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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使我矿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以起到调动、保护、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矿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党和国家颁布的《劳动法》等有关政策和法规、法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第2条人事调配,要本着需要、适合、精简、效能的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调入人员,结合所安排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合理编制本单位的用人计划,提交矿人力资源部审定。

第3条机关科室人员的调配,根据年初矿上定员,在定员不足的情况下,由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矿长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岗位条件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第4条职工个人申请矿内调动的,原则上自找单位。

本人写出工作调动申请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职工调动审批表,原单位和新接收单位均加注同意意见后,经主管矿领导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5条对于从事直接生产、特种作业和某些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的人员,不宜随意调动,以保证生产等工作的连续性、正常性。但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或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矿长或矿务会议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经整顿劳动组织,核定定编定员后,人员大于或小于定员人数的。

(2)职工因伤、病、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

(3)技术等级与岗位要求等级不相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组织决定,必须调动的。

(5)因各种特殊原因申请调离本矿的。

第6条职工矿内跨单位借调或外借,需经矿长同意,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期限超过三个月的,若借调单位继续需用。经矿长同意,可调入借调单位。

第7条经组织决定,需要部门或单位调出(入)某人时,该单位必须配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8条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期限内办完调动手续,按时到被调入单位报到上班。

第9条部门或单位之间,不允许直接进行职工调动(包括借调)。

第10条各单位不得随意将职工介绍到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11条每年年初要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生产任务,编制(修订)全矿职工定编定员方案。方案的编制要本着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需要,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做到科学、先进、合理。

第12条定编定员方案的编制要以生产经营任务、作业条件、职工的技能水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职工的年龄及体质状况、劳动定额、职工出勤率等为依据,综合分析、核定。

第13条定编定员方案,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生产调度室、技术部配合,共同编制。

第14条定编定员方案编制完成后,经矿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15条各单位按照定编定员方案,对各自的人员进行内部优化组合。优化组合的原则是既保持生产、经营队伍的精干又兼顾矿上生产情况。对在原单位工作确有困难的老弱病残职工(只包括劳合工),可报人力资源部协调安置。但

对个别纪律松弛、技能差、懒惰成性的人员,属临时工的,予以辞退,并报办公室除名;属劳合工的,直接送职工培训中心加以教育培训。培训期满,考试合格后,自找单位上岗。

第16条职工在待岗期间,其劳动关系仍在原单位,下岗期间在人力资源部。

第17条劳动用工计划经矿长或矿长办公会议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即按计划招收(录用)或辞退职工。

第18条对招收录用的劳合工或录用的临时工,一律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进矿后先到矿培训中心进行安全基础知识和岗位技术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被招收的临时工必须缴纳1000元的财产及安全生产押金。

第19条对新招收(录用)的劳动力,实行试用期制度。自分配工作之日起,从事井下工作的为三个月,地面工作的为半年。

第20条新招收的工人在试用期间,如果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指挥,劳动表现差,或体质差,综合评定为不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报材料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即予以辞退。

第21条新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先安排从事生产一线工作,再根据其德、能、勤、绩择优使用。

第22条为加强全矿的劳动用工管理,禁止任何单位随意招收临时工、季节工,更不允许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矿上将对本部门行政正职处以3000元的罚款,若在冒名顶替期间出现工伤及其它伤害,对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并承担50%的医疗费。

第23条无论招收或录用任何工种,均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24条职工离退休、调离、除名,其与矿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解除,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第25条临时工自行离矿或被辞退时,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矿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办完离矿手续后,退还本人缴纳的1000元押金。

第26条对一月内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是劳合工的,按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细则》,上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处理,企业与之解除劳动关系;是临时工的,矿上直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第27条职工受到国家刑事处理(制裁)的,其劳动关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是临时工的,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28条对办理停薪留职超过一年请长假(连续请假超过6个月或一年累计请假超过6个月,工伤病除外)或外借(聘)超过一年的职工,其劳动关系由原单位介绍到人力资源部,

