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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报表编制说明

清产核资报表编制说明
清产核资报表编制说明

清产核资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范围:

此次中央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国资委统一部署,清产核资报表的编制范围应与清产核资目标相一致。因此,清产核资报表的基本编制范围是集团公司及所属独资或控股的各级子企业,包括境外子企业、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开展清产核资)。

二、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报表封面。

(二)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表:资产负债清查表(企清工作01表)、企业基本情况表(企清工作02表)、资金核实申报表(企清工作03表)、企业损失挂账情况表(按原会计制度) (企清工作04表)、企业预计损失情况表(按《企业会计制度》) (企清工作05表)、资金核实分户表(企清工作06表)。

(三)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货币资金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1表)、坏账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2表)、存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3表)、待摊费用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4表)、其他流动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5表)、长期投资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6表)、固定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7表)、工程物资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8表)、在建工程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9表)、无形及递延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10表)、其他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11表)、其他资金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12表)和盘盈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13表)。

三、分户报表封面

(一)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二)企业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企业制表人:指具体负责填制本报表的工作人员。

(四)审计事务所:指对企业清产核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全称。

(五)制表日期:指企业实际制表的日期。

(六)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指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

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非集团型企业只需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不填。

2.集团型企业需区别以下情况填列:

(1)集团公司总部(一级)在填报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时,“本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均按集团公司代码填列,“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不填。

(2)当本企业为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时,按要求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其中“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集团公司本部视同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填列,差额表比照集团本部填列。

(3)当本企业为集团三级企业时,应按实际情况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

代码”及“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本部视同集团公司三级企业填列。

(4)三级以下企业比照三级企业填列。

(七)所属行业码:本代码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和“行业会计制度代码”两部分组成。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其中:各类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投资控股公司填列“9920”。

2.“行业会计制度代码”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填列。各行业会计制度代码为:工业企业-01,商品流通企业-02(其中外贸企业按12填列),施工企业-03,房地产开发企业-04,旅游、饮食服务企业-05,铁路运输企业-06,民用航空运输企业-07,交通运输企业-08,邮电通信企业-09,对外经济合作企业-10,农业企业-11,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13,其他-99。

(八)经营规模:根据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填列。文件中未提及的行业,企业应比照文件中的标准进行划分。

(九)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具体包括:1、独资公司,2、非公司制独资企业,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合作制企业,7、合资或合营企业,8、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9、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选“1、独资公司”填列。

(十)报表类型码: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的报表类型码,具体包括:0单户表,1集团差额表,2、金融并企业表,3、境外并企业表,4、事业并企业表,9集团合并表。

(十一)备用码: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四、资产负债清查表(企清工作01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对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账务清理和清查的基本情况。

(二)编制范围。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清产核资)。

(三)编制方法。

1.表内“账面数”:以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原始账面数填列。

2.表内“基准数”:指在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原账面数的基础上,通过账务清理,对会计技术性差错进行调整后形成的新账面数。会计技术性差错指企业会计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或对会计制度理解有误造成的会计差错。

3.表内“清查数”:以企业通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后,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实际清查价值填列。本指标与“基准数”的差额为企业按原会计制度清查出的损失,不包括按《企业会计制度》预计的损失。

4.集团企业在汇总此表时(“清产核资待处理”指标除外),应对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的所有子企业及公司本部进行合并,表内“合并价差”、“少数股东权益”、“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仅由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集团企业填列。

5.已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27行固定资产净值为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6.本表所有指标除有特殊解释外,其内容均与2002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内容一致。

(四)特殊指标解释。

清产核资待处理:指企业通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清查出的各类资产清查数与基准数差额,以及负债清查数与基准数差额的合计数。

(五)审核公式。

表内公式:

19行=(1+2+3+4+5+6+7+8+9+10+11+12+15+16+17+18)行;12行≥(13+14)行;20行≥(21+22)行;24行=(20+23)行;27行=(25-26)行;32行=(27+28+29+30+31)行;33行≥34行;35行≥(36+37)行;38行≥39行;40行=(33+35+38)行;43行=(19+24+32+40+41+42)行;

58行=(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行;

65行=(59+60+61+62+63)行;63行≥64行;67行=(58+65+66)行;85行=(69+77+78+82+83+84)行;69行=(70+71+72+75+76)行;72行≥(73+74)行;43行=86行;86行=(67+68+85)行;78行≥(79+80+81)行;

1栏41行=2栏41行=3栏41行;4栏66行=5栏66行=6栏66行;(68行至85行)5栏=(68行至85行)6栏;39行2栏=39行3栏;64行5栏=64行6栏

五、企业基本情况表(企清工作02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在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基本情况。

(二)编制范围。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清产核资)。

(三)编制方法。

1.户数情况:本指标仅要求集团总公司填报。

2.总公司所属各级子企业户数:指总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单独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子企业户数,既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户数,还包括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户数。

