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楚系禁及相关问题的研究
湖南省博物馆聂菲
内容提要: 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楚禁的分布与源流、楚禁的形制及发展序列、楚禁的使用礼制、楚简中涉及禁的称谓及其形制的对应等问题略加探讨。
关键词: 楚禁形制发展序列使用礼制楚简
至目前为止,先秦时期漆禁和部分铜禁几乎全部出自楚文化地域墓葬,难怪乎有学者提出:东周时代“唯楚有禁”之说[1]。考古资料表明,在东周各区域文化中,楚国的铜禁、漆禁颇具特色,诸如器类及其形制、组合状态等无不别具一格。因此,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楚禁的分布与源流、楚禁的形制及发展序列、楚禁的使用礼制、楚简中涉及禁的称谓及其形制的对应等相关问题略加探讨,以求正于大家。
一文献所载之禁的使用及其早期形态
文献所载之禁的称谓和使用,屡见于《仪礼》。
《仪礼·士冠礼》云:“尊于房户之间,两甒有禁。玄酒在西,加勺,南枋。”郑玄注:“禁,承尊之器也,名之为禁者,因为酒戒也。”《仪礼·士婚礼》:“尊于室中北墉下,有禁,玄酒在西,綌幂,加勺,皆南枋。”
《仪礼·乡饮酒礼》:“尊两壶于房户间,斯禁,有玄酒在西。设篚于禁南,东肆,加二勺于两壶。”
《仪礼·乡射礼》:“尊于宾席之东,两壶,斯禁;左玄酒,皆加勺。”
《仪礼·既夕礼》:“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馔于其上,两甒醴、酒。”
《仪礼·士虞礼》:“尊于室中北墉下,当户,两甒醴、酒,酒在东。无禁,幂用絺布;加勺,南枋。”
《仪礼·特牲馈食礼》:“司宫尊两甒于房户之间,同棜,皆有幂,甒有玄酒。”又:“棜在其南,南顺,实兽于其上,东首。”又:“设洗于阼阶东南,壶、禁在东序……”。又:“壶、棜禁,馔于东序,南顺。覆两壶焉,盖在南。”
由《仪礼》的记述和郑玄注释可知,禁是先秦贵族用于陈置酒器的一种案形器座,且它通常是用于婚、冠、宴、丧、射和祭祀等各种礼仪场合,实为礼器之一。
由于禁在使用场合和使用者身份与地位的差异,它又被铸成不同的形制,被冠以不同称谓。
《礼记·礼器》:“天子诸侯之尊废禁,大夫、士棜、禁,此以下为尊也。”郑玄注:“棜,斯禁也。谓之棜者,无足有似於棜,或因名云耳,大夫用斯禁。士用棜禁,如今方案,隋(椭)长局足,高三寸。”棜即舆,《仪礼·既夕礼》:“设棜於东堂下”,郑玄注:“棜,今之木舆也。”《仪礼·特牲馈食礼》:“棜在其南,南顺,实兽于其上,东首。”郑玄注:“棜之制如今大木舆矣,上有四周,下无足。兽,腊也。”又:“壶、棜、禁馔于东序,南顺,覆两壶焉。”
不过,以上郑注前后有些矛盾,郑注“棜”,即斯禁也,因“无足有似於棜”,后又注“大夫用斯禁。士用棜禁,如今方案,隋(椭)长局足,高三寸。”在这里士用的棜禁又变成有足禁,且“足高三寸”。郑玄一云棜禁无足,又云局足高三寸,似方案,再又说似舆,即似车箱四面有边,中承尊,下无足者。对此有学者认为“这是对于古禁之形制,说法各异”[2]。也有学者批评道:“郑玄可能将禁与斯禁的形制说反了。”[3]朱凤瀚先生注释: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作“士用棜禁。阮元《〈礼记注疏〉校勘记》曰:惠栋云:‘棜字衍’。案:惠栋是也”。从上下文义看,惠栋说可信。[4]这样“大夫用斯禁,士用禁……”可以解释通了。
综上所述,文献中所载之早期禁,归纳起来只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为无足禁,为大夫一级的贵族所用。它形如棜(车舆),方形有四周边而下无足,故称棜,亦称斯禁。目前所见实物是西周早期出现的一种正方箱形或长方箱形铜禁,无足,其面板中央有很明显的凸起圈足以承卣之器,箱形侧面有孔便于搬动。如1901年陕西宝鸡斗鸡台出土西周初期铜器十余件,这批铜器包括尊、卣、爵、角等,其中有一件长方箱形无足铜禁,现存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禁身为一长方形台座。台面平整,遗留有置放二卣一尊的痕迹,禁长87.6、宽46、高18.7厘米(图一)[5]。再如1926年陕西宝鸡斗鸡台戴家沟盗掘出土西周初期铜禁3件,其中1件夔纹无足铜禁现存天津历史博物馆,长方箱形,面上突起三个椭圆形中空的子口,当用承器,据出土时在场者回忆,禁上当时亦置放三件铜器,可知器形的有卣一、觥一。
禁长126、宽46.4、高23厘米(图二)[6]。马承源先生《中国青铜器》收录的1件传世西周无足铜禁与斗鸡台所出大同小异(图三)[7]。
图一
图二
第二种为有足禁,为士一级的下层贵族所用。它形如方案,椭长而局足,称为禁,有足禁高于棜。有足禁的早期实物目前不见,但西周早期出现的一种有座有足的铜簋,其座为禁,可以窥见到早期有足禁的端倪。它正如马承源先生所言:“西周方座簋之座即禁与器合铸。”
[8]这种簋为正方箱形,其座与簋往往合铸为一体,面板中央有不明显的凸起圈足以承卣之器,四面有壁饰虁纹。如传世的一件西周簋,其座的四足做成方形短足,上置大斗,枋上置小斗,共同承托上部板形的座子,座上置簋(图四)[9]。这种禁与器身合铸的形制一直延
续到战国早期。楚国完全继承了这种遗风,如曾侯乙墓出土了这种形制的铜簋8件(图五)。
图三图四
图五图六
有足禁被用于承壶祭礼的形象资料,如有的学者所考证的那样,还见诸象形文字和铜器铭刻中。见诸古文字者如《说文·部》释:“下基也。荐物之。象形。”如“奠”字,《说文·部》释:“奠,置祭也。从酋。奠,酒也,下其也。礼有奠祭者。”《金文编》收录了奠
字的各种写法,弔向簋为“”,孟郑父簋为“”,“‘’字,从形、义两方面再现了上古禁取酒壶供奉祖先的祭奠之仪”[10]。见诸于铜器刻纹者如:山西长治分水岭12号战国早期墓出土1件线刻鎏金残铜匜(图六),其上刻有一长条形有足禁,禁两头有翘起的边栏,上置壶形容器3件,各横置一勺。河南陕县后川2041号东周墓出土1件线刻残铜匜,刻纹相同(图七)[11]。江苏六合县和仁战国早期墓出土铜匜和湖南长沙黄泥坑5号战国墓出土铜匜,其上均刻有长条形有足禁,上置瓮形容器和勺(图八,图九)[12]。陕西凤翔高王寺战国铜器窖藏出土铜壶、成都百花潭中学10号战国墓出土铜壶和故宫博物院藏战国宴乐狩猎水陆攻战纹铜壶,其上均刻有禁的图案(图十,图十一)[13]。
图七图八
二楚禁的分布、形制与源流
(一)楚禁的出土地域及概况
西周时期,由于礼制的需要,贵族用禁比较普遍,但因铜禁与其他铜容器相比体积较大,耗铜甚多,故漆木禁更为普及。我们可以从
张家坡、琉璃河等地成批的西周漆器残片及痕迹中看出,这时期北方制漆工艺是十分发达的。但由于北方气候干燥,随葬漆禁难以保存,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不见黄河流域地区的西周或春秋时期漆禁的原因。大约到了西周中晚期至春秋初期,楚国漆器工艺在蛮夷开化之后,受到中原先进文化的影响,后又发挥楚地多竹木、多漆源的自然优势,迅速发展并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漆工艺。
图九图十
图十一图十二迄今为止,东周时期的铜禁和木禁目前只见于楚地,多出自湖北的江陵、荆门、随县、枣阳和河南的淅川、信阳、新蔡等地的楚系高级贵族墓葬中,主要集中在湖北江汉平原,北到淮河以北的新蔡,南至长江以北的江陵,尤以江陵地区最为集中,当与这里曾是楚国都城所在地有关。出土禁的墓葬属春秋晚期早段的有淅川下寺2号楚墓,
该墓出土了1件铜禁[14]。属战国早期、战国中期早段至晚段的墓葬有10座,其中随县曾侯乙墓出土1件铜禁和1件木禁[15],江陵望山1号楚墓出土1件木禁[16],江陵望山2号楚墓出土1件木禁[17],信阳1号楚墓出土1件木禁[18],信阳2号楚墓出土2件木禁[19],荆州天星观1号楚墓出土4件木禁[20],荆州天星观2号楚墓出土2件木禁[21],新蔡1001号楚墓出土木禁残片11件[22],荆州包山2号楚墓出土木禁2件[23],枣阳九连墩1号和2号楚墓也出土了木禁[24]。这些铜禁和木禁的出土,为我们研究先秦楚系禁的形制特点和与礼制关系等方面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二)楚禁的形制及其发展序列
总结以上所述楚禁的出土情况,我们发现,无论其质地和装饰工艺的差异,楚禁的形制与先秦文献记述的禁一样,可以分有足与无足两大类别,现分别按各自的发展序列排列如下:
有足禁。有铜质和木质两种,其中木质居多,铜质者少见。按其足的形态又可分为A、B两个亚型,即:
A型圆柱兽足。分二式。
Ⅰ式器身长方箱形,每边或中间安足。铜质。最早见于春秋晚期早段。
淅川下寺春秋M2铜禁(标本2∶65),长方箱形,由数层粗细不同的铜梗组成。器身四周攀附有12个铜怪兽和12个虎形足。通高28.8、通长131、通宽67.6厘米(图十二)。此墓葬年代为春秋晚期早段。
Ⅱ式长方形面,足安在面板两端。铜质。最早见于战国早期。
曾侯乙墓铜禁(标本C·135),面长方形,有两个并列的凹下圆圈,出土时其上置联禁大壶一对。面板两长边有四个对称兽足。面板和侧面均雕有蟠螭纹。长117.5、宽53.4、厚3.1-3.6、高13.2厘米(图十三)。此墓葬年代为战国早期。
B型栅形足。分三式。
Ⅰ式正方形面。每边足二根,足下安一横柎。木质,或雕刻或彩绘。仅见于战国早期。
曾侯乙墓木禁(标本C·21),由面、腿、座三部分组成。分上、中、下三截。面板方形,其四角与四边均有仿铜器的包角和浮雕。四兽形足。全器纹饰为雕刻加漆绘。通高52、面长宽均55、底座长宽均41.8厘米(图十四)。战国早期。
图十三图十四
Ⅱ式长方形面,面基本平齐。每边足三根。最早见于战国早期。
曾侯乙墓木禁(标本N·1、E·1、E·18)(发掘报告称案),四
周和正中浅浮雕的兽面纹将禁面划分为并列的两个长方框,框内阴刻一大圆圈带。全身髹黑漆,施以朱彩。木禁(标本N·1)的四腿雕成兽形。长137.5、宽53.5、高40.3厘米。木禁(标本E·18)其上同形,但四腿雕成鸟形(图十五)。
图十五
Ⅲ式长方形面,面板左右浮雕两个相等的凹刻方框,框内凿圆形槽。流行于战国中期、或中期晚段。
天星观M1木禁(标本1∶50)(发掘报告称Ⅰ式案),面长方形,两端各凿四个方孔,足无存。面以浮雕纹划分为并列的两个长方框,构成左右台面,框内凿圆形槽,通体髹漆彩绘。长127、宽49、厚7.6厘米(图十六)。此墓葬年代为战国中期。
