考试内容(不同歌曲长度)的用时而定。
4.试题总数: 1题(1首),中外歌曲皆可。
5.评测总体指导思想及原则
整体考察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知识、技能、音乐素养、技术难点和演唱机能等,在理解、掌握、实际运用以及发展状态诸方面的综合情况。
能够反映考生的基本知识点、演唱技能和技巧要领,以及考生自身音乐素质水平、个性特点等方面。
6. 考察点与分数分布参考
(1) 声乐基础知识、发声原理和方法、机能素

质水准,占40分;
(2) 正确理解和演绎作品的综合能力,占40分;
(3) 作品演唱的完整和圆满性、实际表现效果,占20分;
四、 考试内容与要求
考试采用通过演唱实测学生正确运用声乐技巧的基本方法、准确理解和演绎音乐作品内涵的实际能力及素质水平。并依据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临场表现,客观地给出相应的量化评价。演唱方法包括身体姿态、歌唱呼吸、歌唱表情、咬字吐字等方面;作品内涵包括声乐作品的主题内容、情感特点、音乐风格等方面内容。
歌曲演唱考试的评分:由声乐专业教师依据考生实际演唱过程中合理性因素所占的比例,以及声乐处理手法的综合运用效果,给出考试分值。
考场由单人数(5--7名)专业教师组成评分组进行现场评分。考生考试的成绩,均由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分值总和,除以有效评分的人员数而形成。
五、 试题结构(内容、题型、分数分布)
序号 题型 考试内容 分数分配 备注 1 实践运用 演唱基本方法的运用掌握 50 2 实践运用 对歌曲的理解和表现能力 50 总分数 100分
六、 考试要求
考试一律采用背谱演唱和钢琴伴奏。考试的钢琴伴奏活动由考生本人提前与同学或老师联系担任。按抽取考试序列号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考试。



《钢琴(及器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对象
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插班生
二、 考试目的
本考试旨在通过实时测评考生在正确运用钢琴(及其它乐器)演奏基本方法、准确理解和演绎音乐作品内涵等方面的实际水平。并依据学生的实际综合能力和临场表现,给出考生继续本科学习的量化评价。

六、 考试方法和考试时间
1.考试方法:考生现场演奏考试内容。
2.记分形式:百分制,满分100分。
3.考试时间:整体用时依据个别考试内容(不同乐曲的长度)用时及考生人数的总和而定。
4.试题总数:考生自备乐曲1首。
5.命题总体指导思想及原则
命题总体指导思想是:全面考察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音乐素养、技术难点和演奏机能等,在理解、掌握、实际运用以及发展状态诸方面的综合情况。
命题的原则是:能够发挥考生平素演奏钢琴(及其它乐器)的最高综合水平。
6. 考察点与分数分布参考
演奏姿态与驾驭乐器的基本方法30分;演奏难度30分;乐曲表现综合印象40。
七、 考试内容与要求
依据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临场表现,给出相应的量化评价。演奏方法包括身体姿态、手型与指法、触键或发音、呼吸、演奏的松弛与控制、各种表现的恰当运

用等方面;作品内涵包括音乐主题内容、情绪、风格等方面。
考场由5--7名专业教师组成考委进行现场评分。钢琴(及器乐)演奏的成绩,均由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分值总和,除以有效评分的教师人数而形成。

八、 试题结构(内容、题型、分数分布)
序号 题型 考试内容 分数分配 备注 1 现场演奏乐曲 演奏基本方法和作品演绎 100 总分数 100分
六、 考试要求
所有考生须提前抽取考试序列号,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完成考试。钢琴(及器乐)演奏基础的考试要求考生背奏考试乐曲。评分专业教师依据考生编配方案中合理性因素所占的比例,给出考试分值。

茂名学院音乐学本科插班生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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