3.从业人员人数:反映至清产核资基准日在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

4.职工人数:反映至清产核资基准日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等。其中,在岗职工人数单独列示。

5.年度决算中已披露的不良资产及潜亏挂账:未纳入企业决算合并范围的企业可不填此项。6.欠发欠缴情况:指企业应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而实际未列支的或虽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但无能力缴发的各种情况。

(四)审核公式。

1.表内公式:

2行≥(3+4)行;5行≥(6+7)行;2行=(5+8)行;2行≥(11+12+13)行;8行≥(9+10)行;16行≥17行;22行=(19+20-21)行;27行=(24+25-26)行;29行≥30行;31行≥32行;36行=(37+38-39+40+41-42)行;43行=(44+45+46)行;47行≥48行;51行≥(52+53+56)行;53行=(54+55)行;57行≥58行;

2.表间公式:

22行=企清工作01表2栏26行;

六、资金核实申报表(企清工作03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开展清产核资的企业,对于在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中清查出的各类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申报情况。

(二)编制范围。

开展清产核资的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且有损失挂账、盘盈及潜盈申报。

(三)编制方法。

本表资产和负债方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要企业进行手工填列,权益方需企业手工填列。

1.表内“基准数”:由计算机从资产负债清查表(企清工作01表)相关指标的“基准数”中提取。

2.企业申报净损失数:是指企业申报的各类资产损失减资产盘盈,以及负债损失减负债潜盈后的净额。本指标的资产和负债方由计算机从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1-13)相关指标的“企业申报损失数”和“企业申报数”中提取,权益方由企业手工填列。

3.中介审核净损失数:指中介机构对企业申报的净损失数进行审核后确认的金额。本指标的资产和负债方由计算机从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1-13)相关指标的“中介审核数”中提取,权益方由企业手工填列。

(四)审核公式。

表内公式:

1行=(2+3+4+5+6+7+8)行;9行>10行;11行≥(14+15+16)行;14行=(12-13)行;17行≥18行;21行≥(1+9+11+17+19)行;24行≥(22+23)行;26行=(27+28+29+32+33)行;29行≥(30+31)行;35行≥(36+37)行;41行=(26+34+35+38+39+40)行;

42行=(24+25+41)行;21行=42行。

七、企业损失挂账情况表(按原会计制度)(企清工作04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按原因归类反映企业通过清产核资清查出的各类有问题资产和负债情况,以及企业对清查出的有问题资产和负债的申报及中介机构的审核情况。

(二)编制范围。

开展清产核资的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且清查出损失挂账、盘盈及潜盈。

(三)编制方法。

本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要企业进行手工填列。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四)特殊指标解释。

1.国际政治经济因素造成应收账款损失:指由于战争或国家对外政策方面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公司的损失;

2.结构调整或列入搬迁造成报废:指因为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或考虑环保及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要求企业搬迁或拆除造成的有关固定资产损失。

3.政策性挂账:指由于国家政策性因素产生的挂账,如应收未收到的补贴款等。

4.存货高留低转挂账:指产品(商品)高留产品成本,低转销售成本造成挂账。

5.其他:指负债方的净损失数,即负债的损失抵扣潜盈后的余额。负债损失主要指企业超支挂账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和应交税金等。

(五)审核公式。

1.表内公式:

1行=(2+23+39+44+46)行;2行=(5+6+10+14+20+21+22-3)行;3行≥4行;6行≥(7+8+9)行;10行≥(11+12+13)行;14行≥(15+16+17+18)行;18行≥19行;23行=(26+27+31+36+37+38-24)行;24≥25行;27行≥(28+29+30)行;31行≥(32+33+34+35)行;39行=(40+41+42+43)行;44行≥45行;47行=(48+49)行;49行=(50+51+52+53)行;

2.表间公式:

与企清工作03表关系:

2栏1行+5栏47行=企清工作03表(2+3)栏21行;3栏1行+6栏47行=企清工作03表(4+5)栏21行;5栏54行=企清工作03表(7+8)栏24行;6栏54行=企清工作03表(9+10)栏24行。

八、企业预计损失情况表(按《企业会计制度》)(企清工作05表)

(一)本表内容。

1.对于开展清产核资且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本表主要反映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表中所列八项资产清产核资基准日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预计,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后,作为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初始减值准备;

2.对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本表主要反映其至清产核资基准日已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

3.对于境外企业,本表主要反映境外企业按照当地会计制度的规定至清产核资基准日已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

(二)编制范围。

集团公司及所属全部子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清产核资)。

(三)编制方法。

1.开展清产核资且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表中所列的八项资产进行损失预计;

2.在本表中作为按《企业会计制度》预计的损失,不得与按原会计制度清查的损失重复反映;

3.表中“清查数”:对于开展清产核资且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以“资产负债清查表”(企清工作01表)中的“清查数”填列;对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该指标不填数。

4.表中“中介审核数”:对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此栏不填数。

(四)审核公式。

1.表内公式:

1行=(2+3+4+5+6+7)行;8行=(9+10+11+12)行;13行=14行=20行;14行=(15+16+17+18+19)行;20行=(21+22+23+24+25)行;28行=29行=34行;29行=(30+33)行;30行≥(31+32)行;34行=(35+36+37+38+39)行;40行=(41+42+43+44)行;45行=(46+47+48)行;49行≥(50+51+52)行;54行=(1+8+13+28+40+45+49+53)行;“清查数”≥“企业预计损失”;“清查数”≥“中介审核数”

2.表间公式:

与企清工作01表公式:

1行“清查数”=企清工作01表3栏(3+6+7+8)行;8行“清查数”=企清工作01表3栏2行;13行“清查数”=企清工作01表3栏12行;15行“清查数”=企清工作01表3栏13行;(16+17)行“清查数”=企清工作01表23栏14行;28行“清查数”=企清工作01表3栏20行;40行“清查数”=企清工作01表3栏(32-30)行;45行“清查数”=企清工作01表30栏3行;49行“清查数”=企清工作01表3栏33行;

九、资金核实分户表(企清工作06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反映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二级子企业对按原会计制度清查出的资产和负债净损失的申报情况、中介机构对上述净损失的审核情况以及处理建议。

(二)编制范围。

开展清产核资的集团公司编制上报,所属子企业不需编制。

(三)编制方法。

1.本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要企业进行手工填列。

2.本表指标由计算机从资金核实申报表(企清工作03表)及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1-13)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3.本表仅由集团公司上报,所属子公司不需填列。

(四)特殊指标解释。

1.其他资金:反映经中介审核确认的各项负债损失合计数。

2.中介审核其他盘盈入账数:反映经中介审核确认的各项负债潜盈合计数。

(五)审核公式。

1.表内公式:

2栏=(3+4+5+6+7)栏;8=(9+10+11+12)栏;

(2-8-13)栏=(14+16+25)栏;16栏=(18+20+22+24)栏;15栏=(17+19+21+23)栏

2.表间公式:

(1)与企清工作01表公式:15栏=(企清工作01表5栏85行-企清工作01表5栏84行);

(2)与企清工作03表公司:15栏=(企清工作03表6栏41行-企清工作03表6栏40行)

十、货币资金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1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按原会计制度清查出的货币资金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货币资金逐项逐笔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按科目、币种、账户、账号、单笔业务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按企业货币资金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 盘亏;02毁损(02-1水灾,02-2火灾,02-3地震,02-4其他毁损);05贪污、盗窃、诈骗损失,06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08其他原因损失。

3.发生时间:按货币资金业务的实际发生时间填列。

4.项目原值:按货币资金清产核资基准日的进行过会计技术性差错调整的账面数,即“基准数”填列。

5.预计残值:按货币资金可收回的金额填列,可根据责任人的赔偿、保险公司的赔偿,或相关单位的清偿数额等企业可收回的金额确定。

6.清查出有问题资产数:按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的货币资金扣除预计可收回部分的差额填列。

7.企业申报损失数:指企业按照《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的有关规定,自行审核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报的清查出的有问题货币资金损失数。

列损益:以按照《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的有关规定,应由企业在当期和以后年度分期列入损益处理的金额填列。

核权益:以按照《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的有关规定,企业确实难以自行消化弥补,需申请核减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填列。

8.中介审核数:指中介机构按照《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和《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号)的有关规定,对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货币资金进行审核后确认的金额。

列损益:以中介机构根据《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的有关规定,确定由企业按规定以当期和以后年度列入损益的数值填列。

核权益:中介机构根据《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的有关规定,确定应核减权益的数值填列。

9.关键证据:根据《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的有关规定,企业提供的相关损失挂账的证据名称。具体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10.索引号:根据企业汇编成册的损失挂账原因说明和证据中涉及该项目的编号填列。

11.备注:企业认为需填列的其他关键事项说明。

(三)审核公式。

“合计”行=分项行加总;6栏≤(4-5)栏;6栏≥(7+8)栏;

十一、坏账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一)(企清明细02-1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应收账款逐项逐笔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按应收账款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按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4-1债务人破产、倒闭、死亡造成损失,04-2 债务人被吊销、注销造成损失,04-3 国际政治经济因素造成应收款损失,04-4 三年以上应收款,04-5 其中:五年以上应收款。

(三)审核公式。

“合计”行=分项行加总;6栏≤(4-5)栏;6栏≥(7+8)栏;

十二、坏账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二)(企清明细02-2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其他应收款发生坏账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其他应收款逐项逐笔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按其他应收款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按其他应收款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4-1债务人破产、倒闭、死亡造成损失,04-2 债务人被吊销、注销造成损失,04-3 国际政治经济因素造成应收款损失,04-4 三年以上应收款,04-5 其中:五年以上应收款;