此外,在其他楚墓中出土B型Ⅲ式禁。如信阳M1∶246(发掘报告称Ⅰ式漆案),面板浮雕凹下的两个方框,两个稍凸出的圆圈。三足的下面安一横柎。表面髹漆彩绘。望山M2木禁(标本2∶B19)(发掘报告称Ⅰ式案),左右各一个相等的凹刻方框,方框中部墨绘圆圈,面板两端各有四个长方孔以安足。通体髹漆彩绘。
无足禁,为长方形板面。有铜质和木质两种,其中木质居多,铜
质少见。可分三式:
Ⅰ式长方形面板,厚木胎。面板左右雕凿成两个相等的方框,上有两个圆形刻纹。流行于战国中期。
天星观M2木禁(标本2∶244),长方形。器面雕凿成两部分,每一部分的中间做成一个覆斗状台面。通体髹黑漆,用红漆在器面边缘及中间的分界带描绘二方连续勾连云纹。长132、宽41、厚6.6厘米(图十七)。天星观M2木禁(标本2∶182),形制与花纹和木禁(标本2∶244)相同。通长133.6、宽40、厚6厘米。战国中期。
望山M1木禁(标本1∶T195),斫木胎。通体髹黑漆朱绘花纹。面四周与中部绘绹纹,并在棜面以绹纹构成的两个方框里又各绘一大圆圈纹,侧面绘卷云纹。长74、宽29、高7厘米(图十八)。出土时,在棜面的两个绹纹组成的方框上,分别放置1件陶方壶。这件漆棜的制作十分粗糙,其上又置陶方壶而不是青铜礼器,当是专供殉葬用的明器。此墓葬年代为战国中期。
Ⅱ式长方形面板,整板制成。面板雕凿成浮雕两个相等的方框。流行于战国中期和中期晚段。
天星观M1出土了3件。木禁(标本1∶183)(报告称Ⅱ式案),中线两侧各凿长方形斜槽一周,形成两个隆起的台面。通体髹黑漆,台面素饰,四周和中线饰红色绹纹,边饰红色卷云纹。长125、宽40.5、厚8.5厘米(图十九)。
包山M2木禁(标本2∶102),禁面中部与周边同高,两边各凿长方形斜槽一周,形成两个隆起的台面。通体涂墨,四周用白粉绘绹纹
和散点式二方连续云纹。长92.4、宽40.4、厚8厘米(图二十)。包山M2木禁(标本2∶5)与此相同。
图十六图十七
图十八图十九
图二十
Ⅲ式长方形面板,板正面凿出长方形浅槽。此式仅见于信阳2号墓(报告称长方木板)。
信阳M2木禁(标本2∶305),板面平整,板外涂黑漆,并绘有朱
色云纹图案。板正面凿出长方形浅槽(100×14×1.8厘米),板长116、宽28.5、厚12.5厘米(图二十一)。信阳M2木禁(标本2∶308)与此相似。
图二十一
此外,在河南新蔡葛陵楚墓中出土木禁11件,仅存残块,无法复原,基本是长方形板状,四角圆弧,正面饰阴刻卷云纹,周边镶有白石片。木禁(标本D∶17-1-4),残长16-44厘米,残宽18-20厘米(图二十二)。木禁(标本D∶7),残长44厘米,残宽18.8厘米。木禁(标本D∶165-1-7),残长12-38厘米,残宽10-20厘米(图二十三)。
图二十二图二十三
(三)楚禁的特点与源流
由上述楚禁的分类与形制变化的情况看,楚禁主要分为有足禁和无足禁二类。可知楚禁的使用源于礼制,其形制也继承了西周禁的基本形态。尽管如此,东周时代楚地出土的禁,已与其他楚系器物一样,深深地融入楚国文化与艺术的精髓之中,从而使之与西周时代的禁区
分开来,这可从楚禁器类及其流行的先后时序来说明。
从现知的实物资料看,春秋晚期早段至战国早期有足铜禁和木禁比较流行,其在传承西周有足禁形制的基本风格外,已有所突破和发展。
其一,春秋晚期铜禁的铸造采用新型失蜡法,铸造十分轻巧,禁足由西周禁方形短足,演变成兽形足。其造型活泼清新,如下寺M2铜禁,禁身四周攀附有铜怪兽和虎形足。整器采用失蜡法,造型庄重瑰丽,但此禁仍带有西周有足禁的遗风。
其二,战国早期铜禁一改西周铜禁整体铸造的方法,分块焊接。如曾侯乙墓铜联禁双壶,禁面由两块范合铸,铸造轻薄精致。禁足焊接,为兽形足。其整体造型与战国早期疏简细腻的艺术风格一致,但是此禁面仍承袭西周禁面有凹下的圈足承接双壶的做法。
其三,战国早期漆禁仍具有仿铜禁的痕迹和漆工艺特点。如曾侯乙墓方形雕刻木禁,全身以黑漆为地,朱绘花纹,雕刻玲珑剔透,充分显现了楚地艺术的魅力。但此禁最上截四角仍有仿铜器包角包边的做法和仿铜的浮雕,禁面凹下的“十”字隔梁形成的承器部位,带有西周铜禁置器圈足的痕迹。
其四,战国早期以后,楚地出现了一种栅形足漆木禁,与栅形足漆几、俎的形制相似,以便承受禁面酒器的重量,整器雕刻、髹漆彩绘,具有典型的楚艺术风格。如天星观M1漆禁,通体髹漆彩绘,两端各凿四个方孔。但此禁面内侧仍凿长方形斜槽一周,形成左右台面,以示承酒器。
战国早期至战国中期晚段,楚地还流行无足禁,即文献言之棜禁。不过,在战国中期的楚国贵族墓葬之中,无足铜禁基本上被楚地的漆木禁所替代,其形制除保留西周禁面板厚实的特点外,其造型、髹饰和雕刻都具有浓烈的楚漆工艺清新活泼的特色。
其一,人们往往将一块整板斫制成以中间为线、两侧各凿出长方形斜槽一周的禁面,形成两个隆起的台面,有的禁面绘出两个圆圈纹。其既保留了西周禁承酒器的特点,又不失漆工艺制作方法。
其二,无足禁通常髹漆彩绘加雕刻,甚至于嵌镶石片。如新蔡葛陵楚禁,禁面雕饰有阴刻卷云纹,周边还嵌镶有白石片,装饰雅致。
其三,有些无足禁,制作十分粗糙,其上或置陶方壶,或置木壶,而不是青铜礼器,当是专供殉葬用的明器。
战国中期晚段以后,楚墓中就再没有出土过禁了。禁为什么消失呢?据郑注,禁之形“如今方案,隋(椭)长局足,高三寸”,郑玄以汉代“方案”释禁,说明至汉代,人们不知道禁为何物了。有学者认为东汉郑玄所注:“禁,承尊之器,名之为禁者,因为酒戒也”,“这就是禁名的由来”,认为禁的产生与消失是因为周朝统治者戒酒的缘故[25]。也有学者认为郑注“名之为禁者,因为酒戒也”的解释是牵强附会的,《礼记》、《仪礼》中有许多关于使用禁的规定,说明奴隶主贵族在举行祭祀、宴飨时,有的用禁,有的不用禁,有的用棜禁,甚至在什么情况下禁放在什么地方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突出贵族的身份地位,维护奴隶主的统治而已,哪有什么戒酒的影子?[26]
应该说,禁真正消失的原因,是进入战国以后,整个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大变革,各国礼崩乐坏、僭越礼制日益严重,特别是到了战国晚期以后,先秦时期的许多传统礼器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其中的禁及其与之配伍的酒器也日益被更加实用的其他漆木器所替代。
三楚系禁相关问题的讨论
(一)楚禁的使用等级与礼制的关系
《礼记·礼器》曰:“天子诸侯之尊废禁,大夫、士棜、禁,此以下为尊也。”楚禁的使用基本上是符合周制的,禁或棜几乎全部出自大夫级以上的贵族墓葬中。天星观M1墓主人“邸阳君”系楚之封君,新蔡M1001墓主人“平夜君成”为楚国之封君,包山M2、信阳M1与天星观M1墓主人身份相当于卿,望山M1、M2,信阳M2,九连墩M1、M2等墓主人身份至少相当于大夫一级或大夫级以上的贵族。包山M2、天星观M2出土棜;天星观M1出土禁,也出土棜;望山M2号墓主人身份相对低一点,相当于下大夫,出土禁。
但是楚禁也有不符周制的情况。如下寺M2墓主人为令尹,相当于上卿,曾侯乙墓墓主人身份为诸侯,其墓葬中出土了有足禁,与礼制不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推测有以下缘由:
第一,《仪礼》记录的不是整个社会阶层的礼仪。正如学术界所共识的那样:孔子时曾一度有较多关于礼的文献,只是后来失传了,现在的《仪礼》原是汉朝以前(也许要早到孔子时期)一种大型礼仪文集的一部分,只是先秦时一本关于最低一级贵族——士或下大夫的礼仪描述的书籍[27]。《仪礼》在汉代有种种书名,其中《士礼》最
能准确地表明它的内容。如《士冠礼》,士子的加冠礼;《士婚礼》,士的婚姻礼;《乡饮酒礼》,地方聚会时所用礼仪(在乡大夫为三年一次选出的贤能者主持的饮酒礼);《既夕礼》,殡葬前夜的哀悼礼;《士虞礼》,士殡葬后的礼节;《特牲馈食礼》,单一祭牲的献祭礼仪(对处在士这个阶层的人来说,他只被允许向其父亲和祖父献祭,其祭品也只限于一头最普通的祭祀动物猪);《少牢馈食礼》,次等牢的献祭礼仪,适用于大夫和卿。又据《礼记·玉藻》曰:“凡尊,必上玄酒。唯君面尊。唯飨野人皆酒。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其中《士冠礼》、《士婚礼》为士礼,言“有禁”。《乡饮酒礼》、《少牢馈食礼》、《乡射礼》、《既夕礼》为士大夫聚会礼和祭祀礼,言“斯禁”或“棜”。《仪礼》中《觐礼》为觐见皇帝时的礼仪,《仪礼》中仅此篇明确述及皇帝和宫廷的礼仪,全文只字未提用禁之礼制。如果据此推测,现在《仪礼》遗失的礼学文献应该还有对当时社会地位和级别高于士的贵族阶层礼仪记载的部分,关于卿大夫以上级别的高级贵族礼仪也没全部收录到《仪礼》中来,所以诸侯、上卿用禁之制记载少见,故其礼制使用不详。
第二,用禁之礼制还见于《礼记·礼器》:“有以下为贵者,至敬不坛,扫地而祭。天子诸侯之尊废禁,大夫、士棜禁,此以下为贵。”这里说,为了表示以下为贵,天子、诸侯行祭礼时干脆把尊放在地上,大夫、士用棜禁。《仪礼·特牲馈食礼》曰:“壶棜禁馔于东序”,贾公彦疏曰:“棜之与禁,因物立名,是以大夫尊以厌饫为名,士卑以禁戒为称,复以有足无足立名。至祭,则去足名为棜,禁不为神戒
也。”这是讲祭神时,放祭物之禁专用无足之棜,不称斯禁,是因为要尊神,不能为神设戒。这些所包含着的维护上下有序的陈设之礼,主要讲的是统治阶层祭祀大典时用禁之礼。而诸侯、上卿贵族丧葬用禁之制并没有论及到,若以丧葬礼常制加一等论,诸侯、上卿丧葬用禁之制当另论。此外,有足铜禁还出现在西周高级贵族墓葬之中可为佐证。而楚系诸侯、上卿丧葬用禁之制,实为礼经的阐释注入了实例。
第三,春秋战国时期,由于中原各国僭风日炽、礼崩乐坏现象日趋严重,对楚国也有影响,楚人用禁之制僭越礼制,楚人用禁之制在周礼的基础上有所变革和创新,具有自己的风格特点,这也可从楚人用鼎、用俎之制不完全遵从周礼中看到。[28]果真是如此,那么,下寺M2和曾侯乙墓的用禁情况就可能是越制的行为。
(二)楚禁的组合特点与礼制的关系
从上述古文献可知用禁之制,古代举行盛大礼仪活动中的“两壶斯禁”,多与双壶双酒相配,尊者处尊位,均以禁承两壶置显处,一酒一玄酒,加勺。其中禁是承酒器的坐具,壶或尊缶是盛酒器用的器具,勺是挹取壶内酒浆的用具。楚贵族墓中,有的铜禁或漆木禁上面直接承陈两壶或两尊缶等酒器,并与勺同出;有的在木禁面上漆绘或刻凿出左右两个置壶的圆圈或台面,做出置两壶的形制,同出者往往加木勺。从这些组合特点看,说明楚禁基本上是符合周礼制度的。有学者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29]。