不再属原单位在职职工。期满返矿后,待岗,自找单位上岗。

第29条劳合工合同到期时,矿上要及时办理合同的续签手续;临时工合同到期时,必须及时解除。如果确因生产经营用工的需要,可根据本人技术水平、劳动表现、健康状况、年龄等方面的情况,人力资源部考虑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第30条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无故旷工,严格按各岗位的制度要求自己。

第31条、女职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可办理长假手续,请长假期间工资只发给保障工资+年功工资,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31条各单位根据生产情况每周必须安排职工休息或轮休一天。要按照矿上规定的工作时间,严格执行职工工作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工作,

第32条考勤工作由本单位文书负责。

第33条考勤表要逐人逐天填写,做到准确无误,书写工整,符号清楚。旷工、请假等情况都要用符号填写清楚,不得省略、空缺。

第34条考勤表禁止随意涂改,对修改的地方要加盖考勤员的印章。

第35条每月终结,要完善考勤表的各项内容。把职工的出勤情况逐人汇总出来,把请假条等审批手续按考勤表上职工姓名顺序附在考勤表背后,装订整齐。考勤员本人签字后经本单位行政正职审批签字后生效。

第36条每天依据考勤把工资表造好后,考勤表要随工资表一并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请假管理制度

第37条因故不能上班时必须请假。

第38条请假原则上本人在事前写请假条,经单位行政正职批准后方能按期享受假期。

第39条因某些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来不及或不能亲自履行请假手续时,可经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第40条请假的一般程序是:本人写请假条,经本单位有关领导审批,到人力资源部换取请假证明,把请假证明交给本单位考勤员。

第41条请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假,工人由本单位领导审批,单位副职由本单位正职审批后经主管矿长签字,正职由矿长审批,假期需三天以上时,按上述程序审批后,还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

第42条请假的事由或请假时间必须真实,否则,不

予准假。骗取假期者,一经发现或查出,原请假条予以作废,假期按旷工论处。

第43条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岗者,离岗期间按旷工论处。

第44条请假手续不全者,假期按旷工论处。

第45条实际享受假期超过批准假期的,超过部分(所超的天数) 末续假者按旷工论处。

第46条请假的种类病假、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休假、计划生育假等。

第47条各种假的请法及假期规定

1、病假

职工患病(负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时,持集团公司总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方可请病假。病情(或伤势)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时,须持定点医院的诊断书、住院建议书,方可请病假。病假假期无统一规定。

2、工伤假

职工因工受伤需请工伤假时,必需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由本单位负责人填字并到安全监察部填写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加盖安监部公章后送人力资源部。

3、事假

假期无规定,但一次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连续请假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此规定者,临时工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探亲假

(1)职工享受探亲假必须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因父母亲和配偶都不在一起居住,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团聚等三个条件。已婚职工虽同父母一地居住,但其配偶居住别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给探亲假。夫妇双方都是职工,且子女在一地居住,配偶在另一地居住,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团聚的,可取得另一方单位证明享受探亲假待遇。

(2)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另按路途远近和交通情况加给路途假。

(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假,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按路途远近和交通情况加给路途假。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45天,另按路途远近和交通情况加给路途假。

(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按路途远近和交通情况加给路途假。

(5)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核实后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火车软卧和飞机票不予报销)。

(10)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困工作需要,不能探望配偶时,经单位领导批准,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

职工本人当年不应再享受探亲假待遇。并报销配偶来矿探亲路费。

5、婚假

请婚假时须持婚假假条、结婚证,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到矿计划生育专干签字后到人力资源部换取婚假证明正常婚假,假期三天。

6、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请假料理丧事时,原则上凭职工亡故亲属所在地出具的证明,请给丧假。假期七天。路途较远时,可另加路途假。

7、计划生育假

(1)晚婚晚育假

①根据《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凡男女双方均为晚婚者。晚婚年龄男为二十五周岁,女为二十三周岁,可享受晚婚假一个月。若一方达不到晚婚要求者,不享受晚婚假。再婚者也不享受晚婚假,只享受三天正常婚假。

②根据《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中第八条规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产假)三个月,并给男方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再续给女方《独生子女证》领证后增加二个月假期,则晚育假共计五个月,同时给男方增加8天护理假,护理假共计十五天。