(三)审核公式。

“合计”行=分项行加总;6栏≤(4-5)栏;6栏≥(7+8)栏;

十三、坏账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三)(企清明细02-3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预付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预付账款逐项逐笔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按预付账款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按预付账款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4-1债务人破产、倒闭、死亡造成损失,04-2 债务人被吊销、注销造成损失,04-3 国际政治经济因素造成应收款损失,04-4 三年以上应收款,04-5 其中:五年以上应收款;

(三)审核公式。

“合计”行=分项行加总;6栏≤(4-5)栏;6栏≥(7+8)栏;

十四、存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3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存货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表。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存货逐项逐笔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按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按企业存货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 盘亏;02毁损(02-1水灾,02-2火灾,02-3地震,02-4其他毁损);03报废(03-1长期积压报废,03-2生产不合格报废,03-3技术淘汰报废,03-4其他报废);05贪污、盗窃、诈骗损失,06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07资金挂账(07-1政策性挂账,07-2各种应摊未摊费用挂账,07-4存货高

留低转挂账,07-5其他潜亏挂账,07-6其他资金挂账);08其他原因损失。

(三)审核公式。

“合计”行=分项行加总;6栏≤(4-5)栏;6栏≥(7+8)栏;

十四、待摊费用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4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待摊费用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表。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待摊费用逐项逐笔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按待摊费用的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按企业待摊费用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7资金挂账(07-2各种应摊未摊费用挂账),08其他原因损失。

3.项目原值:按待摊费用发生时的初始入账面价值填列。

4.应摊销数:指截止清产核资基准日企业待摊费用应该摊销的金额。

5.已摊销数:指截止清产核资基准日企业待摊费用实际已摊销的金额。

6.清查出有问题资产数:指截止清产核资基准日企业待摊费用少摊销的金额。

(三)审核公式。

“合计”行=分项行加总;4栏≥5栏;7栏≤(4-6)栏;7栏≥(8+9)栏;

十五、其他流动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5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除上述已列明的各类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基本情况表。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其他流动资产逐项逐笔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按其他流动资产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按企业其他流动资产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 盘亏;02毁损(02-1水灾,02-2火灾,02-3地震,02-4其他毁损);03报废(03-1长期积压报废,03-2生产不合格报废,03-3技术淘汰报废,03-4其他报废);04坏账损失(04-1债务人破产、倒闭、死亡造成损失,04-2 债务人被吊销、注销造成损失,04-3 国际政治经济因素造成应收款损失,04-4 三年以上应收款,04-5 其中:五年以上应收款);05贪污、盗窃、诈骗损失,06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07资金挂账(07-1政策性挂账,07-2各种应摊未摊费用挂账,07-3各种应提未提费用挂账,07-4存货高留低转挂账,07-5其他潜亏挂账,07-6其他资金挂账);08其他原因损失。

(三)审核公式。

“合计”行=分项行加总;6栏≤(4-5)栏;6栏≥(7+8)栏;

十六、长期投资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06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长期投资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长期投资逐项逐笔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按科目、类别、被投资单位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按企业长期投资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被投资单位破产、倒闭、清算等造成损失;02被投资单位长期亏损或已资不抵债;03其他原因造成损失。

3.项目原值:按长期投资清产核资基准日的进行过会计技术怀差错调整的账面数、即“基准数”填列。

(三)审核公式。

“合计”行=分项行加总;6栏≤(4-5)栏;6栏≥(7+8)栏;

十七、固定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一)(企清明细07-1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在固定资产中单独核算的土地的损失挂账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土地逐笔逐项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按土地性质、权属、宗地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07其他原因损失。

3.使用年限:按土地的法定使用年限填列,国家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不填列。

4.数量:按平方米填列。

5.账面原值:按土地清产核资基准日进行过会计技术性差错调整的账面数,即“基准数”填列。

6.累计折旧:按土地截止清产核资基准日的累计摊销数填列。

7.账面净值:按账面原值减累计折旧的余额填列。

8.处理收入:按土地可收回的金额填列。

9.清查出有问题资产数:按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土地扣除可收回部分的差额填列。

(三)审核公式。

“合计”行=分项行加总;8栏=(6-7)栏;10栏≤(8-9)栏;10栏≥(11+12)栏

十八、固定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二)(企清明细07-2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损失挂账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房屋建筑物逐笔逐项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按房屋建筑物的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按企业房屋建筑物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盘亏;02毁损(02-1水灾,02-2火灾,02-3地震,02-4其他毁损);03报废(03-1逾期报废,03-2质量报废,03-3技术淘汰提前报废,03-4结构调整或列入搬迁造成报废,03-5其他报废);05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06资金挂账(06-3各种应提未提费用挂账,06-5其他潜亏挂账);07其他原因损失。

3.数量: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填列。

(三)审核公式。

“合计”行=分项行加总;8栏=(6-7)栏;10栏≤(8-9)栏;10栏≥(11+12)栏;