下面列举楚禁与酒器壶或尊缶、勺同出的例子:
下寺M2铜禁,出自北棺的东部,“紧靠椁室北壁,在禁之东,置
有尊缶二件及铜簋”。
曾侯乙墓铜禁出土于中室,出土时上置联禁大壶一对,禁面“有两个并列的凹下的圆圈,中空,此即承联禁大壶足的位置”,中室还出土铜勺1件。
曾侯乙墓雕漆禁、漆勺“出自中室东北角”,酒具箱1件,“隔板上还置木勺二件”。北室和东室出土漆禁2件,铜大尊缶2件。
信阳M1漆木禁(1-246,报告称Ⅰ式案):“在两端案面上浮雕凹下的两个方框,框内有两个稍凸出的圆圈,在案的附近发现有高足彩绘方盒,其假圈足与此圆圈可以重合,因而辨认此案系置方盒用的。”但紧挨着1-245还有1个残木方壶和2个方木框,残木方壶通“下腹逐渐缩成圜底假圈足”,与1-246两个稍凸出的圆圈基本吻合。2个方木框为木方壶的附件,说明信阳M1前室应该有2个木壶。前室还出土长柄木勺2件。
信阳M2漆木禁2件,出于右后室,禁面凿出长方形浅槽,同出木方壶2件,木方框2件,木勺2件。
包山M2漆木棜禁2件、漆木壶2件、漆木勺2件全部出自东室。
望山M1头厢出土棜1件,“出土时,在棜的两个绹纹组成的方框上,分别放置1件陶方壶”,头厢还出土漆木勺2件。
望山M2边厢出土漆木禁1件,漆木勺4件,铜壶2件和陶壶4件。
天星观M1北室出土漆木禁2件,木方壶2件。南室出土漆木禁1件,漆木勺5件,铜壶盖2件。
天星观M2西室出土漆木禁2件,漆木勺6件,不明器盖漆木1件。漆
木樽2件出自南室。
上述资料说明,楚人在进行礼仪活动中,所用壶或遵缶确实是成对使用的。“这与古代礼仪多用双酒有关。楚墓中成对随葬壶、尊缶,并配置承两壶的禁,还附带流双勺,这正是楚人用壶(禁)制度的最好注脚,说明楚人在礼仪活动中也是遵从周制。”[30]这些遵从周制的繁琐陈设礼制,同时也包含着楚人维系上下有序的统治秩序、称霸中原和南统越人的政治目的。
(三)楚简中涉及禁的称谓及其形制的对应
禁的发展贯穿两周时期,“先秦青铜器中虽尚未发现自名为禁者”,那么,“承放盛酒器之青铜器自然即可因其用途而称之为禁”[31]。近年来楚墓中出土了许多竹简,如信阳简、望山简、包山简等,有些简为记载木器的遣策,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考释。客观地说,这些释读成果为使禁的称谓与形制对应和理解文献记载增添了新的资料,对先秦禁的研究起到互补互证的作用。如下例:
“一,厀(漆)[彫(雕)]。”(信阳1号墓2-011简)
“一牛,一豕,一羊,一。”(望山2号墓45号简)
“”字释“橛”为俎名,从“”的属性和竹简“”在行中的位置看,应指俎类。这是许多学者达成共识的[32]。与出实物对照,信阳1号墓1∶245和望山2号墓2∶19,疑是简文所记“橛”和“”。非常奇怪的是它们的面板都有两个凹下的方框,显而易见,此器兼有禁的功用。许多学者认为不排除此器是陈置酒壶的有足禁[33]。也就是说,禁也许还有别的称谓。
在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阴阳五行哲学思想...阅读附答案- 现代文阅读及答案- 在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阴阳五行哲学思想、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中医营养摄生学说,还有文化艺术成就、饮食审美风尚、民族性格特征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创造出彪炳史册的中国烹饪技艺,形成博大精深的中国饮食文化。 中国饮食文化绵延170多万年,分为生食、熟食、自然烹饪、科学烹饪4个发展阶段,推出6万多种传统菜点、2万多种工业食品、五光十色的筵宴和流光溢彩的风味流派,获得“烹饪王国”的美誉。 我国的烹饪技术讲究食医结合,与医疗保健有密切的联系,在几千年前有“医食同源”和“药膳同功”的说法,利用食物原料的药用价值,做2016高三语文综合练习(六)成各种美味佳肴,达到对某些疾病防治的目的。中国饮食文化突出养助益充的营卫论(素食为主,重视药膳和进补),并且讲究“色、香、味”俱全,有五味调和的境界说。 古代的中国人还特别强调进食与宇宙节律协调同步,春夏秋冬、朝夕晦明要吃不同性质的食物,甚至加工烹饪食物也要考虑到季节、气候等因素。在《礼记·月令》中就有明确的记载,如春“行夏令”“行秋令”“行冬令”必有天殃;孔子说的“不食不时”,包含有两重意思,一是定时吃饭,二是不吃反季节食品;西汉时,皇宫中便开始用温室种植“葱韭菜茹”,这种强调适应宇宙节律的思想意识的确是华夏饮食文化所独有的。 “阴阳五行”说是传统思想所设定的世界模式,也被认为是宇
宙规律。制作饮食的烹饪必然也要循此规律。因此,不仅把味道分为五种,并产生了“五味”说,而且还削足适履地把为数众多的谷物、畜类、蔬菜、水果分别纳入“五谷”“五肉”“五菜”“五果”的固定模式。更令人惊奇的是还有“凡饮,养阳气也;凡食,养阴气也”(《礼记·郊特牲》),并认为只有饮和食与天地阴阳互相协调,这样才能“交与神明”,上通于天,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效果。这种说法被后来的道教继承,成为他们饮食理论的一个出发点,如认为吃食物是增加人体阴气的,如“五谷充体而不能益寿”“食气者寿”等,要修炼、要获得阳气就要尽量少吃、最佳境界是不吃,走“辟谷”的境界。 “中和之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高的审美理想。这个“中”指恰到好处,合乎度。“和”不是“同”,是建立在不同意见的协调的基础上的。因此中国哲人认为天地万物都在“中和”的状态下找到自己的位置以繁衍发育。这种通过协调而实现“中和之美”的想法是在上古烹调实践与理论的启发和影响下产生的,而反过来又影响了人们的整个的饮食生活。 中国饮食文化是一种广视野、深层次、多角度、高品位的悠久区域文化;是中华各族人民在100多万年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在食源开发、食具研制、食2016高三语文综合练习(六)品调理、营养保健和饮食审美等方面创造、积累并影响周边国家和世界的物质财富及精神财富。 研究中国人的饮食生活不仅是研究中国文化的必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成为研究中国文化的一把钥匙。 1.下列关于中国饮食文化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中国饮食文化博大精深,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产
先秦散文研究——叙事散文期中作业 第一章先秦历史散文发展概况 一、填空: 1. 是我国散文的最早源头。 2.能够反映出我国散文萌芽状态的还有,它展现了我国早期记言记事散文由简至繁的发展。 3.我国第一部历史散文集是《》。 4.《尚书》原名《书》,自西汉开始称为《尚书》,因被列入儒家经典,亦称《》。 5.今存《尚书》共篇,包括《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部分, 6.“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出自于《》。 7.《邵公谏厉王弭谤》是《》中的名篇。 8.《尚书》有、之分。 9.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历史大事记是《》。 10.《春秋》是孔子根据国史料修订而成的。 11.“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是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序》对《》一书记事特点的概括。 12.《尚书》在内容上侧重于记。 13.《无逸》是周公教育时的一次谈话的记录。 14.《盘庚》出自于《尚书》中的《》。 15.《》开创了我国分国记事的国别体的史书编写体例。 16.《赵威后问齐使》反映出思想。 17、我国最早的记言记事的文字是和它们是我国散文的源头。 18.《》被誉为我国“记言文之祖”。, 19. 《》被称为“礼义之大宗” 20.《》一书被称为为“《春秋》今、古文外传”。
二、名词解释 1. 甲骨卜辞 2.青铜器铭文 3 .尚书 4.《春秋》 5. 春秋笔法 6.《国语》 三、解释下列加点的字词 1.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 2.是助王息.其民者也。 3.胡为至今不朝.也? 4.太后盛气而胥.之。 5.川雍.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 6.近臣尽规,亲戚 ..补察。 7.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8.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不暇,何贺之有? 9.一朝而灭,莫之哀也,惟.无德也。 10.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 四、翻译下面一段古文中划线的部分,并简要回答下面的问题。 1.齐王使使者问赵威后。书未发,威后问使者曰:“岁亦无恙耶?民亦无恙耶?王亦无恙耶?”使者不说,曰:“臣奉使使威后,今不问王,而先问岁与民,岂先贱而后尊贵者乎?”威后曰:“不然。苟无岁,何以有民?苟无民,何以有君?故有舍本而问末者耶?”乃进而问之曰:“齐有处士曰锺离子,无恙耶?是其为人也,有粮者亦食,无粮者亦食;有衣者亦衣,无衣者亦衣。是助王养其民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叶阳子无恙乎?是其为人,哀鳏寡,恤孤独,振困穷,补不足。是助王息其民者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北宫之女婴儿子无恙耶?彻其环?,至老不嫁,以养父母。是皆率民而出于孝情者也,胡为至今不朝也?” 回答:谈谈你对这段话的理解。 2.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策略研究 开题报告 课题负责人:胡灿云 研究基地学校:桃江县第七中学 课题组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顺仇平叶凤君安娜 李敏杨志军罗晴胡仪 胡灿云胡浩良胡梦君钟志红 夏亚夫龚伟民彭艳红漆放军 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策略研究课题组 2010年8月24日