第六章工资管理制度

第48条矿上每年在《经济成包责任书》的制定过程中,对工资基数要测算准确,待股份公司承包指标确定后,确保矿上成本不突破的情况下又要保护和协调好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49条《经济成包责任书》一经签订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更改其中的内容,不允许随意提高或降低工资承包基数。若某些内容或指标确实不适应生产经营的实际而需要修改或调整时,须由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矿长或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50条无论是矿上进行总分配还是对下属单位或各单位内部分配,都要坚持向苦、脏、累、险、难及技术岗位倾斜的指导思想,坚持按劳分配、奖多罚少、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通过量化考核、合理分配,形成岗变薪变、薪随效变、薪随绩变的科学积极的分配机制。

第51条工资表的审核,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工资分配方案、当月任务完成情况、考勤表、工资结算单等,对照核算、复查。

第52条有关工资的支付办法

1、病假工资

(1)职工病假手续符合规定且齐全者,按规定支付病

假工资。

(2)职工当月患病休假,当月支付工资(扣除工休假日)。按制度工作日作资,病假工资按集团公司的方案执行。

(3)工休假日不支付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保障工资+年功工资+30%岗位工资

2、工伤工资

(1)职工因公受伤后手续办理齐全按规定治疗者,应在治疗医院出具病假证明到安全监察部签字后享受工伤工资,在休息期间按月支付基本工资(工休假除外),否则不予支付。

(2)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的工伤工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职工工伤期间因伤情须要人员护理的,护理人员工资,岗位工资按当月日历天数做资,绩效工资按机关人员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做资。

3、探亲假工资

(1)职工在探亲假期间按制度工作日作资、当月有出勤并请探亲假的作资天数不得超过21天。

(2)婚假工资

职工婚假手续齐全而享受正常婚假,按制度工作日作资。

(3)丧假工资

职工丧假手续齐全而享受丧假,按规定计发工资。

(4)计划生育工资

凡属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假的职工,均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矿办室计划生育干事审查签字后,到人力资源部换取生育假证明,按规定支付工资。

旷工一天,不发当班计件工资。实行计时加效益工资制的,当月不享受效益工资。

待岗、待岗期间凭培训中心考勤表,发给保障工资+年功工资,若无考勤者只发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

第52条 效益工资管理;各队的效益必须严格实行计件考核,多劳多得,各队队长的效益工资不得超过全队职工平均数的180%,副队长不得超过全队职工平均数的160%,各公司经理效益工资按所辖各队行政队长的平均数计发,三大公司的材料员按人均效益工资的70%控制,文书效益工资按机关平均数做资,各公司的质量验收员效益工资按生产部室的工作人员控制,各队的电钳工不得超过本队职工平均数的120%,每年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封顶工资标准 (队干绩效工资=系数本单位在册职工人数计时工资总额结算工资总额?-)。

第53条 单项工程承包工资分配办法。

1、今后凡属矿上承包给各单位的单项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工资部分,必须由矿劳资审定后予以执行。

2、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后,将参加该工程人员名单送交人力资源部,这部分人员不在享受正常工资和效益工资。

3、如工程本月完不成,按工程进度可予结当月安装人员的工资。

4、待工程完成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由主管矿领导签字方可一次性结清承包费用。

5、工程工资分配方案,必须严格按照矿上制订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第56条规定执行。分配表做好后,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并加盖“华亭煤电股份公司砚北煤矿劳动工资专用章”后,财务部门方可支付工资。

6、单项工程工资财务部门不得以现金支付到承包单位,必须交由银行以工资形式代发。

第七章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54条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结合矿上的实际。根据工作环境、岗位、工种的不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劳保用品应本着安全、适用、合时的原则配发。

第55条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56条劳保用品必须按配发标准的规定,购置合格

产品。

第57条劳保用品发放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配发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不得任意提前或托延发放期限。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同意。