十九、固定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三)(企清明细07-3表)

(一)本表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固定资产中交通运输工具的损失挂账基本情况。企业原则上应将清查出的有问题交通运输工具逐笔逐项填列。

(二)指标解释。

1.项目名称:根据交通运输工具的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

2.损失原因:按企业交通工具的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盘亏;02毁损(02-1水灾,02-2火灾,02-3地震,02-4其他毁损);03报废(03-1逾期报废,03-2质量报废,03-3技术淘汰提前报废,03-4结构调整或列入搬迁造成报废,03-5其他报废);04贪污、盗窃、诈骗损失;05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06资金挂账(06-3各种应提未提费用挂账,06-5其他潜亏挂账);07其他原因损失。

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2016年度)

201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订本套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 二、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报表封面。 (二)主表:资产负债表(会外财企01表)、利润表(会外财企02表)、现金流量表(会外财企03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外财企04表)。 (三)补充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会外财企补01表)。 三、分户填报报表封面解释 (一)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二)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凡企业正在更换法定代表人,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会计(财务)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职能的专职机构的部门负责人。 (四)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五)企业类别:根据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置的企业性质填列。具体包括: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外商独资企业,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六)外方投资来源地和企业所在地区:根据外方投资者所在的国家(地区)填列。 (七)企业形式:按企业是否是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填列。

(八)企业状况:按已投产(经营)企业、已批准未投产企业和清算企业填列。 (九)组织机构代码:指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单位),应主动与当地质检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 (十)所属行业码:本代码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和“执行会计准则情况代码”两部分组成。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2)“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代码”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会计核算制度的实际情况填列。 具体代码为:是-1,否-2。 (十一)管理级次:按财政登记的财务隶属关系填列。 (十二)企业初始设立方式:按新设、并购、母公司海外上市和其他填列。 (十三)企业设立年份:指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具体年份。 (十四)备用码:各区根据需要填写。 四、资产负债表[会外财企01表] (一)编制方法 1.表内“期末余额”指标以企业年终财务决算有关指标填列。 2.表内“年初余额”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 3.表内“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准备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一般风险准备”等指标仅由金融企业填列。 4.表内“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已归还投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等指标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填列。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包括什么内容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包括什么内容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包括什么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小企业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 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 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3.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 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等, 减去已计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 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 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 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 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 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 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

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 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 贷方余额,应在本表中增设“预收账款”项目填列。 (6)“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 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 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存货”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 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 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在途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 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应按加或减 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8)“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 期摊销的费用。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 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 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9)“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 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 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投资的账面余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部门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预算单位编写格式) 一、决算信息来源说明(基层预算单位编写) (一)本套决算主表决算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资产相关会计账簿数据及统计资料填列;“基本数据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依据本单位人事台账相关资料填列;“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非税收入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三)本套决算填报说明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政府采购情况表”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123号)填列(中央单位编写);“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的规定填列(中央单位编写)。

二、决算汇编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编写)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

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缴入财政专户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缴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附表1),包括财政收

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报范围 (一)单位范围: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列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未实行部门预算的地区,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范围编报本套决算。具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解放军、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其决算布臵文件另行下发。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需编报本套决算。 二、填报口径 (一)本套决算收支报表均不包括偿还性资金。 (二)本套决算中“基本建设类资金”指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管理的资金,根据单位基建账并入会计“大账”后相关数据填报(未实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参照有关会计制度并账要求填报)。其中:财决05至05-2表、

财决08至08-2表中“基本建设支出”和财决06-2表中“基本建设支出拨款”指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臵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三)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参照“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设定的口径填报本套决算。 三、录入级次 (一)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都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决算。 (二)县级以下(含县级)不具备分户录入条件的预算单位,可以汇总录入本套报表。县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二级预算单位。乡镇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一级预算单位,也可按乡镇汇总录入,两种录入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统一规定。 (三)预算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单位预算级次,逐级汇总建立决算数据的树形结构。树形结构应规范、清晰。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行政区划建立汇总节点。 四、填报要求 (一)一级预算单位应对部门本级、所属单位和本级代编决算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重复汇总数

会计报表说明

附件1: 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 种类、格式、说明及填报口径 一、报表种类 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共六套。具体报表分别为: 1、资产负债表(月报) 2、收入支出总表(月报) 3、财政性资金拨款支出明细表(月报、季报) 4、资产情况表(季报) 5、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季报) 6、基本数字表(季报) 二、报表格式 具体格式见表样。 三、报表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等情况。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的种类分别对应选择填列,其中:“行政单位”反映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事业单位”反映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