尊敬的各位专家、领导,老师们: 大家好。 首先要自我介绍一下。本人参加教育工作19年,从事专职音乐教学13年,02年开始从事高中《音乐欣赏》即现在的《音乐鉴赏》教学。尽管专职音乐教学经历时间较长,但音乐教育理论水平不高;尽管参与过省级课题研究,但主持课题尚需专家全面指导。 为完善研究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顺利开展“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策略”的研究工作,下面,我作开题报告,请课题组成员进一步审议,请各位领导、专家给予指导。 《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策略研究》是《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音乐实用教学方法研究》的子课题。 一、关于母课题 《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音乐实用教学方法研究》由省教科院音乐教研专家薛晖主持的湖南省“十一五”规划课题。 其研究目标:一是构建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音乐有效教学的方法体系,丰富音乐学科教学论;二是指导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有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三是通过有效教学方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和谐发展。 其研究内容:①中小学音乐教学论研究综述。②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音乐教学现状研究。③以音乐新课程教学案例为载体的中小学音乐课程内容的有效教学研究。④研究全省中小学音乐教师新课程培训的有效途径和模式。⑤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音乐课程资源开发研究。⑥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与管理研究 其子课题有:
法家思想对当今中国影响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的一个重要学派。 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慎到和申不害等人。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 到了战国末期,韩非加以综合,集法家学说之大成。 法家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在当时是一种进步势力。 他们要求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为地主经济的发展开辟道路。 在思想上,以加强君权,实行法治为其基本主张。 法家思想又叫黄老法家。 黄指黄帝,老指的是道家学说。 有人说“道法不分”,这实际是说法家后世继承了道家的自然主义世界观—即因顺天时,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安排自己的生产和生活,不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主张人和自然和谐相处中国战国时期以法治为思想核心的重要学派。 战国末期的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和朴素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 法家思想同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是地主阶级取代奴隶主贵族统治的理论表现。 在奴隶社会中,“礼”是奴隶主贵族统治的政治体系和道德规范。 春秋以来,周礼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威力,法家旧有的典章制度随之衰落。
为适应封建土地关系发展的需要,奴隶主贵族中出现了一批改革家,如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 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 管仲和子产既强调法制,又重视道德教化。 在哲学上,他们表述了一些唯物主义的观点,管仲及其后继者提出“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的观点,子产则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命题,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反对天人感应的迷信观念。 战国初期,封建制在各诸侯国相继建立,应经济、政治、思想领域全面变革奴隶制的需要,产生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学派。 这一学派的思想家在理论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亦各有别,但都主张以“法”治国。 韩非认为,法令应该"编著于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 齐国早期的法家代表管仲也说: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他们积极主张通过变法来打破贵族统治,用官僚政治代替贵族政治,将最高权力集中于封建君主手中。 因此,他们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公布法令,统一制度,奖励耕战,富国强民。 法家在理论上提出了进化论和性恶论两个重要观点。 他们认为"古今不一度",社会是不断演变向前发展的。 固守先王之道是行不通的。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要想使社会达到长治久安,就必须加强法治。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比较 摘要:我们今天讲构建和谐社会,而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有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有以及人之幼”的和谐蓝图与和谐之愿;又说要建立法制社会,推进法制化进程,而在公元前两百多年,韩非就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主张以法治国,“认为以法治国,举措而已。”儒家和法家作为先秦时的两大重要思想流派对后世产生的深远影响由此可见一般。儒家尚礼,法家重法且尤种刑,但两者异中又不乏共同之处,探讨儒法两家的异同并从中总结出了两者各自的优劣从而扬起所长避其所短、兼采二者之优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建设不无裨益。 关键词:历史背景联系区别“德”“法”结合标本兼治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凡育所学,皆成性格。政治思想作为政治和思想的结合物,既有政治的广度又具备了思想的深度,既给人史的明智,又给人诗的灵秀既让人有数学的周密,又让人有科学的深刻,还使人不乏伦理学的庄重与逻辑修之学的善辩。;历史证明儒法两家就是涵盖了政治是思想这一特质的思想流派。 一、儒、法政治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道家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姑且不论道从何来,一、二、三优势什么,可以推知的是:万事万物皆有因果。追溯先秦时代的历史,儒法政治思想之“果”产生的因由。 随着周王室的衰落,各诸侯国在华夏大地上纷纷兴起,诸侯国各霸一方,王权被削弱,各诸侯国之间为争夺土地和人民展开了残酷的斗争,烽烟四起,连年战乱,生灵遭殃,百姓涂炭,中华大地陷入了分离与征战的局面。乱世造英雄,也造就了一大批的思想家,面对混乱的社会现实,知识分子纷纷招徕门徒,宣扬自己的思想,希望借此来实现自己治国安邦的政治抱负,孔子自谓“述而不作”,墨子用“夏政”,道家“无为而治”,法家立言,以儒墨道法为代表的诸家思想应运而生。 儒家产生于奴隶制开始崩溃、封建制尚未形成的过渡时期,创始人是孔子,儒家在先秦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荀子。三位思想家为改革时弊、实现天下太平,分别提出了诸家的政治主张和思想观点,孔子尚仁、礼,孟子主张“仁政”,荀子认为当礼法并用。法家也产生于礼崩乐坏、诸侯国割据称雄的先秦时期,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一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后期代表人物是韩非。前期法家中,商鞅重视“法”,申不害重视“术”,慎到重视“势”。后期法家的代表是法家的集成大者,在继承前期法家的政治思想的前提下创立了法、术、势皆用的政治思想。 二、儒、法政治思想的联系 两家除在产生的历史背景有相似之处外,在思想观点上也有某些共同之处。无论是孔子的“仁”、孟子的“仁政”、荀子的“礼法并用”还是法家的“法”“术”“势”,其服务的对象都是统治者,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扩大自己的通知权益、加强对百姓的统治力度的一种策略。儒家随在法体上属于人治——博施济众、立人达人,但作为儒家代表人物的荀子在主张治人的同时又提出了治法:一曰用人之法,二曰劝禁之法,三曰正名之法。荀子的礼治思想,究其实质实际上是礼法并用,如《荀子·王制》说:“礼仪者,治之始也”,《君道》则曰:“法者,治之端也”,意思是说礼仪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是治理国家的关键。《荀子·劝