第58条个人劳保用品发放起始时间,按职工进矿参加工作人力资源部签发调令之日计起,

第59条劳保用品领用(发放)时间的计算,以上次劳保用品领用(发放)之日算起,到规定期满,即为新一轮劳保用品领用(发放)时间。

第60条劳保用品的配发原则上应随岗位、工种的变动而做相应调整。具体办法是:职工矿内调动,若新岗位与原岗位劳保用品配发的品种、期限不同,原则上应到上次劳保用品的使用期满后再配发新岗位应配的劳保用品;确因新岗位工作所需、经本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在本人调到新岗位后即可发给新岗位应配的劳保用品。

第61条职工一个月内请事假时间超过半月的,当月不发给劳保用品。

第62条职工非因公负伤休息治疗期间,不发给劳保卫生用品。

第63条职工旷工的,当月不发给劳保卫生用品。

第64条职工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劳保待遇。

第65条职工非公派出外学期间,不享受劳保待遇。

第66条职工外借(聘)期间,不享受劳保待遇。

第67条职工待岗期间,不享受劳保待遇。

第68条职工下岗期间,不享受劳保待遇。

第八章职称管理制度

第69条矿上的职称工作由矿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70条对全矿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专门造册登记,全面掌握。

第71条主动与股份公司联系,办理好矿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第72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和职称评审的有关条件规定,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等级的职称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第73条严格坚持职称评审制度,搞好职称申报把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所具备的条件

(一)、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要具备中等以上规定学历。否则原则上不能参加评聘。

(二)、各规定学历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所需年限

(1)本科学历参加工作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且转正定级后,申报助理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申报中级职

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申报高级职务;

大专学历参加工作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申报助理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申报中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申报高级职务;

中专学历参加工作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且转正定级后,申报员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申报助理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申报中级职务。

(2)凡晋升高一级职务,任低一级职务的最低年限为4年。

(三)凡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人员若达到破格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l、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考核:任现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全部在称职以上,且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3、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4、外语、计算机成绩合格。

5、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晋升高级职务的条件

任现职或近五年来本职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达到下列八条标准中的三条者,可由单位推荐晋升副高级职务l、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工作成绩显著,年度考核成绩全部在称职以上,且有连续三次以上优秀成绩或连续五次以上良

好成绩(超过规定比例数的年度考核成绩不计入)。

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前三名)。完成了厅局级及以上鉴定的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成果)。

3、主持管理本单位的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近三年,每年实现净利润达50万元以上。(三大公司须由董事长签名认可,省局直属县级单位由行政一把手签名认可。

4、主持(前三名)完成的科技成果(项目),获得厅局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一次,或厅局级科技进步三、四等奖两次,或地级单位科技进步一等奖三次。

5、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

6、专业技术成绩交出,获省部级专业技术荣誓称号一次以上,或获厅局级专业技术荣誉称号两次以上,或获地级单位、或获省局直属县级单位专业技术荣誉称号三次以上。

7、本人或本人培养3年以上的人员(以组织备案的培养计划及总结为据},在全省本专业竞赛中获得2等以上奖。

8、经省局认定的被列为省局所属单位专业技术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

三、晋升中初级职务的条件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及省内合格分数的人员中,对部分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年龄偏大的人员,考中级资格如其业务成绩达到上述晋升高级职务条件中的两项、考初级资格达到一项,同时考

试成绩达到省局职改办划定的分数线,学历达不到要求者经单位推荐可参加评审。

四、其它

1、破格条件的计算办法按甘职改办(1992)1号文执行。

2、本办法只在实行评审省煤炭系统企业内部有效的系列、级别中执行。

第74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技术职务审批文件下来后矿人力资源部要及时报请矿长,依据职务聘任制度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做好职称聘任的相关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谁用人,谁聘任。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应经领导集体研究,由矿长聘任。聘用人、矿长给被聘人员发聘任书。

(二)聘任时间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期一般为1-3年。

第75条每年按照股份公司规定的时间,矿上应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对本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先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表中属个人填写的内容,考核领导小组经考核后加注考核意见,报股份公司。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及业绩两个方面。

2、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级。

3、考核结果与专业人员的晋升、解聘、续聘关系考核结果作为专业人员聘任、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职工病伤残亡管理制度