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具体填列要求如下:1.本表指标填报口径请参考《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2.行政单位 (1)外币存款:填列行政单位外币存款按规定折合人民币数。 (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填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下达给行政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下同)(3)财政应返还额度:填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本年尚未支用结存在国库的累计预算指标数(下同)。 (4)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 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行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 (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填列单位应发未发的工资或离退休费。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行政账中“应付工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部门汇总编写格式)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部门汇总编写格式) 一、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 比上年 项目数量 变动原因说明 增减 合计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政府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其他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一级预算单位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四、按事业单位分类— 行政类— 公益一类— 公益二类— 生产经营类— 暂未明确类别—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 比上年 项目数量 变动原因说明 增减 合计 一、单户表 二、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 三、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四、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五、乡镇汇总录入表 六、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比上年 项目数量 变动原因说明 增减 七、经费差额表 八、调整表 九、叠加汇总表 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财政资金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本部门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本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3)本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编制说明共14页

附件2: 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各种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担保公司填报。 二、报表封面(分户报表封面) (一)封面左边 1、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代表。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指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的企业领导人。未设总会计师职务的,由实际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企业领导人签字盖章。 4、会计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负责人。 5、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6、负责审计事务所:指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7、签字会计师:指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由企业代填。 (二)封面右边 1、企业统一代码:根据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列。如因客观原因暂未办理的,可向财政部门申请临时代码,财政主管部门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编制临时代码发给企业填报。企业领取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停止使用。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企业(不论级次和所在地区):“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零,“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19)编制。 (2)地方企业: ①“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19)编制。具体编制方法:

清产核资报表编制说明.

清产核资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范围 ?总体要求:清产核资报表的编制范围应与清产核资目标相一致 ?具体范围;基本编制范围是集团公司及所属独资或控股的各级子企业。包括境外子企业、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开展清产核资) 二、报表组成 1、报表封面 ?企业名称(工商全称) ?企业负责人(工商法人代表,更换期间以实际负责人) ?企业制表人(具体负责填本表工作人员) ?审计事务所(四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制表日期(企业实际制表的日期-填制何处)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法人代码证的9位代码)。 A、分本企业、上一级企业、集团企业总部代码三部分; B、非集团企业只填本企业代码,上一级及集团企业总部代码不填; C、集团性企业。4类:集团总部(一级)合并表时,本企业、集团总部 均一致,不填上一级企业代码;二级子企业(包括集团本部、差额表)上一级与集团一致;三级企业按要求填(二级本部视同三级);三级以下企业比对照三级企业)。 ?所属行业代码 A、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参照代码标准,按“小类”划分填列,其中 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公司填“9920”) B、行业会计制度代码(备选12种) ?经营规模(按国家相关划分文件标准填) ?组织形式(工商登记)(共9类) ?报表类型码(6类,主要涉及0-单户、1-集团差额、9-集团合并表) ?备用码 2、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表; 资产负债清查表01、 企业基本情况表02、 资金核实申报表03、 企业损失挂账情况表04、