《小学音乐欣赏课堂教学方法的研究》 实施方案 负责人:王良英 课题组成员:王良英,肖小花,邓佑建,李平艳 一、课题的提出 1、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来看 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是情境教学坚定不移的目标。心理学告诉我们:好动、生性好强是学生的天性,活动是学生生命的本性。列昂节夫强调,心理的发展,是个性和外部世界相互作用的外部活动逐步内化而成为内部的智力活动过程,心理意识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列昂节夫的观点给我们一个启示——研究学生的心理产生及发展,必须研究学生的活动,把学生带入情境,在探究的乐趣中,激发学习动机;又在连续情境中,不断强化学习动机。 2、从教学过程最优化的理论来看 巴班斯基的教学过程最优化理论,提出的“两最”——最佳方案、最佳效果,给人以思考。即用什么样的最佳方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而情境的提出,为选择和组织教学过程的最佳方案提出一个新的课题,那就是教学模式的最佳方案,应体现出主体的主动性、感受性、创造性、教育性,使学生达到最大发展。 3、从“发现学习理论”来看 布鲁纳认为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是一个积极的探究者,教师的作用是形成一种学生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这
就要求我们教师教一门学科,不是要建造一个活着的小型藏书室,而是让学生自己去思考,自己去体验学习过程中的快乐。教育家第斯多惠曾说:“音乐教师是一种演奏高超的艺术师,把讲台当舞台,把课堂当情感场,用真情实感去感染学生,唤起学生共鸣。”可见课堂教学的主要目的不是要记住教师所讲的内容,而是让学生通过独立探究、互动合作,使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获得多方面的、充分的、自由的发展。 4、从情感驱动理论来看 成功的实施素质教育,必须以学科教学为主渠道,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真正让学生成为素质教育的主人。而情境教学从理智活动和情感活动的统一,有意识心理活动和无意识心理活动统一的观点出发,通过含蓄、间接的方式对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使环境和个人之间的连续不断地信息交流,从而充分调动学生无意识心理活动的潜能,使学生在思想高度集中又精神放松、放松愉快情况下进行学习,以期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课题的界定 “情境”含有情景、境地的意思,即情况、环境,一般是指由景物、事件、人物关系等诸多要素构成的某种具体的有机结合的境地。 情境教学,主要包括语言文字、图表、图像、实物材料、人物动作、人际关系等,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创设特定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或合作探究的教学。具体说是指教师以现行教材为基本内容,以学生周围生活实际为参照对象,选择综合而典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6588358.html, 楚文化元素在现代设计中的运用 作者:邓卫斌李青 来源:《设计》2016年第05期 摘要: 楚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正散发着它独特而又丰富的文化及精神。本文概述楚文化元素的特点,并且论述楚文化元素在现代产品设计中的运用。我们只有深入地研究和学习楚文化,才能通过载体来传达楚文化的独特内涵和魅力,创造出具有中国韵味的设计。 关键词: 楚文化设计元素文化内涵产品设计 一、楚文化的价值 楚文化拥有大量的动植物云气类语符、神话传说中的图符、世俗风俗的语符,在出土的文物中,我们看到了许多精美的青铜器、漆器等,体现出了楚国的信仰和审美,所传达出了楚人荜路蓝缕的进取精神、不断开拓的创新精神、兼收并蓄的开放精神、崇武爱国即祟尚武装、热爱祖国的爱国主义精神。这些都是我们进行艺术创作和设计的宝责的素材,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如今,我们处在一个智能化、信息化的社会,新材料和新技术层出不穷,同时不同文化和新的生活方式的涌入,令人目不暇接,新的文化影响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然而同时使得我们的文化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如何把楚文化和现代设计相结合,是我们值得探讨的课题。假如只是生搬硬套、纯粹的挪用文物的造型来进行设计,则会缺乏个性和活力;而如果一味地借鉴模仿、“拿来主义”,而没有新的思想融入,楚文化将会停滞不前,无法得以发展和传承。 二、楚文化元素的运用和现代设计的结合 楚人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文化宝库:绘画、丝织品、青铜器、漆器、诗歌等,正是因为楚人的生活方式、习俗以及独特的审美,造就了鲜明的文化特色,在传统文化中独树一帜。将这些元素运用到设计中,能够给设计带来源源不断的灵感,给中国的设计带来别样的韵昧。 2.1楚文化色彩元素在现代设计中的运用 楚国一直都有拜日祟火的信仰,楚人认为,他们的祖先祝融是火神的化身,所以自古以来楚人拜日、祟火,他们认为这样做能够得到祖先的庇佑,同时日和火都象征着光明、希望和温
中国传统文化与法家思想 刘开元 PB11206017 一.法家思想的起源---战国中后期的三大法家思想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运转,依靠的是两项权利原则:礼和刑。在东周末年,随着“礼乐制度”的彻底崩溃,各诸侯国之间不断发生战争。为了维护国家与社会的安定,大家不断的对现实不断的探索,寻求一种新的治理方式以求社会的再次安宁。于是形成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了“仁政”的思想;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主张“无为”;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主张“兼爱”。而法家则提出以刑法治理天下的“百家争鸣”的局面,而法家却一直处在被批判的境地。 法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管仲,但是在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强调“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权术;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这让法家的思想得到有机的结合和发展,是法家的思想进入了空前的阶段,《韩非子》一书更是法家的典范。 1.1商鞅的法家思想 商鞅本名公孙鞅,因其封地在商一带,而有商君之称。他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做了两次变法改革。商鞅认为,在战国时代,“国家之所以被看重,国君之所以受尊重,全在于实力”(商君书慎法)。而“强大的国家一定治理得好,治理得好的国家一定强大;富裕国家一定治理得好,治理得好的国家一定富裕,富裕的国家一定强大。”所谓“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而最有效的治国措施是实行法治和耕战政策 讲法治,强调轻罪重刑,以刑去刑。所谓“用刑罚去掉刑罚,国家就治理得好;用刑罚招致刑罚,国家就混乱。所以说:施行刑罚时对犯轻罪的人使用重刑,
