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

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1×15=15分

二、判断题1×15=15分

三、名词解释5×4=20分

四、简答题10×3=30分

五、案例分析题10×2=20分

复习重点:

1、何为国际贸易惯例?效力如何?

●含义:在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遵循的一些有较

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

●特点:

(1)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逐渐形成

(2)具有确定的内容而且被许多国家和地区认可

(3)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2、何为定牌包装?使用时应注意什么?

●定牌包装是指买方要求在出口商品包装上采用其制定的商标和牌号。

●注意问题:

(1)防止买方利用定牌来排挤卖方商标

(2)买方所指定的商标有无产权纠纷

3、什么是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指用一个外门短语或缩写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负担、手续承办和风险承担的责任划分,它是进出口商品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4、什么是国际多式联运?需具备哪些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

种不同的运输方式,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收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货地点的一种运输方式。

●构成多式联运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2)使用一份多式联运单据;

(3)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4)是国际间的货物联运;

(5)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6)按全程单一运费率,以包干形式一次收取。

5、什么是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有何区别?

●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难、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公共安全,为

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的损失或者支出的额外费用。

单独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造成的不能列入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

●区别,单独海损不涉及其他各方利益,由各受损者单独承担。

6、什么是信用证?有何特点?

●信用证是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为其自身需要向第

三者(受益人)开立的,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由该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信用凭证。

●特点: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受益人必须出具信用证规定的、并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

7、如何分清索赔对象?

一方违约,另一方提出索赔。

8、什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力。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

故意、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遭受事故的一方即可根据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后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

分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的,在时间的后果影响持续的期间内,免除其延迟履行的责任。

9、什么是仲裁?与诉讼有何区别?

●仲裁又称公断。它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

同意的第三者来进行裁判,这个第三者的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与诉讼的区别:

采取司法诉讼时,不需要事先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投诉,而仲裁必须要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而且要有书面证明即仲裁协议;司法诉讼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无权挑选法院和法官,而仲裁机构、仲裁员则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司法诉讼的判决在规定期限内可向上级法院上诉;而仲裁的裁决往往是终局性的,不得上诉。

10、什么是发盘?需具备哪些条件?

●发盘:买卖双方的一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交易条件与对方达

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发盘的构成条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

(2)内容必须是肯定的(完整、明确、终局)

(3)表示承受约束的意旨(明示或默示)

(4)必须送达受盘人(发盘于到达受盘人时生效)

11、根据《公约》规定,发盘是否可以撤回和撤销?

(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如撤销的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发盘可以撤销。

(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①发盘中写明了发盘的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发盘是不可撤销的;或②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

12、什么是接受?有效接受需具备哪些条件?

●接受:收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交易条件,愿意与对方达成交

易,并及时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出来。

●接受的构成条件:

(1)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2)必须表示出来

(3)必须在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

(4)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

13、何为有条件的接受?其效力如何?

●如果发盘人在答复对方的发盘时虽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同时又对发盘的内容作出

了某些更改,这就构成了有条件的接受,属于还盘的性质,不是有效的接受。

●两种情况:

(1)实质性变更—还盘

对价格、付款、质量、数量、交货地点、时间、赔偿责任和范围、争端的解决等的变更(2)非实质性变更—接受

对单据种类、分数、样品等次要交易条件的更改

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时间内表示反对

14、何为逾期接受?其效力如何?

●如果接受晚于有效期或合理时间才送达发盘人,该项接受便成为一项逾期接受,或称迟

到的接受,逾期接受一般无效。

●但在下列情况下有效:

(1)发盘人立即通知受盘人,声明逾期接受有效

(2)接受通知表明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是能够及时到达发盘人的,则该通知有效,除

非发盘人立即通知受盘人,他认为发盘已经失效、

15、六种常用贸易术语

16、分批装运合同的违约处理

按《公约》规定:

(1)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任何一批的义务,则该批构成根本性违约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任何一批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无效

(3)如果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买方宣告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无效时,可以同时宣告之前或之后的各批均为无效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