企业预计损失情况表05、 资金核实分户表06 3、挂账损失分项明细表: 货币资金01、坏账02、存货03、待摊费用04、 其他流动资产05、长期投资06、固定资产07、 工程物资08、在建工程09、无形及递延资产10、 其他资产11、其他资金12、盘盈分项明细表13。 三、分户报表封面 四、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表(6表) 1、资产负债清查表01 ?本表内容:清理、清查基本情况 ?编制范围:所有 ?编制方法: A、账面数 B、基准数(差错解释) C、清查数(实际清查价值) D、合并时不并“清产核资待处理” E、已执行新制度的固定资产净值为扣除减值后 ?特殊指标解释:“清产核资待处理”-基准、清查的资产、负债差额合计数?审核公式(逻辑性), A、基本与年度报表的公司一致 B、如差额表或合并表或已执行新制度则固定资产净值(额)可不等于原值-折旧。 C、递延税款借(贷)项、特种储备物资(资金)的清查数=基准数=账面数 D、权益类(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清查数=基准数 2、企业基本情况表02 ?本表内容:反映基准日的企业基本情况 ?编制范围:所有 ?编制方法: A、户数情况:集团总公司填报 B、子企业户数:独立法人并单独编制报表子企业户数,含不纳入合并范围户数(是否包括母公司) C、从业人员:基准日人员(含临工、合同、留用)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 一、高等学校资产负债表分月报和年报两种格式。月末资产负债表反映学校月末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的状况,年末资产负债表反映学校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状况。 二、本表“期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月或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年初资产负债表月报与上年年报规定的各项目名称和数字不相一致,应按规定进行调整后,再填入月报“期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高等学校现金和银行存款合计数,编制年度报表时按“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编制月报时,本项目分为“现金”、“银行存款”两个项目。其中,“现金”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月末库存现金数,根据“现金”科目的月末余额填列:“银行存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的月末银行存款数,按“银行存款”科目的月末余额填列。 2.“应收票据”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收到的未到收款期,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3.“应收及暂付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应向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及暂付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4.“借出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应向所属单位收回的周转金借款。本项目应根据“借出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材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年末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专用材料、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教材书籍等。本项目应根据“材料”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6.“对外投资”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各类对外投资总额,编制年度会计报表时按“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两个科目的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编制月报时,本项目分为“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两个项目。其中,“对校办产业投资”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对校办产业的投资数,根据“对校办产业投资”科目的月末余额填列:“其他对外投资”项目反映高等学校除校办产业投资以外的对外投资数,根据“其他对外投资”科目的月末余额填列。 7.“固定资产”项目,反映高等学校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报表封面》 1.本表反映单位基本情况 2.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数填列。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应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代码证。 3.主管部门:按一级预算单位填列。 4.单位基本性质:按照市编办核定的单位性质填列,如:行政单位、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财政核补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如市编办已将事业单位按公益一、二、三类重新核定单位性质的,则按新的单位性质填列。 5.单位负责人:须由单位法人本人签名。 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表》(穗清行事01表) 1.本表反映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2.行政编制:包括行政执法编制。 3.参公事业编制:指经市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 4.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编制。 5.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指市编办按规定核定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 6.其他编制包括:社团编制、另列编制等。 三、《行政单位资产负债表》(穗清行事02表)和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穗清行事03表) 1.本表反映单位清查时点(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和权益状况。 2.各单位应按2011年决算报表口径填列。 四、《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明细表》(穗清行事04表) 1.本表反映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投资项目名称:是指接受本单位投资的项目名称,如:××债券、××有限公司等。 3.投资时间:指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的具体时间。 4.项目投资总额:指对外投资项目总金额。 5.本单位累计投资额:指截至基准日本单位累计投资数额,该数额应与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穗清行事03表)“对外投资”科目期末数一致。 6.所占股权:指本单位投资额占投资项目的比例(债券投资不需填列)。 7.投入资本形式包括:指本单位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投入资本。 8.投入资本数额:指本单位以货币资金金额和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应投入数额。 9.其他股东单位:指对外投资项目的其他股东单位(如有两个或以上其他股东,则填写其中最大股东;债券投资不需填列)。 五、《行政事业单位在建物业明细表》(穗清行事05表) 1.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建物业情况:包括单位财务账或基建账核算的未竣工验收的在建物业。 2.设计建筑面积: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复的总建筑面积。 3.投资总额:是指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 4.本单位承担投资额:是指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中本单位承担部分。 5.财政拨款:包括财政局及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通过预算安排的基建资金。 6.自筹资金:是指各单位通过非财政拨款渠道解决的资金。如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各类收入返还等。 7.其他资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与非预算单位合作建设的投资。

财务报表(2013版)及填表说明_

(一)财务报表种类和格式 编号报表名称编报期 会小企01表资产负债表月报、年报 会小企02表利润表月报、年报 会小企03表现金流量表月报、年报 (二)资产负债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 表编制单位: 年月日单位: 元 资产 行 次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次 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1短期借款31短期投资2应付票据32应收票据3应付账款33应收账款4预收账款34预付账款5应付职工薪酬35应收股利6应交税费36应收利息7应付利息37其他应收款8应付利润38存货9其他应付款39其中:原材料10其他流动负债40在产品11流动负债合计41

库存商品12非流动负债: 周转材料13长期借款42 其他流动资产14长期应付款43 流动资产合计15递延收益44 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负债45 长期债券投资16非流动负债合计46 长期股权投资17负债合计47 固定资产原价18 减:累计折旧19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 在建工程21 工程物资22 固定资产清理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生产性生物资产24 益): 无形资产25实收资本(或股本)48 开发支出26资本公积49 长期待摊费用27盈余公积50 其他非流动资产28未分配利润5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非流动资产合计29 52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53 资产总计30 股东权益)总计 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下增加“减:

已归还投资”项目单独列示。 1.本表反映小企业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2.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3.本表“期末余额”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当在“预收账款”项目列示。 (5)“预付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应当在“应付账款”项目列示。 属于超过1年期以上的预付账款的借方余额应当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6)“应收股利”项目,反映小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收利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小企业购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各种应收的赔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成本。包括:各种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消耗性生物资产等。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0)“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含1年内

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2: 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编制说明 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按照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相关要求,制订本套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境内、境外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填报。具体指各类国有企业(单位),以及供销合作社、二轻集体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街道企业、校办企业等城镇集体企业、厂办大集体。 (一)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具体包括: 1.国有间接控制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的企业。 2.国有直接与间接控制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3.多方国有单位投资的、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控制权指能够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境外企业是指以下三类企业(单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有境外企业集团(以下简称境外企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企业或办事机构的境内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单位(以下简称境内投资单位)。 3.境内投资单位直接投资控股的境外企业。

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doc 26页)

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doc 26页)

