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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补卡规定

打卡补卡规定

关于员工考勤打卡规定的

补充通知文件编号HS-RQ-EA-03 生效日期2009年5月15日审批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页次第1 页共1 页

为加强员工考勤打卡管理,有效地堵绝人为未能打卡或未能及时打卡的情况发生,进一步协调和完善员工考勤打卡制度,从5月15日起员工考勤按如下要求执行;

1. 喷涂、编织计件人员一天打四次卡,(即:早班上班、早班下班、中班上班、晚班

下班、);

2. 其他人员(包装工、装卸工、固定工资人员)一天打六次卡,(即:早班上班、早

班下班、中班上班、中班下班、晚班上班、晚班下班、);

3. 所有人员(喷涂员工、编织员工免去中班下班和晚班上班二次打卡)早班上班打

卡时间在7.40—8.00之间、早班下班打卡时间在12.00—12.30之间、中班上班打卡时间在13.30—14.00之间、中班下班打卡时间在18.00—18.30之间、晚班上班打卡时间在19.00—19.30之间、晚班上班打卡时间在19.00—19.30之间、晚班下班打卡时间在21.00—21.30之间);

4. 固定工资人员补卡必须在三天内自觉填写补卡,经上级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在电脑

系统上补卡,超过三天必须经总经理审批补卡,否则视为无效补卡,(如发现违规操作,该员工与系统操作员各罚款100元/次)。

5. 计件人员如果漏打卡必须在补卡登记簿上登记,由(班)组长审批后三天内交人

力资源部由电脑操作员补卡。超过三天由主管审批交人力资源部由电脑操作员补卡,否则无效;(如发现违规操作,该员工与系统操作员各罚款100元/次)。计件人员每次漏的卡补卡1条罚款2元;

6. 所有需补卡人员必须自已亲自登记不得代人查对考勤记录,听从人力资源部对补

卡、加班、请假等操作的指示,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拒绝对该员工的考勤核对和补卡操作。

特此通知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恨公司

200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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