先秦时期儒家与法家刑法思想之比较 儒家以孔子、孟子为代表,主张实行“德政”,推行“仁政”,提倡“礼治”。法家以商鞅、韩非子为代表,主张“依法治国”,提倡“法治”。 一、先秦时期刑法思想的渊源 ㈠礼与刑的起源 中国刑的起源是中国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决定的,在生产力提高,私有财产出现,社会逐渐划分阶级以至形成国家的全过程中,氏族血缘纽带的顽强存在和加固;对上天崇拜的礼逐渐具有阶级性,频繁的战争促进了刑的形成和发展;氏族首领的权威则随着这些进程的加剧而日益强化。 ㈡礼与刑的关系 “以礼为治,以刑为用,出礼入刑。起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礼进入阶级社会后其内容与性质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风俗习惯与国家制度融为一体。礼在进入阶级社会前主要指部落成员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的生活规范与起源于战争的刑罚有不同的制约对象。礼用于部落内部,以教化为主。刑用于部落见间的讨伐及对战败部落的惩罚。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实际上是礼与刑的结合,礼既是刑罚维护的对象,又是刑罚实施的准则,出礼而入刑便是这种制度的概括。礼与刑二者是相互依存的、相辅相成的关系。礼中有刑,礼刑一体。礼是刑的指导原则刑受礼的制约,罪行的大小以及刑罚的轻重都要依礼的精神原则和具体礼仪规范确定。 二、儒家与法家刑法思想的形成 ㈠儒家的刑法思想 ㈡法家的刑法思想儒法两家在治国思想上存在对立与斗争,而在治国行动上坚持各自主张的前提下又有些交流与融合,各取对方之长以补己方之短。在政治思想上趋向儒法合流,既有仁义道德的公开宣传又有专断刑杀的实际专制。德主刑辅制度的确立,正反映了儒法两家刑法思想的特点和趋势,同时也实适应了封建统治阶级统治的客观需要,表现在⑴借助儒家的刑法思想把他们的封建专制统治宣传成仁政教以麻痹人民。⑵借助法家的刑法思想把他们的封建专职统治落实到严刑酷罚的有力保证当中。招牌打的是冠冕堂皇的德治仁政,骨子里实行的都是寡恩鲜义的刑杀为戒。②正因为如此,中国的封建统治才得以连续存在两千多年。因为儒家和法家的刑法思想,特别是法家的刑法思想仍有其社会价值和生命力,我们应对他们进行研究,通过系统的研究和科学分析,去其糟粕,吸收精华,这对我们今天同严重的刑事犯罪作斗争是非常必要和有用的。 三、两家刑法思想的分析对比 儒家提倡"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很明显,法家比儒家更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 从汉代到近代以前,由于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先秦法家长期受到贬斥和批判。汉人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说"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说"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谈到法家的缺点:"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到了宋代,苏轼说:"韩非著书,言治天下无若刑名之贤,及秦用之,终于胜广之乱,教化不足而法有余。秦以不祀,而天下被其毒。……然秦韩之治行于一时,而其害见于久远,使韩非不幸获用于世,其害将有不可胜言者矣。"清代卢文弨则认为:"商韩之术,用之使秦强,不知正乃所以速其亡也。今当圣道大明之日,其说之谬,夫人而知之,固不待于禁绝。若非之辞辨锋锐,澜翻不穷,人以其故尤爱之。" 但是,近现代以来,为法家伸冤平反之声,此起比落,不绝于耳。这种现象的时代背景是:在西方列强的压迫下,中国急需找出变法自强之路。儒家传统在"打倒孔家店"的新文化运动中受到怀疑和否定,而西方国家成功的法治和宪政,则提醒国人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寻找是我们"古已有之"的相类物,于是我们发现曾有过法家"以法治国"的思
中医基础知识之阴阳五行 一、阴阳 阴阳五行学说是古人用以认识自然和解释自然现象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 非常朴素的唯物论和自发辩证法思想,属于古代的哲学范畴。被引用于医学领域后, 逐渐成为解释人类生命的起源,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的思想武器,并用以分析、归纳疾病的本质与类型,从而成为指导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 1、阴阳的基本概念 阴阳,是对自然界相关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阴阳最初的涵义是非常朴素的,如以日光的向背而分,向日者为阳,背日者为阴。总之,凡是光明温暖的 事物或现象,便归属于阳,凡是黑暗、寒冷的事物或现象便归属阴。其中,阴阳最 具有特征性质的是水与火的基本特征。水性寒凉,下行,湿润和阴暗。火性温热, 升腾,燥烈和光亮。从水火的特征来认识阴阳的基本特征。可以作出以下概括:阳——运动的、向外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无形的、功能亢奋的;阴——静止的、内向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有形的、功能抑制的。 古人将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归属为阴阳两大类,用这个概念来解释人体的脏腑、气血等也有阴阳两大部分。详细归属见下表3—1 表3—1 自然界和人体的阴阳属性归类表 2、阴阳的相互关系 阴阳之间存在着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和相互转化的四个方面的关系。 (1)阴阳的对立制约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或现象在特定的条件下,均存在着完全相反的两种属性,是互 相对立,互相排斥的,如:水与火,寒与热,昼与夜,明与暗,上与下,动与静等。 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的双方,大多存在着相互制约的特性。如自然界的四季变化,春夏季节的湿热是由于其阳热之气逐渐上升,抑制了秋冬阴寒之气的结果,而秋 冬的阴寒之气逐渐上升,抑制了春夏的阳热之气,故秋冬气候又逐渐变得寒凉。在人 体阳和阴的亢奋与抑制这种相互对立,相互制约的关系,始终存在于机体生命活动的 过程中。 (2)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阳的互根互用是指相互对立的物或现象之间,始终存在着相互依存和相互为用 的关系。也就是说阴或阳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所谓“阴阳互根, 相抱不脱”阴不可以无阳,阳不可以无阴,一切事物要完整必定包括了阴阳两方面。 (3)阴阳的消长平衡 阴阳的消长平衡是指相关事物或现象矛盾对立的双方,始终存在于减弱或增强的运动 变化中,消和长,它们均为数量上的变化。对立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暂时的。 两者无时不在运动变化之中,运动的结果有:阴消阳长或阳消阴长,表现为阳强阴弱,或阴强阳弱。阴阳皆消或阴阳皆长,表现为阴阳皆弱或阴阳皆强。阴阳处于暂时的动 态平衡。 (4)、阴阳的相互转化 阴阳的相互转化是指事物或现象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向其各自相反方向变化 运动形式,主要是指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的改变。包括渐变形式,如四季中的寒 暑交替,昼夜中的阴阳转化就是事物处于消长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就向事物相反的属 性转变了和突变的形式,如一个人突然发热,高热至极,会突然出现虚脱,四肢冰凉,从阳证转为阴证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 二五行 五行学说认为物质世界是有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要素组成的,五要素 之间,又存在相生、相克、相互制约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维系和推动着客观世界的 生存和发展。这一学说渗入中医学,成为中医学家认识生命的主要方法之一。 1、五行含义
师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考试 先散文研究——叙事散文期中作业答案 第一章先历史散文发展概况 一、填空 1甲骨卜辞2商周青铜器铭文3. 《尚书》4. 《书经》5.五十八6. 《国语·周语》7. 《国语》8. 今文、古文9.《春秋》10. 鲁《左传》11. 《左传》12.言13. 周成王15 《商书》15. 《国语》16 民本思想17.甲骨文、青铜铭文(金文)18 《尚书》19. 《春秋》20. 《国语》17.甲骨文、青铜铭文(金文)18 《尚书》19. 《春秋》20. 《国语》 二、名词解释 1. 甲骨卜辞 殷人笃信天命,重视占卜。他们用龟甲、兽骨占卜,并把占卜日期、占卜人、所占之事以及占卜结果、应验情况,刻在甲骨之卜兆旁,此即甲骨卜辞。甲骨卜辞(甲骨文)的发现与研究始于1898—1899年。其发现,是我国近代文化史上一件大事。从中可以看到殷代的生产状况、社会制度,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与文化价值;更可以看到我国散文的萌芽状态。目前存留的大约有15万片甲骨,4500多个单字,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历史文化容。甲骨卜辞是我国散文的最早源头。 2.青铜器铭文 周代君臣公侯都可制作青铜器物,在这些青铜器物上面留下了许多铭文,有记事的,也有记言的,其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记事虽简略,却也明晰;其记言文字已接近《尚书》的训诰之类,反映出了我国散文的萌芽及早期状态。较之于甲骨卜辞,显然已有较大发展,展现了我国早期记言记事散文由简至繁的进步。 3 .尚书 《尚书》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历史散文集。今存《尚书》共五十八篇,包括《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部分,《虞书》、《夏书》大约为后人所追记,