第76条职工非因工负伤,属意外伤害的,病休时间原则上按病假对待:属打架斗殴致伤的,休息期限间接旷工论处。

第77条职工因工负伤,本人所在单位要及时从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伤事故认定表》(一式四份),填写后送安监部、同时安监部要迅速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经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后,上报股份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第78条职工工伤医疗终结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章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79条社会保险的种类: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第80条社保人员必需及时按规定填报各种报表,做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 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 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 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 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 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 9、组织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

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 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 3、组织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进行岗前培训; 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民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民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参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单位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 单位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第12条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食堂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 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食堂管理员、财务人员、中高级厨师人员、服务员,库管、由食堂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食堂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方案。 五、食堂在招工前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食堂主管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食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食堂主管负责。食堂主管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出入证、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食堂食堂主管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通用版

XX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范本使用说明: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本规章制度范本可作为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模板使用,目的在于指导企业能够依法合规制定符合本企业特色的规章制度。本范本的内容没有覆盖劳动法律的全部内容,只是把法律上需要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具体化的内容,以及需要重点强调的内容在规章制度里明确。企业可以参照本范本所拟定的各项条款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减、删、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并须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序方能生效。规章制度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以法律为准,若规章制度存在与法律冲突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参照此范本制定规章制度不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必须符合法律,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适用参照本范本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四节:保密与竞业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具体内容的适用。 本规章制度应当于员工入职当天以书面形式向其公示。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年度招聘计划。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明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 (一)招聘会招聘:本市人才招聘会、外地人才招聘会等; (二)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 (三)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 (四)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 (五)委托中介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 套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 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 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 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尝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篇一: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 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 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的真实 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

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 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 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 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流程

深圳市强流明光电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职工(适用于临时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假期、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按照规定完成劳动任务、认真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条件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入职申请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隐瞒健康状况(患有或曾经患有慢性病、传染病的,患有或曾经患有过

重大疾病,治愈的,需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企业有权即刻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等,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企业有权即刻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的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申请入职一周内签订,试用期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企业遇特殊情况需要职工改变工作岗位和环境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特殊情况指:1、企业扩大或缩减需要搬迁新址的,2、职工原岗位因客观原因取消的、职工原岗位需减员的、企业内部调动的、职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职工到新岗位任职需接受企业的培训。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9640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Company labor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

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020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020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

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 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并组 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部员工工资 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二、进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过安全技 术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开 工前,必须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 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务作业人员须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 四、项目部必须对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 量,并于次月3日向公司提供上月在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 花名册、农民工身份信息、考勤表、工资表(所提供资料均需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公司将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项目部需在次 月3日前,将务工人员实名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及农民工工资 清单报送至公司,由公司统一报送至委托银行,委托银行于10日前直接将上一月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至农民工工资卡。 六、工程项目涉及专业分包或者劳务分包时,应要求专业 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我市区域内商业银行设立农民工 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时, 应载明专用账户的开户行、户名、账号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