附件2 2009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范围 本套报表编制范围包括中央企业及其所能控制的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 二、编制会计政策 本套报表编制会计政策是《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 三、录入级次 凡纳入本套报表范围的企业及其二级子企业都应逐户录入本套报表,所属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需单独上报预算报表的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由国资委另行规定。 四、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报表封面。 (二)主表:资产负债预算表(国资企预01表)、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现金流量预算表(国资企预03表)。 (三)附表:成本费用预算表(国资企预04表)、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国资企预05表)、主要业务经营预算表(国资企预06表)、对外筹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7表)、金融工具情况预算表(国资企预08表)、长期股权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9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10表)、200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国资企预补01表)、2009年度财务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国资企预补02表)、主要分析指标表。 五、报表封面填制说明

其中“上一级企业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 ③集团公司本部视同集团二级企业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中央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0”,后3位“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2002)编制。 3.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按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省、市、县或区的代码直接填列。境外企业所在地区代码统一填“900000”。 4.所属行业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其中:各类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投资控股公司填列“7412”。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选“1.独资公司”项填列。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填报其股票代码,为6位数字。如果企业已发行A股股票并有其他类别股票上市(如B股、

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2.1资产负债表 2.1.1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 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 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3)表内“年末数”指标以企业年终会计决算的有关指标填列。 (4)表内“合并价差”、“少数股东权益”、“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仅由编制合并报表的集团 企业填列。 2.1.2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以及不超过1年(含1年)的其他投资,减去已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1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6)“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

1104报表填报说明(2016年版)

1104报表填报说明(2016年版)

非现场监管报表 填报说明 (2016年版)

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填报说明........ - 8 - 第I部分:表外业务情况表 ................. - 25 - 第Ⅱ部分:资产负债项目表附注......... - 35 - 第Ⅲ部分:存贷款明细报表................. - 38 - 第Ⅳ部分:存贷款明细报表................. - 42 - 第Ⅴ部分:人民币备付率报表............. - 45 - 第Ⅵ部分:各项垫款情况表................. - 47 - 第Ⅶ部分:贷款分行业情况表............. - 50 - 第Ⅷ部分:金融资产四分类情况表..... - 53 - 第IX部分:资产负债项目表附注....... - 55 - G03《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填报说明......................................................................... - 58 - G04《利润表》填报说明.............................. - 67 - G0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填报说明.......... - 78 - 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填报说明- 85 -

第Ⅰ部分:按行业分类的贷款(按贷款投向) ................................................................. - 87 - 第Ⅱ部分:资产质量及准备金............. - 92 - 第Ⅲ部分:按行业大类分类的贷款(按贷款 投向)..................................................... - 99 - G12《贷款质量迁徙情况表》填报说明.... - 103 - G13《最大十家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 款情况表》填报说明................................... - 130 - G14《授信集中情况表》填报说明............ - 137 - 第Ⅰ部分: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情况表- 138 - 第Ⅱ部分: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融出情况 表........................................................... - 144 - 第Ⅲ部分: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情况表- 150 - G16《抵债资产账龄情况表》填报说明.... - 155 - G18《债券发行及持有情况表》填报说明 - 158 - G18_III《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持有情况统计 表》填报说明............................................... - 164 - 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填报说明 - 216 - 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填报说明........ - 227 - G23《最大十家存款客户情况表》填报说明- 237 - G24《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融入情况表》填报 说明............................................................... - 240 -

最新重点税源报表填报说明

最新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税收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的统计表。分“增值税指标”、“消费税指标”、“营业税指标”、“企业所得税指标”、“进出口税收指标”、“其他税收指标”、“代扣代缴各项税收指标”、“各项收费指标”以及“其他指标”九部分共122项指标。其中3-124行所列指标为总局设臵指标,125行以后为各级税务机关增加指标用的备用字段。 ●《税收月报表》的各项数据均应按报表期企业实际发生的数额填报。 特别注意的是,表中“已缴税款”与“应缴税款”均为企业财务口径而不是税务征收口径,即本期已缴税款反映的是企业在本期实际上缴的各项税款,税款所属期主要为上期的应缴税款;本期应缴税款主要反映企业本期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缴税款,该税款一般在下期申报缴库。 ●《税收月报表》中,1-12月各类税收指标和附列指标均应按月填报当期实际发生额,累计数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各项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国内增值税指标 3.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不含代扣代缴、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 法规定应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之和填写。(重要提示: 由上级统一核算增值税的电力、卷烟企业,不填此项)

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 ? 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编制说明 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按照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相关要求,制订本套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境内、境外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填报。具体指各类国有企业(单位),以及供销合作社、二轻集体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街道企业、校办企业等城镇集体企业、厂办大集体。 (一)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 ??以上(含 ??),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具体包括 ?国有间接控制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的企业。 ?国有直接与间接控制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多方国有单位投资的、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控制权指能够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境外企业是指以下三类企业(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有境外企业集团(以下简称境外企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企业或办事机构的境内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单位(以下简称境内投资单位)。 ?境内投资单位直接投资控股的境外企业。 (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企业会计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报社、出版社等国有事业单位。 (四)厂办大集体是指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一些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的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形式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二、报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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