对楚文化的认识 摘要: 楚文化因楚人和楚国而闻名,是周代楚人创建的一种区域性文化,是华夏文明的南支。作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楚文化极大的促进和发展了华夏文化。在与华夏融合的过程中,楚人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使得楚文化后来居上,引领风骚,形成了多元一体的先秦南方文化,不仅内涵丰富,而且特色鲜明,在当时甚至在后世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关键词:楚文化发展地位当代中国 导言 一研究对象 中国古代文化源远流长,在众多的群星中有一颗璀璨的明珠,这就是楚文化。楚文化作为周代区域文化,以华夏文化为主导,融合蛮夷文化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多元一体的南方文化。事实上,楚文化的首创者楚国人在开始并不是很有影响力的,在西周初期进行分封的时候,楚之先祖鬻熊曾孙熊绎僻处荆山(在今湖北南漳、保康一带),跋涉山林,以事周成王,被封以子男之田,居丹阳(今湖北秭归),从此立为国家。可见楚国在当时只是一个小国,甚至是不为人知,但在短短的时间里,在春秋时期,楚国已经成为了一方霸主,另其他诸侯胆颤。那么楚国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本文就是回顾楚文化的发展。 二研究意义 1.作为一个非历史专业的学生选修这门课,我想在学完这门课后至少应该明白楚文化的兴起过程,它是如何走向辉煌的,我想这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知识的积累。 2.众所周知楚文化在中华文化史上的地位是非常高的,一个如此有影响力的文化的兴起必将会引起我们的兴趣。 三本文研究框架和方法 (1)本文采用方法如下: 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理论是实际的抽象与总结,实际是理论的基础与前提,两者互为前提,不可偏废。在学习中我们应该以楚文化的代表实物和参观省博物馆的实践学习和上课老师讲的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理解楚文化。 2. 演绎与比较相结合的方法:我们学习楚文化不应该孤立的来看待它,而应该把它与中国古代文化甚至是世界文化作比较,全面而深刻的看待楚文化。 (2)本文展开结构如下: (一)楚文化的发展至全胜(包括楚文化的发展阶段,形成原因) (二)楚文化的地位(包括楚文化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它在中国古代文化甚至世界文化中的地位。) (三)楚文化与现在的中国(主要谈中国的现状) (一)楚文化的发展
法家思想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内容摘要:法的思想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不仅孕育了中国古代文明,而且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已经成为一种民族精神的内涵,影响着我国现实社会。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明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虽然其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有所不同,但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关键词:法家法家思想当代法律的影响 一.法家的产生与代表人物 1法家的产生 春秋时期,诸侯势力渐盛,建立在氏族血缘基础上的贵族宗法制度开始瓦解,维护宗法社会等级秩序的礼乐也逐渐失去其统摄力量。周王室虽是名义上天下君王,但诸侯各自为政,欲成为当代霸主,于是富国强兵,就成为春秋战国学术的主旋律,也为法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颇具影响的学派,如果说儒家和墨家在春秋战国时期是思想学术的“显学”,那么,法家当时则是在政治上独步天下。 而在现代也有学者在描述传统政治特点时,用几种说法:儒表法里,儒法互补,儒道互补。这可见法家对历代王朝的巨大影响。 在这“百家争鸣”的时代,法家的产生为当时统治者统治天下,维护自身的权利,建立有秩序的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法家代表人物 法家的代表人物有管仲,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韩非等人。而这些人当中主要代表是:法家理论的真正开创者李悝,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和著名的商鞅变法的商鞅。他们为法家思想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 在法家学派内部,也有不同的学说主张和派别,有齐国一派的法家,有秦国一派的法家;有慎到的“势”,有申不害的“术”,有商鞅的“法”。各种派别甚至互相矛盾。 商鞅认为,不同时代应该有不同的治国手段,他指出,当时的社会已大不同于以前的社会,当时的世道是一个“乱世”,民心堕落狡伪—“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1) 因此,他认为在“贵贵而尊官”的“下世”,则亲
《法家思想》研究性课题研究 学校: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 班级:高二(9)班 小组成员: 指导老师:罕蒙爱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传统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的时代意义的。众所周知,先秦的儒家和法家都是塑造中华法系的主要思想力量。儒家提倡"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很明显,法家比儒家更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他们对近代史以前二千年中国成文法制的影响也可能比儒家更大。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在二十一世纪的世界里,那些二千多年前的法家典籍--如《管子》、《商君书》、《韩非子》等--是否还值得重读?我们今天所追求的"法治"是否完全是西方文化的产物而与中国传统思想和文化毫不相干?本文的目的,便是对这类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 二、研究目的 希望通过研究学习,对法家思想有进一步了解,它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在哪些方面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我们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世界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法家思想及法家精神中必有其精华。这些对我们今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多有可供借鉴之处。即使是其糟粕部分,也有助于我们提高认识,加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内容:法家思想体系内容 方法: (1)网上查询资料 (2)到图书馆查找相关资料 四、研究结果
(一):特点 法家崇尚“以法治国”,很明显,法家更注重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史上,法家先驱管仲在《管子》就最早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概念:“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其字面意思是说,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像人们举手投足那样,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了。可见我们的古人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已经可以站在治国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法治,从历史的实践来看,魏国因李悝变法而富强,嬴政以商鞅、韩非理论为指导结束汹汹乱世,建立强大的大一统秦朝,自西汉后期开始,尽管统治者为加强封建专制政权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实质上他们是采取儒法并用“儒表法里”的理论来治理国家,而之后在中国古代史上出现过的几次盛世局面,如贞观之治、康乾之治等,无不体现出封建法制相对健全和完善,吏治清明,上自皇帝下至百官百民重法、守法等共同特征。? (二):时代背景 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时期是中国哲学的黄金时期,在这一时期,奠定了中国文化的总格局,其中最大的成就,就是产生了儒、道、法三大思想潮流。法家的法律观及其法治主张,是一种完全的,超前成熟的意识形态,无论对于经济,政治以至文化的法律观念,都是完整的概括和指导,但是,与现代法律思想不同,法家的一切思想都是涵盖于具有中国特色之中--一切均以政治为目的,为政权服务,甚至有些观念可以归纳为政治手段。法家的所有思想均是“中华法系”所特有的理论基础,而非与当今的法律思想一一对应。 春秋战国是一个动荡不安的过渡时期,面对着“礼崩乐坏”的局面,许多有志的知识分子“以九家之术,蜂出并做,各引一端,崇其所言,以此驰说”来挽救那样一个处在阵痛中的社会。法家以其独特的视角,针对社会变革中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鲜明的见解和主张。诸子百家在各方面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神权、君权和民权、礼与法、德与刑等问题上。法家思想分化于道家,吸收于儒家批判于墨家,极力推崇“法治”并为封建法制社会设计了几乎至完美的蓝图和草案,可谓开一代理论与实践体系之先河。 (三):代表人物; 从现存的典籍来看,先秦时期的法家的主要人物包括:管仲、子产、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以及法家集大成者韩非。 1、姜尚生活在周朝,可以说是法家的开山鼻祖,但姜尚的著作遗留下来的很少,而史书记载的关于姜尚的仅限于“武王伐纣”一段。 2、管仲是注意到上层政治建筑的根基是经济基础的第一人。管仲十分重视礼仪廉耻是“国之四维”。但他更看重物质生活条件,并认为只有人民免于冻馁,