相关信息。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专用账户开户证明文 件和“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应提交公司备存。 七、为保证考勤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各项目部必须安装考 勤设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均需进行考勤,公司 将不定期对项目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项目部需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 人名单。 九、对于退场人员,项目部需将退场人员本人签字的《解 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提交公司留存。 十、一旦发生农民工因工资上访,公司将对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到公司投诉,经协调及时解决的,对 项目部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凡发生务工人员上访,上级 建设、劳动等主管部门责成公司进行解决的,对项目部处以 20000-100000元罚款;导致公司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取 消建筑工程施工资格而被清退的,对项目部处以100000-200000罚款。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管理依据第一章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第一条 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制定依据第二条 1(京劳社《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号;53)2008资发(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2( 号;662)2009通知》京建市(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3( 号155)2004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第三条 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源、 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 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 务人员。 劳务管理目的第二章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第四条 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禁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 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章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第五条 :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 长:经理、主任组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成 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第六条 )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1( 使用架子队组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2) 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3( 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4、用工管理:(1)、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健全: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和规范本公司及项目部执行劳务分包管理以及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用工管理部门职责与责任人、招工条件、劳动合同签订的要求和程序、考勤管理、工资分配(有落实日清月结、工资标准、支局周期与时间、工资发放程序与公示)、劳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岗位技能、普法维权知识)、劳动纪律等事宜,结合项目部现场的实际情况,符合建筑行业标准,特制定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并执行: 1、用工管理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1、遵照国家建筑法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测标准,以及施工地区有关规定和制度,按施工图纸要求,负责工程的组织和领导,并做好协调工作。 2、对本项目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程进度,工期承担全面的责任。 3、负责组织和健全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坚持质量和安全第一,确保环保,创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4、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质量、安全、财务、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落实洽商变更整改事项,贯彻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5、组织对业务技术骨干和工人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6、落实工资发放到位,按“实名制”做好考勤表、工资表,经本核实签字,出榜公示增强透明度,按劳取酬的原则,,做到不断改进职工生活和劳动条件。 责任人:罗长义全权负责该项制度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2、招工条件: 劳务用工是指在充分配置人力资源、工种齐全,管理人员到位,劳动力配比合理的情况下,具有相应施工技术的一技之长(本省、县或外部)18至55周岁有劳动能力(无疾病)的人员。为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 责任人:黄平;全权负责该项制度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3、劳动合同签订的要求和程序: 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北京市建委监制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劳资专业部门负责人和录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告知签订者的福利待遇、工资报酬、权利和义务。并制订合同管理台帐,以便存档备查。 责任人:李义江;全权负责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 4、考勤制度: 每天按“实名制”记录施工日志、考勤表,按出勤工日或工时,计时、计件、加班等项折合款项,做到日清月结,发放时阐明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与时间,必须本人签领,杜绝别人代领代签,当面结清不拖欠,做到毫无差错。 施工现场考勤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以劳动力管理员,财务组,工会组织联合组成,充分发挥自身职责,全心全意做到为工人负责,为企业负责。做到与工人当面核实的职责,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控制非法用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________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________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人员编制与管理 1.按照以产定人的原则,根据生产任务需要,对生产一线职工依据产品每道工序设置劳动定额,对辅助部门按照工作性质不同配备人员,合理组合。对技术全面职工做主要工序,技术水平达不到安排辅助工序,进一步优化组合,竟争上岗; 2.严肃劳动纪律,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对旷工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办理; 3.长病长休,长假人员按规定签订协议书,休假时间到安排工作,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予以除名; 4.控制职工总量,因生产需要增加人员,首先由富余人员调剂,严把进人关,完善用工制度,对计划外用工进行清理,清理后空岗,由富余人员顶替。 二、劳动合同管理 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实施办法,对每位职工进行劳动合同签订。为签订短期合同、长期合同职工进行登记,建立合同签订台帐,对合同期满职工进行续签。为签订合同的职工讲解,明确职工和企业劳动关系主体,避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 三、劳动用工及劳动监督

1.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时间 为适合生产外贸加工特点需求,结合公司用工实际,经公司申请,由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以每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40小时计算,每天工作8小时为基础,以一年为折算期综合计 算工作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安排职工集体休息或轮休,严格遵守国 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符合计划生育规 定的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工资分配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保证职工收入,加强工资分配政策,对生产一线 职工全部实行定额计件工资制度。以定额标准为依据,计算工资,对 辅助部门实行定岗定员出勤双控制,部分岗位在双休日执行轮休,控 制加班加点工资,机关管理人员执行双休日,原则上不加班,在有效 工作日完成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质量与工资挂钩奖罚办法,对工资实行厂务公开制,增加收入透明度,真实性,调动广大职工积 极性。 3.社会保险管理 学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掌握有关保险政策,加强社会保险基础工作 管理。对帐、卡、本进一步完善健全,做到帐、卡、本缴费数额相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关于保险工作和个人缴费情况通知》并在公 司范围内执行,按实际用工人数及时定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四、职业培训和技能签定管理 合理安排生产,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培训上岗要求定期地对 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指导,使职工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实际操作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依据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 第三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的总监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四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到县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第五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影印后退还):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五、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 七、体检报告单 1 第六条本公司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七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 第八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九条出勤时间 每日正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2 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0725