第一章史家之文研究 第一节历史背景 散体文的产生,始于文字记事。从现有材料看来,殷商时期的甲骨刻辞和铜器铭文,即为最早的散文。此外,在传世的数千件商、周有铭彝器中,也可见到早期散文的萌芽。铸器勒铭原为颂扬祖先功德,昭示子孙,永保政权代代相传。“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礼记·祭统》)这些铭文保留了较早的史家记事文字,可说是史家之文的源头。 总之,殷商甲骨卜辞,《易经》卦、爻辞和商、周彝器铭文,都是散文萌芽时期的代表作。 中国古代第一部兼记叙和论述的散文集是《尚书》。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其文字古奥艰涩,佶屈聱牙,体现了早期散文的风貌。 春秋战国是古代散文第一次蓬勃发展的时期。春秋以前,学在官府,无私人之学,亦无私家著述。到了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王纲解纽,王官之学散入民间。于是私人之学兴起,私家著述亦相继出现,散文因此得到了飞跃发展。这时散文的代表著作有孔子依鲁史修订而成的《春秋》,孔门弟子所纂辑的语录《论语》,以及史家之文《国语》和《左传》。 第二节概说 《尚书》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其中保存有商、周,特别是西周初期的一些重要史料。《尚书》的文章已具有记叙、描写、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不少篇章还适当地使用了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段,体现了初步的艺术技巧和一定程度的形象性。但其文字古奥艰涩,语句拗口难读,体现了早期散文的风貌。 《春秋》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编年体断代简史,是继《尚书》之后以记事为主的一部史书。《春秋》记事“简而有法”,语言凝练含蓄,不同于《尚书》语言的“佶屈聱牙”,意味着史家之文的发展和进步。 《国语》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国别史,也是继《春秋》之后的一部重要历史著作。它虽以记言为主,但也注意写人;且能于记言中展现故事情节,不乏虚
凤与楚文化 刘玉堂(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导) 龙,作为先秦时期华夏文化的象征,这已是起码的常识。然而,与龙并称对举的凤,是否也象征着某些文化? 如今,大量的文献记载和愈来愈多的考古发现,已向人们提供了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凤--楚文化的标识。 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物表明,楚人是祝融的后裔。史载楚国别封之君夔子由于不祭祀祝融和鬻熊,被楚人视为大逆不道,惨遭灭国之祸。而正是那位被楚人尊为始祖之神的祝融,却原来是凤的化身。《白虎通义》说:“南方之神祝融,其精为鸟,离为鸾”。鸾,就是凤的别称。楚人崇拜祝融,出于爱屋及乌的心理,楚人对凤的崇拜也超过了当时世界上其他任何民族。 典藉中的凤,大多生于南方。《艺文类聚》引老子说:“吾闻南方有鸟,其名为凤。”《山海经》记:“南禺之山,有凤凰鹓雏。”《易林》则称:“凤生五雏,长于南郭。”所谓“南方”、“南禺”、“南郭”,当均在中原之南。《楚辞·抽思》也说:“有鸟自南兮,来集汉北”,明确指出了凤与汉水的关系。而当时居于汉水一带的民族,恰好是楚;这当不会是偶然的巧合。 先秦时期,以凤喻人的唯有楚人。《史记》记楚庄王答进隐者问时,曾把自己比作一只“三年飞天,飞将冲天;三年不鸣,鸣将惊人”的神鸟--凤,它体现了楚庄王超凡的胆识和气魄。同楚庄王相比,庄子笔下的凤则具有更大的功力和灵性。《逍遥游》中的鹏“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摶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这鹏,也即大凤。《左传》记楚人子西说:“胜(白公胜)如卵,余翼而长。”在这里,子西是以毛满翼长的大凤自况,而把白公胜比作翮羽未丰的雏凤,傲然之慨不难想见。不只庄王、庄子和子西,屈原也常常将自己比作凤凰,而把楚王左右那些卑鄙猥琐的小人比作鸡鹜,《九章》中就曾发为“凤凰在笯兮,鸡鹜翔舞”的愤激之辞。 在楚人看来,凤是至真、至善、至美的化身。他们对凤的景仰,既表现在楚地出土的数不胜数的凤的雕像和图像上,也反映在文采风流的楚人文学作品中。妙不可言的是,同华夏民族顶礼膜拜的狰狞恐怖的龙相比,楚人崇拜的凤则显得雄姿英发、气度非凡。江陵马山砖瓦厂一号楚墓出土的楚国丝织丝绣品上的凤图案,凤或引颈高歌,或头戴花冠,是那样潇洒俊逸;江陵李家台楚墓出土的立凤木雕和江陵雨台等地楚墓出土的木雕凤架鼓,凤或振翅欲飞,或足踏虎背,是如此气宇轩昂;尤其是出土于寿春的凤龙相搏青铜塑像和长沙陈家大山楚墓的凤龙相斗帛画上的凤,更是显得伟岸英武,正气凛然!相对而言,楚人文学作品中的凤则愈发显得神奇。在楚辞《大招》中,楚人甚至以凤来引诱所招之魂,故而发出了“魂兮归来,凤凰翔只”的呼唤。更有甚者,楚人还憧憬着在凤的导引下周游八极,往观四荒,《楚辞·远游》说:“前飞廉以启路”,这能引路导向的飞廉,想必是凤凰家庭的要员。
专题一人文思想 综述 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主要是指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的,并贯穿于传统文化之中的,以儒家仁爱思想为核心,注重人伦道德,追求崇高理想,肯定人的价值,重视群体和谐的理论和学说。其基本内容为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道精神、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生命意识与宇宙情怀、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和进取精神、禀然大义的人格气节和高尚的情操、宽厚仁爱的道德。当然,道家、法家、墨家、兵家等学派也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中发展繁荣,和儒家共同给灿烂的中华文明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浸透着浓郁的人文思想。 一、儒家 基本思想:儒家学说是以"仁"为核心,"人为贵"为思想体系,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为其核心思想的学说。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体现着人文精神。 思想演变:1.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被冷落 (1)春秋时期:儒学创立,孔子以仁的学说奠定基础 (2)战国时期:成为显学,孟子荀子继承发展,孟子提出仁政,荀子则提出性恶论。 2.秦朝时期——法家独尊,焚书坑儒,儒家思想遭压制。 3.西汉时期——确立正统地位,儒家思想享“独尊”. (1)西汉初期:盛行黄老之学,主张无为而治 (2)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儒家思想进行了发挥,增添了“君权神授”和“大一统” 等思想。 4.魏晋南北朝--------儒学危机,儒佛道三教并立. 5.隋唐时期——出现三教合一的趋势 6.宋明时期——儒学复兴发展到理学新阶段,理学统治地位确立.出现了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 7.明清之际——出现否定传统观念,提倡经世致用,批判君主专制的新思想 8.维新变法运动时期——儒家思想出“新意”康有为提出托古改制,移花接木。 9.新文化运动时期——儒家思想遭受冲击,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 10.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居于主导地位,“文革”期间,“批林批孔”运动,儒学的统治地位被彻底推翻. 12.新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儒家思想地位上升. 儒家思想主要作为民族文化遗产被人们认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与新文化建设相结合。 代表人物及作品: 孔子和《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