甘肃天马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 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

管理的管理制度; ??、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安全部备案;? 、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 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 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 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6041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或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及全部奖金,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施工队用工管理,规范招收工人,强化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增加自我防范意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现根据SS建筑市场的特点,结合市场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如下: 一、责任人: SS公司经理是SS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和领导SS公司用工管理部进行劳务用工管理工作;SS公司用工管理部对各下属劳务施工队的用工情况进行直接管理监督;在经公司授权的项目劳务施工队长是劳务用工的管理直接责任人。 二、管理职责: SS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和领导SS公司用工管理部进行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SS公司用工管理部负责组建SS公司各劳务施工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指导和督促SS公司各下属劳务施工队在工人进场三天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工人的普法维权培训工作;监督并核实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对项目工人的登记造册无疏漏、考勤真实有效、工资发放准确及时,并将相关复件及时留存归档;负责开展纠纷排查的各项目工作,将相关工作情况提交公司劳务管理例会上讨论等工作。 项目劳务队长必须持有有效的SS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队长证,经公司授权的项目劳务施工队长由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协助,负责

贯彻执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的用工管理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三、招工条件: 各劳务施工队严禁私招滥雇,不满18周岁,超过55周岁的人员禁止使用;无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的不用;鉴于建筑行业特殊性,从安全出发,残疾、智障的人员不得招用。 招收新工人应当首先要求工人的思想好、品德好。为了提升企业战斗力、凝聚力,应当招收有熟练建筑技能的工人,招收无技能的人员应当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学历,便于日后技能培训。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务施工队劳动力管理员在项目进场应建立项目用工台帐,对所有进场工人进行登记造册,并3天内与全部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清楚注明工资标准和支付周期,签订合同时要求工人亲笔签写,不得有他人代签劳动合同。 五、实名管理: 工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必须按实名制方法进行严格管理。所有工人要求在登记造册时留有身份证复印件,为确保劳动合同的真实有效性,所有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和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相一致。将来的工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也都要同样相符一致。所有劳务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注册备案,施工人员发生变化的,必须在变更7日内及时上报到公司,完成网上更新备案。同时项目劳动力管理员要做好每月的人员变更台帐备查。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样本

目录 (一)管理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劳务管理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技术部门( 包含物资设备部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综合部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财务部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管理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过程要求和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考核制度和评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 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 任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结合本项目具体实 际, 特制定本办法。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 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 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 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 以下称外部劳 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 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 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 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三)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 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经理、主任 副组长: 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2019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XX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规范企业用工,合理使用人力资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用工形式分为三类:劳动合同工、劳务工和聘用工。 (一)劳动合同工是指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公司的主要用工形式。 (二)劳务工是指由公司与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劳务派遣公司(机构)签订《劳务人员派遣协议书》,并由后者输送给公司使用的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有 劳动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仅是劳务用工关系。 (三)聘用工是指由公司聘用已办理了退休或退职手续的人员;与企业有关部门签订了“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以下简称协保人员)的人员;其他企业中的下岗人员(与其原单 位仍保留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与上述三类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其中聘用退休人员 的,其男性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 第三条用工原则 以下用工原则适用与本办法第二条所述的各类用工: (一)“因事用人”的原则。招聘必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组织架构中某些工作职位(岗位)产生空缺而产生的人员增补需求。 (二)“内部招聘优生”的原则。公司招聘应从控制人力成本费用和优生发挥公司现有人员潜能考虑,倡导“积极使用公司中合适人员优生于从外部招聘”的方针,鼓励内部员工“毛遂自荐”。 (三)“适合适用”的原则。既看文凭更要看重实际能力和水平,以各职位任职资格为基准,以“胜任、适用”为第一要素,避免产生人力资源的浪费。 (四)“任人唯贤”的原则。“任作唯贤”和不拘一格使用能使公司人力资源潜能充分发挥;公司不允许将使公司趋于衰败的“任人唯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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